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两年试用期却有三个月: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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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法的100个问题

关于劳动合同法的100个问题

关于劳动合同法的100个咨询题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劳动合同法?第2条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4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仅包括3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可见,在用人单位的适用范围上,?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多了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显然又比?劳动法?前进了一步。

因此,不管是国家机关依旧事业单位,不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依旧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二、什么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答:所谓“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据国务院公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治理暂行? ,它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效劳活动的社会组织。

三、事业单位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必须签劳动合同吗?答:现实生活中,一些事业单位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经常不与招用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因此,这些劳动者往往既不能享受国家有关人事治理政策的权利,也特别难依据?劳动法?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2条第2款: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也确实是根基讲,今后,只要上述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得依照本法签订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订立哪些规章制度必须要与职工协商?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酬劳、工作时刻、休息休假、劳动平安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治理等直截了当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一、试用期定义及试用期期限的规定早期的规定《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对试用期作了如下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商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中规定:“依据《劳动法》第21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商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对试用期期限规定得更加详细: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此外,除了企业员工试用期外,还有我国公务员的试用期、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

依据《我国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机关新录用的我国公务员实行•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

期满合格正式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期限•般不超过三个月,特别状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可延长至十二个月,该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二、试用期和学徒期、见习期的联系与区分关于学徒期与试用期,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 5号)的规定,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熟识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这•培训方式仍应连续采纳,井依据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商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试用期和学徒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试用期和学徒期可以同时商定,但试用期不得超过半年。

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种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做法。

劳动法案例及答案

劳动法案例及答案

案例一2000年5月,某市东城区甲厂与西城区乙厂经协商,签订一份借调乙厂王某的合同。

合同规定:王某为甲厂从事技术传授工作两年,甲厂向乙厂支付技术服务费20万元,并由乙厂向王某支付工资。

2001年1月,该市南城区丙厂向王某发出邀请,愿高薪聘请王某到丙厂工作。

2001年2月,王某以技术传受完毕为由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甲厂不同意,双方发生争执,王某遂不再到甲厂上班而到丙厂上班。

无奈,甲厂向东城区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王某赔偿损失。

【问题】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本案?为什么?2、本案应当如何处理?答案:1、会受理本案,王某与甲厂劳务合同未到期,属于劳动合同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调整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本案 2、案例二某酒店与某大厦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大厦八层。

之后,酒店将该摊档租赁给聂某经营“面老大”,并允许其使用该酒店的营业执照进行经营。

2006年7月24日聂某雇用索某在面食摊做工,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1500元每月,索某因聂某拖欠工资离开工作岗位,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2600元。

【问题】索某与酒店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索某与聂某或酒店形成劳务关系?答案:1、聂某与索某属于民事雇佣关系。

2、某酒店与聂某形成劳务关系,因为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

3、索某与酒店属于劳动关系,聂某雇佣索某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内部承包人代表企业实施的劳动用工行为,其所雇佣的劳动者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因此索某与酒店形成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

案例三某房地产公司聘用了王小姐,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约定的试用期为三个月。

三个月期内,公司发现王小姐表现欠妥,工作能力不高,但是本人的工作态度较好,所以一方面担心王小姐的能力会不胜任工作,另一方面又希望给王小姐一个机会,如果王小姐的能力能够有所提升,在此情况下,公司倒是愿意继续留用王小姐。

在此情况下,公司想延长王小姐的试用期,不知是否合法?答案:公司与员工所约定的试用期是合法的。

劳动关系案例

劳动关系案例

未经协商员工有权拒绝调岗小刘两年来一直在某连锁饭店担任门卫工作,饭店和小刘的住所都在城北,上班也比较方便。

然而一年后,单位人事部门经理突然通知小刘,由于工作需要,准备把他抽调到城南的另一连锁店工作。

小刘听了很是郁闷,他感觉自己已经在此地工作了两年,各方面都比较熟悉,交通也比较方便,所以不想轻易调动,之后他主动和人事部门沟通,却遭到了拒绝。

然而,更让他意外的是,三天后,单位向他发出了辞退通知书。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小刘把单位告上了法庭,要求饭店撤销之前下发的辞退通知书,恢复双方的劳动关系,并支付自己自被辞退之日起至恢复劳动关系之日的全部工资。

法庭上,小刘说,单位在没有提前和他协商的情况下,突然要求他到另一连锁店上班,他和单位协商后,也没有任何结果,最后小刘提出,就算是必须调动,单位也应给他一段考虑和准备的时间,可他很快却收到了单位的辞退通知书。

小刘认为,单位没有说明调岗的合理性,也没有尽到提前和员工协商的义务;而饭店代表则辩称,虽然合同中约定小刘的工作地点在此分店,但饭店的性质属连锁经营,当初小刘是与总店签订的劳动合同,而总店有调动员工岗位的权力,所以小刘不服从用人单位调动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饭店的规章制度,所以辞退小刘符合法律规定。

代理此案的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这也意味着,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1、双方协商一致;2、采取书面形式。

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

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决饭店与小刘恢复劳动关系,并按原工资标准支付小刘至恢复劳动关系之日的2000元工资。

无劳动合同并非无劳动关系近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连续报道了深圳百余农民工为争取尘肺病检查而艰难维权的事件。

试用期违法解雇案例分析:法院判决雇主支付经济赔偿

试用期违法解雇案例分析:法院判决雇主支付经济赔偿

试用期违法解雇案例分析:法院判决雇主支付经济赔偿试用期违法解雇是指在劳动合同试用期内,雇主依法对员工解雇的程序、条件或原因不合法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期间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解除,但要支付经济补偿。

在一些情况下,雇主在试用期内对员工进行解雇时,并未遵循法律程序,或是因为个人主观原因,而导致雇主被判决支付经济赔偿的案例时有发生。

下面将通过分析一个试用期违法解雇的案例,来说明雇主支付经济赔偿的原因和相关法律依据。

案例背景:小明在某家公司从事销售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

然而,小明在试用期刚过一半时,雇主突然通知其解雇,理由是工作表现不符合公司要求。

小明对此感到非常困惑,并向法院提起了劳动争议诉讼。

法院判决雇主支付小明经济赔偿。

分析和原因:1. 违反法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9条规定,雇主在解雇劳动者时,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本人,并向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然而,雇主在本案中并未事先通知小明,也未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备。

这是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法院认定雇主有违法之嫌。

2. 解雇理由不充分:在试用期内,雇主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可以根据工作能力和表现来决定是否解雇。

然而,在本案中,雇主仅仅以工作表现不符合公司要求为由解雇小明,并未提供具体、客观的评估依据,也未进行必要的警告和指导。

法院认为,这种主观、不足为凭的解雇理由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3. 未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5条规定,试用期期间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解除,但要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关系的形成和持续时间,经济补偿金额不同。

在本案中,雇主未支付小明经济补偿,而是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

法院认为,雇主应当支付小明相应的经济补偿。

结论: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雇主在试用期内解雇员工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并提供充分的解雇理由。

否则,雇主可能被判决支付经济赔偿。

《劳动合同法》 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 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解读】本条是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

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在用工过程中,目前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

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

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问题是劳动合同立法中劳动者意见最多的问题之一。

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一、试用期定义及试用期期限的规定早期的规定《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对试用期作了如下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中规定:“按照《劳动法》第21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对试用期期限规定得更加具体: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另外,除了企业员工试用期外,还有国家公务员的试用期、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

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机关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

期满合格正式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可延长至十二个月,该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二、试用期和学徒期、见习期的联系与区别关于学徒期与试用期,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5号)的规定,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这一培训方式仍应继续采用,并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试用期和学徒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试用期和学徒期可以同时约定,但试用期不得超过半年。

案例1小陈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半年后,公司认为

案例1小陈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半年后,公司认为

案例1小陈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半年后,公司认为近日,赤坎某文化传播公司的3名员工既气愤又无奈,尽管是同一批进入该公司工作,由于工作表现不同,被用人单位通知更改试用期。

2015年12月,小陈、小张、小刘3人同时进入一家文化传播公司上班,分别从事文案、业务员及会计工作,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规定3人的试用期时间均为4个月。

3个月后,公司认为小陈表现不太理想,决定延长其试用期2个月,即总共5个月的试用期。

由于小张在试用期间请了长达1个月的病假,公司无法完成对其正常考察,决定也延长其试用期1个月,使有效考察期恢复到4个月。

而由于公司的老会计即将退休,且小刘的工作表现特别出色,得到公司领导的一致好评,公司决定将其原来4个月试用期缩短为3个月,并即刻转正。

针对公司做出的更改试用期劳动时长,遭到了三位当事员工的反对。

小陈认为,其在公司期间,积极完成公司交给的任务,无违规现象,且延长试用期应与其本人商量。

小张认为,自己请病假也是迫不得已,并且病假期间他也按时完成了企业布置的相应工作,不能简单地以其患病而故意延长其试用期。

小刘则认为,企业与其约定试用期,一方面企业考察他,但另一方面其也有考察企业的权利,目前其尚未最终决定是否继续到企业工作,所以企业不能单方面缩短其试用期。

释法:试用期时间不得随意更改“试用期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条款之一,合同条款的修改变更必须经合同主体协商一致。

”有多年从业经验的邓律师认为,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双方进行互相考核、增进了解的特殊阶段,这种考核与了解的权利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对等的,因此试用期一经约定,非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不能由任何一方随意延长或缩短。

在本案例中,小陈和小张均遭到了单位单方面延长试用期的情形。

其中,小张是因为其请病假没有按时上班而被延长了试用期,但只要劳动合同中没有试用期患病等相应情况的后延处理约定,员工也可以主张按期转正。

除非企业在与员工协商同意后,才能更改试用期限。

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法吗

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法吗

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法吗一、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法吗《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对于这一规定,不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并不完全理解,因而在约定试用期时违反有关规定。

首先,我们应该了解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可以”二字表明,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约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但是,只要协商约定试用期,就必须遵守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

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6、试用期不得延长。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或认为不适合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察。

明明签一年合同,试用期却有6个月

明明签一年合同,试用期却有6个月

明明签一年合同,试用期却有6个月1. 什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指雇主与雇员在签署正式劳动合同之前,约定一段特定的时间来评估雇员的工作表现和适应性的阶段。

在试用期内,雇主可以对员工的表现进行全面评估,并在期满后决定是否与其签署正式的长期合同。

2. 试用期和劳动合同的关系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是为了明确雇佣关系的权利和义务而签署的。

而试用期则是在这正式签署劳动合同之前的一个评估阶段。

试用期一般持续数天至数个月不等,而劳动合同则是长期雇佣关系的一种法律约束。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

这意味着,试用期不应该超过6个月,超过这个期限的约定将被视为无效。

3. 为什么会出现明明签一年合同,试用期却有6个月的情况?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明明约定了一年的合同期限,但试用期却达到了6个月,这种情况可能出现以下几种原因:3.1 雇主对雇员的能力和适应性进行更充分的评估试用期的目的是为了雇主能够更全面地评估雇员的工作能力和适应性,尤其是对于需要特殊技能或岗位需求较高的职位。

有些雇主可能认为短时间的试用期无法充分评估员工,因此将试用期的时间延长到6个月。

3.2 雇主需求长期试用员工表现有些雇主可能有特殊的岗位需求,希望能够更长时间地观察员工的工作表现和适应能力。

这样可以更好地了解员工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便在试用期结束后做出决策。

3.3 双方协商达成的特殊约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雇主和雇员可能会商议并达成特殊的协议。

例如,当雇员在特定岗位上没有经验或技能时,双方可能会同意延长试用期来给予雇员更多时间来适应新环境。

4. 明明签一年合同,试用期却有6个月的影响和解决方案延长试用期的情况可能对雇员和雇主都产生一定的影响,了解这些影响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方案是至关重要的:4.1 对雇员的影响•延长试用期意味着雇员在这段时间内可能无法享受到一些正式员工的权益和福利,如假期和社会保险等。

•在试用期内,雇员可能需要更加努力地证明自己的能力和价值,以便在试用期结束时得到正式聘用的机会。

只签了三个月试用期协议

只签了三个月试用期协议
(3)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活动。
(4)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四、试用期考核
1.考核标准:公司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
2.考核方式:采用日常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3.考核结果:试用期结束前,公司对员工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转正。
只签了三个月试用期协议
一、背景概述
仅签订三个月试用期协议,是我国劳动法规定的特殊劳动关系形式。在此背景下,本方案旨在明确双方在此期间的权利、义务及职责,保障劳动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协议内容
1.试用期期限:双方同意,试用期为三个月,自员工入职之日起计算。
2.工作内容:员工在试用期内,应按照公司安排的工作岗位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五、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1.试用期内,双方均可提前三天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内,如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3.试用期内,如公司因客观原因需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天通知员工。
4.试用期结束后,如双方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解决。
3.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须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订。
4.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七、签字确认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1)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试用期三个月后签合同违法吗

试用期三个月后签合同违法吗
(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结束后,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权益。
(2)劳动者在试用期结束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在合同中设置不平等条款,损害劳动者权益。
四、建议措施
1.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在劳动者试用期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问题分析
1.试用期三个月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试用期三个月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实际上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
2.劳动者在试用期三个月后签订书面劳动合பைடு நூலகம்,有何风险?
劳动者在试用期三个月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2.劳动者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3.双方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4.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五、结论
试用期三个月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建议双方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合理的试用期。同时,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用人单位也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逾期不补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年合同试用期3月赔偿

2年合同试用期3月赔偿

2年合同试用期3月赔偿和公司签了2年的合同,但是试用期却是3个月,现在试用期过了,公司要辞退我,需要赔偿吗,下面是店铺为你介绍2年合同试用期3月赔偿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2年合同试用期3月赔偿1、合同期限未满3年的,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超过部分按正常工资水平履行;2、违法解除合同的,需要双倍赔偿,你这里大概可赔偿一个月工资;3、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无需另行签订,试用期满解除的,试用期的期限为实际劳动合同的期限。

试用期约定的时间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签订合同试用期是要签合同的。

劳动合同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即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保。

在试用期,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多长,也不是单位说了算,按国家有关法规,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是怎么算的

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是怎么算的
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是怎么算的
一、试用期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对劳动者进行考察的一段期间。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具体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试用期计算方式
1.连续计算:试用期按照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的时间计算,从劳动者开始提供劳动之日起算,至约定的试用期结束之日止。
3.试用期内劳动者权益: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法定的权益,如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
4.试用期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超过六个月的,视为正式劳动合同。
2.非连续计算: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病因事请假,导致试用期中断,中断期间不计入试用期。试用期应从劳动者重新开始提供劳动之日起继续计算。
3.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的期限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之内。即劳动合同期限为n年,试用期为m个月,则劳动合同期限为n年减去m个月。
三、试用期三个月的计算示例
3.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甲公司未与乙解除劳动合同,乙在试用期满后,即2021年4月1日自动转为正式员工。
四、注意事项
1.试用期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也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80%。
2.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且需提前通知劳动者。
假设甲公司与劳动者乙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以下为计算示例:
1.如果乙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提供劳动,试用期至2021年3月31日结束,则试用期共计三直到2021年3月1日才重新开始提供劳动,那么试用期将从2021年3月1日重新开始计算,至2021年5月31日结束,共计三个月。

公司劳务合同上的猫腻

公司劳务合同上的猫腻

一、试用期过长许多公司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过长,甚至长达一年。

这种情况下,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稳定性较差,一旦被辞退,很难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此外,试用期工资往往低于正式工资,导致员工收入降低。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若公司违反此规定,员工可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二、无过错解除合同部分公司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或合同期内无过错的情况下,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这种情况下,员工往往无法享受到相应的补偿。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若公司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员工可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三、竞业限制条款有些公司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员工离职后必须遵守竞业限制条款,否则需支付违约金。

然而,竞业限制期限过长或范围过广,可能对员工的职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且竞业限制的范围应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职务或者业务领域相一致。

若公司违反此规定,员工可要求公司修改竞业限制条款。

四、加班费计算方式部分公司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加班费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而非正常工资。

这种情况下,员工加班收入将大幅降低。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费:加班工资不低于工资的150%;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加班工资不低于工资的200%;法定休假日安排加班的,加班工资不低于工资的300%。

若公司违反此规定,员工可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五、社会保险缴纳比例过低有些公司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社会保险缴纳比例过低,导致员工实际享受到的社会保障较低。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题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题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题1、王某于2021年10月9日与某电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为技术员,聘期两年。

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禁止: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王某三年内不得在本地区从事与该公司相同性质的工作,如违约,王某须一次性赔偿电脑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

因电脑公司拖欠王某2021年9月、10月两个月的工资,2021年11月15日,王某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补发两个月工资,给付经济补偿金;确认劳动合同中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无效。

你认为该案件应当如何判决?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如果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是6个月,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1000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1500元,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6个月的试用期工作,而且用人单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了试用期的全部工资,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期限是否合法?如果违法,用人单位与劳3、王某到某公司应聘填写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时,隐瞒了自己曾先后2次受行政、刑事处分的事实,与公司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事隔3日,该公司收到当地检察院对王某不起诉决定书。

经公司进一步调查得知,王某曾因在原单位盗窃电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又盗窃原单位苫布被查获,因王某认罪态度较好,故不起诉。

请问该公司调查之后,以王某隐瞒受过处分,不符合本单位录用条件为由,在试用期内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关系是否合理?要不要对其经济补偿?4、赵某是某公司的销售代理。

2021年,该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规定:赵某可以从产品销售利润中提取60%的提成,本人的病、伤、残、亡等企业均不负责。

在一次外出公干中,由于交通事故,赵某负伤致残。

赵某和该公司发生了争议并起诉到劳动行政部门,要求解决其伤残保险待遇问题。

请对该案例进行分析。

5、公司派王某到美国接受为期6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费用为3万6千元,公司和王某签订一个服务期协议,王某接受培训后必须为公司服务3年,否则,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第七章法律责任法条内容: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释义内容:【释义】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时候,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有关试用期的最长时限、约定次数及其他有关规定,否则该试用期的约定就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情形包括:(一)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时限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对不同期限、不同种类的劳动合同,规定了长短不同的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时限就是违法的。

举一个例子,某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并同时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这样一个关于试用期的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就是违法的,因为它违反了“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的规定。

这里要指出的是,法律只对试用期的最长时限有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只要等于或者短于法律规定的最高时限,都是合法有效的。

(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了超过一次的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规章制度规定延长试用期

规章制度规定延长试用期

规章制度规定延长试用期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经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双方互相了解的阶段,双方有权在该阶段内解除合同。

试用期结束后,员工若表现优秀,公司将正式录用该员工。

第三条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公司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延长试用期。

延长试用期须经公
司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延长期限。

第四条公司延长试用期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作表现不符合公司要求,需要进一步观察;员工需要接受公司其他岗位的调整和培训等情况。

第五条延长试用期的决定应当在试用期结束前15天内作出,并经公司人事部门审核确认。

第六条延长试用期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七条延长试用期期间,公司将会对员工进行更加详细的考核和观察,以确定员工是否符合公司录用标准。

第八条在延长试用期期间,公司将为员工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帮助员工提升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

第九条如果延长试用期结束后员工仍然不能符合公司录用标准,公司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试用期内,员工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恪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以确保工作表现符合公司要求。

第十一条本规定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公示实施,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规定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劳动合同“霸王条款”全面解读

劳动合同“霸王条款”全面解读

劳动合同“霸王条款”全面解读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范和约束。

然而,在一些劳动合同中存在着一些“霸王条款”,即对于劳动者的权利进行不合理限制或损害。

下面是劳动合同中常见的一些“霸王条款”的解读。

1. 长时间无薪试用:根据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应当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包括工资、社会保险等。

如果劳动合同中存在长时间无薪试用的条款,劳动者可以要求合同无效或要求雇主支付相应的试用期工资和福利待遇。

2. 无偿加班: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工作时间。

合理的加班应当与劳动者的意愿和身体状况相符,并且应当与劳动者的工作需求相一致。

劳动合同中如果存在无偿加班的条款,劳动者可以要求雇主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或者进行调整。

3. 违约赔偿: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中的违约赔偿条款属于不合理限制劳动者权利的“霸王条款”,劳动者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4. 无故辞退:雇主对劳动者进行无故辞退的行为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中如果存在无故辞退的条款,劳动者可以要求雇主按照规定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5. 薪资扣减:劳动合同中有关薪资扣减的条款需要根据劳动法进行合理规定。

一般情况下,雇主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擅自扣减劳动者的薪资。

6. 违反法定休假: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享受年休假、带薪病假等休假权利。

合同中存在违反法定休假的条款是不合理的,“霸王条款”的一种,劳动者可以要求雇主履行休假权利。

总之,劳动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指对于劳动者权利的不合理限制或损害,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诉、仲裁、法院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合同无效或要求雇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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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两年试用期却有三个月?违法!
长春晚报记者呼特
通讯员石磊
如今,很多用人单位录取新员工之前,都会与其约定一段时间的试用期.所谓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相互了解、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招聘条件或求职条件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查期.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却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快到期了.那么,关于试用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下面我们就通过案例来看看《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案例回放:
刚过试用期就被辞退了
2010年11月10日,申请人刘某入职被申请人甲公司,双方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2010年11月10日起至2012年11月9日止,试用期为3个月,自2010年11月10日起至2011年2月9日止.工作岗位为会计,一周五天制,每天8小时.试用期月工资2400元,转正后月工资3000元,每月10日前支付工资.
2011年2月11日甲公司通知刘某离职并领取经济补偿金1500元,员工离职通知单上未注明离职原因.刘某认为2011年2月9日试用期已经结束,甲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属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2011年3月,刘某诉至仲裁委,请求裁决甲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3000元和违法约定
试用期赔偿金3000元.甲公司认为:其在2011年2月9日就对刘某
作出试用期不合格不予录用的决定,不违反法律规定,且已经足额支
付刘某试用期工资,不应支付赔偿金.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仲裁委员会查明事实后裁决:被申请人甲公司支付申请人刘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3000元和违法约定试
用期赔偿金3000元.
案例分析:
1.双方约定的试用期期限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
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
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根据上述规定,甲公司与刘某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而实际约定的试用期为三个月,
这种约定显然是违法的.
2.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用人单位应否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
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
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
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甲公司与刘某约定的试用期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上限的,如
果尚未履行,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甲公司与刘某约定的试用
期超过法定试用期的上限且已实际履行了,甲公司应当按试用期满后
月工资为标准,向刘某支付超过法定试用期上限且已实际履行的期间
赔偿金3000元.
3.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是否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否支付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动法》第二十一条、三十九条的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
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
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本案中甲公司并未在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内对刘某进行考核,也没
有向刘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而是在双方约定的试用期满后才
以刘某不符合录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显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在试用期间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规定.因此,甲公司对
刘某的解雇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
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
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用
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案例提醒:
关于试用期这些规定要知道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劳动者,应当
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在法定时间内,即只能在法定试用期限之内.试用期满或者法定试用期外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劳动者.
2.要有法定事由,即“不符合录用条件”.录用条件因实际情况会有差异,但无论何种录用条件,都必须明确具体,以防发生争议举证不能.
3.要履行法定程序.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
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且以书面形式为宜.
4.用人单位没有合法的录用条件,或者录用条件不明确时,要慎重使用单方解除权.
(上述案例由长春市宽城区人社局仲裁员陈连宝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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