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各种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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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餐具洗刷消毒卫生制度
1、坚持洗消工序,坚持去残渣、洗涤剂洗刷、净水冲、热力消毒四道工序。消毒温度达到100摄氏度以上5分钟,感官检查为光、洁、涩、干达到消毒要求。药物消毒要达到消毒浓度、时间,感官检查为光、洁、涩、干。
2、消毒后的备用餐具,有专柜储存,整洁有序,碗柜防尘,无杂物、油垢。
3、洗碗机要保持干净,热力洗消用水,气要达到规定温度,洗碗池专用,用后洗刷干净,无残渣,桌面、地面清洁无污物。
4、废弃物专用容器盛放,做到无暴露,不积压,不外溢。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为切实落实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根据食物中毒防制要求,特对餐饮食品留样事宜规定如下:
1、设立专人负责各餐次菜肴留样,对当餐供应的所有菜肴,必须做好留样,以备查验。
2、建立留样登记制度,每餐菜肴必须按餐登记清楚。
3、配备专用留样冰箱,将留样的菜肴及时存放在专用冰箱内,温度在0 —6 0C条件下保留48小时。
4、每份菜肴留样不少于250克,置于经消毒后有盖(或保鲜膜)的容器内。
5、每餐留样要标明:留样日期、餐次、留样人。
6、留样菜不得再继续食用。
食品留样制度
1、我校食堂必须氢每餐出售的食品每个食品100——250克放入容器内存入自己食堂的冷藏设施。
2、保存时间24——48小时,冷藏温度0——5度,以备查验。
3、食堂班长负责此项任务,,食堂管理员负责检查监督并做好记录。
4、如发现有未按照执行,除通报批评另进行50——200元罚款处理。
学生食堂剩菜剩饭管理制度
一、学生食堂严格按计划加工饮菜,严禁过多过量。导致出现剩菜剩饭,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二、为了防止当天饭菜不够用,在严格计划饭菜量的基础上,还应准备一定数量的洁净菜,在最后不够卖时,可现炒现卖,预防剩菜剩饭。
三、确因特殊情况,出现了剩菜剩饭,要进行严格管理检查。1000克以下的剩菜剩饭无论什么原因,不论是否有保存价值,都一律倒掉,1000克以上的剩菜剩饭要冷藏保管,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四、出售剩菜剩饭必须经主管签字并批准,在确定无异味的情况下,方可出售,加工时必须高温热透,中心温度达到70度以上。
五、未经批准的剩菜剩饭,一律不准出售,各组私自出售剩菜剩饭的一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六、对出售剩菜剩饭造成不良后果的,引发食物中毒及其它事故的,轻者进行罚款,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食堂食品进货(销售)台账制度
一、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台帐记录情况与索证索票资料相一致。
二、从事食品批发的经营者,在建立食品进货台帐的同时,应按上述要求建立食品销售台帐;销售台帐应记录销售日期和购货者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批发食品必须开具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有存根联、发票联和随货同行联。
三、食品进货(销售)台帐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四、鼓励食品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建立食品进货(销售)台帐和对台帐进行管理。
五、鼓励其他食品经营者按照上述制度建立食品进货台帐。
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制度
1、食品采购人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及其材料,并向供货方索取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单。
2、严把原料采购关。米、面、植物油、酱油、醋五大类食品必须有质量安全标示,并实行定点采购。
3、蔬菜采购做到日进日消,不购“落脚菜”、不购“人情菜”、所购蔬菜必须新鲜、干净。
4、食品、原料采购实行登记、验收制度,专人负责,双方签字,验收记录要按月装订保存,以备查验。
5、禁止采购腐烂变质、发霉、酸败、生虫、污秽不洁、掺杂掺假、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乳制品、调味品、饮料等;超过保值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6、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原料采购、防止食品污染。
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落实食品原料的溯源,提高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水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及台账记录等工作。
二、进行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①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②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等);③食品添加剂(如亚硝酸盐、酵母、色素等);④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必须索证的其他产品。
三、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
四、从固定供应商采购食品时,索取并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与供货商签订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的合同。
五、采购食用农产品时,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
六、采购生猪肉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采购其他肉类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七、采购的食品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要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符合后经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入库或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注明处理方式。
八、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涂改,不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6个月。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特别制定贺州高级中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总务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