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
2014版预售合同范例
2014版预售合同范例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标题:2014版预售合同范例尊敬的读者,一、合同双方基本信息1.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2.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3.代理销售机构(如有):________二、预售房屋基本信息1.房屋坐落:________2.房屋面积:________(平方米)3.房屋结构:________4.房屋用途:________5.房屋层高:________6.房屋装修情况:________三、预售合同签订时间、地点1.签订时间:________2.签订地点:________四、预售合同付款方式1.首付比例:________2.首付支付时间:________3.分期付款方式及时间:________4.尾款支付时间:________五、预售合同交付使用1.交付时间:________2.交付条件:________六、房屋产权转移及登记1.产权转移登记时间:________2.产权转移登记费用:________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未按时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元违约金。
(2)房屋面积误差超过________%,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元违约金。
(3)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应承担修复责任,如不能修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元违约金。
2.乙方违约责任:(1)未按时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违约金。
(2)未按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
GF-2014-0171 合同编号: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文本出卖人:买受人: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中华人民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〇一四年四月目录说明专业术语解释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十章其他事项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文本,由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
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围,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容。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
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容,注意防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容、空格部位填写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1.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套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建筑面积,由套使用面积、套墙体面积、套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4.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 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2014年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
2014年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其开发建设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商品房买卖相关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出卖人: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委托销售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国籍】【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___】,证号: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国籍】【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____】,证号: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1、出卖人以【出让】【划拨】【______】方式取得坐落于_____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为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2014《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现售、预售)
2014《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现售、预售)GF-2014-0171 合同编号: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出卖人: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二〇一四年四月目录说明专业术语解释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十章其他事项说明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
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 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
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 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1.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2. 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 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_2014_0171)
GF-2014-0171 合同编号: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出卖人: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〇一四年四月目录说明专业术语解释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十章其他事项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
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
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1.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完整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
完整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GF-2014-0171合同编号:本文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示范文本,由___、___共同制定,以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和格式。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本章介绍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出卖人和买受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本章介绍商品房的基本状况,包括房屋位置、用途、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房屋结构、配套设施等。
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章内容,确保了解房屋的基本情况。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本章介绍商品房的价款,包括总价、首付款、贷款方式、还款期限、利率等。
买受人应当根据自身情况,认真考虑购房的财务规划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贷款方式和还款期限。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本章介绍商品房的交付条件和交付手续,包括交付时间、验收标准、交付单据等。
买受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交付条件和交付手续,确保交付符合合同约定。
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本章介绍商品房面积的差异处理方式,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的测量标准、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等。
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章内容,了解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本章介绍商品房规划设计变更的情况和处理方式,包括规划设计变更的程序、变更的内容、变更的影响等。
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章内容,了解规划设计变更的情况和影响。
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本章介绍商品房质量和保修责任,包括质量标准、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
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章内容,了解商品房的质量和保修责任。
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本章介绍合同备案和房屋登记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合同备案的时间、地点、备案手续等,以及房屋登记的程序、要求和注意事项。
买受人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履行备案和登记手续。
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本章介绍前期物业管理的内容和要求,包括物业服务的范围、收费标准、物业服务合同等。
商品房买卖规定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
GF-2014-0171 合同编号: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出卖人: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〇一四年四月目录说明专业术语解释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十章其他事项说明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
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 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
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 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1.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2. 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 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商品房买卖(预售)国家标准合同示范文本GF-2014-0171
GF-2014-0171合同编号: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出卖人: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〇一四年四月目录说明专业术语解释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十章其他事项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
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
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1专业术语解释 1.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完整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
GF-2014-0171 合同编号: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出卖人: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〇一四年四月目录说明专业术语解释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第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十章其他事项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
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
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1.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2. 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2014版预售合同范本
2014版预售合同范本
甲方(以下简称“卖方”):
乙方(以下简称“买方”):
鉴于卖方愿意出售,买方愿意购买,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商品及数量
1.1 卖方同意出售,买方同意购买以下商品: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1.2 商品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执行。
第二条交货及验收
2.1 卖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商品交付给买方。
2.2 买方应在收到商品后(天数)内完成验收。
验收合格后,买方应签署验收合格证明。
第三条价格及付款方式
3.1 商品的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即(小写:元)。
3.2 买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货款:
(付款方式及时间)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 卖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商品的,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
(违约金计算方式)
4.2 买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货款的,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
(违约金计算方式)
第五条争议解决
5.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约定
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以下无正文)
甲方联系信息:
乙方联系信息:
(以上空白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2014版预售合同范本
2014版预售合同范本商品房预售合同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预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 国籍:_____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第一条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方式取得______区/市_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___。
第三条乙方预订的该商品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元,乙方预订的该商品房总房价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第四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六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 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2.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GF-2014-0171-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现售、预售-2014年新版合同
GF-2014-0171-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现售、预售-2014年新版合同GF-2014-0171黄合同编号: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出卖人: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〇一四年四月目录说明专业术语解释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十章其他事项说明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
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 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
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 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1.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2. 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001](可编辑).doc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001](可编辑)精选资料GF合同编号: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出卖人: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〇一四年四月目录说明专业术语解释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十章其他事项说明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
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
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
GF—2014—0171 合同编号: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出卖人: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〇一四年四月目录说明专业术语解释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第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十章其他事项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
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2。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
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4。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专业术语解释1.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2. 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完整版)商品房买卖合同(GF-2014-0171)2014版
GF-2014-0171 合同编号: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出卖人: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〇一四年四月目录说明专业术语解释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十章其他事项说明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
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 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
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 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1.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2. 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 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2014年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
2014年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其开发建设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商品房买卖相关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出卖人: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委托销售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 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国籍】【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年 ________ 月—日性别: 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国籍】【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_________ 1,证号:__________ 出生日期: ________ 年 _____ 月_______ 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1、出卖人以【出让】【划拨】【_________ 】方式取得坐落于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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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
第十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
和处分的权利。
(二)以下部位归业主共有:1、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
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
道路
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
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
3、o
(三)双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约定如下:
1、规划的车位、车库:
2、会所:
3、
三条税费
双方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相应部门缴纳因该商
品房买卖发生的税费。
因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导致买受人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增加的税收负担,由
承担。
第二十四条销售和使用承诺
1、出卖人承诺不采取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或
者变
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2、出卖人承诺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和出售,不擅自
改变该商品房使用性质,并按照规划用途办理房屋登记。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3、出卖人承诺对商品房的销售,不涉及依法或者
依规
划属于买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处分。
4、出卖人承诺已将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
况告
知买受人。
具体内容见附件
5、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
品房
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6、
7、
五条送达
出卖人和买受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
联系
电话均真实有效。
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采
用书
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方式
送达对方。
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在变更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买受人信息保护
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非因法律、法规规
定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或将买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八条补充协议
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见附件)。
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
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