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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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学课程论文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证券投资学课程论文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课程论文论文题目:《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课程名称:《证券投资学》学生姓名:班级学号:任课教师:论文评分: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姓名:XXX 学号:xxxxxx【摘要】:中国证券市场是一个迅速发展的,新兴的,不成熟的市场,随着证券市场国际化进程的推进,我国证券市场将逐步发展成为规范化、市场化、国际化较为成熟的证券市场,但是还存在功能错位,监督乏力等诸多问题。

本文将从我国证券市场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出发,分析我国证券市场目前主要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一系列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关键字】: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对策,监管1.证券市场的概念以及其发展背景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各种有价券发行和买卖的场所。

证券市场通过证券信用的方式融通资金,通过证券的买卖活动引导资金流动,有效合理的分配了社会资源,支持和推动了经济发展,因而是资本市场的核心和基础,是金融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证券市场具有投机性强,风险性高的特点,其发展状况关系到经济的全局和社会的稳定,我国证券市场的逐步发展,标志着我国经济运行机制已由过去单一依靠货币市场经济体系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证券市场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中国经济体制变革的进程,集中体现了传统体制改革的困难和整个经济运行中的矛盾。

目前的情况是,探索有效的发展道路已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找到战略性的发展思路。

但我国证券市场仍处于发展阶段,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2.当前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入市和退市难(1)证券发行核准制形成了较高的准入门槛我国目前对证券的发行实行核准制,以前的审批制有了较大进步。

所谓核准制,是指证券发行审核机关对证券发行申请只作形式审查,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应予以登记核准的发行审核制度,而审批制,不仅要求发行人公开发行申请文件,文件格式符合法律,证券管理机构的规定,并对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发行人的资信,营业状况,发展前景,所发行的证券的数量,价格等进行实质审查。

证券投资方面的毕业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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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方面的毕业论文范文经历了多年的探索,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证券投资来作为一种理财方式,我国证券市场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证券投资毕业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证券投资毕业论文篇1浅析证券公司互联网金融发展金融实际上就是一种价值流通。

价值流通的形式多种多样,从早期的物物交换的形式到后来出现的货币和物品交换的转变,使得价值的流通变得更加受到重视。

而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迅猛来袭,不仅冲击到世界各地,各行各业,也使得价值流通的速度有了明显提升。

金融交易的频繁度,间接地反映了一个行业或地区的繁荣程度。

传统上的金融更多是一种以货币为主的流通形式,而现代金融则是一种以资本为主要形式的发展过程。

对于证券这种虚拟形式的交易资本更符合互联网形式下的经济发展方向。

金融的发展离不开整体经济形式的大背景,而整体经济形势也不可缺少金融业对其的推动作用。

一、证券公司的本质含义(一)证券公司的形式和内容证券公司是依据我国法律法规设定的,并由国务院相关管理机构审查批准从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公司。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主要分为经纪类证券公司和综合类证券公司。

经纪类证券公司是指由委托人委托证券公司代为买办证券,并从中收取相应手续费的公司。

经纪类证券公司作为代理人须严格按照客户的需求进行代为买卖证券,但是代理人本身并不承受风险,风险主要由客户承担。

综合类证券公司既可以进行经纪业务又可以从事证券自营业务,但国家对于综合类证券公司的注册和管理人员有着严格的规定,综合类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亿元人民币,同时从事相关管理和运营的人员要具有从业资格。

这些证券公司的多种形式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分清市场走向,在不断发展的经济态势和互联网技术背景下更好的以公司自身为出发点找到适合的发展方向。

(二)资本证券的主要划分类型和特点证券的类型多种多样,有商品证券、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之分。

但是,证券公司所需要重点关注的是资本证券这种有价证券。

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

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

我国证券发⾏审核制度现在我们国家证券发⾏实施的是发⾏审批制,我国有望在今年正式实施注册制,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我国证券发⾏审核制度⽅⾯的知识,欢迎⼤家阅读!证券发⾏审核制度是各国对证券发⾏实⾏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之⼀,是证券进⼊市场的第⼀个也是最重要的门槛,是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发⾏⼈利⽤证券向社会公开募集资⾦的有关申报资料进⾏审查的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证券审核在我国经历了⼏个阶段的发展,证券发⾏制度的改⾰逐渐成为证券市场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

审核原则编辑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三公原则是证券法的基本原则《证券法》。

贯穿于证券发⾏、交易、管理以及证券监管⽴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始终。

证券发⾏审核作为对企业的证券发⾏⾏为所进⾏的监管,同样也要遵循这三条基本的法律原则。

(⼀)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也是证券发⾏审核的原则。

包括两个⽅⾯:(1)证券发⾏⼈向公众披露有关信息资料,即证券发⾏⼈应及时、真实、充分和完整地向社会公开能够影响投资者决定的⼀切信息资料;(2)监管者的监管标准公开,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布。

证券发⾏⼈的信息披露制度是信息公开原则的基础。

坚持公开原则最典型的当属于美国。

美国对证券发⾏实⾏注册制,其基本的理念是信息公开主义,这是美国1933年《证券法》确⽴的基本原则。

该法规定,初次公开发⾏的公司必须登记注册,并使⽤招股说明书。

在实⾏证券发⾏核准制的国家,监管机构虽然对证券发⾏⼈进⾏实质审查,但同样也重视信息公开原则,只不过是在信息公开之外⼜加上⼀道政府审核的关⼝,形成对投资者利益的双重保险。

(⼆)公平原则公平有不同的内涵,在证券法律中,公平的价值判断标准是应该向投资者倾斜。

这是因为在投资者和证券发⾏⼈这进⾏交易的双⽅,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由于发⾏在占有信息、财⼒、⼈⼒等其他资源⽅⾯具有⽐投资者尤其是中⼩投资者更多的优势,因此这两者的交易地位或交易能⼒是不平等的,正是这种不平等的存在,所以才⼜必要运⽤公平原则,来平衡发⾏⼈与投资者之间的差距。

我国证券发行管理制度(3篇)

我国证券发行管理制度(3篇)

第1篇一、引言证券发行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筹集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实现资本扩张的重要途径。

为了规范证券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证券发行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证券发行的定义、历史沿革、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证券发行的定义证券发行是指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债券等证券的行为。

证券发行可以分为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种形式。

三、我国证券发行管理制度的历史沿革1. 初创阶段(1978-1990年):改革开放初期,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证券发行管理制度尚未建立。

1984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的正式形成。

2. 规范发展阶段(1991-2004年):为规范证券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国逐步建立了证券发行管理制度。

1991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证券发行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1998年,中国证监会成立,负责监管证券市场,包括证券发行。

3. 修订完善阶段(2005年至今):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发行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2005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对证券发行进行了全面规范。

此后,我国证券发行管理制度持续修订完善,以适应市场发展需求。

四、我国证券发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发行主体资格:发行主体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稳定的经营状况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2. 发行方式:证券发行可以采取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种方式。

公开发行包括上网定价发行、竞价发行、配售发行等;非公开发行包括定向增发、协议转让等。

3. 发行程序:证券发行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发行人编制发行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2)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检查;(3)发行人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发行文件,并向投资者披露;(4)发行人确定发行价格,进行发行;(5)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应当及时公告发行结果,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浅论我国现行证券发行审核制度

浅论我国现行证券发行审核制度

浅论我国现行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发表时间:2019-06-10T15:04:46.500Z 来源:《知识-力量》2019年8月27期作者:周玉霞[导读] 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是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发行人利用证券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的有关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的制度。

从世界范围来看,有三种审核制度,分别是: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一、前言:理解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三种模式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是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发行人利用证券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的有关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的制度。

从世界范围来看,有三种审核制度,分别是: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

(一)审批制是一种二级核准制度,拟发行公司在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时,要经过地方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向所属证券管理部门提出发行股票申请,经证券管理部门受理,审核同意转报证券监管机构核准发行额度后,可提出上市申请,经审核、复审,由证监会出具批准发行的有关文件,方可发行,我国在1990年至2000年股票发行采取审批制。

这种制度的计划色彩浓厚,虽然在证券市场发展的初期这种模式是一种相对安全的模式,但是也容易导致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核准制将在下文具体论述。

(三)注册制是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公开,制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机构审查,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一种制度。

这种制度由市场决定是否发行证券,而审核机构只对注册的文件等进行形式上的审查而不进行实质上的审查。

二、正文:我国现行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一)对我国现行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理解我国现行的证券发行制度是核准制。

发行人在申请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情况,而且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必要条件,证券监管机构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

(二)我国现行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利弊分析利:1、核准制不仅要进行形式上的审查,而且要进行实质上的审查,这样可以将一些不好的企业排除在证券市场外,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安全与稳定,间接的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2、核准制要求的信息披露义务,有利于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使他们能够及时的获得相关的知识;3、核准制有国家宏观调控的介入,能够更好的实现有效的资源配置。

我国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

我国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

我国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摘要证券发行是指发行人以筹集资金和调整股权结构为目的做成证券并交付相对人的法律行为。

各国对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主要有两种做法:注册制和核准制,我国《证券法》确立的是核准制。

核准制是我国证券市场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产物,带有相当的行政色彩,在提高发行公司质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存在问题。

鉴于此,本文拟从注册制和核准制两种模式的基本理念及优点与不足作为分析的切入点,总结分析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存在的问题,对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改革的方向及完善优化提出建议,以期对我国证券发行监管制度的发展有所裨益。

关键词证券发行核准制注册制证券发行作为发行人的一项权利,应当受到保护,但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自由的,证券发行不具有任意性,因为证券发行人与投资者两类市场主体之间往往经济实力强弱十分悬殊,在交易过程中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平等主体,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良好秩序,国家以社会本位出发,制定法律,建立相关行政机构,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管手段,以国家强制力来保障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有序,将证券发行的法律监管列为证券监管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证券发行的准入制度,此即为证券发行审核制度。

所谓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是一国证券监管机构对于证券发行活动进行监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总称。

由于各国证券管理体制以及监管机构理念不同,根据发行人是否受实质条件的限制,证券监管机构对发行申请的审查原则与方式,以及发行申请生效的确定原则,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可分为两种:注册制和核准制,以下分述之。

一、证券发行审核制度中的注册制(一)注册制的含义注册制,又称申报制,登记制,公开主义或形式主义,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证券时,应当而且只需依法全面,准确地将投资者作出决策所需要重要信息资料予以充分完全地披露,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证券监管机构不负有实质审查义务,不对证券自身的价值做出任何判断,而仅审查信息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发行人公开和申报有关信息材料后,证券监管机构未提出补充或修订意见或未以停止命令阻止注册生效者,即视为已依法注册,发行人即可发行证券。

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变革有哪些

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变革有哪些

我国证券发⾏审核制度变⾰有哪些我国证券发⾏审核制度经过了由⾏政审批制、核准通道制、保荐⼈制度的历史过程。

证券市场建⽴之初,主要实⾏⾏政审批制,《证券法》公布后实⾏核准通道制,2004年初起正式启动了保荐⼈制度。

在⾏政审批制度(即额度审批制)下,证券发⾏完全由⾏政机关对证券发⾏进⾏审批。

审批程序分为三个阶段:⼀是额度分配,是指由证券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和产业政策,确定每年总的发⾏规模。

并将此总额度分配给各省市及各部委,再由其将额度分配给其所属的企业。

⼆是进⾏预选,即在发⾏额度或家数确定后,由地⽅政府或各部委根据企业的申请,初步确定若⼲企业作为预选企业,供“证监会”审核。

三是批准发⾏,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

初审,是由证监会发⾏部⼯作⼈员对各地区各部门推荐的发⾏⼈进⾏初步审查;复审,由证监会设⽴的证券发⾏审核委员会进⾏。

这⼀审批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计划经济⽅式,⼆是⾏政化操作,三是审批程序的公开性不够,极易形成“暗箱操作”。

其后实⾏的核准通道制,是实施《证券法》后的核准制,这次改⾰内容主要有:⼀是取消发⾏额度,实⾏“成熟⼀个推荐⼀个”;⼆是坚持先改制后发⾏,挂牌运⾏⼀年后,才能申请发⾏股票;三是改政府审批为券商推荐,发⾏⼈申请经省级⼈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不再由各部门及各地⽅政府向证券主管部门报批,⽽改由主承销商推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由证监会核准。

但这种制度也不理想,主要弊病有:第⼀,由于股票供需不平衡,实⾏通道制,就是券商在向证监会申报时,分配⼀定的通道,有⼏个通道,⼀次最多送⼏个企业。

它在约束企业的融资冲动⽅⾯起了⼀定作⽤,但不利于同⾏业竞争。

第⼆,同在上市推荐制度下,券商的主要责任存在于上市推荐活动中,且没有担保责任,⽽职责期限也仅限于公司上市之前,公司上市后职责则终⽌。

证券商如果帮发⾏公司作假,法律风险很⼩。

第三,这种留有计划经济基础痕迹的核准通道制度,在中国加⼊世界贸易组织后的证券业开放形势⾯前,必须加紧改⾰。

证券监管体系研究论文

证券监管体系研究论文

---------------------------------------------------------------范文最新推荐------------------------------------------------------证券监管体系研究论文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我国证券监管存在的问题;证券监管改革“三法”方面的建议等进行讲述,包括了证券监管机构行政监管承载过重、自律监管缺乏层次,监管独立性刚性和主动性不足、立法方面、执法方面、司法层面的对策建议、改革诉讼体制,在证券违法领域引人集团诉讼和公益诉讼制度等,具体资料请见:论文关键词:证券业证券业违规监管改革论文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证券业已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核心部分,国家证券业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

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对证券业十分的重视,对其发展过程中的种种问题都用一系列的改革措施进行完善,英国,日本等都有过大爆炸式的改革。

我国证券业也经过近十几年的快速发展,已发生了质的飞跃。

但由于我国证券公司特殊的生成机制以及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滞后,国内证券公司在治理结构建设上并没有取得同步发展,存在诸多问题。

所以证券监管问题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1我国证券监管存在的问题1.1证券监管机构行政监管承载过重通过以上存在的违规现象不难看出我国证券市场的混乱程度,其监管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由于行政监管承载过重,不堪重负,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领导。

在缺乏必要权力制约机制(如议会审查和司法审查)的状况下,证监会监管的内容和范围不断扩张,包括行业准入、业务审批、发行审查、上市监管、违法查究、风险处置、投资者教育和保护等。

证监会还享有相当独立的立法权和规则制定权,并监1 / 4督和指导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制定。

除此之外,证监会还承担着市场发展、平抑股市、“救市托市”等特殊职责。

正因为行政权力对证券市场的全面干预,不仅使上市公司成为中国最为稀缺的资源,也造就了现有的股市文化及种种负面的股市行为。

浅析我国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

浅析我国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
审核制度 主要 有 两种做 法: 注册制 和核 准制 , 国《 券 法 立的是 核 准制 。核 准 制是我 国证 券市 场 由计划 经济 向市场 经 我 证 确
济 过渡 时期 的产物 , 带有 相 当的行政 色彩 , 在提 高发 行公 司质 量 , 维护投 资者 合 法权益 的 同时 , 存在 问题 。 鉴于此 , 本丈 拟 从 注册 制和核 准制 两种模 式 的基本 理念 及优 点 与不足 作 为分析 的切 入点 ,总结 分析 我 国证 券 发行 审核 制度 的主要 内容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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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卓 娟
摘 要 证 券发 行是指 发行人 以筹 集资金 和调 整股权 结构 为 目的做 成证 券 井交 付相对人 的 法律行 为 。各 国对 证券发 行 的
( 注册制 的含 义 一)
利 益的 充分保 护 :. 行手续 简便使 得证券 监管 机构 可能放 任一 3发
注 册制 , 又称 申 ̄ , , E i 登记 制 , l 义或形 式主 义 , f 1 公 : 主 足指发 些 质量较 差的 企业 也进入 证券 市场 , 在一定 程度上威 胁证券 『场 1 i
二 、 券 发行 审核制 度 中的核准 制 证
( 核准 制 的含 义 一)
核准 制 , 又称 实 质审查 主义或 实质 管理 原则 , 是指 发行人 不
仪要 依法 全面 , 确 , 时地 准 及 I 资者 作出投 资 决策所 需要重 要 哿投
出补充或 修订 意 见或 未 以停1 命令 阻止注 册生 效者 , 视为 已依 信 息 予 以充分披 露 , L 而且 必 须符 合法律 法规 定 的实 质条什 , 证

证券论文5篇

证券论文5篇

证券论文5篇第一篇:证券论文我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的原因及监管对策分析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和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人们与金融证券的联系日益密切。

但由于我国现行法制存在不足、违规成本低等原因,如今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案件呈加速上升的趋势,范围有所扩大。

内幕交易作为一种证券交易行为,有悖诚实信用原则,不仅严重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对股价波动造成巨大冲击,严重损害了其他投资者的权益,而且使证券市场效率大大降低,扭曲了市场价格对资产价值的反应能力,破坏了证券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因此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内幕交易行为已成为现阶段证券监管的重要工作。

本文首先阐述了内幕交易的含义和基本构成要件,其次分析了我过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的管理现状,然后研究出现内幕交易行为的原因,最后对完善我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规制提出对策和建议。

关键字:证券市场;管理现状;内幕交易;监管对策一、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的定义和基本构成要件证券内幕交易,又称内部人交易内线交易,是指内幕人员或其他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自己或建议他人或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活动。

内幕交易行为的构成有三个基本要件:其一,存在着交易行为;其二,该交易行为系内幕人员或非内幕人员所为;其三,该交易行为系内幕人员或非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而进行的。

据此,认定内幕交易行为应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行为人必须掌握内幕消息。

内幕信息是认定内幕交易的关键。

其次,行为人必须进行或建议他人进行有关证券交易。

如果行为人只是知晓内幕信息,并没有进行或建议他人进行相关的证券交易行为,则谈不上是内幕交易行为。

再次,行为人的交易行为是利用内幕信息进行的。

如果行为人虽知晓内幕信息并利用了该内幕信息,但没有进行证券交易,或者虽进行了证券交易,但是与所知晓的内幕信息无关,则构不成内幕交易行为。

二、我国内幕交易的现状内幕交易对证券市场,金融市场,甚至是整个经济的良性发展都有负面的影响。

我国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

我国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

审核制度的客体
股票发行
股票发行是证券发行审核的重 要内容一,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公司增发新股、
配股等。
债券发行
债券发行也是证券发行审核的重 要内容之一,包括国债、企业债 券、公司债券等。
其他证券发行
其他证券发行是指基金、资产证券 化产品等证券的发行。
审核标准与审核程序
审核标准
证券发行审核的标准主要包括合规性、财务真实性、业务可持续性等方面,其中 合规性是最基本的要求。
初创阶段
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起始于1990年代初期,当时采取的是行政审批制,由国家相关部 委对证券发行进行审批。
过渡阶段
2000年以后,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逐渐向核准制转变,由证监会负责审核证券发行的 申请,但仍保留了发行审核中的行政干预。
改革阶段
近年来,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逐步向注册制转型,旨在减少政府对证券发行的干预,加 强市场自主性。
对未来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展望
进一步简化审核程序
未来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可以进一步简化审核程序,减少审核 环节,提高审核效率。
加强信息披露要求
可以加强信息披露要求,提高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 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逐步推行注册制
可以逐步推行注册制,让市场机制在证券发行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 用,减少政府干预和审核的随意性。
审核程序
证券发行审核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初审、发审委审议、核准或不予核准等 环节。其中,初审和发审委审议是审核的关键环节。
03
我国证券发行审核的主要内容
实质性审核
财务状况审核
01
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详尽的审查,以确保其财务报
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简述证券发行审核制度

简述证券发行审核制度

简述证券发行审核制度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是指证券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管理下,依法向投资者公开发行证券的一种制度。

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设立旨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证券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发行审核机构、发行审核程序和发行审核标准。

发行审核机构是指负责对证券发行申请进行审查、核准或驳回的机构。

我国的发行审核机构主要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证监会设有专门的部门负责证券发行审核工作,审核人员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对证券发行申请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审核。

发行审核程序是指对证券发行申请进行审核的一系列流程。

具体包括证券发行人提交发行申请、发行审核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发行审核机构对申请事项进行核准或驳回、发行人根据核准或驳回意见进行改进,再次提交申请材料等。

整个审核程序具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和流程要求,以保障审核的公正性和高效性。

发行审核标准是指发行审核机构对证券发行申请所要求符合的条件和规定。

主要包括信息披露要求、法律法规合规要求和估值要求等。

信息披露要求是指发行人在证券发行过程中应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以便投资者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法律法规合规要求是指发行人在证券发行过程中应符合我国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估值要求是指发行人应在证券发行过程中对发行对象的价值进行准确的估计,以便投资者评估投资风险和收益。

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实施,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证券发行审核制度能够对证券发行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虚假信息和欺诈行为的发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证券发行审核制度能够促使证券发行人加强信息披露,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提升市场的信任度和投资者的参与热情。

同时,发行审核制度还能够规范明确证券发行行为的准则,为企业的融资活动提供相对稳定和透明的环境,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

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研究

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研究
. 知 识 、 券 发 行 人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较 为 完 善 、 业 会 计 审 查 制 2 3 保 荐 人 制 度 有 待 改 进 证 企 20 0 4年 7 , 苏 琼 花 高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因 招 股 说 月 江 度 较为健全等 。 核 准 制 为 美 国部 分 州 和 欧 洲 国 家 及 我 国 台 湾 的 公 司 法 明 书 涉 嫌 虚 假 记 载 和 重 大 遗 漏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立 案 稽 查 。这
《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 市管理 办法 》 信 息公 开披露 对 “ 券 发 行 审 核 制 度 是 一 国证 券 监 管 机 构 对 于 证 券 发 证 有 相应规定 。但实 际操 作 中 , 注册 会 计师 出具 的三 年 一 除 行 活动进行监管 的法律法规 及相关 制 度的总 称 , 国家 ( 是 政 府 ) 证 券 发 行 的 一 种 干 预 。 目前 , 界 各 国 对 证 券 发 行 管 期 审计报告和 律师关于本次 股票 发行 的法 律意 见书 等文件 对 ” 世 被 要 求 与 发 行 人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一 起 在 中 国证 监 会 指 定 的 网 理 的方式可归纳 为注册制与 核准制两种制 度 。 证券 服务机 构 出具 的其 他相 关 文 件如 资产 评 注 册 制 尤 以美 国 1 3 9 3年 的 《 券 法 》 代 表 , 求 证 券 站 上披露外 , 证 为 要 验 从 发 行 申请 人 将 拟 公 开 的 信 息 和 资 料 送 交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估 报 告 、 资 报 告 等 都 没 有 披 露 , 而 造 成 很 多 材 料 实 际 上 并 构 ,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只 对 申 报 文 件 是 否 符 合 法 定 的 信 息 只 提 供 给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股 票 发 行 审 核 委 员 会 审 核 , 未 以 证 披露义务要 求进 行 审查 。正 如 阳光 是最 有 效 的防腐 剂 , 注 公 开 披 露 的 形 式 提 供 给 投 资 者 。 册制 的精 神就在 于信息 的完 全公 开 , 它体 现 了市场 经 济 的 此外 ,中国证监 会 股 票发 行 核 准程 序 》 《 仅初 步 确立 了 但 自由性 和主体活动 的 自主性 , 给所 有希 望 进入 证券 市 场 的 股票发 行应 遵循 的程 序 , 核准 的具 体 标 准 以及 具体 的 操 作程序 , 程序 》 该《 未予 详 细说 明 。由于 审 核标 准 和具 体 程 公 司 提 供 了 一个 公 平 自 由 竞 争 的 机 会 , 少 了 发 行 者 寻 租 减 很 的 动 机 , 相 应 降 低 了 企 业 的 筹 资 成 本 。 当然 , 册 制 能 够 序 的 非 公 开 性 , 有 可 能 会 导 致 审 核 结 果 的 不 公 以 及 寻 租 也 注 顺 利 实 行 的前 提 是 投 资 人 普 遍 具 有 较 高 的 投 资 经 验 与 专 业 行 为 的 产 生 。

浅析中国证券行业论文

浅析中国证券行业论文

浅析中国证券行业论文中国证券行业是中国金融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至今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本文将从行业的背景、发展历程、主要特点以及面临的挑战等方面对中国证券行业进行浅析。

首先,中国证券行业的发展背景。

中国证券市场的起步较晚,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但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已经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两个证券市场之一。

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对外开放政策的推进,为证券行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其次,中国证券行业的发展历程。

在中国证券行业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阶段。

从创设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开展证券交易等基础工作开始,到设立证券公司、发展创业板、推进市场化改革等一系列重大举措,中国证券行业在各个层面上取得了长足进步,并走出了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路径。

再次,中国证券行业的主要特点。

首先,中国证券市场以股票市场为主,其中优质企业股票数量众多。

其次,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相对复杂,包括了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以及外资等多方力量。

此外,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市场的规范程度逐渐提高。

这些特点为中国证券行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最后,中国证券行业面临的挑战。

首先,证券市场运行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问题,需要通过加强监管、加强投资者教育等手段来加以解决。

其次,市场的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关键的证券市场基础设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此外,中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还不够高,缺乏竞争和国际化的力量。

这些挑战需要政府、监管机构以及行业参与者共同努力,才能推动中国证券行业迈上新的台阶。

综上所述,中国证券行业作为中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过去几十年的发展中取得了显著成就。

然而,仍然面临一些挑战,需要通过加强监管、完善市场机制以及提高对外开放程度等手段来推动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相信在国家政策的引导和行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下,中国证券行业将迎来更加辉煌的明天。

中国证券行业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我国证券发行核准制与注册制

我国证券发行核准制与注册制

我国证券发行的核准制与注册制学生:___ 陈万鑫_课程:__ 金融学 _摘要我国从开始建立证券市场至今,已经走过二十多年的历程,在不断的探索中,我国证券市场逐渐壮大,逐渐成熟。

各项证券法律制度从无到有,从粗到细,逐渐从无法可依到初步形成科学合理的法律体系,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在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方面,也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从严格审批到配额制,再到后来核准制下的通道制,再到核准制下的保荐制,直至明年开始的注册制。

从地方管理到中央管理,从多头管理到集中统一管理,从以行政手段审核为主到以市场检验为主,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也走过了一条改革和探索之路。

关键词:证券发行核准制注册制目录一、前言 (4)二、证券发行概念 (4)三、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演进历程 (5)3.1审批制——“额度管理”阶段(1993-1995年) (5)3.2审批制——“指标管理”阶段(1996-2000年) (5)3.3核准制——“通道制”阶段(2001-2004年) (5)3.4核准制——“保荐制”阶段(2004年至2013年) (6)四、证券发行审核制度 (6)4.1证券发行审核制度 (6)4.2证券发行核准制 (6)4.3证券发行注册制 (7)4.4发行注册制和核准制的比较 (8)五、参考文献 (10)一、前言1990年,沪深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

1993年,证券市场建立了全国统一的股票发行审核制度,并先后经历了行政主导的审批制和市场化方向的核准制两个阶段,。

具体而言,审批制包括“额度管理”和“指标管理”两个阶段,而核准制包括“通道制”和“保荐制”两个阶段,现阶段又推出注册制。

制度的改变背后隐含着市场及其市场作用的不断完善。

但是在核准制情况下,到底有哪些弊端,又是否注册制能解决这些问题?证券发行审核制度作为对证券市场的入口进行把关的制度,是证券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于证券本身和证券市场的特点,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对发展中国家来说,也为了发展经济,各国都会对证券的发行给予某种形式的审核,这体现了国家对市场的干预。

证券发行市场的监管法律制度

证券发行市场的监管法律制度
良好的市场环境,证券发行市场的监管制度是必要的而且是应逐步完善
的,现就证券发行市场的监管制度予以论述以及如何完善给予设想。
关键词:监管制度;信息纰漏制度;市场自律管理
中图分类号:D912.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 2589(2012)36- 0130- 02
第三,我国《证券法》规定发行证券的条件有:符合国 家的产业政策;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法律条件;具 有持续盈利能力、良好的财务状况的经济条件,还有兜底 条款即国家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 条件。但是《证券法》并没有规定怎样的产业政策符合国家 的产业政策,虽然依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可以判断一般的 产业政策是否属于国家的产业政策,但对有些边缘产业的 发展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就很难判断,这给发行人、 投资人以及执法部门留下法律的空白,不利于法制的统 一。而且持续盈利能力、良好的财务状况这一经济条件是 需要信息披露制度实现的,而我国目前信息披露制度还存 在认识上的不足,披露信息的内容过于程式化,缺乏证券 市场信息披露应具备的行为习惯,对披露制度的及时性、 完整性、真实性、准备性标准模糊不清,没有良好的实施机 制以及缺乏相关的责任制度。
理证券发行市场,这不仅加重了证券市场的监管者的管理 者对证券市场监管费用的负担,同时也加重了证券发行人 的发行成本及相关人员的费用负担,成倍地增加了发行人 的信息公开成本。此外,按照《证券法》规定,证券发行的核 准权或审批权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 的部门行使。这里所说的“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是指国家发 展计划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部门。可见,目前 我国在证券发行市场即一级市场,由证监会、国家发展计 划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共同行使监督权。证券的 二级市场,统一由证监会负责监督。这种做法割裂了证券 市场监管的统一性。

我国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

我国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

我国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我国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是中国证监会设立的重要体系之一,目的是保障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提升投资者信心。

该制度下的核审机构负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法规标准判定发行人的经济实力、资信度和证券发行情况,确保证券发行合规合法。

该制度开始于1993年,当时中国证监会正式成立。

证监会作为中国政府授权的监管机构,专注于对于证券市场的监管、执法、检查,提高市场的透明度、放宽市场准入等方面。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成长,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逐步发展。

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包括了证券发行与上市审核机构(简称审核机构)和上市公司申请审核机构两种类型。

证券发行与上市审核机构,负责对公司的在中国主板上市申请、增发等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审核机构包括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等。

上市公司申请审核机构,主要对已在中国境内上市的公司的重大重组、债券发行、业务重组等申请进行审核。

厦门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等均属于上市公司申请审核机构。

审核机构进行审核时,首先需要考虑发行人的信誉度。

股票发行人要求保证在股市上的投资人们的权益,所以必须拥有一定的商誉度。

其次,审核机构需要确定股票发行人能够兑现相应的承诺。

最后,审核机构筛查股票发行人的财务健康状况和运营情况,以保证其有能力以及有合规操作的可能性。

由于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的重要性,政府官员、监管机构、股票发行人、投资者等都对审核机构的职能与责任有着高度的认同。

政府定期的监管活动以及严格执行的法规等,都有助于证券发行审核的规范化、效率化、科学化。

同样,投资者的热情也让证券发行监管制度壮大。

他们作为信息的传导者,参与信息往返的分摊,掌握并传递了广泛的投资信息,并对发行人和证券市场进行监督。

总之,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是一个关键但却很复杂的体系,其在我国经济市场体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证券发行的审核机构和检测标准的不断完善和提升,可以更好地促进证券市场的持续发展,也能保障我们投资者的权益。

大学生证券投资分析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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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证券投资分析论文范文证券投资行为作为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随着证券投资的发展,高校在大学生教学中开设了证券投资这一课程。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证券投资论文,供大家参考。

大学生证券投资论文篇一:《试谈证券投资学课程启发式教学》摘要:作为高校经管类专业的核心课程,证券投资学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实践性。

传统教学方法不能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很难培养出符合现代社会需要的综合型人才,因此,在证券投资学课程中引入启发式教学法是十分必要的。

启发式教学中三种常见的教学模式在证券投资学课程中都有具体应用。

关键词:启发式教学;证券投资学;课程证券投资学是高校财务学、金融学等专业的核心课程,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该课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应用性,要求学生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能够将所学的知识运用于社会实践中。

由于高校学生缺乏相关的工作经历,传统的教学方法无法有效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出来的人才也不能满足社会的现实需求,因此,在利用传统教学方法讲授基础理论的同时,应该引入启发式教学模式。

1启发式教学的内涵启发式教学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通过一定的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与学生之间的互动,调动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和掌握知识,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类教学方法[1-2]。

启发式教学法并不局限于某种具体的教学方法,其实质为一种适用于众多学科的普适教学指导思想[3]。

由于该种指导思想具有其他教育方法不可替代的优势,因而受到众多教育理论学家和教学实践工作者的推崇。

首先,启发式教学提倡问题式教学,教师不但要根据课程进展循序渐进地提出问题,引发学生思考,而且要鼓励学生主动提出问题、思考问题并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这种以问题为导向的教学方式有助于锻炼学生勤于思考、敢于提问、勇于探索的能力。

其次,启发式教学指出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师应该以学生为中心开展教学过程,引导学生在已有的知识储备基础上拓展知识的深度和广度,探究事物发展的本质,这种教育理念否定了传统教育中以教师为主体的教学模式,有利于帮助学生逐步摆脱对教师的依赖心理,培养他们独立思考和独挡一面的能力[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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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1)论文摘要证券发行是指发行人以筹集资金和调整股权结构为目的做成证券并交付相对人的法律行为。

各国对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主要有两种做法:注册制和核准制,我国《证券法》确立的是核准制。

核准制是我国证券市场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产物,带有相当的行政色彩,在提高发行公司质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存在问题。

鉴于此,本文拟从注册制和核准制两种模式的基本理念及优点与不足作为分析的切入点,总结分析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存在的问题,对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改革的方向及完善优化提出建议,以期对我国证券发行监管制度的发展有所裨益。

关键词证券发行核准制注册制证券发行作为发行人的一项权利,应当受到保护,但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自由的,证券发行不具有任意性,因为证券发行人与投资者两类市场主体之间往往经济实力强弱十分悬殊,在交易过程中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平等主体,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良好秩序,国家以社会本位出发,制定法律,建立相关行政机构,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管手段,以国家强制力来保障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有序,将证券发行的法律监管列为证券监管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证券发行的准入制度,此即为证券发行审核制度。

所谓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是一国证券监管机构对于证券发行活动进行监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总称。

由于各国证券管理体制以及监管机构理念不同,根据发行人是否受实质条件的限制,证券监管机构对发行申请的审查原则与方式,以及发行申请生效的确定原则,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可分为两种:注册制和核准制,以下分述之。

一、证券发行审核制度中的注册制(一)注册制的含义注册制,又称申报制,登记制,公开主义或形式主义,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证券时,应当而且只需依法全面,准确地将投资者作出决策所需要重要信息资料予以充分完全地披露,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证券监管机构不负有实质审查义务,不对证券自身的价值做出任何判断,而仅审查信息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发行人公开和申报有关信息材料后,证券监管机构未提出补充或修订意见或未以停止命令阻止注册生效者,即视为已依法注册,发行人即可发行证券。

(二)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制度基础和理论基础注册制的代表是美国和日本等资本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

其制度基础是高度发达的自治自律的市场经济,其理论基础是,证券监管制度中的信息披露制度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最为有效的手段之一,监管机构只能对其是否符合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做出判断,而对于发行人的政权是否具有投资价值等实质性问题,应由投资者自行判断。

证券发行只受信息公开制度的约束,投资者依据公开的信息做出选择,风险自负,在尽量减少政府对证券市场干预的前提下,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但如果发行人违反信息公开义务和注册制度,投资者有权要求发行人承担法律责任。

注册制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像商品市场一样,只要将产品信息真实全面的公开,至于产品能否卖出去,以什么样的价格卖出去,完全由市场需求决定。

(三)对注册制的评价注册制的优点主要是:1.简化审核程序,减轻主管机关的负担,提高工作效率;2.节省募捐资金时间,有利于具有发展潜力和风险性的通过证券市场及时募集到所需资金,获取发展机会;3促使投资者提高投资判断力,提高市场整体水平,减少对政府的依赖;4.充分体现证券市场所要求的公开原则、公正原则、公平原则。

但注册制也有弊端:1.注册制强调的是信息的真实性,过分的依赖公开信息披露制度也会使该制度建立的初衷受到破坏;2.由于注册制建立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这一理论假设投资者能自由获取有关证券的信息,并自主决定投资,这不能实现对投资者利益的充分保护;3.发行手续简便使得证券监管机构可能放任一些质量较差的也进入证券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威胁证券市场的安全。

二、证券发行审核制度中的核准制(一)核准制的含义核准制,又称实质审查主义或实质管理原则,是指发行人不仅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将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所需要重要信息予以充分披露,而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条件,证券发行人只有在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核准后才能发行证券;证券监管机构不仅审查发行人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而且对证券的投资价值进行实质性审查,发行人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否则发行申请将被否决。

(二)证券发行核准制的制度基础和理论基础核准制的代表是欧洲大陆多数国家,美国部分州,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也采取此种审核制度。

核准制以实质管理原则作为理论基础,是国家干预在证券监管的集中体现,国家希望通过政府设置的特定机构加强对证券市场入口的把关,以法定的条件衡量和审查发行人是否具备发行证券的资格,只要具备了这些条件,申请人均可发行证券,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排除行为者的行为自由,排除公众投资者的自由选择权,以制度上的硬性约束,寻求法律上的公共利益和社会安全。

机关法律经常通过严格的规则和固定的程序阻碍经济活动,但是其基本上是对经济活动提供了可预见性的保障措施,以精微的形式保证合理的预算。

因此,核准制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将质量差的公司排除在证券公开发行之外。

实践上,新兴市场在证券发行上市监管方面往往倾向于采取核准制,其主要意图是:通过政府干预的加强,运用实质性的管理增强证券市场的进入限制,弥补相对薄弱的法律环境和投资者素质有待提高等因素所产生的监管不足,因为注册制的强制性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和事后对发行欺诈的严厉处罚不足以规范新兴的证券市场,而政府培育证券市场的强烈意识要求政府不仅是证券市场的“监管者”,同时又是“监护者”,力求通过事前干预,将质量差的公司拒于证券市场之外,以降低证券市场的整体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三)对核准制的评价核准制的主要优点是:1.对拟发行的证券进行实质上和形式上的双重审查,获准发行的证券投资价值有一定的保障;2.有利于防止不良证券进入市场,损害投资者利益;3.提高证券市场的整体质量水平,保持证券市场的较高品质信用,从而稳定证券市场秩序。

对于新兴市场而言,核准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因为新兴市场往往存在机制不完善,中介机构发育不成熟等问题,通过政府对证券市场的实质控制管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证券市场的动荡,更有力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但核准制也非尽善尽美,其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1.主管机关负荷过重,在证券发行种类和数量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可能导致证券质量存在问题;2.容易造成投资者对监管机构形成依赖心理,不利于培养成熟的投资人群;3.不利于发展新兴事业,具有潜力和风险性较高的公司可能因一时不具备较高的发行条件而被排斥在外;4.以牺牲证券市场的效率为代价,证券市场是为了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而产生,其重要衡量标准是效率,而实质性审查可能旷日持久,影响市场的运作效率。

三、我国的证券发行核准制度(一)对我国现行证券发行核准制度的评价注册制和核准制虽各有利弊,但在体现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以及效率性方面,注册制更有优势。

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应采取何种制度,在《证券法》制定的过程中就被广泛关注,注册制、核准制、注册制与核准制相结合、审批核准制等不同的观点都有其支持者,一个国家(地区)采取何种发行审核制度,既受到当地资本市场发展水平的制约,又与本地的经济体制及其遵循的经济思想有关,从本质上说是国家管理经济,调控市场,贯彻国家货币金融政策的重要手段。

必须承认的是,目前在我国证券市场尚不完善,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下,国家加大宏观调控的力度,实行核准制实为明智之举,加之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律,财力,会计,资产评估制度尚未成熟,投资者对审核机构的审核结果报有较强的依赖心理等因素使得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改革难以迈出实质性的步伐,因此,《证券法》规定我国采取核准制是符合我国当前以至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国经济发展尤其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实际的。

但随着中国股市的规模发展和日益成熟,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大背景下,面对国际证券市场的强力竞争,核准制这种效率低下,不利于市场资源有效合理配置的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存在诸多不尽人意之处,从长远来看,证券发行核准制“从本质上和严格性上来说是审批制到注册制的一个过渡性选择”(二)对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改革建议综上所述,中国作为一个新兴加转轨的国家,必须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大力加强市场环境的基础性建设。

第一,建立健全证券发行市场的民事赔偿制度。

近几年来,频繁发生于我国的各类上市公司造假案,导致大批中小投资者深受其害,证券发行市场民事赔偿制度应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最有效的法律手段。

鉴于此,应尽快建立以下制度:a.建立证券发行公司和证券服务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相关经济主体风险保证金制度,赔偿和补偿基金制度;b.建立相关经济主体的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责任保险制度和忠诚保险制度;c.建立行政罚款回拨制度,确立民事赔偿优先的原则。

第二,修订证券发行审核委员会和证监会的相关责任规则:1.为了体现证监会对发审委委员聘任的严肃性,科学性以及保证发身委员会委员发表意见的独立性,建议将其解聘条件修改为: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需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或本人提出辞职申请,否则发审委委员在聘期内不得被解职。

2.加大对发审委委员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济处罚力度,并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

3.我国当前核准制下的民事责任之规定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连带责任,证监会不需要负任何民事责任,仅规定了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这样的规定,导致证监会的权力与责任不相称,笔者建议,应建立证监会因工作失误致使不良证券发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民事责任制度。

4.开展投资者教育,不断提高投资者的素质。

为了防止投资者产生对政府和准得过分依赖心理,证监会各个派出机构应当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辖区内的证券公司积极开展教育工作,通过必要的法律手段和宣传媒介告知公众,证券监管机构的审核制保证申请者申请时符合法定发行条件,发行权的授予,并不意味着审核机构担保证券投资风险,另外,也应注意对广大投资者普及证券市场基本知识,宣传证券市场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进行正确的投资理念教育,帮助投资者明确认识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等。

参考文献: 杨志华.证券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程合红.从证券市场出现的问题透视证券发行监管制度.法制日报.20XX年10月28日. 范健,王建文.证券法.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 郭俊秀,蒋进.证券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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