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读书笔记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读书笔记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读书笔记第一篇: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测试题及答案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共28道题)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所给的答案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合适的,请将最合适的一个答案选项的字母标号填在括号内处)1、《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b )适用。
(第二条)a、班子成员b、领导成员c、党员干部2、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本单位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出现问题的,按照(a)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六条)a、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b、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c、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3、党政领导干部具有应当问责的情形,主动(a )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可以从轻问责。
(第九条第一项)a、采取措施b、承认错误c、作出检查4、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a )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第十条第二款)a、一年内b、二年内c、三年内5、对责令辞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后如果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应当征求上一级( c )的意见。
(第十条第四款)a、党委b、纪委c、党委组织部门6、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线索,经调查需要实行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a)提出问责建议。
(第十二条第一项)a、问责决定机关b、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c、单位主要领导7、对在干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线索,由(b)按照程序或权限进行调查。
(第十二条第二项)a、同级党委b、组织人事部门c、纪检监察机关8、对于事实清楚、不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问责决定机关可以直接作出(b )。
(第十五条)a、纪律处分b、问责决定c、不予问责决定9、问责决定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政领导干部作出的问责决定,应当经(a )决定。
(第十六条)a、领导班子集体讨论b、主要领导商量c、单位负责人10、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c )备案。
2024年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样本(三篇)
2024年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样本一、引言(100-200字)在学习问责条例的过程中,我深切体会到问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不仅是一种有力的管理手段,更是推动组织、团队和个人发展的重要路径。
通过学习问责条例,我对问责的含义、原则和实施方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明确了自身在组织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在此,我将结合个人经验和学习心得,总结出一份问责条例心得体会模板,以供大家参考。
二、问责的原因和目的(200-400字)问责是对于责任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工作表现和结果进行评价、追究和约束的一种制度安排。
问责的原因和目的有以下几点:1. 激励责任人履行职责:问责制度的实施能够使责任人感受到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激发责任人主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2. 预防责任人失职渎职:问责制度能够对责任人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遏制责任人失职渎职的行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促进组织的发展:问责制度的实施能够及时纠正和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推动组织持续发展。
三、问责的原则和要求(400-600字)1. 公平公正原则:问责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依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判断,并给予公正、合理的处理结果。
2. 严肃认真原则:问责必须严肃认真对待,对于工作成果的评价和责任追究不能敷衍了事,必须倾听不同意见,慎重处理,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3. 精细分析原则:问责必须进行精细分析,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和逐级追究,找出问题的根源,从而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四、问责的实施方法和程序(600-800字)1. 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问责的前提是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每个人在组织中都有明确的职责和义务,只有明确责任,才能追究责任。
2. 建立完善的责任考核和评估机制:建立一套科学、公正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工作成果进行量化和定性评价,对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为问责提供依据。
3. 追究责任的程序:在追究责任时,需遵循合法合规的程序,确保被问责人享有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保证问责的公正和合理性。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
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标本兼治,最根本的就在于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管 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
以下是关于党的问责条例的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按照中央政府的指示,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征求意见的座谈会先 后在北京和辽宁召开。
会上强调,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笼子,制定条例的过 程就是统一思想认识、释放失责必问强烈信号的过程。
在全国掀起学习问责条例的高潮,通过学习从内心受到很大触动,也 思考了一些问题。
通过问责条例的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觉得最重要的是要把问责 条例融会贯通于本职工作之中,杜绝不良行为侵蚀自己的头脑。
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失责必追究。
管党治党不能有权力无责任。
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一级 压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巩固发展全党动手的局面。
共产党员的权利和责任问题向来都是社会群众热议的话题。
今年 1 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 例》 正式实施, 对党员干部追求的高标准和全面管党治党有了更强的明确。
现今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征求意见,更是对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 全面深化从严治党的有力体现,是对时下正在全党如火如荼开展的"两学 一做"学习教育的有效契合。
党的责任重如泰山。
落实政治责任,一把手是关键,领导班子成员人人有责,决不能把自 己当旁观者,坐在城楼上观山景,唱管党治党的"空城计"不能领"职务"时 都跃跃欲试、当仁不让,而发现干部有问题却不去管、不报告、不批评; 等到干部被审查了还跟没事人儿似的,说"感到很惊讶"难不成这里面就没 有你的监督管理的责任?平日里真的一点反映都没有听到?党内正常的 政治关系都跑到哪里去了?领导干部不担当,就是对党不忠诚!当年革命 先烈前赴后继、不怕牺牲。
我局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情况汇报
我局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情况汇报部局纪委:按照通知要求,现将我局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一、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基本精神和有关要求。
《暂行规定》文件颁布后,我局党组、纪检组高度重视,及时转发并提出明确要求;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对《暂行规定》的问责情形、方式、适用、实行问责的程序等进行学习、讨论和解读,局内各级党组织也将《暂行规定》列入学习内容,让全局党员干部全面领会问责制的精神实质,深刻理解实行问责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对党员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深刻内涵,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明确岗位职责,强化监督。
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项进行细化和分解,每年年初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管辖的单位、处室主要领导郑重签订责任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率100%;局属各单位也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分解目标,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量化到岗,细化到人。
二是强化程序监督,规范领导责任。
在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形成了包括重大问题或事项决策等监督内容在内的16项易于操作的权力运行监督程序,使权力运行按照廉政制度“格式化”,按照工作流程“程序化”,起到了防范于前、制约于中、惩治于后。
三是积极探索风险防控。
2011年,编制《廉政风险防控手册》,2012年,根据局党组的安排,将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三、结合实际,加强对问责体制的协调与监督。
一是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
认真处理来信来访,认真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查、有查必果、有错必纠。
2011年,纪检监察处收到上级转来匿名信1件,按规定程序和工作要求办结。
同时,根据局党组的部署,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查办。
二是强化考核。
每年廉政教育学习月期间,局纪检组深入局属二级单位和船舶就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调研、检查、督导。
贯彻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心得体会4篇
贯彻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心得体会4篇读了《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我不禁为容错机制的出台叫好,下面店铺分享了贯彻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心得体会,供你参考。
贯彻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心得体会篇1容错纠错机制解除了广大想干事干部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放开手脚大干一场。
只要是愿意为群众办事,能够为群众办好事的干部,因客观条件导致改革创新失败的,可以免予追责。
必须肯定,容错纠错机制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也有人担心,这一机制在执行中是否会出现错误的标准因人而异?是否会成为某些人逃避责任的“保护伞”?这是需要我们深思的问题,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笔者认为,要真正发挥好容错纠错机制的作用,重点应该做到三点。
第一,容错纠错机制的内容要明。
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首先要明晰内容。
一是明确“错误”内容。
要明确规定可以免予追责的错误是哪些,把因独断专行、违背程序和规律、违背科学而作出的决策排除在免责范围之外。
“错误”内容要细化,可操作。
二是明确“错误”界限。
要明确“错误”级别,不能把重大错误、政治错误等也包容进去。
三是明确容错对象,避免一些干部钻制度的漏洞。
第二,容错纠错机制的执行要严。
容错纠错机制是为了给勇于改革创新的干部提供保障,不能沦为部分党员干部犯了错误就躲进去的“保护伞”。
在执行容错纠错机制时,应该先由干部个人申请,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出具调查报告,进行认定,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同级部门备案。
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在调查时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查清错误原因、不良影响,只有查明行为确属可免予追责的范畴才下定论。
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在调查时不能卖人情、讲关系,要以公平的心态来调查处理。
第三,容错纠错机制要敢于公开。
政府举措要敢于公开,努力打造“阳光政务”。
一是公开制定。
容错纠错机制虽然是针对干部的,但是在制定具体细则和操作准则时,要邀请专家和群众参与,听听他们的心声,看看在他们心中哪些错误可以被包容,提高机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学心问责的心得体会
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之后的又一次党内制度创新,是深入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举措,是确保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责条例心得体会,欢迎借鉴。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用问责唤醒责任意识“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
”相信随着问责条例的制定实施,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将更加密实,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倒逼机制将更加严厉。
问责如同一把杀手锏,给那些不把纪律规矩当回事,在工作生活中信马由缰、信口雌黄、我行我素的党员干部的作风套上了笼头,不敢再肆意妄为,让纪律规矩真正成了不可碰触带电的高压线。
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一次次扯开了大嗓子,却看不见甩开的膀子,那么久而久之,党员干部就会麻木不仁,难免产生“只要无过,无功也罢”的政治错觉。
找到问题却不能解决问题或及时解决问题,只会让群众更反感。
“真抓”还是“假抓”、“实抓”还是“虚抓”、“常抓不懈”还是“偶尔抓抓”,都体现了转作风是否严实。
所以,深入地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地以“严”和“实”的态度进行整改,对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党员干部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实现“两个百年”伟大实践中,难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必须始终坚持凡是对党和人民事业不利的,就当机立断、立马横刀,坚决改、彻底改、一刻不耽误地改,改得越早越好,改得越彻底越好,切忌拖泥带水,更不能留下死角和尾巴。
能不能一抓到底、坚持不懈,把作风建设变成常态、推向深入,关键要看在解决问题上是不是下真功夫、硬功夫,发现反弹能不能严肃处理,解决深层次问题能不能啃下硬骨头。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中强调:“把抓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增强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当改革实干家,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扭住关键、精准发力,敢于啃硬骨头,盯着抓、反复抓,直到抓出成效。
常怀敬畏之心 勇于担当尽责
常怀敬畏之心勇于担当尽责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体会
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无疑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利器,补齐了从严治党责任领域的“短板”,开列每个党员干部责任清单,唤醒每个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
头悬利剑,常怀敬畏之心。
俗话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规定6种问责情形,到明确7种问责方式,再到规定问责时限、实行“终身问责”,1700余字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充分体现了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也为我们划清了纪律底线,党员干部要视党纪国法为高悬在自己头上的“三尺利剑”,心存敬畏。
手握戒尺,常思不足之处。
守纪律是为人处事的底线,是干事创业的基础,不守纪律犹如“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党员要对照《问责条例》从思想上来一次清洗,着眼固本培元“育新苗”,深化清理整治“除杂草”,根除不良思想、不良作风、不良习惯,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时刻用政治纪律规范自己,用违法违纪案件警示自己。
重塑信念,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心中有责,唤醒担当意识。
“有所畏”最终要落脚到“有所为”。
党员干部要增强“责任田”意识,勇于担当,敢于作为。
不能因为有问责有纪律,就迈不开步子不作为。
要脚踏实地,把干事创业作为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在难题面前,
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在风险面前,敢作敢为,敢担责任,才能无愧于群众、无愧于党员身份。
2024年三个问责办法学习心得体会样本(3篇)
2024年三个问责办法学习心得体会样本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问责制度日益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进一步完善问责机制,2023年我国提出了三个新的问责办法,分别是责任追究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
在学习这三个新的问责办法的过程中,我深感其对于推动社会进步和提高治理效能的重要性。
以下是我在学习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责任追究制度是一种重要的问责手段。
在社会管理和治理过程中,责任追究是一项重要的措施,可以有效地推动工作完成,并对未能履职的人予以相应的问责。
通过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能够形成工作责任明确、责任到人的氛围,从而促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学习责任追究制度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责任追究是一项需要有问责意识和责任担当的工作,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做到言行一致,履职尽责。
同时,责任追究也需要有一套科学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只有如此,才能公正、客观地评价每个人的工作表现,并对其进行相应的追责。
其次,绩效考核制度是一种有效的问责工具。
绩效考核制度是一种通过对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以达到激励和惩罚的目的,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方法。
在绩效考核制度的学习中,我认识到绩效考核是一种全过程的管理方式,需要通过规范的指标和标准来评估工作的完成情况,同时还需要有一套公正、客观的评估方法和流程,才能使绩效考核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另外,在绩效考核中,除了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外,还需要对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进行评估,以综合考核的方式来评价一个人或组织的整体绩效。
通过绩效考核制度的引入,可以激发个人和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最后,信息公开制度是一种推进透明治理的有力手段。
信息公开制度是一种将政府工作和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之于众的制度安排,可以促进政府的公开透明,增加政府的公信力和民众的参与度。
在学习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我深感信息公开对于建立阳光政府、提高治理效能的重要性。
学习问责规定心得体会
学习问责规定心得体会
学习问责规定的心得体会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刻认识到问责规定在管理
和组织中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以下心得体会:
首先,问责规定是组织中维护公平性和公正性的重要工具。
通过建立明确的问责制度,可以使组织中的各个成员在遵守规定和履行职责方面保持一致。
这对于确保组织内部
的公平竞争和公正决策至关重要。
其次,问责规定能够有效地激励和激发组织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当每个成员
都知道他们的行为将受到评估和追责时,他们通常会更加努力地工作,以避免承担责任。
这有助于提高整个组织的效率和绩效。
再次,问责规定有助于发现和纠正问题。
当组织中的成员违反规定或者表现不佳时,
问责制度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机制来识别和解决这些问题。
通过明确的问责规定,组织
能够更加及时地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确保组织的正常运行。
最后,问责规定能够增强组织的透明度和信任。
当组织中的成员知道他们的行为将受
到评估和追责时,他们更倾向于保持透明和诚实。
这有助于建立更加开放和信任的组
织文化,促进团队合作和沟通。
综上所述,学习问责规定使我深刻认识到其在组织中的重要性。
问责规定可以确保组
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激发成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发现和纠正问题,增强组织的透
明度和信任。
在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始终遵守问责规定,并将其应用于我所处
的各种组织和环境中。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要“问”更要“责”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要
“问”更要“责”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问责条例》的通过代表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是党中央对严肃党风党纪的进一步提升,是党中央为广大党员干部划定的一道政治红线。
从去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今年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对党员要求进行自我行为规范和对违纪行为划定界限到今年释放出的强烈的“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信号都表明着党中央对于当前广大党员在生活中、工作上的高标准严要求,随着《问责条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通过,接下来各级党组织必将组织党员对《问责条例》进行学习理解贯彻,在实施《问责条例》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应当做到“问”更应做到“责”。
《问责条例》落点在“问”。
要在“问”字上,做到能问、勤问、敢问。
完善监督制度,以制度为基准保障广大党员干部问的权利和义务。
在责任问题上要充分发挥制度作用,对领导干部要能问工作问题、勤问经济问题、敢问敏感问题,要鼓励党员干部直面询问、善于接受询问。
将“问”在党员干部的生活工作中作为常态化机制。
《问责条例》重点在“责”。
“问”能保证对问题进行深入的了解,但只问不责在实施过程中会导致《问责条例》缺乏足够约束力,较难形成有效的约束制度同时在对广大党员干部中间也难以形成心理威慑。
因此,《问责条例》要“问”更要“责”。
要完善已有的问责制度,量化问责标准,保证问责有章可循,有例可依;要加强问责延续性,对已达处理期的同志要加强考核管理,保证达到条例入心,不再触犯的效果。
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
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
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是指针对领导干部在履职过程中不适当行为或失职失责情况所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问责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约束领导干部的言行举止,促使其更加勤勉尽责,为人民群众服务。
首先,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需要确立明确的问责范围和程序。
对于不守纪律、不遵守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该明确具体的问责条款。
同时,规定中还应该明确问责程序,包括事实查清、责任认定、惩处措施及申诉等环节,确保问责过程公正、透明。
其次,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需要明确责任追究的标准。
在问责过程中,需要根据领导干部失职失责的严重程度,对其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
例如,对于轻微失职失责的,可以采取警告、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惩戒;对于严重失职失责的,可以采取责令离职、调离岗位等方式进行制裁。
此外,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需要明确问责的对象和对象所担任的职务。
针对涉嫌违法犯罪的领导干部,应该依法进行相关调查、审判,并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其他非法违纪行为,无论其职位高低,都应当进行问责。
最后,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需要建立问责的监督机制。
这包括建立举报投诉渠道,使人民群众能够对领导干部的不当行为进行举报;同时,还需要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建立一套有效的审核、审计、评估体系,确保问责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总的来说,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的建立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可以督促领导干部更加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更好地履行职责,以实际行动服务人民群众。
同时,也能有效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提升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信任和满意度。
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问责条例心得体会近日,我的单位新制定了《问责条例》,作为一名员工,我深感该条例的意义和价值。
通过阅读以及在实践中的体验,我对《问责条例》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体会。
首先,问责条例是对管理者的一种督促和警醒。
主管领导必须认真理解问责条例,自觉履行监管职责,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严格问责,赏罚分明,体现公正与公平。
同时,在问责对象与问责机关之间的矛盾中,主管领导必须秉持公正中立的态度处理好双方的博弈,使问责具有针对性和现实性。
其次,问责条例是推动组织管理活动不断提高的一个重要机制。
问责不仅针对员工的过错和不当行为,也包括对组织机构的管理和决策。
通过问责机制对组织机构实行制度监督和惩戒,可以促进组织机构的改进和提升,进而争取更好的管理效果。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可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给员工与组织机构一个明确的信号:表现优异者将会受到肯定和褒奖,而不当行为和管理缺失者将会受到批评和处罚。
最后,问责条例需要得到全员的认识和支持。
对问责条例的全员宣传,可以增强大家对该条例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对组织管理的敬畏之心。
在实践中,我们应该以问题为导向,根据实际情况做好问责工作,并不断强化问责的意识与责任感。
可以建立定期反馈制度,为员工提供一个合理的途径向领导反映自己的想法与感受,形成员工与管理者的有机互动。
《问责条例》旨在着力促进各项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维护组织的稳定和良好形象。
问责,是一种管理手段与管理方式,其效果取决于上级管理者的严格执行和全员的配合与支持。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从容和认真地面对问题,切实提高自身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努力落实《问责条例》,为组织的发展和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读书笔记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读书笔记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读书笔记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转型时期各种深层次矛盾的凸现,群体性事件、 生产安全和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出现,"官员问责"成为社会公众和媒体关注 的热点,但是,问责如何规范?问责本身能否成为对滥用权力或权力不作 为的警示?这些都引发人们对问责制进行更加深入的思考。
在这种情况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 《暂行规定》应运出台,可以说,《暂行规定》颁布实施是加强反腐倡廉 法规制度建设、完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党政领导干 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 展观,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暂行规定》的基本内容分为"总则""问责的情形、方式及适用""实行 问责的程序""附则"共四章二十六条。
同时明确地划分出问责对象范围、坚持的原则、问责的情形、问责的 方式、被问责后的使用和问责方式与党纪政纪处分的关系等。
第一章规定了《问责规定》的立法目的、问责对象、实行问责的基本 原则、问责与党纪、政纪处分以及刑事责任追究的衔接。
第二章规定了问责的情形、问责方式、党政领导干部被问责后如何使 用。
第三章规定了问责的程序,包括问责情形的发现、调查、提出问责建 议、作出问责决定、执行、受理不服问责决定的申诉等内容。
第四章规定了除第二条规定的问责对象外的其他适用和参照《问责规 定》的人员范围。
《暂行规定》将党委系统纳入问责体系,规定了党的领导干部既要对 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又必须对领导范围承担一定责任,这就是对负有决 策领导责任的官员从政过程及公共权力使用过程的"不作为、无作为、作 为不力、乱作为"实现了控制和监督,使官员慎独从政,杜绝了"庸、懒、 无德行、无政治责任品格";另一方面,《问责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实 行问责的方式有五种即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 免职,其中最严重为免职。
2024年3月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强化责任担当3篇
2024年3月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强化责任担当 (2)2024年3月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强化责任担当 (2)精选3篇(一)2024年3月,我深入学习了《问责条例》,对于这部法规的内容和精神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体会。
其中,我最为impressed 的一点是条例强调了强化责任担当的重要性。
责任担当是任何一个组织或个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具备的品质。
强化责任担当意味着我们必须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勇于担当起任何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挑战。
在个人层面,这意味着我们要时刻保持警觉,不逃避问题,而是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
在组织层面,强化责任担当则要求各级领导和管理者要能够对自己和部门所负责的事务负责任。
强化责任担当对于建设和谐社会至关重要。
只有每个人都能够主动担当起自己的责任,才能确保社会运转的顺畅和公平。
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对自己的行为和决策负责,那么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也能够减少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
在实践中,我将努力将强化责任担当体现在我的工作中。
首先,我会时刻关注自己所承担的责任,并尽最大努力去完成任务。
其次,我会认真考虑可能发生的风险和问题,并提前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以便及时应对。
此外,我还会积极主动地与同事们沟通合作,以共同承担责任和取得更好的成绩。
总之,学习《问责条例》让我深刻意识到强化责任担当的重要性。
只有每个人都能够发挥自己的作用,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才能够共同创造一个和谐、稳定和繁荣的社会。
强化责任担当是我们每个人的使命,也是我们实现个人和社会发展的关键。
2024年3月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强化责任担当 (2)精选3篇(二)学习《问责条例》让我深刻地认识到了强化责任担当的重要性。
作为公民和社会成员,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同时也应该有能力追究他人的责任。
而《问责条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制度和机制,来确保责任能够得到认定和追究。
首先,《问责条例》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对于不同层级的政府机构和公务人员进行了责任划分。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解读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解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指出,对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等七种情形,将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对此,中央纪委负责同志表示,从目前看,前六种情形基本涵盖了应当问责的情形。
此外,随着实践发展,可能会出现新的应当问责的情形,为避免因为没有问责依据而无法实行问责,《暂行其行为也会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因此,《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以上人员实行问责,参照《暂行规定》执行。
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五种对此,中央纪委负责同志表示,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了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五种问责方式。
但是对于某个需要问责的情形应当对应采取哪种问责方式没有作具体规定。
主要考虑是: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情形比较复杂,各地区、各部门的情况千差万别,同类事件处在不同的背景下,其后果和影响可能差别很大,如果具体规定某种应当问责的情形对应某种问责方式,目前难以完全做到科学、合理。
这位负责同志表示,采取哪种问责方式,在具体问责中,可由问责决定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按照《暂行规定》第三条“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来把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对此,中央纪委负责同志表示,为避免出现党政领导干部被问责后安排、使用上的随意性,《暂任职限指出:”这位负责同志表示,在实行问责后,是否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应当根据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因此,《暂行规定》第四条对实行问责与党纪政纪处分以及刑事处罚的衔接做了规定,即:“党政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干部学习讲稿:官员问责制的理论与实践——《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官员问责制的理论与实践——《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傅思明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课程前言大家好!今天我们就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这一个专题讲座。
在问责问题上我们常常看到政治家经常说的一句话,政治家常常说他要对历史负责,他要对未来负责。
这个话听起来有点大话,恰恰问责制才使得责任从空谈变为了现实。
今天作为一个官员应该接受问责制的教育和训练,因为今天每一个官员都已经被纳入到公共问责制的框架中来,官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弄的不好,他不仅关乎自己的形象,还关乎执政党和政府的形象。
所以问责这样一个动力机制恰恰使得领导干部在平时的工作中其权力的预防、出错、出事、出大事。
也正是因为问责才使得领导干部真正的,并且主动地去工作,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正是在这一点上,2008年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意见》就指出:“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
”去年5月,我们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在这个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加快实行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今天我们正在加快推行对主要官员的问责制度。
而今年6月30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
《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的出台加大了对问责的力度,规范了问责的程序,而且实现了党政领导干部一体问责,问责面前一律平等的要求。
那么今天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到底有哪些亮点?就此我想讲述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方面,我们首先来谈谈对于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在我们国家是怎么从个案走向风暴,今天走向制度化的道路。
这一部分我们将花大约20分钟的时间做一个简要说明,然后进入第二个部分,那就是对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应该贯彻哪些基本原则?对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基本规则是怎样的?这一部分大约花50分钟的时间做一阐述,然后进入第三部分。
也就是在加快实行问责制的今天对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运行机制是怎样的?这一部分大约花20分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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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读书笔记第一篇: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测试题及答案第二篇: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38题第三篇: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四篇:《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五篇: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更多相关范文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共28道题)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所给的答案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合适的,请将最合适的一个答案选项的字母标号填在括号内处)1、《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b )适用。
(第二条)a、班子成员b、领导成员c、党员干部2、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本单位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出现问题的,按照(a)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六条)a、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b、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c、 * 党纪处分条例3、党政领导干部具有应当问责的情形,主动(a )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可以从轻问责。
(第九条第一项)a、采取措施b、承认错误c、作出检查4、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a )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第十条第二款)a、一年内b、二年内c、三年内5、对责令辞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后如果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应当征求上一级( c )的意见。
(第十条第四款)a、党委b、纪委c、党委组织部门6、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线索,经调查需要实行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a)提出问责建议。
(第十二条第一项)a、问责决定机关b、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c、单位 *7、对在干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线索,由(b)按照程序或权限进行调查。
(第十二条第二项)a、同级党委b、组织人事部门c、纪检监察机关8、对于事实清楚、不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问责决定机关可以直接作出(b )。
(第十五条)a、纪律处分b、问责决定c、不予问责决定9、问责决定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政领导干部作出的问责决定,应当经(a )决定。
(第十六条)a、领导班子集体讨论b、 * 商量c、单位负责人10、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c )备案。
(第十九条)a、问责建议机关b、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c、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至少有两个以上的答案是最合适的,请把它们选出来,并将其字母填在括号内,不选、错选、多选或少选都不得分)1、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坚持(abc)的原则。
(第三条)a、严格要求、实事求是b、权责一致、惩教结合c、依靠群众、依法有序d、公开公正、民主集中2、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情形有( abcde )。
(第五条)a、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b、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c、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较短时间联系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d、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 ,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重大事件的e、违反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3、党政领导干部因失职给( bcd )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应当问责。
(第五条第七项)a、部门利益b、国家利益c、人民生命财产d、公共财产4、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abcde)。
(第七条)a、责令公开道歉b、停职检查c、引咎辞职d、责令辞职e、免职5、党政领导干部具有应当问责的情形,有(abcd)行为的,从重问责。
(第八条)a、干扰、阻碍问责调查的b、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c、对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的d、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6、《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应当包括(abcd)、生效时间、当事人的申诉期限及受理机关等。
(第十七条第二款)a、问责事实b、问责依据c、问责方式d、批准机关7、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cd )。
(第二十条、二十二条)a、问责决定一般应当向社会公开b、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之日起30内,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诉c、问责决定机关接到书面申诉后,应当在30日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
d、申诉处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人及其所在单位。
8、以下人员适用《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进行问责的是( abc )。
(第二条、二十四条)a、郑州市某局长b、某县人事局长c、某乡副乡长d、某单位主任科员三、判断题(判断下列各题的正误,对的打“√”,错的打“×”)1、党政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四条)2、受到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第十条)3、对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能再安排适当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
(×)(第十条第三款)4、问责决定机关可以根据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的问责建议作出党政纪处分。
(×)(第十二条第三项)5、问责决定机关作出问责决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事宜,或者由问责决定机关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第四项)6、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出问责建议,应当同时向问责决定机关提供有关事实材料和情况说明,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7、作出问责决定前,应当听取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的陈述和申辩,并且记录在案,对其所提意见,应当予以采纳。
(×)(第十四条)8、对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应当制作《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
(√)(第十七条)9、《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应当送达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家人及其所在单位。
(×)(第十八条第一款)10、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申诉期间,停止问责决定的执行。
(×)(第二十三条)《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38题一、选择题:1.《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适用于中共中央、* 的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b)适用。
(第二条)a、班子成员b、领导成员c、党员干部d工作人员2. 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a)的,应当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a、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b、发生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c、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d、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3.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后如果重新担任与其原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除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外,还应当征求(b)的意见。
a、本级党委b、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c、上级党委d、本级人大常委会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a)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a、一b、二c、三d、四5.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因检举、控告、处理重大事故事件、查办案件、审计或者其他方式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线索,(b)按照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后,对需要实行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a、组织人事部门b、纪检监察机关c、监察部门d、纪检机关6.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在干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线索,(a)按照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后,对需要实行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a、组织人事部门b、纪检监察机关c、监察部门d、纪检机关7. 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作出问责决定前,应当听取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的(c),并且记录在案;对其合理意见,应当予以采纳。
a、陈述b、申辩c、陈述和申辩d、意见8.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问责决定(c)向社会公开。
a、应当b、可以c、一般应当d、不应当政领导干部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之日起(a)内,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诉。
a、15日b、10日c、30日d、45日10.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领导任实行问责,(b)《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执行。
a、依照b、参照c、比照d、依据11.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本单位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出现问题的,按照(a)追究领导干部责任。
a、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b、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c、 * 纪律处分条例12.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情形,主动(a)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可以从轻问责。
a、采取措施b、承认错误c、作出检查13.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线索,经调查需要实行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a)提出问责建议。
a、问责决定机关b、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c、单位 *清楚、不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问责决定机关可以直接作出(b)。
a、纪律处分b、问责决定c、不予问责决定15. 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问责决定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政领导干部作出问责决定,应当经(a)决定。
a、领导班子集体讨论b、 * 商量c、单位负责人16. 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c)备案。
a、问责建议机关b、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c、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17.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坚持(abc)的原则。
a、严格要求、实事求是b、权责一致、惩教结合c、依靠群众、依法有序d、公开公正、民主集中18.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情形有(abcde)。
a、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b、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c、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较短时间联系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d、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 ,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重大事件的。
e、违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19.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因失职给(bcd)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应当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