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8)说明及计算规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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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8)说明及计算规则汇总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说明

一、本册包括切削设备安装,锻压设备安装,铸造设备安装,起重设备安装,起重机轨道安装,输送设备安装,风机安装,泵安装,压缩机安装,工业炉设备安装,煤气发生设备安装,其他机械及附属设备安装等共12章,1359条基价子目。

二、本册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三、本册以国家和有关工业部门发布的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依据。

四、本基价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基价的50%计算。

五、本册各基价子目除各章说明中已说明的工作内容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安装主要工序: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装拆、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

2.人字架、三角架、环链手拉葫芦、滑轮组、钢丝绳等起重机具及附件的领用、搬运、搭拆、退库等。

3.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4.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安装。

六、本册各基价子目中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发生时另行计算。

1.设备自设备仓库运至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

3.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费用。

4.设备构件、机件、零件、附件、管道及阀门、基础及基础盖板等的修理、修补、修改、加工、制作、焊接、煨弯、研磨、防震、防腐、保温、刷漆以及测量、透视、探伤、强度试验等工作。

5.特殊技术措施及大型临时设施以及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等费用。

6.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7.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8.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形垫铁等)和地脚螺栓。

9.设计变更或超规范要求所需增加的费用。

10.设备的拆装检查或解体拆装不包括本册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

11.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安装、调试工作;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

七、下列项目按系数分别计取:

1.超高增加费:机械设备的安装标高是以底座的正或负10 m以内考虑的。如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超过地平面正或负10 m时,则基价子目的人工费和机械费按下表乘以调整系数计取超高增加费。

2.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降效增加费按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的10%计取,全部为人工费。

3.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按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的10%计取,全部为人工费。

八、金属桅杆及人字架等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计取方法:根据所安装设备的净重量(包括设备底座、辅机),按12元/t计取。

九、本章所用部分名词含义如下:

1.安装现场是指距安装设备基础100m范围内。

2.安装地点是指设备基础及基础周围附近。

3.指定堆放地点是指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指定的,在安装现场范围内较合理的堆放地点。

4.解体安装是指一台设备的结构,分成几个大部件供货,需在安装地点进行清洗、组装等工作。

5.拆装检查或解体拆装是指将一台整体或解体结构的设备全部拆散(支解);进行清洗、检查、刮研、换油、调整、重新装配组合成为原形式的整体或解体结构设备。

第一章切削设备安装

一、本章适用范围

1.台式及仪表机床:包括台式车床、台式刨床、台式铣床、台式磨床、台式砂轮机、台式抛光机、台式钻床、台式排钻、多轴可调台式钻床、钻孔攻丝两用台钻、钻铣机床、钻铣磨床、仪表抛光机、硬质合金轮修磨床、单轴纵切自动车床、仪表铣床、仪表齿轮加工机床、刨模机、宝石轴承加工机床、凸轮轴加工机床、透镜磨床、电表轴类加工机床。

2.车床:包括单轴自动车床、多轴自动和半自动车床、六角车床、曲轴及凸轮轴车床、落地车床、普通车床、精密普通机床、仿型普通车床、马鞍车床、重型普通车床、仿型及多刀车床、联合车床、无心粗车床、轮齿、轴齿、锭齿、辊齿及铲齿车床。

3.立式车床:包括单柱和双柱立式车床。

4.钻床:包括深孔钻床、摇臂钻床、立式钻床、中心孔钻床、钢轨及梢轮钻床、卧式钻床。

5.镗床:包括深孔镗床、坐标镗床、立式及卧式镗床、金钢镗床、落地镗床、镗铣床、钻镗床、镗缸床。

6.磨床:包括外圆磨床、内圆磨床、砂轮机、珩磨机及研磨机、导轨磨床、2M系列磨床、3M系列磨床、专用磨床、抛光机、工具磨床、平面及端面磨床、刀具刃磨床、曲轴、凸轮轴、花键轴、轧辊及轴承磨床。

7.铣床、齿轮及螺纹加工机床:包括单臂及单柱铣床、龙门及双柱铣床、平面及单面铣床、仿型铣床、立式及卧式铣床、工具铣床、其他铣床。直(锥)齿轮加工机床、滚齿机、剃齿机、珩齿机、插齿机、单(双)轴花键轴铣床、齿轮磨齿机、齿轮倒角机、齿轮滚动检查机、套丝机、攻丝机、螺纹铣床、螺纹磨床、螺纹车床、丝杠加工机床。

8.刨、插、拉床:包括单臂刨、龙门刨、牛头刨、龙门铣刨床、插床、拉床、刨边机、刨模机。

9.超声波及电加工机床:包括电解电加工机床、电火花加工机床、电脉冲电加工机床、刻线机、超声波电加工机床、阳极机械加工机床。

10.金属材料试验机械:金属材料试验机械。

11.木工机械:包括木工圆锯机、截锯机、细木工带锯机、普通木工带锯机、卧式木工带锯机、排锯机、镂锯机、木工刨床、木工车床、木工铣床及开榫机、木工钻床及榫槽机、木工磨光机、木工刃具修磨机。其他木工设备:包括拨料器、踢木器。

12.跑车带锯机:跑车带锯机及带锯防护罩。

13.其他机床:包括车刀切断机、砂轮切断机、矫正切断机、带锯机、圆锯机、弓锯机、气割机、管子加工机床。

二、本章基价子目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本体安装:底座、立柱、横梁等全套设备配件及润滑油管道的安装。

2.清洗组装时结合精度检查。

3.跑车木工带锯机包括跑车轨道安装。

三、本章基价子目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形垫铁等)和地脚螺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2.设备的润滑、液压系统的管道附件加工,煨弯和阀门研磨。

3.润滑、液压的法兰及阀门连接所用的垫圈(包括紫铜垫)加工。

4.跑车木结构、轨道枕木、木保护罩的加工制作。

四、本章基价内所列的设备重量均为设备净重。

五、带锯机保护罩的除锈刷漆执行第十一册相关基价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依据不同型号的切削设备按其重量分别以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其中气动踢木器按单面卸木和双面卸木,均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带锯机保护罩制作与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二章锻压设备安装

一、本章适用范围

1.机械压力机:包括固定台压力机、可倾压力机、传动开式压力机、闭式单(双)点压力机、闭式侧滑块压力机、单动(双动)机械压力机、切边压力机、切边机、拉伸压力机、摩擦压力机、精压机、模锻曲轴压力机、热模锻压力机、金属挤压机、冷挤压机、冲模回转头压力机、数控冲模回转压力机。

2.液压机:包括薄板液压机、万能液压机、上移式液压机、校正压装液压机、校直液压机、手动液压机、粉末制品液压机、塑料制品液压机、金属打包液压机、粉末热压机、轮轴压装液压机、轮轴压装机、单臂油压机、电缆包覆液压机、油压机、电极挤压机、油压装配机、热切边液压机、拉伸矫正机、冷拔管机、金属挤压机。

3.自动锻压机及锻机操作机:包括自动冷(热)镦机、自动切边机、自动搓丝机、滚丝机、滚圆机、自动冷成型机、自动卷簧机、多功位自动压力机、自动制订机、平锻机、辊锻机、锻管机、扩孔机、锻轴机、镦轴机、镦机及镦机组、辊轧机、多工位自动锻造机、锻造操作机、无轨操作机。

4.模锻锤、空气锤:包括模锻锤、蒸汽、空气两用模锻锤,无石占模锻锤,液压模锻锤。

5.自由锻锤及蒸汽锤:包括蒸汽、空气两用自由锻锤,单臂自由锻锤,气动薄板落锤。

6.剪切机:包括剪板机、剪切机、联合冲剪机、剪断机、切割机、拉剪机、热锯机、热剪机。

7.弯曲校正机:包括滚板机、弯板机、弯曲机、弯管机、校直机、校正机、校平机、校正弯曲压力机、切断机、折边机、滚坡纹机、折弯压力机、扩口机、卷圆机、滚圆机、滚形机、整形机、扭拧机、轮缘焊渣切割机。

8.锻造水压机:水压机。

二、本章各基价子目包括的工作内容:

1.机械压力机、液压机、水压机的拉紧螺栓及立柱热装。

2.液压机及水压机液压系统钢管的酸洗。

3.水压机本体安装:包括底座、立柱、横梁等全部设备部件安装、润滑装置和管道安装、缓冲器、充液罐等附属设备安装、分配阀、充液阀、接力电机操纵台装置安装、梯子、栏杆、基础盖板安装,立柱、横梁等主要部件安装前的精度预检、活动横梁导套的检查和刮研、分配器、充液阀、安全阀等主要阀件的试压和研磨、机体补漆、操纵台、梯子、栏杆、盖板、支撑梁、立式液罐和低压缓冲器表面刷漆。

4.水压机本体管道安装:包括设备本体至第一个法兰以内的高低压水管、压缩空气管等本体管道安装、试压、刷漆、高压阀门试压、高压管道焊口预热和应力消除、高低压管道的酸洗、公称直径70mm以内的管道煨弯。

5.锻锤砧座周围敷设油毡、沥青、砂子等防腐层以及垫木排找正时表面精修。

三、本章基价子目不包括的工作内容及项目:

1.机械压力机、液压机、水压机的拉紧螺栓及立柱如需热装时所需的加热材料(如硅碳棒、电阻丝、石棉布、石棉绳等)。

2.除水压机、液压机外,其他设备的管道酸洗。

3.锻锤试运转中锤头和锤杆的加热以及试冲击所需的枕木。

4.水压机工作缸、高压阀等的垫料、填料。

5.设备所需灌注的冷却液、液压油、乳化液等。

6.蓄势站安装及水压机与蓄势站的联动试运转。

7.锻锤砧座垫木排的制作、防腐、干燥等。

8.设备润滑、液压和空气压缩管路系统的管子和管路附件的加工、焊接、煨弯和阀门的研磨。

9.设备和管路的保温。

10.水压机管道安装中的支架、法兰、紫铜垫圈密封垫圈等管路附件的制作及管子和焊口的探伤、透视和机械强度试验。

四、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执行第六册有关项目的相关子目。

五、液压机和锻造水压机的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及除锈刷油执行第六册和第十一册相关基价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锻压设备:依据不同型号的锻压设备按其重量分别以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三章铸造设备安装

一、本章适用范围

1.砂处理设备:包括混砂机、碾砂机、松砂机、筛砂机。

2.造型及造芯设备:包括震压式造型机、震实式造型机、吹芯机、射芯机。

3.落砂及清理设备:包括震动落砂机、型心落砂机、圆形清理滚筒、喷砂机、喷丸器、喷丸清理转台、抛丸机。

4.金属型铸造设备:包括卧式冷式压铸机、立式冷式压铸机、卧式离心铸造机。

5.材料准备设备:C246及C246A球磨机、碾砂机、蜡模成型机械、生铁裂断机、涂料搅拌机。

6.抛丸清理室:包括室体组焊、电动台车及旋转台安装、抛丸喷丸器安装、铁丸分配、输送及回收装置安装、悬挂链轨道及吊钩安装、除尘风管和铁丸输送管敷设、平台、梯子、栏杆等安装、设备单机试运转。

7.铸铁平台。

二、本章各项目基价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及项目:

1.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具机;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形垫铁等)和地脚螺栓。如果上述内容或者还有其他内容发生时,应增加工程量内容列项,组成完整的工程实体项。

2.地轨安装。

3.抛丸清理室的除尘机及除尘器与风机间的风管安装。

三、抛丸清理室安装的子目单位为室,是指除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及电气箱、开关、敷设电气管线等电气工程外,成套供应的抛丸室、回转台、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电动小车等设备以及框架、平台、梯子、栏杆、漏斗、漏管等金属结构件安装。设备重量是指上述全套设备加金属结构件的总重量。

四、垫木排仅包括安装,不包括制作、防腐等工作。

工程量计算规则

依据不同型号的锻造设备按其重量分别以设计图示数量计算,除抛风清理室以室为单位,铸造平台以吨为单位外,其他设备均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四章起重设备安装

一、本章适用范围

1.工业用的起重设备安装。

2.起重量为0.5t~400t。

3.适用于不同结构、不同用途的手动、电动起重机安装。

二、本章各基价子目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起重机静负荷、动负荷和超负荷试运转。

2.脚手架搭拆及必须的端梁铆接。

3.解体供货的起重机现场组装。

三、本章各基价子目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试运转重物的准备与运输。试运转所用的动力、燃料等。

四、本章基价子目不包括脚手架搭拆费用。使用本章基价子目时,每安装一台起重机,应按下表增加脚手架搭拆费用。

应增加的脚手架搭拆费用表

注:双小车起起机按一个小车的起重量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依不同型号的起重设备按其重量分别以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五章起重机轨道安装

一、本章适用范围

1.工业用起重输送设备的轨道安装。

2.地轨安装。

二、本章各基价子目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测量、领料、下料、矫直、钻孔。

2.车挡制作、安装的领料、下料、调直、组装、焊接、刷漆等。

三、本章各基价子目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轨道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专用垫铁、特殊垫铁的费用。

2.吊车梁调整及轨道枕木干燥、加工、制作。

3.8形轨道加工制作。

4.8形轨道工字钢轨的立柱、吊架、支架、辅助梁等的制作与安装。

四、本章基价子目不包括脚手架搭拆费用。凡在高空行车梁上安装的轨道,按轨道长度计取脚手架费32.98元/m,其中人工费8.25元/m。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工字钢轨道、悬挂工字钢轨道、8形轨道按轨道长度、计取脚手架费16.52元/m,其中人工费为4.13元/m。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起重机轨道:依据设计图示尺寸,按单根轨道长度计算,以10 m为计量单位。按轨道的标准图号、型号、固定形式和纵、横向孔距安装部位分列基价子目。

二、车挡制作按图示尺寸,以吨为计量单位。车挡安装按每个单重(吨),每组4个,以组为计量单位。

第六章输送设备安装

一、本章适用范围

1.斗式提升机。

2.刮板输送机。

3.板式(裙式)输送机。

4.螺旋输送机。

5.悬挂输送机。

6.固定式胶带输送机(增加2m)。

7.卸矿车及皮带秤。

二、本章各基价子目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机头、机尾、机架、轨道、托辊、拉紧装置、传动装置等安装及皮带敷设。

三、本章各基价子目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钢制外壳、刮板、漏斗制作安装。

2.特殊实验。

3.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动力、燃料等。

四、刮板输送机子目的单位是按一组驱动装置计算的。如超过一组时,则将输送长度除以驱动装置组数(即“米/组”数),以所得“米/组”数来选用相应的子目,再以组数乘以该子目的基价,即得其费用。

例如:某刮板输送机,宽为420mm,输送长度为250m,其中共有四组驱动装置,则其“米/组”数为250m除以4组,等于62.5m/组,应选用“420mm宽以内、80m/组以内”的子目,现该机有四组驱动装置,因此该子目的基价乘以4,即得该台刮板输送机的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斗式提升机按型号和提升高度,输送槽宽、输送机长度、驱动装置组数,以组为计量单位。

二、刮板输送机按型号、输送槽宽、输送机长度、驱动装置组数,以组为计量单位。

三、板(裙)式输送机按型号、链板宽度、链轮中心距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四、悬挂输送机按型号、重量、链条类型、节距等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五、固定式胶带输送机按型号输送机长度和胶带宽度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六、螺旋输送机按公称直径、机身长度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七、卸矿车和皮带秤安装按型号、重量和设备宽度等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七章风机安装

一、本章适用范围

1.离心式通(引)风机:包括中低压离心通风机、排尘离心通风机、耐腐蚀离心通风机、防爆离心通风机、高压离心通风机、锅炉离心通风机、煤粉离心通风机、矿井离心通风机、抽烟通风机、多翼式离心通风机、化铁炉风机、硫酸鼓风机、恒温冷暖风机、暖风机、低噪声离心通风机、低噪声屋顶离心通风机。

2.轴流通风机:包括矿井轴流通风机、冷却塔轴流通风机、化工轴流通风机、纺织轴流通风机、隧道轴流通风机、防爆轴流通风机、可调轴流通风机、屋顶轴流通风机、一般轴流通风机、隔爆型轴流式局部扇风机。

3.离心式鼓风机、回转式鼓风机(罗茨鼓风机、HGY型鼓风机、叶式鼓风机)。

4.其他风机:包括塑料风机、耐酸陶瓷风机。

二、本章各基价子目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设备本体及与本体联体的附件、管道、润滑冷却装置等的清洗、刮研、组装、调试。

2.离心式鼓风机(带增速机)的垫铁研磨。

3.联轴器或皮带以及安全防护罩安装。

4.设备带有的电动机及减震器安装。

三、本章各基价子目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支架、底座及防护罩、减震器的制作、修改。

2.联轴器及键和键槽的加工制作。

3.电动机的抽芯检查、干燥、配线、调试。

四、关于本章风机拆装检查基价子目:

1.本基价包括下列工作内容:设备本体及部件以及第一个阀门以内的管道等拆卸、清洗、检查、刮研、换油、调间隙及调配重、找正、找平、找中心、记录、组装复原。

2.风机拆装检查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设备本体的整(解)体安装。

(2)电动机安装及拆装、检查、调整、试验。

(3)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管道的检查、试验等工作。

3.凡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或技术资料规定,在实际施工中进行拆装检查工作时,可执行本基价。

五、塑料风机及耐酸陶瓷风机执行离心式通(引)风机子目。

六、设备重量计算方法如下:

1.直联式风机按风机本体及电动机和底座的总重量计算。

2.非直联式风机按风机本体和底座的总重量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风机安装依据型号、重量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八章泵安装

一、本章适用范围

1.离心式泵

(1)离心式清水泵、单级单吸悬臂式离心泵、单级双吸中开式离心泵、立式离心泵、多级离心泵、锅炉给水泵、冷凝水泵、热水循环泵。

(2)离心油泵、卧式离心油泵、高速切线泵、中开式管线输油泵、管道式离心泵、立式筒式离心油泵、离心油浆泵、汽油泵、BY型流程离心泵。

(3)离心式耐腐蚀泵、耐腐蚀液下泵、塑料耐腐蚀泵、耐腐蚀杂质泵、其他耐腐蚀泵。

(4)离心式杂质泵、污水泵、长轴立式离心泵、砂泵、泥浆泵、灰渣泵、煤水泵、衬胶泵、胶粒泵、糖汁泵、吊泵。

(5)离心式深水泵、深井泵、潜水电泵。

2.旋涡泵、单级旋涡泵、离心旋涡泵、WZ多级自吸旋涡泵、其他旋涡泵;

3.往复泵:

(1)电动往复泵:一般电动往复泵、高压柱塞泵(3~4柱塞)、石油化工及其他电动往复泵、柱塞高速泵(6~24柱塞)。

(2)蒸汽往复泵:一般蒸汽往复泵、蒸汽往复油泵。

(3)计量泵。

4.转子泵:螺杆泵、齿轮油泵。

5.真空泵。

6.潜水泵。

7.手摇泵。

8.屏蔽泵:轴流泵、螺旋泵。

二、本章各基价子目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设备本体与本体联体的附件、管道、润滑冷却装置的清洗、组装、刮研。

2.深井泵的泵体扬水管及滤水网安装。

3.联轴器或皮带安装。

三、本章各基价子目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负荷及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动力。

2.支架、底座、联轴器、键和键槽的加工、制作。

3.深井泵扬水管与平面的垂直度测量。

4.电动机的检查、干燥、配线、调试等。

5.试运转时所需排水的附加工程(如修筑水沟、接排水管等)。

四、设备重量计算方法如下:

1.直联式泵按泵本体、电动机以及底座的总重量计算。

2.非直联式泵按泵本体及底座的总重量计算。不包括电动机重量,但包括电动机安装。

3.深井泵按本体、电动机、底座及设备扬水管的总重量计算。

五、深井泵橡胶轴与连接扬水管的螺栓按设备带有考虑。

六、泵拆装检查

1.本基价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设备本体及部件以及第一个阀门以内的管道等拆卸、清洗、检查、刮研、换油、调间隙、找正、找平、找中心、记录、组装复原。

2.本基价不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本体的整(解)体安装。

(2)电动机安装及拆装、检查、调整、试验。

(3)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管道的检查、试验等工作。

3.凡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或技术资料规定,在实际施工中进行拆装检查工作时,可执行本基价。

工程量计算规则

泵安装依据型号、设备重量、输送介质、压力和材质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九章压缩机安装

一、本章适用范围:活塞式L及Z形2列、3列压缩机、活塞式V、W、S形压缩机、活塞式V、W、S形制冷压缩机、回转式螺杆压缩机、离心式压缩机、活塞式2M(2D)、4M(4D)型电动机驱动对称平衡压缩机安装、离心式压缩机电动机驱动无垫铁安装、活塞式H形中间直联同步压缩机及中间同轴同步压缩机安装。

二、本章各基价子目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除活塞式V、W、S形压缩机、制冷压缩机、回转式螺杆压缩机、离心式压缩机、活塞式Z形2列、3列压缩机为整体安装以外,其他各类型压缩机均为解体安装。

2.与主机本体联体的冷却系统、润滑系统以及支架、防护罩等零件、附件的整体安装。

3.与主机在同一底座上的电动机整体安装。

4.解体安装的压缩机在无负荷试运转后的检查、组装及调整。

三、本章各基价子目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及项目

1.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2.除与主机在同一底座上的电动机已包括安装外,其他类型的压缩机,均不包括电动机、汽轮机及其他动力机械的安装。

3.与主机本体联体的各级出入口第一个阀门外的各种管道、空气干燥设备及净化设备、油水分离设备、废油回

收设备、自控系统及仪表系统安装以及支架、沟槽、防护罩等制作、加工。

4.介质的充灌。

5.主机本体循环油(按设备带有考虑)。

6.电动机拆装检查及配线、接线等电气工程。

7.离心式压缩机的拆装检查。

四、活塞式V、W、S形压缩机的安装是按单级压缩机考虑的,安装同类型双级压缩机时,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40。

五、离心式压缩机是单轴考虑的,如安装双轴(H)离心式压缩机时,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40。

六、本章基价原动机是按电动机驱动考虑的,如为汽轮机驱动安装时,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4。

七、活塞式V、W、S形压缩机及压缩机组的设备重量,按同一底座上的主机、电动机、仪表盘及附件底座等的总重量计算。立式及L形压缩机、离心式压缩机则不包括电动机等动力机械的重量。

八、活塞式D、M、H形对称平衡压缩机的设备重量,按主机、电动机及随主机到货的附属设备安装。附属设备安装应执行其他册有关子目。

七、离心式压缩机拆装检查的子目,适用于现场组对安装的中低压离心式压缩机组。高压离心式压缩机组可参照适用。凡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或技术资料规定,在实际施工中进行拆装检查工作时,可执行本基价。

工程量计算规则

压缩机安装依据型号、设备重量、结构形式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十章工业炉设备安装

一、本章适用范围

1.电弧炼钢炉。

2.无芯工频感应电炉:熔铁、熔锌等熔炼电炉。

3.电阻炉、真空炉、高频及中频感应炉。

4.冲天炉:长腰三节炉、移动式直线曲线炉胆热风冲天炉、燃重油冲天炉、一般冲天炉及冲天炉加料机构等。

5.加热炉及热处理炉。

(1)按类型分:室式、台车式、推杆式、反射式、链式、贯通式、环形式、传送式、箱式、槽式、开隙式、井式(整体组合)、坩锅式等。

(2)按燃料分:电、天燃气、煤气、重油、煤粉、煤块等。

6.解体结构井式热处理炉:电阻炉、天燃气炉、煤气炉、重油炉、煤粉炉等。

二、本章各基价子目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无芯工频感应电炉的水冷管道、油压系统、油箱、油压操纵台等安装以及油压系统的配管、刷漆、内衬

砌筑。

2.电阻炉、真空炉、高频及中频感应炉的水冷系统、润滑系统、传动装置、真空机组、安全防护装置等安装。

3.冲天炉本体和前炉安装。

4.冲天炉加料机构的轨道、加料车、卷扬装置等安装。

5.加热炉及热处理炉的炉门升降机构、轨道、炉箅、喷嘴、台车、液压装置、拉杆或推杆装置、传动装置、装料、卸料装置等。

6.炉体管道的试压、试漏。

三、本章各基价子目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及项目

1.烘炉,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2.除无芯工频感应炉包括内衬砌筑外,均不包括炉体内衬砌筑。其他炉体内衬砌筑执行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相应基价子目。

3.电阻炉电阻丝的安装。

4.风机系统的安装、试运转。

5.液压泵房站的安装。

6.阀门的研磨、试压。

7.台车的组立、装配。

8.冲天炉出渣轨道的安装。

9.解体结构井式热处理炉的平台安装。

10.烘炉。

11.热工仪表系统安装、调试。

四、冲天炉的加料结构,按各类型综合考虑,已包括在冲天炉安装内,冲天炉出渣轨道安装,参照本册第五章地平面上安装轨道相关基价子目计算。

五、冲天炉的车挡制作安装应另行计算。

六、无芯工频感应电炉安装是按一炉组为二台炉子考虑。如每一炉组为一台炉子时,则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6。

七、加热炉及热处理炉,如为整体结构(炉体以组装并有内衬砌体)。计算设备重量时应包括内衬砌体的重量。如为解体结构(炉体是金属结构件,需现场组合安装,无内衬砌体),则基价不变。计算设备重量时不包括内衬砌体的重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业炉安装依据型号、设备重量、熔化率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十一章煤气发生设备安装

说明

一、本章适用范围:以煤或焦炭作燃料的冷热煤气发生炉及其各种附属设备、容器、构件的安装;气密试验;分节容器外壳组对焊接。

二、本章各基价子目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煤气发生炉本体及其底部风箱、落灰箱安装、灰盘、炉箅及传动机构安装,水套、炉壳及支柱、框架、支耳安装,炉盖加料筒及传动装置安装,上部加煤机安装,本体其他附件及本体管道安装。

2.无支柱悬吊式(如W-G型)煤气发生炉的料仓、料管安装。

3.炉膛内径1m及1.5m的煤气发生炉包括随设备带有的给煤提升装置及轨道平台安装。

4.电气滤清器安装包括沉电极、电晕极检查、下料、安装,顶部绝缘子箱外壳安装。

5.竖管及人孔清理、安装,顶部装喷嘴和本体管道安装。

6.洗涤塔外壳组装及内部零件、附件以及必须在现场装配的部件安装。

7.除尘器安装包括下部水封安装。

8.盘阀、钟罩阀安装包括操纵装置安装及穿钢丝绳。

9.水压试验、密封试验及非密闭容器的灌水试验。

三、本章各基价子目中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及项目

1.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2.煤气发生炉炉顶平台安装。

3.煤气发生炉支柱、支耳、框架因接触不良而需要的加热和修整工作。

4.洗涤塔木格层制作及散片组成整块、刷防腐漆。

5.附属设备内部及底部砌筑、填充砂浆及填瓷环。

6.洗涤塔、电气滤清器等的平台、梯子、栏杆安装。

7.安全阀防爆薄膜试验。

8.煤气排送机、鼓风机、泵安装。

四、除洗涤塔外,其他各种附属设备外壳均按整体安装考虑。如为解体安装需要在现场焊接时,除执行相应整体安装基价外,尚需执行煤气发生设备分节容器外壳组焊的相应基价子目,且该基价是按外圈焊接考虑。如外圈和内圈需焊接时,则按相应基价乘以系数1.95。

五、煤气发生设备分节容器外壳组焊时,如所焊接设备外径大于3m,则以3m外径及组成节数(3/2、3/3)的子目为基础,按下表乘以调整系数计算。

调整系数表

然后,按下表乘以相应系数调整安装费。

安装费调整系数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业炉安装依据型号、设备重量、规格、高度、直径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十二章其他机械及附属设备安装

一、本章适用范围

1.制冷机械: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活塞式冷水机组、离心式冷水机组、螺杆式冷水机组、热泵冷(热)水机组、快速制冰设备、盐水制冰设备、冷风机及空气幕、润滑油处理设备。

2.其他机械:包括膨胀机、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组、电动机及电动发电机组。

3.制冷站(库)及制冷空调内与制冷机械配套附属的冷凝器、蒸发器、贮液器、分离器、过滤器、冷却器、玻璃钢冷却塔、集油器、油视镜、紧急泄氨器等设备安装以及容器单体试密、排污。

4.低压空气压缩机站内空气压缩机配套的储气罐安装。

5.乙炔站内乙炔压缩机配套的乙炔发生器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6.水压机附属的蓄势罐安装。

7.小型制氧站内双高压工艺流程及分子筛流程的空气分离塔和洗涤塔(XT-190)、干燥器(170×2)、碱水拌和器(1.6型)、纯化器(HXK-30/59型、HXK-180/15型)、加热炉(15.5型)、加热器(JR-100、JR-13型)、储氧器(50-1型)、充氧台(GC-24型)等附属设备安装。

8.与本册子目各种设备配套的零星小型金属结构件(如支架、框架、防护罩、支柱以及沟、槽、箱等非密闭性容器)制作安装。

9.设备灌浆:包括地脚螺栓孔灌浆、设备底座与基础间灌浆。

二、本节各项目基价子目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设备整体、解体安装。

2.电动机及电动发电机组装联轴器或皮带轮。

3.设备带有的电动机安装。

4.制冷机械专用附属设备整体安装;随设备带有与设备联体固定的配件(放油阀、放水阀、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安装。容器单体气密试验(包括装拆空气压缩机本体及联接试验用的管道、装拆盲板、通气、检查、放气等)与排污。

5.储气罐本体及与本体联体的安全阀、压力表等附件安装,气密试验。

6.乙炔发生器本体与本体联体的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附件安装;附属的密闭性和非密闭性设备安装、气密试验或试漏。

7.水压机蓄势罐本体及底座安装;与本体联体的附件安装,酸洗、试压。

8.空气分离塔本体及本体第一个法兰内的管道、阀门安装;与本体联体的仪表、转换开关安装;清洗、调整、气密试验。

9.零星小型金属结构件制作,包括划线、下料、平直、加工、组对、焊接、刷(喷)漆、试漏;安装包括补漆。

三、本章各基价子目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及项目

1.与设备本体非同一底座的各种设备、起动装置及仪表盘、柜等的安装、调试。

2.电动机及其他动力机械的拆装检查、配管、配线、调试。

3.刮研工作。

4.非设备带有的支架、沟槽、防护罩等的安装。

5.各种设备本体制作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附件安装。

6.平台、梯子、栏杆等金属构件制作安装。

7.小型制氧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试压、脱脂、阀门研磨;稀有气体及液氧或液氮的制取系统安装。

8.设备保温及油漆。

四、本章基价不适用于其他特殊专业制冷工艺工程。

五、通信工程柴油发电机组按容量(kW)划分,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执行相关基价子目。

六、各级说明内已包括电动机、电动发电机组安装以及灌浆者,不得再执行本章中的有关子目。

七、制冷设备各种容器的单体气密试验与排污子目是按试验一次考虑的。如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需要多次连续试验时,则第二次的试验按第一次试验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9,如进行三次及以上试验的,试验从第三次起,每次均按第一次试验子目乘以系数0.75。

八、乙炔发生器附属设备是按密闭性设备考虑的。如为非密闭性设备时,则相应子目的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0.8。

九、本章基价子目在计算工程量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设备如以面积、容积、直径等作为子目规格时,则按设计要求(或实物)的规格,运用相应范围内的子目。计算一般起重机具摊销费时,各设备的重量可参考附录四。表中的缺项可按设备实际重量计算。

2.设备重量计算应将设备本体及设备联体的阀门、管道、支架、平台、梯子、保护罩等的重量计算在内。

3.以型号规格作为子目时,应按设计要求(或实物)的型号执行相同的子目。新旧型号可以互换。相近似的型号,如实物的重量相差在10%以内时,可执行该基价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其他机械设备安装依据型号、设备重量、冷却面积、蒸发面积、介质、直径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冷风机的设备重量按冷风机本体、电动机及底座的总重量计算;柴油发电机组的设备重量按机组的总重量计算;凡是在同一底座上的机组,按整体总重量计算,非同一底座上的机组,按主机、辅机及底座的总重量计算。除动力设备中的大型电机安装以吨为计量单位外,均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地脚螺栓孔灌浆依据一台设备灌浆体积和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

三、设备底座与基础间灌浆依据一台设备的灌浆体积和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

08定额计价解释(含宣贯资料)

一、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1、适用范围及作用 2008建筑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2008建筑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和标底的依据;2008建筑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计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2、主要特点 2008建筑定额是以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和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编制的。具有以下特点: (1)定额水平贴近实际。2008建筑定额编制时充分考虑了定额水平与施工实际相结合的问题,对原定额水平与实际相差大的项目进行了合理调整。 (2)适应技术进步及工程需要,增加了近几年已被广泛推广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项目,提高了定额项目覆盖范围。 (3)2008建筑定额在2003综合基价的基础上,参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章节划分和项目设置,对项目设置进行了大量调整,按照清单计价时使用更加方便、实用。 3、重点说明 一、共性说明 (1)表现形式:2008建筑定额在项目设置上将所有子目按照性质不同分为实体项目与措施项目,其中措施项目又包括可竞争措施项目与不可竞争措施项目两部分。各子目中仅列出基价、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费,不再列出综合基价、综合费用、费用及利润。 (2)有关规定:2008建筑定额实体项目与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作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2008建筑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材料价格、机械台班单价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投标和最高限价等时,可依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 (3)2008建筑定额实体项目包括:土、石方工程,桩与地基基础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水停电费、土建工程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4)2008建筑定额配套使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详见《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汇编》 二、主要调整内容

2008清单计算规则

2008清单计算规则

2008清单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式中:V———基坑体积;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 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 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内墙净长线长度。 回填土厚度指室内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如右图:四、运土方计算规则及公式: 运土是指把开挖后的多余土运至指定地点,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时从指定地点取

重庆市08定额土石方工程计算规则

1. 土壤、岩石体积,均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度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机械进入施工作业面, 2. 土方体积折算表 松方体积 天然密实体积 夯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 1.00 0.77 0.67 0.83 1.30 1.00 0.87 1.08 1.50 1.15 1.00 1.25 1.20 0.92 0.80 1.00 3. 4. 5. 平基土石方按图示尺寸加放坡工程量及石方爆破允许超挖量以立方米计算;沟槽、基坑土石方工程量按图示尺寸加工作面宽度增加量、放坡量以立方米计算;人工挖孔桩土石 6. 挖沟槽、基坑的放坡应根据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放坡系数计算。如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规定放坡系数计算: 人工开挖 机械开挖土方 放坡起点深度(m ) 土方 在沟槽、坑底 在沟槽、坑边 土方 1:0.3 1:0.25 1:0.67 1.5 注:(1 (2)原槽基础垫层,放坡应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7. 外墙基槽长度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基槽长度按槽底净长计算,其突出部分 8. 基础、沟槽宽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设计规定时,无基础(垫层)的沟槽底宽按其基础底宽加两侧工作面宽度计算;有基础(垫层)的底宽按其基础(垫层)宽度加两侧工作面宽度计算;支撑挡土板的沟槽底宽,除按以上规定计算外,每边各加0.1m 。沟槽每侧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9. 地槽、地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自然地面(场地平整的按平整后的地坪)高度 10. 人工挖孔桩和人工挖沟槽、基坑,如在同一桩孔和同一沟槽、基坑内,有土有石时,按其土层与岩石不同深度分别计算工程量,执行相应子目。 ①土方按6m ②软质岩、较硬岩分别执行10m 11. 建筑工程 构筑物 基础材料 每侧工作面宽(m ) 无防潮层(m ) 有防潮层(m ) 砖 0.20 0.4 0.6 浆砌条石、块(片)石 0.15 混凝土垫层或基础支模板者 0.3 垂面做防水防潮层 0.8

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系统ver2008操作手册

Generated by Foxit PDF Creator ? Foxit Software For evaluation only. 第一部分软件概述11软件简介. 12软件运行环境. 13软件安装. 14软件启动. 15软件退出. Generated by Foxit PDF Creator ? Foxit Software For evaluation only. 16软件窗口布局及一般性控件. 17必须了解的一些概念. 18软件工作原理及操作流程. 11软件简介. 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系统V r08 e20软件(以下简称“EB08 Q20”)由天津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天津市建经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联合开发。此软件以20年《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08 办法》及各专业工程预算基价(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人防工程、房屋修缮工程)为基础编制。软件设计时,将工程量清单计价与施工图预算计价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并将工程招标、投标,预算、结算融于一体,在提升先进性、实用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满足用户需求。作为造价领域具有丰富计价软件编制经验的建经科技在20新一届预算基价执行期内打造08 的核心产品,EB08 Q20重在提高工程造价从业单位和人员的工作效率,以市场为主导,从业务可操作角度,提供了适用于天津地区的电子招投标业务一体化解决方案,并在实际应用中凸显出以下功能:①以20年《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为指导,可实现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施工图预算计08 价两种计价模式,为业内人士量身定制;②与天津市各专业工程预算基价实现了真正的业务对接,针对性、区域性极强;③预算基价数据库同时用于印刷排版与软件开发,解决了需因数据准确性问题而导致软件无法正常使用的困扰;④强大的系统资源查询器,使查询与录入功能融为一体,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⑤实现了跨专业预算基价子目的互相调用,满足了用户对综合性专业工程的特定需求;⑥专业工程的拆分与合并功能充分利用网络优势,既实现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又达到了使不同专业人员互相协作的目的;⑦通过互联网及时提供《天津工程造价信息》电子数据文件,使用户能在第一时间内捕捉市场信息及价格动态;⑧多选打印副本输出功能,可使文件进行任意组合输出,避免了重复性的人机对话操作,操作理念更趋合理。12软件运行环境. 硬盘空间内存空间显示器分辨率硬件要求50B 0M以上字26B 5M以上最低8060 0*0象素节操作系统微软主流操作系统13软件安装. 本系统的安装分为软件部分与硬件部分,即程序的安装及软件“加密锁”的安装。注意:安装顺序为先安装程序,再安装““加密锁”。14软件启动. 打印机无特定要求Generated by Foxit PDF Creator ? Foxit Software For evaluation only. 软件安装完毕后,即可启动并运行本系统。启动时可采用屏幕直接启动和菜单启动。屏幕直接启动:鼠标双击屏幕桌面上的“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系统V r08 e20”图标即可进入本系统。菜单启动:单击“开始”菜单,将鼠标移到“程序”菜单项并单击,这时将弹出下一级菜单,从菜单中找到并单击“天津市工程计价系列软件”文件夹下的“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系统V r08 e20”,即可启动本系统。第一次启动本系统,将弹出软件“许可协议”窗口,在用户认真阅读并接受此协议的前提下,将要求用户输入“用户单位名称”,以上工作完成之后系统将弹出输入操作密码窗口(以后每次启动将直接进入此窗口),系统提供的默认密码为“cm”,操作密码正确才能zm 进入系统,如图11 .所示。图11 . 图12 .中,密码最多输入1 0 位,可以是数字或英文字母。“输入新密码”与“确认新密码”两栏中的字符必须一致,新密码才能生效,否则系统将继续延用原密码。图12 . 15软件退出. 退出本系统软件有3 种方法:①从主菜单栏中的“文件”菜单中选取“退出”项;②按AtQ l+组合键;③点击软件主窗口右上角的“关闭” 按钮。Generated by Foxit PDF Creator ? Foxit Software For evaluation only. 16软件窗口布局及一般性控件. 软件中当量单文件或标书文件处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状态下,打开某一专业工程后,即出现图13 .所示窗口,通过鼠标,将很容易控制窗口中的各种控件和菜单。图13 . ■ 主菜单:位于系统主窗口的最上一行,通过它可以完成某些功能操作。本系统有8 个主菜单栏,它们分别是:文件、编辑、视图、窗口、统计、系统、帮助。■ 最

2008清单计算规则.

2008清单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式中:V———基坑体积;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 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 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内墙净长线长度。 回填土厚度指室内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如右图:四、运土方计算规则及公式: 运土是指把开挖后的多余土运至指定地点,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时从指定地点取土

08定额计算规则

一、定额总说明 1 定额总说明十九条第1款:“由于工程的特殊,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用外单位机械的,其租赁费用与定额机械费相差部分按差价处理。”怎样按差价处理? 答:因赶工期等特殊原因或遇特殊工程,经建设单位同意,双方达成协议后,可按实际租赁费结算。其租赁机械费与定额中相应的机械费相差部分,按差价处理,只计取税金,不参与取费。 2 定额总说明十九条中“在特殊情况下,需租用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性材料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其租赁费与预算价值相差部分按差价计算。” 怎样计算? 答:因赶工期等特殊原因或遇特殊工程,经建设单位同意,双方达成协议后,模板、脚手架 等周转性材料可按租赁价结算。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性材料的实际使用量和实际的租赁单价计算的租赁费用,与根据定额含量确定的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性材料摊销量和预算单价计算的费用相差部分,按差价处理只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它费用。 3 定额综合用工内容是什么? 答:定额用工是按不同工种和技术等级综合取定的,以综合用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等。 4 定额材料消耗量包括的内容是什么? 答: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是指消耗在工程实体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净用量和 损耗。零量材料以其他材料费表示。 5 定额机械消耗量包括的内容是什么? 答:定额中机械消耗量包括:按机械台班产量定额或按实际工程测算的主要机械和辅助机械的消耗量,以及机械幅度差,以台班消耗量表示,无法以台班计量的辅助机械,以其他机械费表示。 6 编制补充定额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编制补充定额应以施工现场的技术经济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现行规范、标准为基础,还应当有:劳动定额、施工定额、其他相关定额,正常施工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的单 位消耗量和材料的损耗率等。 7 我省编制补充定额权限如何划分? 答:(1)省造价总站负责补充定额的编制、管理和解释; (2)受省造价总站委托,各市造价站负责涉及定额直接费在1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补充定额的编制,

2008清单计价规范解释

2008清单计价规范解释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专题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 1、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 答:按《计价规范》2.0.6条及参阅"宣贯辅导教材"第3.4.1条。 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 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6条。 3、计价规范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页把模板费用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 答:以《计价规范》的正文为准。 4、在工程量清单中,3.4.2"为了准确的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 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

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4.0.9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 5、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如不可调则与实际情况不符。 答:按合同约定。 6、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工程量变更减少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不同时,如何调整?填表须知第3条与本问题的关系? 答: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与填表须知第3条相同。若工程量变更增减或实际量与招标清单量不同时,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7、什么是规费?规费一般有哪些? 答: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

土石方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2008)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及 计 算 规 则

目录 总说明 (1) 第一章土方工程 (3) 第二章石方工程 (5) 第三章土石方运输工程 (5) 第四章回填及其它 (6)

总说明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市政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 二、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建设工程劳动定额、湖北省建筑、安装、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的。 三、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定额内。 四、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 人工工日: (1)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按普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2)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的单价取定为:42.00元/工日。 2. 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类型,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 (2)机械台班消耗量中包括了机械幅度差。 (3)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价格》(2008年)计取。 五、执行定额计价方法时: 1. 本定额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附注等条款注明允许调整、换算者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调整。 2. 本定额规定应计取的项目,由于施工单位采取了技术措施,改变了生产工艺又能按工程质量要求完成任务,保证安全操作,其项目仍按本定额计算。 3. 山上施工,运输车不能直接到达施工现场而发生的运输,根据发生的数量另作补充,按实计算。 4. 定额中的人工工日及单价,各地不得自行变更。 5. 定额中的机械类别、名称、规格型号、机型为统一划分,实际采用机械与定额不同时,不允许换算。 六、本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 七、沟槽、基坑、石方平基的划分: 建筑、安装、园林工程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沟槽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且坑底的长与宽之比小于或等于3倍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市政工程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 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按基坑计算,基坑底面积在150m2以内的执行基坑定额。 石方平基:沟槽、基坑底宽大于3m且底面积大于20m2;顶平面标高不同时,以低边顶平面标高线以上的部分为平基。 八、土壤及岩石分类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2008年天津市市政工程预算基价定额说明-第一册 通用项目

第一册通用项目 DBD29-401-2008 册 说明 一、本册基价包括通用项目和组织措施费两部分内容。市政各专业工程均可适用。 二、通用项目包括零星工程,砌石工程,打拔桩工程,拆除工程,施工排水、降水工程,临时工程,其他工程等7章;共58节,总计265条基价子目。 三、组织措施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冬季施工降效,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措施费,封闭作业照明费,二次搬运措施费,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半幅施工措施费等8项内容。 通用项目说明 一、零星工程包括场地平整、简易路、围堰、地下设施加固处理、砂石垫层、还土、买土等内容。 1.本章围堰基价未包括施工期内发生潮汛冲刷后所需的养护工料。潮汛养护工料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如遇特大潮汛发生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损失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2.筑坝围堰基价内已列入黄土费用,如系就地取土,需在基价项目中减除黄土费。 3.筑坝围堰基价内列入50t木驳船台班参考数量,施工时若使用木驳船可按现价计人,围堰施工中若未使用木驳船而是搭设了栈桥,

则应套用相应的脚手架子目。 4.还土或还石灰土基价中未列黄土费用,按就地取土考虑;如需改换土壤,或现场内土量不满足使用时,可增加买土费用。 二、砌石工程包括干砌、浆砌片(块)石、浆砌料石、台阶及勾缝等内容。 1.本章砌石基价适用于砌筑高度在8 m 以内的桥涵、河道或护坡等的砌筑工程。 2.预算子目中调制砂浆,均按砂浆拌合机拌合;如采用人工拌制时,预算基价不予调整。 三、打拔桩工程包括打拔桩设备及混凝土搅拌站的安拆,打、拔桩(各种材质),接箍器桩及搭拆桩基础支架平台的内容。 1.打、拔设备及混凝土搅拌站安拆费是指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轨道式打桩机的安拆费中已包括轨道的安拆费用 2.土壤的类别在基价中均采用综合土质。 3.陆地或支架上打桩,不包括脚手架费用,如需搭设脚手架可套用各分册相关脚手架基价子目。 4.打各种桩均按垂直桩考虑,如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 以内时,人工乘以1.33,机械乘以1.43;打各种桩均按一般正常施工考虑,如遇上障碍或其他特殊要求,所增加费用另行计算。 5.20 cm 碎石垫层(已有道路除外),面积按陆上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6.船上打桩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虑。 7.打板桩预算基价中,圴已包括打、拔导向桩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8.陆上、支架上、船上打混凝土桩预算基价中均未包括运桩。运桩可套用混凝土中构件运输相应项目。 9.送桩预算基价按送4m 为界,如实际超过4 m 时,按相应预算基价乘以下列调整系数 (1)送桩5 m 以内乘以1.20系数。 (2)送桩6 m 以内乘以1.50系数。 (3)送桩7 m 以内乘以2.00系数 4)送桩7 m 以外,按已调整后7 m 为基础,每超过1 m 递增0.75系数。 10.本基价的支架平台适用于陆上、支架上打桩及钻孔灌注桩。

2008辽宁定额说明

总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A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国统一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工程的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进行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原则并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子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 六、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 七、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是按现行的全国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和技术工(简称技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为:普工40元,技工55元(其中抹灰、装饰65元)。 (二)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并包括了施工损耗和现场内运输损耗;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不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材料价格水平是综合取定的。 4.本定额的设备与材料划分,凡定额中材料栏内已列消耗量、章节说明中说明、定额注解中明确的均为材料;上述未确定的均为设备。 (三)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消耗量中;行走机械、吊装机械的司机包括在施工机械台班内。 4.本定额构件吊装机械费已含在A.12措施项目垂直运输机械费中。因工程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其他起重机械吊装时,按相应子目另行计算,不扣除定额项目垂直运输费。本定额吊装机械项目仍不能满足吊装需要时,另编估价表。 5.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辽宁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八、本定额建筑物檐高:是指从室外自然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突出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女儿墙等均不计入檐口的高度之内。斜(坡)屋面的檐高是按自然室外地坪至斜(坡)屋面的平均高度计算。 九、本定额除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台班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编制的;檐口高度超过20m时,另按本定额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降效定额项目计算。 十、本定额项目中未包括材料、构件的垂直运输及构件的吊装,另按A.12《措施项目》相应定额计算。十一、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

河南08定额计算规则及解释

A.《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

总说明 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 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 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 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 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 进行相应的扩展。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数字,由清单编制人依据招标工程的工程量 清单项目名称设置。 八、为便于组合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本综合单价将《计价规范》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计量单位统一标注在各章节的标题下,并同时标注了综合单价子目的具 体工作内容。当综合单价子目的工作内容与《计价规范》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不一致时,应将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进行组合。 九、本综合单价中的措施项目费和注明不得调整的规定仅适用于编制招标标底和拦标价。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可自主决定。 十、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组成。综合单价所确定的人、材、机消耗量依据合理的施工方法综合取定,辅助材料和辅助机械以“元”表 示,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管理费是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利润是施工企业完成工程后应获得的盈利。 十一、本综合单价中的综合工日包括定额工日和机械台班工日,其中定额工日包括基本用工、其他用工。人工单价为43元,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 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人工单价可调差价。市场人工单价发生变化时,可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办法。调整部分另计入人工费差价,其他不变。 十二、本综合单价的材料单价按《河南省工程造价信息》2007年第一季度郑州地区材料价格取定。该价格为材料送达工地仓库(或现场堆放地点)的完全价格,包含 运输损耗、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如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指导价格或另行协商的价格调整(含甲供材),可直接在综合单价子目中换算材料价格或统一将材料差价计入计价程序的差价栏内,其他不变。

天津土建工程定额说明

土建工程 总说明 一、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DBD29-101-2008(以下简称“本基价”)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定要求,以《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2004年)为基础,结合本市实际编制的。 二、本基价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编审工程量清单和确定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是计算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核定投标报价与成本价对比的基础。 三、本基价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的新建与扩建工程。 四、本基价是按照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及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的,是在合理工期内、正常条件下、采用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机械配置,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及相应管理费用的消耗量标准,它反映了本市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基价中的工作内容仅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基价中已考虑。 六、本基价中各子目的预算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企业管理费(以下简称“管理费”)组成。 七、本基价中人工费的说明和规定: 1.本基价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为基础,并结合本市实际编制的,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基本用工、辅助用工、材料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2.人工效率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3.人工单价按工种技术含量不同分为三类:一类工每工日59.20元;二类工每工日47.20元;三类工每工日37.70元。 4.人工单价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质补贴、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的辅助工资和劳动保护费等。 5.人工费中包含其他人工费,内容包括: (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清理中的人工费。 (2)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6.工日消耗量带有括号者表示该工日不作为计算垂直运输的基数。 八、本基价中材料费的说明和规定: 1.材料费包括主要材料、零星材料费、其他材料费等。凡构成工程实体且能够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消耗量;不构成工程实体且用量较小的零星材料,归入零星材料费内;材料的检验试验费和材料采购及保管费纳入其他材料费中。 2.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按照材料价格的2.1%计取,由建设单位供料至现场(或施工单位指定地点),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者,退给建设单位0.875%,施工单位留1.225%;由建设单位供料至现场(或施工单位指定地点),并由建设单位负责保管者,退给建设单位1.68%,施工单位留0.42%。 3.工程建设中部分材料由甲方供料,结算时退还建设单位所购材料的材料款(包括应退的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材料单价以合同约定为准,材料消耗量按实际消耗量确定。 4.周转材料按摊销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及相关费用。 5.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制。 6.材料消耗量中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2008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说明及计算规则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 (局部图片内容缺失可参考复印件或软件内相应内容) 总说明 一、《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

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1-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22.00元/工日,机械操作用工28.00元/工日,其他用工25.00元/工日。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八、本定额已包括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和中小型机械的25km以内,从甲工地(或基地)至乙工地搬迁运输费和场内运输费。 九、本定额是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内编制的(除已注明高度的项目),檐口高度超过20m 时,其超高人工、机械降效费应按“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降效”项目计算。 十、本定额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砌筑砂浆强度等级、抹灰砂浆配合比以及砂石品种,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根据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按“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进行换算,但粗骨料的粒径规格不作调整。 十一、本定额中所采用的水泥强度等级是根据市场生产与供应情况和施工操作规程考虑的,施工中实际采用水泥强度等级不同时,不作调整。 十二、本定额中已考虑了砂的膨胀率和现场需要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如因设计或施工要求采用砂的品种与本定额不同时,按“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换算。 十三、凡使用混凝土输送泵或混凝土输送泵车的工程,其混凝土输送使用量达到建筑物上升工程现浇混凝土总量40%以上时,其工程垂直运输定额乘以系数0.95。 十四、本定额土石方运输、构件运输及特大型机械进出场中已综合考虑了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多种因素,但不包括过路费、过桥费和桥梁加固、道路拓宽、道路修整等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天津2012定额说明与工程量计算规则

2012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以下简称“本基价”)是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标准、规及相关计价依据,结合本市实际编制的。 二、本基价是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招标控制价和编审工程量清单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是建设项目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核定投标报价与成本价对比的基础。 三、本基价适用于市行政区域新建与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四、本基价是按照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质量评定标准、安全及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的,是在合理工期、正常生产条件下、采用常规的施工工艺和方法及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机械配置,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及相应管理费用的消耗量标准,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基价中的工作容仅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施工工序虽未作说明,但基价中已予考虑。 六、本基价中各子目的预算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管理费组成。 七、本基价中人工费的规定和说明: 1.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的《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全国统筑工程基础定额》为基础,结合本市实际,考虑了施工操作的基本用工、辅助用工、材料在施工现场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效率按八小时工作制考虑。 2.人工单价是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参照市劳动力价格水平综合测算的。按技术含量分为三类:一类工每工日96元;二类工每工日77元;三类工每工日61元。 3.人工单价是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以及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其中包括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4.人工工日消耗量带有括号者表示该项不作为计算垂直运输的基数。 八、本基价中材料费的规定和说明: 1.材料费包括主要材料、零星材料和材料采购保管费。主要材料为构成工程实体且能够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在本基价中逐一列出消耗量;零星材料费为不构成工程实体且用量较小的材料,以“元”为单位在本基价中列出;材料采购保管费是指施

08土建定额计算规则(钢结构部分)

08土建定额计算规则(钢结构部分)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执行定额计价时,除规定允许调整、换算者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改变消耗量。 六、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人工工日: (1)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2、材料消耗量: (1)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2)本定额列出的材料(包括半成品)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或原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检验试验费等。 (3)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打包合并为零星材料费,以“元”表示。 3、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类型,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 (2)机械台班包括机械幅度差。 (3)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价格》(2008年)计算。 九、本定额除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定额中已注明其适用檐口高度外,其他分部分项工程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编制。檐口高度超过20m时,另按本定额技术措施项目中第十章外脚手架增加费、第十一章高层建筑垂直运输费及增加费的有关规定计算。 十一、本定额中对周转性的模板、脚手架、工具等建筑材料,已包括同一城市的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费用。 十二、本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的实际情况,作了以下调整: 1、定额中脚手架含量计量按脚手架租赁一次投入量计算。 十四、执行定额计价方法时: 1、本定额各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附注等条文注明允许按人工、材料、机械换算者,均应按本定额所列单价计算基价,列入定额直接费。 2、本定额规定应计取的项目,由于施工单位采取了技术措施,改变了生产工艺又能按工程质量要求完成任务,保证安全操作,其项目仍按本定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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