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市场建设总体方案
上海电网若干技术原则的规定(第四版)
上海电网若干技术原则的规定(第四版)上海市电力公司2011年11月前言为有效指导上海市电力公司电网建设相关工作,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从公司生产运行的实际需要出发,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原则,对《上海电网若干技术原则的规定》(第三版)进行修订,形成第四版。
本规定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上海市电力公司总师室。
对个别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本规定所明确的技术原则时,应说明情况向公司总师室申报批准。
本规定起草单位:发展策划部、生产技术部、基建部、营销部、科技信息部、安全监察(保卫)部、智能电网办公室、调度通信中心、信息通信中心、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电网规划组:诸纪新应志玮祝达康黄薇李亦农袁智强变配电组:张怡邹俭张弛余钟民周谷亮吴欣烨吕伟强叶军架空线路组:沈兆新刘新平张锦秀方浩电缆组:龚尊张丽姜芸孟毓继保及自动化组:诸纪新毛俊杨建平涂崎秦杰李超群信息通信组:王锐葛剑飞林亦雷姚贤炯陈志杰顾立新电力营销组:刘纪平盛明袁检黄俐萍康继光陈磊吴志群魏奕电网建设组:曹春平倪镭李钧王怡风徐萍唐宏德曹林放智能电网及综合组:谢伟华斌任年荣龚波涛陆文宇倪振华张征张汲陈文升本规定批准人:阮前途1总则 (1)2电网规划设计主要原则 (2)3上海电网的电压等级和电网结构 (4)4供电可靠性 (7)5变电站主接线选择 (10)6短路电流的控制 (14)7绝缘配合 (16)8发电厂接入系统与厂网协调 (18)9变电站设计 (20)10环境保护 (28)11变压器若干参数的选择和配置 (29)12无功补偿装置的配置 (35)13电能质量 (37)14接地和接地装置 (39)15继电保护和自动化 (41)16通信系统 (45)17电能计量 (49)18电力线路 (51)19中、低压配电网 (56)20配电自动化 (63)21用电管理 (64)附录A参考接线模式 (72)附录B上海电网继电保护配置和选型原则 (78)附录C关于上海市电网建设与改造地区分级的原则(2010年修订版) (84)附录D单排管最大孔数断面示意图 (87)附录E考虑电缆临近影响的电缆载流量算例 (88)附录F“N-1”准则细则 (90)附录G配电站分类及符号标记 (92)附录H轨道交通主变电站供电接线方式图 (93)附录I电力电缆并行敷设载流量计算原则 (94)上海电网若干技术原则的规定1总则1.1为使上海电网规划、设计、建设输、变、配、用电工程和供用电技术业务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城乡电网一体化的管理,达到优化电网结构、保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提高供电可靠性、降低电网损耗、改善电网经济性、合理使用资金、满足安全环保要求、促进技术进步、以信息化带动上海电力的发展、提升自动化程度和劳动生产率的目标,更好地为用户服务,建设与上海国际大都市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电网,特制订上海电网若干技术原则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上海电网若干技术原则的规定(第四版)
上海电网若干技术原则的规定(第四版)上海市电力公司2011年11月前言为有效指导上海市电力公司电网建设相关工作,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从公司生产运行的实际需要出发,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原则,对《上海电网若干技术原则的规定》(第三版)进行修订,形成第四版。
本规定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上海市电力公司总师室。
对个别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本规定所明确的技术原则时,应说明情况向公司总师室申报批准。
本规定起草单位:发展策划部、生产技术部、基建部、营销部、科技信息部、安全监察(保卫)部、智能电网办公室、调度通信中心、信息通信中心、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电网规划组:诸纪新应志玮祝达康黄薇李亦农袁智强变配电组:张怡邹俭张弛余钟民周谷亮吴欣烨吕伟强叶军架空线路组:沈兆新刘新平张锦秀方浩电缆组:龚尊张丽姜芸孟毓继保及自动化组:诸纪新毛俊杨建平涂崎秦杰李超群信息通信组:王锐葛剑飞林亦雷姚贤炯陈志杰顾立新电力营销组:刘纪平盛明袁检黄俐萍康继光陈磊吴志群魏奕电网建设组:曹春平倪镭李钧王怡风徐萍唐宏德曹林放智能电网及综合组:谢伟华斌任年荣龚波涛陆文宇倪振华张征张汲陈文升本规定批准人:阮前途1总则 (1)2电网规划设计主要原则 (2)3上海电网的电压等级和电网结构 (4)4供电可靠性 (7)5变电站主接线选择 (10)6短路电流的控制 (14)7绝缘配合 (16)8发电厂接入系统与厂网协调 (18)9变电站设计 (20)10环境保护 (28)11变压器若干参数的选择和配置 (29)12无功补偿装置的配置 (35)13电能质量 (37)14接地和接地装置 (39)15继电保护和自动化 (41)16通信系统 (45)17电能计量 (49)18电力线路 (51)19中、低压配电网 (56)20配电自动化 (63)21用电管理 (64)附录A参考接线模式 (72)附录B上海电网继电保护配置和选型原则 (78)附录C关于上海市电网建设与改造地区分级的原则(2010年修订版) (84)附录D单排管最大孔数断面示意图 (87)附录E考虑电缆临近影响的电缆载流量算例 (88)附录F“N-1”准则细则 (90)附录G配电站分类及符号标记 (92)附录H轨道交通主变电站供电接线方式图 (93)附录I电力电缆并行敷设载流量计算原则 (94)上海电网若干技术原则的规定1总则1.1为使上海电网规划、设计、建设输、变、配、用电工程和供用电技术业务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城乡电网一体化的管理,达到优化电网结构、保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提高供电可靠性、降低电网损耗、改善电网经济性、合理使用资金、满足安全环保要求、促进技术进步、以信息化带动上海电力的发展、提升自动化程度和劳动生产率的目标,更好地为用户服务,建设与上海国际大都市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电网,特制订上海电网若干技术原则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电力体制改革 试点方案
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引言电力体制改革是我国能源领域的重要议题,也是推动能源供应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举措。
为了加快电力体制改革的步伐,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试点方案,以探索和推广新的运营模式和机制,提高电力市场化、可持续发展水平,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提高电力供应质量。
本文将介绍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试点方案,包括试点范围、主要内容以及预期效果等。
试点范围区域试点电力体制改革的区域试点是指在若干地区开展一系列探索性试点,通过对制度机制的创新和实践探索,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电力体制改革经验和模式。
当前,我国的电力体制改革试点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地区:1.北京市: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电力行业,推动市场化运作和竞争机制的建立。
2.上海市:探索建立全面市场化的电力交易模式,提高电力市场透明度和公平性,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效率。
3.浙江省:加快发展分布式电力,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推动电力供需平衡的灵活运行。
企业试点电力体制改革的企业试点是指在一些大型电力企业进行试点,通过改革企业内部机制和经营模式,提高运营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
当前,我国的电力体制改革企业试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企业:1.国家电网:推行市场化经营,加强国企改革,提高能源供给的可靠性和可持续性。
2.南方电网:引入民间资本,推动公司治理和经营机制的改革,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3.华电集团:改革人事制度,实施科学管理,提高企业效率和竞争力。
试点内容市场化改革电力市场化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
试点方案明确了市场化改革的目标和路径,包括以下方面:1.建立电力市场:通过推进电力交易市场建设,实现电力市场化运行,鼓励竞争和创新,提高电力资源配置效率。
2.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市场监管和风险防范,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体制机制改革电力体制机制改革是实现电力市场化的基础。
试点方案针对体制机制的痛点和问题,提出了以下改革措施:1.分离输配电业务:通过分离输配电业务,实现电力市场的公平竞争,提高市场效率和服务质量。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4.16•【字号】沪府发〔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2022年4月16日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为保障本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的用能需要,进一步促进能源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期间,上海能源以转型发展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和科技创新为驱动力,以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为突破口,在能源安全保障、结构优化、改革创新和服务民生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十四五”上海能源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一)能源建设有序推进,能源产供储销体系逐步完善“十三五”期间,全市建成一批技术含量高、保障能力强的标志性能源项目。
随着淮南-南京-上海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通道和500千伏五角场变电站等重大电网工程建成投运,以“五交四直”市外来电通道和500千伏双环网为支撑的城市主干电网结构更为完善。
奉贤、崇明等燃机项目建成投产,闵行燃机项目开工建设,石洞口电厂等容量替代项目启动实施,新增电源全部为清洁能源发电。
建成洋山LNG储罐扩建工程、临港-上海化工区天然气管道等一批重点油气项目,形成以“6+1”多气源和C字形城市主干管网为支撑的联供体系,出台《上海市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方案》,油气应急储备能力有效提升,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二)能源需求平稳增长,能源消费结构更加趋于优化“十三五”前四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速为1.7%,略高于“十二五”前四年1%的水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下降至1.11亿吨标准煤,比2019年减少600万吨标准煤。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国家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国家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1.28•【字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价格正文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国家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华东能源监管局、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发电企业、电力市场主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规〔2019〕1658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落实国家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坚持市场化方向,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进一步深化本市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改革,加快构建能够有效反映电力供求变化、与市场化交易机制有机衔接的价格形成机制,为全面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加快确立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稳步推进,分步实施。
按照电力市场化改革要求,结合上海实际情况,稳步推进煤电市场化改革,分步实施改革政策,有序扩大价格形成机制弹性,防止价格大幅波动,逐步实现全面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坚持统筹谋划,保障供应。
充分考虑不同类型、不同环节电价之间的关系,统筹谋划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形成机制,以及不同类型用户销售电价形成机制,强化配套保障措施,确保电力供应和价格稳定。
坚持强化监管,规范有序。
按照放管并重的要求,加强电力价格行为监管,建立价格异常波动调控机制,健全市场规范、交易原则、电力调度、资金结算、风险防范、信息披露等制度,确保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合理形成。
三、改革举措1、为稳步实现全面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目标,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
国网上海电力公司文件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文件Document of State Grid Shanghai ElectricPower Company国网上电司办〔2018〕222号OFFICE SMEPC SGCC [2018] No.222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关于进一步降低客户接电成本、优化办电服务流程的通知Notice on Further Lowering Electricity Connection Costs and Optimizing the Electricity Application Procedure公司各供电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物资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信息通信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Power supply companies, State Grid Shanghai Electric Power Company’s Material Company, State Grid Shanghai Electric Power Company’s customer service center, State Grid Shangha i Electric Power Company’s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company, State Grid Shanghai Electric Power Company’s electric power research institute:为贯彻落实《上海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试行)》《国家电网公司关于简化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项目管理流程加快工程建设速度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17〕1081号)和《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报装接电专项治理行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18〕150号),进一步降低客户接电成本,优化办电服务流程,提升低压客户“电力获得感”,特通知如下。
上海电网若干技术原则的规定第四版
上海电网若干技术原则的规定(第四版)————————————————————————————————作者:————————————————————————————————日期:上海电网若干技术原则的规定(第四版)上海市电力公司2011年11月前言为有效指导上海市电力公司电网建设相关工作,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从公司生产运行的实际需要出发,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原则,对《上海电网若干技术原则的规定》(第三版)进行修订,形成第四版。
本规定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上海市电力公司总师室。
对个别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本规定所明确的技术原则时,应说明情况向公司总师室申报批准。
本规定起草单位:发展策划部、生产技术部、基建部、营销部、科技信息部、安全监察(保卫)部、智能电网办公室、调度通信中心、信息通信中心、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电网规划组:诸纪新应志玮祝达康黄薇李亦农袁智强变配电组:张怡邹俭张弛余钟民周谷亮吴欣烨吕伟强叶军架空线路组:沈兆新刘新平张锦秀方浩电缆组:龚尊张丽姜芸孟毓继保及自动化组:诸纪新毛俊杨建平涂崎秦杰李超群信息通信组:王锐葛剑飞林亦雷姚贤炯陈志杰顾立新电力营销组:刘纪平盛明袁检黄俐萍康继光陈磊吴志群魏奕电网建设组:曹春平倪镭李钧王怡风徐萍唐宏德曹林放智能电网及综合组:谢伟华斌任年荣龚波涛陆文宇倪振华张征张汲陈文升本规定批准人:阮前途1总则 (1)2电网规划设计主要原则 (2)3上海电网的电压等级和电网结构 (4)4供电可靠性 (7)5变电站主接线选择 (10)6短路电流的控制 (14)7绝缘配合 (16)8发电厂接入系统与厂网协调 (18)9变电站设计 (20)10环境保护 (27)11变压器若干参数的选择和配置 (29)12无功补偿装置的配置 (35)13电能质量 (37)14接地和接地装置 (39)15继电保护和自动化 (41)16通信系统 (45)17电能计量 (49)18电力线路 (50)19中、低压配电网 (56)20配电自动化 (63)21用电管理 (64)附录A参考接线模式 (72)附录B上海电网继电保护配置和选型原则 (78)附录C关于上海市电网建设与改造地区分级的原则(2010年修订版) (84)附录D单排管最大孔数断面示意图 (87)附录E考虑电缆临近影响的电缆载流量算例 (88)附录F“N-1”准则细则 (90)附录G配电站分类及符号标记 (92)附录H轨道交通主变电站供电接线方式图 (93)附录I电力电缆并行敷设载流量计算原则 (94)上海电网若干技术原则的规定1总则1.1为使上海电网规划、设计、建设输、变、配、用电工程和供用电技术业务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城乡电网一体化的管理,达到优化电网结构、保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提高供电可靠性、降低电网损耗、改善电网经济性、合理使用资金、满足安全环保要求、促进技术进步、以信息化带动上海电力的发展、提升自动化程度和劳动生产率的目标,更好地为用户服务,建设与上海国际大都市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电网,特制订上海电网若干技术原则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电力交易市场的建设与发展
电力交易市场的建设与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个行业都在不断创新、发展,电力行业也不例外。
电力交易市场作为电力行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和发展对于我国电力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电力交易市场的建设与发展进行探讨。
一、电力交易市场的定义和作用电力交易市场是指为电力供应企业和用电客户之间的电力交易提供信息、交易机制和服务的市场。
其功能主要包括定价、分配、风险管理等。
电力交易市场主要由电力供应商、用电客户和交易服务机构组成,包括交易平台、结算中心、信息服务中心等。
电力交易市场在电力行业中具有重要作用,它可以提高市场竞争力,降低用电成本,改善电力供应质量,促进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同时,电力交易市场也可以促进电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推动电力行业的结构调整,促进电力市场化进程的加速。
二、电力交易市场建设的现状和进展1. 政策环境的逐步完善随着我国电力行业的发展,政府对电力交易市场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
自成立以来,政府一直在加强电力交易市场的监管和管理,推动电力交易市场的建设和发展。
2015年,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市场化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了加强电力市场建设和制度体系建设等多项具体措施,为电力交易市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支持。
2. 交易平台建设的逐步推进随着电力交易市场的不断发展,交易平台建设也在逐步推进。
目前,国内的主要交易平台有中国电力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电力交易中心”)和上海电力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电力”)等。
电力交易中心是我国最早建立的电力交易平台之一,为全国电力购售交易提供核算、结算服务,同时也提供市场信息服务、交易规则制定等服务。
上海电力也在近年来快速发展,推出了多个电力交易产品和服务,为电力交易市场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3. 电力交易市场的不断壮大随着电力交易市场的不断发展,市场规模也在逐步扩大。
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电力交易规模达到了4.34万亿元,同比增长14.3%。
其中,直接交易规模为2.18万亿元,同比增长15.9%;市场交易规模为2.16万亿元,同比增长12.8%。
华东电力市场与上海电力的发展
因此 , 可以 得出这 样的结论 ; 区域 电力 在
出现富 裕时 , 市购 电成 本 不一定会 下降 , 本 但
升。
案》 华东 电力 市场建 设 分三 期实 施 。 目前 , , 华东电力 市场 的建设处于第 一阶 段 , 即建立 区 域 统一的 电能交 易平台 , 部分 电量在华东 电力 市场平 台统一竞 争 , 步骤地开展大 用户直 并有 接 向发 电企业 购 电试 点 。 华 东 电力 市场一期具 有如下 特点 。 1 1市 场主体 . 市场 主体包 括电网经营企 业( 华东 电网有 限公 司 ,省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电力公 司) A 类发 电企 业 ( 单 机 额定容量 l0 0Mw 及以上常规燃煤 机组的发 电企 业) 和大用 户( 配售 电企业 )不包括 电 独立 ,
华 东 区域 电力市场 是 由上 海 ,江苏 .浙
1华东 电力市场概况
场主 体共 同参 与的统一 市场 。 根据 国家 电监 的 市场 , 方面要服 从调度 , 其是服从 应急 一 尤 会 2O 3年 印 发的 《 0 华东 电力 市场 试 点 方 调 度 , 两者兼 顾 的难 度 较大 。
一
全 的 影 响
2 1 3 辅助服 务市场缺位 对本市 电力安 虑 折 旧等 因素 , .. 在竞价 中往往 有优 势 。 二是 对发 电行 业 减排 的影 响。 本市发 电
由于 辅助服务是免 费的 , 这使得 不提供无 功等辅助服 务的市外来 电在竞争 中有优势 , 提 供辅助服务 的市内机组 在竞 争 中处 于劣势 , 可 能导致市外来电比重加大 , 造成市内机组有功
维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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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c n c n l @ n o a i n H r l n e e d Te h oo y In v to b ed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53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5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8月21日上海市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及配套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上海市开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的复函》要求,扎实推进上海市电力体制改革,结合上海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考虑(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服务上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大局,遵循电力系统运行规律,扎实推进上海电力体制改革。
以市场化为主线,坚持安全可靠为先,坚持与上海能源结构优化调整相结合,坚持统筹规划从增量优先入手,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不断创新交易机制,逐步理顺价格形成机制,最终建立主体多元、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多层次电力市场交易体系。
(二)基本原则1.坚持安全为先。
上海电力体制改革要把特大型城市供电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电力的统一调度。
在市场体系与市场模式比选、市场品种与交易规则设计等各个环节,把有利于提升上海发供电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
2.坚持市场竞争。
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工作要求,逐步引入竞争机制,增强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
以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为手段,释放市场空间。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风光同场”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风光同场”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8.22•【字号】沪发改能源〔2024〕177号)•【施行日期】2024.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风光同场”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指导和推动我市海上光伏高质量发展,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制定了《上海市“风光同场”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方案》。
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风光同场”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方案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8月22日附件上海市“风光同场”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方案发展海上光伏是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拓展发展空间、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抓手。
为指导和推动我市海上光伏高质量发展,根据《“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发改能源〔2021〕1445号)、《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沪府发〔2022〕4号)、《上海市可再生能源项目竞争配置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4〕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上海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推进海上光伏试点示范开发与规模化发展,打造海上光伏项目集群,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
坚持统筹规划、有序实施,做好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海岸带规划衔接,满足海域使用、生态保护、通航安全等要求。
坚持集约节约、生态优先,实现海上光伏送出路由集约共用,减少海域及岸线资源占用,做好生态保护和环境监测修复。
坚持创新驱动、降本增效,加强技术与开发模式创新,通过关键技术的突破实现降本增效,加快形成海上光伏新质生产力。
坚持市场主导、安全可靠,完善资源配置方式,引导优质主体积极参与开发建设,全面加强海上光伏建设、运维全链条管理。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开展虚拟电厂参与需求响应市场化交易试点工作的批复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开展虚拟电厂参与需求响应市场化交易试点工作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2.24•【字号】沪经信运〔2020〕113号•【施行日期】2020.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市场规范管理正文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开展虚拟电厂参与需求响应市场化交易试点工作的批复沪经信运〔2020〕113号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关于开展虚拟电厂参与需求响应市场化交易试点工作的请示》(国网上电司交易〔2019〕1427号)收悉。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各部委有关要求,为落实国家能源安全储备制度,提升需求侧调峰能力,完善电力调峰机制,提高电力供应安全与应急保障水平,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公司关于开展虚拟电厂参与需求响应市场化交易试点工作的请示。
虚拟电厂是推动需求响应资源参与电力市场、发挥稳定电网安全作用的有效模式,也是本市电力需求响应试点和上海电力市场建设的重点工作,请你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落实上海市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加快建设需求响应电力市场交易机制,深化提升本市电力需求响应试点能级。
二、同意你公司申请,在《需求响应年度交易单边竞价规则》的基础上,增加《虚拟电厂参与需求响应交易的补充规则》。
请你公司认真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上海市城区(黄浦)商业建筑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的复函》精神,以电力市场化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电能服务商、负荷集成商、售电公司等市场主体资源整合优势,积极开放需求侧资源进入电力市场,勇于探索虚拟电厂等商业模式,引导和激励电力用户挖掘调峰资源,参与系统调峰,加快形成占年度最大用电负荷3%左右的需求侧机动调峰能力,在节假日等用电低谷时段,探索开展鼓励用户用电的需求响应。
《上海市供用电条例》全文
《上海市供用电条例》全文上海市供用电条例(20xx年12月30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供应与使用管理,安全、经济、合理地供电和用电,保障供电、用电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电力供应与使用,以及相关的保障、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力供应与使用的领导,建立健全电力供应与使用的协调机制。
市经济信息化部门是本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电力日常运行的监控、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供电、用电运行安全。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市电网建设规划,协调推进本市电网建设和电力市场建设,统筹电网建设资金平衡,做好电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国土、住房城乡建设、工商、环境保护、质量技监、公安、交通、水务、绿化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相关管理工作。
国家电力监管机构的地方派出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电力监管相关工作。
第四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供用电合同约定安全供电,接受社会监督,履行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的基本责任。
电力用户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供用电合同约定安全有序用电,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供用电应当遵循安全可靠、高效有序、保障民生、节能减排、服务便利的原则,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服务本市经济社会发展。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供用电领域的科技创新,发展智能电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装置,鼓励使用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推动电力行业发展方式转变和能源结构优化,提高电网发展的现代化水平和电能节约利用水平。
第二章电力供应第七条供电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建立办事公开制度,公示用电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服务规范以及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向社会公布服务电话和相关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2022年上海市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
附件2022年上海市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序推进电力运行和市场化改革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能源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21)365号)、相关配套文件和电力中长期交易“六签"有关要求,上海市电力直接交易2022年年度交易将于12月中旬开展,正常情况下最迟于12月底完成,结合上海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电量规模根据2021年直接交易市场主体的注册交易情况、2022年电力供需形势分析,综合考虑燃煤发电电量以及电网迎峰度夏(冬)、代购电市场等电力需求,初步预期2022年年度直接交易的电量最大规模约490亿千瓦时,实际交易规模根据每次交易开展前市场主体上报的相关需求用电量确定。
二、参与的市场主体(一)电力用户1.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全部放开参与市场。
新参加的工商业用户经风险测试和交易培训后,综合考虑风险承受能力和电力供需平衡等情况,鼓励有序参与直接交易。
2.有自备电厂的用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册成为合格市场主体后,有序推进其自发自用以外电量按交易规则参与交易。
有自备电厂的用户从电网购电量不得超过前三年该月从电网购电量的平均值。
3.高耗能用户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两高"企业的最新规定有序参与市场。
参加交易的高耗能用户名单原则上定期发布, 科学规范管理,按月进行调整。
(二)售电公司电力交易机构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和本市相关文件规范完善售电公司管理。
过渡期间,如不违反国家最新要求,暂时继续沿用原有规则。
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保险的缴纳额度,应同时满足《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和《上海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试行)》(沪发改能源(2020)20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
上海市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一些做法
上海市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一些做法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能源需求不断增加。
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中心之一,上海市电力市场化改革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任务。
在此背景下,上海市着手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本文将介绍上海市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一些做法,希望能够为其他地区的电力市场化改革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一、完善市场主体体系上海市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第一步是完善市场主体体系。
通过引入多元化的市场主体,推动竞争机制,促进电力市场的多元化发展。
上海市鼓励民营资本、外资企业等多种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垄断格局,为市场化改革打下了基础。
二、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在市场化的过程中,监管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上海市通过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机制,强化市场主体的规范行为,防止市场失序,确保电力市场公平、公正的运作。
上海市还大力推动电力市场的信息透明化,加强对市场信息的披露,提高监管的效率和水平。
三、推进电力发展和城市建设电力市场化改革不仅意味着市场机制的运作,更需配套的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
上海市积极推进电力产业的发展,加大在电力生产、输配电等领域的投入,逐步完善电力供应体系。
上海市在城市建设中注重节能减排,推广清洁能源,为电力市场化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加强技术创新和科研投入技术创新和科研投入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保障。
上海市充分发挥其综合优势,加强技术创新和科研投入,推动电力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电力生产效率,优化能源结构,为市场化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五、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电力市场化改革需要借鉴国际经验和进行国际交流合作。
上海市积极参与国际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先进的电力管理和运营理念,推动上海市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完善。
通过国际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了电力市场的国际化发展。
上海市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一些做法为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年夏季本市电力安全供应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06]15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年夏季本市电力安全供应工作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年夏季本市电力安全供应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06〕1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近年来,在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本市电力供应条件逐步改善,电力供需矛盾不断缓和。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本市电力需求增长依然较快。
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今年夏季本市电力安全供应工作作如下通知:一、指导原则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宗旨,把提高电力供应能力作为首要任务,综合运用产业政策、经济杠杆和用电政策,将电力安全供应与资源节约和实现“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本市今年夏季电力运行平稳有序。
二、主要措施今年本市电力迎峰度夏从6月15日到9月23日。
这期间,必须确保电力供应的平稳有序。
(一)确保电力供应能力1、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确保现有发电机组安全、稳发、满发;切实抓好电煤供应保障,保持合理库存。
2、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协调发电用天然气的供应,优化完善燃气机组的运行方式,逐步提高天然气管网调峰能力;加快完善部分燃气轮机燃油顶峰发电工作,建立燃油发电补偿和调节机制,提高燃气机组的顶峰能力。
3、市电力公司要综合全年的电力供需情况,积极争取、落实市外来电,不断增加本市电力供应。
(二)加大节电节能力度1、继续贯彻市经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本市空调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沪经电〔2005〕158号),加强空调节电管理,有效降低电网高峰负荷。
2、建立节能节电市场运作机制,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的市场运作和实施。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随申办”超级应用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随申办”超级应用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8.31•【字号】沪府办〔2019〕109号•【施行日期】2019.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随申办”超级应用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府办〔2019〕10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市级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随申办”超级应用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8月31日“随申办”超级应用建设工作方案为满足公众对政务服务从“能用”到“好用”的需求和对高效、多元移动政务服务的期待,打造上海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在移动端的“随申办”超级应用,落实服务理念、优化服务内容、提升服务体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按照“一平台、多终端、多渠道”的思路,搭建“一网通办”统一服务支撑平台,夯实后端基础支撑能力,提升前端办事服务能力,形成耦合更为紧密的“前端、中端、后端”一体化服务平台,在全面支撑PC端总门户网站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对“随申办”移动端的支撑,着力拓展“随申办”移动小程序服务渠道,打造“随申办”超级应用,提供APP、小程序等多渠道、广覆盖的移动服务,打造最好、最全、最优的移动办事体验。
二、建设原则(一)坚持需求导向,培育最优体验以用户为中心,围绕用户需求,对标最高要求、最高水平、最高标准,汇聚用户使用频率高、需求量大的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用户画像、数据汇聚等技术对用户行为数据进行分析建模,主动推送,便捷办理,提升用户体验度与获得感。
(二)坚持集成服务,统筹整合入口以集约高效为前提,统筹规划后端基础支撑平台,整合各部门现有移动服务入口,在支付宝端小程序开设专属入口,微信端与“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融合,集成服务内容,突出整体性、实用性和延展性。
上海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成立
上海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成立
本刊讯
【期刊名称】《电力与能源》
【年(卷),期】2016(37)3
【摘要】上海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作为上海地区电力市场的运营主体,是实现上海电力资源总量平衡、结构优化、效率提升的功能性平台。
旨在促进电力市场公平交易,推动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实现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上海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
【总页数】1页(P382-382)
【关键词】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工业可持续发展;市场竞争机制;资源优化配置;电力市场;电力资源;上海地区
【作者】本刊讯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72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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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上海电力市场建设总体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配套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发改办能源规〔2019〕82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105号)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53号)等文件要求,建设公平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绿色低碳的上海电力市场,结合上海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一)上海电力系统基本情况1、电力负荷密度较高,城市用能特性明显。
2019年全社会用电量1569亿千瓦时和最高用电负荷分别达到3132万千瓦,人均用电量达到6500千瓦时/人,单位面积负荷密度近5兆瓦/平方公里,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
随着城市的发展,第二产业用电已降至50%以下,三产和居民用电达到51%。
全市用电峰谷差屡创新高,最高达到1283万千瓦。
2、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电源结构不断优化。
上海已建成以5交4直受电通道和500千伏双环网为支撑的主干网架。
2019年,全市最高输送电力达到1680万千瓦,市外来电电量比重达到47%。
市内电力装机2665万千瓦,其中燃煤、燃气、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分别56%、29%、9%。
全市电力供需总体平衡且留有一定裕度,部分时段存在低谷负备用矛盾。
(二)电力市场建设基础1、电力体制改革稳妥起步,统筹协调机制不断完善。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电力市场化改革。
市政府印发《上海市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保障性、调节性和竞争性市场三级体系架构。
建立了上海电力改革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电改重大事项。
成立了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和市场管理委员会,完成了输配电价核定,增量配网改革和交易中心股改工作也在稳步推进。
2、发用电量计划持续放开,市场化比重不断提升。
上海相继开展了大用户直接交易、调节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抽水电量集中竞价交易、燃机代发电量集中竞价交易、省间发电权交易等各类市场化交易,2019年本市发电计划放开比例达到20%以上。
通过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用户市场参与意识不断增强,为市场交易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电力市场建设目标(一)总体目标围绕“安全、绿色、高效、经济”四大目标,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促进电源供给侧改革,有效发挥电力市场资源配置作用。
与现行调度体制相衔接,构建以电力现货全电量竞价为核心,中长期差价合约为主、电力金融市场为补充,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省级电力市场体系。
做好与更大区域衔接,科学引导电力行业投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释放电力市场改革红利,使市场成为推动上海能源“四个革命”,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条件成熟时,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在全国率先推出电力期货,更好地发挥期货在中长期交易中的套期保值作用。
(二)阶段性目标遵循规模由小到大、交易品种逐渐增加、交易机制逐步完善、市场模式持续优化的市场建设规律,上海电力市场分为市场试点运行和市场正式运行两个阶段。
1、市场试点运行阶段(2021年-2023年):建立中长期合约市场和现货市场(日前市场和实时市场),交易品种有电能量、辅助服务、发电容量和可再生能源消纳量(视国家要求实施)。
中长期市场采用双边、挂牌、集中竞价方式,以差价合约为主,包括政府授权差价合约、市场化差价合约、政府限价差价合约以及“定价不定量”差价合约等多种形式。
发电侧参与主体为本市规划内各类电源,包括市外来电、市内10兆瓦以上统调发电机组。
现货市场采用全电量竞价、双侧申报、节点边际价格出清模式。
电能量和辅助服务分开出清或联合出清;实时市场中电能量实时出清,辅助服务根据日前出清结果按需调用。
发电侧参与主体除本市规划内各类电源外,适时适度引入市外新能源以及其他清洁能源。
2、市场正式运行阶段(2024年及以后):形成完整市场体系,实现省间市场与省内市场的无缝衔接,探索建立与清洁能源大省间的市场连接。
市场体系上增加日内市场,实现系统出清效率的进一步提升。
交易品种在开展电能量、辅助服务、发电容量等交易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输电权、需求响应等各类交易,具备条件的辅助服务交易品种实现主辅联合出清,探索期货和衍生品合约交易。
实现经营性电力用户全部进入市场,保障性电量可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市场交易,实现电力资源更大范围的高效配置。
三、主要建设内容上海电力市场试点运行阶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市场主体、市场体系、交易方式、交易结算、风险防范、市场监管等。
后续随着市场运行总体趋于稳定,市场意识逐渐增强,市场竞争较为充分,监管机制和信用体系基本建立,逐步推动上海电力市场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对建设内容进一步丰富完善。
1、市场主体。
一是计划保障型市场主体,对应保障性市场。
用户侧为保障性用户。
由于本地一类、二类优先发电总规模远高于保障性电量规模,发电侧主体仅包括:本市可再生能源保障收购电量、一类优先发电调峰、调频电量、二类优先发电中的三峡水电。
政府保障收购的可再生能源消纳量指标,优先考虑保障性用户。
二是有限竞争型市场主体,对应调节性市场。
用户侧为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大局的重要行业,以及风险厌恶程度较高的经营性用户。
用户可自愿选择转换为自主竞争型市场主体,以年为单位进行调整。
发电侧主体包括发电曲线丰枯期差异较大的向家坝水电等电源,以满足该类用户的电力、电量需求。
在满足调节性用户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后,余量可再生能源消纳量指标政府有权无偿调配用于竞争性市场用户。
三是自主竞争型市场主体,对应竞争性市场。
用户侧为调节性市场外的经营性用户。
发电侧主体主要包括不承担优先发电任务的各类发电机组和优先发电机组保障性、调节性市场以外的市场化电量。
2、中长期市场。
中长期市场交易标的为具有分时曲线的电能量以及辅助服务(包括容量、无功、黑启动)、可再生能源消纳量交易(视国家要求实施)。
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功能是替代原有的政府年度发用电计划,对应三个市场,一是保障性市场,政府依据保障性用户的电量规模,委托电网企业代理与相关发电主体签订政府授权差价合约。
二是调节性市场,政府依据调节性用户的年用电量,来约定发电主体进入调节性市场发电量份额。
重点针对市外水电这类绿色但调节能力相对较差的电源,采用调峰激励、有限定价格区间、分解时段、生效方向的限价差价合约来调控水电的市场风险,对用户而言统筹其电能量价格和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问题。
三是竞争性市场,购售双方自主确定中长期交易合同及曲线。
推荐采用基荷、峰荷与腰荷典型曲线交易,由用户购买典型曲线标准合约来组合成用户负荷实际的需求曲线。
3、现货市场。
日前市场开展现货电能量交易和辅助服务交易(调频、备用),形成次日机组组合和出力曲线。
发电机组和用户均可在日前市场进行电能量和辅助服务的经济报价,根据市场竞争结果形成次日的发用电计划。
规划内跨省水电、核电在年度合约确定的曲线基础上,在现货市场中可只报量不报价,作为上海市场价格接受者,根据国调中心实际调度情况享有优先出清权利。
其他各类机组所签订的中长期合同分解电量,均需参与电力现货市场报价,按照节点边际电价原则依次出清。
实时市场根据物理平衡所形成的实时发用电量,在日前市场出清结果基础上进行偏差结算。
4、容量市场。
重点研究建立燃机容量拍卖机制。
电网企业根据用电需求提出拟购买燃机容量的技术标准,测算长期发电容量缺口的实际规模,由市发展改革委授权电网企业采用最高限价拍卖方式,在已建燃机中确定中标容量市场的燃机名单。
容量电费以长期付款协议方式实现。
燃机电价疏导空间扣除容量电费的剩余部分,作为非中标燃机度电补贴的资金来源(非中标燃机享受度电补贴后,不再享受原来的容量电价)。
根据电网和气网运行情况,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电力公司,进一步研究确定非中标燃机度电补贴的年发电规模。
燃气机组可通过参与现货市场高峰时段竞争获得收益。
为保障电网安全并适应将来可再生能源更大规模消纳的需要,根据电网对可靠性机组的需求,市发展改革委进一步组织研究煤机发电利用小时较低状况下的可靠性机组容量补偿机制。
5、辅助服务市场。
除容量市场外,中长期辅助服务交易还包括合约型辅助服务(无功、黑启动等),由政府部门授权,市场运营机构负责组织中长期竞标。
现货辅助服务包括调频、备用等,采取日前市场发电侧报价的形式。
市场试点运行阶段,由调度根据系统实际需要设定出清量,与日前电能量分开出清。
市场正式运行阶段,在日前市场辅助服务可与电能量联合出清。
6、现货交易方式。
在日前市场中,发电侧进行全电量报价,鼓励用户进行报量报价,发用双方可在中长期合约中约定曲线分解,或由市场运营机构协助分解。
根据日前负荷预测形成机组安排,日前市场出清价格和出清量具有结算意义。
实时市场不再开设报价窗口,沿用日前报价曲线,调度根据短期、超短期负荷预测和实时负荷情况调整机组运行状态、发布调度指令,机组运行相比于日前发生调整的部分,按实时市场价格结算。
设置价格涨幅管制功能。
7、交易结算与不平衡资金处理。
采用“日清月结”的结算模式。
月度结算需要根据中长期合约分解情况和现货市场出清结果进行结算。
现货市场不平衡资金主要来源于计划与市场双轨制形成的偏差费用、成本补偿费用及辅助服务费用等。
上海电力市场将区分不平衡资金的不同类型,遵循“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合理分配权责,及时分解分担。
8、市场力风险防范。
市场准备环节。
对机组进行RSI(剩余供给指数)测试、MRR必发容量测试、三寡头测试等分析,检测出对市场电价有重大影响的机组,经调度控制中心论证,设置为必开机组,报监管部门备案。
市场竞价环节。
合理设置报价、报量上下限。
对发电企业日前报价曲线进行封存,在实时市场不可随时调整。
市场出清环节。
对发电企业进行“行为与影响”检测,如报价显著提高市场价格,则在市场出清过程中将其报价替换为市场默认价格。
市场结算环节,进行物理持留分析与价格操纵评估。
9、其他市场风险防范。
一是市场容量不足风险。
由于上海电力需求增速较为平稳,在市场建设方案中也设计了容量市场,在较大程度上降低了此方面风险。
二是价格波动的风险。
建立了以中长期为主锁定风险的交易体系。
同时,政府和监管部门在价格异常波动时可调控市场。
三是对能源结构的影响。
对可再生能源实施全额消纳,对天然气电厂建立容量补偿机制,根据市场运行需要适时引入控煤机制。
四是外来电对本地机组的市场冲击。
现货市场中对外来电实施有限开放,增加市场竞争力;同时探索可靠性机组补偿机制,保障本地机组的合理权益。
10、市场监管。
建立市场监管机制,一是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通过“匿名披露”“延迟披露”等形式,全面披露市场各类信息。
二是市场应急机制。
紧急状态下,市场运营机构在政府主管部门授权、批准下,有权力接管、暂停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