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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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1.公司及各基层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组织,分别成立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由3—7人组成。

2.栋号(车间)设立文明施工现场领导小组,由3—5人共同组成。

3.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由栋号长任组长,其成员由施工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组成。

二、文明施工检查

1.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每月巡回检查二次。

2.各基层单位每月检查一次,每十天巡回检查一次。

3.各栋号(车间)每周检查一次。

4.各班组每日检查一次。

三、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现场达至三通一平

(1)施工区域道路畅通。

(2)施工用水管线埋于地下。

(3)“输电线路”作到“三相五线制”,架设正规。

(4)施工现场平坦,设立排水沟或排洪井,施工现场并无污水及长流水。

2.施工现场要设置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程标志牌(立体图)、文明施工标志牌、安全生产日历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牌、工程平面图、岗位负责人姓名牌、宣传栏、垂直运输机械注意事项牌、砂浆及砼配合比牌、计量牌。

3.施工现场应当努力做到

(1)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2)设置临时厕所,维持施工现场并无大小便。

(3)施工现场职工食堂卫生。

(4)职工宿舍整洁整齐。

(5)车辆出工地前清理,不带泥土。

(6)各类机械设备、设施维持洁净。

(7)施工现场有条不紊、整洁。

(8)按规定架设施工机械设备防水棚。

(9)不从楼内向下抛垃圾。

(10)按规定围档施工现场。

(11)按平面布置图设置施工设备。

(12)各类建筑器材和施工材料合理堆满整齐。

(13)保护好建筑成品。

(14)办公室清洁卫生。

四、安全施工管理

1.必须做好安全业页资料管理,努力做到齐全非正规,望能指导安全生产。

2.要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搭设安全防护设施,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派发上岗操作证,达至上岗上岗。

4.要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按分部(分项)、分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班前交底、班中检查、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冒险组织施工。

施工现场门卫制度

一.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大门须一律配戴项目部颁发的工作卡。

二.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人员步入工地,必须表明情况或主动出具有关证件,方可步入。

三.外来人员请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四.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必须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运输车辆的种类和车号。

五.外运材料必须存有项目经理盖章的外运单,方可离境。

六.门卫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夜间值班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

题或可疑情况及时向工地领导报告。

七.门卫必须礼貌待人,严谨制度,做好大门内外卫生,堵塞车道,及时处理门外设摊及围观人群,主动拒绝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综合治理等检查。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融合”的指导方针,并使每个职工懂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群众严防意识,把事故歼灭在原始社会状态,现融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订以下防雷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当全面负责管理施工现场的防雷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当积极主动严格执行施工单位具体内容负责管理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出现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非政府力量灭火。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揽工程项目签定的“工程合约”中,必须存有防雷安全的内容,合约建设单位共同做好防雷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当明晰分割用火作业、易燃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分散东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须要架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核准,施工完结后应当及时拆毁。严禁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架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满易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搭载不好,有条件的应铺设不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

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龙福作业,必须合乎防雷建议,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火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

火灾。

(15)冬期施工使用保温冷却措施时,应当展开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当精心安

排专人执勤检查,辨认出隐患及时处理。

3.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非政府有关人员展开一次防雷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

期安全检查中对防雷安全展开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不得采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例如存有辨认出,除充公器物外,罚款

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

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展开药物检查,辨认出药物过期、失灵的灭火器,应当及

时更改,以保证救火器材处在正常可以采用状态。

4.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核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

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

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

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

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核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

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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