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黄石建设工程材料运杂费、采保费、检验试验费、综合税率计算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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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黄石建设工程材料运杂费、采保费、检验试验费、综合税率计算标准的通知2010年01月26日17:07 来源:黄石市建设管理信息网我要评论(0) >建筑法律咨询>我要订阅
企业展示 | 查询建筑企业和建造师不良记录67606条中标信息678570条
大冶市规划建设局、阳新县建设局、铁山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各城区(开发区)建设局,市各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单位:
为配合新《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以及配套的湖北省消耗量定额在黄石地区贯彻实施,根据《湖北省建设工程地区材料预算价格编制办法》(鄂建〔1992〕301号)的有关规定,以2003年黄石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市内运杂费、检验试验费为基础,结合黄石地区2009年建设工程材料市场的实际情况,测算出黄石建设工程材料运杂费、采保费、检验试验费、综合税率计算标准,现予颁发,并就执行问题通知如下:
一、材料预算价格的组成
(一)材料预算价格=供应价+运杂费+采保费。
(二)供应价:市内材料供应价是由本市生产厂家或本市供货商出厂价(出库价)。
(三)运杂费:市内运杂费是指材料由本市的生产厂家或供货商从厂家或仓库运至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装卸运输、运输损耗、过路费等)。市外采购的材料,如果需运到施工企业仓库时,则发生的市外运杂费按实计入供应价,如果运到施工现场,则不再计取市内运杂费。
建设工程主要材料的市内运杂费见附件,其余材料的市内运杂费按材料供应价的2%计取。附件中市内运杂费用计取标准,适用于黄石港区、西塞山区、团城山开发区、下陆区、铁山区、大冶城关。
(四)采购保管费:
1.砖、瓦、灰、砂、石和加气砼砌块的采购保管费率为3.5%。
2.钢材、木材、水泥及其它所有材料的采购保管费率为2%。
3.采购保管费=(供应价+市内运杂费)×采购保管费率。
二、材料的检验试验费
(一)检验试验费以《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08〕20号)为基础,结合黄石地区实际检验试验费费用情况,见证取样:
1.采用定额计价模式,造价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检验试验费费率为
2.5‰;造价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检验试验费费率为3‰。
2.采用清单计价模式,造价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检验试验费费率为3‰;造价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检验试验费费率为
3.5‰。
(二)检验试验费=直接工程费×检验试验费率。
(三)检验试验费只计取税金。
(四)大冶市、阳新县地区的检验试验费费率可参照执行。
三、建筑材料运杂费测算
(一)大冶市主要建筑材料运杂费经大冶造价站测算大冶综合点(主要包括陈贵镇、灵乡镇、保安镇、金牛镇、刘仁八镇、殷祖镇、黄金湖、茗山乡)调整系数为1.1‰,计取基数为直接工程费,只计利润和税金。大冶综合点地区系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由大冶市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二)阳新县地区主要建筑材料运杂费,按阳新县造价站发布的价格信息执行,在执行中遇到问题,由阳新县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四、材料价款结算办法
1、建设单位采购的材料在本市车站、码头或其单位仓库交货时,施工企业按供应价退材料价款,并退还30%的采购保管费。
2、建设单位采购的材料自行运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交货时,施工企业按供应价退还材料价款,并退还运杂费和50%的采购保管费。
3、建设单位采购的材料,自行运至施工现场并负责保管和发料时,施工企业按预算价格退还材料价款。
五、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综合税率
我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综合税率仍执行《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综合税率的通知》(黄建管办〔2006〕55号)规定。
六、有关要求
本通知从2010年3月1日起实施。2010年3月1日以后招标的工程和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按本通知执行,2010年3月1日以前招标的工程和签订了施工合同的工程不做调整。
附件:主要材料市内运杂费计算标准
二O一O年一月十三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