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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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的构成
国产非标准设备原价
成本计算估价法:
非标准设备原价=制造成本+利润+增值税+设计费
1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费,按国家规定的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2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
3利润=制造成本中除外购配套件费外的费用(主要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专用工具费+废品损失费+包装费)*一定百分比率
4制造成本=主要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专用工具费+废品损失费+包装费+外购配套件费外(外购配套件费,按设备设计图纸所列的外购配套件价格加运杂费计算)
a包装费=制造成本中除包装费外的费用*一定百分比率
b废品损失费=(主要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专用工具费)*一定百分比率
c专用工具费=(主要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一定百分比率
d辅助材料费=设备重量*辅助材料费指标(包括焊条、焊丝、氧气、油漆等)
e 加工费=设备重量*设备每吨加工费(包括工人工资、燃料
动力费、设备折旧费等)
f 主要材料=材料净重*(1+加工损耗系数)*每吨材料综合价格
扩大定额估价法:
非标准设备原价=材料费+加工费+其他费+设计费
类似设备估价法:
P=(P1/Q1+P2/Q2)/2*Q
P——拟估非标准设备原价
Q——拟估非标准设备总重
P1、P2 ——已生产的同类非标准设备价格
Q1、Q2 ——已生产的同类非标准设备重量
概算指标估价法:
P=Q*M
P——拟估非标准设备原价
Q——拟估非标准设备净重
M——该类设备单位重量的理论价格
进口设备原价
是指进口设备的抵岸价(即抵达买方国家的边境港口或车站,且交完关税后所形成的价格)
进口设备交货方式
(1)内陆交货: 卖方在出口国内陆的某个地点交货。
(2)目的地交货:卖方在进口国的港口或内地交货,主要有目的港船上交货价、目的地港船边交货价(FOS价)、目的港码头交货价(关税已付)和完税后交货价(进口国指定地点)等。注:卖方承担风险较大
(3)装运港交货:卖方在出口国装运港交货,主要有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价,也称离岸价),运费在内价(C&F 价)、运费和保险费在内价(CIF价),也称到岸价等。
进口设备原价的构成
(1)货价(FOB价)。进口设备货价分为原币货价和人民币货价。原币货价一律折算为美元来表示;人民币货价按原币货价(FOB价)折算美元,美元兑换人民币确定。
(2)国际运费。
国际运费=原币货价*运费费率
国际运费=运量*单位运价
(3)运输保险费(承保进口货物的保险金额一般是按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计算)。
运输保险费=C&F价/A*保险费费率
A=1-保险费费率
C&F价=FOB价+国际运输费
(4)银行财务费(中国银行为办理进口商品业务而计取的手续费)。
银行财务费=人民币货价(FOB价)*财务费费率(一般以0.4%~0.5%)
(5)外贸手续费(我国外贸部门为办理进口商品业务而计取的手续费)。
外贸手续费=到岸价格(CIF价)*外贸手续费费率(一般1.5%)
(6)关税(按到岸价格计算)。
关税=到岸价格(CIF价)*关税税率
(7)增值税(我国政府对从事进出口贸易的单位和个人,在进口商品报关进口后征收的税种。)和(8)消费税(作为增值税辅助税种,对部分进口设备征收。)
组成计税价格=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进口产品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A=到岸价(CIF价)+关税
B=1-消费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额=A/B*消费税税率
(9)海关监管手续费(对于全额征收进口关税的货物不计本项费用)
海关监管手续费=到岸价(CIF价)*海关监管手续费费率(一般为0.3%)
(10)车辆购置附加费(进口车辆需缴纳进口车辆购置附加费)
以上十项构成进口设备原价
设备运杂费的确定
国产设备运杂费:指由制造厂仓库或交货地点运至施工工地仓库或设备存放地点止,所发生的运输及杂项费用。
进口设备运杂费:指由我国到岸港口或边境车站运至工地仓库或设备存放地点止,所发生的运输及杂项费用。
设备运杂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费率
主要内容:(一)运费(二)包装费(三)设备的采购保管和保养费(保养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检验试验费等)(四)供销部门手续费(设备供销部门为组织设备供销工作而支出的各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