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改革计划严禁擅自招收预科生.doc
山东高考填报志愿须注意的12类特殊录取
山东高考填报志愿须注意的12类特殊录取山东招办提醒考生,山东省高考有12类特殊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注意其要求和所在批次,以免影响录取。
1、中外合作办学或只招收有志愿考生的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时,经征集志愿后仍完不成招生计划的,允许在公布的招生计划总数内进行专业计划调整,或调减相应的招生计划。
相关专业单设代码或投档单位。
2、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但不得低于该校在我省对应批次最后一次征集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
民族预科班需降分录取时以考生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所报志愿为准。
相关专业单设投档单位。
3、华侨大学招收的预科生,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但不得低于该校在我省对应批次最后一次征集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
预科生需降分录取时以考生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所报志愿为准。
相关专业单设投档单位。
4、本科高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时,如线上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但不得低于招生高校在我省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
相关专业单设投档单位。
5、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建筑大学、济南大学安排的走读招生计划,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招生高校在我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走读招生部分单设代码。
6、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
招生高校为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等,招生对象为参加2014年夏季高考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考生于7月5日填报志愿,省军区负责政审、体检、面试工作。
7、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上海科技大学等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试点高校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办法按照高校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8、公安高校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关于做好2014年公安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4]62号)执行。
9、军队高校和国防生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军区政治部、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关于做好2014年军队高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4]61号)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鲁政发[2016]7号【发布部门】山东省政府【发布日期】2016.03.09【实施日期】2016.03.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2016年3月9日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我省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要求,现就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按照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要求,深化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立德为本。
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个性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公平公正。
加强宏观调控,改革体制机制,完善标准,规范程序,继续推行“阳光招生”,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综合多元。
注重人才评价的综合性和多元性,满足科学选拔人才和招生录取多样化需要,综合推进考试内容及方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办法和招生体制改革。
--统筹协调。
统筹规划各学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协同推进考试、招生、录取各环节配套改革,促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协调发展。
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问答
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问答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6年3月10日,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使各级各类教育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全面、准确、系统了解《方案》有关内容,确保《方案》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实施,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方案》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
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对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姜异康书记、郭树清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把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列入重点项目,经常调度进展情况,督促工作推进。
为做好《方案》起草工作,省教育厅专门成立工作组,明确任务,开展专题调研,认真梳理总结了前些年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验,学习借鉴各地特别是上海和浙江改革做法,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我省改革方案。
方案制定过程中,召开了数十次改革座谈会和方案论证会,仅常务副省长孙伟同志就主持召开了6次座谈会和征求意见会,邀请大学和中学校长、专家学者、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人大政协代表等各界人士进行座谈。
通过研究论证,汇聚民智,明确了改革方向和路径。
期间,我省还多次向教育部进行专题汇报,听取指导。
通过这些措施,确保我省改革方案既与国家政策相衔接,又与我省实际相结合,还与广大群众需求相适应。
经过近一年的不懈工作,十几易其稿,形成《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
2015年6月,《方案》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于6月底上报教育部备案。
2015年9月,教育部对我省方案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并针对方案部分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
根据教育部的修改意见,我厅对方案进行了相应修改,于9月底前将修改后的方案经省领导审定后,重新上报教育部备案。
山东高考加分政策解读,山东贫困县农村户口高考加分政策规定
山东高考加分政策解读,山东贫困县农村户口高考加分政策规定一、2023年山东高考加分政策调整山东省2023年高考加分政策将作出调整,5类全国性鼓励性加分项目将取消,5类扶持性加分项目保留。
1、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掌握的原则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掌握的原则:取消鼓励性加分,保留扶持性加分。
取消5项全国性鼓励性加分项:1.体育特长生。
2.奥林匹克竞赛。
3.科技类竞赛。
4.省级优秀学生。
5.思想品德突出者。
保留5项扶持性加分项:1.烈士子女(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2.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以内,可投档,有高校决定是否录取)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高考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以内,可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10分)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的退役军人(加20分)2、考生符合对个条件的加分项的分值计算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条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
3、取消的加分项目何时执行之前获得的加分项目是否继续执行新的高考加分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高中阶段获得的有关加(减)分项目的荣誉、奖项、名次和称号的考生,仍按照山东省原有要求执行,但是加(减)分值不超过5分。
二、2023年山东高考政策变化1、山东英语听力考试将回归资料显示,山东高考自主命题始于2023年。
当年高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全由山东省自主命制。
至2023年,除小语种外,所有科目实现全部自主命题。
至于为何会先拿英语“开刀”,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主要是因为山东所有高考科目中,英语试题的难度最接近全国卷,“这一点教育部有关专家意见一致。
”那么,山东今后是否会有其他科目加入到使用“全国卷”行列,该负责人表示有此考虑。
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鲁招考委〔2015〕7号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工作的通知各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政府有关部门: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依法治考,从严治招,确保高校招生安全、公正和有序实施。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1 —学〔2015〕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工作通知如下:一、做好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一)明确信息公开的程序、范围和内容。
建立和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中学等多级招生信息公开机制。
招生工作要做到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
(二)强化特殊类型招生和高考加分考生的公示。
加强对高校自主招生、保送生、艺术体育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考生及享受加(降)分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和录取要求的公示。
所有申请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均需就其对应的加(降)分项目向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申报。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制定具体办法,会同公安、民族事务等部门联合审查考生户籍、民族等特征信息。
(三)加强对高校招生章程及招生宣传内容的审核和监督。
省教育厅继续通过“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对各高校的招生章程进行集中审核, 经审核备案的高校招生章程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省教育厅网站和本校网站上分别发布,招生章程一经发布,不允许随意变更。
(四)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各级教育行—2 —政部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加强招生政策学习研究及面向考生的政策宣讲解读工作,认真培训宣讲人员,确保政策解读内容准确。
2015山东高考政策
山东将继续实行春季和夏季高考分类考试制度,进一步推进山东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
山东省属高等学校不再招收专科层次优秀运动员。
根据国家关于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省份的部署要求,山东2015年起夏季高考外语(含听力)科目将使用全国试卷。
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人员介绍,2015年山东将适当增加春季高考高职(专科)招生计划,使其逐步成为高职院校选拔学生的主渠道。
同时,稳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范围和招生规模,完善高职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
注册入学试点院校范围扩大到所有招生录取有缺额的高职院校,并设定考生注册入学最低分数线。
春季高考将实行在专业类别内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提高志愿录取满足率。
深化高考命题改革方面。
根据国家关于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省份的部署要求,结合山东省实际,报请教育部批准后,2015年起夏季高考外语(含听力)科目使用全国试卷。
同时山东将进一步规范高考加(降)分政策。
具体加(降)分调整内容报教育部备案后另文公布。
自主招生考试安排在高考后进行。
山东将进一步规范高校招生和办学行为。
各高校严禁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招生,严禁擅自招收任何形式的预科生,严禁通过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方式进行欺诈招生,严禁违规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各高校要按规定编制和发布招生章程,规范考试招生宣传,不准对学生做出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招生承诺,各高校要按照要求规范制定招生章程,经教育厅审核确认后,严格认真履行,不得擅自更改。
我省新增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全省62个县(市、区)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该项计划。
变化:1.英语使用全国卷,恢复听力。
2.取消5类加分项目: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考生;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受到表彰的见义勇为考生、先进劳模青年。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高校违规招收“预科生”的紧急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高校违规招收“预科生”的紧急通知
正文:
----------------------------------------------------------------------------------------------------------------------------------------------------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高校违规招收“预科生”的紧急通知
各高等学校:
近日,有反映我省个别高校不顾国家和省政策规定,无视我厅三令五申,违规招生,擅自招收所谓的高校“预科生”,对考生进行虚假宣传、夸大承诺,严重扰乱了招生秩序,损害了考生利益。
为此,再次重申,严禁各高校未经批准擅自招收任何形式的“预科生”,任何学校一律不得超计划体制外招生,不准对学生做出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承诺。
凡违规招收高校“预科生”或以“预科生”名义招收高中后起点中职学生的学校,我厅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给予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高校,将给予减少招生计划或者依法给予停止招生的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山东省教育厅
2014年8月15日
——结束——。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院校扩招和学生培养管理的通知-鲁教职函〔2019〕9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院校扩招和学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院校扩招和学生培养管理的通知鲁教职函〔2019〕9号各有关高等院校:高职百万扩招是国家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强和改善以就业为底线的宏观调控手段的重大决策,是一项重大惠民工程,是必须完成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这既是对高职教育的重大挑战,也是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的一次重大机遇,对教育结构调整、高等教育普及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都将产生重大影响。
为切实做好扩招工作,确保扩招入学有基础、教学有标准、培养有质量、就业有优势、发展有前途,根据教育部等6部门《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省教育厅等11部门《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鲁教职发〔2019〕1号)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是做好高职扩招和学生培养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负责机构和责任人,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制度、标准,统筹做好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保障、就业指导服务等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须全程参与,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二、严格考试录取标准高职扩招是国家教育考试招生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教育考试规范。
要确保程序规范,完善工作流程,保证考试招生安全、平稳、有序。
要确保设施完备,参照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基本要求,加强考试条件建设,加强试题试卷安全管理,完善考试场所、监控、安保等设备设施。
要确保选拔质量,根据学校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科学合理制定测试方案,严格选拔标准,提高人才选拔水平。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招委[2012]2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招委〔2012〕2号)各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要求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以下简称《纲要》)精神,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做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当作贯彻落实《纲要》、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关系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整个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坚持“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高校依法行使自主权”的原则。
通过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努力培养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高素质的劳动者和各类人才,维护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考试科目内容的调整,充分体现“减轻学生负担、纠正文理分科、引导学生个性发展、突出学生素质和能力考核”的改革意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任务,精心准备,确保高考改革的平稳过渡为做好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明确任务,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分明,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新生录取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新生录取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07.31•【字号】鲁教招字[2008]5号•【施行日期】2008.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新生录取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招字〔2008〕5号)各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院校:为维护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促进高等教育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校新生录取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委各项招生政策规定。
高等学校跨省计划的调整须通过教育部来源计划管理系统确认后方可执行。
未经同意,各地方和高等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
严格执行新生电子注册人数与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相挂钩的政策,不按规定招收的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不予办理录取手续,教育部将不予新生电子注册。
二、严禁高等学校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生源和介入招生录取工作。
各级招生办公室和各中学不得向任何中介机构和非招生工作人员提供考生信息。
对非法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各级招生办公室和高等学校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坚决予以查处;对进行招生诈骗活动的,要配合公安机关坚决予以打击。
三、严禁高等学校以任何理由或名义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录取挂钩的各种费用。
对违反相关规定乱收费的招生单位和人员,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坚决制止违规录取行为。
高等学校必须规范招生宣传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招生,一律不得擅自录取考生。
未经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任何军事院校不得面向地方招收无军籍学生开展高等教育。
对违规录取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对违规学校予以下年度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的处理。
五、加强对录取通知书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的管理。
招生院校根据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连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02〕14号)关于做好高校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的精神,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以下简称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计划(一)预科班、民族班招生计划作为国家指令性定向就业培养计划,由教育部单独下达执行;学生毕业后回生源地区就业。
(二)计划编报。
计划编报由各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有关高等学校负责,按年度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报送教育部。
预科班分学校招生计划报送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民族教育司;民族班招生来源计划和预科转入本(专)科分专业计划报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民族教育司。
预科班分学校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统一下达;民族班招生计划包含在当年国家下达给各有关学校的招生总规模之内。
预科班、民族班招生来源计划由教育部单独下达。
各地、各部门和高等学校遵照执行。
二、民族成份确认(一)报考普通高等学校预科班、民族班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必须出示本人户口本原件,并提供本人户口本复印件,复印件装入考生档案。
(二)如发现考生民族成份与本人户口本不相符时,由省级民族工作部门和公安部门负责确认考生的民族成份。
三、招生录取(一)生源预科班、民族班生源限定为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
重点招收边远农村、高寒地区、山区、牧区的考生,并适量招收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二)录取标准1.本科预科。
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
2.专科预科。
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专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
3.民族班。
民族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专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鲁教监字[2005]1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鲁教监字[2005]1号)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加大对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长效工作机制,深入推动实施“阳光招生”工程,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广大考生服务,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要组织广大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人员、招生监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实施细则》及国家和省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进一步推进依法治考,从严治招。
二、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各市、各高等学校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招生考试、录取和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实行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抵制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中的各种不正之风。
三、负责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的机构,要高度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使他们及时了解掌握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为他们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主动与招生管理机构协调配合,不徇私情,大胆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决维护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公正性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二○○五年四月八日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正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规范招生监察工作,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教监[2000]1号)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办法》(教监[2003]3号)等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1-2015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发展和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2015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体改字〔2011〕2号各市教育发展和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现将《2011-2015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2011-2015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鲁发[2010]20号)精神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体制改革推进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鲁教计字[2011]4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素质教育推进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鲁教基字[2011]7号)要求,经过认真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2011-2015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坚持深化改革,依法治招,依法治考,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和招生秩序,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进一步发挥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在科学选拔人才、促进教育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实施,逐步探索和建立以国家统一考试为主,多元化评价方式和多样化录取模式相结合,政府宏观指导、学校自主招生、社会有效监督的有山东特色的普通高校招生制度。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相结合。
普通高校招生承担着为国家、社会和高校选拔人才的任务,核心是实现科学评价和公平选拔。
招生制度改革要实现人才选拔与实施素质教育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推动建立素质教育实施的长效机制。
山东预科班学生招生计划
山东预科班学生招生计划
山东预科班学生招生计划
为了更好地培养和选拔优秀的高中生,我校将举办一届山东预科班,并向全国范围内的学生招生。
招生计划如下:
1. 招生对象:全国各地的高中三年级学生,年龄在18岁以下。
2.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5月1日止。
3. 招生名额:本次招生计划拟招收100名学生。
4. 招生科目:山东预科班将提供全面的文、理科学习课程,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
5. 招生条件:报名学生需具备良好的学习成绩和学术素养,具备较高的学科知识储备,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6. 报名方式:学生可通过填写我校提供的招生报名表格进行报名,报名表格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前往学校招生办公室获取。
7. 考试安排:招生办公室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知识掌握程度,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潜力。
8. 录取结果: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面试表现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录取名单,并通过短信或邮件向录取学生发放录取通知。
9. 入学手续:被录取的学生需按时前往我校办理入学手续,包括缴纳学费、办理相关证明材料等。
10. 开学时间:山东预科班将于2022年9月正式开学,具体开学日期将通过录取通知书详细告知。
欢迎广大高中生积极报名参加山东预科班,共同追求学术进步和未来的成长!。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基字[2007]10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基字〔2007〕10号各市教育局:近几年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一系列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政策,加强了对招生工作的管理,规范了高中招生行为,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明显改善。
但是,仍有部分普通高中存在未经许可异地招生、乱发招生广告、擅自提前招生,或采取减免学费、补助生活费、重奖考试名次靠前学生以及奖励招生人员等不正当手段抢拉生源的现象。
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普通初中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教育形象,个别地方甚至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必须予以坚决纠正。
现就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高度关注。
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深入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
维护普通高中招生秩序,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按照教育部《通知》、《指导意见》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鲁教职字[2006]5号)及我厅其他关于中考招生工作的规定要求,加强对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符合当地实际的招生工作方案,明确和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内部各单位及所属普通高中的工作职责,明确并严格执行各个工作环节和各有关单位的工作纪律。
山东高考政策计划全面解读山东高考新改革.doc
2019年山东高考政策方案全面解读山东高考新改革ﻭ山东高考政策方案全面解读山东高考新改革ﻭﻭﻪ小编前几日了解到山东省从2016届高一新生,不再分文理。
2017年少数民族加分也将全部取消。
高考改革将推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模式。
但是具体怎么回事,山东省的家长和考生还是不太明白政策具体是如何规定?新改革究竟是怎么回事?首先我们来解读一下什么是“两依据、一参考”,其含义为高校将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学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
ﻭ综合素质测评也将成为高考录取考核之一,这样一来高考不再只看重分数,高校选拔人才也将会有针对性。
但是对从小生在农村的孩子好像会有些不公,而且综合素质评价要想纳入高考,还需要建立统一的高中学生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提供规范统一的数据信息标准,一些主观性指标也要尽量转化为可量化的成果,并进行三级公示。
所以说这个政策的实施也许会是个漫长的过程。
ﻭ学考被纳入高考之后,能为考生减轻负担,并且可以对学生全面培养。
学校也要为了满足学生的选择需求而开设更多的课程,提高教师能力素质。
多个难题也是接踵而至。
ﻪﻭ而后我们来说说山东省开始启用全国卷一事。
开始英语采用全国卷,起文综、理综使用全国卷。
到2018年语文和数学开始启用全国卷,这也意味着到2018年山东高考将全线使用全国卷。
到底哪一届能赶上不分文理科?应该大致是在2019年,就是秋季入学的那届考生。
学生可在纳入高考的六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选择三门纳入高考成绩。
但是到时候考试的试卷是否是全国卷,现在还不得而知。
ﻪﻭ去年英语不考听力,今年恢复了听力。
然而,英语马上又将退出了高考,采用一年考两次的形式。
几年之内就要面对这三番五次的变化,学生和家长的心情可想而知。
但是英语考试的改革可以说是越改越好了,缓解了考试的压力,给其他科目更多的备考时间。
ﻪﻪﻭ2019年山东高考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政策山东高考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地方2018年,山东省继续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政策ﻭﻭﻭ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举办复读班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基处函[2008]29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举办复读班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举办复读班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基处函[2008]29号)各市教育局:今年5月9日,我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08)14号),强调“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占用学校正常教育资源招收复读班和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
”6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36号)再一次明确,“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班,不得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
”这项政策,得到了广大普通高中校长、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的拥护。
但是,也有一些教师和学生反映,部分普通高中还在在暗中积极筹备招收复读班。
部分市、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也就公办普通高中之外的教育机构能否举办高中复读班等相关政策向我厅提出咨询。
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坚决禁止普通高中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公办普通高中依靠政府财政拨款、社会各界赞助资助和按国家政策收费而形成和积累起来的公共教育资源包括学校品牌、校园校舍、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教职员工等。
而普通高中参与举办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民办学校,其教育资源不属于普通高中公共教育资源。
严禁普通高中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下同),指严禁利用公办普通高中品牌、校园校舍、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举办复读班;严禁抽调公办普通高中教师到其他任何单位举办的复读班或复读学校授课或辅导。
2023年少数民族预科班山东招生计划
日常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并预防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和工作场所,并对公司的设施、设备、架构以及相关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三条公司将建立一套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不断优化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员工生命安全。
第二章安全检查内容第四条安全巡检范围包括:1. 公共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卫生环境;2. 办公区域的电线及开关插座;3. 生产区域的设施设备;4. 仓库储存的物品和堆放堆载情况;5. 车辆、机械设施等的安全性能;6. 重要设施的运行状况及其易损件的更换情况;7. 网络系统的安全性及数据备份情况;8. 动火作业的审核和管理情况。
第五条安全巡检内容包括:1. 检查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如电线老化、堆放物品易燃等;2. 检查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如设备维护不良、操作不规范等;3. 检查是否存在安全漏洞,如防护设施缺失、门窗关闭不严等;4. 检查是否存在环境污染,如废弃物管理不到位、危险废物处理不当等。
第三章安全检查制度第六条安全检查由专门的人员负责,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根据需要可进行随机抽查。
第七条安全检查由多人组成的安全检查小组进行,小组成员应经过安全培训并熟悉本制度的要求。
第八条安全检查小组需要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记录检查的具体情况,如隐患的发现、处理措施及整改情况。
第九条安全检查小组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必要时可以采取停产停工等措施。
第四章隐患整改制度第十条隐患整改由公司负责安全工作的相关部门或人员负责,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隐患整改应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方案的要求进行整改工作,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彻底的解决。
第十二条隐患整改的过程需要记录相关情况,并在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工作的有效性。
第十三条隐患整改完毕后,需要在相关区域张贴整改通告,并通知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知悉。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12.28•【字号】鲁教基函[2009]48号•【施行日期】2009.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通知(鲁教基函[2009]48号)各市教育局:《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号)下发以来,全省多数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初中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和本校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力促进了义务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08〕2号文件精神,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现就加快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事宜通知如下:一、深刻把握鲁政办发〔2008〕2号文件的精神实质深化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是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
鲁政办发〔2008〕2号文件是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实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是改变“一考定终身”做法、把学生从升学考试的重压下解放出来的有效措施;提倡和鼓励用等级公布学业考试成绩,可以通过等级表达扩大优等、良好生比例,较好地避免“分分必争、分分计较”,使更多学生增强信心,创造学生自主发展的空间;实行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制度,采取指标生分配政策及多种录取方式,有助于促进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深化课程改革,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也有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及教师的健康、专业发展;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有利于促进普通高中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落实课程方案的同时办出特色。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高中、普通初中务必站在落实党和国家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建设创新型国家要求的高度来认识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鲁政办发〔2008〕2号文件的精神实质和具体工作要求。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教民厅[2003]2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2月8日教民厅[2003]2号)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管理等有关工作,确保其规范化办学,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就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有关政策重申如下:1.在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是党和国家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专门人才而采取的一项有效措施,各地、各部门和高等学校要从加快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步伐、促进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大局出发,加大扶持力度,做好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培养和管理工作。
2.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计划由我部统一下达,各地、各部门和高等学校要严格执行。
3.编报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计划要按国家计委、教育部年度编报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有关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民族教育部门牵头提出建议,并商职能部门后,按要求报送我部。
招生计划要重点投放在培养民族地区师资和社会经济发展急需人才领域。
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分地区招生计划分别报送我部民族教育司、发展规划司;民族班招生来源计划和预科班转入本(专)科分专业计划报送我部高校学生司、民族教育司。
4.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生源为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
5.预科培养学校要提前将入学须知等有关材料寄到相应的本(专)科招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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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高考改革方案严禁擅自招收预
科生
山东高考改革方案严禁擅自招收预科生ﻭﻭ
ﻭ10月23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中,对进一步规范高考加(降)分政策进行相关规定。
明年的高考将严格控制高考加(降)分项目,合理设置加分分值,取消部分加分(降)项目,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
具体加(降)分调整内容报教育部备案后将另文公布。
在通知中,省教育厅也在最后重点提出了进一步规范高校招生和办学行为的规定。
省教育厅规定,各高校要认真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格招生计划管理,严禁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招生,严禁擅自招收任何形式的预科生,严禁通过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方式进行欺诈招生,严禁违规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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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高考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严禁擅
自招收预科生
ﻭ山东高考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严禁擅自招收预科生ﻪﻭﻭ
10月23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中,对进一步规范高考加(降)分政策进行相关规定。
明年的高考将严格控制高考加(降)分项目,合理设置加分分值,取消部分加分(降)项目,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
具体加(降)分调整内容报教育部备案后将另文公布。
在通知中,省教育厅也在最后重点提出了进一步规范高校招生和办学行为的规定。
省教育厅规定,各高校要认真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格招生计划管理,严禁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招生,严禁擅自招收任何形式的预科生,严禁通过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方式进行欺诈招生,严禁违规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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