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级领导管理考核办法实用版

合集下载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管理办法及制度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管理办法及制度

矿级领导管理人员入井带班管理办法及制度为了进一步抓好安全工作,有效控制动态过程中的现场管理。

不间断地坚持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有序进行,根据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以及高煤发【2010】4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煤矿各级干部入井带班办法。

一、干部下井带班人员范围及具体标准矿井下井带班人员的范围: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机电副矿长和通风区(队)长等矿级领导班子成员。

1、矿长每月入井次数不低于10次,下井带班不少于2次;分管安全、机电、生产、通风矿长及总工程师每月下井带班不低于15次。

2、安全监察科科长、生产科科长、一通三防科科长、机电科科长、地测科科长、技术科科长每月入井不低于18次3、安全监察科副科长、生产科副矿长、一通三防科副科长、机电科副科长、地测科副科长、技术科副科长每月入井不低于22次4、各队队长、副队长、每月入井不少于26天。

二、入井带班规定1、矿长要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并召开安全分析会议,进行落实处理。

2、矿级领导必须坚持入井轮流带班,并与工人同上、同下。

如当班无矿级领导入井带班,工人可以拒绝入井,如当班领导中途脱岗,工人可以停止作业,撤离升井。

3、各生产系统科室每班必须安排专职人员下井跟班。

4、带班人员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带班人员要在井下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重点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5、安全生产现场人员要盯好当班重点面,做好安全生产现场监督协调,并按调度室或带班领导指令应急处理好当班安全生产问题。

6、带班干部及安全、生产现场员实行班前、班中、班末汇报制度,非带班人员实行井下汇报制度,汇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7、带班人员带班期间严禁休班、因工出差应提前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替班。

区队、科室要合理排班,严禁出现空班。

煤矿矿级领导管理考核办法

煤矿矿级领导管理考核办法

煤矿矿级领导管理考核办法煤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来源,矿级领导是煤矿运营的核心管理人员,他们的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生产效率和安全生产的成效。

为了提高矿级领导的管理能力和责任意识,制定煤矿矿级领导管理考核办法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份2000字的煤矿矿级领导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矿级领导的管理能力和责任意识,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办法适用于煤矿的矿级领导,包括煤矿的矿长、副矿长、安全主任、生产主任等。

第三条矿级领导应具备扎实的业务素质、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独立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第四条考核重点是矿级领导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和运行情况,评估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和成效。

第五条考核办法依据煤矿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结合煤矿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六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煤矿安全管理情况:评估矿级领导对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等。

(二)煤矿生产管理情况:评估矿级领导对煤矿生产计划、生产技术、生产设备和生产作业的管理情况,包括生产组织、生产流程、生产效率等。

(三)事故处理能力:评估矿级领导在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能力、事故处理流程、事故调查分析和事故预防措施。

(四)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评估矿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自身责任的认识,包括安全态度、安全风险意识和安全文化建设。

第三章考核方式第七条考核方式采取定期考核和突击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定期考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考核,考核周期为一年。

定期考核内容涵盖全面考核范围,包括上述第六条所述的内容。

(二)突击考核:根据情况,随时对矿级领导进行突击考核,主要考察其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八条考核通过定量评分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定量评分:对矿级领导的工作进行量化评分,根据考核内容的重要性和难易程度,进行不同的权重分配。

煤矿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修改版]

煤矿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修改版]

第一篇:煤矿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暖泉矿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真正形成有章可循,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的管理机制,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一.严格各项工作考核落实1、生产会安排工作以及平时领导安排的工作到期完不成的,每一项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罚款50元。

2、矿值班人员安排工作不落实、不听从指挥的,罚款50元;施工单位盯岗人员或班长不如实汇报生产情况一次罚款50元。

3、公司领导现场安排工作未按时完成或不落实的,在生产会上通报并罚款,每项工作落实第一次未完成,罚款50元,第二次未完成罚款100元。

4、领导在生产会上或现场办公安排的工作必须按期完成,因故拖期要向安排领导汇报,否则,未按时完成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延误工作造成影响追究处理,各生产科室负责督促落实完成情况,工作不到位,联责处罚50元。

5、检查问题复查未整改或重复出现时,每条罚款50元、联责单位负责人罚款10元/条。

6、生产管理人员按时参加矿上召开的各类会议,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缺席,无故不参加者一律给予罚款200元。

迟到的,罚款100元。

二、生产事故分析追究制度(一)、凡生产中的事故影响,严格执行“一事故、一分析、一处理”。

由当天值班领导、值班人员组织各有关单位人员进行分析,确定事故影响原因,责任单位、人员,制定出防范措施并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二)、处罚规定:1、影响生产10分钟以上计入考核, 2小时以内的生产事故,按影响每10分钟罚款10元。

2、2~4小时的生产事故,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

2小时以上事故,矿值班人员通知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及时到现场组织处理。

4、4~8小时的生产事故,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5、4小时以上责任生产影响或8小时以上的责任生产事故,扣减责任单位当月工资总额的5%,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各罚款100元。

三、严格按正规循环组织生产:1、各施工单位要按正规循环组织生产,必须完成当日作业计划,完不成要由值班人员组织分析原因,事故影响按生产事故追究办法处罚,因自身原因造成破循环或完不成计划的,对施工单位罚款100元\天。

矿科领导带班入井奖惩考核制度(最新版本、最全-、最权威)

矿科领导带班入井奖惩考核制度(最新版本、最全-、最权威)

矿科领导入井带班考核奖惩制度根据晋市煤局安监字[2013]73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地方煤矿带班下井管理的通知》要求,为认真落实矿级领导入井带班制度,严格执行现场跟班,管理在现场,解决问题在现场,及时清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矿级领导跟班带班考核制度:一、入井带班考核制度第一条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要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结合自己的职责在井下做好现场检查和记录。

对发现问题能够现场整改的要求立即现场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第二条带班执行月考核,日公布的形式进行考核,杜绝弄虚作假。

调度室负责对跟班、带班情况进行通报.每月度进行总结考核。

第三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由安全科、调度室等部门配合不定期的进行抽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情况,并及时通报考核,月度对管理人员带班下井履职情况、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比.第四条带班人员的下井带班质量及数量与带班作业人员的安全奖惩考核。

由调度室负责对带班数量的考核,由安全科负责对带班质量的考核。

第五条对发生事故而没有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或带班人员擅离职守的,按晋市煤局安字【2013】733号相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并按规定进行处罚追究。

第六条未按规定填写下井交接记录,入井带班情况,无人员定位轨迹的一次处罚200元。

在集团公司或上级部门检查中出现未按规定带班或弄虚作假等现象,按上级部门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带班领导要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履职,加强对重点部位、关健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安全,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第八条带班下井要做到“三在"即:上班在前、下班在后、班中在岗;“三必清”即:当班任务清楚、入井人数清楚、任务执行清楚;“三走到”即:新工作面要走到、掘进工作面要走到、最远的区域要走到;“四掌握"即:瓦斯情况要掌握、探放水情况要掌握、顶板压力情况要掌握、空巷盲巷要掌握;“四指导”即:出现紧急情况要指导、出现疑难问题要指导、发现较大安全隐患要指导、开展零星作业要指导。

煤矿绩效考核办法

煤矿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规范企业绩效管理工作,正确引导各单位实现企业目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职能履行,提高执行力和工作业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遵循“目标导向、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有效激励”的原则,坚持以过程管理与目标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矿对各单位工作绩效的考评内容、程序及要求,适用于矿对各单位工作绩效的考核评价,各单位对下属部门或人员的考核与评价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为全面推动绩效考核工作,矿成立绩效考核领导组。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副组长:副矿级领导成员:矿办企管、党委组织部、人事劳资部等单位负责人领导组职责:一、负责建立完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二、负责审定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三、负责审批分管部门的考核结果,定期对分管单位的工作绩效进行考评;四、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和批准执行;五、负责绩效考核过程中重大事项决策,协调解决绩效考核过程中的难点及疑点问题。

第五条绩效考核领导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办企管。

主任:矿办企管主任成员:矿办企管、党委组织部、人事劳资部、监察审计科、纪委等单位负责人办公室职责:一、牵头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绩效考核的日常事务,包括收集、整理、汇总各专业考核结果,建立考核台帐,反馈考核结果;三、负责监督各专业考核,对绩效考核结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收集、整理考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五、落实考核领导组的重大决策。

第六条各专业考核部门职责一、负责制定、完善专业绩效考核标准;二、按时向考核办公室报送专业考核结果,收集、反馈考核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三、负责专业考核结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各单位一、负责制定对下属部门或人员的考核与评价办法;二、负责对下属部门或人员的日常考核工作。

第三章考核目标指标的设置第八条围绕“安全、效益、效率”三个重点,将绩效考核目标指标分为基本指标、专业管理指标、职能工作目标/服务质量目标、重点项目指标、约束指标、责任落实指标六大目标指标。

煤矿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考核办法

煤矿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考核办法

煤矿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考核办法考核管理办法二〇一四年一月目录矿领导 (2)一、机构设置 (2)二、工资考核 (3)三、可探成本考核 (3)四、质量考核 (4)五、煤质考核 (4)六、治理方法 (4)安通科 (5)一、机构设置 (5)二、工资考核 (6)三、任务考核 (7)四、安全考核 (7)五、科级安全考核 (8)六、安瓦员安全事故考核 (8)七、事故责任处罚 (8)八、质量奖惩 (9)九、安瓦员抓〝三违〞指标考核 (9)十、安瓦员出勤考核 (10)十一、安瓦员治理制度 (10)生产区 (12)一、机构设置 (12)二、工资考核 (12)三、任务考核 (12)四、安全考核 (13)五、工程质量考核 (13)六、材料治理 (14)七、班前会议及汇报治理 (14)八、入矿治理 (14)九、掘进治理制度 (14)十、采煤治理制度 (17)技术科 (19)一、机构设置 (19)二、工资考核 (19)三、任务考核 (19)四、安全考核 (20)五、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 (20)六、设施设备考核 (21)机电科 (22)一、机构设置 (22)二、工资考核 (22)三、任务考核 (22)四、安全考核 (22)五、质量考核 (23)六、材料考核 (23)七、机电队长考核 (24)八、机电修理工考核 (25)九、机电治理制度 (28)十、皮带机治理制度 (29)十一、刮板机治理制 (30)十二、岗位工治理制度 (31)十三、材料领用理制度 (32)十四、材料设备采购治理制度 (32)十五、库房治理制度 (33)后勤处 (34)区科级请休假制度 (34)调度会议制度 (35)调度主任治理制度 (35)矿领导一、机构设置矿长:1人、安全矿长:2人、生产矿长:2人、机电矿长:1人、总工程师:1人、后勤矿长:1人。

二、工资考核1、矿长按当月原煤销售任务〔t〕×1.21元/t结算,副矿级按矿长的80%结算。

2、科级按当月原煤销售任务〔t〕×0.36元/t结算,副科级按科长的80%结算。

煤矿矿级领导管理考核办法

煤矿矿级领导管理考核办法

煤矿矿级领导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煤矿矿级领导的管理和考核,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煤矿矿级领导管理和考核。

第三条煤矿矿级领导包括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等职位的领导。

第四条煤矿矿级领导管理和考核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激励和促进煤矿矿级领导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五条煤矿矿级领导管理和考核应当与煤矿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密切结合,全面评估煤矿矿级领导的工作成效。

第六条煤矿矿级领导应当制定并执行煤矿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组织和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矿山安全和员工福利。

第七条煤矿矿级领导应当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管理和专业能力,不断适应和引领煤矿安全生产发展的需求。

第八条煤矿矿级领导应当信守职业道德,严守职责,认真履行职责,履行领导责任。

第二章煤矿矿级领导考核内容第九条煤矿矿级领导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煤矿矿级领导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组织和指导能力,包括煤矿安全生产的目标和计划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安全风险管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等。

(二)煤矿生产运营管理:考核煤矿矿级领导对煤矿生产运营的管理能力,包括煤矿生产计划和生产组织能力、设备管理和维护能力、煤炭资源开发和利用能力等。

(三)员工管理和关怀:考核煤矿矿级领导对员工的管理和关怀能力,包括员工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员工安全教育和意识提醒、员工待遇和福利等。

(四)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考核煤矿矿级领导对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的履行情况,包括煤矿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回报、环境保护措施和效果等。

第十条煤矿矿级领导考核内容应当根据具体煤矿的特点和安全生产要求进行具体细化,制定详细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

第三章煤矿矿级领导考核方法第十一条煤矿矿级领导考核应当采取多种方法,包括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全面了解和评估煤矿矿级领导的工作表现。

煤矿矿级领导管理考核办法

煤矿矿级领导管理考核办法

煤矿矿级领导管理考核办法背景煤矿产业是国家的重要支柱产业,对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推动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在煤矿生产中,矿级领导的作用不容忽视。

作为企业的决策者和管理者,矿级领导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决定了企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速度。

因此,对于煤矿矿级领导的管理考核制度也变得越发重要。

目的制定煤矿矿级领导管理考核办法,可以对矿级领导的岗位职责和绩效进行明确,进一步提升矿级领导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煤矿企业的科学发展。

内容规范岗位职责矿级领导在企业中作为管理者,应当拥有一定的管理技能和管理经验,应当清楚自己的岗位职责以及团队成员的职责。

对于矿级领导,应当制定以下岗位职责:1.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并落实到位;2.安排计划和任务,并对任务执行进行监督和协调;3.管理煤矿中的各项资源;4.分配工作任务并协调各部门间的关系;5.对部门的运作效率负责;6.处理企业内部的工作纠纷以及与外部的交流合作。

制定考核细则针对上述岗位职责,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以明确矿级领导的考核范围和标准,为煤矿企业的管理提供规范。

如下:考核项目考核指标考核方式占比企业发展规划落实规划制定质量、执行情况报表统计、实地检查25%任务计划安排和执行每个部门的计划和执行情况任务检查、报表统计20%资源管理节能降耗、合理利用煤炭、维修费用控制报表统计、实地检查15%部门协调和工作效率各部门间的协调和工作效率员工评价、部门自查20%纠纷处理和交流合作纠纷处理质量、与外部交流合作质量实地检查、通报表彰20%制定考核机制考核机制是考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以确保矿级领导的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1.考核周期:一般以半年或一年为一个周期;2.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和奖励惩罚明确,对考核结果优秀者予以奖励,对考核结果较差者进行奖励鼓励或惩罚问责;3.考核记录:建立矿级领导的考核档案,多次考核情况应当记录在案,以便后续整体考核和评价。

煤矿矿级领导安全绩效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煤矿矿级领导安全绩效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煤矿矿级领导安全绩效综合考核实施办法煤矿矿级领导安全绩效综合考核实施办法为了加强我矿安全管理管理工作,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合理构建激励机制,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也制定如下考核实施细则。

一、年度安全考核目标l、炼钢生产百万吨转炉死亡率控制为了0,杜绝以上者一次死亡三人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2、杜绝矿井瓦斯、煤尘爆炸、水害、火灾等重大恶性事故,消灭二级以上及非伤亡事故。

二、成立考核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组下设安全绩效综合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工办,办公室主任:三、矿级组织部门考核办法将矿井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安全结构微观工资的40%作为安全绩效综合考核,工资实行月考核,月兑现。

考核分三少部分内容:即安全指标、隐患排查治理和矿级领导带班入井。

(一)安全指标考核:1、矿井当月安全无事故,矿场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绩效综合房租考核工资按100%兑现。

2、发生一起一人次死亡事故,取消领导班子成员当月安全绩效综合考核工资,暂停分管领导一个季度安全绩效综合考核评价考核工资;月内发生两起一人或一起2人死亡事故,取消领导班子成员一个季度安全绩效综合考核工资;两起事故属于任一系统的,取消分管矿长两季度的安全绩效综合工资;月度内发生一次3人长以上重大伤亡事故,取消领导班子成员四个季度安全绩效综合考核工资,并按《事故分析追究处理制度》追究有关相关人员的责任。

3、爆发一起重伤事故,减扣分管领导当月安全绩效综合考核第三日工资的20%,减扣其他班子成员当月安全绩效综合考核工资的1 0%.4、酿成一起一级非伤亡事故,减扣分管领导当月安全绩效综合考核工资10%,减扣其他班子成员当月数据安全绩效综合考核工资的5%。

5、发生一起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减扣分管领导当月安全绩效综合考核工资5%,减扣其他班子成员当月绩效综合考核工资的2%。

6、矿井年终没有发生发生意外事故和百万吨死亡率为0,矿井的领导班子成员奖5万元;生产矿长按矿长80%,其他按70%执行。

矿级领导季度绩效和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矿级领导季度绩效和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矿级领导季度绩效和绩效考核管理规定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矿级领导季度绩效和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责任机制,加强过程控制,规范煤矿管理,优化矿井运行,保证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基建技改和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对矿级领导的考核结果将作为矿长奖惩、薪酬、调迁、晋升、退职、培训等的依据。

第二章范围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下属各矿,包括生产矿井和基建矿井。

矿级领导包括矿长、生产副矿长、技术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风副矿长以及公司任命的矿长助理。

第三章职责第四条总经理职责(一)负责批准矿级领导季度绩效和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二)负责批准矿级领导的季度绩效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第五条分管领导职责(一)负责审批矿级领导季度绩效和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二)负责审批分管部门统计的矿级领导的季度绩效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第六条经营策划部职责(一)负责组织制定矿级领导季度绩效和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报公司领导审批;(二)负责汇总各部门提交的矿级领导季度和年度绩效考核数据,形成最终考核结果报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部。

第七条人力资源与行政部职责(一)参与制定矿级领导季度绩效和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二)负责根据本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对矿长月度基薪、季度绩效奖金、年度绩效奖金等做表,经人力资源总监审批、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发放。

第八条其他部门职责(一)参与制定矿级领导季度绩效和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二)根据考核办法统计有关指标的考核结果,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提交给经营策划部。

第四章薪酬分配第九条矿级领导的年度工资薪酬总额(简称“年薪”)由公司制定,生产副矿长、技术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的年薪均为矿长年薪的70%,通风副矿长、矿长助理的年薪均为矿长年薪的60%。

煤矿干部人员考核细则

煤矿干部人员考核细则

新世纪煤矿人员考核细则根据2015年各项经营计划要求,就必须加强管理团队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纪律严明、执行有力、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的队伍。

探索干部的培养、选拔、考评和任用机制,强化干部的监督考核尤为重要。

经矿长办公会研究,现就加强我矿干部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干部的考核标准: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干部。

德的方面突出作风正派、大气待人、服从大局、善待员工、团结同事、令行禁止、处事公道;能的方面突出工作本领。

主要表现在一是坚守“底线”的能力,自觉遵守法规、规程和各项制度,敢于坚守原则,不违章指挥,不做违规的事;二是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能力。

“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敢于说话,不当南郭先生、好好先生、耍耍先生;三是善抓落实的能力,阶段性地梳理工作任务,逐项明确责任人、时间进度、验收人,强化责任、明确分工、跟踪督促,及时总结经验,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用制度处理不落实的人和事;四是遵循流程办事的能力,严格程序、严禁忙而无序;五是谨慎决策的能力,深入现场或基层摸清情况,冷静思考,多角度考虑问题,进行成本算账和安全风险分析,征求各方意见,科学决策。

对任何决策的实施,一定要追踪、评估它的实际效果,总结经验,存在问题及时纠正;六是业务熟练、能胜任工作的能力。

加强业务学习,多向同行请教,自身有本事;勤的方面突出尽职履责,作风上过得硬,真抓实干,经常深入现场,现场出现隐患或险情,蹲点组织整改;和员工打成一片,一步一个脚印走,一件工作一件工作落实,一个隐患一个隐患解决,遇到问题不退缩、不回避、不拐弯;绩的方面突出实际成效,工作任务完成好,保质保量,按时交卷;廉的方面突出公正执法,工资分配、奖惩公开公平公正,工作任务安排合理,无私心杂念,不占小便宜,抵制不正之风。

干部的基本要求:服从、尽责、协作、好学、健康。

二、干部考核方式对干部进行动态管理,能上能下,实行月度考核季度排名公示,连续二次排名靠后,就地免职。

《煤矿管理人员安全履职行为标准及考核评价办法》

《煤矿管理人员安全履职行为标准及考核评价办法》

《煤矿管理人员安全履职行为标准及考核评价办法》附件一:第一条为深化安全管控、层级管理、责任落实,推进安全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进一步规范安全履职行为,建立考核评价长效机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矿井、基建矿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煤矿管理人员”是指包括煤矿矿长、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和煤矿科(区)长。

第四条管理人员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成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做到诚信履职。

第五条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自上而下层级考核,自下而上层级负责。

公司负责对各单位副总工及以上(含安全站站长)的履职行为考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依据本标准制定对副总工程师以下管理人员的履职标准和考核办法,并对科(区)长、班组长及其他有关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考评。

考评结果纳入全员业绩考核。

对考评或组织考评不认真的单位负责人,每次扣5分。

第六条能源公司根据煤矿各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按照“一岗双责”原则,编制《煤矿管理人员安全履职考核表》,明确每位管理人员的“规定动作”和履职行为。

每年修编一次。

第七条严格落实矿领导下井和下井带班规定。

矿井带班人员(包括副总工程师)是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当班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各区队跟班管理人员是本区队当班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区队当班现场各个岗点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必须保证每班至少有1名矿级领导在井下带班。

煤矿矿长每月下井带班次数不少于5次,其他人员不少于8次,并且带中、夜班的数量不得低于66%。

平时和节假日期间正常生产和进行检修的,必须正常下井带班。

下井带班要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

(二)必须制定月下井带班计划,明确每个班次下井带班人员名单。

名单报异地子公司和能源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下井带班的,经矿长同意,及时安排调整,明确其他管理人员接替,并及时上报。

(三)严格执行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加强对带班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下井带班管理人员必须全部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矿级领导月薪标准结构、考核、兑现情况说明

矿级领导月薪标准结构、考核、兑现情况说明

山西吕梁中阳西合煤业有限公司矿级领导干部基建岗位责任制及考核办法一、矿级领导干部基建岗位责任制矿长安全基建岗位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规程、规范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批示、规定。

接受安全培训考核,掌握安全生产技术科学知识。

二、矿长是矿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煤矿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负责部署和平衡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三、执行董事会议定的事项,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煤矿日常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

四、加强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认真贯彻员工学习和执行操作规程、企业安全文化、煤矿工人安全知识。

落实“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制度。

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

六、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

七、具体抓好安全生产规划,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

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八、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组织指挥重大事故的抢险救灾调查处理,落实对事故责任人处理。

制订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计划,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山存在的事故隐患。

九、接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安全生产的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安全矿长安全基建岗位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三大规程,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

在矿长的领导下,分管全矿的安全工作。

贯彻上级文件、指令,落实矿制的安全生产制度,监督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二、坚持贯彻“三同时”原则,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煤矿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煤矿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煤矿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为正确评价矿各级干部的工作成果,及时激励和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使其不断提高能力和最大程度地发挥潜力,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并为薪资调整、职务变更、岗位调动、教育培训等决策提供依据,根据司委[2014]7号文《关于印发《公司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围绕矿季度发展目标及具体工作任务,既注重工作取得的成绩,又考虑客观因素,做到公开透明、客观公正。

2。

目标导向、岗责一致的原则。

考核内容和考评指标与岗位职责相一致;以能力素质为基础,以履行岗位职责为核心,以季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重点,既协调统一,又有机匹配。

3.注重实效、便于操作的原则。

分解考核内容,量化考核要素,力求考评指标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清晰明确,方法简便实用,可操作性强。

4.考核与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考核结果,奖优罚劣,激励科级干部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二、考核范围矿副总,矿正、副科级干部.三、考核要素及分值权重的分配:1。

政治素质(权值占20%):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公司和矿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恪守职业道德,善于学习,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提高理论素养。

2。

工作成绩(权值占30%):围绕岗位职责,完成上级交付的工作任务。

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日期和工作跟进等构成。

3.业务能力(权值占15%):岗位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

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学识、专业知识以及其他一般知识,理解力、创造力、指导和监督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4。

勤勉尽责(权值占15%):完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勤勉敬业、求真务实;不畏困难、扎实工作;深入基层、关心职工生活、讲求实效等。

5。

廉洁自律(权值占20%):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公司和矿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

煤矿矿级领导管理考核办法

煤矿矿级领导管理考核办法

煤矿矿级领导管理考核办法一、总则为了提高煤矿矿级领导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并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内容1. 安全生产管理煤矿矿级领导应具备扎实的安全生产知识,能够正确指导和管理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考核内容包括煤矿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安全培训的开展情况以及应急救援准备情况等。

2. 生产管理煤矿矿级领导应具备较强的煤矿生产管理能力,能够合理安排和组织煤矿的生产活动,并指导员工提高生产效率。

考核内容包括煤矿生产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生产工艺的改造和优化情况、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情况、人员的配备和管理情况以及生产效率的提高情况等。

3. 质量管理煤矿矿级领导应具备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能够推动煤矿产品质量的提高。

考核内容包括煤矿产品质量的监控和控制情况、质量问题的分析和处理情况、质量改进措施的推进情况、质量文化的建设情况等。

4. 经济管理煤矿矿级领导应具备较强的财务管理知识,能够合理利用煤矿的资源和资金。

考核内容包括煤矿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成本的控制和降低情况、经济效益的提高情况等。

三、考核方式1. 考核指标根据考核内容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应具体、可量化,并与煤矿实际情况相结合。

2. 考核方式(1)定期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考核,由指定的考核组进行考核。

考核组成员应包括煤矿相关部门的代表以及具备相关管理经验的专家。

(2)特别考核:对于煤矿安全事故较多的地区或者将要进行重大工程改造的煤矿,可进行特别考核。

特别考核可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考核结果考核组对每位煤矿矿级领导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相应的评语和评分。

考核结果作为煤矿矿级领导的重要依据,用于晋升、奖惩等。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根据考核结果,对煤矿矿级领导进行晋升、奖惩及培训等相应措施的决策。

五、改进与完善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煤矿矿级领导管理考核办法,以适应煤矿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的需要。

煤矿矿级领导管理考核办法

煤矿矿级领导管理考核办法

煤矿矿级领导管理考核办法1. 背景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矿级领导干部的管理能力,提高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制定了《煤矿矿级领导管理考核办法》。

该办法旨在通过考核评估,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强煤矿矿级领导管理水平,促进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2. 考核对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矿级领导干部,包括矿长、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环保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

3.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3.1 安全生产煤炭行业面临着诸多安全风险,矿级领导干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因此,安全生产是煤矿矿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

从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规范、安全培训等方面进行评估。

3.2 经济效益煤矿作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同时,也需要关注经济效益。

经济效益考核包括从生产成本、销售额、财务预算实际完成程度等方面进行评估。

3.3 环保工作煤炭行业是一个高污染行业,环保工作也是煤矿矿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

从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投入与实际完成、环境监测数据等方面进行评估。

3.4 人才管理人才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源,煤矿矿级领导干部要注重人才管理,培养和提升人才,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人才管理考核内容包括人才梯队建设、人才培养、人才流动等方面进行评估。

4. 考核指标考核指标是对考核内容进行量化的衡量标准。

本办法从安全生产、经济效益、环保工作、人才管理四个方面分别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并进行权重比例分配。

考核指标的设定应考虑实际情况,并充分征求各相关部门、岗位职责的意见和建议,使得考核指标科学有效。

5. 考核周期与方式本办法规定煤矿矿级领导干部考核周期为一年,考核主要通过问卷调查、个人述职、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

考核结果作为煤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对于考核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将进行约谈和警告,并制定整改措施,对于造成不良后果者,将追究其领导责任。

6. 结论煤矿矿级领导管理考核办法的实施,有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强化领导干部的管理意识,提高其管理能力,推动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煤业公司矿级领导工资考核办法

煤业公司矿级领导工资考核办法

矿级领导工资考核办法1、总工工资考核2、生产副矿长工资考核3、副矿长工资考核4、安全副矿长工资考核5、机电副矿长工资考核6、通风副矿长工资考核矿级领导工资考核办法矿级领导工资考核办法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调动领导以及管理人员工作、管理的积极性,促进煤矿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如下工资考核办法。

1)、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月奖金两部分组成,并与月出勤挂钩。

2)、月基本工资分为业务工资和安全工资两部分。

3)、月奖金由月任务奖和月安全奖组成。

1、总工工资考核㈠、工资⑴、全月基本工资5000元,其中业务考核工资4500元,安全工资500元。

⑵、月奖金2000元,其中月任务奖500元,月安全奖金1500元。

⑶、轻伤事故不与安全工资、安全奖金挂钩,但要作为评定选进个人、选进集体的考核标准。

㈡、业务考核标准⑴、未及时编制月、季、年度生产计划,罚款100元。

⑵、未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煤矿事故应急预案、探放水等有关的技术软件资料,罚款100元。

⑶、未出具工作面巷道设计,罚款100元。

⑷、未对瓦斯报表、测风报表及时审签,罚款100元。

⑸、未组织有关人员对巷道进行及时测绘、填图,罚款200元。

(⒍)对巷道工程质量检点不到位,致使巷道掘偏、巷道成型不好、断面不够等,罚款100元。

⑺、未组织有关人员对巷道进行月底验收,罚款100元。

⑻、未对有关措施、规程进行审核,罚款100元。

⑼、未及时出具有关图纸,罚款100元。

⑽、对所有软件资料检点不到位,罚款100元。

⑾、监督、检查“一通三防”工作的执行情况,把关不严罚款200元。

⑿、每月入井不少于20次,缺一次罚款50元。

㈢、安全工资和月奖金考核标准⑴、当月三班中没有出现重伤事故,领取安全工资和安全奖。

反之扣除当月安全工资和安全奖。

⑵、当月完成工程进尺任务和产量任务且工程质量达标,领取任务奖。

反之扣除当月任务奖。

⑶、轻伤事故不与安全奖和安全工资挂钩。

⑷、月中考核,月末汇总评定当月的工资和奖金。

×××煤矿现场三大员管理考核办法

×××煤矿现场三大员管理考核办法

×××煤矿现场三大员管理考核办法为了充分发挥现场跟班干部、班组长、安检员的安全监督把关作用,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井下工作现场。

在原办法基础上,对我矿现场三大员的管理考核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将该办法修改后内容如下:一、成立管理考核领导组:组长:矿长、书记副组长:安全副矿长成员:其他矿领导、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各业务科室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检查科。

主任由安全检查科科长兼任。

在安全副矿长直接领导下,办公室具体负责井下现场跟班干部、班组长的管理考核工作。

办公室成员由安全检查科分管副职及各专业负责人组成。

二、试行范围:各单位符合三员到岗挂牌开工条件的现场。

三、职责体系划分:1、安全管理责任体系(1)、矿长对矿井各单位现场三大员管理考核工作全面负责。

(2)、安全副矿长对矿井现场三大员管理考核,负直接领导责任。

(3)、其他分管副矿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管理考核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安全责任划分:(1)、当班班长是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当班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2)、跟班干部负责现场作业的全面协调和指导工作,对作业现场施工负安全管理责任;(3)、安检员负责所跟班组的安全监督检查把关责任。

四、跟班干部、班组长管理考核办法:1、考核要求:(1)、跟班干部、班组长实行包班制,跟班干部、班组长当月考核期内所跟点班出现的隐患、三违按数量和等级集中统计对包班人员进行考核。

(2)、所有管理人员下井填写五因素卡时必须将所查出隐患写清所发现隐患的详细地点、日期和点班。

(3)、管理考核办公室根据月度检查结果进行统计考核,月末经安全副矿长签字后带入个人安全绩效考核中。

(4)、考核项特指带班领导、安检科大班日常巡查、各类小分队所查问题,不包括上级部门所查的三违、隐患,2、隐患考核标准:(1)、现场查出严重隐患扣除当班跟班干部、班组长安全绩效考核分5分,依次累加;(2)、现场查出一般隐患实行日检查月考核的办法,办公室根据日常检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筛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YF-ED-J4747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煤矿矿级领导管理考核办法实用版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煤矿矿级领导管理考核办法实用版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安全责任,经研究决定重新修订煤矿管理人员管理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的实施县煤炭工业局将对全县煤矿矿长、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通风矿长等相关安全生产的煤矿“六长”进行日常考核管理。

考核按百分制进行量化并建档,全年考核得分在90—100分为优秀;70—89分为称职,不奖不惩;60—69分为基本称职,给予黄牌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罚款5000元;60分以下为不合格,罚款10000元。

煤矿矿长管理考核办法一、矿长的安全职责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煤矿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其主要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等,并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落实措施;(二)组织编制煤矿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按规定提出煤矿维简费、安全费提取数额,报煤矿法定代表人审批,合理安排使用提取的维简费、安全费等费用,保证矿井安全投入;(三)组织编制、审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组建符合相关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监督落实矿级领导、职能科室(队)、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四)负责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例会,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制定、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的措施,并负责措施的实施;(五)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全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的总体方案;(六)组织本矿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确保煤矿全面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组织人员分析解决。

当安全与生产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七)组织制定并认真实施煤矿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定期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杜绝矿井重大事故发生;(八)煤矿发生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指挥事故抢险,同时召请就近的救护队;事故发生后,及时如实地按程序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九)组织本单位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主持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十)监督并制止所在煤矿周边区域非法开采煤炭资源行为;(十一)规范用工管理,加强劳动保护,改善矿工生产生活条件,稳定煤矿工人队伍;(十二)每月发现和处理至少一起“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十三)每月下井带班天数不少于10次(因长时间出差或政策性停产除外);(十四)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赋予的其它职责。

二、矿长的管理及考核对煤矿矿长考核,具体扣分办法如下:(一)不按时参加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的,每次扣5分;(二)下井带班天数每少一天扣2分(因长时间出差或政策性停产的除外);(三)煤矿矿长违章指挥,发现一次扣20分;(四)安全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或整改不彻底的,发现一次扣5分,拒不整改的,发现一次扣10分;(五)安排未取得特殊工种上岗资格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发现1人次扣5分;(六)存在重大隐患(国务院446号令规定的15种情况)未整改的,发现1次扣10分;(七)未按规定召开安全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组织职工培训教育的,发现1次扣5分;(八)每月未发现和处理“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扣5分;(九)未按规定上报审批擅自新增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的,发现1次扣5-10分;(十)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的,发现1次扣5分;(十一)不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书面上报排查情况的,发现1次扣5分;(十二)被责令停产整改,有停而不整或借整改之名生产的,发现1次扣5-10分;(十三)不规范用工管理,加强劳动保护,改善矿工生产生活条件,导致煤矿工人队伍不稳定的,扣5分;(十四)所在煤矿发生死亡1人的一般事故,扣30分,死亡2人的一般事故,扣50分。

(十五)对于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安排布置的工作严重滞后的,扣10分;(十六)未按规定期限内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机电设备产品的,发现一次扣10分;(十七)矿井因为发现重大隐患被行政罚款或者停产整顿的,一次扣10分。

若有下列情形的,责成煤矿法定代表人立即解除矿长聘用合同,该矿长进入全县煤矿从业人员黑名单,取消在我县煤矿从业资格。

(一)全年累计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二)不及时、如实向煤矿监管部门、监察部门报告事故的;(二)所在煤矿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管理考核办法煤矿要建立以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责任体系,加强技术管理力量,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标准。

一、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一)参加所在煤矿的安全生产会议,参与所在煤矿的安全生产活动,编制符合本矿实际的《灾害预防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二)全面负责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规定和标准,严格执行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行政决定和命令;(三)组织编制、审批矿井各种施工设计、《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以及特殊地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等生产建设规划、设计、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指导实施和跟踪监督;(四)协助矿长主持矿井采掘规划和灾害预防计划的实施,协助矿长对职工进行生产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五)负责定期对采掘工程进尺进行测量,并及时填绘上图,坚持每季度与县煤管部门最少交换一次图纸;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六)抓好“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措施的编制、审批实施和检查工作,负责每10天进行一次全矿井测风,认真落实“以风定产”制度,负责每旬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门会议,听取汇报,协调工作,并向矿长汇报;(七)负责矿井防治水设计和防治水工作方案的编制、审批以及实施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八)严格现场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时,必须及时制止和纠正;发现作业场所出现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必须及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进行处理,并及时向矿长报告;(九)参加重大灾害事故抢救、追查分析的领导工作;(十)按有关规定下井带班,每月不少于15次;(十一)负责组织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开展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努力提高矿井现代化水平。

二、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管理及考核煤矿技术负责人考核具体扣分办法如下:(一)不按时参加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的,每次扣5分;(二)下井带班天数每少一天扣2分(因长时间出差或政策性停产除外);(三)技术负责人违章指挥,发现一次扣20分;(四)存在重大隐患(国务院446号令规定的15种情况)未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发现1次扣10分;(五)不积极协助矿长对职工进行生产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的,发现1次扣5分;(六)每月未发现和处理“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扣5分;(七)未按规定对新增掘进头和采煤工作面进行报批的,发现1次扣5-10分;(八)不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各种施工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并负责指导实施和跟踪监督的,发现1次扣5-10分;(九)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规程和标准的,发现1次扣5-10分;(十)不定期对采掘工程进尺进行测量,并及时填绘上图,矿井图实不符的,发现1次扣5分;不按规定与县煤管部门交换煤矿相关图纸的;发现1次扣5-10分;(十一)未及时编制“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措施、实施审批和检查的,发现1次扣5分;(十二)未定期对全矿井进行测风,不认真落实以风定产的规定的,发现1次扣5-10分;(十三)对煤矿探放水工作技术管理不到位,存在不按探放水设计作业的,发现1次扣5-10分;(十四)所在煤矿因技术管理、技术措施不到位而发生死亡1人一般事故,扣30分,死亡2人的一般事故,扣50分;(十五)对于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安排布置的工作严重滞后的,扣10分;(十六)矿井因为技术管理方面发现重大隐患被行政罚款或者停产整顿的,一次扣10分。

若有下列情形的,责成煤矿法定代表人立即解除技术负责人的聘用合同,该技术负责人进入全县煤矿从业人员黑名单,取消在我县煤矿从业资格。

(一)全年累计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二)所在煤矿因技术管理、技术措施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生产矿长管理考核办法一、生产矿长工作职责(一)协助矿长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在矿长领导下定期召开所分管业务部门的安全工作例会,听取汇报,审批业务保安工作计划和安排意见,研究解决现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和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措施并保证实施;(二)协调分管部门之间的工作,并负责检查各部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三)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四)在组织、指挥生产过程中认真抓好矿井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划以及《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一通三防”等工作计划的贯彻执行,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抓好矿井安全生产。

(五)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并向矿长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在上报的同时,协助技术负责人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并负责现场落实。

(六)按规定参加全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例会;(七)积极做好分管部门安全思想教育及安全业务培训工作;(八)一旦发生事故,协助矿长指挥处理事故,积极开展事故调查和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九)检查采掘工作面顶帮支护和敲帮问顶制度的执行情况;(十)监督区队、班组是否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进行作业,是否按照下达的安全指令进行整改;(十一)每月下井带班天数不少于18次。

二、生产矿长管理及考核煤矿生产矿长考核具体扣分办法如下:(一)不按时参加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的,每次扣5分;(二)下井带班天数每少一天扣2分(因长时间出差或政策性停产除外);(三)生产矿长违章指挥,发现一次扣20分;(四)存在重大隐患(国务院446号令规定的15种情况)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发现1次扣20分;(五)不按规定组织职工学习贯彻各种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发现1次扣5分;(六)每月未发现和处理“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扣5分;(七)未按规定对新增掘进头和采煤工作面进行报批的,发现1次扣5分;(八)未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和贯彻《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发现1次扣5-10分;(九)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流于形式,不能发现问题的,发现1次扣5-10分;(十)所在煤矿因监督、检查及管理不到位发生死亡1人的一般事故,扣10分,死亡2人的一般事故,扣20分;(十一)对于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安排布置的工作严重滞后的,扣10分;(十二)矿井因为分管范围内发现重大隐患被行政罚款或者停产整顿的,一次扣10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