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生活第三单元知识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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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考点一: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
(1)性质:是国家权力机关。
(2)人民代表大会可分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它们一起构成了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完整体系。
(3)全国人大地位:在我国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4)全国人大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部分人大职权。
2.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3.人民代表的产生
人民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由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地方各级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产生方式有直接选举(县级以下:包括县)和间接选举(县级以上:不包括县)两种。每届任期5年
4.人民代表的职责
(1)权利: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2)义务: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1)含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政治制度。
(2)地位: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3)基本内容: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
(4)民主集中制
表现:①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人大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②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但它所决定的事不是自己直接去办,而是由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具体去贯彻执行。③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
(5)措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绝不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坚定制度自信,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
考点二:我国的政党制度
1.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地位的确立
(1)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地位不是自封的,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中国人民的历史性选择。
(2)是由它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坚持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的。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①才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②才能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③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2.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和指导思想
(1)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先锋队,同时是的先锋队。
(2)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地位: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4)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
(5)执政理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①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②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③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三好”“三发展”)
3.不断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1)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2)依法执政
地位: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作用:有利于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重要体现: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使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
关键:依宪执政
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原因: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的关键是依宪执政。
(3)中国共产党领导方式: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
4.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1)地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内容:
①中国共产党和其它党派的关系: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通力合作的友党关系。
②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③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④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遵守宪法和法律。
⑤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政协)。
人民政协的性质: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组织形式,是共产党领导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人民政协的职能: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
(3)多党合作的意义: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它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和建设生态文明;它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它有利于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考点三: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
1.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是我国重要的国情之一。
各族人民共同开拓了祖国辽阔的疆域;共同发展了祖国的经济和文化;共同捍卫了祖国的独立和尊严;共同参加了推翻“三座大山”的革命,创立了新中国。
新型的民族关系: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2.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1)基本原则:
民族平等(各民族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都依法平等地享有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权利,依法平等地履行应尽的义务。)
民族团结(重要性:民族团结、民族的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国家统一的基础。)
各民族共同繁荣(由社会主义本质所决定的,是国家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2)关系:互相联系、不可分割。民族平等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共同繁荣的前提条件;各民族共同繁荣特别是经济发展,是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物质保障。
3.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了解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化进程
(2)含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前提和基础),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条件)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核心内容)的制度。
(3)地位:我国的一项基本民族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4)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分为三级: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自治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