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用费率招标的项目结算中争议处理的案例分析(戴利华)

关于采用费率招标的项目结算中争议处理的案例分析(戴利华)
关于采用费率招标的项目结算中争议处理的案例分析(戴利华)

关于采用费率招标的项目结算中争议处理

的案例分析

摘要

费率招标是指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以费率的高低代替工程总造价的多少进行竞标,经评标委员会以各投标人所报的费率为主,结合所报工期和质量承诺、施工组织设计及企业施工业绩等其他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

目前,费率招标一般适用于非财政、国有投资项目。其特点如下:

一、优点

(1)简化前期招投标工作,能够较快地确定承建的施工单位,节省了前期招投标的一系列过程的繁琐程序的时间,尽快展开项目施工;

(2)评选施工单位的条件比较单一,能尽量公平公正的选择中标单位,减少不必要的人为操作因素。

(3)节省前期时间给设计人员认真设计、复核图纸,尽量避免由于前期设计原因造成后期成本费用的增加。

(4)可有效控制工程成本,招标人可以根据市场的平均价格水平、资金情况、施工环境、市场风险、工程质量、工期等因素,控制该工程取费合理下浮的百分率。

二、缺点

(1)费率招标对招标人的风险较大,对招标人的管理水平水平要求较高。

招标时只是确定中标费率,工程造价在招标时不能完整体现出来,须待工程竣工结算时,才能完整计算工程造价。这种做法必然给工程建设期间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带来困难,从而可能造成投资“三超”。

(2)加大了造价中过程审核的难度,很多材料的价格在地方造价信息未有提供,过程中核价相当困难,尤其是安装和绿化方面的价格;

(3)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办理结算,费工费时,结算的工作量大而繁杂。

下面,就我们所做过的一个费率招标的项目在结算阶段所遇到的一些问题探讨一下: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苏州市工业园区青剑湖旁,建设规模约15万平米,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多层住宅1#-9#楼共9栋,高层住宅19#-21#共3栋,物业用房1栋,车库建筑面积约11500m2(其中多层地库约7500m2,高层地库约4000m2),总建筑面积约7万平米;二标段:多层住宅10#-18#楼共9栋,高层住宅22#-25#共4栋,配电房2栋,车库建筑面积约11500m2(其中多层地库约7500m2,高层地库约4000m2),总建筑面积约8万平米。

工程招标范围及内容:1、施工图以内、设计变更中所涉及的以及发包人指定的全部土建安装工程,含基坑土方;基坑围护、主体工程施工、墙体砌筑及粉刷、外墙面粉刷、室内初装修(地上墙柱面抹灰腻子、地下室\楼梯间按图纸到位)、屋面工程;生活给水、压力排水、雨水排水、冷凝水排水、生活排水、消火栓预埋套管、强电、弱电、火灾自动报警、人防给水(套管)、人防排水、人防压力排水、人防强电、人防暖通(套管)等;2、需要完成的管

理、配合、协调任务有:门窗百叶工程(塑钢门窗、防火门、防火卷帘门、人防门)、外墙保温涂料、室内精装修、铁艺栏杆、配电房电气安装工程、电梯供应及安装、弱电工程(智能化、电信网络等穿线安装)、泛光照明、消防、太阳能工程、室外市政、雨污水、燃气、绿化、景观工程等。

经邀请招标、价格谈判,,由两家不同的总包单位中标,合同于2011年11月11日签订。本工程实行定额费率计价,措施费费率固定,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费固定价格,合同暂定金额:一标段为1.12亿元、二标段为1.18亿元。

合同约定预结算方式:1、乙供材料计价:1.1、钢筋、砼、水泥、砂、砌体、模板木材等材料价格按《苏州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指导价执行,信息价中公布的某企业或品牌报价不作为计价依据,信息价中没有的主材由甲方核定单价,信息价没有的辅材按定额基价执行。1.2、钢筋及商品砼价格:预算编制价格:为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约定的开工日当月的信息价为计价依据。如开工日为2011年09月15日即为九月份的信息价。结算调整依据:自第一栋主体施工起到最后一栋结构封顶,整体按施工期间的各月信息价算术平均值作为结算价。

二、案例背景:

根据合同要求,施工单位需在收到施工图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预算送审工作,并在30天内完成预算核对工作,2012年2月,建设单位委托两个不同造价咨询单位对两个标段工程预算进行审核,于同年7月完成预算核对工作,三方均签字盖章认可。该项目于2013年底竣工验收,2014年5月二标段总包单位完成竣工结算并送审,由于种种原因,二标段预算审核的造价咨询单位退出,由一标段预算审核的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完成对两个标段结算审计工作,

在审核过程中,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咨询单位在对合同的理解、预算审核结果等存在几个较大的分歧。

三、争议焦点:

(1)一标段和二标段多层住宅部分户型及楼栋数量均相同,但是由于是两家不同的造价咨询单位做的预算审核,造成钢筋分项部分造价二标段高出一标段40万,建设单位要求咨询单位该部分按实结算调减该部分的工作量,施工单位则认为不应该重新调整,因为预算审核的结果三方均认可,且施工图未发生变动为何还要重新调整。

(2)钢筋及混凝土材差调整方法,依据合同条款“自第一栋主体施工起到最后一栋结构封顶,整体按施工期间的各月信息价算术平均值作为结算价”,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均应按此条款调整材差,施工单位认为因按多层住宅与高层住宅部分分别调整材差,如果按照此条款调整则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当时由于业主原因高层和多层分批开工,应该按多层区及高层区分别计算材差。

(3)地下车库发生渗漏现象,施工单位不肯维修,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发生的费用在总包结算中扣除,施工单位认为造成地库渗漏情况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出指令要求取消地板下防水层所致,所以维修费用不应该由总包单位承担。

四、分析与结论:

鉴于观点分歧较大,争对上述几个焦点问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经过几轮协商,最后达成一致意见。

(1)本工程属于费率招标,合同中注明按实结算,经专业工程师测算分

析,①、两个标段的楼栋数量、户型及配筋均一样,从理论上说如果计算口径一致,两个标段的钢筋总量应该是相同。②、各栋号钢筋总量相加二标段小于一标段,但钢筋接头高出一标段很多。③、经与建设单位沟通,得知,合同中约定竖向钢筋Ф14以上采用电渣压力焊,其余采用绑扎连接方式,但如果招标人对工程量计算规则有特殊约定的结算时按照特殊约定的计算方式执行,在预算审核时,建设单位有书面回复要求竖向钢筋只有Ф22以上采用绑扎连接方式。④、差距的原因主要是因为预算审核时钢筋连接方式考虑的不同,每个钢筋接头若按绑扎接头算增加钢筋用量约为1kg,钢筋的综合单价为6091.58元/t,电渣压力焊接头的综合单价15.83元/个,二标段钢筋按焊接接头计算的每个接头要增加15.83-6.1=9.73元,总共多出30000个接头,增加造价约30万。且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结算应该是在预算审核造价的基础上再加上签证变更及人工材差调整的费用因为只有建设单位内部员工口头承诺而没有书面文件不予采信。后来经过多轮协商,建设单位在其他地方做适当补贴后施工单位同意按实结算。

(2)本工程在建设初期,因为建设单位自身的原因,多层住宅部分施工在前,高层住宅部分在2011年4月才开始挖土,而2011年4月多层住宅部分已结构封顶,而高层部分至2012年2月才结构封顶,经过三方沟通,建设单位认为合同签证之初,约定的材料调差条款是基于整个项目同时开工的基础上,与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情况不符,该条款有些欠妥,同意按施工单位提出的多层住宅部分与高层住宅部分分别按“各区域第一栋主体施工起到最后一栋结构封顶,整体按施工期间的各月信息价算术平均值作为结算价”。

(3)造成地下室渗水的可能的原因如下:①底板钢筋混凝土振捣不密实,

导致底板渗漏。②底板混凝土浇捣之前基层未清理干净。③车库未做防水层;现在工程已竣工交付使用,无法判断渗漏是怎样造成的,施工单位认为防水层是建设单位要求取消的,结算时该部分费用也全部扣除,现在地下室渗漏就是因为施工时未做防水层造成的,这部分维修费用不应该由总包单位来承担。因为该部分的责任划分比较模糊,最后双方通过协商,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双方各承担维修费用的50%。

五、反思:

综上所述,虽然最后争议都解决了,但归根结底其实是双方谈判的过程,最后都是需要双方做出让步。如何在费率招标的状态下,控制好投资成本就显得尤为重要,虽然费率招标有利于前期招标工作可以快速展开完成,但后期管理和结算工作比较复杂,扯皮的事多,而且合作伙伴最好是有长期合作关系的,比较了解和彼此信任的,这样风险要小的多,工作也好开展。建议建设单位应在前期合理确定方案,前期工作准备充分,不要仓促招标,尽早完成施工图预算核对,确定在合理的施工期间内可能出现的价格波动因素,明确合同双方应承担的价格风险范围,避免事后补救,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及争议,应尽快召集各单位协调解决。我觉得费率招标完全可以和固定综合单价统一,把可能出现的项目列清单,直接费以综合单价形式出现,也可以列入附加协议。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题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题 1.案例某评标委员会准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在评标中重点考虑标价、工期、信誉、施工经验四方面要素,各项要素的权重分别为0.4、0.3、0.2、0.1。现有甲、乙、丙、丁、戊五个承包商投标,根据各单位投标书的情况及各因素,得分情况如下,请按综合评估法选择承包商。 2.案例某建设工程项目由三个单项工程组成。项目业主准备将其分为三个独立的合同段,分别由三个承建商进行实施,并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某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已通过投标获得了此项目的监理任务。 〔问题〕 1.在招标选择承建商过程中,监理单位是否有决定权?谁具有决定权? 2.“如果承包商要将部分工程分包出去,则需要谁批准? 3.“在做标期间,对某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业主或招标机构只需向该投标人作出书面答复”,请问是否正确?

3.案例某施工单位(乙方)与某建筑单位(甲方)签订了某项工业建筑的地基强夯处理工程,包括开挖土方、填方、点夯、满夯等。由于工程量无法准确确定,按照施工合同规定,按施工图预算方式计价,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施工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要求施工。工程量由造价工程师负责计量。工程开工前,乙方提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批准。 〔问题〕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当进行到施工图所规定的处理范围边缘时,乙方在取得在场的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情况下,为了使夯击质量得到保证,使夯击范围适当扩大。施工完成后,乙方将扩大范围内的施工工程量向造价工程师提出计量付款的要求,但遭到拒绝。试问造价工程师拒绝承包商的要求合理否?为什么?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根据监理工程师指示就部分工程进行了变更施工。试问变更部分合同价款应根据什么原则进行确定? 4.案例A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开发了一项花园建设工程项目,由B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负责施工,由C建材公司提供D水泥厂生产的水泥。2000年9月15日,C建材公司提供20吨水泥进入工地,B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送检测试,结论为合格水泥。后来,C建材公司陆续组织水泥进场,共计680吨。同年10月11日,B公司从C公司供应的水泥中再次抽样送检,经检验确认为废品水泥。此时水泥已用800吨,分别浇筑在花园工程A楼的12~15层。经有关部门检测,第12~15层的混凝土强度不合设计要求,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决定对12~15层推倒重浇。A公司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B公司、C公司和D厂,要求三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问题〕 1.如施工合同明确约定水泥由甲方供应,责任应如何区分? 2.如施工合同明确约定水泥由乙方供应,责任应如何区分?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题案例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题案例一 背景:某大型工程,由于技术难度大,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和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要求高,而且对工期的要求也比较紧迫。建设单位在对有关单位和在建工程考察的基础上,仅邀请了3家国有一级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并预先与咨询单位和该3家施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了施工方案。业主要求投标单位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装订报送。经招标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评标规定如下: 1.技术标共30分,其中施工方案10分(因已确定施工方案,各投标单位均得10分)、施工总工期10分、工程质量10分。满足业主总工期要求(36个月)者得4分,每提前1个月加1分,不满足者不得分;自报工程质量合格者得4分,自报工程质量优良者得6分(若实际工程质量未达到优良将扣罚合同价的2%),近三年内获鲁班工程奖每项加2分,获省优工程奖每项加1分。 2.商务标共70分。报价不超过标底(35500万元)的±5%者为有效标,超过者为废标。报价为标底的98%者得满分(70分),在此基础上,报价比标底每下降1%,扣1分,每上升1%,扣2分(计分按四舍五人取整)。各投标单位的有关情况列于表1—1。 表1-1各投标单位标书主要数据表 投标单位报价(万元)总工期(月)自报工程质 量鲁班工程奖省优工程 奖 A35.64233优良11 B34.36431优良02 C33.86732合格01 问题: 1.该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且仅邀请3家施工单位投标,是否违反有关规定?为什么? 2.请按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3.若改变该工程评标的有关规定,将技术标增加到40分,其中施工方案20分(各

投标单位均得20分),商务标减少为60分,是否会影响评标结果?为什么?若影响,应由哪家施工单位中标?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题案例一 问题l:答:不违反(或符合)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技术复杂的工程,允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3家。 问题2:解:(1)计算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得分,见表1-2。 表1-2各投标单位技术标得分表 投标单位施工方案总工期工程质量合计 A104+(36-33)×1=76+2+1=926 B104+(36-31)×1=96+1×2=827 C104+(36-32)×1=84+1=523 (2)计算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标得分,见表1-3。 表-3各投标单位商务标得分表 投标单位报价(万 元) 报价与标底的比例(%)扣分得分 A35.64235642/35500=100.4(100.4-98)×2≈570-5=65 B34.36434364/35500=96.8(98-96.8)×1≈170-1=69 C33.86733867/35500=95.4(98-95.4)×1≈370-3=67(3)计算各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见表1-4。 表1-4各投标单位综合得分表 投标单位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得分 A266591 B276996 C236790 问题3:答:这样改变评标办法不会影响评标结果,因为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得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案例

第五章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案例 【案例一】 背景: 某国有资金参股的智能化写字楼建设项目,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人于2012年10月8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E五家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月12?18日9至16时在该招标人总工办领取招标文件,11月8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五家投标人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投标人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投标人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四家投标人投标,并宣读该四家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评标委员会委员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本系统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1人,外系统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投标人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 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4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为 B、D、C、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人B为中标人。投标人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11 月20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投标人B于11月2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4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为D、C、B、E,因此,从11月26日至12月21日招标人又与投标人B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投标人B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投标人C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12月2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1. 从招标投标的性质来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2. 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逐一说明原因。分析要点:本案例考核招标投标程序从发出投标邀请书到签订合同之间的若干问题,主要涉及招标投标的性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撤回、投标文件的拆封和宣读、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其确定、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的行为、中标人的确定、中标通知书的生效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的行为以及招标人和投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正确分析本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因此,在答题时,要根据本案例背景给定的条件回答,不仅要指出错误之处,而且要说明原因。为使条理清晰,应按答题要求“逐一说明”,而不要笼统作答。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拆封、宣读。这一规定是比较模糊的,仅按字面理解,已撤回的投标文件也应当宣读,但这显然与有关撤回投标文件的规定的初衷不符。按国际惯例,虽然投标人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宣读其名称,但不宣读其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另外,要特别注意中标通知书的生效时间。从招标投标的性质来看,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按《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这就是承诺生效的“到达主义”。然而,中标通知书作为《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承诺行为,与《合同法》规定的一般

招投标典型案例分析

一、招标阶段 1、招标文件中含有指定设备品牌或参考品牌等限制性条款 ※案例: (1)某扩建项目设备招标采购,变电所二次设备继电保护装置标段要求投标人采用**企业的继保设备;高压开关柜标段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中的真空开关必须采用***进口品牌。 (2)某工程开关柜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在“申请人条件”项目里有两项条款,“投标产品中的断路器、接触器、智能仪表、继电器等元器件必须具有相应的使用业绩,其中主要元器件(断路器、接触器)必须是国际知名品牌(***或***)”, ★分析: 招标文件中的指定,就意味着非上述“国际知名品牌”及国内生产企业最终都无法参与该项目的公开竞标。《招标投标法》中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同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对本条目做出的解释第五条“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中的一种。 很多专业技术人员认为在招标文件中,有些内容如果不通过列“参考品牌”的方式,很难表达清楚技术要求,而且没有指定唯一的品牌且提供了三家及以上的品牌,自认为不属于违规行为。实际上招标人是在偷换观念,虽然招标人没有指定唯一品牌,但无论其推荐了多少种品牌,均属于限制了竞争,明显违背了招投标法的三公原则,极易产生投诉情况。所以当出现采购的货物或服务有“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情况时,建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而不必要冒违规的风险。 如果必须列出“参考品牌”,可参照《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法规的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2、资格审查条件中注册资金的设置不合理 ※案例: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题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习题 一、背景资料 某省一级公路×路段全长224km.本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共分20个标段,招标工作从2008年7月2日开始,到8月30日结束,历时60d.招标工作的具体步骤如下: 1. 成立招标组织机构。 2. 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通告。 3. 进行资格预审。7月16日~20日出售资格预审文件,47家省内外施工企业购买了资格预审文件,其中的46家于7月22日递交了资格预审文件。经招标工作委员会审定后,45家单位通过了资格预审,每家被允许投3个以下的标段。 4. 编制招标文件。 5 . 编制标底。 6 . 组织投标。 7月28日,招标单位向上述45家单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7月30日,向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 8月5日,召开标前会。8月8日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8月20日,各投标人递交投标书,每标段均有5家以上投标人参加竞标。 8月21日,在公证员出席的情况下,当众开标。 7. 组织评标。评标小组按事先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对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评分,推荐中标单位和后备单位,写出评标报告。8月22日,招标工作委员会听取评标小组汇报,决定了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8. 8月30日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结合背景资料试分析: (1)上述招标工作内容的顺序作为招标工作先后顺序是否妥当?如果不妥,请确定合理的顺序。 (2)建筑工程邀请招标程序与公开招标的不同点在于? 二、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的招标人于2000年10月14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E 5家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月20日~21日9~16时在该招标人总工程师室领取招标文件,11月8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5家承包商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承包商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得投标文件。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承包商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 4家承包商投标,并宣读了该4家承包商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招投标三个案例分析及总结

招投标三个案例分析及总结 投标实战策略及案例 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是国际上通用的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目前在我国工程项目建设中推行招投标制度虽然只有短短10多年的历史,但对于健全我国建筑市场竞争机制,促进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及经济效益,保证工期和质量,以及有效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投资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行业的造价改革步伐也逐步加快,不断促进整个建筑市场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快速转变。从2003年开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全国快速推广,更给整个建筑交易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变化。招投标双方的工作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投标方需要不断地充实自身的实力,提高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才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另外,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除了靠企业自身的素质和实力外,投标技巧对于能否中标及能否取得更多利润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手段之一。 下面我们简单的分析一下投标技巧是怎样帮助企业在竞争中取胜的或者减少自身的损失的。 案例一: 某小区商住楼土建项目,某投标单位投递的投标书报价为1080万元,投递投标书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日期尚有3天,然后经过各种渠道了解,发现该报价与竞争对手相比没有优势,于是在开标前,又递上一封折扣信,在投标书报价的基础上,工程量清单单价与总报价各下降5%,并最终凭借价格的优势拿到了合同。 这样的投标策略,在国际招标中经常出现,国内招标这种方法也逐渐多了起来。这种做法是完全合法的。《招标投标法》中规定:“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日期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做法不是由于自身的原因作出的,而是根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情况而作出的,会带来恶性竞争的负面作用。而且也不能一味的不顾企业的成本,盲目为了中标而降低报价,导致合同签订后难以履行。 案例二: 某大型公建项目进行招标,标底为8050万元。某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7990万元,为了能提早收回资金,以便投入新的项目,该投标单位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法,将基础工程和柱、墙等项目的单价提高了15%,装饰工程的单价适当下调,做到了总报价仍然为7990万元,并且在评标时对调整项目单价作了有力的说明,最后中标。在施工过程中,基础工程等施工完后,回收了大量的资金投入到新项目中。 这一方法是一个工程项目总报价基本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总的来讲,要保证两个原则:“早收钱”和“多收钱”。 需要注意的是采用不平衡报价一定要建立在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仔细核对分析的基础上,特别是对报单价的项目。单价的不平衡要注意尺度,不应该成倍或几倍的偏离正常的价格,否则业主可能会判为废标,甚至列入以后禁止投标的黑名单中,就得不偿失了。一般情况下,比正常价格多出15%,30%的幅度,业主都是可以接受的,投标人可以解释为临时设施的搭建、材料和设备订货等预先支出的费用。 不平衡报价最终的结果应该是:报价时高低互相抵消,总价上却看不出来;履约时所形成的数量少,完成的也就少,单价调低,损失也就降到最低;数量多,完成

工程招标投标案例分析样本

招标投标案例分析及答案30题 案例1 某重点工程项目筹划于12月28日开工,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普通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于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A、B、C、D、E五家施工承包公司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公司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期间9月20-22日购买了招标文献。招标文献中规定,10月18日下午4时是招标文献规定投标截止时间,11月10日发出中标告知书。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B、D、E四家公司提交了投标文献,但C公司于10月18日下午5时才送达,因素是半途堵车;10月21日下午由本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有7人构成,其中本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评标时发现E公司投标文献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献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章。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了评标报告。B、A公司分别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由于B公司投标报价高于A公司,11月10日招标人向A公司发出了中标告知书,并于12月12日订立了书面合同。

(1)公司自行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做法与否妥当?阐明理由。 答: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重点项目中不适当公开招标项目,要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邀请招标。因而,本案业主自行对省重点工程项目决定采用邀请招标做法是不当。 (2)C公司和E公司投标文献与否有效?阐明理由。 答: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在招标文献规定提交投标文献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献,招标人应当拒收。本案C公司投标文献送达时间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因而该投标文献应被拒收。 依照《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投标文献若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则属于重大偏差。本案E公司投标文献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也未获得委托人授权书,无权代表本公司投标签字,尽管有单位公章,仍属存在重大偏差,应作废标解决。 (3)请指出开标工作不当之处,阐明理由。 答:1)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开标应当在投标文献拟定提交投标文献截止时间公开进行,本案招标文献规定投标截止时间是10月18日下午4时,但迟至

招投标概论案例分析

招投标概论案例分析 [合同风险案例1] 某工程概算已被批准,准许招标。工程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规定:按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洪基公司一举中标后通过艰苦谈判确定合同价650万元。洪基公司认为工程结构简单且对施工现场很熟悉,未到现场进行勘察,另外因工期短于一年,市场材料价格不会有太大变化,故接受固定总价合同形式。 问题: (1)投标报价的步骤应有哪些? (2)按计价方式不同,合同可以分为哪些形式? (3)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乙方承担哪些主要风险?乙方作法有哪些不足? (4)你认为风险分担最为合理的合同形式是什么?为什么? [案例1解] (1)投标报价的步骤应为7个:研究招标文件,现场考察,复核工程量,制定施工规划,计算工料机单价,计算各项费用和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汇总标价。 (2)按计价方式不同,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总价合同又可以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调值

总价合同。 (3)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乙方主要承担两方面的风险:即工程量计算失误的风险和单价计算失误的风险。尽管工程结构简单,必定仅处于初步设计阶段,乙方必须认真地进行现场考察以准确计算工程量。另外固定总价合同材料设备涨价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认为工期短于一年不会有太大的价格变动是盲目的。 (4)风险分担最为合理的合同应为单价合同。无论工程设计深度如何、工程复杂性如何,无论工程量是否可以准确地计算出来,单价合同都可以适用而且可以使承包商避免由于现场勘察不充分、工程量计算或校核时间紧迫而导致的工程量计算失误。单价计算的准确性,可以分析出承包商成本利润构成,也是衡量承包商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的标志。 [工程索赔案例2] 某单位投资兴建科研楼工程,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分别与A、B、C三家承包商签订了土建施工合同、电梯安装合同、室内装饰合同。在一个甲方、四个乙方的工程中,.四个合同都对甲方提出了一个相同的条款:甲方应协调现场及其他施工单位为乙方创造如垂直运输等可利用条件。 A承包商开槽后发现一输气管道影响施工。甲方代表察看现场后,认为A承包商放线有误,提出重新复查定位线。乙方配合复查,没有查出问题。一天后,甲方代表认为前一天复查时仪器有问题,要求更换测量仪器再次复测。乙方只好停工配合复测,最后证明测量

招投标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1、某工程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中标单位并签定合同。 1).该工程合同条款中部分规定如下: (1)由于设计未完成,承包范围内待实施的工程虽然性质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商定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定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2)甲方向施工单位提供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供施工单位参考使用。 (3)建设单位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2).施工中出现的状况:在工程实际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以下情况。 在工程后期,工地遭遇当地百年罕见的台风袭击,工程被迫暂停施工,部分已完工程受损,现场场地遭到破坏,最终使工期拖延2个月。 (1).该工程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总价合同形成是否恰当?并说明原因。 不恰当。因为工程量难以确定,双方风险大,故不采用总价合同。 (2).该工程合同条款中除合同价形式的约定外,有哪些条款存在不妥之处?请指出并说明理由。 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应保证资料真实、准确,作为施工单位现场施工的依据。 (3)禁止分包单位将分包工程再次分包。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台风袭击引起的暂停施工问题应如何处理? 承包商因遭遇不可抗力被迫停工,根据合同规定可以不向业主承担工期拖延的经济责任,业主应给与工期顺延。

2.某房地产公司计划在某地开发一住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有A、B、C、D、E、F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08年10月20日下午17:30为投标文件接受终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需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 在10月20日,A、B、C、D、E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17: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F单位于10月20日下午18时送达,所有投标单位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在10月20日上午10:25,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 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A、B、C、D、E五家投标单位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重要内容。 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C单位的投标函盖有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但没有加盖项目负责人的印章。标袋密封处仅有投标单位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问题:1)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1)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时应有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参加会议的公证机构公证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按规定,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专家一般招标项目应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本项目属于一般招标项目。 (3)评标委员会共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按照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该是5人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得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题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题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习题 一、背景资料 某省一级公路×路段全长224km.本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共分20个标段,招标工作从2008年7月2日开始,到8月30日结束,历时60d.招标工作的具体步骤如下: 1. 成立招标组织机构。 2. 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通告。 3. 进行资格预审。7月16日,20日出售资格预审文件,47家省内外施工企业购买了资格预审文件,其中的46家于7月22日递交了资格预审文件。经招标工作委员会审定后,45家单位通过了资格预审,每家被允许投3个以下的标段。 4. 编制招标文件。 5 . 编制标底。 6 . 组织投标。 7月28日,招标单位向上述45家单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7月30日,向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 8月5日,召开标前会。8月8日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8月20日,各投标人递交投标书,每标段均有5家以上投标人参加竞标。 8月21日,在公证员出席的情况下,当众开标。 7. 组织评标。评标小组按事先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对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评分,推荐中标单位和后备单位,写出评标报告。8月22日,招标工作委员会听取评标小组汇报,决定了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8. 8月30日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结合背景资料试分析: (1)上述招标工作内容的顺序作为招标工作先后顺序是否妥当,如果不妥,请确定合理的顺序。 (2)建筑工程邀请招标程序与公开招标的不同点在于, 二、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的招标人于2000年10月14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E 5家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月20日,21日9,16时在该招标人总工程师室领取招标文件,11月8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5家承包商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承包商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得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承包商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 4家承包----------------------------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 商投标,并宣读了该4家承包商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7人组成。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得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承包人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得可能性。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案例习题(2018)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案例习题(2018)

4.由于时间关系,甲方直接邀请了7位技术经济专家参加评标。由于只有四家单位投标,故在评标前未进行资格预审。评标时发现有两家报价较低且相同,评委会决定对其中资质较好的一个单位提出建议降低标价,结果该公司中标。 5.环宇公司考虑竞争对手情况最后报价时将基础工程部分的直接工程费由4000万元降为3000万元,并确定措施费为直接工程费12%,间接费为直接费10%,利润率为直接费与间接费和的8%,税率为3.5%。 问题: 1.该项目的招标工作程序是否妥当? 2.按照目前国内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上述事件中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 3.环宇公司投标时基础工程的报价各为多少? [分析要点] 本题要点为招标投标程序与相关法规规定,以及投标报价计算。此类题型应熟悉掌握法定程序的顺序与相关内容,对试题背景材料中文字的理解和实际工作经验是解题的关键。安装工程与土建工程在计算报价时的基数与计算过程不同,应重点掌握。

【案例2】 背景: 某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由于该工程技术复杂,建设单位决定采用邀请招标,共邀请A、B、C三家国有特级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投标邀请书中规定:6月1日至6月3日9:00—17:00在该单位总经济师室出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规定:6月30日为投标截止日;投标有效期到7月20日为止;投标保证金统一定为100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8月20日为止;评标采用综合评价法,技术标和商务标各占50%。 在评标过程中,鉴于各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大同小异,建设单位决定将评标方法改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根据修改后的评标方法,确定的评标结果排名顺序为A公司、C公司、B公司。建设单位于7月15日确定A公司中标,于7月16日向A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于7月18日与A公司签订了合同。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经审查,A公司所选择的设备安装分包单位不符合要求,建设单位遂指定国有一级安装企业D公司作为A公司的分包单位。建设单位于7月28日将中标结果通知了B、C两家公司,并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该两家公司。建设单位于7月31日向当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提交了该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招投标案例分析

案例1:背景: 某办公楼的招标人于2000.10.11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E 五家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17日~18日9至16时在该招标人总工程师室领取招标文件,11.8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5家承包商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承包商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正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承包商A 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读有B、C、D、E四家承包商投标,并宣读该4家承包商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此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本系统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1人,外系统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承包商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 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综合评标标准,4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依次顺序为B、D、C、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承包商B为中标人.由于承包商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11.10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承包商B于11.1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 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4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依次顺序为D、C、B、E,因此,从11.16日至12.11日招标人又与承包商B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承包商B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承包商C的报价,最后双方于12.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1.从招标投标的性质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2.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在哪些方面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请逐一说明 答案: 问题1: 答案:在本案例中,要约邀请是招标人的投标邀请书,要约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是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问题2: 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在以下几方面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⑴招标人不应仅宣布4家承包商参加投标. 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拆封、宣读.这一规定是比较模糊的,仅按字面理解.已撤回的投标文件也应当宣读,但这显然与有关拆回投标文件的初衷不符.按照国际惯例,虽然承包商A在投标截止时期前已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宣读其名称,但不宣读其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⑵评标委员会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按规定,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专家,一般招标项目应采取(在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随机抽取方式,特别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本项目显然属于一般招标项目. ⑶评标过程中不应要求承包商考虑降价问题. 按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清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题

招标案例 背景:某工程设计已完成,施工图纸具备,施工现场已完成“三通一平”工作,已具备开工条件。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项。 1.招标阶段: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招标,编制了标底(800万元)和招标文件。要求工作总工期365天。按国家工期定额规定,该工程工期应为400天。 通过资格预审参加投标的共有A、B、C、D、E等5家施工单位。开标结果这五家投标单位的报价均高出标底价近300万元,这一异常引起了招标人的注意。为了避免招标失败,业主提出由代理机构重新复核标底。复核标底后,确认是由于工作失误,漏算了部分工程项目,致使标底偏低。在修正错误后,代理机构重新确定了新的标底。A、B、C等3家单位认为新的标底不合理,向招标人提出要求撤回投标文件。 由于上述问题导致定标工作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一直没有完成。为早日开工,该业主更改了原定工期和工程结算方式等条件,指定了其中一家施工单位中标。 2.投标阶段:A单位为不影响中标,又能在中标后取得较好收益,在不改变总报价基础上对工程内部各项目报价进行了调整,提出了正式报价,增加了所得工程款的现值; D单位在对招标文件进行估算后,认为工程价款按季度支付不利于资金周转,决定在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之外,另建议业主将付款条件改为预付款降到5%,工程款按月支付; E单位首先对原招标文件进行了报价,又在认真分析原招标文件的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新方案(缩短了工期,且可操作性好),并进行了相应报价。 问题: 1.根据工程的具体条件,造价工程师应向业主推荐采用何种合同为什么 2.根据该工程特点和业主的要求,该工程的标底中是否应含有赶工措施费为什么 3.上述招标工作存在哪些问题 、B、C等3家投标单位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5.如果招标失败,招标人可否另行招标投标单位的损失是否应由招标人赔偿为什么 6.在投标期间,A、D、E3家投标单位各采用了哪些报价技巧 问题1:应推荐采用总价合同,因该工程施工图纸齐备,现场满足开工条件,工期为1年,风险较小。 问题2:应含有赶工措施费,因该工程工期压缩率(400-365)/400=%<15%。 问题3:招标工作存在以下问题①开标以后,又重新确定标底;②在投标有效期内没有完成定标工作;③更改招标文件的合同工期和工程结算条件;④直接指定中标单位。 问题4:A、B、C等3家投标单位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做法不正确,投标是一种要约行为。 问题5: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但不应给投标单位赔偿。招标属于要约邀请。 问题6:A、D、E3家投标单位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法、多方案报价法和增加建议方案法。 【例2】某大型工业项目进行施工招标,招标人编制了完整详细的招标文件,其招标文件的内容如下:(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3)通用条款;(4)专用条款;(5)合同格式;(6)图纸;(7)工程量清单;(8)中标通知书;(9)评标委员会名单;(10)标底编制人员名单。 招标人通过资格预审对申请投标人进行审查,而且确定了资格预审表的内容,提出了对申请投标人资格必要合格条件的要求,要求包括:(1)资质等级达到要求标准;(2)投标人在开户银行的存款达工程造价的5%;(3)主体工程中的重点部位可分包给经验丰富的承包商来完成;(4)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和能力。 评标时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来确定中标人。 问题:1.招标文件的内容中哪些不应属于招标文件内容 2.资格预审主要侧重于对投标人的哪些方面的审查 3.背景材料中的必要合格条件不妥之处有哪些 4.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以什么为中标条件简述此评标办法。 答:1.不属于招标文件的内容是: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评标委员会名单、标底编制人员名单。 2.资格预审侧重对承包人企业总体能力是否适合招标工程的要求进行审查。 3.不妥之处是:1)投标人在开户银行的存款达到工程造价的5%;2)主体工程重点部位可分包给经验丰富的承包商; 4.以标价最低中标。

(完整版)招投标案例分析(个人整理-仅供参考)

第四章 【案例】某食品加工厂因公司业务扩大,急需包装材料,于是向甲、乙两家包装材料公司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A4型包装纸,如贵公司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去购买。”甲、乙两公司在收到函电后,都先后向食品加工厂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他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A4型包装纸的价格,而甲公司在发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食品加工厂送去了5000令A4型包装纸。在该批货物送达之前,食品加工厂得知乙公司的包装纸质量较好,而且价格合理,因此,向乙公司致电,称:“我公司愿购买贵公司的10000令A4型包装纸,盼速发货,运费由我公司承担。”在发出函电的第2天上午,乙公司发函称已准备发货。下午,甲公司将5000令包装纸运到,食品加工厂告知甲公司,他们已决定购买乙公司的货物,因此不能购买甲公司的货物。甲公司认为,食品加工厂的拒收货物行为已构成违约,双方协商不成,甲公司向法院起诉。 [问题](1)食品加工厂向甲、乙两公司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什么行为? (2)甲、乙两公司的复函行为是什么行为? (3)食品加工厂第二次向乙公司发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 (4)食品加工厂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5)食品加工厂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6)食品加工厂有无义务接受甲公司的包装纸?本案中甲公司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参考答案] (1)食品加工厂向甲、乙两公司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要约邀请行为。所谓要约邀请是指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人并不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食品加工厂向甲、乙两公司发函的内容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没有价格方面的内容,可见,食品加工厂只是通过发函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2)甲、乙两公司复函的行为是要约。根据《合同法》第14条、15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且要约必须内容具体、确定,一经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本案中,甲、乙两公司的复函行为都告知备有A4型的包装纸,并告知了价格,内容明确具体,因此,他们的行为属于要约。 (3)食品加工厂第二次向乙公司发函的行为属于承诺。根据《合同法》第21条、第30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内容应当和要约的内容一致。从本案来看,食品加工厂第二次向乙公司发函的行为完全符合承诺的条件,属于承诺行为。4)食品加工厂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25、26条,承诺需要通知的,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本案中,乙公司在食品加工厂发出复函后第二天就发函表示准备发货,已表明承诺通知已到达要约人,因此,食品加工厂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 (5)食品加工厂与甲公司的买卖合同未成立。如前所述,食品加工厂向甲公司的发函是要约邀请,并不受其意思表示的拘束。甲公司的复函是要约而非承诺,食品加工厂对甲公司的要约并未承诺,因此合同未成立。 (6)甲公司送货的行为并非履行合同的行为,因为他们之间的合同未成立,因此食品加工厂也没有接受甲公司货物的义务,因此,甲公司因送货而受到的损失,只能由自己承担。

(招标投标)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及分析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题案例一 背景: 某大型工程,由于技术难度大,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和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要求高,而且对工期的要求也比较紧迫。建设单位在对有关单位和在建工程考察的基础上,仅邀请了3家国有一级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并预先与咨询单位和该3家施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了施工方案。业主要求投标单位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装,订报送。经招标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评标规定如下: 1.技术标共30分,其中施工方案10分(因已确定施工方案,各投标单位均得10分)、施工总工期10分、工程质量10分。满足业主总工期要求(36个月)者得4分,每提前1个 月加1分,不满足者不得分;自报工程质量合格者得4分,自报工程质量优良者得6分(若实际工程质量未达到优良将扣罚合同价的2%),近三年内获鲁班工程奖每项加2分,获省优工程奖每项加1分。 2.商务标共70分。报价不超过标底(35500万元)的±5%者为有效标,超过者为废标。报价为标底的98%者得满分(70分),在此基础上,报价比标底每下降1%,扣1分,每上升1%,扣2分(计分按四舍五人取整)。 各投标单位的有关情况列于表1—1。表1-1 各投标单位标书主要数据表投标单位报价(万元)总工期(月)自报工程质量 鲁班工程奖省优工程奖A 35.642 33 优良1 1 B 34.364 31 优良0 2 C 33.867 32 合格0 1 问题: 1.该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且仅邀请3家施工单位投标,是否违反有关规定?为什么? 2.请按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3.若改变该工程评标的有关规定,将技术标增加到40分,其中施工方案20分(各投标单位均得20分),商务标减少为60分,是否会影响评标结果?为什么?若影响,应由哪家施工单位中标?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题案例一 问题l: 答:不违反(或符合)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技术复杂的工程,允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3家。 问题2:解:(1)计算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得分,见表1-2。表1-2 各投标单位技术标得分表投标单位施工方案 总工期工程质量合计A 10 4+(36-33)×1=7 6+2+1=9 26 B 10 4+(36-31)×1=9 6+1×2=8 27 C 10 4+(36-32)×1=8 4+1=5 23 (2) 计算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标得分,见表1-3。表1-3 各投标单位商务标得分表投标单位报价(万元)报价与标底的比例(%) 扣分得分A 35.642 35 642/35 500=100.4 (100.4-98)×2≈5 70

招投标案例分析精

案例分析 1、某工程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中标单位并签定合同。1.该工程合同条款中部分规定如下: (1由于设计未完成,承包范围内待实施的工程虽然性质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商定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定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2甲方向施工单位提供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供施工单位参考使用。 (3建设单位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2.施工中出现的状况:在工程实际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以下情况。 在工程后期,工地遭遇当地百年罕见的台风袭击,工程被迫暂停施工,部分已完工程受损,现场场地遭到破坏,最终使工期拖延2个月。 (1.该工程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总价合同形成是否恰当?并说明原因。 不恰当。因为工程量难以确定,双方风险大,故不采用总价合同。 (2.该工程合同条款中除合同价形式的约定外,有哪些条款存在不妥之处?请指出并说明理由。 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应保证资料真实、准确,作为施工单位现场施工的依据。 (3禁止分包单位将分包工程再次分包。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台风袭击引起的暂停施工问题应如何处理? 承包商因遭遇不可抗力被迫停工,根据合同规定可以不向业主承担工期拖延的经济责任,业主应给与工期顺延。 2.某房地产公司计划在某地开发一住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有A、B、 C、D、E、F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08年10月20日下午17:30为投标文件接受终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需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 在10月20日,A、B、C、D、E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17: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F单位于10月20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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