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运政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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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探讨

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探讨

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理论分析1.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合理性关于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最常见的定义是行政执法主体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自主选择行为方式、内容、程序、时间等要素并作出行政决定的权利。

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是行政的必然要求,其合理性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1)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的需要。

行政自由裁量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它可以使行政执法主体在最短的时间内根据具体情况和自我意志,自行判断并选择出最合适的行为方式和内容,从而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2)弥补法律不足的需要。

法律具有滞后性和稳定性,而行政事务具有复杂性和广泛性,因此,必须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以便在新的社会关系出现而法律尚未对其加以规范时也能进行管理,并对已经存在但法律尚未作出详细规范的社会关系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进行管理。

(3)克服法律语言表达局限性的需要。

法律语言作为语言的一种,其局限性导致了在对具体权利义务的表达上存在障碍,不确定的法律概念的出现使得自由裁量权有了存在的空间。

如法律条文中的“可以”、“根据具体情节”等都是自由裁量权得以大量运用的法律依据。

2.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必要性虽然在现代行政中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必不可少的,但人们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一把双刃剑,对其加以规范和控制是非常必要的。

(1)实施行政法治的需要。

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行政主体提高行政效率所必需的权力,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也较容易被滥用,从而带来严重危害行政法治的负面效应。

正因为如此,要达到法治国家的目标,在实施行政法治时,必须加强对行政权的赋予、保障、监督、规范和控制。

而作为行政权重要组成部分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依法行政、行政法治的难点问题,迫切需要加以规范与控制。

(2)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的需要。

虽然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了明确规定,但一旦自由裁量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权益,行政相对人可以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通过法定程序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地方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地方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地方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07.02•【字号】冀安监管政法[2011]82号•【施行日期】2011.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地方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冀安监管政法〔2011〕82号)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正确适用,提高执法水平,省局制订了《河北省安全生产地方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核,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内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1号令),遵循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合理考量相关因素,使行政处罚做到合法、适当。

二、在行政处罚中,适用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章中设定的行政处罚时,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执行;适用我省安全生产地方法规和规章中设定的行政处罚时,按照本标准执行。

三、《河北省安全生产地方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河北省安全生产地方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冀安监管办〔2010〕10号)同日废止。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日河北省安全生产地方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一、河北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1、违法行为描述:生产经营单位在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中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未坚守岗位、擅离职守的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意见大全[修改版]

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意见大全[修改版]

第一篇: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意见大全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意见.txt世上有三种人:一是良心被狗吃了的人,二是良心没被狗吃的人,三是良心连狗都不吃的人。

︶﹋丶爱情是个梦,而我却睡过了头﹌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意见交政法发[2010]2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权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公开行使,确保交通运输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现状,现就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意义行政处罚自由载量权,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综合考虑违法情节、违法手段、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对拟适用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进行综合裁量的权限。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国务院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

2004年,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应当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

2008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强调指出:“要抓紧组织行政执法机关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条款进行梳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行政自由裁量权予以公布执行”。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是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能否正确、合法、合理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直接影响到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实施,关系到交通运输部门的形象,也关系到行政相对人的切身利益。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刍议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刍议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 自由裁 量基准刍议
郝振 清
( 西省 交通 运输 厅 , 山 山西 太原 0 00 ) 3 0 1
【 摘 要 】 自由裁量权在我 国的交通行政处 罚中显得 尤为重要。文章认 为制定 交通行 政处罚裁量基准应 当遵循 合法性、 合理性和地域适 当性的原 则。具体 制定 交通 行政处 罚裁 量基准 应当借鉴 司法解释模 式, 将违法行为的事实要件 具体 化 , 选取切合 实际的处 罚格 次, 确定细化 的处罚刻度 , 向全社会公 开裁 量基 准。 并

处 , 款 的处 罚 均 为 规 定 了一 定 的 处 罚 幅 度 , 予 交 通 行 政 执 罚 赋 法主体一定范围的 自由裁量权。且处罚的 自由裁 量幅度均 比较 大 , 收费公路管理条 例》 5 如《 第 0条规定 :违反本条 例的规定 , “ 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 , 由国务 院交通 主管部门或者省 、 自治区 、 直 辖市人 民政 府交通 主管部 门依据职权 , 责令改正 , 并根 据情节 轻 重 , 5万 元 以上 2 处 0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 ” ( ) 由裁 量 权 在 交 通 行 政 处 罚 中 的体 现 二 自 自由 裁 量权 在 我 国 的 交通 行 政 处 罚 中显 得 尤 为重 要 。 是 这 因为 : 首先 , 交通违 法行为涉及 的 内容广 泛 , 情况复 杂 、 变化迅 速, 法律 、 法规不 可能对所有 情况下 的行政处 罚都规定 得明确 具 体 , 尽 无 遗 ; 次 , 通 问题 的 专 业 性 、 间 性 、 域 性 很 详 其 交 时 地 强, 法律 、 法规不应 该也不 可能对行 政处罚作 过于僵化 的硬性 规定 ; 最后 , 国 目前 的交通 法制 尚不够健全 , 我 有些内容不够完

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责令改正,处 1 万元的罚款
严重
责令改正,处 2 万元的罚款
轻微
责令改正,处 5000 元罚款
一般 12 擅自在公路上增设、改 造平面交叉道口的 《公路安全保护 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较重
责令改正,处 1 万元的罚款
责令改正,处 2 万元的罚款
严重
责令改正,处 4 万元的罚款
责令改正,处 3 万元的罚款
对桥梁造 成损坏 的,除依 法接受处 罚外还要 承担修复 的赔偿责 任
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 3 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 梁安全的施工作业
《公路安全保护 条例》 第五十九条
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 的罚款
一般
责令改正,处 4 万元的罚款
较重
责令改正,处 6 万元的罚款
严重
轻微
初次违法被查处的
一般 14 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 辆通行证的 《公路安全保护 条例》 第六十五条 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超限 运输车辆通行证,处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款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 2 次的
没收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处 2000 元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 4 次(含)以上的
损坏、擅自移动、涂改、 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 5 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 管道、悬挂物品,可能 危及公路安全的 《公路安全保护 条例》 第六十条第 (一)项 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可以处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路的附属设施或者利用省道中普通公路的 附属设施的 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国道中普通公
责令改正,处 3 万元的罚款
责令改正,处 4 万元的罚款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路政、治超部分)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路政、治超部分)

一般
较重
严重
1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 轻重等级 轻微 一般 较重 严重 轻微 具体表现
执行标准
备注
利用小桥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 责令改正,处3万元的罚款 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的 利用中桥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 责令改正,处4万元的罚款 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的 利用大桥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 责令改正,处6万元的罚款 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的 利用特大桥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 责令改正,处8万元的罚款 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的 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 责令改正,处3万元的罚款 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的 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 责令改正,处4万元的罚款 路隧道、涵洞搭建设施的 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 责令改正,处6万元的罚款 路隧道、涵洞铺设高压电线的 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 路隧道、涵洞铺设输送易燃、易爆 责令改正,处8万元的罚款 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 道的 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农村 公路的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农村公路 责令改正,处2000元的罚款 的附属设施的 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省道 中普通公路的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农 责令改正,处5000元的罚款 经被告知后 主动拆除并 村公路的附属设施的 未造成安全 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国道 责任事故的 中普通公路的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农 责令改正,处1万元的罚款 不予处罚 村公路的附属设施的 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高速 公路的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农村公路 责令改正,处2万元的罚款 的附属设施的 对桥梁造成 损坏的,除 依法接受处 罚外还要承 担修复的赔 偿责任
3
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 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 《公路安全保护条 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 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 例》第五十九条 的施工作业 下的罚款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6号——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6号——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6号——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07.28•【字号】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6号•【施行日期】2017.1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6号《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已经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7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7年7月28日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2017年7月28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出租汽车客运、货运经营等活动。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等活动。

第三条道路运输业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科学发展、节能环保、安全便捷的原则,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进交通物流业发展,促进道路运输城乡一体化和区域协同发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领导,将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道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协调发展,落实用地和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保障道路运输管理、应急处置等经费。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公安、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道路运输相关工作。

交通运输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交通运输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交通运输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交通运输服务合同关键信息项合同编号签署日期合同双方甲方(全名、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全名、地址、联系电话)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合同金额付款方式合同有效期责任分工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变更和终止条件1.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合同双方3.1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2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具体服务内容,如货物运输、人员运输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其他相关服务)。

5. 服务标准5.1 服务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业标准、合同标准等)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过程中的安全、及时及高效。

5.2 自由裁量权的执行标准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依据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行使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应公平、公正,并以保障甲方合法权益为前提。

6. 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一次性支付、分期付款等)7. 付款方式7.1 付款计划付款计划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2 付款条件付款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3 付款账户信息付款账户信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始日期)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束日期)。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调研报告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调研报告

【导语】调研报告是整个调查⼯作,包括计划、实施、收集、整理等⼀系列过程的总结,是调查研究⼈员劳动与智慧的结晶,也是客户需要的最重要的书⾯结果之⼀。

以下是©⽆忧考⽹整理的交通运输⾏政执法体制调研报告,欢迎阅读!【篇⼀】交通运输⾏政执法体制调研报告 ⼀、机构现状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是⾪属于市交通运输局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核定编制71⼈,实际在编61⼈,由法定授权的实施道路运输管理的执法单位,共有执法车辆11辆,其中交通厅配备执法标志车1辆,执法服装全员配备齐全。

⼆、队伍现状 我局实际在编61⼈,取得正式执法证件的60⼈,⼈员来源⼤部分是解决的政府安置⼈员内部职⼯⼦⼥和部分军转安置、其他单位外调⼈员,学历结构为⼤学本科11⼈,⼤专49⼈,中专1⼈,专业多为法律和交通运输管理专业为主,年龄结构35岁以下有8⼈,35-50岁有49⼈,50岁以上4⼈。

三、进⼈⽤⼈机制 我局⾃2006年⾄今⼀直未新进⼈员,⽽2006年以前进⼊的⼈员少量是军转安置⼈员,⼤部分是解决政府安置对象和内部⼦⼥,导致⼈员素质参差不齐,年龄普遍偏⼤。

⾃2010年被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进⼈⽤⼈都是按照⼈社部门的相关规定进⾏公开招考,现有执法⼈员的评价、考核、奖惩、选拔⼯作都是严格按照公务员、⼯勤⼈员的年度考核、奖惩的有关规定进⾏的。

四、交通队伍信息化建设 我局的执法⼈员和执法证件都已经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在道路运输⾏政处罚案卷的信息化管理⽅⾯还未完全到位,由于应⽤软件程序的问题和实际办案⼈员在路上现场执法时没有相应配套的设施设备来完善处罚案卷的信息化录⼊,⽽导致该项⼯作的不全⾯。

五、深化执法体制,创新执法模式等⽅⾯的做法 由于⾏政执法的特殊性和现在⾏政执法⾯临的⼤环境,让我们不得不加强交通运输⾏政执法的体制创新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学习考核机制,按照“三基三化”的要求,切实加强基层队伍的职能化建设,规范落实基础管理制度的建设,提⾼全局执法⼈员的执法素质和⽔平,强⼒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学习规范计算机操作技能,为规范执法提供强有⼒的技术保障,开展部门配合、部门联动,以提⾼我们⾏政执法的⼒度,也能较好地改善执法难、取证难的现状,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对⼴⼤的经营业户,要求全局执法⼈员将全⼼全意为⼈民服务这⼀宗旨付诸于实际的执法和管理⼯作中去,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

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

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安厅处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执法暂行规范》的通知--------------------------------------------------------------------------------发布时间:2009-6-8内容提供:公安局各市公安局,冀中公安局:为了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法》于5月1日在我省顺利实施,规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执法行为,统一执法标准,省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总结《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省交通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考虑我省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北省处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执法暂行规范》(以下简称《暂行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全体民警学习和掌握《暂行规范》的内容,保证基层交警队和民警做到能够规范运用《暂行规范》的相关标准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为了确保全省范围内道路交通执法工作的统一,现对执行《暂行规范》作以下说明:一、《暂行规范》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的依据。

《暂行规范》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的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条款。

《暂行规范》中条、款或项结尾处括号中注明的文字代表是引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实施条例》中的条、款或项的编码。

如第五条 ...... (二)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法63条) ...... “(法63条)”代表《暂行规范》第五条第(二)项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制定的。

在制作法律文书时,需要叙述违法行为时,文书中违法行为写为“跨越(或倚坐,只能是其中一种)道路隔离设施”,不能直接写为“《暂行规范》第五条第(二)项”。

二、《暂行规范》中的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

《暂行规范》中的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八十九条;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九十条;《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另有规定的,处罚依据是相应的法条。

交通运输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交通运输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交通运输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交通运输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这档子事儿。

你说这自由裁量权像啥?就好比咱做菜的时候放盐,得根据菜的多少、口味轻重来决定放多少盐,多了咸,少了淡。

这交通运输自由裁量权也是一样,得拿捏好那个度。

比如说,在路上开车超速了,交警同志来了,他就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怎么处罚。

要是就超了一点点,可能就是口头警告一下,“嘿,下次注意点啊!”;但要是超得厉害,那罚款扣分可就免不了啦。

这就跟咱平时犯错一样,小错可能被说两句就过去了,大错那肯定得受重罚呀!再想想,要是没有这个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会咋样?那可就乱套啦!交警处罚全凭心情,那还得了?司机们心里也没底呀,都不知道自己到底会受到啥样的处罚。

咱国家制定这个标准,就是为了让一切都有个规矩,有个准头。

让执法的人知道该怎么做,让咱老百姓也明白自己啥能做,啥不能做。

就像走夜路有了盏明灯,心里踏实!你看啊,要是有个司机不小心闯了个红灯,交警来了,他得按照标准来判断这个司机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的呀。

要是故意的,那肯定得重罚;要是不小心的,是不是可以稍微轻点呢?这就是自由裁量权的作用,得灵活,得合理。

而且,这标准还得不断完善和改进呢。

就像咱的手机系统还得不断升级一样,时代在变,情况也在变呀。

比如说,现在新能源车越来越多了,那对于新能源车的一些违规行为,是不是就得有专门的标准来处理呀?咱老百姓也得了解这个标准,这样在路上开车、骑车才更安心呀。

知道啥能做,啥不能做,就不会稀里糊涂地犯错误啦。

这就好比考试前知道了考试范围,心里有底,是不是?总之呢,交通运输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可不是个小事儿,它关系到咱每个人的出行安全和权益。

咱得重视它,让它为咱的交通出行保驾护航!让咱们的道路更畅通,更安全!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儿?原创不易,请尊重原创,谢谢!。

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7.06.29•【字号】河北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92号•【施行日期】1997.10.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2号)《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已由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199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1997年6月29日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1997年6月29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管理,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保障道路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包括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与道路运输相关的搬运装卸、车辆维护修理、车辆技术检测和运输服务等。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经营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道路运输经营者),必须遵守本条例。

城市市区内公共汽车运输不适用本条例。

农业运输机械的技术检测、维护修理和人员培训不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道路运输实行统一管理、合理配置、多家经营、协调发展的方针,保护正当竞争,禁止非法经营。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并可以委托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行使道路运输管理职权。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公安、城市建设、财政、税务、物价、劳动和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资格第六条申请从事经营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与经营种类、规模、范围相适应的设施、设备、资金、场地、专业人员等经济技术条件。

具体条件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16.09.18
•【字号】
•【施行日期】2016.09.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
正文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我厅组织修订和完善了2014年制定的《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2016年9月25日之前反馈省交通运输厅政法处。

联系人:杨金钟
电话:*************
传真:0311—83035719
邮箱:jtyst2014
2016年9月18日。

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一、道路运政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
备注
1
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轻微
客运包车违法从事班车运输经营,第一次查处,违法情节轻微、及时纠正的
责令停止经营;减轻处罚(罚款1万元)
一般
客运包车违法从事班车运输经营第二次查处;或其他车辆擅自从事班车经营第一次查处,配合执法,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罚款
较重
长期违法被查出三次以上拒不改正的;或以暴力等手段妨碍执法,情节恶劣的
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5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重
长期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造成危害后果的
轻微
第一次查处,违法情节轻微、及时纠正的
责令停止经营;减轻处罚(罚款1万元)
一般
第二次查处,配合执法,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罚款
较重
长期违法被查处三次以上拒不改正的;或以暴力等手段妨碍执法,情节恶劣的
较重
长期违法被查处三次以上拒不改正的;或以暴力等手段妨碍执法,情节恶劣的

常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常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客 一一一 500 元

一一一 1000 元 一一一 2000 元
一一一 200 元 货 一一一 500 元 运 一一一 1000 元
一一一 2000 元
100 元
辆营运证
九条
4
道路运输证不按规 定接受年审(省内)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五十九条第 (四)项
100 元至 300 元/车
300 元
500 元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违法行为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 32 道路运输站(场)经

违法所得不足 1 万罚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条、第六十六 万以上 5 万以下;违法所得

超过 1 万罚款违法所得 2
倍以上 10 倍以下
第一次 2 万元 第二次 5 万元
道路运输站(场)经
33
300
元至
500

31
未按规定悬挂危险 货物运输标志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九条 (十三)项
300
元至
500

非经营性 2 万元
经营性
5 万元
第一次 第二次
2 万元 5 万元
第三次
10 万元
尚未造成危 害
2 万元
造成较小的 危害
5 万元
造成严重后 果
10 万元
3000 元
3000 元
附件一
常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综合性违法行为
序号
违法行为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
1 营许可擅自从事道 路运输经营
未经道路运输管理 2 机构考核合格驾驶
道路运输经营车辆
3 不按照规定携带车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9.06.10•【字号】•【施行日期】2019.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厅直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现将《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6月10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起草第三章审核第四章批准第五章公布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省交通运输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省交通运输厅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前款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省交通运输厅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并由省交通运输厅主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以下不属于本办法所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内部执行的管理规范、工作制度;(二)人事调整、内部机构设置、奖惩决定;(三)请示、报告、技术标准规范、会议通知、会议纪要、领导讲话、情况通报、工作要点、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方案;(四)其他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不可反复适用的公文;(五)以党委(党组)名义印发的文件;(六)商洽性工作函;(七)工作考核、检查、行政追责等方面的文件;(八)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机构等通知(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十)涉密文件。

执行路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

执行路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

关于路政执法执行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路政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路政行政执法水平,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控制和减少路政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切实贯彻落实上级路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相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若干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一、路政执法自由裁量审核制度为规范路政管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实施,确保公平、公正执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制度:一、路政执法人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过程中应当听取当事人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并应当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对案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二、执法人员对案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后,应将案件报送县局路政科负责法制工作的人员审查,同时应当提交行使自由裁量权相应的证据材料,并分别在相应文书的“案情摘要”和“处理建议”中作出必要说明和建议。

三、法制工作人员应当对执法人员提交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面、细致地审查,对案件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程序以及处理建议进行审核。

对行使自由裁量权缺少必要证据证明或者在行政决定中未说明理由的,应当要求办案人员补充调查或者补充说明。

保证行政处罚自由裁的统一、正确行使使用。

法制工作人员进行审查时,应当把好以下标准:(一)路政许可方面:1、所有涉路行政许可前期勘探、调查由路政科具体实施,并召开讨论会,形成具体意见,同意受理的,按照程序上报,不予受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当事人。

2、凡涉及影响国省道车辆通行安全的涉路许可(包括行政同意、确认),即需要作出技术评价报告的所有涉路许可,必须经县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同意方可上报。

(二)路政行政处罚方面:1、路政巡查时,如发现涉路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于当时能够做出简易程序处理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处理,并在两个工作日内把案卷移交县局路政大厅。

2、对于不能够现场处理,或必须做出一般程序处理的涉路违法案件,应当日内将案件移交路政大厅处理,并将违法程度和拟处罚金额同时上报。

根据自由裁量处罚金额2000元以下的,经路政业务讨论会研究同意后,报分管局长同意即可实施;处罚金额2000元以上的,需报县局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方式逃避超限检测
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备注:本《标准》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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