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证据的审查判断
刑事证据审查三步法则
刑事证据审查三步法则作者: 法律博客| 发表时间: 昨天21:50编辑推荐最新动态【2015年放假时间表来了这个必须看】【致品】奢侈品牌上演“舌尖上的诱惑”【致赏】脑洞大开的休闲艺术“汽车+沙发星际城市Daniel cheong眼中的“迪拜星球回忆波伏瓦和萨特|他们的屋子和墓地隔一3月17日~20日包头市计划检修停电提示情歌唱晚特别策划:明晚十点#咖啡换故事#【970·焦点】策应一带一路,南通大有可科学家预测:2015年或成有记录以来最热一904分享| 猪血冒充鸭血含甲醛小肥羊、干嘛还要节食?这些食物能让你越吃越瘦904报道| 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有序推进汽车音乐100.1乐享爱车特别策划二手央视财经3.15晚会曝光汇总及A股影响股一《音乐爱电影》热辣话题——影视剧的“尺FM100旅游:云南今年内将开通昆明-温哥华【970·推荐】“全友家居周年店庆“报【1056分享】11种一次扣满12分的违章情况颤抖吧!2015年或成为有记录以来最热一年【超震惊】有人挤了一颗痘,差点丢了一条上周我市已正式入春本周晴雨转换频气温注意!公安部说,同一车辆销分第四人将被【1056涨姿势】新手的几个注意事项,让你热门资讯2015放假时间表美国出大事了奥巴马“打电话”毛阿敏曾两度“自杀”的惊人隐情【图片赏析】泰国最美人妖排行榜基层公务员福利调查:基层公务员未成禁入●从内裤颜色看女人“全面解读总局发文封杀劣迹艺人刘晓庆60岁,进监狱,身材丰满如这样子的护士,病人还肯出院么?男子求爱被拒开公车割喉杀25岁李勇:刑事证据审查“三步法则”-爱财经网本人2009年独创的刑事证据审查“三步法则”,转化为工作机制,经实践检验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效果明显。
此后以论文形式在《中国检察官》发表,后经进一步开发研究,以授课培训的方式先后在江苏省检察院,南京、南通、泰州、淮安、重庆等多个检察机关讲授“三步法则”的操作方法。
2013年、2014年该课程先后被评为江苏省全省检察培训精品课程(第一名)、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培训精品课程。
刑事诉讼中科学证据的审查判断研究
科学证据的证明力判断
01
02
03
证明力的强弱
科学证据的证明力有强弱 之分,需要根据证据的质 量、数量、可信度等方面 进行综合判断。
证明力的认定
在刑事诉讼中,需要对科 学证据的证明力进行认定 ,以确定其是否能够作为 定案的依据。
证明力的审查
在审判过程中,需要对科 学证据的证明力进行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能够支持 起诉或抗辩的主张。
推进数字化和信息化建设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数字化技术,建立科学证 据数据库和数字化平台,实现科学证据的共享 和远程审查判断。
提高司法公正性和透明度
加强科学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应用,提高司法 公正性和透明度,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 保刑事诉讼的公正与公平。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审查证据收集的合法性
应审查科学证据的收集过程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和规定。这包括审查采样、存储、运输和分 析等环节是否合规,以及是否符合相关伦理标准和规范。
审查鉴定结论的合法性
鉴定结论作为科学证据的重要形式之一,其合法性应得到审查。这包括审查鉴定结论是否 基于可靠的原理和方法,是否遵循正确的鉴定程序和技术流程,以及是否合理地解释和运 用了数据和结果。
认定的证据。
科学证据的界定
科学证据必须是在当时科学技术 条件下,借助科学方法和技术手 段所获得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 的信息。
科学证据的分类
根据证明对象的不同,科学证据可 以分为物证、书证、鉴定意见等。
科学证据的分类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根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科学证据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 证据。
主证据与补强证据
05
刑事诉讼中科学证据的完 善与发展
科学证据制度的完善
刑事证据审查三步法则
刑事证据审查三步法则
刑事证据审查是刑事诉讼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它直接关系到诉讼的公正性、合法性、权威性等方面。
为了保障被告人的权益,确保庭审过程的公正性和证据的真实性,在
审查证据时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则。
下面介绍刑事证据审查的三步法则。
第一步:收集证据、排查证据来源
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罪犯有罪或无罪的重要判断依据,因此必须收集全面、准确的
证据。
在审查证据时,首先要了解证据的来源,只有证据来源可靠才能保证证据真实有效。
如果证据来源不清晰,就需要进一步了解证据的获取途径、有关人员的证言等信息,以此
来判断证据的真实性。
在证据收集过程中,注意必须遵循合法程序,不能侵犯被告人的合
法权益。
第二步:提取证据、鉴定证据真伪
在证据收集完成后,就需要对证据进行提取和鉴定。
通常这个过程需要通过专门的鉴
定机构和专家来进行证据鉴定,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也需要对证据进行
细致的推理和分析,了解证据所涉及的事实是否成立、证据之间是否有关联等技术问题,
以此来判断证据所包含的信息是否真实可靠。
第三步:审查证据、评估证据价值
在证据鉴定和提取完成后,还需要对证据进行审查和评估。
这一过程通常需要包括诉
讼法律者、检察官、辩护律师等多种角色,以确保证据审查的真实、公正、权威。
在证据
审查过程中,需要对证据所反映的法律规定作出合理的判断,包括证据是否充分、是否符
合法定证明规则等方面。
同时,还需要评估证据价值,用以辅助判断被告人是否有罪或无罪。
试论刑事证据审查判断的程序和规则
是 指 侦 查 、 检 察 、审 判 人 员 对 依 观 或 客 观 上 的 因 素 ,影 响 了证 据 的确 实 只 有 与 案 件 事 实 存 在 着 内 在 客 观 联 系 , 法 收 集 的 各 种 证 据 材 料 ,根 据 刑 事 诉 讼 性 ;第 二 , 司 法 人 员 收 集 证 据 的 形 式 是 并 能证 明案 件 事 实 的 证 据 ,方 可 采 纳 。
特 点 和 案 件 构 成 要 素 ,按 照 一 定 程 序 对 否 正 确 、合 法 , 固定 、保 管 证 据 的 方 法 4 从 证 据 间 的 相 互 联 系 方 面 审 查 判 .
证 据 进 行 取 舍 、组 合 、论 证 、认 定 的 步 是 否 科 学 等 ;第 三 ,有 关 人 员 是 否 出 于 断 。确 定 每 一 个 证 据 的 客 观 性 及 其 关 联 骤 和 方 法 。 正 确 掌 握 证 据 审 查 的 程 序 和 不 良 动 机 , 提 供 虚 假 的证 据 ; 第 四 ,有 性 ,将 它 与 案 内 其 他 证 据 联 系 起 来 进 行 规 则 ,对 于 查 明 侦 查 机 关 所 证 实 的 犯 罪 关 人 员 是 否 因 生 理 、心 理 、认 识 、表 达 综 合 分 析 ;从 证 据 与 证 据 的 联 系 中 进 行 事 实 是 否 清 楚 ,证 据 是 否 确 实 、 充 分 具 等 方 面 的 原 因 , 提 供 了 不 真 实 、不 可 靠 考 察 , 看 它 们 所 反 映 的 情 况 是 否 一 致 ,
而是 采 取 指 令 再 审交 下 级 人 民 法 院 审 理 ,而 产 生 的 一 些 程 序 上
四 、 强 化审 判 监 督 ,确 保 公 正 司法
为 维 护 国 家 法 律 的 统 一 ,特 别 是 在 实 行 大力 加强 社 会 主 义 的缺 陷 ,使 审 判 监 督 的 目的 真 正 得 以 实 现 , 向 提 出 抗 诉 的 检 察 法 制 建 设 ,人 民 群 众 对 司 法公 正 要 求 越 来 越 强 烈 形 势 下 ,加 强 机 关 和 当事 人 作 出 公 正 的 裁判 。 审 判 监 督 的 权威 性 、 有效 性 、准确 性 ,及 时 纠 正裁 判 不公 的 案 因程 序 公 正 是审 判 公 正 的有 力保 障 ,而 实 体 公 正 则 是 审 判 件 尤 为 重 要 。从 导 致 法 院 错 判 的 原 因 看 ,有 相 当 一 部 分 是 由 于 公 正 的 一 个依 据 ,程 序 公 正 与 实 体 公 正 是 分 不 开 的 ,共 同为 审 地 方保 护 主 义 、力 情 案 、关 系 案 、金 钱 案 等 造 成 的 。 如 果将 判 公 正 的 基 础 。 实 体 公 案件 交 由原 审 法 院 重 新 组 成 合 议 庭 再 审 ,未 必 能 摆脱 上 述 因 素 正 在 实 践 过 程 中 , 必 须 的影 响 ,难 以保 证 再 审 的 质 量 。而 且 原 审 裁 判 有 些 是 根 据 审 判 既 重 视 程 序 正 当 ,也 要 委 员 会 的 决 定 作 出的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 即使 再 审 ,也 难 以通 过 兼 顾 案 件 实 体 符 合 事 实 再 审来 纠 正 错 误 。以 防 止 指 令 再 审 ,按 照 第 一审 程序 审 理 敷 衍 真 相 , 才 能 保 护 当 事 人 了事 ,明 知 是 错 案 而 准 予 撤 诉 等 ,使 再 审 工 作 得 到 完 善 和 加 的合 法 利 益 , 整 个 社 会 使 强 。对 适 用 指 令 再 审 的 规 定应 进 一 步 的 补 充 完 善 ,也 是 防 止 司 的人 、 会 的 利 益 实 现 公 社
论刑事案件中法官对证据属性的审查判断规则
论刑事案件中法官对证据属性的审查判断规则审判官评判证据,乃审判官根据其学识、经验所得客观之认识也。
故在自由心证,审判官之确信系根据客观之原因,并非根据其主观之意志,任意判断,毫不受证据法则之拘束。
①——民国法学家,周荣认证,是法官对证据的证据属性和证明力的审查认定活动。
我国法官的认证活动采行自由心证主义,但是自由心证并非无限制的心证,法官对证据进行的审查判断及认定,“须依证据法则及其他一般之法则,以求对某项事实之确信”。
本文以刑事案件的法官认证活动为研究背景,关注法官对证据能力的审查判断规则,以期对今后的司法审判活动提供理论支持。
一、关于证据的基本属性法官在进行认证的过程中,第一个要回答的问题是:眼前的证据都能作为定案根据吗?也就是说,第一步要做的工作就是筛选出那些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
那么,应当根据哪些标准进行筛选与判断呢?一项证据事实是否具备证据属性,是判断其能否进入诉讼程序的先决条件。
我国证据理论界,对于证据的属性,也即证据的特征的界定一直存有分歧。
本文以“三性说”作为判断证据属性的标准,即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
证据的真实性是证据的本质特征,强调的是证据本身是一种客观实在,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证据的关联性,又称相关性,是从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的相互关系方面来反映证据特征,我国诉讼法对证据的关联性没有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证据的合法性,则是指证据从形式与来源上合乎法律规定而没有不可采取的理由的特性,②而关于合法性的争议最多。
法官在对证据进行认证的过程中,较易做出判断的是证据的真实性问题,而对证据的关联性与合法性的判断则较为复杂,因此,本文将重点就证据相关性与合法性的审查判断规则予以阐述。
二、证据相关性的认证规则相关性是所有现代证据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美国联邦证据规则》401条将相关性定义为:是指使任何事实的存在具有任何趋向性的证据,即对于诉讼裁判的结果来说,若有此证据比缺乏此证据时更有可能或更无可能。
关于审查刑事证据的基本要求和瑕疵证据处理原则的探析发展与协调
公司诉讼理由是什么?关于审查刑事证据的基本要求和瑕疵证据处理原则的探析陶红郑延薇在刑事审判过程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是否准确,是决定刑事案件能否办成铁案的关键。
可以说,追求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的统一是刑事司法的灵魂,真实再现案件事实,是确保案件质量的根本保证。
从确保案件质量、追求司法公正的大前提出发,如何通过审查刑事证据、处理瑕疵证据,从而准确的认定案件事实,已成为当前刑事审判亟待探讨和规范的命题。
一、审查刑事证据、处理瑕疵证据的基本原则在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有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的辩证说法。
法律事实是依据现有的证据所反映的事实,民事审判中的《证据规则》所追求的就是法律事实的认定,这是由民事审判调整民商事法律权益的业务性质决定的,诉讼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而刑事审判所追求的应该是客观事实,也就是事实真象,如果公诉人或被告人承担了举证不能的责任,就会造成冤案或放纵犯罪的不可挽回的后果,给刑事审判事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从这一点来看,在审查刑事证据以及处理瑕疵证据的过程中,就要以追求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的统一,以尽力挖掘事实真象为出发点,将再现客观事实作为审查证据的基本原则。
二、审查刑事证据应具备的理念司法公正落实到刑事审判中,就应该是“不枉不纵”,将刑事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因为绝大部分刑事判决的执行是不可挽回的,不能逆转的,这就要求刑事法官在认定事实的过程中要慎之又慎,对刑事证据的审查要精准。
在审查证据过程中,刑事审判法官应当树立以下证据理念:一是对于任何证据均应存有“质疑”的理念。
任何待定证据均存在着不确定性,所有的定案证据均应排除合理怀疑,审查证据中去伪存真,精准地认定案件事实。
二是对所有待定证据均应平等审查的理念。
对于待定证据,无论它的来源和出处如何,都应平等地受到审查。
法官应以无罪推定的原则,平等地审查控辩双方提交的证据,不能重控方证据,轻辩方证据,更不能先人为主,偏听偏信,以免定案事实出现偏差。
《刑事证据》课件
在一些刑事案件中,某些证据可能存 在缺陷或证明力不足的情况,此时需 要其他证据进行补充和强化,以形成 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被告人的罪责。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审查与裁定
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 作出是否准许保全的裁
定。
执行保全
法院指定保全措施,由 相关部门执行。
复议与解除
当事人或律师可在一定 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解除
保全。
刑事证据收集与保全的注意事项
01
02
03
04
合法性原则
证据收集与保全必须符合法律 规定,不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
及时性原则
证据收集与保全应当及时进行 ,防止证据灭失或受到破坏。
保障公正审判
证据能够保障公正审判, 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确 保刑事诉讼的公平性和正 义性。
刑事证据在诉讼中的效力
01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在刑事诉讼中,证据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能够直接
证明犯罪事实,而间接证据则不能直接证明犯罪事实,但可以提供辅助
证明。
02
合法性与真实性
刑事证据必须具有合法性和真实性,才能够被法庭采纳。证据的收集刑事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 刑事证据的审查判断 • 刑事证据的运用 • 刑事证据规则
01
刑事证据概述
刑事证据的定义
总结词
指在刑事诉讼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材料。
详细描述
刑事证据是法律规定的,在刑事诉讼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材料。 这些事实材料可以是用于证明被告人是否有罪、罪轻罪重的各种证据,也可以是 用于证明被告人是否具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各种证据。
刑事证据的种类
要点一
刑事诉讼中鉴定意见证据能力的审查判断
对鉴定意见与其他证据的印证关系进行审查
鉴定意见与其 他证据的关联 性:鉴定意见 与其他证据是 否具有关联性, 是否能够相互
印证。
鉴定意见的客 观性:鉴定意 见是否客观、 真实,是否符 合科学原理和
法律规定。
鉴定意见的合 法性:鉴定意 见的取得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 是否经过合法
程序。
鉴定意见的可 靠性:鉴定意 见是否可靠, 是否能够作为
鉴定意见的完整性:是否包含必 要的信息,如鉴定机构、鉴定人、 鉴定时间等
鉴定意见的可靠性:是否经过科 学、客观、公正的鉴定过程,是 否具有足够的定意见的合法性:审查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和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鉴定意见的客观性:审查鉴定意见是否基于客观事实和科学依据,是否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 鉴定意见的关联性:审查鉴定意见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联性,是否具有证明力 鉴定意见的准确性:审查鉴定意见的准确性,是否与案件事实相符合,是否存在错误或遗漏
和检验
鉴定意见必须 符合法律规定
和程序要求
鉴定意见必须 由具有相应资 质的鉴定机构
或人员出具
关联性原则
鉴定意见必须与 案件事实有关联
鉴定意见必须能 够证明案件事实
鉴定意见必须能 够支持案件事实 的认定
鉴定意见必须能 够排除其他可能 性
鉴定机构的资质和信誉
鉴定机构的资质: 是否具备相应的 鉴定资质和资格
鉴定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鉴定机构的资质和合法性
鉴定意见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鉴定人员的资质和合法性
鉴定意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鉴定程序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鉴定意见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鉴定意见的科学性:鉴定意见是否符合科学原理和规律,是否经过科学实验和验证 鉴定意见的可靠性:鉴定意见是否具有足够的准确性和可信度,是否经过多次重复实验 和验证
略谈刑事证据的收集与审查
形式 , 械地 、 机 片面地 理解法 律, 是在 与犯罪 现象 的斗争 中 自缚手 第 8 条至 第 18 、第 11 关于 侦查 的规 定中也包 含有 刑事 9 1条 3条 脚, 自甘落 后 。第二 , 里 的所 谓“ 这 证据 ”无 论 是哪一 种类 , , 都存 证据 收集 规则 。 19 年 9月 8日起 施行 的 《 高 人民法 院关于 98 最
随着社 会 的发 展 , 科技 的进 步 , 的证据种类 层 出不 穷, 新 它们 中的 有 罪或者 无罪 、 犯罪情 节 轻重 的证据 。严 禁刑 讯逼供 和 以威胁 、 很难 归入 到法律 既 定的某 一种 证据 形 式中 去 。假 若 我们 拘泥 于 引诱 、 骗 , 欺 以及其他 非法 的方法 收集证 据 。该 法第二 编 第二章 ”
( 物证 、 一) 书证 ; 证人 证言; ) ( 二) ( 被害人陈 述: 犯罪嫌疑 人 、 三 ( 四) 被 结合 的整 体 , 任何 证据材 料 只有 同时 具备 了这 三个 特征 , 才能 纳 告人供 述和辩解 ; 鉴定结论: 勘验 、 查笔录: ) ( 五) ( 六) 检 ( 视听资料 。 七 以上证 据 必须经 过 查证属 实 , 能作 为定 案的根 据 。 于刑 诉法 才 对 的这一 规定 , 我们 必须有一 个正确 、 全面 的认识 , 认真 领会立 法精
即 “ 观性 ” 客 。这 是本质 特 征 。一切不 是客 观事 实而 是主观 推理 证据 。以刑 讯逼 供或 者威 胁 、 引诱 、 骗等 非法 的方法 收集 的犯 欺 或 虚幻 的东西 , 想 、 猜 推测 、 怀疑 、 信 , 迷 道听 途说 等 , 都不 能作 为
刑 事诉讼 中 的证据 。
的“ 定案 根据 ” 。任 何的证 据都 须查 证属 实 以后 方 能作 为定案 的 确 实属于采 用刑 讯逼 供 或者 威胁 、 l 、 骗等 非法 的方法 取得 弓诱 欺
刑事证据的判断规则与标准
12
h
《法院解释》第八十二条 讯问笔录有下列 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 采用;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 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讯问笔录填写的讯问时间、讯问人、 记录人、法定代理人等有误或者存在矛盾 的;
(二)讯问人没有签名的;
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
定案的根据。
作为定案的根据。
2
h
物证与书证
在一贪污案件中,检察院由被涂改的账册
查出犯罪嫌疑人贪污的数额,该账册为何
种证据?
书证
如检察院根据涂改的账册中笔迹的鉴定确 定了进行涂改的人,则该账册为何种证据?
二、瑕疵证据的处理规则
非法证据≠不具有合法性的证据
非法证据:大错
瑕疵证据:小过 不得补正或解释的瑕疵证据:真实性
存疑 可以补正或解释的瑕疵证据:真实性
不存在问题
6
h
不得补正或解释的瑕疵
《法院解释》第七十六条 证人证言具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 (二)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 (三)询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
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 (二)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三)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四)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
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五)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 (六)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情
刑事案件中实物证据的审查判断
党建与社团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刑事案件中实物证据的审查判断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罗立祥摘要:刑事案件中,认定案件事实是否客观存在,需要大量的证据予以证实。
在对诸多的刑事证据的甄别、审查、判断及认定过程中,认为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刑事证据的审查与认定问题。
本文也仅就其中的实物证据予以简单剖析。
关键词:刑事案件;实物证据;审查;规则一、实物证据的分类在证据的分类中,我们通常把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统称为实物证据。
物证,是以它的外观特征、物理属性发挥证明作用。
它的主要表现方式为物品和痕迹。
实物证据则很多,比如刀、石块、杯子、书,都是物品;痕迹则表现为血迹、足迹、指纹等,只要是人在物体上留下来的印记都叫痕迹。
物品和痕迹两者构成了物证。
书证,是指凡是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
物证和书证最大的区别在于物证是以它的外观特征、物理属性发挥证明作用,而书证以它表达的思想和内容来体现证据作用。
书证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书面文件。
视听资料,又称音像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将声音、图像以某种方式储存下来,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最常见的就是录音、录像资料等。
电子数据则是一种新兴的证据形式,就是指平时我们接触的电子邮件、手机短信、QQ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跟当代互联网、电子通信技术相关联所搜集的相关的电子信息数据。
二、实物证据的特点(一)比较稳定实物证据,它的特征是比较稳定,不会因人员的不同而变化,不因公检法机关及案件的利益关系而变化。
所以实物证据我们又称为“客观证据”,是相对于“主观证据”也就是指言词证据而言的。
实物证据称为客观证据,也从另一方面证明其本身是客观的、稳定的。
(二)信息量不大,相关性不强实物证据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证明的内容有限。
一般的实物证据只能证明一个案件的部分片断。
例如在某个犯罪现场发现了一个杯子,杯子上有个指纹,指纹是被告人所留。
刑事审判证据标准
刑事审判证据标准一、刑事审判证据标准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要实现的任务,做到准确地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既不放纵犯罪,又不冤枉好人,这就需要调查研究,收集证据,用证据说话。
证据是正确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事实根据。
刑事诉讼中从立案、侦查、起诉到审判,每一个诉讼阶段和诉讼程序,都离不开运用证据。
如果不解决证据问题,刑事诉讼就难以继续进行。
不论是处理什么案件,要想查明案件事实,弄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有罪还是无罪,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如何,除了调查研究证据之外,再没有其他办法。
由此可见,刑事诉讼证据是正确认识案情的基础;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是迫使犯罪分子坦白交代、认罪悔罪的有力武器;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的重要保证;也是教育广大群众提高对犯罪的认识,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的有效手段。
那么刑事诉讼证据应当符合什么样的标准呢?那就是应当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刑事诉讼证据具有三个基本属性:一是客观性。
任何犯罪行为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下进行的。
一个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总要与周围的事物发生联系,从而不可避免地会留下一些反映犯罪活动的痕迹和物品,或者为被害人、证人等所耳闻目睹。
这些都是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无论司法人员是否认识到,它们都是始终存在的。
相反,如果不是客观事实,而是主观推测或虚幻的东西,如猜想、幻觉、作梦、迷信观念等,都不能作为证据。
二是关联性。
作为证据的客观事实,必须同案件事实有某种联系,能够根据它来了解案件的某一部分或某些方面的真实情况。
同案件事实没有任何联系的客观事物,不能反映案件的性质或者情节,说明不了案件的任何问题,是不能成为证据的。
三是合法性。
只能由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或者由辩护律师及人等依法提供。
法律严禁司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及其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规则是什么
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及其收集审查判断和运⽤规则是什么刑事证据的种类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能够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材料。
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及其收集审查判断和运⽤规则是什么?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及其收集审查判断和运⽤规则是什么刑事证据的种类: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能够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材料。
证据种类,是指根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表现形式对证据所作的分类。
证据种类实际上是证据在法律上的分类,是证据的法定种类。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的规定,证据包括:(1)物证物证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切物品和痕迹。
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物品属性、存在状况起证明作⽤的,因此与其他证据相⽐,物证具有较强的客观性、稳定性。
(2)书证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
书证的表现形式和制作⽅法多种多样,不限于“书写的⽂字材料”。
书证属于实物证据范围,客观性较强。
这⾥需要注意书证与物证的区别是“书证以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物证以物质属性和外观特征证明案件事实”。
书证与物证的共同特点主要是都要有实物载体,属于实物证据。
如果⼀个物体可以同时以上述两种⽅式发挥证明作⽤,它既是书证⼜是物证。
(3)证⼈证⾔证⼈证⾔是指证⼈就其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证⼈是犯罪嫌疑⼈、被告⼈、被害⼈以外的⼈,其陈述的是亲⾝感知的事实。
证⼈证⾔往往会受到主观因素和客观条件的影响。
这⾥需要注意的是“单位”不能作为证⼈。
(4)被害⼈的陈述被害⼈陈述是指刑事被害⼈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被害⼈对犯罪有较多了解,但也容易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
被害⼈既可以是⾃然⼈,也可以是法⼈。
(5)犯罪嫌疑⼈、被告⼈的供述和辩解犯罪嫌疑⼈、被告⼈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被告⼈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员所作的陈述,通常称为⼝供。
刑事案件法律证据(3篇)
第1篇一、引言刑事案件法律证据是刑事诉讼中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关键性依据。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证据是确定案件事实的基础,是司法公正的保障。
本文将从刑事证据的概念、种类、收集、审查和运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刑事证据的概念刑事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
刑事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唯一手段,是维护司法公正的基石。
三、刑事证据的种类1. 物证: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或痕迹。
如犯罪工具、犯罪现场遗留物、被害人遗物等。
2. 书证: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形式表达的思想内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
如犯罪分子的书信、日记、账本等。
3. 证人证言: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4. 被害人陈述:指被害人就其所遭受的犯罪事实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5.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其所涉及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6. 鉴定意见:指鉴定人运用专业知识对案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结论。
7.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指司法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而进行的各种活动。
四、刑事证据的收集1. 依法收集:收集证据必须遵守法律程序,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全面收集:收集证据要全面、客观、真实,既要收集有罪、罪重的证据,也要收集无罪、罪轻的证据。
3. 主动收集:司法机关要积极主动地收集证据,不能以当事人自行提供为依据。
4. 严格保密:在收集证据过程中,要严格保密,防止证据泄露。
五、刑事证据的审查1. 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审查证据是否真实,是否与案件事实相符。
2. 审查证据的合法性:审查证据的收集、固定、保管等环节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3. 审查证据的关联性:审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是否能够证明案件事实。
4. 审查证据的充分性:审查证据是否足以证明案件事实,是否能够排除合理怀疑。
正确理解和把握刑事诉讼中证据的审查判断
正确理解和把握刑事诉讼中证据的审查判断【内容摘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3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在刑事诉讼中,要查清案件事实的惟一方式就是根据证据。
证据的真实、充分,是认定刑事犯罪的关键。
对于收集到的刑事证据,司法人员要按法定程度进行审查判断,明辩刑事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才能以特定的形式为司法人员所确认,从而客观地证实案情。
刑事证据的审查判断,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环节。
【关键词】刑事证据审查判断Contents summary According to 《code of criminal court 》 Article 53, all want to weigh evidence to the whole cases penalizings, weigh a survey research, don't believe lightly statement.Only the accused person makes a deposition, there are no other evidence of, can not affirm accused person guilty and impose penalty;Have no accused the person make a deposition, the evidence is definite, full, can affirm accused person guilty and impose penalty.In the pertaining to crime litigation, checking the only one way of pure case fact is according to the evidence.Evidence of true, full, affirm the key to pertaining to crime crime.For collect of pertaining to crime evidence, the judicial personnel wants to carry on investigating judgment according to the legal degree and argues the objectivity, connection and legitimacy of pertaining to crime evidence clearly, so as to take particular form as judicial personnel confirm, thus and objectively confirm details of case.The reviewing judgment of the pertaining to crime evidence is the important link in the pertaining to crime litigation. 【Keyword 】pertaining to crime evidence;The reviewing judges目录一、刑事证据的概念、基本特征及作用 4 二、刑事证据审查判断的含义5 三、刑事证据审查判断的主要内容 5 四、在审查判断刑事证据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6正确理解和把握刑事诉讼中证据的审查判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3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刑事证据在侦查阶段的审查判断
合 乎实 际的结论 。 在刑事诉 讼 中,收集 证据 主要是侦 查机关 的职责 ,
采取强 制措施 。实现 这一 工 作 目标必 须依 靠 合法 有效 的证据 支撑 ,侦查机 关也 必须 随 时对 收集 的证 据 材料
而 审查判 断证据则 贯穿 于刑 事诉 讼 的侦 查 、起诉 和审
判等 各 阶段 。侦查 中 ,收集 证据 与审查 判 断 证据 往 往
断 证 据 能 否进 入 诉 讼 程 序 ,采 纳 为 定 案 依 据 的 基 本 尺 度 。证 据 审 查 判 断 时 要 从 证 据 材 料 的 来 源
上 、具体 内容上 、与案件事 实的关系上 、与其他证 据间 的关 系中,按 照刑 事证 据标准和采 纳标 准
进 行仔 细 比较 鉴 别
[ 键 词 ] 刑事证据 ;审查判断 ;标准;方 法 关 [ 中图 分 类 号 ] D 1 98 [ 文献 标 识 码 ] A [ 章 编 号 ] 17 9 9 (0 9 2— 0 7— 3 文 6 2— 30 2 0 )0 0 2 0
要 实现 刑 事诉 讼 法 的 任 务 ,做 到 准确 惩 罚 犯 罪 ,
保 障无 罪的人不 受刑 事追 究 ,不放 纵 犯 罪 ,正 确 地执
源 ,进而影 响起诉 、审 判 机关 对 案件 事实 的认 定 ;同 时也 容易导 致起诉 、审判 中证 据变 化 的情 况 发生 ,直
行 刑事法 律 ,首先要 正确地运 用证据 ,查 明案件真相 。 这就 必须 依法通 过侦查 或调 查 工作 来发 现 、收 集 和保 全与 案件有 关 的证 据材 料 ,并 对 所 收集 的证 据 材料 进 行审查 判 断 ,认真 分析 研究 ,鉴 别 真伪 ,确 定 各种 证
刑事诉讼各阶段证据能力审查判断的思维路径
审 查判 断不 仅 仅是 审判 人 员 的职责 .侦查人 员 和检察 人 员 在 办 理 刑 事 案 件 的过 程 中也 必 然 要 审 查 判 断 证 据 能
力 .只不 过 审判 人员 对 证据 能力 的审查 判断 具有 终局 效
力 罢 了。
“ 据 ”一 词 在 刑 事诉 讼 的不 同 阶段 具 有 不 同 的含 证 义 : 一层 含 义是 案件 发 生后 客 观存 在 的证 据 ; 二层 含 第 第 义 是办 案人 员 或 当事人 收 集到 的证 据 :第 三 层含 义是 办 案 人员 和 当事 人呈 堂 的证 据 , 提交 法庭 的证据 : 四层 即 第
仅 发生 在法 庭 审理 阶段 .还发 生在 侦 查 阶段 和审 查起 诉
断 , 据须 能 合 理地 反 映客 观 事实 、 够 为人 感 知 、 够 证 能 能 与 其他 证据 相 互 印证 ( 印证 性 ) 从价 值上 看 , 可 : 出于平 衡
不 同价 值或 利 益 的需 要 .不 得不 排 除某 些有 关联 性 和可
考 虑证 据能 力 问题 .尽 管有 时 候他 们 可能 并没 有 意识 到 这 点 。具体 来说 . 了破 案 , 查人 员 必须 尽 可能 地 收集 为 侦
有 关联 性 和可 印证 性 的证 据 .并且 严 格依 据 法律 程序 进
含 义是 获准 进 入审 判程 序 的证 据 :最 后一 层 含义 是作 为 定 案根 据 的证据 。 然 . 一层 含义 的证 据 只能是 理想 中 显 第 的证 据 . 论 上说 . 阶段 的证 据都 是 具有 证据 能 力 和证 理 该 明 力 的证据 。第 二 、 三层 含义 的证 据 , 既包 含第 一 层 中的
性” 的不 同质性 和相 对 独立 性为 证据 调查 者 遵循 一 定的 思 维路径 以便 审查 判断 证据 能 力提供 了可 能 侦 查人 员需要 遵循 的 思维路 径 为 : 关联 性— — 可印证 性—— 合 法性 . 且主 要考 虑 关联性 和 可印证 性 检 察人 员也 需遵 循 该路 径 . 但认 定 合 法性 时更 为严格 ; 审判人 员则需遵 循 “ 法性—— 关联 性— — 可印证 性” 而 合 的路 径
刑事辨认笔录作为证据使用审查判断
刑事辨认笔录作为证据使用的审查判断刑事辨认是一种确认犯罪嫌疑人的重要侦查手段,在侦破案件、查获犯罪人方面具有其他侦查手段无法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因此,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辨认已经被大量应用于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
但是,国内外的大量案例也表明,刑事辨认活动很容易受到侦查人员有意无意的操控,从而影响到辨认结果的准确性,甚至会因此造成冤假错案。
据美国学者关于错案原因的调查分析,在199起错误定罪的谋杀案中,有49%的案件时由错误指认造成的;在120起错误定罪的强奸案中,有88%的错案可以归咎于错误指认。
①在我国,近年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错案中也可以看到辨认错误的影子,如湖北佘祥林涉嫌杀妻案;河南赵作海涉嫌强奸案;湖南滕兴善涉嫌故意杀人案等等。
造成辨认错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辨认的程序操作不规范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对作为证据使用的辨认笔录的有效审查判断机制。
因此,为防范辨认错误导致的冤假错案,必须加强对作为证据使用的辨认笔录的审查判断。
一、刑事诉讼法修改新规定(一)辨认笔录是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我国的刑事立法一直没有规定和承认辨认作为法定刑事侦查之手段,也没有承认和规定辨认笔录属于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
2012年3月14日审议通过的新刑事诉讼法,证据部分尽管条文不多,但是比起现行刑诉法做了较大的改动。
修改内容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正式写入了刑诉法,其他的还有对证据的概念、种类的修改,证明标准和举证责任的进一步明确等内容。
其中第48条增加辨认笔录作为一种新的证据类型,明确了辨认笔录的法定证据地位。
(二)辨认笔录的性质之争对于辨认笔录应当作为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学术界基本上没有争议,但是对于辨认笔录的性质问题,存在着诸多争议。
在新刑诉法修订之前,实践中对于辨认笔录的证据种类的认识和具体操作都比较混乱。
1、辨认笔录不属于法定的证据种类在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前,我国规定了七种独立的证据,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 1 单个 证据 审查判 断 的标准 .
首先 , 案证 据 必 须 客观 真 实 , 有 客观 性 。我 明刑 事案件 有 意义 的事 实 。可见 , 查判 断证据 材料 定 具 审 国刑 事诉 讼法第 四十二条 第 三款 明确 规定 , 证据 必须 的证 明力 , 实质 就是 分析 判断 证据 材料 是 否具备 证据
1 刑事证据审查判断概述
12 1 刑事证据审查判 断与刑事证据收集的关 系 .. 收集证 据 , 指侦 查人员 、 察人员 、 判人员 依 是 检 审 的一项 重要 活 动 , 司法 人员正 确认 识案 件事 实 的主 照 法定 程序 和要 求 , 过 侦查 、 是 通 调查 的方 法 , 现 、 发 提 要方法 。 取 和 固定 各 种证 据 的诉 讼 活动 。审查判 断证 据 , 是 则 1 1 刑事证 据 审查判 断概 念 . 对诉讼过程中收集 到的证据进行核查、 比、 对 鉴别和
据 的新证 据 , 全案证 据 进行 综合 分 析 , 出判 断 , 关 键是 对构 成犯 罪要 件 的证据 材料 是否 确实 、 对 作 从 充分 的
_ 而查 明案 件 的客 观真 实 。 刑事 证 据 的审 查 判 断 包含 综 合 审查 。4根 据 现 有 证 据 材 料 得 出 的 结 论 是 唯 一
tec n rt x mia o d me to gle ie c . h o ceee a n t nj g n f ea vd n e i u l
Ke r s ciia poeuineiec ;xm ntn jdmet y wo d :r n r c t ;v neea ia o ; g n m l s o d i u
骤 。同一 类证 据可 能 存 在 不 协 调 、 盾 之 处 , 同证 分 ” 事实 方 面 不 允 许 有 错 误 , 是 最 高 的证 明标 准 矛 不 , 这 充分 。对 证据 确实 据之 间也 可能互 相 矛盾 , 了查 明案 件 真 相 , 必 须 要 求 。案件 对证 据 的要求 是 确实 、 为 就
收稿 日期 :0 1 70 2 1- - 0 6
作者简介 : 翁伯 明 (9 5) 女 , 18 一 , 福建厦 门人 , 硕士研究生
・
40 ・
翁伯 明 : 论刑 事证 据 的审查判 断
作 出结 论 的活动 。 收集 证 据 是 审查 判 断 证 据 的 前 提 据是 否具 有关 联性 之 前 应 当分 清 该 证 据 的证 明 对 象
第 2 卷 第 3期 1
2 1篮 01
信 阳农业 高等专 科学 校学 报
Ju n lo n a gAgiutrlC l g o r a fXiy n rc l a ol e u e
Vo . . 1 21 No 3 Se 2 1 p. 01
9月
论刑 事证 据 的 审查 判 断
和基础 。 只有及 时地 收集 到充 分 、 实 的证 据 , 案 是什么。再次 , 确 使 定案证据必须具备合法性。 件 事实 的认定 有 了可靠 的根据 , 能保证 准确 地 审查 2 2 全 案证 据 审查 判断 的标 准 才 . 判 断证 据 , 而查 明案 件事 实 。审查 判 断证 据 与收集 从 首先 , 案件 事实 要 清 楚 , 据 要 确 实 充分 。这 是 证 证 据 的本质不 同在于 , 审查 判 断证据 不但 要对 单 个证 执 法人员 对 全案 事 实做 出最 终 认 定 结论 必 须 达 到 的
据进 行 审查 判 断 , 要 对 全 案 证 据进 行 综 合 分 析 审 标 准 。刑 事诉 讼法 第 一百六 十二条 规定 , 民法 院做 也 人 应 案 证 充 查, 同时 , 审查 判 断证 据 是 证 明 案件 事 实 的决 定 性 步 出有 罪判 决 , 当作 到 “ 件事 实 清 楚 、 据 确 凿 、
对证据 进行 审查 。
性 的 审查判 断是 将 全 案 所有 的证 据 与 其所 分别 证 明
以查 实它们 是 否相 12 2 刑事证据审查判断与刑事诉讼证明的关系 .. 的若 干个案 件事 实结 合起 来检 验 , 证 明就是认 知案 件 事 实 的理 念 运 动 和 具体 过 程 互 协调 一致 , 证据 与 证 据 之 间 , 据 与 案件 事 实 之 间 证 的统一 。 在 刑事诉 讼 中 , 讼 证 明 在 范 围上 涵 盖 侦 的联 系是 否合 理 。对 证 据 充 分 性 的 审查 判 断 是 把 查 诉 查、 起诉 、 审判 等诉 讼 活 动 ; 具 体 过 程 上 包 括 : 集 证属 实 的证据 材料 与 案 件 事 实 的证 明对 象 联 系起 来 在 收 证据、 审查证 据 、 一 步 收 集 能 够核 实 或 推 翻 原 有证 分 析 , 进 如果 对证 明对 象 是 充 分 的就 达 到 了证 明要 求 ,
才 于刑 事诉讼 证 明之 中 , 刑事诉 讼 证 明的一 部分 。它 的 , 能最终 认定 现有 的证据 是充 分 的。 是 是一项 旨在 使 法官相信 争 议事 实存 在 与否 的过程 , 包
其次, 在认 定 案件 指控 不成 立 时要求 相对 真实 的
认 为 应做 出无 罪判 决或 不起 诉决 定 的 , 其证 明标 准不
在 刑事诉 讼 中 , 实 现刑 事 诉 讼 法 的任 务 , 到 据材料 的证 据 能力 和证 明力 , 而对 刑事案 件做 出正 法律, 首先就要正确 确 认定 的一 种活 动 。
地 运用 证据 , 明案 件 真 相 。从 侦查 、 诉 到 审判 的 查 起 值 得注 意 的是 , 审查判 断证据 是在 证据 已形成 的 每一个诉讼阶段 , 都离不开运用证据 , 没有证据 , 或者 基 础上 的思 维活 动 , 从感 性 阶段 上升 到理 性 阶段 的 是 证 据不 够确实 、 分 , 事 诉 讼 就 难 以继 续 进行 。同 过程 。就 审查 判 断证 据的 主体而 言 , 充 刑 主要是 指在刑 事 时, 司法人 员 审查 、 断 、 用 证 据 的 能力 , 于其揭 诉 讼 中 , 法 享 有 对 所 收 集 的案 件 证 据进 行 审 查 判 判 运 对 依 露犯 罪 , 罚罪 犯起 着决 定性 的作 用 。我 国现 行刑事 断 , 惩 决定 证据 的取 舍 和证 明力 的大小 等 权 利 , 运 用 并
关键 词 : 刑事诉讼 ; 证据; ; 审查 判断
中图分类 -- 9513 文 献标识 码 :  ̄: 2.1 D A
文章编号 :0 84 1 2 1 )304 44 10 -96(0 1 0-0 0)
Onte xm nt n u g et f r nl vdne a ia o dm n i a eiec he i j o c mi
一
必 是客 观真 实 , 而只要 有 无法 排除 的合 理疑 点 。
3 刑 事 证 据 审 查 判 断 的 内容 和 方 法
审查判 断 证据 , 其 内容上 包括 审查判 断证 据 的 从
的前 提 。只有经 过 审查 、 断 的证 据 , 判 才有 可能 用 其 3 1 刑 事证 据 审查判 断 的 内容 .
括经 由对证据 的审查 而采信 , 全案 证据 作综 合评 价 证据 标准 。只要 司法人 员对 案件 的 事实认 定有 怀疑 , 对
而获得心证 , 以作为判决依据之整个过程。
2 刑 事 证 据 的 审 查 判 断 与 案 件 的证 明标 准
刑事证 据 的审查 判 断是 运 用 证 据 确 认案 件 事 实 证 明某 一事 实 。证 明标 准 是 指 执法 人 员 审查 判 断 每
个证据 或者 对全案 做 出事 实认 定结 论 的准则 , 是衡 证 明力 和证 据 能力 两个 方 面。我 们所 说证 明力 大小 , 定 案件事 实 的作 用 。证据 的关 联性 , 是指 作 为证据 的 事实, 必须 和 刑事 案 件 具 有 客观 必 然 的联 系 , 对 查 是
量执 法人员 审查 判 断证 据 是 否 正 确 和 水 平 的具 体 尺 就是 指证 据 与案 件存 在 的客观 联 系 的程 度 , 以及对 确
,
jdm n e u ii rcc o ecnet mnl v e c xm nt njdm n n scr l o ocp, ug e tnt dc l at ef m t ocp c ia ei ne a ia o g et di o e t ncnet i hj ap i r h f i o r d e i u a t ra i te ae eeaoao eea iao dmet t dr f ig v e c n eetedcmet v ec n h nm kst l r i t t xmnt nj g n s nado nl ei nea dt ni ou n ei n e d h b t n oh i u a s e d h r d a
经( 法庭 ) 证属 实 , 能作 为 定 案 的根 据 。其 中“ 查 才 属 的关 联性 。当然 , 证据 的关 联 性 的前提 是证 据 的客观
实” 即客 观 真实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真 实 可 以分 为 两 性 , 据材 料如 果 首 先 不是 客 观 事 实 , 明力 的 问题 证 证
W ENG - i g Bo r n u
(a col H ai n e i , un o 60 1 C i ) LwSho, uq o i rt Q az u 22 , h a a U v sy h 3 n
Absr c T i at l mp aial n lz ste cne t me o s a d t e p n i l fc mi a vd n e e a n t n t a t: hs rcee h t l a ay e h o tns i c y h t d n h r cp e o r n e ie c x mia i i i l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