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条款的会计处理【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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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的会计税收处理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税收处理

股权激励涉及的财务税务处理(未考虑上市公司股利分发)股权激励包括限制性股票激励及期权激励,其中限制性股票激励又包括非公开发行限制性股票激励及二级市场回购股票进行限制性股票激励。

一.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限制性股票激励的财务及税务处理总结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对相关人员进行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所涉及的财务及税务处理(假设解锁日所有未离职激励对象全部满足解锁条件)。

授予、锁定、及行权步骤:一是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并规定锁定期、解锁期和解锁条件;二是授予对象一般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三是锁定期和解锁期内,已发行给公司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不得上市流通及转让。

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解锁,可自由流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由上市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立即回购并注销。

但某些情况下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能还存在其他相关限售规定,例如,有些公司在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中规定,持有限制性股票的员工在其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等;四是解锁条件通常包括服务期限条件(例如员工留任至解锁日并考核合格)和业绩条件(例如公司净利润、净资产或营业收入等业绩指标达标)。

1.限制性股票激励的财务处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A.授予日的会计分录处理情况:借:银行存款(即激励对象向公司支付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总和,即: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每个激励对象被授予的股票数量*激励对象总人数)贷:股本(激励对象总人数*每个激励对象被授予的股票数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银行存款-股本)同时,借:库存股(即激励对象向公司支付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总和,即: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每个激励对象所授予的股票数量*激励对象总人数)贷: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不满足解锁条件的总人数所持限制性股票的总价值)B. 等待期内各期确认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的会计分录第一年确认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的金额=(激励总人数-第一年预计N年离职的总人数)*每个激励对象所授予的股票数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N年)借:管理费用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第二年确认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的金额=(激励总人数-第二年预计N年离职的总人数)*每个激励对象所授予的股票数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N年)-第一年的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第N-1年确认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的金额=(激励总人数-N-1年预计N年离职的总人数)*每个激励对象所授予的股票数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N-1)/N年)-第一年的管理费用…-第N-1年的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C. 解锁日确认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的会计分录假设解锁日为第N年=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到N-1年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之和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限制性股票的税务处理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需要知道限制性股票的内在价值:限制性股票内在价值=股票收盘价-购买价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所得税会计处理: 1.如果税收上确认的限制性股票内在价值金额小于会计当期确认的费用,那么所有税收利益应该进入当期损益(我们假设企业未来有足够所得可以扣除)。

限制性股票激励的会计处理

限制性股票激励的会计处理

限制性股票激励的会计处理A公司是上市公司,制定并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情景一:发行限制性股票(1)20×6年1月1日,甲公司以定向发行的方式向2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50万股限制性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所得款项8000万元已存入银行,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成。

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12元/股。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为:激励对象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工作满3年;以上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甲公司20×6年度、20×7年度及20×8年度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的算术平均值不低于30%。

限售期满后,甲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甲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

由此可知,甲公司发行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8000(20×50×8)贷:股本 1000(20×50×1)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7000注1:原因在于,甲公司以定向发行的方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该行为本质上属于股票发行,应将收到来自激励对象的款项计入借方“银行存款”,相应地在贷方确认“股本”与“资本公积”。

借:库存股 8000贷:其他应付款 8000注2:发行限制性股票与发行普通股票的不同在于:当激励对象达不到解除限售的条件时,甲公司需要按照授予价格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而发行普通股票则不存在这个问题。

该例中,甲公司收到的8000万元,很有可能要在无法解锁时退还给激励对象,并不能立即确认为资产、同时增加所有者权益。

因而,按照实际收到的价款8000万,借“库存股”,贷“其他应付款”。

借“库存股”,一是为以后回购这部分股票做准备,二是它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备抵科目,可以抵销上一笔分录中的”股本“与”资本公积“。

贷“其他应付款”,体现出了这笔钱很有可能被还回去的风险。

简单粗暴地来看,这两笔分录其实是:借:银行存款 8000贷:其他应付款 8000注3:激励对象给了A公司8000元,以后A公司会返还给激励对象。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2篇股权激励是一种重要的薪酬管理方式,通过给予公司雇员股权,以激励和对其做出贡献的员工进行激励。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是指如何在财务报表上正确记录和披露与股权激励相关的信息。

为了保证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公司需要按照规定的会计准则对股权激励进行正确处理。

在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中,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于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如何确定和计量,二是如何在财务报表上正确披露与股权激励相关的信息。

首先,对于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如何确定和计量,公司需要根据相关准则确定合适的计量方法。

有两种常见的计量方法可供选择:公允价值法和内在价值法。

公允价值法是指将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计量为授予股票或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

内在价值法是指将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计量为授予股票或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

在确定计量方法之后,公司需要根据计量方法对股权激励的成本进行计量,并将其作为员工薪酬成本计入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

其次,关于如何在财务报表上正确披露与股权激励相关的信息,公司需要根据相关准则对与股权激励相关的信息进行披露。

一般而言,公司需要在财务报表的附注中披露与股权激励相关的信息,如计划的基本条件、计量方法、成本计量和股权激励计划的影响等。

此外,在财务报表的利润表中,公司还需要单独列示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费用,以便清晰地展示其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综上所述,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涉及两个主要方面的问题:计量方法和信息披露。

公司在进行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时,需要根据相关准则选择合适的计量方法,并在财务报表中准确披露与股权激励相关的信息。

这样才能保证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提高投资者对公司财务信息的可信度,进而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谈股权激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谈股权激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谈股权激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股权激励已成为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股权激励的实施不仅涉及企业的战略规划,还涉及到复杂的会计与税务处理问题。

本文将探讨股权激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些问题。

一、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1. 股权激励的确认与计量(1)确认:企业应在授予日确认股权激励的负债,并在授予日后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2)计量:股权激励的负债应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应计入当期损益。

2. 股权激励的会计分录(1)授予日: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股权激励(2)资产负债表日:借:管理费用(公允价值变动),贷:应付职工薪酬——股权激励(3)行权日:借:应付职工薪酬——股权激励,贷:股本(或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二、股权激励的税务处理1. 企业所得税处理(1)股权激励支出税前扣除: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在股权激励计划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将股权激励支出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2)递延所得税处理:企业应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股权激励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变动应计入当期损益。

2. 个人所得税处理(1)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股权激励行权日。

(2)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3)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企业应在股权激励行权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股权激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涉及多个方面,企业应充分了解相关法规和政策,确保股权激励的实施符合会计与税务要求。

同时,企业应关注股权激励的税务筹划,降低税负,提高股权激励的吸引力。

谈股权激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股权激励已成为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股权激励的实施不仅涉及企业的战略规划,还涉及到复杂的会计与税务处理问题。

上市公司股权回购激励的会计处理

上市公司股权回购激励的会计处理

上市公司股权回购激励的会计处理上市公司股权回购激励的会计处理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以此作为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一部分。

这种激励机制既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员工,又能够提升公司的股东价值和股东信心。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股权回购的概念和现实意义。

股权回购是指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已经发行的公司股份,从而减少公司的股份总数和股东人数。

这种行为旨在提高每股股票的价值,并向市场传递出公司信心和增长潜力。

股权回购不仅能够增加公司的股东价值,还能够注入发行公司债务或者收购其他公司等。

其次,股权回购作为一种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能够在公司内部形成稳定的股东结构,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通过股权回购激励,公司可以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奖励或者股权分配,鼓励员工的绩效表现和创新能力。

这种激励机制既可以激发员工潜力,增加员工忠诚度,又能够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创造力。

接下来,我们来讨论股权回购激励的会计处理。

一般而言,股权回购的资金来源可以包括自有资金、自由储备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等。

首先,公司需要将回购股份的金额从股东权益中扣除,同时将对应的现金支付金额计入现金流量表的投资活动中。

其次,公司应该通过购买行为及时确认回购股份,并以期权或者股票的形式分配给员工,这将反映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中。

在期权或者股票分配后,公司还需要及时记录和披露相关股权信息,以保证透明度和公正性。

最后,我们需要强调的是,股权回购激励的会计处理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公司应及时披露回购计划和相关信息,向股东和投资者提供准确的数据和分析。

此外,公司还应制定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股权回购行为的合规性和内部操作的规范性。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股权回购激励的会计处理涉及到股权回购的实施、员工股权激励的分配和会计准则的遵守等方面,对于公司的发展和员工激励都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应通过规范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确保股权回购激励计划的合理性和透明度,从而实现公司股东价值的提升和员工激励的有效性。

【知识点】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知识点】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知识点】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实务中,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安排中,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常见做法是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并规定锁定期和解锁期,在锁定期和解锁期内,不得上市流通及转让。

达到解锁条件,可以解锁;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锁而失效或作废,通常由上市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立即进行回购。

(一)授予日的会计处理1.收到认股款借:银行存款(企业有关限制性股票按规定履行了增资手续)贷:股本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借:库存股(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贷: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二)等待期内的会计处理1.与股份支付有关的会计处理按权益结算股份支付确认与计量原则处理。

【提示】(1)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解锁日调整至实际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限制性股票分批解锁的,实际上相当于授予了若干个子计划,应当分别根据各子计划的可解锁数量的最佳估计在相应的等待期内确认与股份支付有关的成本费用。

2.分配现金股利的会计处理现金股利可撤销与现金股利不可撤销的限制性股票在会计处理上有其共同点:一是都要求对未来解锁条件的满足情况进行合理估计,并且这一估计与上述进行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时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进行的估计应当保持一致。

二是对于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应分配的现金股利,都视为对股东的利润分配。

现金股利可撤销与现金股利不可撤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区别主要在于:不满足解锁条件的情况下,被回购限制性股票持有者是否有权享有其在等待期内应收或已收的现金股利,有权(三)解锁日的会计处理1.对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而需回购的股票借: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应支付的金额)贷:银行存款同时:借:股本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贷:库存股(按照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对应的库存股的账面价值)2.对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而无需回购的股票借: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按照解锁股票相对应的负债的账面价值)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贷:库存股(按照解锁股票相对应的库存股的账面价值)【例题】甲公司为上市公司,采用授予职工限制性股票的形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对企业股权激励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下面分别不同的股票来源方式举例说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一)以增发方式进行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1.换取职工服务的会计处理(1)授予日的会计处理。

除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外,无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或者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授予日均不做会计处理。

授予日后立即可行权的情况在实务中较为少见。

采取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企业应当在授予日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人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具体来说,企业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2)等待期的会计处理。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实务中,为了准确计量每期取得的服务并将其计人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首先应确定等待期长度。

其次,正确计量可行权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单位公允价值。

再次,根据上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一致。

最后,进行会计记录。

企业应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浅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会计和所得税处理

浅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会计和所得税处理

浅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会计和所得税处理作者:李萌来源:《科学与财富》2017年第25期摘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企业向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奖励限制性股票,是股权激励计划的方式之一,可以提升员工的积极性和企业的盈利能力。

它作为一种企业的新型激励制度和分配制度,是我国企业现代管理制度的创新,基于其实务应用广泛、会计处理复杂,研究其会计和税务处理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会计处理、税务处理限制性股票是指企业按照预先确定的获得条件和出售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企业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条件满足时,才可出售获得的限制性股票并从中受益。

它的有效期包括锁定期和解锁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获得的股票全部被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锁定期结束并满足解锁条件时才能对进行转让,解锁条件一般包括服务期限条件和业绩条件。

若在解锁期内未满足企业规定的服务期限条件或业绩条件,则企业有权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股票予以回购。

基于其实务应用广泛、会计处理复杂,本文将针对计划各个环节的会计和所得税处理进行简要阐述。

一、会计处理(一)授予日会计处理一方面,企业发行限制性股票履行了法定的增资手续,另一方面,若未满足解锁条件,企业有义务回购其已发行的限制性股票。

因此,关于企业发行限制性股票于授予日对收到的认购款的分类和计量,学术界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1、依法律形式,企业发行的限制性股票与普通股票并无实质区别,募集到的资金在确认资产的同时,应确认为一项权益工具;对未满足解锁条件需回购的部分,实际回购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授予日不需确认未来的回购义务。

2、依经济实质,企业发行的限制性股票与普通股票存在本质区别。

由于限制性股票存在未来回购义务,即企业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的义务,因此企业于在授予日收到的认购款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回购金额的现值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3、依适用准则,企业发行的限制性股票应分类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适用股份支付会计准则而非金融工具列报准则。

股权激励相关税务及会计处理

股权激励相关税务及会计处理
2017年资产负债表日分摊的成本=155*100*18-96000-108000=75000
不得在计算缴纳年度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行权日
结转行权日前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资本公积,同时根据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份的情况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借: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锁而失效或作废,则由公司按照规定价格进行回购,并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企业所得税
授予时不纳税;行权时或解禁时,根据该股票的实际行权日的收盘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
不纳税
不满足递延纳税政策的非上市公司
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转让环节
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票(权)期权取得成本按行权价确定,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实际出资额确定,股权奖励取得成本为零。
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票期权

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可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税计算方法
项目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一、背景随着中国证券市场不断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利用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来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促进企业发展。

但是,由于激励计划涉及的会计处理问题比较复杂,许多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困惑和误解。

本文旨在分析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问题,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激励计划,提高企业在股权激励计划方面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二、股权激励概述股权激励是指以股票、期权、股票单位、优先股等形式向员工、董事、高管等特定人员提供一定数量的股份或权益,以作为其工作成果、贡献、业绩等的激励措施,进而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参与感和归属感的一种奖励方式。

与传统的现金激励相比,股权激励具有可持续性、风险共担、利润分享等优点,更能促进员工与公司的长期利益一致,增强企业的内部凝聚力和竞争力。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准则》的规定,股权激励计划需要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包括股份或权益的估值、权益费用的计提和分摊、权益费用减除对应投资收益等环节,涉及到多个科目和操作步骤。

三、股权激励计划的不同形式股权激励计划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股票期权计划股票期权是指企业授权员工以约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的权利,有期权期限、行权价格、行权期限等特征。

股票期权计划是企业普遍采用的股权激励方式,可以分为“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

2、限制性股票计划限制性股票计划是指企业将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授予员工,但该股票在授予后一定期限内(通常为3年到5年)不得出售或转移。

3、股票单位计划股票单位计划是企业授予员工一定数量的虚拟股票单位,该单位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或者等值的现金,其本质是一种现金激励形式。

4、优先股计划优先股计划是指企业向员工发放一定数量的优先股,其持有人在股利分配和资产清算时享有优先权。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1、权益费用的计提和分摊权益费用是指企业作为激励措施向员工提供股份或权益所发生的成本。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会计处理解析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会计处理解析

现代经济信息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会计处理解析孔祥越 郑州成功财经学院摘要:《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以下简称“股份支付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财会[2015]19号),对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原则进行了规范,但是由于企业实际执行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情况的复杂性,导致实际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本文从限制性股票交易环节的会计处理入手,总结出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对于限制性股票激励的会计处理提供一定的思路。

关键词: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中图分类号:F23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8)018-0210-02一、限制性股票的含义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满足服务年限条件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二、限制性股票的交易环节限制性股票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授予日,是指限制性股票计划获得批准的日期。

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至满足解锁条件前为锁定期,限制性股票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或偿还债务。

锁定期满为解锁期,解锁期内公司需要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解锁方式包括一次解锁与分批解锁。

目前上市公司执行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多数为分批解锁的方式。

激励对象获得的解锁后的股票至可以转让的日期为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

三、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会计处理企业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时,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董事会负责对草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发表可行性意见,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所在地证监局备案,中国证监会未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本文认为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日起 30 日内应为授予日。

在授予日,关键的问题一是要确定授予价格,二是发行限制性股票筹集的资金如何分类和计量。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一、授权日,按照当日股票的内在价值:
限制性股票不是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因此授予日不做会计处理。

二、行权前的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
借:管理费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三、行权时:
借: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四、提前终止: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案例1:2012年1月1日,甲企业授予20名激励对象每人100份股票期权,公司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权的必要条件,其可行权条件为两年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均达到10%,每份期权在2012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是10元。

2012年末甲企业净利润增长为12%,并且企业预计下一年会有相同幅度的增长。

因此企业在这一资产负债表日确认费用10 000元。

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等10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 000(20×100×10×1/2)
2013年末,由于市场发生变化,公司净利润增长为8%,未能达到非市场的业绩条件,不能行权。

应将原已确认的费用冲回。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 000。

2017高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四)

2017高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四)

2017高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四)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安排中,常见做法是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并规定锁定期和解锁期,在锁定期和解锁期内,不得上市流通及转让。

达到解锁条件,可以解锁;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锁而失效或作废,通常由上市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立即进行回购。

对于此类授予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向职工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按有关规定履行了注册登记等增资手续的,上市公司应当根据收到职工缴纳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按照职工缴纳的认股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股本金额,贷记“股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作收购库存股处理),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借记“库存股”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包括未满足条件而须立即回购的部分)等科目。

上市公司应当综合考虑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和解锁期等相关条款,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判断等待期,进行与股份支付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因回购产生的义务确认的负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上市公司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而需回购的股票,按照应支付的金额,借记“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同时,按照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对应的股本金额,借记“股本”科目,按照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对应的库存股的账面价值,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上市公司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而无需回购的股票,按照解锁股票相对应的负债的账面价值,借记“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等科目,按照解锁股票相对应的库存股的账面价值,贷记“库存股”科目,如有差额,则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条款的会计处理【精心整编最新会计实务】(1)

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条款的会计处理【精心整编最新会计实务】(1)

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
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
2017-2018年度会计实操优秀获奖文档首发!
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小于或等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于该不动产
叶,浅尝辄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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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本文章对您有所帮助!
2018.06.10-2019.12.12
改变用途的当期,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大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 应于该不动产改变 用途的当期,将已抵扣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并从该不动产待抵扣进项 税额中扣减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与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差额。 例 3、A 公司 2016年 6 月 1 日购进楼房一座,决定用于公司办公,计入固定 资产,并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日,该纳税人取得该大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并认证相符。专用发票注明该楼房金额 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 110万元。 假设企业计算折旧使用平均年限法,预计使用寿命 20年,无残值。 按照《办法》第二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 5 月 1 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 2016年 5 月 1 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 2 年从销项 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 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 40%。 假如 A 公司于 2016年 12月将该办公楼转为员工宿舍,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 税额: 不动产净值率=(1000-1000÷20÷12*6)÷1000=97.5%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66+44)*97.5%=107.25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股票来源:增发,回购,计提基金)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股票来源:增发,回购,计提基金)

□财会月刊·全国优秀经济期刊2009.10中旬□□□□□□□□□□□□□□□□□□□□□□□□□□□□□□□□□□□□□□□□□□□□□□一、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应用情况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方式主要有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激励三种。

资料显示,采用股票期权进行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占了绝大多数。

但随着我国股市2007年底以来的由“牛”转“熊”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股市持续下跌,曾经风靡一时的A 股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大面积“流产”。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大面积失效,暴露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缺陷,凸显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优越性。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是企业在特定的情况下,一般是在企业经营状况不佳或处于初创时期或外部环境不利于采用股票期权计划时,将一定数量的股票无偿赠与或以较低价格出售给激励对象,但是股票的再次出售受到限制,只有实现预定目标(业绩目标或股价目标)后,激励对象才能获得股票的完全所有权。

如果激励对象没有实现预定目标,企业有权将限制性股票收回或以原价购回。

股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按约定价格和数量在授权以后的约定时间购买股票的权利。

有这种权利的人可以在将来的一定时间内按约定的价格(行权价)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叶映红(广西师范学院南宁530001)【摘要】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是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所采取的三种主要方式之一,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本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对企业股权激励业务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分别不同的股票来源方式举例说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

【关键词】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34·目标,会放弃所得税支出最小化的方案,甚至有时还会采取增加应税所得的方案(如上市融资条件中有一定的税收指标,企业往往通过增加应税收益以获取融资利益)。

相比之下,税收动机盈余管理和税收动机创造性会计的目标要简单得多,通常只考虑“节税”因素即可。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25层中国·深圳北京BEIJING·上海SHANGHAI·深圳SHENZHEN·香港HONG KONG·广州GUANGZHOU·西安XI’AN致: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嘉源(2020)-05-134 敬启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美的集团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涉及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以下简称“首期解锁”)以及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对美的集团实施首期解锁及本次回购事宜进行了调查,查阅了美的集团首期解锁及本次回购的相关文件,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有关人员作了询问并进行了必要的讨论。

在前述调查过程中,本所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项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和完整,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1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美的集团首期解锁及本次回购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

2023年注册会计师《会计》 第0108讲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

2023年注册会计师《会计》 第0108讲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

【考点【考点3】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1.向职工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按有关规定履行了注册登记等增资手续的,收到职工缴纳的认股款时: 借:银行存款[按照职工缴纳的认股款]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作收购库存股处理)。

借:库存股[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 贷: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包括未满足条件而须立即回购的部分] 2.等待期内股份支付相关的会计处理 上市公司应当综合考虑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和解锁期等相关条款,按照准则规定判断等待期,进行与股份支付相关的会计处理。

其中,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股票的市价-授予价格。

3.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而需回购的股票 借: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按照应支付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股本[按照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对应的股本金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按其差额] 贷:库存股[按照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对应的库存股的账面价值] 4.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而无需回购的股票 借: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按照解锁股票相对应的负债的账面价值] 贷:库存股[按照解锁股票相对应的库存股的账面价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如有差额] (二)等待期内发放现金股利的会计处理限制性股票等待期内发放现金股利的会计处理项目现金股利可撤销现金股利不可撤销内涵未达到解锁条件,被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持有者将无法获得(或需要退回)其在等待期内应收(或已收)的现金股利即不论是否达到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持有者仍有权获得(或不得被要求退回)其在等待期内应收(或已收)的现金股利针对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处理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股利同时:借:其他应付款 贷:库存股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股利针对预计未来不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处理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付股利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股利 【例·计算分析题】甲公司为上市公司,采用授予职工限制性股票的形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2018-099 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0818

2018-099 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0818

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2018年第099 篇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作者:布殇说在开始文章内容源自本公众号及作者经验积累与实践操作,仅供参考,不具权威性。

2018年初至今,已有300多家A股上市公司筹划或实施了股权激励。

激励对象以后能不能挣钱不好说,但证券部的麻烦事儿是多了不少。

到了定期报告季节,一些好学的又不想依靠会计师和财务的同学开始对着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发呆。

今天说说通行版的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本人会计外行,但水平肯定比提倡“二胎基金”的SB专家高一些。

哦,不对,是高很多,尤其是智商层面。

股份支付股权激励在会计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会计准则向来严谨无比且不说人话。

翻译一下:你给公司打工(提供服务),公司支付给你报酬。

这个报酬可以是工资(货币资金),也可以是实物(米、面、油、购物卡都算是职工薪酬)。

除了给钱给物,还可以给权益工具(股票或期权)。

薪酬以股票或期权形式发放的,就是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又分两类:权益结算和现金结算。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最为常见: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现金结算有模拟股票和股票增值权,实践中采用的不多。

这里不详细展开了。

有兴趣的童靴可以看看三花智控(002050)新鲜出炉的案例。

股票增值权之前整理过《上市公司对歪果仁股权激励的前世今生》(点击蓝字见原文)。

三花智控(002050)股票增值权(草案)下面说正文。

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以非公开方式(或二级市场回购)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股票,并规定在锁定期内不得上市流通及转让。

达到解锁条件可以解锁,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锁而失效或作废,由上市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

授予一点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方案如下:①2016年1月1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金大头、王二胖等30名激励对象每人授予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0元,并完成了过户手续。

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条款的会计处理【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条款的会计处理【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条款的会计处理【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7号五、对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企业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答:该问题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安排中,常见做法是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并规定锁定期和解锁期,在锁定期和解锁期内,不得上市流通及转让。

达到解锁条件,可以解锁;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锁而失效或作废,通常由上市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立即进行回购。

对于此类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向职工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按有关规定履行了注册登记等增资手续的,上市公司应当根据收到职工缴纳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按照职工缴纳的认股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股本金额,贷记“股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作收购库存股处理),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借记“库存股”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包括未满足条件而须立即回购的部分)等科目。

上市公司应当综合考虑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和解锁期等相关条款,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判断等待期,进行与股份支付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因回购产生的义务确认的负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上市公司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而需回购的股票,按照应支付的金额,借记“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对应的股本金额,借记“股本”科目,按照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对应的库存股的账面价值,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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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条款的会计处理【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7号
五、对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企业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该问题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安排中,常见做法是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并规定锁定期和解锁期,在锁定期和解锁期内,不得上市流通及转让。

达到解锁条件,可以解锁;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锁而失效或作废,通常由上市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立即进行回购。

对于此类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向职工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按有关规定履行了注册登记等增资手续的,上市公司应当根据收到职工缴纳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按照职工缴纳的认股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股本金额,贷记“股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作收购库存股处理),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借记“库存股”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包括未满足条件而须立即回购的部分)等科目。

上市公司应当综合考虑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和解锁期等相关条款,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判断等待期,进行与股份支付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因回购产生的义务确认的负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上市公司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而需回购的股票,按照应支付的金额,借
记“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对应的股本金额,借记“股本”科目,按照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对应的库存股的账面价值,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上市公司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而无需回购的股票,按照解锁股票相对应的负债的账面价值,借记“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等科目,按照解锁股票相对应的库存股的账面价值,贷记“库存股”科目,如有差额,则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学习体会】
1.金融工具列报准则(第十一条):除根据本准则第三章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外,如果一项合同使发行方承担了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义务,即使发行方的回购义务取决于合同对手方是否行使回售权,发行方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该义务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其金额等于回购所需支付金额的现值(如远期回购价格的现值、期权行权价格的现值或其他回售金额的现值)。

如果最终发行方无需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应当在合同到期时将该项金融负债按照账面价值重分类为权益工具。

①股权激励的条件一般为服务期限条件和业绩条件
对于服务期限条件,鉴于被授予股权激励的职工是否离职由职工自身控制,因而职工离职相当于行使了限制性股票的回售权。

金融工具列报准则第十一条要求,在确认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义务产生的金融负债时,无需考虑合同对手方行使回售权的可能性。

而对于业绩条件,属于或有结算条款(即企业和职工均不能控制的未来不确定事项)。

金融工具列报准则第十二条规定,对于附有或有结算条款的金融工具,发行方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不现实条款除外,而股权激励中的业绩条件显然不属于不现实条款)
②股权激励一般都有服务期限条件,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般均会规定,如果职工离职,将会立即回购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考虑到职工离职时间不确定,确认的金融负债在“其他应付款”核算。

实务中,如果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没有服务期限条件,且根据业绩条件合理判断(可能)回购的时间在一年以上,应可以作为“长期应付款”核算,并根据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③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初始确认的金融负债金额等于回购所需支付金额的现值,但解释7号中规定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确认一项负债(其他应付款)。

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三个方面:回购数量、回购价格、折现
准则解释7号需考虑两个方面:回购数量、回购价格
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一般为授予价格,也可规定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由于在实务中难以合理估计回购的时间和金额(如有利息的话),因此大部分企业按照“回购数量×授予价格”对该项金融负债进行初始计量,而不是按“(回购数量×授予价格)的现值”或“【回购数量×(授予价格+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现值”予以计量,可以理解是基于重要性原则予以简化处理。

(准则解释7号也未要求折现)
2.对于因回购产生的义务确认的负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该项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一般应当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如企业回购价格包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则在会计期末,企业应确认相应的利息费用,同时增加“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损益性交易)
同时,对于“库存股”,根据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企业不应当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 上市公司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而需回购的股票,按照应支付的金额,借记“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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