漏电保护器的安全技术标准版本

合集下载

漏电保护器相关标准

漏电保护器相关标准

漏电保护器相关标准
漏电保护器相关的标准包括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

国际标准由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制定,包括IEC 61008、IEC 61009和IEC 62423等,这些标准规定了漏电保护器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和性能参数等内容,为漏电保护器的设计、生产和使用提供了指导。

我国的国家标准包括GB 16916和GB 6829等。

GB 16916是我国对低压
电器进行安全评定的基本标准,其中包括了对漏电保护器的要求。

GB 6829则是对漏电保护器的具体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进行了规定。

这些国家标准保障了我国漏电保护器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此外,对于电气线路和设备泄漏电流值及分级安装的漏电泄漏电流特性和时间特性配合要求,我国也有明确的规定。

例如,用于单台用电设备时,动作电流应不小于正常运行实测泄漏电流的4倍;配电线路的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应不小于正常运行实测泄漏电流的25倍,同时还应满足其中泄漏电流最
大的一台用电设备正常运行泄漏电流的4倍;用于全网保护时,动作电流应不小于实测泄漏电流的2倍;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应留有一定的余量,以适应日久回路绝缘电阻降低、用电设备增加以及季节变化等引起的电流泄漏增大。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多信息,建议查阅相关文献或咨询专业人士。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safety of temporary electrificationon construction siteJGJ 46-2005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执行日期:2005年7月1日2005年北京1 总则1.0.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

1.0.3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1.0.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代号2.1 术语2.1.1低压low voltage交流额定电压在1kV及以下的电压。

2.1.2高压high voltge交流额定电压在1LV以—亡的电压。

2.1.3 外电线路externalcircuit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线路以外的电力线路。

2.1.4有静电的施工现场construction site with electrostatic field存在因摩擦、挤压、感应和接地不良等而产牛对人体和环境有害静电的施工现场。

2.1.5强电磁波源source of powerful electromagnetic wave辐射波能够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上感应产生有害对地电压的电磁辐射体。

2.1.6接地ground connection设备的一部分为形成导电通路与大地的连接。

2.1.7工作接地working ground connection为了电路或设备达到运行要求的接地,如变压器低压中性点和发电机中性点的接地。

家用漏电保护器的技术参数

家用漏电保护器的技术参数

①目前,市场上常见的家用漏电保护器额定电流(In)规格有:16A、20A、25A、32A、40A、63A。

②漏电保护器漏电电流的规格有:6 mA、10 mA、30 mA、50 mA、100 mA等。

一般情况下,在家用漏电保护中应选择漏电电流为30 mA的高灵敏度型的漏电保护器。

漏电动作电流值在50 mA及以上的低灵敏度型漏电保护器不能作为家用漏电保护。

但如选择更低的漏电电流值可能会误动作,也影响正常使用。

③安装家用漏电保护器是最可靠、最简便的家庭用电安全防护措施,但是在我国电工技术中还属新课题,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型号、技术还没有统一的规范。

④计算公式:先计算出总功率是多少,然后根据功率选择漏电开关。

用功率/电压就等于电流。

比如,用电器总功率4KW,那么4000W/220V=18A。

注意!!!要求漏电开关额定电流要大于负载电流。

一般情况下总漏电开关的选择是按负载电流的1.5倍计算,18A*1.5=27A。

没有27A 的漏电开关,所以漏电开关应该选择32A的。

漏电动作电流选择30MA 的。

扩展资料漏电保护器,简称漏电开关,又叫漏电断路器,主要是用来在设备发生漏电故障时以及对有致命危险的人身触电保护,具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功能,可用来保护线路或电动机的过载和短路,亦可在正常情况下作为线路的不频繁转换启动之用。

漏电保护器可以按其保护功能、结构特征、安装方式、运行方式、极数和线数、动作灵敏度等分类,这里主要按其保护功能和用途分类进行叙述,一般可分为漏电保护继电器、漏电保护开关和漏电保护插座三种。

1.漏电保护继电器是指具有对漏电流检测和判断的功能,而不具有切断和接通主回路功能的漏电保护装置。

漏电保护继电器由零序互感器、脱扣器和输出信号的辅助接点组成。

它可与大电流的自动开关配合,作为低压电网的总保护或主干路的漏电、接地或绝缘监视保护。

当主回路有漏电流时,由于辅助接点和主回路开关的分离脱扣器串联成一回路,因此辅助接点接通分离脱扣器而断开空气开关、交流接触器等,使其掉闸,切断主回路。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 总则1.0.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

1.0.3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1.0.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代号2.1 术语2.1.1低压low voltage交流额定电压在lkV及以下的电压。

2.1.2高压hing voltage交流额定电压在1K以上的电压。

2.1.3 外电线路extemal circuit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线路以外的电力线路。

2.1.4有静电的施工现场construction site with electrostatic field存在因摩擦、挤压、感应和接地不良等而产生对人体和环境有害静电的施工现场。

2.1.5强电磁波源source of powerful electromagnetic wave辐射波能够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上感应产生有害对地电压的电磁辐射体。

2.1.6接地ground connection设备的一部分为形成导电通路与大地的连接。

2.1.7工作接地working ground connection为了电路或设备达到运行要求的接地,如变压器低压中性点和发电机中性点的接地。

2.1.8 重复接地iterative ground connection设备接地线上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次连接的接地。

2.1.9 接地体earth lead埋人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

GB13955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GB13955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 13955-92低压配电系统中装设漏电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是防止电击事故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防止漏电引起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

但安装漏电保护器后,仍应以预防为主,并应同时采取其它各项防止电击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正确选择、安装、使用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器及其运行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电压为交流50Hz、220/380V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用电系统。

本标准所指的漏电保护器,是指当电路中的漏电电流超过允许值时,能够自动切断电源或报警的漏电保护装置,包括各类漏电断路器、带漏电保护的插头(座)、漏电保护继电器、漏电火灾报警器、带漏电保护功能的组合电器等。

1引用标准GB378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6829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GB4776电气安全名词术语GB9706.1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安全要求JB1284低压断路器3术语3.1直接接触direct contact人体、家畜与带电导体的接触。

3.2间接接触indirect contact人体、家畜与故障情况下变为带电的设备外露导电部分的接触。

3.3冲击电压不动作型漏电保护器inpulse voltage non-operating type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protective devices漏电保护器呈闭路状态时,在规定的冲击电压作用下不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3.4总保护main protection漏电保护器安装在低压电网电源端或进线端实现对所属网络的整体保护。

3.5分级选择性保护selective section protection漏电保护器分别装设在电源端,支(干)线路、负载端、构成两级及以上漏电保护系统,且各级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值与动作时间协调配合,实现具有选择性的分级保护。

标准名称: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GB 13955

标准名称: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GB 13955

标准名称: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 13955-92标准编号:GB 13955-92标准正文: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12-19发布1993-05-01实施低压配电系统中装设漏电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是防止电击事故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防止漏电引起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

但安装漏电保护器后,仍应以预防为主,并应同时采取其它各项防止电击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正确选择、安装、使用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器及其运行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电压为交流50Hz、220/380V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用电系统。

本标准所指的漏电保护器,是指当电路中的漏电电流超过允许值时,能够自动切断电源或报警的漏电保护装置,包括各类漏电断路器、带漏电保护的插头(座)、漏电保护继电器、漏电火灾报警器、带漏电保护功能的组合电器等。

1引用标准GB378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6829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GB4776电气安全名词术语GB9706.1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安全要求JB1284低压断路器3术语3.1直接接触direct contact人体、家畜与带电导体的接触。

3.2间接接触indirect contact人体、家畜与故障情况下变为带电的设备外露导电部分的接触。

3.3冲击电压不动作型漏电保护器inpulse voltage non-operating type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protective devices漏电保护器呈闭路状态时,在规定的冲击电压作用下不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3.4总保护main protection漏电保护器安装在低压电网电源端或进线端实现对所属网络的整体保护。

3.5分级选择性保护selective section protection漏电保护器分别装设在电源端,支(干)线路、负载端、构成两级及以上漏电保护系统,且各级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值与动作时间协调配合,实现具有选择性的分级保护。

GB13955-92_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GB13955-92_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GB13955-92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低压配电系统中装设漏电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是防止电击事故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防止漏电引起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

但安装漏电保护器后,仍应以预防为主,并应同时采取其它各项防止电击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正确选择、安装、使用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器及其运行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电压为交流50Hz、220/380V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用电系统。

本标准所指的漏电保护器,是指当电路中的漏电电流超过允许值时,能够自动切断电源或报警的漏电保护装置,包括各类漏电断路器、带漏电保护的插头(座)、漏电保护继电器、漏电火灾报警器、带漏电保护功能的组合电器等。

1 引用标准GB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6829 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GB4776 电气安全名词术语GB9706.1 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安全要求JB1284 低压断路器3 术语3.1 直接接触direct contact人体、家畜与带电导体的接触。

3.2 间接接触indirect contact人体、家畜与故障情况下变为带电的设备外露导电部分的接触。

3.3 冲击电压不动作型漏电保护器inpulse voltage non-operating type 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protective devices漏电保护器呈闭路状态时,在规定的冲击电压作用下不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3.4 总保护main protection漏电保护器安装在低压电网电源端或进线端实现对所属网络的整体保护。

3.5 分级选择性保护selective section protection漏电保护器分别装设在电源端,支(干)线路、负载端、构成两级及以上漏电保护系统,且各级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值与动作时间协调配合,实现具有选择性的分级保护。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国家标准局批准2005-07-01实施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22号现批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46-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3、3.1.4、3.1.5、3.3.4、5.1.1、5.1.2、5.1.10、5.3.2、5.4.7、6.1.6、6.1.8、6.2.3、6.2.7、7.2.1、7.2.3、8.1.3、8.1.11、8.2.10、8.2.11、8.2.15、8.3.4、9.7.3、10.2.2、10.2.5、10.3.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16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代号;3.临时用电管理;4.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5.补充在接零保护系统中,保护零线的设置以及相线、工作零线、保护零线绝缘颜色的规定,补充按滚球法确定防雷保护范围的规定;6.增加配电室照明设置的规定;7.增补电缆线路电缆选择和敷设方式、方法的规定,以及五芯电缆应用原则的规定;8.增补配电箱、开关箱箱体结构和电器配置与接线的规定;9.增加电焊机设置二次触电保护装置,频繁操作设备设置控制器,以及对手持式电动工具进行绝缘检查的规定;10.增补使用安全隔离变压器的规定,以及灯具与易燃易爆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和防护措施的规定。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则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沈阳建筑大学(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邮政编码:110000)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安徽省建设行业安全协会云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武汉市城乡安全生产管理站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烟台市施工安全监督站辽宁省建设厅抚顺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徐荣杰秦春芳孔锦强李印吴秀丽顾建生刘世才张明蒲宇锋操贤平边尔伦王晓波刘少飞李长凯白波1 总则1.0.1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制定本规范。

临时用电漏电保护器参数

临时用电漏电保护器参数

临时用电漏电保护器参数临时用电漏电保护器是一种用于保护临时用电设备和人员安全的重要装置。

它的设计初衷是用于临时用电场合,比如工地施工、临时活动场所等,其作用是检测电路中的漏电情况,并在发现漏电时迅速切断电源,以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

在制作关于临时用电漏电保护器的参数说明时,需要包括其技术规格、安全标准、使用环境等方面的内容,以下是一份关于临时用电漏电保护器参数的中文文档。

---临时用电漏电保护器参数说明一、技术规格1. 额定电压:220V/380V2. 频率:50Hz3. 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4.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5. 对地绝缘电阻:≥1MΩ6. 防护等级:IP547. 额定使用环境温度:-10℃~+40℃二、安全标准1. 符合国家标准 GB16916.1-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漏电保护器》的要求。

2. 通过国家强制性认证。

三、外观特征1. 外壳采用防水防尘设计,适用于室内外环境。

2. 采用工业级塑料材料制造,耐磨损、防火阻燃。

3. 产品面板设有指示灯,可直观显示工作状态。

4. 接线端子采用铜制导电件,安全可靠。

四、使用注意事项1. 使用前必须对漏电保护器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正常。

2. 定期进行漏电保护器的检测和校准,保证其动作可靠。

3. 严禁私自拆卸漏电保护器,避免影响正常工作。

4. 漏电保护器应避免长时间处于潮湿环境中,以免影响其绝缘性能。

五、维护保养1. 漏电保护器应定期清洁外壳,保持通风良好。

2. 定期进行绝缘电阻测试,确保其安全可靠性。

3. 发现漏电保护器异常工作时,应及时停止使用,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六、结语临时用电漏电保护器是保障临时用电场所电气安全的重要设备,正确的选用和使用对于预防电气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在使用漏电保护器时,一定要严格按照说明书上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其稳定可靠地工作。

希望本文介绍的临时用电漏电保护器参数,能够为工程师和使用者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GB13955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GB13955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 13955-92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12-19发布1993-05-01实施低压配电系统中装设漏电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是防止电击事故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防止漏电引起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

但安装漏电保护器后,仍应以预防为主,并应同时采取其它各项防止电击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正确选择、安装、使用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器及其运行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电压为交流50Hz、220/380V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用电系统。

本标准所指的漏电保护器,是指当电路中的漏电电流超过允许值时,能够自动切断电源或报警的漏电保护装置,包括各类漏电断路器、带漏电保护的插头(座)、漏电保护继电器、漏电火灾报警器、带漏电保护功能的组合电器等。

1引用标准GB378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6829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GB4776 电气安全名词术语GB9706.1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安全要求JB1284低压断路器3术语3.1 直接接触direct co ntact人体、家畜与带电导体的接触。

3.2 间接接触in direct co ntact人体、家畜与故障情况下变为带电的设备外露导电部分的接触。

3.3 冲击电压不动作型漏电保护器in pulse voltage non-operat ing type residual Curre nt operated protective devices漏电保护器呈闭路状态时,在规定的冲击电压作用下不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3.4 总保护main protection漏电保护器安装在低压电网电源端或进线端实现对所属网络的整体保护。

3.5 分级选择性保护selective section protection漏电保护器分别装设在电源端,支(干)线路、负载端、构成两级及以上漏电保护系统,且各级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值与动作时间协调配合,实现具有选择性的分级保护。

漏电保护器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漏电保护器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漏电保护器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篇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漏电保护器的安全管理,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器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漏电保护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漏电保护器指防止或减小漏电导致电触电和火灾的一种安全电器装置。

第二篇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漏电保护器的生产、销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生产、销售具有合格证书的产品,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说明书。

第五条大型场所、公共场所、单位和个人使用漏电保护器时,应当依法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漏电保护器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漏电保护器的用户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正确使用漏电保护器,并做好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篇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漏电保护器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漏电保护器的管理和安全技术培训。

第八条漏电保护器的使用单位应当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漏电保护器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漏电保护器使用档案,包括漏电保护器的型号、规格、安装位置、使用单位、安装、维护记录等。

第十条漏电保护器的使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第十一条漏电保护器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或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送检修。

在修复前,禁止使用。

第十二条漏电保护器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漏电保护器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漏电保护器的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漏电保护器的记录管理,保存相关记录至少三年。

第十四条漏电保护器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对漏电保护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理。

第四篇处罚第十五条对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有权依法进行查处,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五篇附则第十六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对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归相关主管部门所有。

以上是漏电保护器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个范本,具体实施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漏电保护器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漏电保护器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漏电保护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漏电保护器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漏电保护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漏电保护器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建立健全漏电保护器安全管理体制,促进漏电保护器的安全应用。

第四条大家在检查漏电保护器时,应细心观察漏电保护器本身是否存在缺陷,如果有缺陷应及时更换,以免发生事故。

并且,检查漏电保护器的时候不要站在草地上,避免触电。

第二章漏电保护器安全管理技术规范第五条漏电保护器应具备自动断电、漏电保护、过载保护等基本功能,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六条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电流应根据用电设备的额定电流进行选择,以确保漏电保护器的灵敏度满足要求。

第七条漏电保护器应定期检测和校验,确保其正常工作。

对于发现有缺陷的漏电保护器,应及时更换。

第八条漏电保护器的线路安装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保证其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漏电保护器应设置独立的电源,电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不应与其他设备共用。

第十条漏电保护器应有可靠的接地线,接地电阻不应超过规定的范围。

第十一条漏电保护器应定期进行故障维修和设备更换,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三章漏电保护器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二条所有使用漏电保护器的单位和个人应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对漏电保护器的使用和维护知识的培训,掌握漏电保护器的基本原理和使用方法。

第十三条漏电保护器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对于发现的故障和缺陷应及时处理,确保漏电保护器的正常工作。

第十四条漏电保护器应设置在易泄漏电流的电路上,并应严禁将漏电保护器从电路上拆除或更换。

第十五条漏电保护器应设置在用电设备的电源线上,不得绕接使用。

第十六条漏电保护器的设置位置应易于操作和维护,并应设置在人员容易触及的地方,以方便及时进行操作。

第十七条漏电保护器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健全漏电保护器台账,记录并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的使用情况。

漏电保护器法规

漏电保护器法规

漏电保护器法规漏电保护器是一种用于保护人身安全的电气设备。

它能够监测电气系统中的漏电情况,并在出现漏电时迅速切断电源,以避免发生电击事故。

为了确保漏电保护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和标准来规范其设计、生产、安装和使用。

在中国,漏电保护器的法规主要包括国家标准《GB 16916.1-2014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 6829-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要求》等。

这些法规规定了漏电保护器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安装位置和使用注意事项等内容。

漏电保护器的技术要求是保证其正常工作的基础。

根据国家标准,漏电保护器应具备检测灵敏、动作可靠、耐久可靠等特点。

它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符合标准要求,并且应能够在额定电压下正常工作。

此外,漏电保护器还应具备过载和短路保护功能,以确保电气系统的安全运行。

漏电保护器的测试方法是评估其性能和质量的重要手段。

根据国家标准,漏电保护器应经过一系列的试验,包括外观检查、电气性能测试和环境适应性测试等。

其中,电气性能测试主要包括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测试,以及过载和短路保护功能的测试。

环境适应性测试则是评估漏电保护器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位置也是法规要求的重点之一。

根据国家标准,漏电保护器应安装在电气系统的起始端,即电源侧。

这样可以确保漏电保护器对整个电路进行有效的监测和保护。

此外,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应符合一定的技术要求,如保持良好的接地、合理布线和防护等。

这些要求可以减少漏电保护器的误动作和故障,提高其可靠性和安全性。

在使用漏电保护器时,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规和注意事项。

首先,漏电保护器应定期进行检测和测试,以确保其正常工作。

其次,漏电保护器不应被用于其他用途,如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等。

另外,漏电保护器应避免受到机械损坏、湿度和污染等因素的影响,以免影响其正常运行。

此外,漏电保护器的维修和更换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以确保其安全可靠。

漏电保护器装设范围

漏电保护器装设范围

漏电保护器装设范围漏电保护器作为家庭、机关、学校、企业等必备的电器产品,国家对其要求越来越高而且越来越严,因为它不仅保护着建筑物更重要的是他保护着我们。

那么安装漏电保护器到底有哪些要求?法律对于漏电保护器又有哪些规定?漏电保护器选择的时候又有哪些原则?中国电器交易将为你一一带来。

1992 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标GB13955-1992《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对全国城乡装设漏电保护器做出统一规定。

1.必须装漏电保护器(漏电开关)的设备和场所:(1) 属于I类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及手持式电动工具(I类电气产品,即产品的防电击保护不仅依靠设备的基本绝缘,而且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 如产品外壳接地) ;(2) 安装在潮湿、强腐蚀性等恶劣场所的电气设备;(3) 建筑施工工地的电气施工机械设备;(4) 暂设临时用电的电器设备;(5) 宾馆、饭店及招待所的客房内插座回路;(6) 机关、学校、企业、住宅等建筑物内的插座回路;(7) 游泳池、喷水池、浴池的水中照明设备;(8) 安装在水中的供电线路和设备;(9) 医院中直接接触人体的电气医用设备;(10) 其它需要安装漏电保护器的场所。

2.报警式漏电保护器的应用:对一旦发生漏电切断电源时,会造成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电气装置或场所,应安装报警式漏电保护器,如:(1) 公共场所的通道照明、应急照明;(2) 消防用电梯及确保公共场所安全的设备;(3) 用于消防设备的电源, 如火灾报警装置、消防水泵、消防通道照明等;(4) 用于防盗报警的电源;(5) 其它不允许停电的特殊设备和场所。

既然有了漏电保护器的装设范围那么漏电保护器的选用原则又有哪些?接下来中国电器交易网就为你介绍选用漏电断路器的原则:选用原则:国家为了规范漏电保护器的正确使用,相继颁布了《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劳安字(1999)16号)和《漏电保护器安装与运行(GB13955-92)等一系列标准和规定。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作废)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作废)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国家标准局批准2005-07-01实施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22号现批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46-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3、3.1.4、3.1.5、3.3.4、5.1.1、5.1.2、5.1.10、5.3.2、5.4.7、6.1.6、6.1.8、6.2.3、6.2.7、7.2.1、7.2.3、8.1.3、8.1.11、8.2.10、8.2.11、8.2.15、8.3.4、9.7.3、10.2.2、10.2.5、10.3.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16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代号;3.临时用电管理;4.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5.补充在接零保护系统中,保护零线的设置以及相线、工作零线、保护零线绝缘颜色的规定,补充按滚球法确定防雷保护范围的规定;6.增加配电室照明设置的规定;7.增补电缆线路电缆选择和敷设方式、方法的规定,以及五芯电缆应用原则的规定;8.增补配电箱、开关箱箱体结构和电器配置与接线的规定;9.增加电焊机设置二次触电保护装置,频繁操作设备设置控制器,以及对手持式电动工具进行绝缘检查的规定;10.增补使用安全隔离变压器的规定,以及灯具与易燃易爆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和防护措施的规定。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则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沈阳建筑大学(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邮政编码:110000)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安徽省建设行业安全协会云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武汉市城乡安全生产管理站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烟台市施工安全监督站辽宁省建设厅抚顺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徐荣杰秦春芳孔锦强李印吴秀丽顾建生刘世才张明蒲宇锋操贤平边尔伦王晓波刘少飞李长凯白波1 总则1.0.1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制定本规范。

电气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版本

电气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56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电气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版本电气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采用安全电压安全电压是为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由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

这个电压系列的上限值,在任何情况下,两导体或任一导体与地之间均不得超过交流(频率为50-500Hz)有效值50v。

国家标准规定,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为42v、36v、24v、12v、6v。

凡手提照明灯、危险环境和特别危险环境的局部照明灯、高度不足2.5米的一般照明灯、危险环境和特别危险环境中使用的携带式电动工具,如果没有特殊安全结构或安全措施,应采取36v的安全电压。

凡工作地点狭窄,行动不便,以及周围有大面积接地导体的环境(如金属容器内),使用手提照明灯,应采用12v的电压。

二、保证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绝缘是用绝缘物将带电导体封闭起来,使之不能对人身安全产生威胁。

一般使用的绝缘物有瓷、云母、橡胶、胶木、塑料、布、纸、矿物油等。

用绝缘电阻衡量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是一个最基本的指标。

足够的绝缘电阻能把电气设备的泄漏电流限制在很小的范围内,可以防止漏电引起的事故。

不同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有不同的绝缘电阻要求,并要定期进行测定。

此外,电工作业人员还应正确使用绝缘用具,穿着绝缘靴、鞋。

三、采用屏护屏护就是用遮栏、护罩、护盖、箱盒等把带电体同外界隔绝开来,以减少人员直接触电的可能性。

四、保证安全距离电气安全距离是指人体、物体等接近带电体而发生危险的距离。

为了防止人体触及和接近带电体,为了避免车辆或其他工具碰撞或过分接近带电体,为了防止火灾、过电压放电和各种短路事故,在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人体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施和设备之间,均应保持安全距离。

漏电保护器的安全技术

漏电保护器的安全技术

漏电保护器的安全技术漏电保护器是一种重要的安全设备,用于检测电气设备中的漏电情况,当发现漏电时能够及时切断电源,保护人身安全。

为了提高漏电保护器的安全性能,需要采用一系列的安全技术措施。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些安全技术。

首先,漏电保护器需要具备高可靠性。

这意味着漏电保护器在工作中需要保持稳定的性能,能够准确地检测和切断漏电。

为了实现这一点,一种常用的技术是使用电流互感器来检测电流差异,并通过比较电流差异来判断是否发生漏电。

此外,还需要采用高精度的电流传感器来确保漏电保护器的准确性。

其次,漏电保护器需要具备快速的动作时间。

在发生漏电事故时,漏电保护器需要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切断电源,以避免电击事故的发生。

为了实现快速动作,可以采用电磁式漏电保护器,这种保护器能够通过电磁力使触发器迅速切断电源。

此外,还可以采用微处理器控制的数字式漏电保护器,它能够通过对电流的快速采样和处理来实现快速动作。

第三,漏电保护器需要具备自动复位功能。

当漏电保护器触发切断电源后,需要能够自动恢复供电,以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为了实现自动复位,可以采用电磁式漏电保护器,当漏电消失后,电磁式漏电保护器能够自动恢复导通状态。

此外,还可以采用自动复位电子式漏电保护器,它能够通过微处理器控制自动恢复供电。

第四,漏电保护器需要具备可靠的绝缘保护。

为了防止电气设备发生漏电,需要采取措施加强设备的绝缘性能。

一种常用的技术是使用绝缘材料对电气设备进行包裹,以增强绝缘性能。

此外,还可以通过使用绝缘监测器来定期检测设备的绝缘状况,一旦发现绝缘破损,及时切断电源,以保护使用者的安全。

第五,漏电保护器需要具备良好的防水性能。

在潮湿的环境中,漏电保护器容易受到水分的侵蚀,从而影响其正常工作。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可以采用防水设计,如密封保护壳、防水涂层等,以提高漏电保护器的防水性能。

第六,漏电保护器需要具备良好的耐压性能。

在电气设备中,由于电压的波动和突击等原因,会产生过电压,这时候漏电保护器需要能够耐受一定的电压冲击,保持正常工作。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13955-1992)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13955-1992)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 13955-92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12-19发布1993-05-01实施低压配电系统中装设漏电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是防止电击事故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防止漏电引起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

但安装漏电保护器后,仍应以预防为主,并应同时采取其它各项防止电击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正确选择、安装、使用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器及其运行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电压为交流50Hz、220/380V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用电系统。

本标准所指的漏电保护器,是指当电路中的漏电电流超过允许值时,能够自动切断电源或报警的漏电保护装置,包括各类漏电断路器、带漏电保护的插头(座)、漏电保护继电器、漏电火灾报警器、带漏电保护功能的组合电器等。

2 引用标准GB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6829 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GB4776 电气安全名词术语GB9706.1 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安全要求JB1284 低压断路器3 术语3.1 直接接触direct contact人体、家畜与带电导体的接触。

3.2 间接接触indirect contact人体、家畜与故障情况下变为带电的设备外露导电部分的接触。

3.3 冲击电压不动作型漏电保护器inpulse voltage non-operating type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protective devices漏电保护器呈闭路状态时,在规定的冲击电压作用下不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3.4 总保护main protection漏电保护器安装在低压电网电源端或进线端实现对所属网络的整体保护。

3.5 分级选择性保护selective section protection漏电保护器分别装设在电源端,支(干)线路、负载端、构成两级及以上漏电保护系统,且各级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值与动作时间协调配合,实现具有选择性的分级保护。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件编号:RHD-QB-K6462
漏电保护器的安全技术
标准版本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漏电保护器的安全技术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解决方案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地提高。

如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电饭煲、微波炉……多种多样的电气设备越来越多地进入千家万户,被众多居民普遍使用。

这些众多的家用电器,对于保护人身与设备的安全意识,引起了国内外人士的广泛关注。

因此,对建筑电气的设计和施工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前,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380/ 220V 的低压配电系统中,已经开始采取将质量合格参数合格的漏电保护器与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正确地配合使用,较好地防止了漏电电击等事故的发生。

1 漏电保护器安装的必要性
保护接零一般采用TN-C-S 系统或TN-S 系统,也就是在电源入户之前将零线重复接地,且重复接地电阻≤10Ω。

而在进户之后,工作零线N 与保护零线PE 则须分开。

此时,PE 线与所有用电设备金属外壳通过三孔插座的接地孔连接起来。

而零线在引入配电箱后,应当和相线一样对地绝缘。

如果发生相线碰壳短路情况时,短路电流则经零线和接地极构成闭合回路。

这时回路阻抗很小,短路电流很大,从而此较大的短路电流致使保护开关跳闸,切断电源回路,达到安全保护的目的。

如图1 所示。

短路电流IK = U/Zd 式中:IK—相线碰壳短路电流,A U —相电压,Zd —零线阻抗与重复接地电阻之和,Ω但是,TN-C-S 系统只能对用电设备的外壳在带电时起到保护作用,而对相地短路的情况则不能起到保护作用。

其原因是:在相
地短路时(即设备绝缘破损发生的单相对地短路,简称故障短路) ,短路电流要经过设备与地面的自然接触,电阻流向电源中性点。

由于这时自然接触电阻很大,而短路电流很小,不足以使熔断器、断路器动作,切断电路,却能使故障引发的电弧火花持续很长时间,甚至着火。

为了克服以上存在问题,在建筑电气设计、施工中采用安装漏电保护器,就成为一种有效的触电或漏电保护手段。

另外,在居民住宅中安装漏电保护器,也是当今我国按照国标
GB6829295 标准要求,进行设计与施工的需要。

2 漏电保护器的工作原理漏电保护器是由零序电流互感器、漏电脱扣器、脱扣机构、主开关、实验按钮等五部分组成。

倘若发生被保护设备的接地故障电流作用于漏电保护器的漏电脱扣器上的情况,其电流超过预定值时,则会立即出现开关跳闸,从而
切断了故障电路。

如图3 所示。

一般来说在正常情况下,各相电流的相量和等于零。

由此,各相电流在零序电流互感器铁芯中感应的磁通量之和也等于零。

这时,由于零序电流互感器的二次侧绕组无信号输出,主开关仍处于闭合状态,电源继续向负载方向供电。

当发生接地故障,或设备绝缘损坏、漏电,或人触及带电体时,主回路中各相电流的相量和不再为零。

则会出现故障电流在零序电流互感器的环形铁芯中产生磁通,从而导致二次侧感应电压迫使脱扣线圈励磁,强令主开关跳闸,切断供电回路。

由上可知,电流型漏电保护器是基于基尔霍夫第一定律:流入电路中任一节点的复电流代数和等于零,即∑I = 0。

3 漏电保护器的作用及使用范围
漏电保护器具有动作灵敏,切断时间迅速的性能。

在建筑电气设计施工中只要合理选用和正确安装,对
保护人身安全和防止设备损坏,以及预防火焰将会有明显的作用。

(1) 当人体直接触及220V 带电体时,漏电保护器迅速以0.1 秒的时间快速切断电路。

这时流过人体(一般人体电阻为1 000Ω左右) 的触电电流为220/ 1 000 = 220 (mA) ,其电击能量为:220(mA) ×0. 1 (S) = 22mA·S < 30mA·S。

目前我国现行规定:对人体安全的电击能量为:1·T = 30mA·S ,可以明显看出,当人们一旦触及220V 带电体时,漏电保护器会在0. 1 秒时间内迅速作出反应,而不致出现生命危险。

(2) 在TN-C-S 或TN-S 系统中,未装漏电保护器时,如果发生接地故障情况,设备外壳会产生对人身有危险的接触电压;当装有漏电保护器之后,即使发生了接地故障,接触电压在还没有达到危及人身生命时,漏电保护器就会立即切断电源回路。

其理由是:在住宅建筑电气设
计时,设计者已为用户所安装的漏电保护器选择了额定动作电流小于或等于30mA ,动作时间为0. 1 秒。

当发生接地故障时,只要有漏电电流产生,就会在漏电电流小于或等于30mA 时,漏电保护器就立刻动作,切断了电源回路。

同时,30mA 的电流在0. 1 秒时间内作用于人体不会危及生命安全。

(3) 安装漏电保护器对配电线路的绝缘水平起到监察作用。

如果设备出现碰壳故障或绝缘损坏,就会有漏电电流产生。

当漏电电流达到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时,将立即动作切断电源回路。

也就是说,在人尚未触及故障设备危险的接触电压之前,就已经将故障线路切断了。

从而提前避免了触电死亡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4) 一旦出现发生接地故障时,由于切断故障线路因素不是依靠过电流保护,而是依靠漏电保护。

再则,漏电保护的额定动作电流
数值很小,与过电流相比,相差1000倍~10000倍。

因此,出现在设备外壳的接触电压也很低,一般小于50V ,大大提高了安全性。

4 漏电保护器使用时应注意事项(1) 漏电保护器适用于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或经过电阻、电抗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

对于电源中性点不接地的系统,则不宜采用漏电保护器。

因为后者不能构成泄漏电气回路,即使发生了接地故障,产生了大于或等于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该保护器也不能及时动作切断电源回路;或者依靠人体接能故障点去构成泄漏电气回路,促使漏电保护器动作,切断电源回路。

但是,这对人体仍不安全。

显而易见,必须具备接地装置的条件,电气设备发生漏电时,且漏电电流达到动作电流时,就能在0.1 秒内立即跳闸,切断了电源主回路。

(2) 漏电保护器保护线路的工作中性线N
要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

否则,在接通后,就会有一个不平衡电流使漏电保护器产生误动作。

(3) 接零保护线(PE) 不准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

因为保护线路(PE) 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漏电电流经PE 保护线又回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导致电流抵消,而互感器上检测不出漏电电流值。

在出现故障时,造成漏电保护器不动作,起不到保护作用。

(4) 控制回路的工作中性线不能进行重复接地。

一方面,重复接地时,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工作电流的一部分经由重复接地回到电源中性点,在电流互感器中会出现不平衡电流。

当不平衡电流达到一定值时,漏电保护器便产生误动作;另一方面,因故障漏电时,保护线上的漏电电流也可能穿过电流互感器的个性线回到电源中性点,抵消了互感器的漏电电流,而使保护器拒绝动作。

(5) 漏电保护器后面的工作中性线
N 与保护线(PE) 不能合并为一体。

如果二者合并为一体时,当出现漏电故障或人体触电时,漏电电流经由电流互感器回流,结果又雷同于情况(3) ,造成漏电保护器拒绝动作。

(6) 被保护的用电设备与漏电保护器之间的各线互相不能碰接。

如果出现线间相碰或零线间相交接,会立刻破坏了零序平衡电流值,而引起漏电保护器误动作;另外,被保护的用电设备只能并联安装在漏电保护器之后,接线保证正确,也不许将用电设备接在实验按钮的接线处。

以上叙述的几条注意事项,都是很容易在使用中出现错误的地方,故在本文中特地提出来,希望读者在使用漏电保护器时格外注意。

5 结论漏电保护器的使用对低压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性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它弥补了IN-C-S 与IN-S 系统的不足。

但是,还不能说用了漏电保护器,在供电系统
操作指南/ OPERATION GUIDE 编号:RHD-QB-K6462中就万无一失了。

它并不是防止电击事故的惟一措施,也不是特效措施。

譬如,在高层建筑中,往往把高低压配电室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金属板、建筑物钢筋基础网连接起来。

如果高压电气设备外壳碰壳带电,便会产生一个120V 的危险电压(10KV 对地电容电流为30A ,接地电阻4Ω,∴30 ×4 = 120 (V) ) ,该电压通过PE 线窜到低压设备的外壳,漏电保护器对PE 线无法检测,造成保护失效。

欲要克服这种不足,则应通过实施用国际电工委员会的标准及GB50054-95 规范中推行的等电位联结的方法去解决。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Write Your Company Address Or Phone Number Here
第11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