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管道元件制造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着压力管道的安全。而管道的安全又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命安全。所以政府对于从事管道元件制造的机构,会有一定的审核,审核通过的机构才有资格从事该行业。本次就分享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代办的相关信息。

一、申请条件

申请机构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人员,这些专业人员的要求如下:

有适应制造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人员和技术工人。

有许可制造产品制造需要的生产条件,包括厂房场地、原材料和产品存放保管场地、制造管理的办公条件、生产设备、工艺装备等。

有适应产品制造需要,并且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的检测手段,包括检测仪器、理化检验设备、无损检测设备、计量器具,有与产品出厂检验项目相适应的试验条件。

具备产品的主要生产工序和完成最终检验工作的能力。

二、办理流程

压力管道元件生产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产品试制、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步骤。

生产许可申请时可采取网上填报方式。申请单位应当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填写《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提出申请。

负责受理的机关对制造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在收到申请资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予以受理。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完成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负责受理的机关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并且出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对资料不全的,出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许可申请被受理后,制造单位应当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鉴定评审。产品有型式试验要求的,由制造单位约请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负责型式试验的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在接受型式试

验约请后15天内派两名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取样,并且及时安排型式试验。

许可产品试制、型式试验后,鉴定评审机构按照规定组织对制造单位进行鉴定评审。

审批机关在接到鉴定评审报告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批准、颁发许可证等工作。

南京顺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要是从事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证代办咨询机构中心,从事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咨询代办服务,及具体承接代办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各类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