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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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百万安康(2019版)医疗保险费率表

光大永明百万安康(2019版)医疗保险费率表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光大永明百万安康(2019 版)医疗保险 费率表
(保险期间:一年)
一、必选责任:
保险产品计划
计划五
计划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计划九
计划十
基本保险金额
200 万
200 万
400 万
400 万
一般医疗费用保 险金的免赔额
投保时有(无)社 会基本医疗保险
年龄(周岁)
0-4 5-10 11-15 16-20 21-25 26-30 31-35 36-40 41-45 46-50 51-55 56-60 61-65 66-70 71-75 76-80 81-85 86-90 91-95 96-100 101-105
10,000

首次投 保或间 断续保
485 137 87 89 123 189 247 345 444 626 824 1,153 1,879
不间断 续保
495 139 89 91 125 195 251 351 453 640 840 1,177 1,917 2,522 3,229 4,036 4,641 5,550 6,660 7,972 9,542
16
17
659
694
359
378
16
17
943
993
510
537
16
17
1,306
1,375710源自74727281,756
1,848
1,250
1,316
28
2,426
1,713
28
3,060
2,181
28
3,565
2,535
56
3,921

光大永明光明一生(慧选版)养老年金保险条款

光大永明光明一生(慧选版)养老年金保险条款

光大永明光明一生(慧选版)养老年金保险条款光大永明光明一生(慧选版)养老年金保险条款一、引言养老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人们的晚年生活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

而光大永明光明一生(慧选版)养老年金保险条款作为一项养老保险产品,其保障性质和权益面临着广泛的关注和研究。

在本文中,我们将从不同的角度来全面评估并探讨光大永明光明一生(慧选版)养老年金保险条款,以期能更深入地理解其深度和广度。

二、光大永明光明一生(慧选版)养老年金保险条款的基本内容1. 保险产品概况光大永明光明一生(慧选版)养老年金保险是由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推出的一款长期养老保险产品,旨在为客户提供长期的养老金保障。

该产品以保费支付期和领取芳龄灵活多样为特点,有效满足了不同客户的需求。

产品的保险期间长、养老后金领取期限长的设计,也为客户的养老生活提供了可靠的支持。

2. 保险责任在光大永明光明一生(慧选版)养老年金保险中,保险公司承担了多重责任,包括在被保险人生存且按约定到期时给付年金等。

这些责任的明确确保了被保险人在老年时期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为其晚年生活增添了一份保障。

3. 退保价值该产品在退保价值方面的规定也相对灵活,包括了现金价值和退保价值等。

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为客户提供了退保时的经济保障,也增加了产品的灵活性和综合性。

三、光大永明光明一生(慧选版)养老年金保险条款的深度评估1. 对养老保险的理解养老保险是一种长期性的经济保障工具,其本质是为了在被保险人退休后,能够享受一定的经济保障,以弥补因停止工作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而光大永明光明一生(慧选版)养老年金保险的条款内容和保障范围,是否能够满足这一保障需求,是我们深入评估的重点。

2. 保障权益的全面性在评估光大永明光明一生(慧选版)养老年金保险条款时,我们还需关注其保障权益的全面性。

包括了在多种情况下的保障规定,如在保险期间内、领取年金时、退保时等不同情境下的权益保障。

各保险公司英文名称

各保险公司英文名称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 Property and Casualty Company Limited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Tianan Insurance Co., Ltd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hina Pacific Insurance(group)Co.,Ltd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Ltd.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Huaxia Life Insurance Co. Ltd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Taikang Life Insurance Company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American International Assurance Company, Ltd.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Sun Life Everbright Life Insurance Co.,Ltd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AEGON-CNOOC Life Insurance Co.,Ltd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Haier New York Life Insurance Company广电日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Nissay-SVA Life Insurance Co.,Ltd.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Skandia-BSAM Life Insurance Co., Ltd.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Allianz China Life Insurance Co., Ltd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china export& credit insurrance cooperation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保财险,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产险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集团3.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健康,PICC Health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寿险4.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太平保险,TAI PING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产险5.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民安中国,The Ming An Insurance Company(China)Limited,产险6.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生人寿,MINSHENG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寿险7.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China Pacific Insurance(Group) Company Limited,集团8.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mpany of China,LTD,集团9.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HUAXI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寿险1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永明团体门急诊医疗保险产品条款

光大永明团体门急诊医疗保险产品条款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光大永明团体门急诊医疗保险基本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投保书、投保提示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和其他保险凭证及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公司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本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三条【年龄计算及错误处理】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法定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书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投保人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2)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

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险费和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会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给投保人。

关于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员流失问题解析

关于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员流失问题解析

目录中文摘要与关键词.................................................2 一、相关概念界定.................................................3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3 (二)员工流失....................................................3 二、关于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员工流失现状及原因分析............3 (一)公司简介....................................................3 (二)光大永明保险公司员工流失现状................................4 (三)员工流失原因简析............................................4 三、关于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留住人才的对策....................5 (一)加强员工工作岗位职责........................................5 (二)提高员工福利待遇............................................5 参考文献..........................................................6[摘要]人员流失已经成为各公司的主要分析及控制问题,从我国目前中小企业员工流失的现状来看,企业对于员工流失的管控无论是从流程上还是态度上都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本文以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为例,分析了公司内部员工流失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并从员工福利、加强岗位职责以及为员工提供很好的职务上升制度等方面提出了解决员工流失的对策和建议。

最新光大永明人寿 法定继承人声明书

最新光大永明人寿 法定继承人声明书

保险单号: 01003**** 的身故保险 金法定继承人均已知悉本声明书 内容并亲笔签字确
认。如因提供不实证明材料或未及时通知其他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所引发的一切民事赔偿责任,全 部由协商确定的继承人承担。
全 部继承人签名(或按手印):
王** 张** 张** 20** 年 ** 月 ** 日
人基于本保单的保险金利益将按照以下顺序继承:
如第一顺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被保险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均已身故,
此处请填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写所有第
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母亲
****************** □生存 √身故
配偶
****************** √生存 □身故
第一顺位 继承人的 姓名、身份
张** 张**
儿子
****************** √生存 □身故
女儿
****************** √生存 □身故
证 号 及 生 注:生存的继承人需提供其与被保险人关系的证明资料,继承人中如有已先于被保险人身故者
法定继承人声明书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兹有投保人王** 于 2010 年 1 月 1 日投保 光大永明***两全保险(保单号:01003****),被
保险人 张** 。
被保险人 张** 于 2013 年 ** 月 ** 日因(√疾病/□意外)身故。由于该保险合同
未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依据《保险法》、《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及保险合同的有关约定,被保险
二顺位继
现申 请 人 提供 由 相 关政 府 部门 出 具 的 材料 证明 享 有被 保 险 人身 故 保险 金法 定 继 承权 的 人 员 有且 仅有: 承人信息。

李梅、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李梅、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李梅、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6.16【案件字号】(2021)辽01民终909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赵明静石瑷丹马晨光【审理法官】赵明静石瑷丹马晨光【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梅;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当事人】李梅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当事人-个人】李梅【当事人-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李梅【被告】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本院观点】关于上诉人主张的2020年6月至11月期间工资差额。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质证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上诉人主张的2020年6月至11月期间工资差额。

上诉人主张因被上诉人原因导致其待岗无法正常提供劳动,但上诉人未能就此提供有效证据加以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本院对其该项主张,不予支持。

此外,被上诉人已根据上诉人的实际到岗及工作情况向上诉人支付了2020年6月至11月期间的工资、绩效,上诉人主张按照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其正常提供劳动期间的平均工资标准支付2020年6月至11月期间的工资,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李梅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1-11-02 00:21:38李梅、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辽01民终9098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梅。

光大永明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条款

光大永明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条款
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及时通知本公司,否则由于通知延误, 导致必要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的,本公司对无法认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 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同时,因此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应从给付的保险 金中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导致延误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付的身故保险金视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1. 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 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 益人丧失受益权。
投保人要求减少被保险人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材料: 1. 该被保险人的分保险单及其他保险凭证; 2. 减少被保险人申请书; 3. 投保人出具的证明该被保险人因离职或其它原因退出团体的文件。 三、 若本合同被保险人人数少于五人或不足符合本保险投保条件的团体成员总数的百 分之七十五时,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投保人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第十九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烧伤的,本公司不承担身故保险金、烧伤保 险金和各款残疾保险金的给付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杀;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 7、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 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10、 被保险人因疾病、妊娠、流产、分娩(含剖腹产)、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整容、

光大永明人寿企业文化

光大永明人寿企业文化

光大永明企业文化解植春董事长倡导的起步工作法第一步确定目标,按照时间规定目标。

第二步确定责任人,确定每个人负责什么事。

第三步确定操作的流程。

第四步根据目标相应的配置资源。

第五步在达成目标的过程中,要不断地进行评估、调整、微调。

第六步需要结果评估第七步要落实到考核奖惩上。

关于执行力复杂的问题简单化,简单的问题流程化,流程的问题表格化,跟踪落实,是为执行。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山西分公司职业理念有保险的生活是有品质的生活,会理财的生活是有品位的生活,能投资的生活的时尚的生活,让我们从品质做起。

公司战略目标通过公司上下的共同努力,用五至七年的时间把光大永明发展成为一个布局合理、结构优良、管理先进、管控科学、规模和效益快速均衡发展、主要业务经营指标进入全国寿险公司前十名、具有强大核心竞争力、独特鲜明的企业文化、广泛市场影响力、保险业务完整的大型保险集团公司。

胡适保险的意义,只是今天做的准备,生时做死时的准备,父母做儿女的准备,儿女幼小时作儿女长大时的准备,如此而已。

今天预备明天,这是真稳健;生时预备死时,这是真旷达;父母预备儿女,这是真慈爱。

不能做到这三步的,不能算是个现代的人圣雄甘地客户—他们不必要依赖我们但是我们要依赖他们他们并非带来我们工作上的烦恼相反地他们带来工作给我们他们亦不是我们业务上的旁观者反而他们是我们业务上的主角我们提供服务并非是给他们一份恩惠反而他们从业务上带给我们很多机会而令我们得到恩惠。

133-光大永明嘉安两全保险产品条款

133-光大永明嘉安两全保险产品条款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光大永明嘉安两全保险感谢您选择了光大永明人寿。

为了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本条款,在阅读本条款前,请您注意阅读提示和说明。

阅读提示您所享有的重要权益本合同所提供的保障....................................................................................................................第七条签收保险合同后十天内,您可以要求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第八条如何申领保险金............................................................................................................................第十一条您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请您慎重决定........................................................................................第二十一条说明我们:指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您:指投保人。

保险条款:指本条款。

条款目录第一部分您与我们的合同 (1)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1)第二条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 (1)第三条保险责任的开始 (1)第四条保险期间 (1)第五条保险合同的中止 (1)第六条保险合同的终止 (1)第二部分我们提供的保障 (2)第七条保险责任 (2)第八条责任免除 (3)第九条保险金额 (3)第三部分如何申请给付保险金 (3)第十条保险事故通知 (3)第十一条保险金的申领 (4)第十二条欠款的扣除 (5)第十三条残疾鉴定 (5)第十四条索赔时效 (5)第四部分保险费的交纳 (5)第十五条保险费的交纳 (5)第十六条宽限期 (5)第五部分您所拥有的重要权益 (5)第十七条保险费自动垫交 (5)第十八条保险单借款 (6)第十九条合同效力的恢复 (6)第二十条合同内容变更 (6)第二十一条合同解除权 (6)第六部分您必须了解的事项 (6)第二十二条告知义务 (6)第二十三条年龄计算及错误处理 (7)第二十四条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 (7)第二十五条职业或工种变更 (7)第二十六条争议处理 (7)第二十七条失踪处理 (7)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 (7)第七部分名词释义 (7)第一部分 您与我们的合同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投保书、投保提示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保险行业全国各省市区统计数据:中国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各人身保险分公司2018年业务统计

保险行业全国各省市区统计数据:中国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各人身保险分公司2018年业务统计

个人业务 人寿保险 小计
648.37 961.07 285.6 77.63 299.02 239.85 383.44 407.97 343.78 344.29 42.45 447.57 328.65 1413.55 255.63 164.31 237.17 372.52 598.78 201.25 81.01 178.53 8312.44
697.62 150.09 8.45 1.46 5.88 7.44 81.04 5.63 3.45 7.29 7.22 8.35 3.57 9.4 2.74 4.84 2.41 8.5 2.95 1.54 0.55 2.78 1023.2
380.93 220.37 29.47 11.36 51.16 67.62 377.95 72.68 13.86 31.59 20.73 108.79 20.59 208.65 49.55 28.13 18.61 22.32 14.37 4.54 10.95 7.43 1771.66
普通寿险
0.96 5.53 0.45 0.04 1.71 3.16 0.12 1.09 1.33 0.23 1.69 0.24 0.03 0.28 0.28 0.29 0.22 0.1 0.07 0.3 0.01 0.18 18.32
中国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各人身保险分公司2018年业务统计
分红寿险
175.35 108.47 9.74 0.81 12.43 51.68 316.8 20.98 7.45 8.48 14.17 16.54 3.92 8.03 1.59 4.16 6.7 9.03 3.67 2.06 3.34 4.91 790.3
新单保费
有效保单件数 赔付支出 合计
499.62 1034.79 158.07 41.1 276.62 168.04 522.57 258.53 341.36 230.51 42.96 360.73 198.46 1235.85 142.67 119.34 140.23 279.82 480.63 178.35 51.56 163.29 6925.09

保险费率表

保险费率表

光大永明真心真意两全保险(尊享版)
保险费率表
(每10000元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保险费, 保险期间:二十年)
人民币元)
注意:
1)本费率表为年交保险费方式的保险费2)月度交保险费=0.09×年交保险费
光大永明真心真意两全保险(尊享版)
保险费率表
(每10000元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保险费,保险期间: 三十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意:
1)本费率表为年交保险费方式的保险费2)月度交保险费=0.09×年交保险费
光大永明真心真意两全保险(尊享版)
保险费率表
(每10000元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保费,保险期间:四十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意:
1)本费率表为年交保险费方式的保险费2)月度交保险费=0.09×年交保险费。

光大永明永宁兴顺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产品条款

光大永明永宁兴顺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产品条款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光大永明永宁兴顺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感谢您选择了光大永明人寿。

为了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本条款,在阅读本条款前,请您注意阅读提示和名词释义。

阅读提示您所享有的重要权益本合同所提供的保障............................................………………………... 第六条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 .............… 第七条如何申请给付保险金. .............................. .............……………………………... 第九条名词释义.............................. ............... .............…………………………………. 第二十三条名词说明我们:指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您:指投保人。

保险条款:指本条款。

条款目录第一部分您与我们的合同 (1)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1)第二条受益人的指定 (1)第三条保险责任的开始 (1)第四条保险期间 (1)第五条保险责任的终止 (1)第二部分我们提供的保障 (1)第六条保险责任 (1)第七条责任免除 (2)第三部分如何申请给付保险金 (2)第八条保险事故通知 (2)第九条保险金的申领 (2)第十条索赔时效 (3)第四部分保险费的交纳 (3)第十一条保险费的交纳 (3)第五部分您所拥有的重要权益 (3)第十二条合同内容变更 (3)第十三条合同解除权 (3)第六部分您必须了解的事项 (4)第十四条告知义务 (4)第十五条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 (4)第十六条争议处理 (4)第十七条名词释义 (4)第一部分您与我们的合同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是由保险单、保险条款,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最新光大永明人寿 光大永明增利宝(尊享版)年金保险 (万能型)产品说明书

最新光大永明人寿 光大永明增利宝(尊享版)年金保险 (万能型)产品说明书

光大永明增利宝(尊享版)年金保险(万能型)产品说明书本产品为万能保险,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产品基本特征一、万能险运作原理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将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转入个人账户,然后按每月公布的结算利率来定期结算个人账户价值,并提供保证利率,每个保险单年度的保证利率为3%。

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

保险费转入个人账户的时间以本公司确认收到保险费的时间为准,该时间可能与所交纳保险费的扣款时间不同。

二、保险责任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一)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2、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已交保险费减去累计部分领取金额后的余额。

(二)年金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满10年后,被保险人可申请年金领取,本公司于审核通过当日后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按照保险合同每个保险单周年日当日的个人账户价值的10%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

每次给付年金后,个人账户价值则按给付的金额相应减少。

在同一保险单年度内,基于保险合同于每个保险单年内累计领取的年金和部分领取金额之和以保险合同已交保险费的20%为限。

三、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下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投保须知1、投、被保险人年龄:投保人年龄18周岁(含)以上;被保险人年龄出生满30天至70周岁。

2、保险期间:被保险人终身。

3、保险费交纳方式:一次性支付保险费、追加保险费、转入保险费。

五、保单利益1、个人账户价值的部分领取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且犹豫期满后,投保人可随时申请并经本公司同意后提取部分个人账户价值。

光大永明人寿年金产品及养老社区介绍50页

光大永明人寿年金产品及养老社区介绍50页

产品特色—年金给付 高
从第七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
前一日止,按首期保险费的相应比例给付年金:
1. 一次交清:给付比例为6%; 2. 三年交:给付比例为24%; 3. 五年交:给付比例为32%; 4. 十年交:给付比例为65%。
产品特色—满期给付带豁免
满期给付 有惊喜 基本保额 送给你
包含投保人意外身故及意外高 度残疾豁免保险费责任:
老公司 新风貌 强实力 大发展
光大永明人寿介绍
Company profile of Sun Life Everbright Life
成立 背景
• 中国加入WTO之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度和开放范围, 积极履行了世贸协定中关于保险市场开放的承诺内容。
• 加拿大永明金融和中国光大集团,顺应市场开放潮流和中国金
(数据来源于公司官网)
为国争光 大有可为--光大永明保险签约赞助中国国家羽毛球队
9
产品特色—预定利率 高
福运连年(B款) 预定利率达
4.025%
达到预定利率的上限!
13
➢理财规划与功用
优势:固定返还、简单易懂; 万能账户、支取灵活; 收益有保证也有预期; 保单借款利率低(4.85%),操作简便
• 解;决生活中某项特定资金储备
• 投保人具备年金支配权 • 投保人可根据交费期与保障期量身定制功用
产品特色—特别生存金返还 高
从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至第六个保险单周年日,按照 首期保费的相应比例返还特别生存金:
1. 一次交清:给付比例为18%; 2. 三年交:给付比例为50%;
3. 五年交或十年交:给付比例为100%
年金领取方式
犹豫期 等待期
领取频率:年领、月领;月领取金额=年领取金额×8.5%

企业信用报告_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基础版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业信用报告
目录
一、企业背景 .........................................................................................................................................................5 1.1 工商信息 ......................................................................................................................................................5 1.2 分支机构 ......................................................................................................................................................5 1.3 变更记录 ......................................................................................................................................................5 1.4 主要人员 ......................................................................................................................................................6 1.5 联系方式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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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光大永明永宁康顺综合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少儿计划)感谢您选择了光大永明人寿。

为了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本条款,在阅读本条款前,请您注意阅读提示和说明。

阅读提示您所享有的重要权益本合同所提供的保障··························································································第六条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第七条发生保险事故后,您应该及时通知我们···························································第九条如何申请给付保险金··························································································第十条您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请您慎重决定·······························································第十五条名词释义·············································································································第二十三条说明我们:指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您:指投保人。

保险条款:指本条款。

条款目录第一部分您与我们的合同 (1)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1)第二条受益人的指定 (1)第三条保险责任的开始 (1)第四条保险期间和续保 (1)第五条保险合同的终止 (2)第二部分我们提供的保障 (2)第六条保险责任 (2)第七条责任免除 (3)第八条保险金额 (4)第三部分如何申请给付保险金 (4)第九条保险事故通知 (4)第十条保险金的申领 (4)第十一条索赔时效 (5)第四部分保险费的交纳 (5)第十二条保险费的交纳 (5)第十三条保险费的调整 (5)第五部分您所拥有的重要权益 (6)第十四条合同内容变更 (6)第十五条合同解除权 (6)第六部分您必须了解的事项 (6)第十六条告知义务 (6)第十七条就医须知 (7)第十八条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 (7)第十九条争议处理 (7)第二十条失踪处理 (7)第二十一条司法鉴定 (7)第二十二条年龄计算及错误处理 (7)第七部分其他事项 (8)第二十三条名词释义 (8)第一部分您与我们的合同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投保书、投保提示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受益人的指定您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您指定受益人须征得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同等顺位受益权。

其他保险金受益人是指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以外的保险金受益人,除另有约定外,其它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在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做出批注。

但您变更受益人须征得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付的身故保险金视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第三条保险责任的开始我们在收取首期保险费并同意承保后,将签发保险单或批注作为保险凭证。

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即保险单所载的保险单生效日的零时起承担保险责任。

本合同的保险单周年日1、保险单年度、保险单月份、保险费到期日和保险合同满期日均以本合同生效日为基础计算。

第四条保险期间和续保本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

若本合同在保险单满期日次日零时以下条件均满足,本合同将从保险单满期日次日零时开始持续有效一年:1、被保险人年龄不超过十七岁周岁;1保险单周年日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每一个保险单年度内本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

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是指保险单生效一年后的本合同生效日期的对应日。

2、您未曾提出不续保本合同的申请;3、我们未做出不同意续保的决定;4、您已足额交纳续期保险费。

未连续续保本合同的投保人申请续保时将视为重新投保。

续期保险费将根据被保险人续保时的年龄计算。

第五条保险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将会自动终止:1、本合同因身故、残疾、烧伤或重要器官切除给付累计达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保险金额时;2、您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向我们申请解除本合同;3、您在本合同满期日或以前申请不续保的;4、我们不同意您续保本合同的;5、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6、本合同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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