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面试题库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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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新版实习律师面试完整版考核题库(含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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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实习律师面试58题【含答案解析】一、简答题1.2007年12月,晟欣公司因资金紧张,向齐鲁银行贷款7000万元,以其所有的一栋大楼作抵押,于同年12月30日到房管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

2008年8月,晟欣公司将该栋大楼整体出租给利群公司经营。

2009年12月,晟欣公司与齐鲁银行再次签订7000万元的抵押借款合同,性质为“贷新还旧”,双方于2009年12月28日办理了抵押权注销登记并在该房产上重新办理了抵押权登记。

2012年2月,因晟欣公司逾期还款,晟欣公司请求实现抵押权。

大地公司在强制拍卖中竞得该处房产,随后通知利群公司搬出。

利群公司予以拒绝,并称其租赁在先,银行抵押在后,租赁合同应继续履行。

协商未果后,大地公司将利群公司诉至法院。

问题:利群公司主张拒不腾房是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参考答案:2009年12月的贷款乃属“贷新还旧”用途,其目的在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旧贷款尚未清偿的情况下,再次签订贷款合同,以新贷出的款项清偿部分或者全部旧的贷款。

对于“贷新还旧”的贷款,应当认为原贷款已经归还完毕,是以新债还了旧债,先期的借款合同履行完毕。

随着主债务的履行完毕,相应的抵押权也一并消灭。

新贷款所附的抵押权,应属重新设立,自重新办理登记时生效。

因此,本案齐鲁银行对涉案贷款的抵押权,应当于2009年11月28日生效,晚于利群公司的租赁行为。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利群公司不腾房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2.关于设备进口2、ABC公司与外方股东K公司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3、K公司与出口商的买卖关系。

3.当前,有些律师在案件审理期间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形式发布案件相关事实和审理经过,意图以此形成舆论监督,你如何看待这种做法?法院担心律师发微博影响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律师担心法庭程序不公缺乏外部监督,两者的心情都可以理解,问题是:法官(法院)和律师是合适的发布直播微博的主体吗?两者都不是。

法官是庭审的主导者,负责引导诉讼的正常进行,全面听取当事人及其代理的陈述、辩论及各方围绕证据开示而发表的质证意见,法官在法庭上发微博,庭审该如何进行?庭审质量如何保证?直播的微博内容需要像庭审笔录一样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确认吗?对法院、法官而言,展示案件情况,回应公众或舆论对案件关注的最好方式还是判决,在判决之外发布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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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实习律师面试58题【含答案解析】一、简答题1.逃避支付既包括行为人有支付能力而转移财产,也包括行为人支付能力不明的逃匿。

转移财产,即指行为人为了逃避支付劳动报酬,将所经营的收益转移至他处,以使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被欠劳动报酬者无法查找。

逃匿,是指行为人为了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为躲避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追究而逃离当地或躲藏起来,脱离劳动者视线或者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管。

在逃避支付中,转移财产显然属于有支付能力或者有部分支付能力。

而以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人可能具有支付能力,也可能丧失支付能力。

本案中,被告人黄某即属于丧失支付能力的逃匿。

然而,不论行为人是否具备支付能力,均不影响该罪的构成。

2.关于设备购买款项4、ABC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5、ABC公司与银行之间的设备抵押关系;6、银行与外方股东K公司之间的保证关系;7、银行与中方股东E 公司之间的保证关系;8、ABC公司与外方股东K公司之间的借贷关系;9、中方股东E公司与外方股东K公司之间的承诺保证还款关系。

3.根据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规定,律师不得以下列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请问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一)通过招聘启事、律师事务所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或其他方式,对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进行不符合实际的宣传;(二)在律师名片上印有律师经历、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头衔的;(三)借助行政机关或行业管理部门的权力,或通过与某机关、部门联合设立某种形式的机构而对某地区、某部门、某行业或某一种类的法律事务进行垄断的;(四)故意底毁其他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声誉,争揽业务的;(五)无正当理由,以在规定收费标准以下收费为条件吸引客户的;(六)采用给予客户或介绍人提取“案件介绍费”或其它好处的方式承揽业务的;(七)故意在当事人与其代理律师之间制造纠纷的;(八)利用律师兼有的其他身份影响所承办业务正常处理和审理的。

4.根据《律师法》第32条的规定,律师在什么情形下有权拒绝代理或者辩护?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执业律师面试题目及答案(3篇)

执业律师面试题目及答案(3篇)

第1篇一、面试题目1. 请简述你对律师职业的理解,以及为什么选择成为一名执业律师?2. 在你的实习过程中,有没有遇到难以解决的案件?请举例说明,并谈谈你是如何应对的。

3. 你认为律师在维护当事人权益的过程中,应该如何平衡法律与道德的关系?4. 在处理案件时,如何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5. 你认为律师应该如何处理与当事人、法官、对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6. 请谈谈你对律师职业道德的认识,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践行职业道德。

7. 在庭审过程中,律师应该如何应对突发的意外情况?8. 请谈谈你对律师团队协作的理解,以及如何在团队中发挥自己的作用?9. 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你认为律师应该如何帮助弱势群体?10. 请谈谈你对当前法律环境下,律师行业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11. 你认为律师应该如何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12. 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律师应该如何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13. 请谈谈你对律师行业未来发展的看法。

14. 在实际工作中,律师如何保持与客户的良好沟通?15. 请谈谈你对律师职业责任的理解。

二、答案1. 我对律师职业的理解是,律师是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专业人士。

选择成为一名执业律师,是因为我认为法律是公平、正义的象征,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为社会公平正义贡献一份力量。

2. 在实习过程中,我曾遇到一起复杂的离婚案件。

当事人双方矛盾激烈,且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面对这种情况,我首先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然后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

在调解过程中,我始终保持中立立场,公正处理双方矛盾,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3. 在维护当事人权益的过程中,律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坚守法律底线。

在处理案件时,既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尊重对方当事人的权益,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

4. 在处理案件时,律师应始终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受外界干扰。

通过查阅法律法规、分析案件事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合理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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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试题库一、简答题(20题)1、作为即将执业的律师,你对从事律师工作有何期望和担忧?2、律师如何对待信访的问题?1、帮助信访群众识别自己的信访事项是否属于信访受理范围。

2、帮助信访群众分析信访事项中包含的法律问题和非法律问题,并寻找合理的解决投诉途径。

3、帮助信访群众正确地理解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

3、你在成为职业律师后还会去尝试考公务员吗?4、根据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规定,律师不得以下列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请问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四十四条律师不得以下列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1.不得以贬低同行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等方式,招揽业务;2.不得以提供或承诺提供回扣等方式承揽业务;3.不得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向其提供虚假信息或夸大自己的专业能力;4.不得在名片上印有各种学术、学历、非律师业职称、社会职务以及所获荣誉等;5.不得以明显低于同业的收费水平竞争某项法律事务。

5、你如何处理在看守所会见时,当事人提出要抽支烟的问题?6、根据《律师法》第32条的规定,律师在什么情形下有权拒绝代理或者辩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条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7、根据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规定,律师在执业机构中的纪律有哪些?《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三章律师在执业机构中的纪律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的执业活动必须接受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

同时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和一个法律服务所执业的视同在两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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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实习律师面试58题【含答案解析】一、简答题1.律师业务推广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推广律师业务,应当遵守平等、诚信原则,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法律服务市场及律师行业公认的行业准则,公平竞争,禁止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

同时,应通过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加强自身业务竞争能力的途径,推广、开展律师业务。

2.关于设备购买款项4、ABC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5、ABC公司与银行之间的设备抵押关系;6、银行与外方股东K公司之间的保证关系;7、银行与中方股东E 公司之间的保证关系;8、ABC公司与外方股东K公司之间的借贷关系;9、中方股东E公司与外方股东K公司之间的承诺保证还款关系。

3.实习律师心得、感受?(律师执业非常具有挑战性,特别是青年律师。

社会现实不仅要精通法律,还有人际关系,懂得营销。

律师执业有很大风险。

老律师应更多关注青年律师成长。

)4.庭审前要做什么准备?(先衣着方面其次在物质和精神上做好准备,在物质上书面材料,证据,笔,白纸等;精神上结合对方提供的材料,预测对方可能作出的诉讼行为,制定对策,拟订发问提纲,举证、质证提纲,代理词等)5.作为即将执业的律师,你对从事律师工作有何期望和担忧?期望:希望能通过包括本人整个律师行业的努力,可以推动国家法治进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法治的威信。

希望自己从事律师后,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使自己的法律知识、业务素质、执业技能得到大大提升,逐步实现执业的专业化。

希望自己的执业能够取得较好的经济回报和社会的认同感、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一份微薄的力量。

担忧:律师群体对自身职业定位和职业荣誉的认知具有巨大的落差,律师执业环境的严峻性,年轻律师生存问题(案源、收费问题)。

6.律师如何对待信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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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实习律师面试58题【含答案解析】一、简答题1.2007年12月,晟欣公司因资金紧张,向齐鲁银行贷款7000万元,以其所有的一栋大楼作抵押,于同年12月30日到房管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

2008年8月,晟欣公司将该栋大楼整体出租给利群公司经营。

2009年12月,晟欣公司与齐鲁银行再次签订7000万元的抵押借款合同,性质为“贷新还旧”,双方于2009年12月28日办理了抵押权注销登记并在该房产上重新办理了抵押权登记。

2012年2月,因晟欣公司逾期还款,晟欣公司请求实现抵押权。

大地公司在强制拍卖中竞得该处房产,随后通知利群公司搬出。

利群公司予以拒绝,并称其租赁在先,银行抵押在后,租赁合同应继续履行。

协商未果后,大地公司将利群公司诉至法院。

问题:利群公司主张拒不腾房是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参考答案:2009年12月的贷款乃属“贷新还旧”用途,其目的在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旧贷款尚未清偿的情况下,再次签订贷款合同,以新贷出的款项清偿部分或者全部旧的贷款。

对于“贷新还旧”的贷款,应当认为原贷款已经归还完毕,是以新债还了旧债,先期的借款合同履行完毕。

随着主债务的履行完毕,相应的抵押权也一并消灭。

新贷款所附的抵押权,应属重新设立,自重新办理登记时生效。

因此,本案齐鲁银行对涉案贷款的抵押权,应当于2009年11月28日生效,晚于利群公司的租赁行为。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利群公司不腾房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2.关于设备购买款项4、ABC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5、ABC公司与银行之间的设备抵押关系;6、银行与外方股东K公司之间的保证关系;7、银行与中方股东E 公司之间的保证关系;8、ABC公司与外方股东K公司之间的借贷关系;9、中方股东E公司与外方股东K公司之间的承诺保证还款关系。

3.根据《律师法》第32条的规定,律师在什么情形下有权拒绝代理或者辩护?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实习律师面试题库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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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律师面试题库附答案第一部分:法律知识1. 什么是刑法?答案:刑法是国家规定的,用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制裁犯罪分子的法律规范体系。

2. 解释一下侵权行为。

答案:侵权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3. 刑法一般分为几个部分?答案:刑法一般分为总则、侵犯财产罪、侵犯人身自由罪、妨害社会管理罪等部分。

第二部分:职业素养1. 作为一名律师,你认为最重要的素质是什么?答案:作为一名律师,最重要的素质是诚实守信、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2. 如果遇到法律道德问题,你会如何处理?答案:遇到法律道德问题,我会根据事实认真分析,遵循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秉持正义和公平原则进行处理。

第三部分:案例分析1. 请描述一个你参与处理的具体案例,并说明你在其中起到的作用。

答案:我曾参与处理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在案件中,我负责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起草法律文书,并协助律师起草辩护意见,最终取得了胜诉。

2. 如果遇到无法解决的案件,你会如何应对?答案:如果遇到无法解决的案件,我会主动与律师进行讨论,寻求更多意见,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以期能够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

第四部分:个人情况1. 请简要介绍一下你的个人情况,包括学历、工作经历等。

答案:我毕业于某某大学法学专业,拥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曾在某知名律所实习,有一定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较好的法律基础知识。

2. 你为什么选择从事律师这个职业?答案:我选择从事律师这个职业是因为我对法律有浓厚的兴趣,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为社会维护法律权益,为公正正义尽一份力量。

以上是实习律师面试题库附答案,希望对您的面试有所帮助。

祝您面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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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实习律师面试58题【含答案解析】一、简答题1.王某某与李某于2008年8月登记结婚,未生育子女。

婚后李某用出售自己婚前房屋的款项购买了安徽省宁国市××小区房屋一套,总价款为181800元,房屋产权登记在李某自己名下,王某某用自己婚前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45000元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

2011年6月,李某将该房以448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

婚后双方购买的家具及海尔冰箱、康佳彩电、三洋洗衣机、煤气灶等在卖房时也一并留给了买房人,大约估价为8000元,包含在448000元房价中。

王某某婚前有一套房屋,婚后一直用于出租,租金收入约72000元。

2011年10月王某某诉至一审法院,要求判令双方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包括分割李某出售婚后所购宁国市××小区房屋的增值收益。

李某同意离婚,但认为诉争房屋及其增值收益属于其个人财产,与王某某无关。

王某某个人所有房屋的租金收入72000元,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问题:1、李某用于婚后购房的资金来源于出售其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诉争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增值部分应如何处理;2、王某某个人所有房屋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入应如何认定。

参考答案:1、位于宁国市××小区的房屋,系李某用出售自己婚前房产所得资金购买,虽然该购房行为发生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购房款来源于李某的婚前财产,王某某对此也没有异议。

从性质上来说,这只是李某一方的婚前财产由原来的房产转化为货币再转化为诉争房产,所谓万变不离其宗,该房屋应属李某个人所有。

李某将诉争房屋再次转让,由于房价上涨的市场因素而获利丰厚,但该收益属于自然增值,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增值部分也应属于李某一方所有。

本案中李某在婚后用出售自己婚前房产所得资金购买诉争房屋,不能机械地认为该房屋系婚后购买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要审查购买房屋的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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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实习律师面试58题【含答案解析】一、简答题1.支付能力作为一种客观现象,并不属于本罪入罪的构成要件范畴。

依据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并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从罪状的规定来看,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包含两种行为方式:一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二是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

转移财产、逃匿等是手段方式,其目的就是逃避支付;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就是通常所说的恶意欠薪行为。

由此可以看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与“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属于并列关系,二者没有从属性,互为独立,只要具备其一,就构成犯罪。

2.关于设备购买款项4、ABC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5、ABC公司与银行之间的设备抵押关系;6、银行与外方股东K公司之间的保证关系;7、银行与中方股东E 公司之间的保证关系;8、ABC公司与外方股东K公司之间的借贷关系;9、中方股东E公司与外方股东K公司之间的承诺保证还款关系。

3.根据《律师法》第32条的规定,律师在什么情形下有权拒绝代理或者辩护?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4.根据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规定,律师在执业机构中的纪律有哪些?(一)律师不得以个人身份执业;(二)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执业,(三)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

5.根据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规定,律师在诉讼、仲裁活动中的纪律有哪些?(一)律师应当遵守法庭和仲裁庭的纪律,尊重法官、仲裁员,按时提交法律文件、按时出庭。

江苏省实习律师面试考核题库简答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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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1.作为即将执业的律师,你对从事律师工作有何期望和担忧?期望:希望能通过包括本人整个律师行业的努力,可以推动国家法治进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法治的威信。

希望自己从事律师后,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使自己的法律知识、业务素质、执业技能得到大大提升,逐步实现执业的专业化。

希望自己的执业能够取得较好的经济回报和社会的认同感、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一份微薄的力量。

担忧:律师群体对自身职业定位和职业荣誉的认知具有巨大的落差,律师执业环境的严峻性,年轻律师生存问题(案源、收费问题)。

2、律师如何对待信访的问题?接待信访群众是政府工作人员的义务。

律师不是政府工作人员,没有接待信访群众的义务。

律师是社会法律工作者,可以给信访群众提供政策、法律方面的咨询帮助,用法律来规范信访群众的信访行为,做到文明、依法信访。

律师介入信访的好处是:1、帮助信访群众识别自己的信访事项是否属于信访受理范围。

2、帮助信访群众分析信访事项中包含的法律问题和非法律问题,并寻找合理的解决投诉途径。

3、帮助信访群众正确地理解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

但是,律师不宜直接代表或者带领信访人到国家机关信访或者走访。

因为,信访群众情绪容易失控,容易酿成冲击国家机关的恶性事件,在政府心目中造成律师煽动闹事的不良印象,不利于最终解决信访群众的问题。

律师应当多做代书、咨询工作,尽量避免和政府工作人员正面接触,即使需要接触,也不应当与信访人一道,而应采取单独交换意见的形式进行。

律师应当多以第三人的身份向政府提建议和反映情况的方式,间接地将信访群众的问题反映给政府,以期到达解决问题的目的。

总之,在处理信访群众委托的案件中,律师一定要坚持有理、有利、有节地原则与各个部门打交道,随时保持高度的政治警惕性,避免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而陷律师于不利地位。

3、你在成为职业律师后还会去尝试考公务员吗?职业律师公务员系统中的法官、检察官,未来的导向是从执业律师中选拔,4、根据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规定,律师不得以下列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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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实习律师面试58题【含答案解析】一、简答题1.逃避支付既包括行为人有支付能力而转移财产,也包括行为人支付能力不明的逃匿。

转移财产,即指行为人为了逃避支付劳动报酬,将所经营的收益转移至他处,以使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被欠劳动报酬者无法查找。

逃匿,是指行为人为了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为躲避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追究而逃离当地或躲藏起来,脱离劳动者视线或者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管。

在逃避支付中,转移财产显然属于有支付能力或者有部分支付能力。

而以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人可能具有支付能力,也可能丧失支付能力。

本案中,被告人黄某即属于丧失支付能力的逃匿。

然而,不论行为人是否具备支付能力,均不影响该罪的构成。

2.关于设备购买款项4、ABC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5、ABC公司与银行之间的设备抵押关系;6、银行与外方股东K公司之间的保证关系;7、银行与中方股东E 公司之间的保证关系;8、ABC公司与外方股东K公司之间的借贷关系;9、中方股东E公司与外方股东K公司之间的承诺保证还款关系。

3.律师如何对待信访的问题?接待信访群众是政府工作人员的义务。

律师不是政府工作人员,没有接待信访群众的义务。

律师是社会法律工作者,可以给信访群众提供政策、法律方面的咨询帮助,用法律来规范信访群众的信访行为,做到文明、依法信访。

律师介入信访的好处是:1、帮助信访群众识别自己的信访事项是否属于信访受理范围。

2、帮助信访群众分析信访事项中包含的法律问题和非法律问题,并寻找合理的解决投诉途径。

3、帮助信访群众正确地理解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

但是,律师不宜直接代表或者带领信访人到国家机关信访或者走访。

因为,信访群众情绪容易失控,容易酿成冲击国家机关的恶性事件,在政府心目中造成律师煽动闹事的不良印象,不利于最终解决信访群众的问题。

律师应当多做代书、咨询工作,尽量避免和政府工作人员正面接触,即使需要接触,也不应当与信访人一道,而应采取单独交换意见的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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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实习律师面试58题【含答案解析】一、简答题1.2007年12月,晟欣公司因资金紧张,向齐鲁银行贷款7000万元,以其所有的一栋大楼作抵押,于同年12月30日到房管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

2008年8月,晟欣公司将该栋大楼整体出租给利群公司经营。

2009年12月,晟欣公司与齐鲁银行再次签订7000万元的抵押借款合同,性质为“贷新还旧”,双方于2009年12月28日办理了抵押权注销登记并在该房产上重新办理了抵押权登记。

2012年2月,因晟欣公司逾期还款,晟欣公司请求实现抵押权。

大地公司在强制拍卖中竞得该处房产,随后通知利群公司搬出。

利群公司予以拒绝,并称其租赁在先,银行抵押在后,租赁合同应继续履行。

协商未果后,大地公司将利群公司诉至法院。

问题:利群公司主张拒不腾房是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参考答案:2009年12月的贷款乃属“贷新还旧”用途,其目的在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旧贷款尚未清偿的情况下,再次签订贷款合同,以新贷出的款项清偿部分或者全部旧的贷款。

对于“贷新还旧”的贷款,应当认为原贷款已经归还完毕,是以新债还了旧债,先期的借款合同履行完毕。

随着主债务的履行完毕,相应的抵押权也一并消灭。

新贷款所附的抵押权,应属重新设立,自重新办理登记时生效。

因此,本案齐鲁银行对涉案贷款的抵押权,应当于2009年11月28日生效,晚于利群公司的租赁行为。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利群公司不腾房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2.关于设备购买款项4、ABC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5、ABC公司与银行之间的设备抵押关系;6、银行与外方股东K公司之间的保证关系;7、银行与中方股东E 公司之间的保证关系;8、ABC公司与外方股东K公司之间的借贷关系;9、中方股东E公司与外方股东K公司之间的承诺保证还款关系。

3.根据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规定,律师在诉讼、仲裁活动中的纪律有哪些?(一)律师应当遵守法庭和仲裁庭的纪律,尊重法官、仲裁员,按时提交法律文件、按时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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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实习律师面试58题【含答案解析】一、简答题1.支付能力作为一种客观现象,并不属于本罪入罪的构成要件范畴。

依据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并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从罪状的规定来看,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包含两种行为方式:一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二是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

转移财产、逃匿等是手段方式,其目的就是逃避支付;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就是通常所说的恶意欠薪行为。

由此可以看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与“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属于并列关系,二者没有从属性,互为独立,只要具备其一,就构成犯罪。

2.关于设备购买款项4、ABC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5、ABC公司与银行之间的设备抵押关系;6、银行与外方股东K公司之间的保证关系;7、银行与中方股东E 公司之间的保证关系;8、ABC公司与外方股东K公司之间的借贷关系;9、中方股东E公司与外方股东K公司之间的承诺保证还款关系。

3.你如何处理在看守所会见时,当事人提出要抽支烟的问题?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律师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看守所的规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禁止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递、夹带香烟、火机、现金等影响看守所安全管理的物品提供便利;4.根据《律师法》第32条的规定,律师在什么情形下有权拒绝代理或者辩护?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5.根据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规定,律师在执业机构中的纪律有哪些?(一)律师不得以个人身份执业;(二)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执业,(三)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

实习律师面试题库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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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律师面试题库附答案实习律师面试题库附答案实习律师面试题库一、民间所说的民告官是什么意思,民告官与行政诉讼有何区别,民间所说的民告官实际上就是行政诉讼,两者之间并无区别。

二、什么叫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有何特征?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单方面的意志,针对特定的人和事实施的能够决定相对人法律地位并能够产生行政法上的法律后果的行为。

它具有如下四个特征:1、实施行政具体行为的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2、具体行政行为是依行政主体单方面的意志来实施的;3、具体行政行为是针对特定的人和事所作出的行为;4、具体行政行为影响相对人的法律地位,产生行政法上的法律后果。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以及这些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分为:(1)行政处罚。

即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对有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所给予的一种法律制裁。

如行政拘留、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没收等。

(2)行政检查。

即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守法情况作单方面了解的行政行为。

如海关检查、税务检查、卫生防疫检查等。

(3)行政许可。

即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依法赋予相对人从事某种法律所一般性允许的活动的权利和资格。

如颁发许可证或执照。

(4)行政强制执行。

即行政机关依法强制行政管理相对人履行一定义务的行政行为。

如查封、扣押、冻结等。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制定发布普遍性行为规则的行为。

行政主体实施抽象行政行为的结果,就是导致行政法规的出现。

抽象行政行为分为:(1)羁束行为,即法律、法规对实施行政行为的条件、程序和手续等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行政主体只能严格按照这些规定实施行政行为。

(2)自由裁量行为,即法律法规对如何实施行政行为只作了原则性或留有余地的规定,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除遵守这些规定外,还必须根据自己意见来决定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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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律师面试题库附答案实习律师面试题库一、民间所说的民告官是什么意思,民告官与行政诉讼有何区别,民间所说的民告官实际上就是行政诉讼,两者之间并无区别。

二、什么叫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有何特征?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单方面的意志,针对特定的人和事实施的能够决定相对人法律地位并能够产生行政法上的法律后果的行为。

它具有如下四个特征:1、实施行政具体行为的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2、具体行政行为是依行政主体单方面的意志来实施的;3、具体行政行为是针对特定的人和事所作出的行为;4、具体行政行为影响相对人的法律地位,产生行政法上的法律后果。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以及这些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分为:(1)行政处罚。

即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对有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所给予的一种法律制裁。

如行政拘留、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没收等。

(2)行政检查。

即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守法情况作单方面了解的行政行为。

如海关检查、税务检查、卫生防疫检查等。

(3)行政许可。

即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依法赋予相对人从事某种法律所一般性允许的活动的权利和资格。

如颁发许可证或执照。

(4)行政强制执行。

即行政机关依法强制行政管理相对人履行一定义务的行政行为。

如查封、扣押、冻结等。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制定发布普遍性行为规则的行为。

行政主体实施抽象行政行为的结果,就是导致行政法规的出现。

抽象行政行为分为:(1)羁束行为,即法律、法规对实施行政行为的条件、程序和手续等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行政主体只能严格按照这些规定实施行政行为。

(2)自由裁量行为,即法律法规对如何实施行政行为只作了原则性或留有余地的规定,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除遵守这些规定外,还必须根据自己意见来决定的行政行为。

(3)要式行政行为,即符合法律特定方式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

(4)不要式行政行为,即无须以特定的方式就可成立的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虽然都属于行政行为。

但二者也存在本质区别,表现在:(1)实施行政行为的主体不同。

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委托的组织;而实施抽象行政行为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及地方各级立法机关。

(2)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引起行政诉讼;而抽象行政行为不能引起行政诉讼。

三、什么叫行政复议,什么叫行政复议前置,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复议前置是相对行政诉讼的关系而言的,即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之前,必须先提请行政复议,只有当事人对复议结果仍然不服时,才可提起行政诉讼。

四、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有何区别,主要区别在于:1、所制裁的对象不同: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行政相对人,而行政处分的对象是行政机关的公职人员;2、制裁与被制裁者之间的关系不同:行政处罚机关与被处罚人之间是社会公共的外部行政法律关系,而行政处分的主体与被处分人之间则属行政机关的内部行政法律关系;3、所违反的法律不同:被行政处罚人违反的是社会管理秩序方面的行政法律规范,而被行政处分人违反的则是职务规范及与职务有关的规范。

4、两者的具体制裁形式不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5、两者的程序不同。

五、如何理解“一事不再罚”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其中“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中某一规定的一个行为。

六、什么叫行政听证程序,哪些行政处罚当事人有权申请听证,听证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合理、有效地制作和实施行政决定,公开举行由全部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

对于将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相对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会。

七、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可诉,为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不可诉的。

其理由是责任认定行为仅具有证明某一行为、物质、事物的性质、质量责任程序等作用,属于证据的一种,可作为行政主体认定和处理问题的依据,但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八、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能否自行调查取证,为什么,不能,因为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遵循“先取证、后裁决”的规则,只有在收集到确实、充分的证据行政机关才能作出行政决定,行政机关在诉讼程序中调查取证,就违背了“先取证、后裁决”的规则。

九、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是否可免予举证,为什么,不能免除。

因为:首先,原告提起行政诉讼时必须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材料;其次,在原告诉被告不作为时,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在行政程序中曾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被告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除外);第三,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十、行政诉讼是否适用调解,为什么,除行政赔偿外,其他行政诉讼案件不适用调解结案,其理由:第一,行政案件所反映的法律关系不同于民事案件所反映的法律关系,行政诉讼的被告是具有行政职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公共权利行为;第二,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所拥有的行政管理权力,同时也是一种义务,其均由法律规定,不能由双方约定;第三,在行政诉讼中,原告的处分权亦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果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不能通过调解而使违法行政行为合法化。

十一、一审期间改变具体行政行为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原告和第三人对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

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十二、什么叫行政诉讼法律审查,其审查范围有那些,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审查是人民法院对被告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适用的法律规定是否有效,适用是否正确,以便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结论的活动。

审查范围包括:1、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是否错误;2、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违反法定程序;3、行政机关是否超越职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4、行政机关是否滥用职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十三、如何理解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是解决法律规范冲突的首要规则,它是指,在不同级别和层次的法律规范之间,如果较低层次的法律规范同较高层次的法律规范抵触时,应该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最高权威,优先适用较高层次的规范。

十四、如何理解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1、同一事实和理由指的是主要的事实和理由,如果主要的事实或理由有改变的,不受第七十一条的限制;2、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为不受七十一条限制;3、如果被告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该具体行政作为,并可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十六、什么叫行政侵权,对于行政侵权事实的认定是否需要证明行政机关主观上存在过错,行政侵权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对于行政侵权事实的认定不要求证明行政主体的主观过错。

十七、如何理解行政处罚的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处罚中最重要的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既是一个实体法上的原则,也是一个程序法原则,处罚法定原则包括:1、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2、处罚依据是法定的;3、行政处罚的认定是法定的;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十八、什么叫行政拘留,行政法规对行政拘留的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有那些限制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中人身自由罚的一种,主要是公安机关对从事违法行为、不履行义务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的,在短期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只有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才拥有行政拘留的处罚权,行政拘留只适用于自然人,另外,行政拘留不适用于:1、孕妇和正在哺乳1周岁以内婴儿的母亲;2、年老病重的人;3、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十九、什么叫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有那些特征,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应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布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行政处理行为。

行政许可具有下列特征:1、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2、行政许可是一种应申请的行政行为;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人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4、行政许可的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不得超出法定界限。

二十、什么叫行政裁决,行政裁决有何特征,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和法律程序,以第三人的身份,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民事、经济纠纷进行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裁决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2、行政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经济纠纷;3、行政裁决在形式上具有准司法性;4、行政裁决在效果上具有强制性。

范文二:徐州市2014年第二批实习律师面试题库回答要点徐州市2014年第二批实习律师面试题库回答要点1.你为何选择从事律师工作,我本身学习的专业为法律,毕业之后想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工作,至于选择了律师职业,是出于本人对律师职业的向往,同时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能够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事情,能够较好提高自己的阅历,更好的积累自己的社会经验,可以使自己的各项素质有更好的提升空间。

同时也能很好的实现个人的人身价值和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2.作为即将执业的律师,你对从事律师工作有何期望和担忧,期望:希望能通过包括本人整个律师行业的努力,可以推动国家法治进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法治的威信。

希望自己从事律师后,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使自己的法律知识、业务素质、执业技能得到大大提升,逐步实现执业的专业化。

希望自己的执业能够获得较好的经济回报和社会的认同感,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一份微薄的力量。

担忧:律师群体对自身职业定位和职业荣誉的认知具有巨大的落差,律师执业环境的严峻性,年轻律师生存问题(案源、收费问题)3.你认为从事律师工作需要具备哪几项基本素质,包括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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