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视野 大学英语4 部分单元课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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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e 2
他出生在伦敦南部的一个贫困地区。
他穿的短袜是从妈妈的红色长袜上剪下来的。
他的妈妈一度被诊断为精神失常。
狄更斯或许能创作出查理·卓别林的童年故事,
但只有查理·卓别林才能塑造出了不起的喜剧角色“流浪汉”,这个使其创作者声名永驻的衣衫褴褛的小人物。
就卓别林而言,其他国家,如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甚至日本,都比他的出生地给予了他更多的掌声(和更多的收益)。
在1913年,卓别林永久地离开了英国,与一些演员一起启程到美国进行舞台喜剧表演。在那里,他被星探招募到好莱坞喜剧片之王麦克·塞纳特的旗下工作。
令人遗憾的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很多英国人认为卓别林的“流浪汉”多少有点“粗俗”。
中产阶级当然这样认为。劳动阶层反倒更有可能为这样一个反抗权势的角色拍手喝彩:他以顽皮的小拐杖使绊子,或用皮靴后跟对准权势者肥大的臀部踢一下。
尽管如此,卓别林的滑稽乞丐形象并不那么像英国人,甚至也不像劳动阶级的人。
英国流浪者并不留小胡子,也不穿肥大的裤子或燕尾服:欧洲的领导人和意大利的侍者才那样穿戴。
另外,“流浪汉”瞟着漂亮女孩的眼神也有些粗俗,被英国观众认为不太正派──只有外国人才那样,不是吗?
而在卓别林大半的银幕生涯中,银幕上的他是不出声的,也就无从证明他是英国人。
事实上,当卓别林再也无法抵制有声电影,不得不为他的“流浪汉”寻找“合适的声音”时,他确实很头疼。
他尽可能地推迟那一天的到来:在1936 的《摩登时代》里,他第一次在影片里发声唱歌。在片中,他扮演一名侍者,满口胡言乱语,听起来不像任何国家的语言。
后来他说,他想象中的“流浪汉”是一位受过大学教育,但已经没落的绅士。
但假如他在早期那些短小的喜剧电影中能操一口受教育人的口音,那么他是否会闻名世界就难说了,
而英国人也肯定会觉得这很“古怪”。没有人知道卓别林这么干是不是有意的,但这促使他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他是一个才能非凡的人,他的决心之大甚至在好莱坞明星中也十分少见。
他的巨大名声为他带来了自由,更重要的是带来了财富,他因此得以成为自己的主人。
在事业发展之初,他就感到一种冲动要去发掘并扩展自己身上所显露的天才。
当他第一次在银幕上看到自己扮演的“流浪汉”时,他说:“这不可能是我。那可能吗?瞧这角色多么与众不同啊!”
这种震惊唤起了他的想象。
卓别林并没有把他的笑料事先写成文字。他是那种边表演边根据感觉去创造艺术的喜剧演员。
没有生命的物体特别有助于卓别林发挥自己艺术家的天赋。
他将这些物体想象成其他东西。
因此,在《当铺老板》中,一个坏闹钟变成了正在接受手术的“病人”;在《淘金记》中,靴子被放在锅里煮,靴底被蘸着盐和胡椒吃掉,就像上好的鱼片一样(鞋钉就像鱼骨那样被剔除)。
这种对事物的转化,以及他一次又一次做出这种转化的技巧,正是卓别林伟大喜剧的奥秘所在。
他也深切地渴望被爱,同时也害怕遭到背叛。
这两者很难结合在一起,有时这种冲突导致了灾难,就像他早期的几次婚姻那样。
然而即使是这种以沉重代价换来的自知之明也在他的喜剧创作中得到了表现。
“流浪汉”始终没有失去对卖花女的信心,相信她正等待着与自己共同走进夕阳之中;而卓别林的另一面使他的凡尔杜先生,一个杀了妻子的法国人,成为了仇恨女人的象征。
令人宽慰的是,生活最终把卓别林先前没能获得的稳定和幸福给了他。
他找到了沃娜·奥尼尔·卓别林这个伴侣。她的沉稳和深情跨越了他们之间37岁的年龄差距。他们的年龄差别太大,以致当1942年他们要结婚时,新娘公布了他们的结婚日期后,为他们办理手续的官员问这位漂亮的17岁姑娘:“那个年轻人在哪儿?”──当时已经54岁的卓别林小心翼翼在外面等候着。
由于沃娜本人出生在一个被各种麻烦困扰的大家庭,她对卓别林生活中将面临的挑战也做好了充分准备,因为当时关于他俩有很多毫无根据的流言。后来在他那个有那么多天才孩子的大家庭中,卓别林有时会引发争吵,而她则成了安宁的中心。
卓别林死于1977年圣诞节。
几个月后,几个近乎可笑的盗尸者从他的家庭墓室盗走了他的尸体以借此诈钱。
警方追回了他的尸体,其效率比麦克·塞纳特拍摄的启斯东喜剧片中的笨拙警察要高得多。但是人们不禁会感到,卓别林一定会把这一奇怪的事件看作是对他的十分恰当的纪念──他以这种方式给这个自己曾为之带去这么多笑声的世界留下最后的笑声。
Unite 5
事实如此,我们孤独无依地生活着。据最近的统计,共有2,200万人独自生活在自己的住所里。其中有些人喜欢这种生活,有些却不喜欢。
有些离了婚,有些鳏寡无伴,也有些从未结过婚。
孤独或许是这里的一种民族弊病,我们羞于承认它,甚于其他任何罪恶。
而另一方面,故意选择独处,拒绝别人的陪伴而非为同伴所弃,却是美国式英雄的一个特点。孤独的猎人或探险者去鹿群和狼群中冒险,征服广袤的荒野时,并不需要有人陪伴。
梭罗独居在湖畔的小屋,有意疏离了城市生活。现在,这成了你的个性。
独处的灵感是诗人和哲学家最有用的东西。
他们都赞成独处,
都因能够独处而自视甚高,至少在他们匆忙赶回家喝茶之前的一两个小时之内是这样。
就拿多萝西·华兹华斯来说吧,她帮哥哥威廉穿上外衣,为他找到笔记本和铅笔,向他挥手告别,目送他走进早春的阳光去独自对花沉思。
他写道:“独处多么优雅,惬意。”
毫无疑问,如果自愿独处,感觉要好得多。
看看弥尔顿的女儿们:她们为他准备好垫子和毯子,然后蹑手蹑脚地走开,以便他能创作诗歌。
然而他并不自己费神将诗歌写下来,而是唤回女儿们,向她们口述,由她们记下来。
也许你已经注意到,这些艺术家类型的人,大多是到户外独处,
而家里则自有亲人备好了热茶,等着他们回家。
美国的独处代表人物是梭罗。
我们钦佩他,并非因为他能自力更生,而是因为他孤身一人在瓦尔登湖畔生活,他喜欢这样──独居在湖畔的树林中。
实际上,他最近的邻居离他只有一英里,走路也就20分钟;铁路离他半英里;交通繁忙的大路距他300码。
整天都有人进出他的小屋,请教他何以能够如此高洁。
显然,他的高洁之处主要在于:他既没有妻子也没有仆人,自己动手用斧头砍柴,自己洗杯洗碟。
我不知道谁为他洗衣服,他没说,但他也肯定没提是他自己洗。
听听他是怎么说的:“我从未发现比独处更好的伙伴。”
梭罗以自尊自重为伴。
也许这里的启示是:自我意识越强,就越不需要其他的人在周围。
我们越是感觉谦卑,就越受孤独的折磨,感到仅与自己相处远远不够。
若与别人同住,他们的小别会使你感到耳目一新。
孤独将会于星期四结束。
如果今天我提到自己时使用的是单数人称代词,那么下星期我就会使用复数形式。
其他人不在的时候,你可以放飞自己的灵魂,让它充满整个房间。你可以充分享受自由,随意来去而无需道歉。你可以熬夜读书、大泡浴缸、一口气吃掉整整一品脱的冰淇淋。你可以按自己的节奏行动。
暂别的人会回来。
他们的冬季防水大衣还放在衣橱里,狗也在窗边密切留意他们归来的身影。
但如果你单独居住,那么朋友或熟人的暂时离别会使你感到空虚,也许他们永远也不会回来了。
孤独的感觉时起时落,但我们却永远需要与人交谈。
这比需要倾听更重要。
噢,我们都有朋友,可以把大事要事向他们倾诉。我们可以打电话对朋友说我们丢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