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
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
我国证券发⾏审核制度现在我们国家证券发⾏实施的是发⾏审批制,我国有望在今年正式实施注册制,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我国证券发⾏审核制度⽅⾯的知识,欢迎⼤家阅读!证券发⾏审核制度是各国对证券发⾏实⾏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之⼀,是证券进⼊市场的第⼀个也是最重要的门槛,是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发⾏⼈利⽤证券向社会公开募集资⾦的有关申报资料进⾏审查的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证券审核在我国经历了⼏个阶段的发展,证券发⾏制度的改⾰逐渐成为证券市场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
审核原则编辑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三公原则是证券法的基本原则《证券法》。
贯穿于证券发⾏、交易、管理以及证券监管⽴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始终。
证券发⾏审核作为对企业的证券发⾏⾏为所进⾏的监管,同样也要遵循这三条基本的法律原则。
(⼀)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也是证券发⾏审核的原则。
包括两个⽅⾯:(1)证券发⾏⼈向公众披露有关信息资料,即证券发⾏⼈应及时、真实、充分和完整地向社会公开能够影响投资者决定的⼀切信息资料;(2)监管者的监管标准公开,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布。
证券发⾏⼈的信息披露制度是信息公开原则的基础。
坚持公开原则最典型的当属于美国。
美国对证券发⾏实⾏注册制,其基本的理念是信息公开主义,这是美国1933年《证券法》确⽴的基本原则。
该法规定,初次公开发⾏的公司必须登记注册,并使⽤招股说明书。
在实⾏证券发⾏核准制的国家,监管机构虽然对证券发⾏⼈进⾏实质审查,但同样也重视信息公开原则,只不过是在信息公开之外⼜加上⼀道政府审核的关⼝,形成对投资者利益的双重保险。
(⼆)公平原则公平有不同的内涵,在证券法律中,公平的价值判断标准是应该向投资者倾斜。
这是因为在投资者和证券发⾏⼈这进⾏交易的双⽅,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由于发⾏在占有信息、财⼒、⼈⼒等其他资源⽅⾯具有⽐投资者尤其是中⼩投资者更多的优势,因此这两者的交易地位或交易能⼒是不平等的,正是这种不平等的存在,所以才⼜必要运⽤公平原则,来平衡发⾏⼈与投资者之间的差距。
我国证券发行管理制度(3篇)
第1篇一、引言证券发行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筹集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实现资本扩张的重要途径。
为了规范证券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证券发行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证券发行的定义、历史沿革、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证券发行的定义证券发行是指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债券等证券的行为。
证券发行可以分为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种形式。
三、我国证券发行管理制度的历史沿革1. 初创阶段(1978-1990年):改革开放初期,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证券发行管理制度尚未建立。
1984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的正式形成。
2. 规范发展阶段(1991-2004年):为规范证券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国逐步建立了证券发行管理制度。
1991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证券发行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1998年,中国证监会成立,负责监管证券市场,包括证券发行。
3. 修订完善阶段(2005年至今):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发行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2005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对证券发行进行了全面规范。
此后,我国证券发行管理制度持续修订完善,以适应市场发展需求。
四、我国证券发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发行主体资格:发行主体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稳定的经营状况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2. 发行方式:证券发行可以采取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种方式。
公开发行包括上网定价发行、竞价发行、配售发行等;非公开发行包括定向增发、协议转让等。
3. 发行程序:证券发行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发行人编制发行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2)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检查;(3)发行人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发行文件,并向投资者披露;(4)发行人确定发行价格,进行发行;(5)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应当及时公告发行结果,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我国的证券发行制度
我国的证券发行制度。
我国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债权、证券投资基金、权证等。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权、公司债权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必须依法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1)证券发行核准制。
在我国,证券发行核准制是指证券发行人提出发行申请,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推荐,中国证监会进行合规性初审后,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最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
核准制不仅强调公司信息披露,同时还要求必须符合一定的实质性条件,如企业盈利能力、公司治理水平等。
核准制的核心是监管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核,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加大市场参与各方的行为约束,减少新股发行中的行政干预。
(2)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
证券发行上市保健制度是指由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负责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和辅导,经尽职调查合适公司发行文件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善性,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机制。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权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带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机构。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只接受有保荐机构推荐的发型或上市申请文件。
2.保荐机构及保荐人代表人应该禁止调查,对发行人申请文件、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想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出具保荐意见,并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附带连带责任。
3.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对其所推荐的公司上市后的一段期间负有持续督导义务,并对公司在督导期间的不规范行为承担责任。
4.保荐机构要建立玩呗的内部管理制度。
5。
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实行持续监管。
(3)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
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是证券发行核准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审委的主要责任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审核股票发行申请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审核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为股票发行所出具的有关材料及意见书;审核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初审报告;对股票发行申请进行独立表决,依法对发行申请提出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股票发行申请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
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变革有哪些
我国证券发⾏审核制度变⾰有哪些我国证券发⾏审核制度经过了由⾏政审批制、核准通道制、保荐⼈制度的历史过程。
证券市场建⽴之初,主要实⾏⾏政审批制,《证券法》公布后实⾏核准通道制,2004年初起正式启动了保荐⼈制度。
在⾏政审批制度(即额度审批制)下,证券发⾏完全由⾏政机关对证券发⾏进⾏审批。
审批程序分为三个阶段:⼀是额度分配,是指由证券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和产业政策,确定每年总的发⾏规模。
并将此总额度分配给各省市及各部委,再由其将额度分配给其所属的企业。
⼆是进⾏预选,即在发⾏额度或家数确定后,由地⽅政府或各部委根据企业的申请,初步确定若⼲企业作为预选企业,供“证监会”审核。
三是批准发⾏,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
初审,是由证监会发⾏部⼯作⼈员对各地区各部门推荐的发⾏⼈进⾏初步审查;复审,由证监会设⽴的证券发⾏审核委员会进⾏。
这⼀审批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计划经济⽅式,⼆是⾏政化操作,三是审批程序的公开性不够,极易形成“暗箱操作”。
其后实⾏的核准通道制,是实施《证券法》后的核准制,这次改⾰内容主要有:⼀是取消发⾏额度,实⾏“成熟⼀个推荐⼀个”;⼆是坚持先改制后发⾏,挂牌运⾏⼀年后,才能申请发⾏股票;三是改政府审批为券商推荐,发⾏⼈申请经省级⼈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不再由各部门及各地⽅政府向证券主管部门报批,⽽改由主承销商推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由证监会核准。
但这种制度也不理想,主要弊病有:第⼀,由于股票供需不平衡,实⾏通道制,就是券商在向证监会申报时,分配⼀定的通道,有⼏个通道,⼀次最多送⼏个企业。
它在约束企业的融资冲动⽅⾯起了⼀定作⽤,但不利于同⾏业竞争。
第⼆,同在上市推荐制度下,券商的主要责任存在于上市推荐活动中,且没有担保责任,⽽职责期限也仅限于公司上市之前,公司上市后职责则终⽌。
证券商如果帮发⾏公司作假,法律风险很⼩。
第三,这种留有计划经济基础痕迹的核准通道制度,在中国加⼊世界贸易组织后的证券业开放形势⾯前,必须加紧改⾰。
浅析我国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
济 过渡 时期 的产物 , 带有 相 当的行政 色彩 , 在提 高发 行公 司质 量 , 维护投 资者 合 法权益 的 同时 , 存在 问题 。 鉴于此 , 本丈 拟 从 注册 制和核 准制 两种模 式 的基本 理念 及优 点 与不足 作 为分析 的切 入点 ,总结 分析 我 国证 券 发行 审核 制度 的主要 内容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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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证 券发 行是指 发行人 以筹 集资金 和调 整股权 结构 为 目的做 成证 券 井交 付相对人 的 法律行 为 。各 国对 证券发 行 的
( 注册制 的含 义 一)
利 益的 充分保 护 :. 行手续 简便使 得证券 监管 机构 可能放 任一 3发
注 册制 , 又称 申 ̄ , , E i 登记 制 , l 义或形 式主 义 , f 1 公 : 主 足指发 些 质量较 差的 企业 也进入 证券 市场 , 在一定 程度上威 胁证券 『场 1 i
二 、 券 发行 审核制 度 中的核准 制 证
( 核准 制 的含 义 一)
核准 制 , 又称 实 质审查 主义或 实质 管理 原则 , 是指 发行人 不
仪要 依法 全面 , 确 , 时地 准 及 I 资者 作出投 资 决策所 需要重 要 哿投
出补充或 修订 意 见或 未 以停1 命令 阻止注 册生 效者 , 视为 已依 信 息 予 以充分披 露 , L 而且 必 须符 合法律 法规 定 的实 质条什 , 证
证券发行的主要制度
证券发行的主要制度
证券发行既体现了投资者信任发行企业,又表明发行企业有能力担保实施发行的债券回报。
因此,证券发行具有复杂的制度规范,旨在确保公平安全的证券发行过程。
主要的制度有:
1. 披露制度: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行过程中涉及的所有重要信息进行充分的披露,促使发行企业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并承担由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
2. 招股说明书制度:按照发行企业准备招股说明书规范、监管机构核准及证券交易所审核,发行企业须准备招股说明书,以供投资者参考。
3. 监管制度:拟发行的债券及新股必须得到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及时公布招股说明书。
4. 准入条款:根据证券发行有关规定,投资者只有达到准入条款等财务要求,才有资格参与股票发行,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5. 合规程序:发行企业按照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规定,严格完成合规流程,以防止证券发行过程中的风险。
简述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类型
简述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类型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是指对证券发行活动进行审核和监管的制度。
根据不同的发行对象、发行方式以及监管目标,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可以分为三种类型:注册制、核准制和备案制。
注册制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证券发行审核制度,主要适用于股票、债券等大规模公开发行的证券。
在注册制下,发行人需要通过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招股说明书或发行登记文件等材料,经过严格审查后方可发行证券。
审核内容包括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商业模式、发行计划等,旨在确保投资者充分了解发行公司的基本情况和风险,并从中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注册制强调信息披露,增加了证券市场的透明度和投资者保护程度。
核准制是指证券发行前需要由相关机构或部门核准批准的审核制度。
核准制通常适用于非公开发行、定向增发等小规模或特定对象的证券发行。
在核准制下,发行人需要递交发行计划、审批材料等相关文件,经过核准才能发行证券。
与注册制不同,核准制更强调对发行公司的实质性审核,主要包括了对资本结构、管理层背景、资金用途等的核实和审查。
核准制注重审慎监管,保护了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利益。
备案制是指证券发行前只需要进行备案而无需经过审核审批的制度。
备案制通常适用于非上市公司的发行行为,如公司债券、中小企业板发行等。
在备案制下,发行人只需要将发行计划和相关材料提交给监管机构备案,无需经过其他程序和审核。
备案制强调信息的真实、准确性,并且规定了信息的披露时间和方式,以增加市场透明度和投资者保护程度。
综上所述,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根据不同的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和监管目标可以分为注册制、核准制和备案制。
这些制度的实施都旨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发行人应严格遵循相应的审核制度,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以便投资者有充分的基础进行投资决策。
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发行审核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确保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公平、透明的投资环境。
简述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
简述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
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是指证券发行过程中,监管机构对发行的证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市场条件、是否安全可靠等进行审核和管理的制度。
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审核准备:审核机构需要对申请发行的证券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信用记录等。
2. 审核材料:审核机构需要审核申请发行的证券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是否符合市场条件,是否存在风险等情况。
3. 审核面试:审核机构需要对申请人进行面试,了解申请人的信誉、实力、管理能力等情况。
4. 审核资料:审核机构需要对申请人的其他资料进行审核,包括财务报表、股权结构、内部控制制度等。
5. 审核结果:审核机构需要根据审核标准和审核流程,做出是否批准发行的决定,并发布审核结果。
6. 发行审核:审核机构需要对已经发行的证券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市场条件,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审核机构需要具有专业的审核能力,需要具备相关的审核经验和资质。
2. 审核机构需要严格遵守审核流程和标准,确保审核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 审核机构需要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了解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4. 审核机构需要加强对发行证券的监管,确保发行证券的安全和可靠性。
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是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保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科学的审核标准和流程,加强审核机构的专业性和监管力度,确保发行的证券符合法律法规和市场条件。
分析比较证券发行注册制与核准制
证券发行注册制与核准制的比较,简单评价我国的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科目:证券法一:注册制的优点主要是:1简化审核程序,提高工作效率;2降低门槛,促进竞争,有利于具有发展潜力和风险性的企业通过证券市场募得资金,获取发展机会,充分体现证券市场要求的公开、公平、公正;3促使投资者审慎投资,提高市场整体水平;注册制的缺陷表现在:1注册制唯一强调的就是信息的真实性,过分地依赖于公开信息披露制度也会使该制度建立的初衷受到破坏;2由于注册制度建立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这一理论假定投资者能自由获取有关证券的信息,并自主决定投资;但是,这样的理论假设被证实并非十分可靠;因此注册制并不能实现对投资者利益的充分保护;3注册制下证券发行相对容易,证券监管机构可能放任一些质量较差的企业进入证券市场;一方面对证券市场的国民经济代表性有所损害;另一方面市场的淘汰机制具有一定的时滞性,注册制可能加大证券市场的投机性,对证券市场的安全构成一定的影响;二:核准制的主要优点是:1核准制以依法公开发行信息为前提,使证券发行市场信息公开的程度不低于注册制;2核准制要求发行人必须具备一定的实质条件,确保市场上所流通证券的基本投资价值,进而降低了投资风险;3核准制贯彻准则主义,只要证券发行人具备了法定发行条件,均可发行证券,从而使市场主体的地位平等、机会均等的原则得以贯彻;注册制的缺陷表现在:1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条件与证券的投资价值之间,不绝对具有一致性,因此核准制有可能限制新兴行业的发展和投资者对风险投资的选择;2证券发行人的经营状况是在不断变化的,即使发行人在发行证券时具备法定的实质条件,但以后的状况如何是法律不能保证的;3核准制有可能弱化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导致投资者投资判断的依赖性,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4核准制增加了证券发行相关参与者的工作量,也增加了证券发行成本,有损证券市场效率;就中国国情来讲,应该提倡证券发行核准制度;首先,新证券法确立的审核制度,在充分尊重证券市场依法自治创新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准入的行政职能,用法定的审核权限,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秩序,制止和打击损害投资权益的不法行为,进一步加强与改善了行政监管,提高市场的法律监管水平;其次,采取核准制符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现实;我国现阶段证券市场发展程度不算高,证券市场尚不完善,国家较大力度的宏观调控很有必要;核准制既能体现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又能实现政府的有效管理;最后,注册制是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的体现,它要求一个自由化程度较高并运作规范的市场,要求有比较完备的法律法规作后盾,要求证券发行人、承销商等具有良好的行业自律能力,要求投资者有良好的投资意识和投资理念;注册制在我国不具有实行的外部环境,因此,采取核准制更符合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我国现行证券发行审查制度基本是采取核准制;但是,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核准制存在以下不足:1、政府过度行政干预倾向严重;在中国现有的经济体制下,政府在证券市场市场上实际上是身兼两职,一方面必须构造一个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证券市场,另一方面又要考虑非市场因素,通过证券市场扶持一部份效益和效率双低下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2、核准制度缺乏灵活性;对处于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管理风格和财务风格的各个企业,采用同一个标准衡量,本身就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可能会导致因政府干预或相关条件选择不恰当而引发政府失灵的现象,这会影响到股票发行的公平性,在一定程度上也会降低资源配置的效率;3、核准制缺乏配套制度;证券发行涉及的法律关系非常复杂,证券发行制度从实质来讲是支配证券发行行为和明确市场各参与者权利和义务的一系列规则;有效的法律制度目的应该是使市场参与者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然而我国目前的证券法对证券监管机构、证券承销商,发行人,投资者的等相关发行参与者的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核准制无法充分发挥作用;4、证券发行二元审核结构仍然存在;如,同一股份公司如果还发行了债券,其年报,中期报告等在需要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时候,要同时分别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报送有关文件;这样不仅加重了证券市场监管的成本,也加重了证券市场运行的成本;笔者主张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我国的证券发行核准制:1、完善相应配套措施;核准制要提高执行力,需要配套制度的支撑;因此有必要加大强制性信息披露和合法性审查的力度,加强发行人、承销商的自律性约束,提高执业素质和提高投资者的投资意识;2、立法上改变证券法二元层次的审核机构的局面,建立在组织上统一,权限上统一,运行上顺畅的发行市场监管机构;加强监督机构的监管力度,改善监管的方式和手段;3、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强化公司治理的诚信责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政府工作应该多在服务市场方面下工夫;。
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比较分析
2008年第4期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总第80期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比较分析郝素珍(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应用外语系,江苏 南京 211168)摘 要: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是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发行人利用证券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的有关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的制度,其目的在于防止不良证券进入市场,保护投资者利益。
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分为核准制和注册制,本文拟讨论这两种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分析。
关键词:核准制;注册制;审批制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2604(2008)04-0025-03 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是各国对证券发行实行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发行人利用证券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的有关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的制度。
其目的在于防止不良证券进入市场,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保持证券市场运行的高质、高效。
按照证券发行时与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同搭配划分,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分类目前有两种观点:一种是两分法,即以美国、日本等为代表的注册制和以德国、法国为代表的核准制,另一种是三分法,根据各国对证券发行干预管理深度的不同,分为注册制、核准制和审批制。
两种观点大同小异。
审批制是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阶段产生的特殊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有一定的特殊性。
下面按照两分法来讨论,并进行比较分析。
一、证券发行核准制核准制的核心在于,证券审核机构在审查证券发行人的发行申请时,不仅要求充分公开披露企业的真实情况,而且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必备条件,申请经过证券监管机构或其授权单位的审查并获批准后,发行人方可发行证券。
在核准制下,证券发行权利是通过证券审核机构的批准获得的。
核准制充分体现了行政权力对证券发行的参与,是“有形之手”干预证券发行的具体体现。
发行人的发行权是由证券监管机构以法定的形式授予的。
发行人必须取得审核机关的授权文件,方能开展相关的证券发行活动。
如果没有证券监管机构或其授权单位的批准,一切证券发行活动皆属非法,不仅发行的证券无效,而且非法发行人和参与的中介方可能受到严厉处罚。
评析当前我国证券发行实行的“核准制”
评析当前我国证券发行实行的“核准制”摘要:在1997 年7 月 1 日正式实施的《证券法》中规定,我国股票发行实行核准制。
这开创了我国股票发行史上由计划分配向市场运作转变的新时代。
股票发行核准制取消了政府对上市指标和额度的管理,使得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能得以重新定位,证券公司被赋予更大的权力和责任,但同时也承担了更大的风险。
这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促进市场稳定发展。
但我国股票发行核准制仍然带有政府行政干预的色彩,制约了市场机制在证券市场运行中的主导作用,影响了市场效率,降低了流动性。
关键词:证券监管关键词:核准制证券监管市场流动性政府行政干预一、股票发行核准制的基本内容所谓股票发行制度,是股票发行过程中各参与主体的行为规则,核准制是其主要的三种基本形式的一种,另外两种为审批制、注册制,每一种发行制度都对应于一定的社会经济体制和证券市场发展状况。
审批制是计划分配的代表形式,注册制则是成熟资本市场中普遍采用的发行制度,是一种典型的市场化发行制度; 而核准制则是从审批制向注册制过渡、从计划向市场过渡的一种中间形式。
(一)、审核制审批制是我国在证券市场的发展早期,为了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平衡复杂的社会关系,采用行政计划的手段,向各个地方政府或国家部委分配上市指标和额度,地方政府和国家部委再向系统内企业进行上市额度和指标的再分配,并推荐企业发行上市的一种发行制度。
它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平稳、顺利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
审批制下证券监管部门凭借所斌予的行政权力行使实质性的发行上市审批职能,中介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在证券监管机构的行业领导下对企业上市进行技术指导。
但随着证券市场发展,这种带有浓厚行政色彩的发行制度越来越不适应市场化发展的要求。
(二)、核准制核准制是介于审批制和注册制中间的形式。
是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股票发行制度的变革已经迫在眉睫,而应运而生的。
核准制是介于审批制和注册制中间的形式。
一方面取消了政府推荐的指标和额度管理,引进证券中介机构来判断企业是否达到发行上市的条件;另一方面证券监管部门同时对企业发行上市的合规性、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发展前景等进行实质审查。
股票发行注册制和审核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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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 ,自胜 者强。 20.12.1 320.12. 1309:4 4:5709: 44:57D ecembe r 1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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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意志坚强的人能把世界放在手中像 泥块一 样任意 揉捏。 2020年 12月13 日星期 日上午 9时44 分57秒0 9:44:57 20.12.1 3
• 10、你要做多大的事情,就该承受多大的压力。12/13/
2020 9:44:57 AM09:44:572020/12/13
• 11、自己要先看得起自己,别人才会看得起你。12/13/
谢 谢 大 家 2020 9:44 AM12/13/2020 9:44 AM20.12.1320.12.13
• 12、这一秒不放弃,下一秒就会有希望。13-Dec-2013 December 202020.12.13
在注册制下证券 发行审核机构只对注 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不进行实质判断。 我们称作形式审核, 主要是美国公司上市 常见方式。注册制主 张事后控制。
核准制采用所谓的实 质管理原则,以欧洲各国 的公司法为代表。证券的 发行不仅要以真实状况的 充分公开为条件,而且必 须符合证券管理机构制定 的若干适于发行的实质条 件。我们称作实质审核, 主要是欧洲和中国常见上 市方式。
核准制
核准制则是介于注册制和审批制之间的中间形式。它一方面取消了 的指标和额度管理,并引进证券中介机构的责任,判断企业是否达到股 票发行的条件;另一方面证券监管机构同时对股票发行的合规性和适销 性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有权否决股票发行的申请。在核准制下,发 行人在申请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情况,而且必须符 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必要条件,证券监管机构有权否决不 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证券监管机构对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审查,还对发行人的营业性质、财力、素质、 发展前景、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等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据此作出发 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的价值判断和是否核准申请的决定。
简述证券发行审核制度
简述证券发行审核制度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是指证券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管理下,依法向投资者公开发行证券的一种制度。
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设立旨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证券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发行审核机构、发行审核程序和发行审核标准。
发行审核机构是指负责对证券发行申请进行审查、核准或驳回的机构。
我国的发行审核机构主要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证监会设有专门的部门负责证券发行审核工作,审核人员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对证券发行申请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审核。
发行审核程序是指对证券发行申请进行审核的一系列流程。
具体包括证券发行人提交发行申请、发行审核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发行审核机构对申请事项进行核准或驳回、发行人根据核准或驳回意见进行改进,再次提交申请材料等。
整个审核程序具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和流程要求,以保障审核的公正性和高效性。
发行审核标准是指发行审核机构对证券发行申请所要求符合的条件和规定。
主要包括信息披露要求、法律法规合规要求和估值要求等。
信息披露要求是指发行人在证券发行过程中应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以便投资者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法律法规合规要求是指发行人在证券发行过程中应符合我国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估值要求是指发行人应在证券发行过程中对发行对象的价值进行准确的估计,以便投资者评估投资风险和收益。
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实施,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证券发行审核制度能够对证券发行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虚假信息和欺诈行为的发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证券发行审核制度能够促使证券发行人加强信息披露,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提升市场的信任度和投资者的参与热情。
同时,发行审核制度还能够规范明确证券发行行为的准则,为企业的融资活动提供相对稳定和透明的环境,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
我国股票发行审核制度的演进历程
我国股票发行审核制度的演进历程1990年,沪深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
1993年,证券市场建立了全国统一的股票发行审核制度,并先后经历了行政主导的审批制和市场化方向的核准制两个阶段。
具体而言,审批制包括“额度管理”和“指标管理”两个阶段,而核准制包括“通道制”和“保荐制”两个阶段。
一、“额度管理”阶段(1993-1995年)1993年4月25日,国务院颁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标志着审批制的正式确立。
在审批制下,股票发行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经济发展和市场供求的具体情况,在宏观上制定一个当年股票发行总规模(额度或指标),经国务院批准后,下达给计委,计委再根据各个省级行政区域和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需要进一步将总额度分配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国家有关部委。
省级政府和国家有关部委在各自的发行规模内推荐预选企业,证券监管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选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批。
对企业而言,需要经历两级行政审批,即企业首先向其所在地政府或主管中央部委提交额度申请,经批准后报送证监会复审。
证监会对企业的质量、前景进行实质审查,并对发行股票的规模、价格、发行方式、时间等作出安排。
额度是以股票面值计算的,在溢价发行条件下,实际筹资额远大于计划额度,在这个阶段共确定了105亿发行额度,共有200多家企业发行,筹资400多亿元。
二、“指标管理”阶段(1996-2000年)1996年,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公布了《关于1996年全国证券期货工作安排意见》,推行“总量控制、限报家数”的指标管理办法。
由国家计委、证券委共同制定股票发行总规模,证监会在确定的规模内,根据市场情况向各省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下达股票发行家数指标,省级政府或行业管理部门在指标内推荐预选企业,证券监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预选企业同意其上报发行股票正式申报材料并审核。
1997年,证监会下发了《关于做好1997年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同时增加了拟发行股票公司预选材料审核的程序,由证监会对地方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推荐的企业进行预选,改变了两级行政审批下单纯由地方推荐企业的作法,开始了对企业的事前审核。
浅析我国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
Legal sys t em A nd Soci嘶f叁箜I』圭塾金竺!竺!旦!!.簋鍪筮藿翟豳浅衍教圈证券笈纾钓审仫别度杨卓娟摘要证券发行是指发行人以筹集资金和调整股权结构为目的做成证券并交付相对人的法律行为。
各国对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主要有两种做法:注册制和核准制,我国《证券法》确立的是核准制。
核准制是我国证券市场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产物,带有相当的行政色彩,在提高发行公司质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存在问题。
鉴于此,本文拟从注册制和核准制两种模式的基本理念及优点与不足作为分析的切入点,总结分析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存在的问题,对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改革的方向及完善优化提出建议,以期对我国证券发行监管制度的发展有所裨益。
关键词证券发行核准制注册制中图分类号:D922.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l009.0592(20l o)11.107.02证券发行作为发行人的一项权利,应当受到保护,但任何权利部不是绝对的自由的,证券发行不具有任意性,因为证券发行人与投资者两类市场主体之间往往经济实力强弱十分悬殊,在交易过程中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平等主体,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良好秩序,国家以社会本位出发,制定法律,建立相关行政机构,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管手段,以国家强制力来保障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有序,将证券发行的法律监管列为证券监管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证券发行的准入制度,此即为证券发行审核制度。
所谓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是一国证券监管机构对于证券发行活动进行监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总称。
由于各国证券管理体制以及监管机构理念不同,根据发行人是否受实质条件的限制,证券监管机构对发行申请的审查原则与方式,以及发行申请生效的确定原则,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可分为两种:注册制和核准制,以下分述之。
一、证券发行审核制度中的注册制(一)注册制的含义注册制,又称申报制,登记制,公开主义或形式主义,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证券时,应当而且只需依法全面,准确地将投资者作出决策所需要重要信息资料予以充分完全地披露,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证券监管机构不负有实质审查义务,不对证券自身的价值做出任何判断,而仅审查信息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发行人公开和申报有关信息材料后,证券监管机构未提出补充或修订意见或未以停止命令阻止注册生效者,即视为已依法注册,发行人即可发行证券。
我国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
我国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我国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是中国证监会设立的重要体系之一,目的是保障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提升投资者信心。
该制度下的核审机构负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法规标准判定发行人的经济实力、资信度和证券发行情况,确保证券发行合规合法。
该制度开始于1993年,当时中国证监会正式成立。
证监会作为中国政府授权的监管机构,专注于对于证券市场的监管、执法、检查,提高市场的透明度、放宽市场准入等方面。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成长,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逐步发展。
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包括了证券发行与上市审核机构(简称审核机构)和上市公司申请审核机构两种类型。
证券发行与上市审核机构,负责对公司的在中国主板上市申请、增发等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审核机构包括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等。
上市公司申请审核机构,主要对已在中国境内上市的公司的重大重组、债券发行、业务重组等申请进行审核。
厦门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等均属于上市公司申请审核机构。
审核机构进行审核时,首先需要考虑发行人的信誉度。
股票发行人要求保证在股市上的投资人们的权益,所以必须拥有一定的商誉度。
其次,审核机构需要确定股票发行人能够兑现相应的承诺。
最后,审核机构筛查股票发行人的财务健康状况和运营情况,以保证其有能力以及有合规操作的可能性。
由于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的重要性,政府官员、监管机构、股票发行人、投资者等都对审核机构的职能与责任有着高度的认同。
政府定期的监管活动以及严格执行的法规等,都有助于证券发行审核的规范化、效率化、科学化。
同样,投资者的热情也让证券发行监管制度壮大。
他们作为信息的传导者,参与信息往返的分摊,掌握并传递了广泛的投资信息,并对发行人和证券市场进行监督。
总之,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是一个关键但却很复杂的体系,其在我国经济市场体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证券发行的审核机构和检测标准的不断完善和提升,可以更好地促进证券市场的持续发展,也能保障我们投资者的权益。
我国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
2023我国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概述•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主体与客体•我国证券发行审核的主要内容•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改革与发展目•结论录01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概述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是指政府对证券发行进行管理和审查的制度。
它包括对证券发行主体、发行条件、发行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审查,以确保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定义与内涵1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历史沿革23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经历了从审批制到核准制再到注册制的发展过程。
2001年,我国开始实施核准制,逐步取消了政府对证券发行的干预,加强了市场化程度。
2019年,我国开始实施注册制,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加强信息披露和监管,提高审核效率。
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基本原则审核标准公开透明,审核程序公正,对所有发行人一视同仁。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市场化原则监管与自律相结合原则高效便民原则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市场化运作,减少政府干预。
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加强事后监管和惩戒机制。
提高审核效率,方便发行人申请,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02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主体与客体中国证监会作为证券发行审核的主体,中国证监会负责对申请发行的证券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合规性审查、财务审查、业务审查等。
证券交易所交易所作为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也参与证券发行审核,主要负责对申请发行的证券进行合规性审查,包括是否符合证券法规定、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等。
审核制度的主体股票发行是证券发行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增发新股、配股等。
审核制度的客体股票发行债券发行也是证券发行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包括国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
债券发行其他证券发行是指基金、资产证券化产品等证券的发行。
其他证券发行审核标准证券发行审核的标准主要包括合规性、财务真实性、业务可持续性等方面,其中合规性是最基本的要求。
审核程序证券发行审核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初审、发审委审议、核准或不予核准等环节。
证券发行的三种制度和特点
证券发行的三种制度和特点
证券发行的三种制度和特点如下:
1. 注册制:
注册制是指发行人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发行申请,证券监管机构对发行申请进行审核,只要发行人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就可以通过发行审核并发行证券。
注册制的特点是监管力度较轻,审批流程简单,发行成本较低,但是存在一定的风险。
2. 核准制:
核准制是指发行人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发行申请,证券监管机构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发行。
核准制的特点是监管力度较强,审批流程复杂,发行成本较高,但是能够保证发行质量,降低风险。
3. 审批制:
审批制是指发行人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发行申请,证券监管机构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发行。
审批制的特点是监管力度较强,审批流程复杂,发行成本较高,但是能够保证发行质量,降低风险。
三种制度各有优缺点,选择哪种制度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例如,对于高风险、创新性企业的证券发行,应该采用注册制,因为注册制可以降低发行成本,缩短审批时间,促进企业融资。
而对于低风险、成熟企业的证券发行,应该采用核准制,因为核准制可以保证发行质量,降低风险。
证券发行审核注册制名词解释
证券发行审核注册制名词解释
证券发行审核注册制是指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发行实行事前审核和注册制度。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名词解释:
1. 证券发行:指公司、机构或个人通过证券市场向公众提供股票、债券等证券的行为。
2. 审核:指对证券发行申请进行审查、评估和判断,确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3. 注册制:指证券发行前需要经过国家证券监管机构的注册,并获得注册许可,方可在证券市场上进行公开发行和交易。
4. 国家证券监管机构:指每个国家设立的负责监管证券市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的政府机构。
5. 事前审核:指证券发行前需要提交申请材料,并经过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审核、评估和决策,确定是否获得发行许可。
6. 公开发行:指公司或机构将证券以公开招股的形式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销售。
7. 交易:指证券在证券市场上进行买卖和转让的行为。
通过证券发行审核注册制,可以有效管理和规范证券市场,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我国的证券发行制度
我国的证券发行制度
我国的证券发行制度是指在监管机构的管理下,企业向公众发行证券的一套规则和程序。
其核心是股票上市制度,即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金,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我国证券发行制度主要由证券发行、上市、交易、退市等环节构成。
证券发行环节包括发行人选择、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等方面;证券上市环节包括申请上市、审核、发行、上市等方面;证券交易环节包括交易准入、交易方式、交易规则等方面;退市环节包括强制退市、自愿退市等方面。
在证券发行制度的实施过程中,监管机构扮演着重要角色。
我国证监会是我国最高的证券监管机构,负责证券市场的监管、监督和管理。
同时,证监会还设立了各种委员会和机构,如发行审核委员会、上市审核委员会、投资者保护基金委员会等,以保证证券市场的健康运行。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证券发行制度不断完善。
例如,自2014年开始,我国证券市场实行注册制,即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取消了原有的审核制度,更加注重市场的自我约束和监管。
这一改革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更好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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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发行是指发行人以筹集资金和调整股权结构为目的做成证券并交付相对人的法律行为。
各国对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主要有两种做法:注册制和核准制,我国《证券法》确立的是核准制。
核准制是我国证券市场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产物,带有相当的行政色彩,在提高发行公司质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存在问题。
鉴于此,本文拟从注册制和核准制两种模式的基本理念及优点与不足作为分析的切入点, 总结分析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存在的问题,对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改革的方向及完善优化提出建议,以期对我国证券发行监管制度的发展有所裨益。
关键词证券发行核准制注册制证券发行作为发行人的一项权利,应当受到保护,但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自由的,证券发行不具有任意性,因为证券发行人与投资者两类市场主体之间往往经济实力强弱十分悬殊,在交易过程中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平等主体,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良好秩序,国家以社会本位出发,制定法律,建立相关行政机构,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管手段,以国家强制力来保障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有序,将证券发行的法律监管列为证券监管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证券发行的准入制度,此即为证券发行审核制度。
所谓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是一国证券监管机构对于证券发行活动进行监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总称。
由于各国证券管理体制以及监管机构理念不同,根据发行人是否受实质条件的限制,证券监管机构对发行申请的审查原则与方式,以及发行申请生效的确定原则,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可分为两种:注册制和核准制,以下分述之。
一、证券发行审核制度中的注册制(一)注册制的含义注册制,又称申报制,登记制,公开主义或形式主义,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证券时,应当而且只需依法全面,准确地将投资者作出决策所需要重要信息资料予以充分完全地披露,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证券监管机构不负有实质审查义务,不对证券自身的价值做出任何判断,而仅审查信息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发行人公开和申报有关信息材料后,证券监管机构未提出补充或修订意见或未以停止命令阻止注册生效者,即视为已依法注册,发行人即可发行证券。
(二)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制度基础和理论基础注册制的代表是美国和日本等资本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
其制度基础是高度发达的自治自律的市场经济,其理论基础是,证券监管制度中的信息披露制度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最为有效的手段之一,监管机构只能对其是否符合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做出判断,而对于发行人的政权是否具有投资价值等实质性问题,应由投资者自行判断。
证券发行只受信息公开制度的约束,投资者依据公开的信息做出选择,风险自负,在尽量减少政府对证券市场干预的前提下,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但如果发行人违反信息公开义务和注册制度,投资者有权要求发行人承担法律责任。
注册制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像商品市场一样,只要将产品信息真实全面的公开,至于产品能否卖出去,以什么样的价格卖出去,完全由市场需求决定。
(三)对注册制的评价注册制的优点主要是:1.简化审核程序,减轻主管机关的负担,提高工作效率;2.节省募捐资金时间,有利于具有发展潜力和风险性的企业通过证券市场及时募集到所需资金,获取发展机会;3促使投资者提高投资判断力,提高市场整体水平,减少对政府的依赖;4.充分体现证券市场所要求的公开原则、公正原则、公平原则。
但注册制也有弊端:1.注册制强调的是信息的真实性,过分的依赖公开信息披露制度也会使该制度建立的初衷受到破坏;2.由于注册制建立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这一理论假设投资者能自由获取有关证券的信息,并自主决定投资,这不能实现对投资者利益的充分保护;3.发行手续简便使得证券监管机构可能放任一些质量较差的企业也进入证券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威胁证券市场的安全。
二、证券发行审核制度中的核准制(一)核准制的含义核准制,又称实质审查主义或实质管理原则,是指发行人不仅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将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所需要重要信息予以充分披露,而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条件,证券发行人只有在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核准后才能发行证券;证券监管机构不仅审查发行人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而且对证券的投资价值进行实质性审查,发行人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否则发行申请将被否决。
(二)证券发行核准制的制度基础和理论基础核准制的代
表是欧洲大陆多数国家,美国部分州,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也采取此种审核制度。
核准制以实质管理原则作为理论基础,是国家干预在证券监管的集中体现,国家希望通过政府设置的特定机构加强对证券市场入口的把关,以法定的条件衡量和审查发行人是否具备发行证券的资格,只要具备了这些条件,申请人均可发行证券,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排除行为者的行为自由,排除公众投资者的自由选择权,以制度上的硬性约束,寻求法律上的公共利益和社会安全。
机关法律经常通过严格的规则和固定的程序阻碍经济活动,但是其基本上是对经济活动提供了可预见性的保障措施,以精微的形式保证合理的预算。
因此,核准制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将质量差的公司排除在证券公开发行之外。
实践上,新兴市场在证券发行上市监管方面往往倾向于采取核准制,其主要意图是:通过政府干预的加强,运用实质性的管理增强证券市场的进入限制,弥补相对薄弱的法律环境和投资者素质有待提高等因素所产生的监管不足,因为注册制的强制性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和事后对发行欺诈的严厉处罚不足以规范新兴的证券市场,而政府培育证券市场的强烈意识要求政府不仅是证券市场的“监管者”,同时又是“监护者”,力求通过事前干预,将质量差的公司拒于证券市场之外,以降低证券市场的整体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三)对核准制的评价核准制的主要优点是:1.对拟发行的证券进行实质上和形式上的双重审查,获准发行的证券投资价值有一定的保障;2.有利于防止不良证券进入市场,损害投资者利益;3.提高证券市场的整体质量水平,保持证券市场的较高品质信用,从而稳定证券市场秩序。
对于新兴市场而言,核准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因为新兴市场往往存在机制不完善,中介机构发育不成熟等问题,通过政府对证券市场的实质控制管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证券市场的动荡,更有力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但核准制也非尽善尽美,其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1.主管机关负荷过重,在证券发行种类和数量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可能导致证券质量存在问题;2.容易造成投资者对监管机构形成依赖心理,不利于培养成熟的投资人群;3.不利于发展新兴事业,具有潜力和风险性较高的公司可能因一时不具备较高的发行条件而被排斥在外;4.以牺牲证券市场的效率为代价,证券市场是为了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而产生,其重要衡量标准是效率,而实质性审查可能旷日持久,影响市场的运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