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正式)

合集下载

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通信工程是现代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其建设和运营对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至关重要。

而通信工程建设所涉及到的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非常复杂,其中安全风险也相对较高。

因此,为确保通信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安全,需要对其进行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

本文将介绍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一.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概述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对通信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可能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预防和应对的管理措施。

通信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项目前期的规划设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设备维护和管理等等。

在通信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采取高效的管理措施,确保通信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一)安全规划设计通信工程建设前,应对本工程风险进行详细评估和分析,制定科学的安全规划设计方案。

在设计方案中应注重安全因素,包括在路线选择、桩面设计、施工方案、成本控制等方面进行规划,保证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被消除,识别和评估工程风险,制定应对措施,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通信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施工方案,确定责任岗位和职责,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在施工现场应根据通信工程类型、风险评估结果,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工人安全、建筑物和道路的安全以及环境的安全。

施工中应加强现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同时,不断强化安全管理,制定应急处理方案,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

(三)设备维护和管理通信工程设备的正常运行对于工程建设和运营非常重要,因此需要对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设备维护和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巡检、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定期检修、维护和更换故障设备等。

在设备管理过程中,应建立设备档案,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为通信工程运营提供全面可靠的保障。

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是通过有效的控制施工全过程,减少和消除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消灭事故隐患,保护劳动者健康和设备的安全,确保安全无事故的实现。

公司全体员工及下属施工队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落实责任管理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特点,建立健全完善的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管理和第一责任人的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体系,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活动,消除各工种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必要时制定应急方案,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每位员工(包括施工队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项目经理负责审核认可施工生产中的工器具、主材和设备。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地记录,作为项目考核的原始资料之一。

第三章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标志或设立醒目围栏和标牌,保持通道畅通,材料存放应符合安全要求。

施工队仓库应有消防灭火设施,并有专人管理。

火种材料等危险品要分开存放,场所应符合安全要求,并有专人管理,领用应有记录,工程结束时余料应及时清退,管理人员帐目清楚。

下人孔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打开人孔盖进行通风,确认不存在有害气体后,方可进入。

施工作业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插座板应绝缘良好,照明工作灯需用胶柄,发电机应有漏电保护装置,禁止违章私用电炉。

登高作业人员作业前应穿戴整齐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系好保安带,仔细检查攀登物的牢固性,对登高工具(脚扣等)及保安带确认完好,方可登高,作业时保安带所扣位置应牢靠。

机房内工作活动地板掀开时,施工人员走动和搬运设备时要注意地板稳固性。

在机架上工作,应防止工具、零件落下,以免造成故障或事故。

布线时,人在脚手架上避免用力过猛的跳跃动作,隔离线放板顶两头要扎在固定处,不能碰附近端子板,电线穿过楼层过道洞口必须按规定及时封堵。

机房内动用明火时,应向建设单位安全保卫部门申请,待批准后,采取确实有效的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办法

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办法

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方法一、总则为加强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人身安全及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方法》。

二、管理标准2.1 安全责任1.在通信工程项目中,企业法务部门负责订立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进行连续完满。

2.企业法务部门负责组织通信工程安全生产培训,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并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3.通信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掌控,并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执行。

4.通信工程项目负责人应设立和完满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安全工作的职责和权限。

2.2 安全生产管理1.通信工程项目开始前,项目负责人须订立认真的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并报备相关部门。

2.通信工程项目需依照安全生产管理计划进行组织实施,并对每个阶段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掌控。

3.通信工程项目负责人需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查处隐患。

4.通信工程项目需建立相应的安全档案,包含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事故处理等内容。

2.3 安全设施和防护1.通信工程项目负责人需依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工程场合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完满。

2.通信工程项目需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护培训,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3.通信工程项目需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员,负责安全设施和防护的管理和维护。

4.通信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定期检查和测试安全设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确保其正常运行。

2.4 应急管理1.通信工程项目负责人需订立认真的应急预案,并对项目参加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本领。

2.通信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本领。

3.通信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救援的物资供应和使用。

4.通信工程项目负责人需保持与相关部门的紧密联系,及时报告和协调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三、考核标准3.1 安全生产合规性考核1.通信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依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定期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自查和评估。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通信建设⼯程安全⽣产管理规定⽬录第⼀章总则第⼆章监督管理职责第三章安全⽣产责任第四章安全⽣产费⽤第五章⽣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通信建设⼯程安全⽣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产责任,防⽌和减少⽣产安全事故,保障⼈民群众⽣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安全⽣产法》、《建设⼯程安全⽣产管理条例》、《⽣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建设⼯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条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电信⽹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活动及实施通信建设⼯程的安全⽣产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通信建设⼯程安全⽣产管理,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的⽅针。

发⽣⽣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作,并依法追究有关⼈员的责任。

第四条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单位”)、通信⼯程勘察设计企业(以下简称“设计单位”)、通信建设监理企业(以下简称“监理单位”)、通信⼯程施⼯企业、通信信息⽹络系统集成企业、通信⽤户管线建设企业(以下合称“施⼯单位”)等单位,必须遵守安全⽣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通信⼯程建设安全⽣产,依法承担安全⽣产责任。

第⼆章监督管理职责第五条⼯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公⽤电信⽹通信建设⼯程安全⽣产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公⽤电信⽹通信建设⼯程安全⽣产的监督管理⼯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国家有关安全⽣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通信建设⼯程安全⽣产的规章、规范性⽂件和技术标准。

(⼆)监督、指导全国通信建设⼯程安全⽣产⼯作,组织开展对全国通信建设⼯程安全⽣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全国通信建设⼯程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项⽬负责⼈和专职安全⽣产管理⼈员的安全⽣产培训考核⼯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对重⼤以上⽣产安全事故进⾏调查处理。

第七条各省、⾃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政区域内通信建设⼯程安全⽣产的监督管理⼯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有关安全⽣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制定地⽅性通信建设⼯程安全⽣产管理制度。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用电信网新建、改建、扩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等活动,以及实施对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通信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执行保障生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通信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六条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一)建立健全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工程概预算应当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不得打折,工程合同中应明确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对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增加项目及费用清单。

(三)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生产安全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中国电信〔2013〕452号(转发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电信〔2013〕452号(转发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 1 —中国电信〔2013〕452号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各省级分公司、各专业公司,集团公司各部门,股份公司并转各省级分公司、各专业公司、国际公司、技术创新中心、中国电信学院,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集团通信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工程建设期间的人身安全和网络安全,集团公司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相关管理制度,制订了《中国电信集团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现印发各单位,请遵照执行。

对于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至集团公司网络发展部。

为配合该办法的实施,随文印发《开工报告模版》(见附件),供各单位参考。

中国电信集团《通信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电信〔2007〕731 号)自即日起废止。

附件:开工报告模版中国电信集团公司2013年8月19日 — 2 —中国电信集团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电信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保障工程建设期间的人身安全和网络安全,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规〔2008〕111号)等法律法规和《中国电信集团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中国电信〔2011〕833号)等企业管理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参与工程建设的各相关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并落实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承担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条 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基本原则,在工程建设全过程加强管理,防范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确保工程建设中的人员安全和网络运行安全。

第四条 集团公司鼓励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技术创新,推进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规号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规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工信部规[2008]111号关于印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的规定,为贯彻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保障通信建设工程安全主产.我部制定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8年6月13日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用电信网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活动及实施通信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单位”)、通信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以下简称“设计单位”)、通信建设监理企业(以下简称“监理单位”)、通信工程施工企业、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以下合称“施工单位”)等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监督管理职责第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关于印发《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 1 —加 急中电信鲁〔2013〕291号关于印发《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分公司,各专业公司,省公司各部门: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保障,明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遏制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关于印发<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电信鲁〔2010〕156号)、《关于印发<山东电信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电信鲁[2009]139号)等相关要求及我省实际,省公司制订了《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2013年7月26日 — 2 —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保障,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电信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企业管理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参与工程建设的各相关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并落实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立项、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含监理)、验收等环节加强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体系,防范工程建设的风险,确保工程建设相关的人员安全和网络安全。

第四条 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及所属各市公司和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在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工程— 3 —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局房建设等建筑工程还应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号)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号)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号)————————————————————————————————作者:————————————————————————————————日期: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用电信网新建、改建、扩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等活动,以及实施对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通信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执行保障生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通信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六条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一)建立健全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工程概预算应当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不得打折,工程合同中应明确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对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增加项目及费用清单。

(三)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生产安全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 13)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 13)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 13)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用电信网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活动及实施通信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单位”)、通信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以下简称“设计单位”)、通信建设监理企业(以下简称“监理单位”)、通信工程施工企业、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以下合称“施工单位”)等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监督管理职责第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二)监督、指导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全国通信建设工程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制定地方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一、引言通信工程在现代社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其建设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通信工程的安全运行,有效预防事故和减少安全风险,制定一套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通信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通信工程建设和运维过程中的安全可靠。

二、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安全生产是通信工程建设和运维的首要原则。

2.预防为主:通过提前预防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全员参与:所有从业人员都应参与到安全生产管理中。

4.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管理规定。

三、安全生产责任1. 主要责任单位通信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主要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维单位等。

•建设单位:负责通信工程的设计、规划和施工,必须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

•施工单位:负责承接通信工程的施工工作,必须落实施工环节的安全管理责任。

•运维单位:负责通信工程的维护、保障和运营,必须对工程的运行安全负责。

2.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通信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通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阶段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做好现场安全监测和隐患排查工作。

•运维单位:运维单位应建立健全通信工程的运维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安全维护和定期检查。

四、安全生产措施通信工程的安全生产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隐患排查:在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安全操作规程:建立通信工程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运维操作的安全可靠。

•安全培训教育:对施工人员和运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紧急救援措施:健全通信工程的紧急救援措施,建立应急预案,提供必要的救援设备和器材。

2. 环境保护措施•噪音控制:施工和运维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安全生产)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用电信网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活动及实施通信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单位“)、通信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以下简称“设计单位“)、通信建设监理企业(以下简称“监理单位“)、通信工程施工企业、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以下合称“施工单位“)等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监督管理职责第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二)监督、指导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全国通信建设工程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制定地方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用电信网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活动及实施通信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单位”)、通信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以下简称“设计单位”)、通信建设监理企业(以下简称“监理单位”)、通信工程施工企业、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以下合称“施工单位”)等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监督管理职责第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二)监督、指导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全国通信建设工程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制定地方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规〔2008〕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保障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我部制定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三日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用电信网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活动及实施通信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单位”)、通信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以下简称“设计单位”)、通信建设监理企业(以下简称“监理单位”)、通信工程施工企业、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以下合称“施工单位”)等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监督管理职责第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最新《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2015〕406号)精选

最新《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2015〕406号)精选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用电信网新建、改建、扩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等活动,以及实施对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通信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执行保障生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通信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六条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一)建立健全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工程概预算应当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不得打折,工程合同中应明确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对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增加项目及费用清单。

(三)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生产安全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2015]406号)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2015]406号)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用电信网新建、改建、扩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等活动,以及实施对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通信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执行保障生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通信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六条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一)建立健全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工程概预算应当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不得打折,工程合同中应明确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对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增加项目及费用清单。

(三)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生产安全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
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484-26 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就是通过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使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减少和消除,把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中,达到保护劳动者健康和设备的安全,从而保证安全无事故的实现。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及下属施工队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落实责任管理
第三条项目经理应结合工程的特点,建立健全完善的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管理和第一责任人的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体系,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如组织班前安全碰头会,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安全生产检查等活动),消除各工种施工中的不安全因
素,必要时制定应急方案,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第四条每位员工(包括施工队施工人员)所从事的生产内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第五条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生产中的工器具及主材和设备的审核认可。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地记录,作为项目考核的原始资料之一。

第三章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第七条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标志或设立醒目围栏和标牌。

第八条施工现场必须保持通道畅通,材料存放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九条施工队仓库应有消防灭火设施,并有专人管理。

第十条施工队仓库火种材料等危险品要分开存放,场所应符合安全要求,并有专人管理,领用应有记录,工程结束时余料应及时清退,管理人员帐目清
楚。

第十一条下人孔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打开人孔盖进行通风,确认不存在有害气体后,方可进入。

第十二条施工作业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插座板应绝缘良好,照明工作灯需用胶柄,发电机应有漏电保护装置,禁止违章私用电炉。

第十三条登高作业人员作业前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应按规定穿戴整齐,系好保安带,仔细检查攀登物的牢固性,对登高工具(脚扣等)及保安带确认完好,方可登高,作业时保安带所扣位置应牢靠。

第十四条机房内工作活动地板掀开时,施工人员走动和搬运设备时要注意地板稳固性。

在机架上工作,应防止工具、零件落下,以免造成故障或事故。

布线时,人在脚手架上避免用力过猛的跳跃动作,隔离线放板顶两头要扎在固定处,不能碰附近端子板,电线穿过楼层过道洞口必须按规定及时封堵。

机房内动用明火时,应向建设单位安全保卫部门申请,待批准后,采取确实有效的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机房
内严禁吸烟。

第十五条通信工程割接改造时,项目经理应会同相关人员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好工程割接方案及应急预案,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割接。

项目负责人应到割接现场指挥。

第四章工器具、车辆、仪表使用的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作业时锋刃工具(如钻、凿、斧、刀等)不准插入腰带或放在衣服口袋内,传递工具不准上扔下掷。

第十七条凡手持电动工具(如电钻、电锤、提携式电焊机,电烙铁等)都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开关。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事先检查电保护开关,确认其安全可靠性,而后方可操作。

第十八条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作业,正确使用劳动用品用具(安全帽、安全带、脚扣、电笔、工作鞋等)。

第十九条梯子在使用前检查是否完好,确认牢固后方可攀登,人字梯要把螺丝拧紧,并把搭扣扣牢,
禁止使用梯脚无滑装置的人字梯。

上下较高及树立地点易滑动或有被碰撞可能的梯子,必须由专人扶梯。

凡已折断、松驰、破裂、腐朽的梯子不得使用。

第二十条吊板使用前应检查是否牢固,吊板挂钩磨损掉1/4时不准使用。

坐吊板必须系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拢在吊线上。

在2.0/7以下的钢绞线上不准坐吊板操作。

第二十一条手扳葫芦禁止超负载使用,严禁用人力以外的其它动力操作,操作时如发现手扳力大于正常扳力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第二十二条严禁无驾驶证及准驾证人员驾驶公司车辆,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

公司所有驾驶员应加强车辆管理,车辆制动、转向、灯光失灵、失效禁止行驶。

驾驶人员必须按照交通管理规定做到安全行车。

第五章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报告、处理规程
第二十三条施工人员在工作中发生安全事故时,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者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部门经理。

项目经理立即写出事故基本情况书面材料,
报告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

第二十四条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时,事故所属项目经理和部门经理应立即将事故概况报告公司领导。

第二十五条伤亡事故的调查,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调查组,由单位的主要领导(与事故有直接关系的应回避)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六条车辆交通事故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事故的结果以交管部门结案鉴定为确定的依据。

项目经理或当事人发现事故时,除立即向当地交管部门报案外,还应及时向公司车管人员报告,公司领导组织派员协助车管人员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七条施工工地发生通信器材、器具被盗事件,工地施工负责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及建设单位,同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第六章施工项目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实行安全生产监督制,对在生产中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者给予“一票否决”。

第二十九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一经发现,必
须坚决立即整改,并对具体责任人进行处罚。

对安全生产好的予以奖励,把奖罚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

第三十条施工队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对于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

隐瞒不报、谎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罚,事故处理过程所发生的费用均由责任单位或个人承担。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