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登记办理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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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失业登记办理及流程
一、就业登记范围
本辖区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中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个体经营劳动者及其雇工,灵活就业的劳动者均属于就业登记范围。
二、就业登记应提供的资料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为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时应提供如下资料,直接到县就业局所属的就业援助中心办理:
1、《大英县就业失业登记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1份
2、《大英县就业失业登记用人单位用工备案登记表》1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每个劳动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每个劳动者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及其雇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进行就业登记时应提供如下资料,经社区、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签字后到县就业局所属的就业援助中心办理(须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层层审核):
1、《大英县就业失业登记个人就业登记表》1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两寸免冠证件照2张
5、个体经营者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灵活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常住地社区出具的已就业的书面证明原件
注: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只作备案,不发证
三、失业登记范围
1、年满16周岁,从学校毕业或肄业的人员(毕业年度三年内未实现就业的)
2、从用人单位失业的人员
3、个体经营业主停止经营的人员
4、土地被征用按城镇人口安置的人员
5、退役且未纳入统一安置的人员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
7、在大英辖区内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
8、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人员
注:1——6条为大英辖区内城镇户籍失业人员
四、失业登记应提供如下资料,由本人经社区、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层层审核签字后到就业局所属的就业援助中心申报办理:
1、《大英县就业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表》2份
2、《大英县个人求职登记表》2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3张
6、年满16周岁从学校毕(肄)业无就业经历的,还需提供毕(肄)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所在社区出具的从未就业的书面证明原件
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还需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个体经营者破产停业的还需提供工商行政部门和经营场所所在街道、社区出具的停业证明原件
土地被征用的还需提供该乡镇的征地补偿款人员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花名册无法提供也可根据户口簿的户籍性质确定(即户口本上注明属征地农转非人员)。
军人、运动员退出现役自谋职业的还需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证明和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还需提供司法机关证明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外籍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还需提供与原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同用工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凭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流程图
本县城镇居民户口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资料,社区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工作,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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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收到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
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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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就业局就业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负责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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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就业局就业援助中心主管领导复核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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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合格,准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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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免费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