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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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评分标准
一、评分标准
青年文明号的评分方法以“基础指标得分+过程管理指标得分+加分指标得分=总分”的形式进行,其中基础指标满分60分,过程管理指标满分40分,加分指标限加15分。
二、评分说明
1、本评分标准作为“青年文明号”评比活动的通用要求;
2、表中每项评价内容的规定得分为最高扣分限,超出部分不再扣分;
3、此评分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地方标准《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备案号DB33/T670-2007)制定;
4、此评分标准作为各级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指导委员会对于创建集体进行择优评选的依据;
5、在确定好评选比例的前提下,各级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指导委员会根据争创集体总分的高低,择优确定最终获得“青年文明号”的集体。
《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自评表
窗口服务类评分表一、窗口服务类基础指标(60分)
二、窗口服务过程管理指标(40分)
三、加分指标(限加15分)
备注:
加分举例: 1)每年志愿服务活动次数超过4次,每多1次加1分。(此项限加2分)某青年文明号集体每年志愿服务活动次数5次,该项加1分,≥6次,则该项加2分。
生产班组类评分标准
备注:
加分举例: 1)每年志愿服务活动次数超过4次,每多1次加1分。(此项限加2分)某青年文明号集体每年志愿服务活动次数5次,该项加1分,≥6次,则该项加2分。
后台服务/管理类评分标准
备注:
加分举例: 1)每年志愿服务活动次数超过4次,每多1次加1分。(此项限加2分)某青年文明号集体每年志愿服务活动次数5次,该项加1分,≥6次,则该项加2分。
机关事业单位类评分标准
备注:
加分举例: 1)每年志愿服务活动次数超过4次,每多1次加1分。(此项限加2分)某青年文明号集体每年志愿服务活动次数5次,该项加1分,≥6次,则该项加2分。
工程建设类评分标准
三、加分指标(限加15分)
备注:
加分举例: 1)每年志愿服务活动次数超过4次,每多1次加1分。(此项限加2分)某青年文明号集体每年志愿服务活动次数5次,该项加1分,≥6次,则该项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