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市居民社区消防安全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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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城市居民社区消防安全对策
【摘要】众所周知,消防安全需要是人类最基本的需要之一。落实各方责任,加强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把各种消防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可以保护居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满足居民的消防安全需要,维护社区的正常秩序,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标签社区;消防隐患;安全责任
“古往今来,沧海变迁,水火无情,预防火灾,平安是福”这个古老的话题,一直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们相互衷告的永恒主题。众所周知,消防安全需要是人类最基本的需要之一。落实各方责任,加强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把各种消防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可以保护居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满足居民的消防安全需要,维护社区的正常秩序,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新形势下社区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全国各地开展了系列社区消防建设工作,在社区消防建章立制、组织建设、责任制建设和社区消防宣传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现代社会飞速发展,居民家庭火灾频发,造成了不少居民伤亡,经济损失巨大,社区消防安全问题更加引人关注。
(一)新形势下社区亡人火灾占有相当比例,老弱病残成为受灾重点人群据福建消防总队统计,2011年福建省住宅、宿舍火灾1868起,占火灾总数33.49%,死亡30人,占全市亡人总数的93.75%,受伤19人,占全省受伤人总数的38%。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2011年全国住宅火灾死亡769人,占全年火灾总数的71.5%;人员密集场所死亡173人,占16.1%;其他场所死亡134人,占12.5%,在1076名火灾死亡人员中,有281人为未成年人,322人为老年人,合计占总数的56%;而在住宅火灾的死亡人员中,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所占的比重为63.8%。从上述数字中可以看出,新形势下住宅火灾无论在起数、伤亡人数上都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尤其是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成为亡人火灾事故中的重点人群。这充分说明目前社区消防工作形势不容乐观,社区消防安全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无意识人为引起火灾现象突出
根据对众多居民火灾案例的分析研究,许多居民防火意识差,违章用火、用电,又缺乏必要的消防常识,发生险情后,不知如何自救,不知如何扑救。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2011年,全国因用火不慎、电气、吸烟、违章操作、玩火等发生火灾的比例为66.7%。据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统计,2011年,直接人为因素引起火灾最多,共2066起,占全市火灾总数的37.05%。其中,生活用火不慎引起火灾1064起,占19.08%,这也是造成人员受伤的首要原因,共26人,占全市火灾伤人总数的52%;吸烟引起火灾665起,占11.92%;玩火引起火灾258起,占4.63%;放火引起火灾79起,占1.42%。
此外,近年来随着城市对流动人口的需求不断增加,外来务工人员数量不断增加。这就使得家中有房的人将出租房屋作为收入来源之一,有的院内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简易房,有的将自家房隔出许多小间出租,只考虑能出租的房屋是否足够多,而对是否有消防隐患不闻不问;出租人收租,对承租人如何装饰、乱用电、煤气等一概不闻不问,为社区安全埋下了消防隐患。
(三)社区内消防设施不足,或形同虚设
当前有些社区尤其是一些老旧小区、平房区、胡同区,由于规模小、开发早,未设置消防设施。住宅楼特别是七层以下单元式住宅、六层以下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没有任何室内消防设施和器材。有些新开发的小区,因物业疏于管理,不按时维修、检测、保养,再加上居民挪用、不法分子的盗窃等原因,致使社区消防设施损坏严重,一旦发生火灾根本起不了作用,极易使小火酿成大灾。
二、新形势下社区消防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
(一)历史原因导致社区内部消防安全存在先天不足
在一些老城区、平房区、胡同区和“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由于在早期的城市建设或开发中,未将其纳入到整体城市规划中,随着城市的不断开发扩展,将其纳入改造区域或被划入城市区域但又未开发,其建筑相互毗连,建筑耐火等级极低且无安全保障措施,极易发生火烧连营危险,加之道路崎岖狭窄,又无消防通道,消防车辆很难进入,一旦发生火灾给扑救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二)社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明确规定了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在社区消防安全检查、维护消防设施及器材、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的职责与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重防盗、轻消防;重经济、轻安全;重登记、轻管理”等现象,消防安全工作没有纳入到日常工作日程中,有的对社区内部存在的消防隐患听之任之,置若罔闻。
(三)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笔者在参与福州市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试点工作中发现,无论是社区居委会还是物业管理单位,甚至是社区民警,在谈自己日常的消防工作时不知从何说起,有些消防工作也做了,但就是说不上来,你问一句,他答一句,对自己应当履行的消防职责不清楚,不知道如何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匮乏,消防工作的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三、改善社区消防安全隐患的对策
消防是预防与扑救火灾的总称。所谓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就是要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结合社区的具体情况,开展预防、扑救火灾,维护社区公共安全的一系列组织活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的主体主要包括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社区消防志愿者等。因此要做好社区消防管理工作,提升社区抗御火灾能力,就必须充分发挥上述单位或组织的作用,维护社区消防安全,净化社区消防安全环境。
(一)物业管理单位的职责
物业管理单位要结合社区实际,通过采取诸如“小区划线,规范停车,小区车辆来客来访登记,在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上张贴温馨提示以及紧急情况拖车(即当小区内发生险情时,车辆占用小区道路,又无法与该车主联系时,物业可以购置“拖车器”,以便尽快将违章车辆拖走,保障小区道路畅通)”等措施确保小区内部消防通道畅通,为扑救火灾赢得时间。
(二)居民委员会的职责
居委会要通过采取“帮扶”政策,有针对性的开展社区内部外来人口、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如定期向弱势群体家庭发放消防宣传材料、在物业或街道办事处的协助下配备灭火器,在老弱病残人员的家中安装消防服务报警电话,当有紧急情况出现时,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通知居委会或物业及时采取措施,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