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性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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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进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调整实施方案
(2011年度)
为了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强化教师工作责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激励功能,体现多劳多得、优劳多得的原则,为真正落实铜山区教育局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按照棠张镇小学统一部署,特修订调整本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实施范围及经费来源
1、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员工。
2、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拨款
二、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原则
根据铜山区教育局关于学校绩效奖励绩效工资指导意见和棠张镇小学中心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意见,我校制定考核办法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便于操作,要符合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体现课程改革的方向,正确发挥对教师激励导向和约束作用,体现多劳多的,优绩优酬,有利于学校的科学、持续发展。
三、调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几点措施
1、本年度,开学前,我校进行教学岗位、班主任岗位和校务岗位的认定及竞聘工作,确保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用好每一个教师,高效发挥每位教师的能力,真正做到尽其所能。为此,我们专门成立各类岗位竞聘领导小组,制定竞聘方案,动员、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形成良好竞争争先的良好工作局面,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真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通过,岗位认定确保教师在年终工作量计算过程中无任何意见,为绩效工资大刀阔斧的改革奠定基础。
2、科学规范的制定各类考核细则,做到有‘法’所依、有‘法’必依。由各部门负责人牵头,教师代表参与的各类考核方案的制定,广泛争取民意,能够科学有效的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开学后完成了《跃进小学教学岗位考核细则》、《跃进小学班主任考核细则》、《跃进小学中层干部考核细则》等方案的修订工作。
3、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做到执‘法’必严、落实必果。各部门负责人严格执行考核标准,涉及到每项考核的内容及结果及时向全体教师公示,接受教师的监督。每月月底,各项考核全部公示,让教师心中有本帐,学校要求各部门要取信群众,不得弄虚作假。
4、树立典型,让那些肯干事、干好事、干精事的同志富起来。拉大优劣之间的差距,真正起到绩效促发展的作用,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模范带头和辐射作用,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团队,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奖优惩劣。
四、考核形式及兑现办法
1、各项量化指标考核严格按照工作实际考核记录纳入教师工资考核。
2、各项考核原始数据,原则为谁管理,谁考核,谁负责,谁解释。
3、各职能部门每月公示考核结果,无误后月末上报学校人事部门汇总,学校人事部门每季度公示教师考核结果,接受全体教师的监督。
4、待年度末学校人事部门汇总整理全校教师的年度考核结果,公示上报考核中心校会计室年终打入个人工资帐户。
5、考核说明:(1)学校行政人员(校长)不纳入考核;(2)小学部教师单独考核;(3)幼儿园部教师单独考核。
6、考核办法:拨付总额减去不作考核人员的数额(人均数),小学和幼儿园按照各自人数拨付数额,分组考核最后统一报学校人事部门汇总。
五、绩效工资考核项目组成及权重
(一)师德师风(0元)
⑴、认真落实教师师德师风目标,遵守师德规范;
⑵、凡发现向家长和学生索要财物,有偿家教经查属实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资格;
⑶、教师行为受公、检、法、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处分的或违反计划生育的一票否决不在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视情节按照《县局指导意见》执行。
⑷、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资格;
(5)、有下列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基础性绩效工资资格;
1、不服从组织领导与安排的;
2、不团结有爱,闹无原则纠纷的;
3、不顾全大局,私心欲过重的,散步谣言蛊惑群众的;;
(6)有下列情形按照备注处理;
1、与家长发生矛盾一次扣一分;
2、与同事发生矛盾一次双方各扣一分;
3、顶撞领导一次扣一分;
备注:以扣除分数为百分比,扣除相应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余额为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上报数额。扣除部分计入工作量考核,另行额外计加其他职工。
(7)如遇领导不公平待遇可向校长室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逐级反映,越级反映辞聘职务。(反映中层问题,到校长室反映,反映校长问题到中心校长。)学校建立申诉制度和维权组织,由工会、教师代表协调解决。
(8)安全信访
1)、教师本年度未出现安全事故、未出现信访案件该项得满分;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2)、教师在值日期间因管理不善出现安全事故造成影响不大,(情节严重由上级主管部门裁定,承担并追究相应责任);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资格。
3)出现一次伤残事故,经查有人民来信或举报电话反映属实或违反《信访条列》一票否决取消绩效工资分配资格。
(二)、考勤管理(400元*职工数)
1、教师考勤管理由考勤组负责,每周末公布,增加透明度。
一天以内请假须经年级组调课报考勤组批准;一天以上请假须经校长批准(含一天)。超过三天报镇中心校批准,长病假报县局批准,女教师并履行计生妇查手续。超过请假天数按照《铜山县教职工管理办法》和《铜山县绩效工作实施指导意见》执行。因急事或因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到校,应及时打电话到学校与有关领导请假,并事后到校说明详细原因,并纳入考核。
2、国家规定合法假期:
⑴、教师本人结婚7天,教师子女结婚3天;
⑵、教师子女升大学,参军各1天。
⑶、教师直系亲属丧假3天,旁系亲属1天。
⑷、教师外出学习、公差(凭通知);
⑸、属本校教职工产假,男方可休2天;
⑹、教师病假凭医院证明。结合医生建议,经学校确定休假时间休假,超时未经学校同意不到校者,按旷工处理。
3、教师考勤实施满勤奖,扣除考勤总金额除以满勤人数,所得数额分配给满勤人员。
4、扣分标准:
⑴、迟到、早退,一次扣15元,事假每节扣10元,病假扣8元(需报医院诊断证明、医药发票等手续),每天按6节课计算,事假扣完不足部分从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其它考核项目扣除。(长病假扣完考勤奖为止)(考勤扣除顺序办法先扣病假,再扣事假)
⑵、旷工:指不请假而走,请假未批而离岗,假期已满不上班,到校未到岗,参加活动不带班,迟到两节课以上,早退两节课以上视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考勤奖一次性扣完,病事假从绩效总额接着扣除,一年累计旷工3天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资格,一年累计旷工15天取消绩效工资分配资格。超过学校旷课旷工规定按照《铜山县教职工管理办法》和《铜山县绩效工作实施指导意见》执行予以开除公职。在家待岗学习一个月,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考勤奖分配资格,超过一个月至三个月本年度奖励性工资只享受50%分配资格,超过三个月本年度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资格,超过6月以上,本年度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不合格,不享受绩效工资分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