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时购房者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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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屋时购房者要注意什么?
买卖房屋时购房者要注意事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在交易时对购房者来说有极大的风险隐患,这可能是房屋已被抵押或转卖造成的,并且,没有进行产权变更登记的房屋可能被原所有人再次处分。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多数房屋为共同所有,如继承人共有、夫妻共有、按份共有等,此类房屋交易需要所有共同有人的同意与配合。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购房者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很多二手房在交易时,仍处于租赁状态,此时,即使房屋所有权已发生变更,购房者仍不能及时入住。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成立在先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购房者及中介公司忽视。
一、查看开发商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1、查询开发商是否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是否具有商品房开发、销售的经营范围。
2、查询开发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不具备开发资质或开发资质已过期或已被取缔的企业不能作为出卖人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违者订立的合同无效。
3、查清出卖人与房地产开发商是否是同一主体,即出卖人是否有权出卖正在销售的房产。
二、检查开发商的五证原件是否齐全
1、《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使用权证》应以出让方式取得,划拨土地和集体土地均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共有权人的房子要进行买卖:
共有权人需全部到场
不能到场需委托代办,并提供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
卖方已婚,夫妻双方均需到场
若配偶不能到场,需提供以下文件:
配偶为非共有权人:亲笔签署的《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配偶为共有权人:《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卖方离异,需提供财产分割证明
这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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