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承包方选择和评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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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承包方选择和评估程序
1目的对本厂的分承包方进行选择、评估,以确保其可满足本厂的需求,同时对其持续供货能力做出评价。
2适用范围适用本厂所有提供生产用物资及外协、外购件和服务的分承包方。3职责
3.1供应、配套部门负责物资(原材料、辅料等)零件外购,分承包
方的选择和评价的组织管理。
3.2质管、检验部门负责对分承包方质量保证能力的验证及其提供产
品的检验和试验。
3.3设计、工艺部门负责确定技术质量要求。
3.4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的工序外协、工装外协的分承包方,参照此办
法执行。
4程序
4.1 分类分承包方根据提供产品的重要程度分以下两类:
4.1.1A类(重要类):指对本厂产品实体质量有直接影响的物资和
外购、外协件。
4.1.2B类(一般类):指对本厂产品有一定影响的物资和外购、
外协件
4.1.3设计、工艺部门根据以上分类原则编制《采购产品分类清
单》。
4.2分承包方选择原则分承包方的选择应遵循质优价廉和地域就近的
原则,并满足以下两点要求:
⑴ 具备国家核发的有效的经营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⑵ 具备良好的质量信誉和资信状况。
4.3 分承包方的初选
4.3.1供应、配套部门负责分承包方的初选。
4.3.2采购人员根据设计、工艺部门提供的采购物资外购、外协件的质量特性、技术工艺要求对能够满足要求的单位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会同设计、工艺部门、检验、质管部门人员一起进行,并填写《供应厂商基本情况调查表》。
4.3.3 分承包方的选择
a.选择已通过质量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的单位;
b .从市场或其他使用信息中获得;
c.如顾客提供经批准的分承包方名单,则须从该名单中选择合格分承包方,如果从该名单外选择,则须提交顾客认可。
4.4 分承包方的评审
4.4.1评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a. 质量保证能力(评价分承包方质量体系);
b. 产品审核
c. 过程审核
d.首批样品检验(生产件批准);
e.其他生产资料的质量评价。
4.4.2初选合格的分承包方经审批后,按“初物管理办法”要求
分承包方提供第一轮样品,样品认可后,由质管部门组织设计、工艺部门、供应、配套部门等相关部门,按QS9000/VDA6.1 规定对其进行体系评审。主要评价分承包方的质量保证能力、技术水平、供货能力等,评价后填写“质量体系审核报告”,及过程审核,并填写过程审核报告,质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出具“质量能力审核报告”;如达到规定要求可由供应、配套部门按“初物管理办法”进行第二轮、三轮样品认可。如该分承包方通过顾客或顾客批准的第二方认证或第三方认证或第三方注册机构按ISO9000/QS9000/VDA6.1 对其的认证,该认证可被承认,并代替本厂的体系审核。
4.4.3经产品认可合格的分承包方(军品分承包方,除通过以上评定还需征得顾客或其代表会签)由供应、配套部门负责将其列入《合格分承包方名单》,并会同技术、质量部门与其签订供货协议(或合同),协议(或合同)应包括以下适用内容:
a.技术要求(技术标准、图纸、工艺要求等);
b .质量要求
c .检验的范围、程序、设备、流程
d.交货期限及方式;
e.价格及付款方式;
f.其它等。
协议(或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4.4如果分承包方移地生产、生产新产品/ 新组件、反复出现质量问题时须重新按4.4.2 —4.4.3 要求重新评价。在选择新分承包
方时对涉及到提供具有存档特性产品时须特别注意并适当增加抽样数,在质量审核时亦须特别关注。
4.5 对合格分承包方的控制
4.5.1对于外协件由质管部门每年对分承包方进行一次体系审核和
过程审核(如该分承包方通过顾客第二方认可或第三方
ISO9000/VDA6.1/QS9000 注册可免除体系审核)审核及评价依照《分承包方审核条例》执行。根据产品的质量要求不同,对A 类分承包方6个月进行一次产品审核,B类分承包方12个月进行一次产品审核,并做好记录。产品审核一般以QKZ 进行定量评价,QKZ》90则零件可以入库,75 < QKZ W 90S零件按让步接受办法经顾客认可后方可入库,QKZ 〈75 则零件不得投入使用。过程审核按评审条例打分,打分结果90分以上,可以正常供货,80s90分容许供货,但需限期整改,60s80分停止供货,限期整改,60分以下取消供货资格。对于原材料供应商由质管部门每一年进行一次体系审核,审核办法参照4.4.2 要求进行。
4.5.2每季度由供应、配套部门对物资、外购、外协件合格分承包
方的供货状况做出统计,并编制《合格分承包方供货状况统计表》
报质管部门,其内容主要包括:
a.供货的实物质量(供货的合格状况、合格率),其数据从检验部门获取;
b .供货的准时交付情况(确保100%准时交付,如未达到
100%准时交付则应要求其提出纠正措施并实施。对于产生的超额或附加运费,由供应、配套部门记录并保存);
c.价格情况;
d .售后服务质量。
4.5.3质管部门根据以上统计依据《分承包方质量管理办法》对其进行打分评价确认。
4.5.4分承包方的资料由供应、配套部门负责归档、保存。
4.6 管理说明:
4.6.1鉴于本厂目前实际情况,由供应、配套部门对目前与本厂已建立合作关系的供应商排出计划对其重新评审确认。
4.6.2对于所有民品分承包方应以QS9000 第一部分为依据,根据供应材料、零件的重要性和顾客的要求按先后次序制订出QS9000 开发计划,并以其最终全部符合QS9000 第一部分为目标。
4.6.3对军品分承包方可不做过程审核和产品审核。
5相关文件
5.1Q/DJS II QP0601《采购控制程序》
5.2Q/DJS I QP1001《进货验证程序》
5.3 Q/DJS II QP0602《采购新器材质量控制程序》
6记录表单
6.1《年季度合格分承包方供货状况统计表》
6.2《分承包方基本情况调查表》
6.3《产品外购器材合格分承包方名单》
6.4《分承包方产品质量审核结果》
6.5《分承包方质保能力审核报告》
6.6《分承包方产品质量审核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