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12 1013-201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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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定

2011-11-15 发布2012-01-01 实施

目次

前言 (3)

1 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材料 (4)

4 荷载及荷载效应组合 (5)

5 混凝土结构设计的基本要求 (5)

6 控制室结构抗爆设计规定 (6)

7 池类结构 (7)

8 混凝土结构施工的基本要求 (8)

前言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定》根据中石化宁波工程公司2011年度计划,由土建室编制而成。

本标准共八章,规定了工程设计项目中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的基本要求。结合结构工程设计规定、建构筑物荷载及荷载组合规定、地基与基础工程设计规定、储罐基础设计规定、建构筑物结构设计规定、钢结构设计规定、钢结构制作与安装技术规定、钢结构防火技术规定、抗震设防技术规定等标准,用以规范工程设计项目中建筑物及构筑物的结构专业各阶段的设计。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总结了近几年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结构专业的工作经验,吸收了其它企业在此方面先进的做法,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定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针对设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几年来石油化工结构专业的实践经验,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多次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土建室,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中的版权归中国石化集团宁波工程有限公司(snec)所有,未经snec 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扩散至第三方。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晓红

校核人:XXXX

审核人:王耀东

本标准的主要编制单位:土建室

本标准的负责解释单位:土建室

本标准的批准发布及归口单位:技术中心

本标准为2012年首次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设计项目中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的基本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定。

T/ES12 1009-2011 建构筑物荷载及荷载效应组合规定

GB 50003-200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2002年局部修订)

GB 50009-200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年版)

GB 50010-2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46-2008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 50119-2003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 50191-1993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GB 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068-2001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SH/T 3132-2000 石油化工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规范

SH/T 3147-2004 石油化工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SH/T 3055-2007 石油化工管架设计规范

SH/T 3067-2007 石油化工钢筋混凝土冷换框架设计规范

SH/T 3535-2002 石油化工混凝土水池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496-2009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

3 材料

3.1 骨料

3.1.1 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3.1.2 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

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间距的3/4。

3.1.3 对混凝土实心板,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3,且不得超过40mm。

3.2 水泥

3.2.1 水泥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3.2.2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3.3 钢筋

3.3.1 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3.3.2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缝、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3.3.3 混凝土结构的钢筋应按下列规定选用:

a)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宜采用符合抗震性能指标的HRB400、HRB500、HRBF400、

HRBF500钢筋,也可采用符合抗震性能指标的HPB300、HRB335、HRBF335、

RRB400钢筋;

b)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符合抗震性能指标的HRB400、HRB500、

HRBF400、HRBF500钢筋;

c)箍筋宜采用符合抗震性能指标的HRB400、HRBF400、HPB300、HRB500、HRBF500

钢筋。

3.3.4 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其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符

合下列要求:

a)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b)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c)钢筋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

3.3.5 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和设计值应符合GB 50010-2010的规定。

3.3.6 当钢筋混凝土构件中配有不同种类的钢筋时,每种钢筋应采用各自的强度设

计值。

3.3.7 各种直径的钢筋、钢绞线和钢丝的公称截面面积、计算截面面积和理论重量

应符合GB 50010-2010的规定。

3.3.8 构件中的钢筋可采用并筋的配置形式,应符合GB 50010-2010第

4.2.7条规

定。

3.3.9 当进行钢筋代换时,除应符合设计要求的构件承载力、最大力下的总伸长率、

裂缝宽度验算以及抗震规定以外,尚应满足最小配筋率、钢筋间距、保护层厚度、钢筋锚固长度、接头面积百分率及搭接长度等构造要求。

3.4 水

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有关规定。

3.5 外加剂

3.5.1 混凝土中掺加的外加剂质量及使用应符合GB 50119-2003的规定。

3.5.2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

3.5.3 混凝土结构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GB 50010-2010和设计的要求。

3.6 矿物掺合料

矿物掺合料应根据混凝土的设计要求与结构的工作环境加以选择,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3.7 地脚螺栓、预埋件

3.7.1 地脚螺栓应采用未经冷加工的Q235-B钢或Q345-B钢制作,带双螺母及垫片。

地脚螺栓质量应满足有关规定;螺母应采用六角螺母,并符合GB/T 41的规定;垫片应采用平垫圈,并符合GB/T 95的规定。

3.7.2 预埋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受力预埋件的锚板宜采用Q235、Q345级钢制作,锚板厚度应根据受力情况

计算确定,且不宜小于锚筋直径的60%;受拉和受弯预埋件的锚板厚度尚宜大于b/8,b为锚筋的直径。

b)受力预埋件的锚筋应采用HRB 400或HPB300级钢筋,严禁采用冷加工钢筋。

c)直锚筋与锚板应采用T形焊接。当锚筋直径不大于20mm时宜采用压力埋弧

焊;当锚筋直径大于20mm时宜采用穿孔塞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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