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范)第七章科教科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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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及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科教工作。
2、经常研究教学、科研工作,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向分管院长汇报。
3、经常深入科室,了解情况,贯彻教学、科研计划、协助解决问题。
4、经常深入实习、进修医生宿舍了解生活情况,检查督促保持室内卫生和整洁。
5、按规定参加医院工作会议,贯彻执行院领导工作指示。
医院学术活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提高学术活动的质量,规范学术活动的管理,促进学术活动有序开展。
2、学术活动范围
学术活动包括继续教育项目、学术讲座、学术交流、学术研讨会、学术报告会、学术沙龙等。
3、学术活动内容要求:
学术活动须具有较强的学术性,应体现本学科研究前沿动态,应是本学科领域的热点问题,内容必须与我院学科研究方向及专科建设相一致或紧密联系,反映科研成果或正在进行的科学研究。学术活动力求内容深入浅出,生动活泼,既有学术性,又有普及性。承担学术讲座的人员,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4、学术活动形式的要求
1)全院每年至少十次以上学术讲座。
2)各部门每月组织不同形式的学术活动,如青年医师报告会等。
3)各专科至少每月举办一至二次多形式的学术活动。
4)各科室每年必须申报承担市级以上继续教育一项;重点专科(学科)每年必须申报省级继续教育项目。
5、申报方式及组织管理
1)学术活动申报流程:每年初各部门、各科室填写《院内学术活动申报表》交科教科汇总。
2)学术活动由院科教处负责统一管理。
3)科教处根据各科室学术活动申报计划,审核制定年度全院学术活动,报分管领导审批。
4)各科室临时举办的学术活动,必须提前三天报科教处,由科教处负责在
医院规定的位置张贴海报(包括具体的时间、地点、主讲人、题目、主办单位),以便争取院领导的重视和院内医务人员的踊跃参加。
5)各科开展的各类专业学术活动,在科教台帐上作好登记。
6)科教处负责学术活动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登记、资料归档。对各科室学术活动进行季度考核,年底进行学分审核。
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切实执行“医院有品牌,学科有特色,个人有专长”的强院理念,发挥医院学科群的综合优势,充分调动卫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我院卫技人员积极争取各类科技项目,规范科技项目管理,提高科技项目完成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计划项目的范围
1、国际合作研究项目。
2、国家863计划,973计划,攻关项目和国家各部,委局下达的研究项目。
3、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课题。
4、省科技厅,教育厅,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计生委和其他委,厅,局下达的科学研究任务。
5、市科技局和卫生局下达的科学研究任务。
6、与社会各单位合作的项目(包括委托,协作,联合,攻关,咨询等)。
7、医院自选的科学研究项目(包括院创新,攻关课题,院一般课题等)。
(二)科研项目申报要求
1、申请科研项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研究目的明确,内容具体,题目与课题相一致。
2)先进性:研究内容新颖,有创作性,有一定技术难度。所用指标先进,研究起点高,预计可达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3)科学性:立题有足够的信息量和充分的依据,课题设计科学严密,技术方法先进可行,实验手段,动物,试剂符合标准,样本量满足统计学要求,分析,判断,推理合乎逻辑,研究结果具有可重复性。
4)可行性:项目承担单位及协作单位的技术力量强,能胜任研究工作,具备基本的实验研究条件和一定的工作基础,进度安排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组织措施落实。
2、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的选题要瞄准国际前沿结合国情特色及学科优势,突出创新性,并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临床应用及开发研究要向高新技术,大项目及产,学,研结合方向倾斜,注重开发及推广应用。
(三)科研项目申请者条件与资格:
1、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医,药,护,技及管理人员,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者不受职称限制。
2、执行计划且完成情况好的科室和个人,重点学科,特色专科人员,各级专业技术骨干,院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等。申报课题予以优先考虑。
(四)科研项目的管理实行院、学科两级管理。
1、科教科代表医院负责组织申报以上各类项目,协调跨学科或院系项目,签订科技合同或合作协议,监督项目按计划实施,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和成果申报。
2、学科带头人(科主任)负责科研项目的总体规划,按卫技人员的个人专长组织各类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并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人力,物力、时间等条件,与科教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五)科技项目实行课题制或课题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长对项目的申报,实施,经费使用,项目结题验收以及成果申报等具体环节与过程全面负责。
(六)凡是我院卫技人员承担的科技项目,必须经科教审核,未经医院同意或不能过医院申报,利用工作时间或医院提供的工作条件,私自承接研究并谋取私利的集体和个人,在科研工作量考核,职称评审中不能作为有效依据,同时,取消其3年纵向项目申报资格。
(七)科研项目申报程序
1、每年各级科技主管部门下达科学研究任务的通知时,科教科将在全院范围内征集下一年度的科研课题,申报者通过医院科教科下载申报表。
2、申报者按照通知要求规范填写好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格后,若有协作研究单位,则需该单位加盖公章或出具同意轩作证明;课题组成员排序公正、合理、无纠纷,并亲笔签名,按规定截止时间提交科教科。
3、课题征集完毕后,科教部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及其他相关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专家意见,按课题实际情况及立项部门要求上报上级部门。申报省部级以上课题时,须经国内或省内专家审查和提出修改意见后并推荐方可上报。
(八)科研项目实施与管理
1、各科室与社会企事业单位联合、协作的科研项目,双方明确承担的任务和责任,签定合同,在手续完备后由科教科统一管理。
2、获资助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课题组,必须计划规定的内容、指标和要求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