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防雷规范
建筑物防雷规范
建筑物防雷规范建筑物防雷规范是为了保障建筑物和人员安全,预防雷击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技术规范。
下面是我对建筑物防雷规范的一些总结,包括防雷设施的选择、设计与安装、维护与检测等方面。
一、防雷设施的选择建筑物防雷设施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高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一般来说,建筑物分为高层建筑、中高层建筑和低层建筑三类。
高层建筑需要使用气雾式避雷针作为主要防雷设施,中高层建筑则需配备避雷带加气雾式避雷针或设备带避雷针,低层建筑则可选择直接接地避雷装置。
二、防雷设施的设计与安装建筑物防雷设施的设计与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避雷针的设置要符合建筑物的高度和形状,以确保避雷针能够有效地吸引和引导雷击电流;2、避雷带的设置要按照建筑物的结构和电气连接要求进行安装,保证避雷带与建筑物之间的电气连接良好;3、地网和接地装置的设置要合理布置,确保接地电阻符合标准要求,以提高设备的接闪能力和抗雷击能力;4、设备引下线的设计与安装要符合相关的要求,确保设备与建筑物之间的电气连接可靠稳定。
三、维护与检测建筑物防雷设施的维护与检测工作至关重要,它可以有效地发现设施的故障和缺陷,减少雷击风险。
建筑物防雷设施的维护与检测包括下列内容:1、定期对避雷针、避雷带和地网等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2、检查接地装置的连接情况,确保接地电阻在合理范围内;3、定期对设备引下线进行检查,确保连接可靠;4、定期进行对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进行测量,确保符合规范要求;5、建立健全的维护记录和档案,定期进行设施的检测和评估。
总之,建筑物防雷规范是为了预防雷击事故而制定的一系列技术规范。
合理选择防雷设施,科学设计与安装,以及定期的维护与检测,可以有效地提高建筑物的抗雷击能力,保障建筑物和人员的安全。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导电体)。 接地的两种结构型式:
A型(单独的水平/垂直接地体) B型(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或围绕建筑物的环型人 工接地体)
接地分析(1)
l 接地电阻是表征接地体向大地泄散电流的一个基本 物理参数,在接地设计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l 地分为保护性接地、功能性接地和重复接地。
l 影响接地电阻的主要因子:
l
影响接地电阻的最重要因素是接地电极周围
大地的电阻率,次要因子是接地电极的形状和尺寸
。
l 接地电阻的估算方法:
l
R=0.5ρ/ A
l
其中,A为建筑占地面积(m2)
l
ρ为土壤电阻率(Ω·m)
A型接地分析
1.不少于2个接地极 2.在土壤电阻率很低, 接地电阻很容易低 于10Ω时, 无 其他要求 3.土壤电阻率较高, 接地电阻不易达到 10Ω以下时, 对各类防雷建筑物的接地体有 一长度要求。
闪击击在大地或其上突出物( 例如,建筑物、防雷装置、户
2 术语
6.外部防雷装置 : 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 注 :外部防雷装置完全与被保护的建筑物脱离者称为独立 的外部防雷装置, 其接闪器称独立接闪器。
7、内部防雷装置: 由防雷等电位连接和与外部防雷装置的间隔距离组成。
8、接闪器: 由拦截闪击的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线、接闪网以及金属屋 面、金属构件等组成。
③ 换土。
l
④采用降阻剂。
接地分析
在高频(如1MHz)下, Ω=Rf+2πfL 很大,接地线成了天线 问题一: 环路感应出高电位
Uoc/max=μ0b l H1/max/T1 问题二: 引下线长度为干扰频率的波长λ的λ/4或奇数位时产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
20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爆炸性粉尘云持续(长期或经常短 时频繁)存在的场所,如粉尘容器内、料斗、料仓、施风除尘器 和过滤器、粉料传输系统、搅拌机、研磨机、干燥机等。 21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爆炸性粉尘云很可能偶尔出现的场 所,如为操作而频繁打开粉尘容器的周围。 22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爆炸性粉尘云不太可能出现的场所, 即便出现,持续时间也是短暂的。
(原为0区或10区)
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因电火花引起爆炸,会造 成巨大损失和人身伤亡者。 (原为1区,不含21区)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
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原定义为0 区) 2区:在正常运行时基本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 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原1区定义与2区定义的修改) 注:正常运行——开车、运转、停车、装卸、密闭盖的开闭等
新老规范对比结论
1、由易燃易爆环境的划分可感觉:更清晰化;
2、由防雷类别预计雷击次数的变化可感觉:
门槛降低化;
3、由接触电压、跨步电压等细节规定,包括 后面所介绍的均压环规定可感觉:更具体化。
GB50057-2010宣贯材料 • 1、新规范中防雷措施防范的内容增加了 老规范GB50057-94制定的目的仅是防止或 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 财产损失;新规范增加了防止雷击电磁脉冲 引发的电气和电子系统损坏或错误运行,这 是国力、财力增强,国家发展的必然。
适用于h100m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制造使用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具有1或2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国家级会堂办公展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档案馆大城市重要给水水泵房制造使用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预计n006005次a的部省办公建筑及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10预计n03025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民用建筑物或一般工业建筑物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预计n0012001次a006005次a的部省办公建筑及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预计n006005次a03025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民建预计n006005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删去综合评估后确定需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td15da地区15m的烟囱水塔等孤立高耸建筑物td15da地区20m的烟囱水塔等孤立高耸建筑物建筑物防雷分类爆炸火灾危险环境0区
防雷规范(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策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没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首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雷电环境特征的分析和评估分析和评估当地雷电活动的频率、强度、分布特征等,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建筑物所需的防雷等级,制定相应的防雷措施。
2.防雷等级的确定和分类根据建筑物的用途、性质和周围环境的雷电危险性等因素,确定适当的防雷等级,并将建筑物分为不同的防雷区域,为每个防雷区域制定相应的防雷策略。
3.建筑物内外的防雷设施设计建筑物内的防雷设施包括雷电接地系统、保护接地系统、减雷装置等;建筑物外的防雷设施包括避雷针、避雷网、避雷带等。
设计防雷设施时应充分考虑建筑物的结构特点、用途要求以及当地的雷电环境等因素。
4.防雷设施的施工和验收要求防雷设施的施工应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设施的质量和可靠性。
防雷设施的验收应由专业的防雷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此外,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还应包括对建筑物内外设备和材料的防雷保护要求,以及防雷设施的维护和检修要求等内容。
在具体进行建筑物防雷设计时,还应充分考虑以下几点:1.建筑物的高度和结构特点建筑物的高度和结构特点是设计防雷设施的重要依据。
高层建筑物和高耸结构物通常需要设置更为复杂和强大的防雷设施,以提供更高的保护水平。
2.建筑物的用途和耐雷能力需求不同用途的建筑物对雷电的耐受能力要求不同。
例如,对于一些重要的公共建筑物,如医院、学校、火车站等,应采取更高的防雷等级,以确保人员的安全。
3.当地雷电活动特征的分析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等因素都会对当地的雷电活动特征产生影响。
因此,在进行防雷设施设计时,应对当地的雷电活动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评估,以确定合适的防雷措施。
总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是确保建筑物及其使用者免受雷击灾害的重要保障。
在设计防雷设施时,需要针对建筑物的特点和用途制定相应的防雷措施,并充分考虑当地的雷电活动特征。
只有科学合理地设计和设置防雷设施,才能有效地减少雷击事故的发生,并保护建筑物及其使用者的安全。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要求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要求在建筑物的设计和建造过程中,防雷系统的规范要求至关重要。
建筑物防雷系统的设计目的是保护建筑物及其内部设施,以防止雷电击中并引起火灾、爆炸或其他损害。
本文将介绍建筑物防雷设计的一些基本规范要求。
1. 地面系统地面系统是建筑物防雷系统的基础,其主要作用是将雷击能量引导至地下,确保建筑物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
根据规范要求,地面系统应具备以下特点:- 具备足够的导电性能,以有效引导雷击能量。
- 采用合适的接地装置,确保良好的接地效果。
- 锚入地下足够深度,以确保接地电阻符合规范要求。
2. 避雷针和避雷带避雷针和避雷带是建筑物防雷系统中常见的主动防护措施。
规范要求如下:- 避雷针应安装在建筑物高处,以提供较好的导电路径,将雷电引入地下。
- 避雷带应安装在建筑物周围,以形成闭合回路,将雷电引导至地下。
- 避雷针和避雷带的材料应选用具有良好导电性能的材料,如铜或铝。
3. 接入装置和引下线接入装置和引下线将建筑物内部的设备和电缆与防雷系统连接起来,以确保雷电击中建筑物时能够及时引导雷击能量。
规范要求如下:- 接入装置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适当位置,以方便与防雷系统的连接。
- 引下线应选用符合规范要求的导电材料,且长度要达到规范要求,以确保雷电能够有效引导至地下。
4. 接地网和接地装置接地网和接地装置是建筑物防雷系统中重要的 pass 模块。
规范要求如下:- 接地网应布设周围的接地装置,以形成连续、均匀的接地系统。
- 接地装置应采用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并按照规范要求埋设或固定。
- 接地网和接地装置的导电性能和接地电阻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5. 雷电释放装置雷电释放装置是建筑物防雷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减轻建筑物受到的雷击能量,保护建筑物和其内部设施。
规范要求如下:- 雷电释放装置应安装在建筑物的高处,与避雷针相连接,形成导电路径。
- 雷电释放装置的导电材料和电阻值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以确保其导流能力和释放能力。
建筑物防雷技术规范
建筑物防雷技术规范一、前言建筑物防雷技术规范是指在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为了保护建筑物及其内部设备免受雷击的损害,所制定的技术规范。
本规程旨在规范建筑物防雷技术的设计、施工和检验等方面,为建筑物的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
二、建筑物防雷设计1、防雷装置的选型在建筑物防雷设计中,应根据建筑物的高度、形状、地质条件、周围环境等因素,选择适合的防雷装置。
通常可选用避雷针、避雷网、接地装置、防雷带等防雷装置,其选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防雷装置的布设防雷装置的布设应考虑建筑物的结构、形状、高度等因素,尽可能地覆盖建筑物的各个部位。
避雷针应安装在建筑物的最高点,避雷网应布设在建筑物外墙和屋顶上,接地装置应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地面上,防雷带应安装在建筑物的墙体、屋顶、地面等易受雷击的部位。
3、接地系统的设计接地系统是建筑物防雷系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接地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建筑物的结构、用途、地质条件等因素,接地电阻应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接地系统的施工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接地电阻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测,确保其符合要求。
三、建筑物防雷施工1、防雷装置的安装防雷装置的安装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进行预埋件的安装和质量检查。
避雷针、避雷网等防雷装置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施工现场应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安全防护。
2、接地系统的施工接地系统的施工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进行预埋件的安装和质量检查。
接地电阻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测,确保其符合要求。
四、建筑物防雷检验1、防雷装置的检验防雷装置的检验应在安装完成后进行。
检验内容包括防雷装置的型号、规格、数量、布设位置、固定方式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避雷针、避雷网等防雷装置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等。
2、接地系统的检验接地系统的检验应在施工完成后进行。
检验内容包括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接地导体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等。
建筑工程防雷施工规范
建筑工程防雷施工规范建筑工程防雷施工规范1、引言1.1 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建筑工程防雷施工,确保建筑物及其设备处于安全状态,防止雷击事故发生,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工业厂房等。
2、术语和定义2.1 雷电指大气中的静电放电现象,表现为强烈的电流和电压的突发放电。
2.2 雷电防护装置指用于保护建筑物及其设备免受雷击危害的装置,包括避雷针、引下线、接地装置等。
3、建筑物雷电防护原则3.1 安全性原则建筑物雷电防护系统应确保建筑物及其设备在雷电活动期间不受损坏,同时保护人员免受雷击危害。
3.2 经济性原则建筑物雷电防护系统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建设成本。
4、建筑物雷电防护设计要求4.1 建筑物分类根据建筑物用途和高度等级,将建筑物分为不同类别,确定相应的雷电防护等级。
4.2 避雷针4.2.1 安装位置避雷针应安装在建筑物的最高部位,并与建筑物结构可靠连接。
4.2.2 避雷针高度避雷针的高度应根据建筑物的高度和周围环境确定,并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4.3 引下线4.3.1 引下线材料引下线应采用具有良好导电性能和抗腐蚀能力的材料,如铜或铝。
4.3.2 引下线布置引下线应沿着建筑物外表面垂直布置,并与地面的接地装置连接。
4.4 接地装置4.4.1 选择合适的接地装置根据建筑物类型和使用情况,选择适合的接地装置,确保良好的接地效果。
4.4.2 接地装置的布置接地装置应布置在建筑物周围的适当位置,并与引下线连接。
5、施工与验收5.1 施工注意事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确保施工质量。
5.2 防雷施工验收防雷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防雷施工验收报告。
6、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请根据具体情况列出相关附件,如图纸、设计文件等)7、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根据具体情况列出相关法律名词及其注释)。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057-9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4年11月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五节其它防雷措施第四章防雷装置第一节接闪器第二节引下线第三节接地装置第五章接闪器的选择和布置第一节接闪器选择附录一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附录二建筑物易受雷击的部位附录三接地装置冲击接地电阻与附录四滚球法确定接闪器的保护范围附录五名词解释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措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无线塔、共用无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第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 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建筑物抗雷设计规范GB完整版
建筑物抗雷设计规范GB完整版1. 引言本文档旨在介绍建筑物抗雷设计规范GB的完整版。
该规范是为了保护建筑物免受雷击的侵害而制定的。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物及其设备,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和工业建筑等。
2. 抗雷设计的目的- 防止雷击对建筑物及其设备造成损坏;- 保护建筑物内部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减少雷击风险对建筑物运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3. 抗雷设计的基本原则- 合理布置和选用避雷针和避雷网等防护设施;- 合理布置和选用接地装置,确保良好的接地效果;- 合理布置和选用防雷装置,例如避雷器和避雷母线等;- 保证建筑物的金属导体间的电气连续性;- 控制和减小雷电电磁脉冲对建筑物及其设备的影响。
4. 抗雷设计的要求- 建筑物应配备避雷针或避雷网,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布置和选用;- 建筑物应考虑恶劣的天气条件,如大风、暴雨等,制定相应的防雷策略;- 建筑物应设置接地装置,确保建筑物与地面的良好接地;- 建筑物应配置适当的防雷装置,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布置和选用;- 建筑物内部各金属导体应具备良好的电气连续性;- 建筑物应采用屏蔽措施,减小雷电电磁脉冲对设备的影响。
5. 抗雷设计的检测与验收- 建筑物抗雷设计完成后,应进行相关的检测和验收工作;- 检测和验收应满足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检测和验收结果应记录并报告相关部门。
6. 总结建筑物抗雷设计规范GB为建筑物的安全运行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通过合理布置和选用防护设施、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等措施,可以有效减小雷击对建筑物及其设备的损害和影响。
在进行抗雷设计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并进行相应的检测和验收工作,以保证建筑物的抗雷性能达到标准要求。
参考文献- 建筑物抗雷设计规范GB- 相关标准和规范。
建筑物防雷技术规范
建筑物防雷技术规范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建筑物的高度和数量不断增加,雷击事故的发生频率也呈上升趋势。
为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筑物防雷技术规范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建筑物防雷系统的设计、材料选择、安装等方面,综合介绍建筑物防雷技术规范的相关内容。
I. 建筑物防雷系统的设计原则建筑物防雷系统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 地质环境综合分析:根据建筑物所在地质环境的特点,进行雷电活动及地质灾害的风险评估。
2. 防雷系统可靠性要求:确保建筑物防雷系统在任何天气条件下都能正常运作,降低雷击事故的发生可能性。
3. 合理设计系统结构:根据建筑物的高度、面积和用途等因素,制定适当的防雷系统方案,包括避雷针、避雷网和接地装置等。
4. 综合考虑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要求:防雷系统的设计应兼顾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需求,尽量减少对建筑物外观和功能的影响。
II. 防雷系统材料的选择为保证防雷系统的可靠性和耐久性,需选用符合以下条件的防雷材料:1. 导电性能优异:防雷杆、导线等材料的导电性能应达到国际或行业标准,并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
2. 抗风化能力强:防雷材料应能经受恶劣的气候条件和外界环境的长期侵蚀,保证其长久稳定的工作性能。
3. 机械强度高:防雷材料需具备足够的机械强度,以适应建筑物所处的高空环境,承受可能的冲击和振动。
4. 耐火性优良:防雷材料应具备良好的耐火性能,以防止因雷击引发火灾。
III. 防雷系统的安装要求1. 避雷针的安装:避雷针应根据建筑物高度和适用标准进行合理布局,确保覆盖整个建筑物较大范围,并与大地连接良好,以便引导雷电安全释放。
2. 避雷网的布置:建筑物外部的金属表面应设置避雷网,与避雷针相连并导入大地,以构建一个完善的防雷系统。
3. 接地装置的设置:建筑物内部的电气设备、金属构件和导体必须与大地通过接地装置良好连接,以防止因雷击电流引发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
4. 防雷系统的检测和维护:定期对防雷系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防雷设备的工作状态良好,并针对损坏或老化部件进行及时更换。
建筑物防雷安全法规与规范
建筑物防雷安全法规与规范雷电是自然界中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它不仅对人类和建筑物安全构成威胁,还可能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在建筑物的设计、建设和维护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范,以确保建筑物的防雷安全。
本文将介绍建筑物防雷安全的法规和规范,以及在不同阶段应该采取的措施。
第一部分:法规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这个规范是我国《建筑设计防雷技术规范》的主要依据,它详细规定了建筑物的防雷设计要求和技术参数。
根据规范,建筑物的防雷系统应包括接闪带、接地装置、避雷针等。
此外,规范还强调了对建筑物内部设备和线路的防雷保护要求,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建筑防雷高位接闪装置的设计和施工规范》这个规范主要针对高层建筑和特殊建筑物,规定了防雷高位接闪装置的设计和施工要求。
高位接闪装置是建筑物上部的一种接闪装置,能够吸引和分散雷击,减轻雷电对建筑物造成的危害。
规范中详细规定了高位接闪装置的材料、安装位置和施工工艺等。
第二部分:规范1.建筑物防雷系统的设计和维护规范这是一项综合性规范,详细规定了建筑物防雷系统的设计、建设和维护要求。
根据规范,建筑物的防雷系统应根据周围环境和建筑物类型进行合理设计,并在使用过程中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规范还要求建筑物的主体结构、设备和线路都要具备良好的接地条件,以确保防雷系统的正常运行。
2.建筑物内部设备和线路的防雷规范这个规范主要关注建筑物内部设备和线路的防雷保护。
根据规范,建筑物内部设备和线路应采取适当的防雷措施,例如通过合理的线路布局、使用合格的电气设备和采取防雷接地等手段。
此外,规范还要求对重要设备和敏感器材进行额外的防雷保护。
第三部分:措施1.建筑物的防雷设计阶段在建筑物的设计阶段,需要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所处地区的气候特点,合理布置防雷系统,并确保防雷系统的设计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
此外,还需要进行地质勘察和雷电监测工作,以确保建筑物的防雷设计能够有效应对当地的雷电活动。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1.设计目标和原则:-保护建筑物及其内部设备免受雷击的损害;-确保建筑物的结构安全,防止雷电引发火灾或坍塌;-确保通信、电力和其他设备的正常运行;-遵守国家和地区相关法规和标准;-结合建筑物的特点和用途进行设计。
2.环境特征考虑:-考察建筑物所在地雷电活动的频率和性质;-考虑当地的地质、气候和气象条件;-考虑建筑物周围的环境因素,如高层建筑、树木和周边设备。
3.防雷系统的设计和安装:-使用合适的防雷系统,包括避雷针、导线、接地装置等;-根据建筑物的高度和用途,确定防雷系统的配置;-使用合适的材料和设备,确保防雷系统的可靠性和耐用性;-防雷系统的接地与建筑物的地基接地系统相连接,确保电流有效地流向地下。
4.电气系统的防护:-对建筑物的电气系统进行防雷设计;-安装合适的过电压保护装置;-对电缆、开关设备和传感器等进行有效的防雷保护;-确保电气设备的接地可靠,防止由于雷击引起的电流冲击。
5.通信系统的防护:-对建筑物的通信设备进行防雷设计;-安装合适的防静电装置;-针对不同的通信设备,采取不同的防雷措施;-确保通信系统的接地和屏蔽措施可靠。
6.数据线路的防护:-为建筑物内部的数据线路提供防雷保护;-使用合适的防雷插座和过电压保护器;-对数据线路进行合适的接地和屏蔽工作;-避免数据线路与电力线路相交。
7.消防系统的防护:-对建筑物内部的消防设备进行防雷设计;-使用合适的防雷装置保护消防设备;-确保消防设备的可靠性和自动化控制的持续性;-避免雷击引起的火灾。
8.监测和维护:-定期对防雷系统进行检测和维护;-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防雷设备;-对新建建筑物进行初次验收和防雷系统的调试;-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确保防雷系统的稳定工作。
以上是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一些重要内容,设计人员和工程师在进行建筑物防雷设计时应该遵循这些规范,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同时,相关部门和机构也应该加强对建筑物防雷设计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建筑物和人员的安全。
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策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没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建筑物防雷规范大全
建筑物防雷规范一、所有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互相连接。
二、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12m。
三、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二、三款的要求。
四、建筑物应装设均压环,环间垂直距离不应大于12m,所有引下线、建筑物的金属结构和金属设备均应连到环上。
均压环可利用电气设备的接地干线环路。
五、防直击雷的接地装置应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并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及所有进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相连,此接地装置可兼作防雷电感应之用。
六、防直击雷的环形接地体尚宜按以下方法敷设。
1. 当土壤电阻率ρ小于或等于500Ω。
m时,对环形接地体所包围的面积的等效圆半径√(A /∏)大于或等于5m的情况,环形接地体不需补加接地体;对等效圆半径√(A/∏)小于5 m的情况,每一引下线处应补加水平接地体或垂直接地体。
当补加水平接地体时,其长度应按下式确定。
lr=5-√(A/∏)(3.2.4 - 1)式中 lr —补加水平接地体的长度(m);A —环形接地体所包围的面积(m2)。
当补加垂直接地体时,其长度应按下式确定。
(3.2.4 - 2)式中lv—补加垂直接地体的长度(m)。
2. 当土壤电阻率ρ为500Ω·m至3000Ω·m时,对环形接地体所包围的面积的等效圆注:按本款方法敷设接地体时,可不计及冲击接地电阻值。
七、当建筑物高于30m时,尚应采取以下防侧击的措施:1. 从30m起每隔不大于6m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引下线相连;2. 30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
八、在电源引人的总配电箱处宜装设过电压保护器。
第3.2.5条当树木高于建筑物且不在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内时,树木与建筑物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5rn。
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3.3.1条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揩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
建筑物防雷规范
建筑物防雷规范
建筑物防雷规范是指在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为预防雷电灾害带来的危害而制定的技术规范。
下面是关于建筑物防雷规范的一些要点及建议。
(一)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1. 根据建筑物的高度、使用功能和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合适的防雷等级和接闪设备。
2. 选择合适的接地方式,确保建筑物具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3. 设计合理的避雷针、避雷网等终端装置,将雷电引导到接地装置,避免伤害人员和设备。
(二)建筑物的防雷施工
1.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包括避雷装置的安装、接地装置的埋设等。
2. 避免避雷装置与其他金属构件接触,避免导电部分腐蚀。
3. 避免接地装置与有害物质接触,避免腐蚀造成接地不良。
4. 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采取防护措施,避免人员受到电击。
(三)建筑物的防雷维护和管理
1. 定期检查、测试接闪装置和接地装置,确保其正常工作。
2. 定期清理避雷针、避雷网的杂物和积雪,确保其导电和接地良好。
3. 定期对建筑物进行防雷安全检查,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4. 在雷雨天气或有雷暴预警时,及时采取防护措施,确保建筑物和人员安全。
此外,对于特定类型的建筑物,还需要根据其使用功能和特点制定相应的防雷规范。
例如,对于高层建筑和石油化工厂等重点单位,要求使用更高的防雷等级和更先进的防雷技术;对于医院和通信基站等重要设施,要求使用双重供电和冗余设备以减少因雷击导致的停电风险。
综上所述,建筑物防雷规范是确保建筑物和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建筑、施工和使用过程中都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遇到雷暴天气及时采取防护措施,以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_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 2010版2012年4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2010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 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 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第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防雷装置检测和维护
防雷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测,检查其是否正常工作。 对于损坏或失效的防雷装置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防雷装置的检测和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以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04
雷电电磁脉冲防护
雷电电磁脉冲防护措施
安装防雷装置
接地措施
建筑物应安装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网等 防雷装置,以避免直接雷击对建筑物造成 损害。
建筑物应采取可靠的接地措施,将雷电流 引入地下,避免雷电电磁脉冲对建筑物内 设备造成损坏。
屏蔽措施
等电位连接
建筑物内的电缆、金属管道等应采取屏蔽 措施,以减少雷电电磁脉冲对建筑物内电 子设备的干扰。
建筑物内的金属物体应进行等电位连接, 以减小雷电电磁脉冲引起的电位差,避免 设备损坏和人员触电。
电涌保护器选择与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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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02
03
04
根据设备的重要性和可能遭受 的雷电威胁,选择合适的电涌
保护器等级和规格。
电涌保护器的安装位置应靠近 被保护设备,并确保连接线尽 可能短,以减小电感效应。
电涌保护器的接地线应与防雷 接地装置相连,以确保可靠接
地运行。
电涌保护器测试和维护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contents
目录
• 防雷设计基本原则 • 防雷分类与防雷措施 • 防雷装置与安全要求 • 雷电电磁脉冲防护 •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
01
防雷设计基本原则
目的和意义
保护建筑物和人身安全
提高防雷减灾能力
通过防雷设计,减少雷电对建筑物造 成的损害,降低人员伤亡风险。
一般规定
建筑物防雷设计应遵循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行业规定。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是指为了确保建筑物及其设备的安全,减少雷击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设计要求和规范。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要点:
1. 基本原则:建筑物防雷设计应遵循“保护建筑物、保护人员、保护设备”的基本原则。
2. 导体系统:建筑物应设置良好的导体系统,包括避雷针、大地网和大地引线等,以将雷电的能量引导到地下。
3. 避雷针:建筑物的高点应设置避雷针,避雷针高度应满足安全要求,并与建筑物的导体系统连接。
4. 大地网:建筑物应设置大地网,通过铺设足够的导体网格来分散和吸收雷电的能量。
5. 大地引线:建筑物的导体系统和大地网应通过适当的大地引线连接,确保导体系统能够有效地导向地下。
6. 金属管道保护: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应进行有效的防雷保护,包括设置避雷帽和接地装置等。
7. 防雷设备:建筑物应设置防雷设备,如避雷器、避雷器熔断器、过电压保护器等,用于确保建筑物内部设备的安全。
8. 绝缘防护:建筑物内的电力和通信线路应设置绝缘保护设备,
以防止雷电对设备的直接损害。
9. 隔离保护:建筑物内的电子设备和敏感设备应采取隔离保护措施,如设置防雷隔离间、信号隔离器等。
10. 维护检测:建筑物的防雷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各部分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总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目的是确保建筑物及其设备的安全,通过合理的导体系统、防雷设备和维护检测等措施,降低雷击事故的发生概率,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_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 2010版2012年4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2010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 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 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第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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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应符合本规范第3.2.2条二款的要求,但长金属物连接处可不跨接。
三、建筑物内防雷电感应的接地干线与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两处。
2007-3-18 11:39 回复
122.6.188.* 2楼
二、当基础采用硅酸盐水泥和周围土壤的含水量不低于4%及基础的外表面无防腐层或有沥青质的防腐层时,宜利用基础内的钢筋作为接地装置。
三、敷设在混凝土中作为防雷装置的钢筋或圆钢,当仅一根时,其直径不应小于10mm。被利用作为防雷装置的混凝土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其截面积总和不应小于一根直径为10mm钢筋的截面积。
一、所有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互相连接。
二、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12m。
三、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二、三款的要求。
四、建筑物应装设均压环,环间垂直距离不应大于12m,所有引下线、建筑物的金属结构和金属设备均应连到环上。均压环可利用电气设备的接地干线环路。
1.低压架空线应改换一段埋地金属错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人,其埋地长度应符合本规范(3.2.3)表达式的要求,但电缆埋地长度不应小于15m。入户端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尚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1.金属物体可不装接闪器,但应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2.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外的非金属物体应装接闪器,并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第3.3.3条 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18m。当仅利用建筑物四周的钢柱或柱子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可按跨度设引下线,但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18m。
②采用多根圆钢时,其敷设净距不小于直径的2倍;
③利用闭合条形基础内的钢筋作接地体时可按本表校验。除主筋外可计入箍筋的表面积。
六、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或成网状的钢筋,其箍筋与钢筋的连接,钢筋与钢筋的连接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连接或悍接。单根钢筋或圆钢或外引颈埋连接板、线与上述钢筋的连接应焊接或采用螺栓紧固的卡夹器连接。构件之间必须连接成电气通路。
s a4≥0.075kc lx (3.3.8-3)
式中 s a4一 空气中距离(m)I
lx 一引下线计算点到连接点的长度(m)。
当利用建筑物的钢筋或钢结构作为引下线,同时建筑物的大部分钢筋、钢结构等金属物与被利用的部分连成整体时,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可不受限制。
2007-3-18 11:39 回复
第3.3.4条 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等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装置,并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I当不共用、不相连时,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应小于2m:
Se2≥0.3KcRI (3.3.4)
式中 Se2 — 地中距离(rn);
第3.3.10条 高度趔过45m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物,尚应采取以下防侧击和等电位的保护措施:
一、 钢构架和混凝土的钢筋应互相连接。钢筋的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第3.3.5条的要求;
二、 应利用钢柱或柱子钢筋作为防雷装置引下线,
三、应将45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
第3.2.5条当树木高于建筑物且不在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内时,树木与建筑物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5rn。
第三节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第3.3.1条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揩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10m×10m或12m×8m的网格。所有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相互连接。
122.6.188.* 3楼
三、当金属物或线路物隔开时,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可不受限制。
四、当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有混凝土墙、砖墙隔开时,混凝土墙的击穿强度应与空气击穿强度相同,砖墙的击穿强度应为空气击穿强度的1/2。当距离不能满足本条第一、二款的要求时,金属物或线路应与引下线直接相连或通过过电压保护器相连。
KC — 分流系数,单根引下线应为1,两根引下线及接闪器不成闭合环的多根引下线应为0. 66接闪器成闭合环或网状的多根引下线应为0.44 。
在共用接地装置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
第3.3.5条 利用建筑物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物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面、梁、柱、基础内的钢筋作为引下线。本规范第2.0.3条二、三、八、九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尚宜利用其作为接闪器。
第3.3.2条 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烟囱等物体;应按下列方式保护:
一、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二款的要求。
二、排放无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烟囱,1区、11区和2区爆炸危险环境的自然通风管,装有阻火器的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本规范第3.2.1条三款所规定的管、阀及煤气放散管等,其防雷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环形人工基础接地体的规格尺寸 表3.3.5
闭合条形基础的周长(m) 扁钢(mm) 圆钢×根数≥直径(mm)
≥60 4×25 2×Φ10
≥40至<60 4×50 4×Φ10或 3×Φ12
<40 钢材表面积总和≥4.24m2
注:①当长度相同、截面面相同时宜优先选用扁钢;
二、在符合本规范第3.3.5条规定的条件下利用槽形、板形或条形基础的钢筋作为接地体,当槽形、板形基础钢筋网在水平面的投影面积或成环的条形基础钢筋所包围的面积A大于或等于80m2时,可不另加接地体。
三、在符合奉规范第3.3.5条规定的条件下,对6m柱距或大多数柱距为6m的单层工业建筑物,当利用柱子基础的钢筋作为防雷的接地体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可不另加接地体:
s a3≥0.075kc(Ri +lx ) (3.3.8-2)
式中 sa3 一 空气中距离(m);
Ri 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Ω);
lx 一 引下线计算点到地面的长度(m)。
二、当金属物或电气线路与防雷的接地装置之间相连或通过过电压保护器相连时,其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应按下列表达式确定:
五、在电气接地装置与防雷的接地装置共用或相连的情况下:当低压电源线路用全长电缆或架空线换电缆引人时,宜在电源线路引入的总配电箱处装设过电压保护器,当Y,yn0型或D,yn11型接线的配电变压器设在本建筑物内或附设于外墙处时,在高压侧采用电缆进线的情况下,宜在变压器高、低压侧各相上装设避雷器,在高压侧采用架空进线的情况下,除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在高压侧装设避雷器外,尚宜在低压侧各相上装设避雷器。
五、防直击雷的接地装置应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Ω,并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及所有进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相连,此接地装置可兼作防雷电感应之用。
六、防直击雷的环形接地体尚宜按以下方法敷设。
1. 当土壤电阻率ρ小于或等于500Ω。m时,对环形接地体所包围的面积的等效圆半径 √(A/∏)大于或等于5m的情况,环形接地体不需补加接地体;对等效圆半径√(A/∏)小于5m的情况,每一引下线处应补加水平接地体或垂直接地体。
第3.3.8条防止雷电流流经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时产生的高电位对附近金属物或电气线路的反击,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金属物或电气线路与防雷的接地装置之间不相连时,其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应按下列表达式确定:
当 lx〈Ri时,
sa3≥0.3kc(Ri +0.1lx ) (3.3.8-1)
当lx≥5Ri 时,
注: 按本款方法敷设接地体时,可不计及冲击接地电阻值。
七、当建筑物高于30m时,尚应采取以下防侧击的措施:
1. 从30m起每隔不大于6m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引下线相连;
2. 30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
八、在电源引人的总配电箱处宜装设过电压保护器。
当补加水平接地体时,其长度应按下式确定。
lr=5-√(A/∏)(3.2.4 - 1)
式中 lr — 补加水平接地体的长度(m);
A — 环形接地体所包围的面积(m2)。
当补加垂直接地体时,其长度应按下式确定。
(3.2.4 - 2)
式中lv—补加垂直接地体的长度(m)。
2. 当土壤电阻率ρ为500Ω·m至3000Ω·m时,对环形接地体所包围的面积的等效圆
1. 平均雷暴日小于30d/a 地区的建筑物可采用低压架空线直接引人建筑物内,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在入户处应装设避雷器或设2~3mm的空气间隙,并应与绝缘子铁脚、金具连在一起接到防雷的接地装置上,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5Ω。
⑵入户处的三基电杆绝缘子铁脚、金具应接地,靠近建筑物的电杆,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其佘两基电杆不应大于20Ω。
三、本规范第2.0.3条一、二、三、八、九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其低压电源线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低压架空线转换金属皑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人时,其埋地长度应大于或等于15m,尚应符合本条第二款1项的其它要求。
2.当架空线直接引人时,在人户处应加装避雷器,并将其与绝缘子铁脚、金具连在一起接到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靠近建筑物的两基电杆上的绝缘子铁脚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