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培训资料(doc 33页)(优秀推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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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抽样要求
1、静载荷试验
对于单桩竖向抗压或抗拔静载荷试验,单位工程内同一条件下试桩数量不应小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小于3根;工程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小于2根。对单桩水平静载荷试验,试验数量应根据设计要求及工程地质条件确定,不应少于2根。
凡是为设计提供设计依据而进行的单桩承力检测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程桩验收性检测,均应采用静载荷试验中的慢速维持法。
(1)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2)18层以上的高层建筑;
(3)体型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建筑物;
(4)大面积的多层地下建筑物(如地下车库、商场、运动场等);
(5)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6)二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
(7)地质条件复杂,基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的工程;
(8)采用新桩型或新工艺的工程;
(9)挤土群桩施工产生明显挤土效应的工程。
当有充分经验和相近条件下可靠的比对资料时,也可采用高应变法对上述范围内的工程桩进行补充验收性检测,并应以静载试验法为评定标准。
2、高应变法
对于多支盘灌注桩、大直径扩底桩、以及缓变型Q-S曲线的大直径灌注桩均不宜采用本方法检测单桩竖向承载力。高应变检测桩应具有代表性,灌注桩的试桩应进行成孔检测。
单位工程内同一条件下,试桩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并不应少于5根,其中采用曲线似合法进行分析的试桩不应少于检测总桩数的50%,并不应少于5根,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对工程桩施工质量有疑问时,应增加试桩数;当采用高应变方法进行打桩过程监测时,在相同工艺和相近地质条件下,不应少于2根。
3、低应变法
(1)抽样原则:随机、均匀并应有足够的代表性;
(2)检测数量:对有接头的多节混凝土预制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并不得少于10根;单节混凝土预制桩,抽检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灌注桩必须大于50%;采用独立承台形式的桩基工程,应扩大抽检比例,每个独立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桥梁工程、一柱一桩结构形式的工程应进行普测;设计单位也可根据结构的重要性和可靠性,在此基础上增加检测比例;动测以后Ⅲ、Ⅳ类桩比例过高时(占抽检总数5%以上)应以相同的百分比扩大抽检,直至普测。
(3)在施工中发现有疑问的桩必须进行检测,但其数量不应计入正常抽检的比例内。
(4)检测桩的具体桩位宜由设计会同监理共同决定,并宜在设计桩位图纸上标明,由检测方具体执行。
为了保证检测质量,对同一工程中有异议的桩,宜采用多种方法检测,并进行综合分析。
4、超声波透射法
当有需要时可检测直径不小于600mm灌注桩桩身混凝土的缺陷并定位;可结合低应变、高应变、钻孔取芯检测等方法综合评定桩身质量。
5、钻孔取芯法
当有需要时可检测直径不小于600mm灌注桩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桩底沉渣厚度、桩底持力层岩土性状;可结合低应变、高应变、超声波透射法等方法综合评定桩身质量。
6、成孔检测
灌注桩施工前必须试成孔,数量不少于两个;灌注桩的试桩,在成孔后混凝土灌注前,必须进行孔径、孔深、沉渣厚度及垂直度检测,没有代表性的桩不应作为试桩;一般钻孔桩工程,应随机、均匀抽检不少于总桩数10%的桩进行成孔质量检测。
技术要求
(1)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
(2)单桩完整性检测
(3)成孔检测
依据标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
《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2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
抽样要求
1.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
(1)取样批量:在相同的生产工艺条件下,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同,原材料、配合比、成型工艺、养护条件基本一致且龄期相近的同类结构或构件。
(2)试样数量:按批进行检测的构件,抽检数量不得少于同批构件总数的30%且构件数量不得少于10件。单个构件检测适用于单独的结构或构件的检测。
(3)取样方法:应随机抽取并使所选构件具有代表性,每一结构或构件测区数都不应少于10个,对其一方向尺寸小于4.5m且另一方向小于0.3m的构件,其测区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5个。当结构或构件所采用的材料及其龄期与制定测强曲线所采用的材料及其龄期有较大差异时,应用同条件试件或钻取混凝土芯样进行修正,试件或钻取芯样数量不宜少于6个。标准芯样(Ø100mm×100mm)的试件数量不宜少于6个,小直径芯样(Ø70mm×70mm、Ø55mm×55mm)的试件数量不宜少于9个。
2.钻芯法
(1)取样批量:同回弹法。
(2)试样数量:按批进行检测的构件,抽检数量不得少于同批构件总数的30%且芯样数量不得少于15个。按单个构件检测时,每个构件的钻芯数量不应少于3个;对于较小构件,钻芯数量可取2个。
(3)取样方法:应随机抽取结构的构件或结构的局部并使所选构件具有代表性,芯样应在结构或构件受力较小的部位、混凝土强度质量具有代表性的部位、便于钻芯机安放与操作的部位、避开主筋、预埋件和管线的位置,并尽量避开其他钢筋、用钻芯法和非破损法综合测定强度时,应与非破损法取同一测区部位或附近钻取。
技术要求
混凝土抗压强度值
依据标准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136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
抽样要求
1.筒压法
(1)取样批量:当检测对象为整栋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应将其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可以独立进行分析的结构单元,每一结构单元划分为若干个检测单元。
(2)试样数量:在每一检测单元内位随机选择6个构件(单片墙体、柱),作为6个测区,当一个检测单元不足6个构件时,应将每个构件为一个测区,在每一测区位随机布置若干测点,且不少于1个。
(3)取样方法:在每一测区内,从距墙表面20mm以内的水平灰缝中凿取砂浆约4000g,砂浆片、块的最小厚度不得小于5mm。每个测区的砂浆样品应分别放置并编号,不得混淆。
2.贯入法
(1)取样批量:按批抽样检测:应取相同生产工艺条件下,同一楼层,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砂浆原材料、配合比、养护条件基本一致,龄期相近,且总量不超过250m3砌体的砌筑砂浆为同一检验批。
(2)试样数量:不应少于同批砌体构件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6个构件,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3)取样方法:每一构件应测试16点,测点应均匀分布在构件的水平灰缝上。对于烧结砖,同一水平灰缝中测点数不宜多于2点,对于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同一水平灰缝中测点数不宜多于4点。相邻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小于砌块中块体的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