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类作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时评作文训练一:
题目:阅读下面的材料,按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作文。
3月5日,东莞中堂大桥一辆大众轿车强行变道,被一辆比亚迪撞翻。比亚迪车主唐锦湘把行车记录仪拍摄记录的车祸过程放到了网上,一些网友把他拉近微信群,吹捧他做得好,赞扬他“干得漂亮啊”“就应该撞他”等,并向他求教经验。此后,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更近乎为比亚迪车主赢得了“马路侠客”的赞誉。但当唐锦湘在微信群发语音“如果不是全责我一般不会去撞,只要是对方全责我就会去撞”被翻出来之后,有人开始指责唐锦湘故意撞车、涉嫌蓄意谋杀,被大家赞扬的唐锦湘又成了大家批判的对象。最后唐锦湘后悔的并不是当时没有刹车,而是不该把视频发到网上。
对于以上事情,你怎么看?请你就某一个或某一群人的表现,表明你的态度,阐述你的看法。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得套作,不得抄袭。
以暴制暴,非法也高子奥
从他人强行变道,将其撞翻,获得人们的赞赏;再到语言事件后被人们指责,唐锦湘的舆论风向可谓是一个大转弯,然而暂且抛弃舆论,我认为他的行为始终都是错误的。
虽然儒学在中国有着独特的地位,但不可否认的是,从古代的封建社会到如今开放的法制社会,法始终才是维持社会的重要依靠,“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我们先人代代流传下来的俗语。对方先违背交通法规,唐锦湘将其撞翻,看似有理有据,还获得了广大网友的怒赞,甚至连交警部门都认可了他的做法,但实际上,他的行为本就是错的。虽然如今是一个民主开放的法制社会,但不代表人人都可以借法律之名惩罚他人,否则,这样岂不是和古代官员借严法滥杀无异?
若唐锦湘真的想教育对方,他当时该做的是先刹车,再将对方记录下来交由有关部门处理。而再来看看他当时的做法,撞翻他人虽然看似给对方一个沉重的教训与警告,但同一时间也造成了交通的拥堵与混乱。再者,这件事故的后续影响也许比当时更严重。唐锦湘撞翻强行变道的车辆,获封“马路游侠”,引起他人追捧,难免不保证会有人在以后刻意去模仿他,这样只会让场面更加混乱,交通法规也会失去它原本的意义。
唐锦湘如果真的只是想去教育对方,那他这种“以命换命”的勇气或许还值得称赞。但事实上,他事后的一句“如果不是全责我一般不会去撞,只要是对方全责我就会去撞”可以看出,他当初并不是为了去教育对方,只是单纯地想要发泄自己的不满罢了。正如后来有人指责他故意撞车,涉嫌蓄意谋杀,那辆大众轿车只是这一起车祸的引子,唐锦湘才算是主导者,而后他更是借助了法律的空子,推脱了责任。更令人不齿的是,虽然后来遭到了大家的批判,但唐锦湘最后后悔的并不是当时没有刹车,而是不该把视频发到网上。这样的行为,更表明他毫无悔改之意。
从唐锦湘的一系列行为来看,他无异于以暴制暴,虽然那个大众轿车的车主无视交通法规值得我们去谴责,但实际上,像唐锦湘这种只为图自己一时之快,而漠视他人生命的人更应为我们所不齿。
在如今的法制社会,我们需要的是依法行法,而不是被他人钻空子以暴制暴!
法律应是唯一准则牟若天
这又是一个充满了反转的事件,车主唐锦湘被势力的网友一会捧一会踩,连作为一个看客的我都胆战心惊。
对于车主唐锦湘而言,他不过是千万公民中的一人,普普通通,兢兢业业,他绝不是先前网友口中“马路侠客”,更不是后来网友口中的“杀人犯”,他只是一个普通公民,对于他撞翻了违法行驶的车辆这件事,我既不歌颂也不贬低,这本就该是法律来裁定的事。
我们平日考虑事情时更重于人情、道德,但出了事情应该应当进行裁决时,法律才应该是唯一准则。对于违法车辆和唐锦湘的事故认定,不应该以主观人情来判断,无论唐锦湘是否说了那段话,事故认定都应该以交警的实地勘察和具体法律条文来决定。如果唐锦湘的言论涉及到了“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法律条文,相关部门可以另外立案,给唐锦湘相应的处罚,就事论事,法制社会就应当这样雷厉风行。
对于唐锦湘,我没有任何想要赞扬他的话,更不推崇他的行为。因为他也让一条生命处于危险。联系最近社会上关于汽车远光灯的热点事件,有的商家想出了在车窗上贴反光的鬼脸来对付那些开远光灯的人,这更是法律漏洞的一个体现,首先是因为没有制度来约束远光灯滥用的现象,后来也是因为法律缺陷,让有的人可以从中“谋财害命”。最后出了事情,决定谁有罪无罪的时候,还是只能靠法律,如果法律更加健全,结果才可能更公平。
唐锦湘在网友心中的形象之所以发生了改变,不过是因为微信上的几句语音彰显的心态与网友心中的“侠客心态”不符。如果能重来,不管他是否会再去撞车,他也一定不会把语音发出去。其实事件前后的差别不过是几句语音,与事件的主题——撞车并无关联。无论唐锦湘当时心中抱着的是杀人心态还是正义理念,真正决定他在这件事中扮演什么角色,只应该时他的主观行动。同样,能决定这桩事故孰对孰错的也只应该是法律。
北京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是个惨痛的教训,这件事的责任认定到现在还没有确切结果,这不也是因为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吗?
我是个理科生,对于法律的具体通过和执法过程所知甚少,但我明白一点。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就像违法行驶的车主要为自己的愚蠢负责,就像老虎事件中失去生命的母亲要为她女儿下车的愚蠢负责一样。
对于车主唐锦湘,界定他究竟是“侠客”还是“杀人犯”只不过是看那位变道车车主的生命是否因他而失去。最后我想对他说:“事情的好坏只在你一念之间,希望你以后能三思而后行,法律并不是每次都能够照顾到你。”
莫以善之名作冉鑫
比亚迪汽车主唐锦湘前两天可真威风,先是被一群网络小粉丝拉到微信群集体表扬,又是事故认定书撑腰,就连一向毒舌的媒体也夸他是“马路侠客”。可现在的他却是灰头土脸,真真后悔把视频发到网上,因为这无意间的一句话,使原先支持他的人都调转头一齐攻击他。
人人都需要一点自知,像唐锦湘这样知错却不认错实在是不可取的!“子路以人告之有过则喜”此闻过则喜也不是看待这件事的人们可取的做法。人人都恰似自知,在网络世界的大杂烩里,却早已不能心如止水,明如镜台。
前不久刚过去的乔任梁离世消息,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而大多数评论中并不是“望死者安息”此类的话语,竟是各种骂战。其中不乏记者博眼球,引导舆论的事情,先是攻击其经纪公司而后是家人朋友,人们所关注的早已不是死者本人,打着一切为了死者的旗号,去揭他人的伤疤,这可谓失其本心。像东莞大桥车祸事件一样,网友先是热捧后是批判,从头至尾毫无原则,总是站在道德至高点的“键盘侠”们,你们确定你们有公德心吗?
比亚迪车主唐锦湘是典型的“路怒症”患者,大众轿车的强行变道引起了诸多不便,这样的不便使得唐锦湘一时怒起撞翻了比亚迪。要问责的话,大众司机违反交通规则,比亚迪司机蓄意谋杀,双方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马路上的纠纷越来越多,怎么解决是个难题。国庆期间交通部门为避免此类事情发生就开展了“有奖举报”这样的活动。目的是为了让大家互相监督,共同维护交通秩序。这样的做法往往更易得民心,网络不仅仅是冷漠的还有温馨的正能量,良性友好的沟通应当多加倡导!像唐锦湘这样看似正义实则错误的做法必须给出惩罚,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在当今繁杂的世界中,社会就一条奔腾不息、备受污染的大河,不要过多追究是哪一条分支污染了主干,而更应该想想要怎么去找到更多出口,排除污秽,引入清流,滋润人心。是时候审视自己了,水至深则无声,莫以善之名作恶。
生命不单是一场视频风波许浩惠
生命不息,故事不止,当然,事故也不止.
网上在传比亚迪车主把一辆强行变道的大众轿车撞翻。这一车祸过程放到网上后,就有一些网友吹捧他做得好,而交警部门事故认定书更近乎为比亚迪车主赢得了”马路侠客”的赞誉。看到这些,我不禁思索,“什么时候故意撞车也成做好事了?”在我看来,公户要做的是守法,强行变道自会有交警处理,擅自撞车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
而在唐某爆出他撞车是有选择性的,必须是对方付全责他才回去撞。又引发另一波网友的谩骂,指责其故意撞车、涉嫌蓄意谋杀等。莫大的罪名就这样被扣到了头上,而原来所有的“马路侠客”竟也只是投机取巧?更让人痛心的是,唐某并没有有意识到自己的撞车行为是不正确的,只是后悔不该把视频传到网上。
在这次事件中,我们可以轻易看出整个大众舆论的倒向总是让人措不及防。赞扬者没有考虑到被撞者的生命安全,批评者亦没有意识到“蓄意谋杀”又是多么过火,这无异于另类的“谋杀”,而唐某也没有懂得生命不单是视频风波所带来的后果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