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与构成要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与构成要件

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与构成要件

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与构成要件

摘要:我国于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我国自市场经济以来所出现的各种不正当经济竞争行为做了一系列的规定,对完善我国市场经济稳定、和谐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但对于何为不正当行为,法律规定的很笼统,实践中很难去鉴定,因此,如何界定反不正当行为的类型与构成要件,成为理解和实践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必要途径。本文从不正当行为的类型与其构成要件,试图探究不正当行为的定义与具体特性。

正文:

关于不正当竞争的界定,国内外专家纷纷提出自己的观念,例如,法国著名反不正当竞争法专家塞特一戈尔给不正当竞争所下的定义是:“凡利用欺诈的手段出售其产品,目的在于从他人所取得的现状获得利益,或使他人的商品或企业解体,其中包括尚不足以使其商业市场之全部或一部分受到打击的行为,均应视为实现经济竞争中的不正当竞争。”①国内的学者多以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的规定,界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并在此基础上论证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和构成的要件。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不同的界定,例如,有人认为:“不正当竞争,主要是指经营者采用的欺骗、胁迫、利诱以及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商业惯例的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有人认为:“不正当竞争是指在市场竞争活动中,采用虚假、欺骗、损人利己等不正当竞争手段牟取利益,损害国家、其他竞争者和消费者利益,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②等等。

笔者认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具体包括:

1.欺骗性交易行为

欺骗性交易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表示、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劳动成果以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损害同业竞争者利益及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该行为种类繁多,包括:①假冒人得注册商标。②与知名商品相混淆,即擅自使用知名商标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标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

戴奎生等著,《竞争法研究》,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2月第1版,第14页

张德霖著,《竞争与反不正当竞争》,人民日报出版社1994年8月第1版,第105页

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如认为是该知名商品。③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以为是他人的商品。④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④

2.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务或其他好处的行为。

3.虚假宣传行为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以非法手段获取、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商业秘密则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⑤主要包括:①以盗窃、利诱、胁迫和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权利人的商业秘密。②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③根据法律和合同,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人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述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⑥

5.低价倾销行为

低价倾销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不正当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附带提供给用户和消费者金钱、事物或其他好处,作为对交易的奖励。包括:①谎称有奖销售或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额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发放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②采取不正当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③故意将没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④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⑤利用

赖源河编审,《公平交易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第1版,第408页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年7月6日发布《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

刘春田主编,《知识产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3月第1版,第307页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年11月23日发布《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

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⑥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⑦

7.诋毁商誉行为

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从而削弱其竞争力,为自己去的竞争优势的行为。

根据上述不正当行为的定义与类型,其构成要件为:

1.主体要件是参与或影响市场竞争的任何组织和个人(统称为行为人)。只有参与或影响市场竞争的主体才可能是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另外,该主体要件还要受构成不正当竞争其他要件限制度。

2.在客观要件方面,应当以是否实施了违反以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核心的公认商业道德的行为,判断不正当竞争的成立于否。商业道德是人们在长期的商品交换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符合交易方利益的商业行为规范,其特征应包括国际性、公认性和通用性,其表现形式多以商业惯例的形式表现出来,其核心原则也是市场经济最为基本的准则即公平与诚实信用原则,因此,公认的商业道德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强调并予以保护的法律精神,公认的商业道德成为判断竞争行为是否正当的标准。因此,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范时,以“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来概括不正当竞争行为更为贴切和全面。将公认的商业道德法律化,将其作为一般性条款来涵盖现实的和潜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就能有效地对其进行规制。⑧

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3年12月9日《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13

张德霖著,《竞争与反不正当竞争》,人民日报出版社1994年8月第1版,第105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