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实施方案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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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

煤矿监测监控 、 人员定位 、 紧急避 险、 压风 自 救、 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系统建设应用 。 要坚持实事求是 、 因矿制
宜, 确保 实用 管用 。
六、 要大力提升煤矿应急救援能力。 要结合国家级 、 区域级矿山救援基地建设 , 抓紧完善救援装备和物资储
备, 特别是水害多发地 区要配备一定抽水能力 的水泵 、 管线等 ,
前 关后 建 。 三、 要 深 入开 展隐蔽 致 灾 因素普查 和 瓦斯 抽采 利用 。要 大 力推动 省 及 以下开 展 区域性 普查 , 特 别复 杂灾 害
要 由国家层面组织开展 。要利用物探等方面的高新技术 , 同时借鉴其他领域的先进技术装备 , 全面详细勘查所 面临的瓦斯 、 地压 、 水害 、 火灾等灾害分布及治理状况 , 健全专业队伍 , 研究制定政策 , 加大资金投入 , 落实和完 善预防性保障措施。 进一步深化瓦斯抽采利用 , 切实抓好 目 标、 任务 、 标准、 重点项 目、 资金投入 、 支持政策 、 保障 措施的落实, 促进瓦斯有序高效开发。 四、 是大力推进采掘机械化 、 自动化和管理信息化 。要摸清当前煤矿的“ 三化 ” 程度和水平 , 选准主攻方向,
结合 有关 地 区创 造 的经 验 , 区分 不 同 区域 、 不 同井 型 和不 同条 件煤 矿 , 明确达 标 任 务 , 制 定 实施 方 案 , 从 根本 上 增强 煤矿 的安 全技 术装 备水 平 。
五、 要强化煤矿安全避险“ 六大系统” 建设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2 0 1 0 年2 3 号文件规定 , 义无反顾抓好
设, 提高 救援 队伍 素质 , 增 强快 速反 应 、 现场 处置 、 高 效救 援能 力 。
七、 是规范煤矿用工制度 , 强化矿工安全培训 。 要认真分析吸取一些煤矿事故 所暴露 出的深刻教训 , 与相关 部门研究完善农 民工 、 外来工 、 外包工的用工制度 , 加强安全培训 , 提高矿工技能素质 , 严禁新招 [ 人不培训或

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落实安全七条规定

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落实安全七条规定

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落实安全七条规定矿工身处的工作环境是相对复杂、危险的,每年都有大量的事故发生,导致众多的伤亡和死亡。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必须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将针对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重要性,列举出实施安全七条规定的具体措施。

一、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全员参与。

任何人员,应当积极、主动、有责任心地参与安全管理工作,不仅要做好自身工作,还要关心他人,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劝阻。

同时,对于安全生产管理中的监督、检查工作,应积极配合,严格按要求执行,构建从上至下、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防线。

二、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宣传教育是保障矿工安全的重要环节。

矿企应该利用各种渠道、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知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要注意选取通俗易懂、形象直观的方式,让工人能够理解和接受。

三、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矿山生产环节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现场作业流程,严格按照作业程序进行操作。

保证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实施安全检查安全生产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包括隐患排查、设备检测和工作服装检查等。

检查时要注重发现问题和纠正问题,及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积弊进行改进,确保矿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建立安全奖惩机制建立安全奖惩机制,既能够激励职工参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也能够形成一种强有力的安全监管体系。

做好各项奖惩措施的宣传和落实,能够从根本上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的长期稳定发展。

六、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管理责任必须落实到位。

每个岗位的负责人都要承担起安全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实现按岗位责任到人、按人到岗位的管理模式。

负责人还应对本职工作设定安全指标和评估标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组织协调、高效有序地进行。

七、完善应急预案针对矿难等突发事件,必须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的配套设施和培训培训。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为了保障煤矿矿工的生命安全,提高煤矿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煤矿生产运营的安全稳定,特订立以下七条规定。

第一条作业场合安全管理1.煤矿作业场合必需依照相关安全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并配备适当的安全设施和紧急救援设备,以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2.矿井通风系统必需符合安全要求,保证供应充分的氧气供应,并及时排出有害气体,确保矿工的呼吸环境良好。

3.矿井巷道、井口、井筒等通道必需保持畅通,设有明确的安全标识,避开矿工在通行过程中发生意外。

第二条安全人员配备1.每个煤矿必需配备充分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2.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和技能,熟识煤矿安全管理规定和应急预案,能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

第三条安全培训和教育1.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矿工参加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

2.安全培训和教育内容应包含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方面的知识。

3.矿工必需参加培训并通过相关考核,取得相应的安全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矿井作业。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1.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和权力。

2.各级管理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带头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本部门内的安全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

3.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考核和激励机制,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部门进行表扬和嘉奖,营造乐观向上的安全生产氛围。

第五条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1.煤矿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需立刻组织应急救援,确保人员安全,同时及时进行事故报告和处理。

2.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程序和责任人,确保及时准确地报告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

3.煤矿企业应设立安全事故处理特地机构,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仿佛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条紧急救援预案1.煤矿企业应订立紧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任务分工、应急装备和资源保障等事项,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序地进行救援。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工作是一项高风险、高不安全的工作,要保护好矿工的生命安全需要从各个方面入手,其中,矿长作为责任最大的人,必需订立一系列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规定,确保矿工安全生产。

下面是煤矿矿长应当订立的七条规定:一、建立安全意识矿长应当意识到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是煤矿经营的首要任务。

可以采纳招生前培训、入职培训、定期的职业规范培训以及安全教育、演练等一系列安全培训措施,以提高矿工安全意识,让矿工深刻认得到煤矿工作的不安全性,懂得保护自身生命安全的紧要性。

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矿长在考虑不同问题时,不能只想到利润或生产效率,而忽视矿工的安全。

在开展矿山管理时,应设立科学的标准,并依据标准开展程序严谨的管理,对违反管理规定或纪律的人严格问责,确保管理执行的严格性。

三、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不仅可以规范矿工行为,避开消极因素的繁殖,还能发觉和解决安全问题。

这种制度应当包括——第一,建立企业级安全管理规定;第二,订立安全培训、检查和报告制度;第三,针对特定区域和操作工段,出台特别的安全管理措施;第四,设备、设施、防护功能和武器装备的维护、检查和使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等。

四、加强不安全源的管控不安全源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必需管控好不安全源,才能从源头上解决安全问题。

对于不安全源进行排查、识别和分类,确定执行措施,订立管理标准和设备要求,加强现场管理和技术支持,确保人员、设备和环境的安全。

五、安全隐患监测和防备安全隐患是造成煤矿事故的现场因素,必需进行严格的隐患排查、监测和防备。

只有适时发觉和除去安全隐患,才能有效地防止事故发生。

矿长应当订立科学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对安全隐患适时予以处理和解决,同时对全部和安全有关的部门实施监控,确保安全隐患的有效排查、监测和防备。

六、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只有在事故发生时,才能真正检验煤矿的安全管理水平。

矿长应当订立完备的应急管理制度,划定合理的应急响应方案,提升应急处理的本领和效率,实行措施来最大限度地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以及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

落实七条规定实施方案及细则

落实七条规定实施方案及细则

关于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实施方案及细则章丘明水矿业二号煤矿2013年5月3日关于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实施方案及细则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关于学习贯彻国家安监总局〈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传提纲的通知,为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大力宣传贯彻《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以下简称《七条规定》),以及上级煤炭管理部门和东风集团公司要求,明水二号煤矿于2013年4月24下午组织,矿长、副矿长、各科室成员参加的集中学习,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七条规定》,切实保护广大矿工生命安全,推动全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关于“《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项规定》的实施方案及细则”,具体内容如下:一、领导组织组长:孟凡林副组长:赵兵、郭新、张乃水、刘庭富、成员;颜景琦、李家镇、高林、于建征、彭小将、马京国、程作宝、尚现国、高永镇、办公室设在安全科。

办公室主任:赵兵(兼),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各职能科室、各区队、班组的学习贯彻情况,并及时向组长作出汇报。

二、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七条规定》与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结合,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的主题活动,使《七条规定》深入人心,不折不扣地严抓落实,真正体现在行动上、效果上。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理念,视矿工如兄弟,把矿工当亲人,带着感情抓安全,凭着良心抓安全,敬畏生命抓安全。

把学习宣传《七条规定》与学习推广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结合起来,做到风险预控,超前防范。

三、时间安排1、宣传贯彻阶段。

4月25日至5月25日,煤矿各职能科室、区队按照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贯彻学习“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宣传贯彻,利用有效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将“七条规定”的精神实质深入贯彻到每个职工心里,真正认识到《七条规定》是矿工生命安全的保护伞。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作为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是一项重要的责任。

下面列举了七条规定希望能够有效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保障矿工的生命健康。

1、制定完善的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完善的安全规章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规定所有矿工在矿井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矿井通风、放炮、反渗透等操作均需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标准。

矿长要定期组织安全会议,通报安全状况、学习安全知识,不断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提高矿工的安全责任感。

2、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为了保障矿工的工作安全,需要配备相关的安全设备,如呼吸器、安全带、安全帽等,以防止矿工在工作中出现煤气中毒、坍塌、爆炸等意外情况,确保矿工生命安全不受损害。

3、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矿长要建立完善的检查制度,对矿井的通风、瓦斯、安全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矿井内部的安全状况良好。

同时要对矿工的操作进行严格监督,严禁违规操作。

4、定期组织演练矿长要定期组织矿井内部的安全演练,包括疏散演练、救援中心工作演练等,以提高矿工安全防范意识,同时也能够让救援人员更加熟悉相关的救援流程和步骤,以做到做到有备无患。

5、普及安全知识矿长要积极开展安全知识普及,通过多种渠道向矿工进行宣传,让矿工对安全知识形成正确、深刻的理解,提高矿工在工作中的安全意识,避免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6、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制矿长要积极参与建立地方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矿井的监管,不断完善监管制度。

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矿井相关的国家机关和专业人士的联系,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矿井安全管理。

7、持续改进和完善矿长要不断检查和评估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效果,发现和总结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并加以完善,确保矿工的安全已得到有效保障。

总之,作为煤矿矿长,必须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只有不断地加强各方面的安全管理,配备相关的安全设备,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持续改进和完善管理机制,才能有效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无虞。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一、规章制度目的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煤矿矿工的生命安全,确保煤矿作业过程中各种风险得到有效的掌控和管理,规范煤矿矿长的行为和职责,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资产安全。

二、管理标准1. 安全生产责任1.1 煤矿矿长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时刻关注和重视煤矿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1.2 煤矿矿长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并将其列入绩效考核体系。

1.3 煤矿矿长要定期组织安全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煤矿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2. 安全设施建设2.1 煤矿矿长要负责安全设施的合理规划、布局和建设,并确保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2 煤矿矿长要配备和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和工具,确保其正常使用和维护。

2.3 煤矿矿长要加强对安全设施的巡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和修复存在的安全隐患。

3. 事故防备和应急管理3.1 煤矿矿长要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操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确保矿工依照规定操作。

3.2 煤矿矿长要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对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3.3 煤矿矿长要组织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矿工的应急处理本领,并记录演练情况,及时总结和改进。

4. 培训和教育4.1 煤矿矿长要订立培训计划,确保矿工接受必需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4.2 煤矿矿长要配备专业的培训老师和培训设施,确保培训的有效进行。

4.3 煤矿矿长要及时总结培训情况,针对培训不足的地方进行改进和提高。

5. 安全督导和检查5.1 煤矿矿长要建立健全安全督导制度,定期对矿区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估。

5.2 煤矿矿长要与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和引导。

5.3 煤矿矿长要做好安全巡查和整改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矿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

煤矿科区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三篇)

煤矿科区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三篇)

煤矿科区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一、严守生产秩序,确保作业环境安全1.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得到落实。

2. 加强对煤矿作业场所的管理,定期进行巡视检查,保持通道畅通,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 确保煤矿生产设施正常运行,进行设备维护、检修和更新,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4. 做好煤矿辅助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煤矿的电气设备、通风设备等能正常运行,提供良好的作业环境。

二、加强安全培训,提升矿工安全意识1. 制定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工种的矿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意识。

2. 加强煤矿安全教育,提供各种安全教材和宣传资料,提高矿工对安全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3.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模拟事故演练,让矿工掌握正确的自救和互救方法,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4. 加强对新进矿工的培训,确保新矿工融入矿区,了解安全规章制度,并且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三、建立安全监测体系,预防事故发生1. 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监测系统,包括监测设备、监测手段等,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矿井的安全情况。

2. 加强对煤矿的巡查检测,特别是对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瓦斯抽放等关键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3. 加强对煤矿地质环境的监测,确保矿山地质情况的稳定性,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四、严格安全操作,防止人员伤亡事故1. 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各项作业进行标准化操作,杜绝违章操作和事故发生。

2. 对煤矿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确保其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安全操作意识。

3. 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作业人员的责任意识,杜绝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4. 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机制,对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处理。

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1. 建立科学合理的煤矿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各项作业按规定进行,杜绝非法生产和违法操作。

2. 加强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对煤矿生产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作为一位煤矿矿长,为了保护我们的矿工的生命和安全,我订立了以下七条规定:第一条:严格执行矿井安全法规,落实安全责任。

作为煤矿矿长,我将严格执行矿井安全法规,并落实安全责任,对于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员工,必将进行严厉的惩处,不能姑息养奸。

第二条:加强矿工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我将加强矿工安全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

在矿山区域,以及在煤炭生产现场,我的每一位矿工都应当明确本身的职责和义务,以便保障他们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条:提高设备维护水平,保障生产安全。

作为煤矿矿长,我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和最佳的工作条件下运行,适时维护和修理设备的故障,保障矿工的生产安全。

第四条: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防止安全隐患。

我将设立煤矿安全检查小组,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发觉安全隐患应适时处理,并确保除去隐匿的安全隐患是矿山的头等大事。

第五条:订立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我将与相关部门订立应急预案,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以确保在发生意外情况时,我们可以快速找到最佳解决方案,并尽可能削减生命和财产损失。

第六条:坚持安全防范和管理的信息化。

我将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监视和管理,对矿山的生产情况适时全球的把握,从而更加适时地识别不安全聚集的地点,避开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测设备,加强事故处理。

为了更好的保障煤矿生产过程的安全,我将配置必要的安全检测设备,适时监测矿井内的有害气体以及温度、湿度等情况,并加强应急救援处理本领。

综上所述,作为一名煤矿矿长,保障矿工的生命和安全是我们的紧要任务,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从而遏制事故在煤矿中再次发生。

推荐-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落实安全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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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落实安全七条规定为切实做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58号令)(以下简称《七条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使《七条规定》执行到位、更具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矿工生命安全,现制定《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实施细则:一、加强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责任领导:郭日平责任科室:调度室要求:(一)组织员工学习《七条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致全国煤矿矿长的一封信。

组织学习《七条规定》的具体内容和相关规定。

(二)学习矿长给矿工的公开信、矿工家属给矿长的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通过班前会、调度例会学习《七条规定》,营造学习宣传的浓厚气氛;鼓励职工加强学习,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员工《七条规定》培训率100%。

二、明确责任,狠抓贯彻落实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领会,熟练掌握和运用,及时对照查找和纠正问题,将《七条规定》逐项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到位。

(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要求: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

(二)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责任领导:刘学功责任科室:生产科要求:1、采区、采掘工作面布置必须符合煤矿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要求,采、掘、通风、支护工艺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2、采煤必须遵守采矿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内,严禁无计划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和用破坏性方式开采。

3、必须定期开展井下测量工作,按相关技术规范如实绘制标注矿区范围的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井下对照图,及时排查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

4、采、掘工作面及所有其它井巷工程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管理规定做好顶板管理工作,编制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

定期进行顶板动态监测和顶板离层监测分析和总结。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作为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是至关紧要的职责。

下面是七条规定,以确保煤矿工人在工作中充分受到照料和保护:一、给员工供给培训和教育为了确保在不安全工作环境中保持安全,员工需要有充分的培训和教育。

煤矿矿长应当确保,除了充足工作技能要求之外,员工应当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煤气检测、煤尘爆炸、火灾、救援等不安全的工作场所常识。

二、建立严格安全标准为防备可能显现的安全问题,煤矿矿长应当建立严格的安全标准,以确保在工作期间,全部员工能够遵从同样的安全操作程序。

矿长应当推动员工遵守公司的安全标准,并对他们的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三、配备安全倡议者有专业人员来监督和检查员工的工作和运行情况特别紧要。

煤矿矿长应当配备一批安全提倡者,负责查看煤矿现场,确保员工在良好条件下工作,同时供给技术支持和营销引导。

四、充调配备必要设备每个人在工作中都需要相应的设备和工具。

煤矿矿长应确保,每个员工都有充调配备的设备和工具,以确保他们在工作中的安全。

此外,矿长还应当确保全部设备适时得到了维护和修理、更新、替换。

五、供给安全的工作环境在煤矿工作中,尤其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员工必需处于安全的环境中。

煤矿矿长需要确保全部的工作场所都设有适当的照明、通风和消防系统,并进行检查和维护。

六、做好紧急救援准备意外事故随时可能发生,这就需要煤矿矿长建立在紧急情况下的救援团队。

该团队的队员应当接受过专业培训,并具备处理紧急情况的技能和学问。

煤矿矿长还需要确保全部相关的应急设备,如急救箱、床带等都处于合适的位置,并且能够快速使用。

七、监督和评估工作流程最后,煤矿矿长应当建立一个有效的监督和评估工作流程。

通过定期检查和评估,煤矿矿长可以发觉和修正工作环境和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为员工供给更安全的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

总之,煤矿矿长应当负责为员工供给良好的工作条件,确保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充分保护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过严格执行安全规定,培训员工并督导其遵从相应工作程序,煤矿可以得到更高的生产效益,同时为员工带来更实在的保障。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实施细则详细版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实施细则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853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实施细则详细版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实施细则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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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一)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

缺少任何一证或任何一证过期或任何一证被暂扣的均属无证或证照不全,或建设煤矿没有履行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全的煤矿企业均不得从事生产(建设)活动。

擅自从事生产(建设)活动的,管理部门应当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和开采出的煤炭以及采掘设备,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县(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取得证照煤矿的日常监督管理,促使煤矿持续符合取得证照应当具备的条件。

不依法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的,对主要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乡、镇人民政府所辖区域内发现有非法煤矿并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在县级人民政府所辖区域内1个月内发现有2处或者2处以上非法煤矿并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县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山西省总工会 张春奎
煤矿群监员业务培训
一、为什么要制定《七条规定》
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煤炭行业是高危行业,煤矿安 全生产始终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 煤矿安全生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在各地 区、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煤矿安全生产工 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取得了明显成效。但 是,我国煤矿的条件比较复杂,自然灾害比较严重,一些煤 矿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事故的风险依然比较大,全国煤矿安 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通过分析近些年来煤矿事故,特 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梳理出40多个导致事故发 生的主要问题,经反复归纳、提炼,最后确定了七个方面, 依法作出硬性的规定。
,2必020/须10/1彻8 底铲除。 山西省总工会 张春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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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 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正规开采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和保障。它是指煤矿矿井、采 区、采掘工作面布置符合煤矿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要求; 采掘工作面独立通风,风量稳定可靠;采、掘、支护工艺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具体要求做到,矿井加强生产准备, 始终保持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与衔接;矿井开 拓系统形成后,方可进行采区准备巷施工;准备采区必须在采 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 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煤与瓦斯突出矿 井、高瓦斯矿井和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 用前进式采煤方法;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安全出口, 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按规定淘汰落后和非正规采煤方法、工 艺。非正规开采是比较原始落后、非常危险的采煤方法,如: 巷道式、房柱式、仓储式等,一般没有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
2020/10/18

煤矿班组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班组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班组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生产管理,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提高生产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业界标准,订立以下七条规定,作为煤矿班组长在履行管理职责时必需遵守的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目标1.煤矿班组长必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

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人身资产安全。

2.煤矿班组长要乐观参加安全培训,学习并掌握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不绝提升本身的安全管理本领,确保矿工的安全。

二、作业前准备1.在开展煤矿作业前,煤矿班组长必需组织班构成员进行安全交底,并确保每位矿工理解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流程。

2.煤矿班组长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认作业环境安全无隐患、设备完好并符合要求,必需时可向上级提出暂时停止作业的看法并报告。

3.在作业前,煤矿班组长要确保全部矿工穿着齐全、佩戴正确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检查其合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

三、安全操作规程1.煤矿班组长必需指定专人负责操作认证和设备检查,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煤矿班组长要监控操作过程,及时发现作业中的安全隐患、异常情况或事故风险,并立刻采取措施予以掌控或报告。

3.在高风险环节的作业中,煤矿班组长应严格要求操作人员依照标准程序操作,确保作业过程安全可控。

四、不安全源识别与管理1.煤矿班组长要对作业环境中的潜在不安全源进行识别和管理,确保作业过程中不发生损害人身和安全事故。

2.煤矿班组长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完善的记录和跟踪机制,确保问题除去和安全隐患的解决。

五、应急救援措施1.煤矿班组长要订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并确保全部作业人员熟识应急流程和操作方法。

2.煤矿班组长要组织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快速、有序地组织救援和疏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资产损失。

六、事故责任追究1.煤矿班组长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实行责任到人,发生安全事故时,要依照规定及时组织救援和报告,并搭配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实施细则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实施细则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实施细则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实施细则各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___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8号令,以下简称《七条规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工生命安全,结合我矿实际,经矿党政联席安全办 ___研究决定:制定贯彻落实《七条规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深刻领会《七条规定》的重要意义《七条规定》是国家安监总局通过分析近年来煤矿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梳理出40多个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问题,经反复归纳、提炼,最后确定的七个方面,依法作出的硬性规定。

《七条规定》的主要内容在贯彻落实相关煤矿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的基础上,结合矿长职责和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提出了“七个必须、七个严禁”,有重点地进行突出强调,更加切中了煤矿安全生产要害。

认真学习贯彻《七条规定》是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打非治违”的重要抓手,是我矿强化安全基础建设、实现“三下降”的重大措施,对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具有重要意义。

《七条规定》虽只有七条,却条条都是生命线; 字数虽不足200字,却字字重千金,强调的是重点,抓住的是关键, 要求的是矿长,体现的是生命。

要充分认识《七条规定》发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视矿工如兄弟,把矿工当亲人,带着感情抓安全,敬畏生命抓安全,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把第一职责落实在维护矿工的生命和健康权益上。

二、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七条规定》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

当前,结合矿井安全生产与降本增效需要,加强矿长、总工程师和班组长三支队伍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七条规定》是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抓手,是煤矿强化安全基础建设、实现全年安全目标的重大措施,对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具有重要意义,把维持矿工的生命安全作为第一职责,满怀深厚的感情,把矿工当成亲人、当成兄弟,切实保障矿工的生命健康。

煤矿班组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5篇)

煤矿班组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5篇)

煤矿班组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一、必须认真执行“三大规程”,严禁违规组织施工。

二、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工作前全面检查作业地点,严禁违章指挥。

三、必须熟练掌握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合理分工,确保质量,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和材料。

四、必须按计划有序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定员作业。

五、必须坚持安全巡查,制止违章现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出现险情立即撤出危险区域作业人员,严禁冒险作业。

六、必须随时掌握作业人员的身体思想状况,严禁职工带病上岗。

七、必须经过安全和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严禁无证上岗。

煤矿班组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2)1. 煤矿班组长必须熟悉和遵守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全面了解煤矿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流程。

2. 煤矿班组长必须对矿工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每个矿工都了解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个人防护措施的要求。

3. 煤矿班组长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矿井设备的完好性和正常运行情况,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4. 煤矿班组长应当指导和监督矿工进行作业,确保操作规范、安全,严禁违章操作和过度超负荷作业。

5. 煤矿班组长必须保证矿井通风和有毒有害气体处理设备的正常运行,并随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矿井内空气质量合格。

6. 煤矿班组长应当及时总结和传达煤矿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组织矿工进行安全教育和交流,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7. 煤矿班组长必须在出现安全事故、隐患和紧急情况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煤矿班组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3)1. 班组长要时刻关注煤矿作业环境的安全情况,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

2. 班组长要对矿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指导,确保他们了解作业规程、安全操作程序和紧急情况处理方式。

3. 班组长要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和演练,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4. 班组长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对违规操作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理。

煤矿双七条规定实施方案及细则

煤矿双七条规定实施方案及细则

达县大田坝煤矿贯彻落实“双七条规定”施方案及2014年 2 月15日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宣传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和《煤矿安全治本攻坚七条举措》(即“双七条”),切实做到铁七条、钢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确保实现煤矿事故总量、较大以上事故、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三个继续下降”的目标。

为此,首先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双七条” ,使“双七条”规定执行到位、更具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矿工生命安全。

特编制此实施方案和实施细节,具体如下:一、企业概况:达县大田坝煤矿行政区划属达川区陈家乡大田坝村,行政主管部门为达川区煤管局。

达县大田坝煤矿现为 3 万吨/ 年独立扩能为9 万吨/ 年的扩建矿井,证照齐全有效。

2014 年 3 月25 日进入联合试生产。

1、证照情况:(1)采矿许可证:证号C5100002009051120016264;有效期:自2011 年 3 月28 日起至2021 年3 月28 日止。

(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1700000024922;有效期:自2014 年6 月24 日起至长期。

1105100012886 号;有效期:自2011 年11 月30 日起至2014 年11 月29 日止。

3)矿长安全资格证:证书编号第煤(A)2、达县大田坝煤矿扩建工程立项、初设、安专、工期审批情况:达县大田坝煤矿位于华蓥山矿区的白腊平井田,扩建水平为+365m水平,开拓方式为平硐开拓。

2009 年9 月10 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达县大田坝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开发利用方案)的批复》(川经信煤炭函[2019]1165 号),同意了达县大田坝煤矿由3 万吨/ 年扩建为 6 万吨/ 年的技改扩能工程项目。

2009 年11 月10 日,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达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批复》(川煤监审批[2009]333 号)。

煤矿班组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班组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班组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作为煤矿班组的班组长,你的职责是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

以下是七条规定,可以帮忙你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

一、确保矿区通风煤矿操作需要耗费大量的氧气,并会产生有毒气体。

因此,班组长需要确保矿区的通风系统正常运作,保证工作区域的新鲜空气补给充足。

假如负责的地点显现了通风异常的告警,则需要停止工作并对矿区进行检查,确保矿工的安全。

二、检查并维护设备煤矿设备是保证工作流畅、并确保矿工安全的关键。

班组长需要定期检查设备,并维护设备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假如发觉设备故障或异常,需要立刻停机检修,确保矿工的安全。

三、培训并引导矿工班组长需要将煤矿操作的安全规程和技能学问传授给矿工,并确保他们理解各种安全措施和矿场规定。

同时,班组长还需要引导矿工正确操作设备,并且持续监督作业进程。

四、遵守安全标准煤矿操作涉及到诸多安全风险,因此遵守安全标准比什么都紧要。

班组长需要确保矿工遵守全部的安全标准,保证全部操作符合安全规程。

班组长还应当督促矿工佩戴必要的防护设备,如安全带等。

五、组织突发事件应对煤矿操作时随时可能发生安全事件,如火灾、矿井坍塌等。

班组长需要确保矿工知道如何快速、有效的应对这些事件,需要进行相关的紧急情况培训,布置紧急出口和疏散路线等。

六、检查工作现场班组长负责监督和检查工作现场,确保矿工的工作流程正确、设备完好,并且矿场的环境清理和维护得当。

假如发觉有任何安全问题,班组长需要立刻实行行动进行矫正。

七、订立不安全作业计划煤矿操作涉及到很多不安全的工作流程,例如爆破等。

班组长需要订立不安全作业计划,并确保矿工知悉全部的不安全潜在风险,并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总体来说,在煤矿操作中保护矿工生命安全需要严格的保障措施和高度责任意识。

班组长需要不断的监控和更新操作规程,才能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

煤矿科区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等九个七条规定

煤矿科区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等九个七条规定

煤矿科区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一、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严禁违反规定组织生产。

二、必须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均衡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三、必须执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禁事故隐患未消除组织作业。

四、必须全面掌握作业地点危险因素,告知工人应急处置和防范措施,严禁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

五、必须坚持安全巡查,强化现场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及时制止工人违章作业,严禁瞒报、谎报或者迟报重大事故隐患。

六、必须严格执行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发现灾害征兆或险情,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严禁事故隐患未消除恢复生产。

七、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严禁无证或者证件失效上岗。

煤矿班组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一、必须认真执行“三大规程”,严禁违规组织施工。

二、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工作前全面检查作业地点,严禁违章指挥。

三、必须熟练掌握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合理分工,确保质量,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和材料。

四、必须按计划有序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定员作业。

五、必须坚持安全巡查,制止违章现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出现险情立即撤出危险区域作业人员,严禁冒险作业。

六、必须随时掌握作业人员的身体思想状况,严禁职工带病上岗。

七、必须经过安全和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严禁无证上岗。

煤矿井下一般从业人员保证安全七条规定一、必须熟练掌握作业场所和本岗位生产工艺、“三大规程”,确保工作质量,严禁违章作业。

二、必须保障身心健康,严禁身体不适、带病上岗。

三、必须掌握作业地点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严禁冒险作业。

四、必须正确使用和爱护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严禁使用损坏或失效的设备、设施。

五、必须履行岗位职责,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严禁违反劳动纪律。

六、必须遵守安全制度,有权制止违章行为,提出安全管理建议,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严禁隐患未排除继续作业。

七、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严禁无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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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吼西煤矿《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实施方案及细则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叙永县吼西煤矿《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实施方案及细则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关于学习贯彻国家安监总局〈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传提纲的通知,为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大力宣传贯彻《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以下简称《七条规定》),以及省、市、县煤炭管理部门要求,我矿于2013年5月2日由矿长组织,各分管副矿长、科、队长、参加的集中培训学习,专题学习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七条规定》,切实保护我矿矿工生命安全,推动我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我矿将持续开展《七条规定》的学习活动,为使此次学习活动继续下去,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下发“《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项规定》的实施细则”。

望各科、队认真执行,具体安排如下:一、成立领导组:组长:史志让(矿长)副组长:闫士中(安全副矿长)鲍正龙(生产副矿长)于国栋(机电副矿长)王丙军(总工程师)成员:胡天江、王明龙、安兆林、闻忠银、董建坤、胡天喜、张士林、于松里、冯文明、张正元、朱国福、姚宝、张凤、孙孝忠、王贵勇。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桂梅担任,负责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各科、队、班组的学习贯彻情况,并向组长作出汇报。

二、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学习宣传,领会安全七条规定精神实质。

把学习宣传《七条规定》与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的主题活动,使《七条规定》深入人心、耳熟能详,不折不扣地严抓落实,真正体现在行动上、效果上。

牢固树立“煤矿事故可防可控、干煤矿可以不死人”理念,视矿工如兄弟,把矿工当亲人,带着感情抓安全,凭着良心抓安全,敬畏生命抓安全。

把学习宣传《七条规定》与学习推广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结合起来,做到风险预控,超前防范。

三、时间安排1、宣传贯彻阶段。

5月3日至5月20日,各科、队及班组按照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贯彻学习“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项规定”实施细则中的要求进行宣传贯彻,利用有效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将“七条规定”的精神实质深入贯彻到每个职工心里,真正认识到《七条规定》是矿工生命安全的保护伞。

2、培训学习阶段。

5月21日—6月20日,要求各职能科、队、班组各自制定具体培训学习计划,并将培训学习计划报回办公室,办公室负责监督落实。

各职能科室队组按照培训计划进行培训,6月21日前将学习记录(包括签到表,学习笔记及考试试卷及成绩单)交回办公室存档备案。

3、执行落实阶段。

6月21日—7月20日,按照“七条规定”的详细分解内容,各职能科室及部门进行自我排查与整顿,重点针对《七条规定》涉及本部门的项目进行逐项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并做好隐患排查与整改记录,安全管理科负责跟踪落实,对不积极整改的责任人,作出相应的责任追究,对拒不整改的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7月20日前将执行落实阶段全部记录交回办公室存档备案。

4、总结阶段。

7月21日—7月31日,将各职能科室及部门所进行的宣贯、培训、落实的各项资料进行汇总分析,作出对《七条规定》实施的书面总结,并交回办公室进行存档备案。

安全管理科将对各职能科、队、班组进行总结评比,评选出三个优秀部门进行奖励,评选出三个落后部门进行处罚,并将优秀部门作为本年度评选优秀的首选部门。

四、具体措施1、学习宣传。

责任人:闫士中(安全矿长)检查监督人:史志让(矿长)落实措施:在矿主要领导安排部署下,利用墙报宣传栏、标语,采取集中学习、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七条规定》。

2、组织培训学习责任人:各科、队及班组负责人检查监督人:各分管矿领导落实措施:把学习宣传《七条规定》与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利用培训会逐条学习《七条规定》内容,并逐条展开讲解学习。

五、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积极行动。

各职能科、队、班组要充分认识开展“七条规定”宣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认真组织开展“七条规定”的宣贯行动,切实做到在认识上重视,在行动上坚决,确保将“七条规定”的精神实质根植到每位职工心中。

2、狠抓落实,力求实效。

各职能科、队、班组要对照各自涉及条款制定有效可行的方案,按要求时间进行宣传教育培训及贯彻执行,对整顿内容,狠抓严处,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活动,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采取可行措施,狠抓落实,力求通过此次行动取得成效。

3、定期分析总结。

各职能科、队、班组要及时进行自我反馈,按一周一汇报、一周一汇总要求进行自我总结,及时向安全管理科反馈本部门自查自纠集中整顿情况,由安全管理科负责监督落实。

4、强化纪律,严格问责。

由安全管理科对各职能科、队、班组自查自纠集中整顿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对自查自纠集中整顿活动要进行认真、细致深入的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出现责任问题的要进行严格追究、严肃处理。

六、实施细则1、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责任人:陈桂梅(办公室主任)检查监督人:史志让(矿长)我矿属技改扩能在建矿井,证照部分齐全,主要是防止证照失效和相关证件的审批。

办公室主任负责和及时通知证照的年检工作,以及通知安排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复训工作。

2、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责任人:王丙军(工程师)闫士中(安全矿长)鲍正龙(生产矿长)检查监督人:史志让(矿长)(一)井下开拓必须依据《安全专篇》和《初步设计方案》,采、掘、通风、支护工艺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要采取切实措施,积极实施采煤工艺改造,杜绝采用巷道式、房柱式、仓储式等落后的采煤方法进行开采。

(二)必须在“采矿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内进行采掘作业,严禁超层越界开采和用破坏性方式开采。

超层越界开采是指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1)国土部门认定为超层越界的;(2)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开采的;(3)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煤层层位进行开采的;(4)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

(三)必须定期开展井下测量工作,按相关技术规范如实绘制标注矿区范围的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井下对照图,及时排查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

(四)采、掘工作面及所有其它作业点必须按照《》及有关规定做好顶板工作,编制工作面顶板,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

3、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责任人:王丙军(总工程师)检查监督人:史志让(矿长)(一)必须建立完整的、独立的通风系统,实行以风定产,做到风速符合要求,风量充足。

(二)通风系统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无角联通风等不合理巷道。

(三)矿井通风构筑物(风门、风桥、风墙、风帘等)设施齐全、合理、可靠,风流稳定。

(四)每一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独立通风,严禁串联通风。

(五)风量、风速分配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风量分配以作业规程设计风量为依据。

煤矿企业每月末必须绘制能够反映矿井通风实际情况的通风系统示意图,每年组织1次反风演习。

(六)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工作,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双风机双电源,实行“三专两闭锁”。

井下必须淘汰局扇。

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

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棚栏、悬挂禁止人员入内的警示牌。

4、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责任人:王丙军(总工程师)检查监督人:史志让(矿长)我矿虽属低瓦斯矿井,但是瓦斯防治工作依然不容忽视,要严格按照我矿制定的瓦斯防治措施执行,加强现场瓦斯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掘进工作面局扇通风和监测监控系统的可靠运行管理,认真落实瓦斯超限断电撤人制度,严格按照三大规程作业。

5、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责任人:王丙军(总工程师)闫士中(安全矿长)鲍正龙(生产矿长)检查监督人:史志让(矿长)(一)矿长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认真落实“预测预报,逢掘必探,先治后采”的方针。

(二)根据矿井水文地质报告,我矿为中等(III级)水文地质类型,必须按要求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三)必须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疏水能力等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完善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四)当矿井井口附近的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下时,要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严禁开采防隔水煤(岩)柱。

(五)矿井要按规定配备与矿井最大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等,确保矿井排水能力满足要求。

(六)要加强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的经常性检查和维护。

在每年雨季前,全面检修1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

(七)做好雨季“三防”(防汛、防排水、防雷电)工作。

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

当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应当立即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

经确认隐患完全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八)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我矿的主要水害类型和可能发生的水害事故,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发现透水预兆的作业人员,应当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报告有关透水地点及水情,通知周围有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或升井。

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向矿长汇报,并将水患情况通知其它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作业点。

6、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责任人:于国栋(机电矿长)检查监督人:史志让(矿长)(一)井下使用的各类设备和安全装备,必须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投入使用。

矿井主要提升装置的选型、安装、管理、使用、维修、检查、测定、试验都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二)各种提升设备必须完好,禁止带病作业、超载超限运行。

矿井主要提升装置必须实行专业化管理,按期进行性能测试与维护,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维修人员。

采购设备必须严格执行矿用设备审核程序,对不具备设备安标生产资质的厂家和提供不出安标证书、编号的产品坚决不允许购买和使用。

(三)绞车司机经过严格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四)矿井主要提升设备,必须按设计的速度图运行,不得随意改变,确实要改动时,应经总工程师批准。

(五)矿井提升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设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保持动作灵敏可靠。

(六)机电设备管理必须执行标准化管理,实行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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