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运杂费等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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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费率

工程造价2009-12-15 20:14:49 阅读79 评论1 字号:大中小订阅

1、业主供应材料(简称甲供材),甲供材应以全额价格计入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内。

2、材料单价=(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X(1+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费率)

或材料单价=供应到现场的价格X(1+采购及保管费率)。

3、业主指定材料供应商并由承包方采购时,双方应依据第2条的方法计算,该价格与综合单价材料取定价格的差异应计算材料差价。

4、甲供材到现场,承包方现场保管费可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该保管费在税后还甲供材料内抵扣)

现场保管费=供应到现场的价格X表中的“现场交货”费率。

5、定额中材料的价格为材料运到工地仓库(或现场堆放点)的完全价格,包含运输损耗、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

6、对于定额综合单价中已计价的材料费,如果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指导价格或另行协商的价格调整(含甲供材),可直接在综合单价子目中换算材料价格或统一将材料差价计入计价程序的差价栏内,其他的不变。

7、建设单位供应的的部分材料应在工程造价合计后扣减。

8、定额综合单价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包含: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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