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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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食品安全十二项管理制度

商店食品安全十二项管理制度

商店食品安全十二项管理制度第一项:食品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它污染源(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暴露垃圾堆等场所)直线距离超过25米;食品经营场所不应摆放或者销售有毒、有害物品。

第二项: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卫生,并与生活空间分开,有单独的场所或以隔开物相分离,食品与生活用品分开;地面、墙面、顶面采用不渗水、不吸水、无毒、防滑、易清洗材料铺砌或涂覆;有防止鼠类的设施,木门下端应装有金属防鼠板,木门下端铁皮应不少于60公分高,门缝不能大于0.6厘米,下水道出口处有金属隔栅,不用药灭鼠。

第三项:实行食品与非食品分开,生、熟食品分开。

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具备相应的货架等设备设施,货架须离墙和离地10公分;经营散装食品的,有纱罩、玻璃罩等防蚊蝇、防灰尘设施,配备清洁的容器、包装材料、售货工具,并有禁止触摸标志。

经营冷藏食品的应具备冷藏箱(柜)等设施并有温度显示装置,并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第四项:不销售下列食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或者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四)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五)无合法来源的进口食品;(六)法律、法规、规章禁止销售的其他食品。

第五项: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并留存供货商经营资格的合法证件,并按照产品批次进行记录,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

第六项:建立健全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销售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时间、购买者等内容。

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12篇)

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12篇)

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12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

二、建立食品安全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员,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网络,责任到部门每人。

三、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度包括:环境保洁制度,食品采购保管制度,个人卫生及操作卫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涤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烧煮烹调(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卫生制度和奖惩制度。

四、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经常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和卫生知识教育,定期考核,提高职工的素质。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经过食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五、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检,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21、炊事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时穿戴整齐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2、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加工时应遵守相应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3、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卫生整洁,每天进行卫生清扫,及时清运餐厨垃圾。

4、食品加工按照工序流程规范进行,各功能专间专用,不得交叉;生熟食品容器及工具标识清楚,不得混用。

5、及时修缮维护卫生基础设施,保证清洗、消毒和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的正常使用。

6、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做好各类台账记录,并妥善保存二年。

7、食品采购渠道合法,验收认真,索证索票;食品和食品原料设专间储存,分类分架,隔墙离地。

8、规范进行餐(饮)具消毒,消毒岗位从业人员熟悉消毒知识,按规范开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并做好台账记录。

商店食品安全十二项管理制度

商店食品安全十二项管理制度

为确保商店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特制定本制度,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1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岗位,明确责任人和职责。

1.2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1.3 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二、食品经营场所卫生制度2.1 经营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无异味、无积尘。

2.2 严格执行消毒制度,定期对经营场所、设备、工具进行消毒。

2.3 严禁在经营场所吸烟、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三、食品储存管理制度3.1 严格区分食品种类,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3.2 食品储存温度、湿度符合要求,防止食品变质。

3.3 严禁将过期、变质、有异味的食品储存于店内。

四、食品采购管理制度4.1 严格审查供应商资质,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

4.2 采购食品时,索取相关检验报告,确保食品质量合格。

4.3 建立食品进货台账,记录采购日期、数量、批次等信息。

五、食品销售管理制度5.1 销售食品时,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

5.2 严禁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5.3 严格执行食品销售价格公示制度,明码标价。

六、食品标签管理制度6.1 食品标签应清晰、完整,标注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

6.2 严禁销售无标签、标签信息不全的食品。

七、食品安全检查制度7.1 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设备、工具进行安全检查。

7.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7.3 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八、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8.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8.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九、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9.1 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9.2 发现从业人员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立即停止其工作。

十二项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十二项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十二项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食品安全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六、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月对生产经营各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七、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八、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一、确保员工的健康与个人卫生处于受控状态,以预防可能引入的生物性(如传染病等)、化学性(如化妆品等)、物理性(如饰物等)食品安全危害。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共12项)

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共12项)

进货查验制度第一条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①第三条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

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平安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一条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12篇)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12篇)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12篇)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精选12篇)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篇1一、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1.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3.索取和查验的文件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4.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选择账簿登记、单据粘贴、电子文档等其中一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

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追回已经售出的食品。

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二、库房管理制度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

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13项)

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13项)

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13项)一、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 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确保所有进货渠道合法、合规。

2. 对进货的食品进行严格查验,包括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等信息,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3. 对查验合格的食品进行登记,记录相关信息,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等。

4. 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抽检,确保食品质量。

二、食品储存管理制度1. 对不同类型的食品进行分类储存,生食和熟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2. 储存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避免食品受潮、霉变。

3. 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使用。

4. 定期检查储存环境及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食品加工制作制度1. 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且经过专业培训。

2.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3. 对加工制作工具、设备进行定期清洗、消毒,防止细菌滋生。

4. 控制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的温度、时间等关键参数,确保食品熟透。

四、食品留样制度1. 对每批次加工制作的食品进行留样,确保食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2. 留样食品应在冷藏条件下保存,并标注留样日期、名称、数量等信息。

3. 留样时间不得少于保质期,且不少于48小时。

4. 定期对留样食品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 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小组,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查、评估。

2. 自查内容包括食品进货、储存、加工制作、留样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无死角。

3.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落实。

4. 定期对自查工作进行总结,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六、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制度1. 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 培训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

3. 培训方式可以采用授课、实操、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确保培训效果。

4. 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对未达标的人员进行补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

食品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十二项内容

食品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十二项内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的重要措施。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十二项内容: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2. 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 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5.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二、食品安全检查制度1.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3. 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4. 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5. 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三、食品采购管理制度1. 采购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 采购食品时,应核实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

3. 采购的食品应进行质量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得销售。

四、食品储存管理制度1. 食品储存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保持食品的原有品质。

2. 食品储存应按照不同食品的特性,分类、分层次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3. 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杂物。

五、食品销售管理制度1. 食品销售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 食品销售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 食品销售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持工作服、手部清洁。

六、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 食品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二条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二条

医药行业的市场推广策略如何吸引和保持客户的关注医药行业作为一个关系到人们生命健康的重要领域,其市场推广策略的制定和执行至关重要。

有效的市场推广策略不仅需要吸引潜在客户的注意力,还要保持现有客户的持续关注。

本文将介绍医药行业的市场推广策略,并探讨如何吸引和保持客户的关注。

一、品牌建设与宣传在医药行业,品牌建设和宣传是吸引客户关注的关键。

医药企业需要通过有效的品牌宣传来塑造自己的品牌形象。

首先,他们可以通过明确的品牌定位和独特的品牌口号来增强品牌的辨识度。

其次,医药企业可以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如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进行品牌宣传。

此外,线上渠道,如社交媒体、医疗健康网站等,也是宣传品牌的有力工具。

二、专业知识分享医药行业客户关注的主要内容是与他们的健康和疾病相关的信息。

因此,医药企业可以通过分享专业知识来吸引客户的注意力并保持他们的关注。

企业可以在自己的官方网站或是社交媒体平台上,定期发布有关健康、疾病预防、治疗等方面的文章和资讯。

此外,医药企业还可以组织专业讲座、座谈会等活动,向客户传授有关健康知识,提供专业的指导。

三、客户体验的改善为了保持客户的关注,医药企业应该不断改善和提升客户体验。

首先,企业应该提高产品品质和服务水平,确保产品的安全有效。

其次,医药企业可以通过建立客户服务热线、在线咨询平台等方式,及时回答客户的问题和解决客户的疑虑。

此外,企业还可以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收集客户的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和改进自身的服务。

四、与客户的互动和参与与客户进行互动和参与是保持客户关注的有效方法之一。

医药企业可以通过在线问答、抽奖活动、用户体验分享等方式,与客户进行积极互动。

此外,企业还可以邀请客户参加产品研讨会、专家讲座等活动,增加客户的参与感。

互动和参与能够增强客户对企业的信任度和忠诚度,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五、关注市场动态和竞争对手在医药行业,市场环境和竞争状况常常发生变化。

为了吸引和保持客户的关注,医药企业需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竞争对手的行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项1、必需做到:炊具不锈钢化,墙壁瓷砖化,燃料无烟化(或安装有效的除尘设备)。

地面用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筑,具有肯定的坡度,易于清洗和排水。

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垃圾容器化、袋装化。

不准食堂加工操作间最小使用面积小于8平方米。

2、必需做到:餐饮具有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

最好采纳物理方法消毒餐饮具,若采纳化学消毒的具备四个以上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

餐炊具在使用前冼净、消毒,并储存在餐炊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炊具要分开存放,并有标记。

不准制作冷荤、凉菜。

3、必需做到:各食堂的选购员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选购食品,校外购置成品食品,要进展验收。

食品贮存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每天检查,准时销毁变质和超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存放处制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用品,要做到生、熟、半成品分开存放。

不准选购以下食品:(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特别,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安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4、必需做到:对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需标志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加工食品要熟透,需要烹制加工大块食品的中心的温度不低于70℃,熟制品、原料、半成品分开隔离存放,防止穿插感染。

不准加工和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特别的食品及原料。

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特别,可能影响学生安康的食品。

5、必需做到:配餐间每天进展空气消毒,专人加工操作,非配餐间工作人员不准擅自进入配餐间;加工荤素菜食的用具、容器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每餐的各种主副食各取100克样品加注标签后留置于指定的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备查验。

酒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项内容

酒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项内容

酒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酒店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保障顾客的健康,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而制定的制度。

以下是酒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12项内容:1. 食品安全责任制:酒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职责,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酒店应当建立严格的食品采购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审核、评估和选择,确保采购的食品来源可靠、质量合格。

3.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酒店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对食品的储存条件、方式和期限进行规范,确保食品的新鲜、卫生和质量。

4. 食品加工管理制度:酒店应当建立食品加工管理制度,对食品的加工过程、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规范,确保食品的加工质量和安全。

5.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酒店应当建立食品销售管理制度,对食品的销售方式、销售环境和销售人员进行规范,确保食品的销售安全和质量。

6. 食品卫生检查制度:酒店应当建立食品卫生检查制度,对食品的采购、储存、加工和销售环节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食品的卫生和安全。

7.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酒店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个人卫生和培训情况进行管理,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健康要求。

8.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酒店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的应急处理流程、责任和措施,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9. 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酒店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对食品的来源、质量检测结果和食品安全事故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0. 食品安全培训制度:酒店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11. 食品安全质量追溯制度:酒店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质量追溯制度,对食品的生产、采购、储存、加工和销售环节进行记录和追溯,确保食品的可追溯性和质量安全。

12. 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制度:酒店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制度,鼓励顾客和社会各界对酒店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项7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项7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项7篇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贴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不安全的食品成为“问题食品”,提到食品安全,人们心中是异常关心的,关注的。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项7篇范文,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项篇1(一)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

2、依法亮证经营,不超许可范围经营,不超出供餐能力承接聚餐活动。

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不擅自变更加工布局及场所用途,新、改、扩建加工场所或变更许可内容,先经过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再进行。

3、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餐饮业法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4、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实施内部检查管理,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5、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在部门内开展岗位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进行一次以上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每周进行1次食品安全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6、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2篇)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2篇)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2篇)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商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有效培训合格证。

二、商店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

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五、商店从业人员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

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六、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一)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二)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

洗手消毒宜符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1.处理食物前;2.使用卫生间后;3.接触生食物后;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

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五)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

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从业人员工作服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每名从业人员工作服不得少于2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三条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三条

一、明确食品安全责任1. 食品安全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首要责任,应将食品安全放在首位,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2. 食品安全责任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要求。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3. 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卫生知识培训,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4. 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不得参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食品采购与验收5. 建立食品采购制度,对供应商进行选择和评价,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

6. 采购食品时,应查验食品包装标识,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7. 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等进行评估。

四、食品储存与运输8. 食品储存场所应具备通风、防潮、防鼠、防虫等条件,确保食品储存安全。

9. 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尘、防污染、防高温等保护措施,确保食品运输安全。

五、食品加工与销售10. 食品加工过程应严格遵循卫生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安全。

11. 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整洁,确保食品销售环境安全。

六、食品安全检查与监督12. 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13. 建立食品进销台帐,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部门,并迅速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

七、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14.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15.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八、突发事件处理16.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损失。

17.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配合调查处理。

九、持续改进与提升18.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19. 积极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不断优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十、责任追究20. 食品安全责任人因失职、渎职等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项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宗旨和目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

其目标是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减少食品安全风险,提高生产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企业形象,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1. 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和任务。

2.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和标准,确保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3. 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建立定期的食品安全培训机制,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

4. 食品安全检测制度: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检测机制,确保食品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安全,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及时检测和处理。

5. 食品安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督机制,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食品安全隐患。

6.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防控措施。

7. 食品安全危机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安全危机管理机制,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危机进行预警和应急处理,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8. 食品追溯制度:建立完善的食品追溯体系,对食品的来源、生产过程、加工过程等进行全程追溯,确保食品的可追溯性。

9. 食品法规法律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加强食品生产和经营的监管,依法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0. 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食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质量要求得到满足,提高食品的质量。

11. 食品安全宣传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意识,增强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信任度。

12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2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项食品安全责任制度1.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的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的具体管理措施。

1.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1.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的来源、生产、销售、消费等环节可追溯。

第二项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2.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原料的采购渠道、采购要求、验收标准等。

2.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购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并保存采购凭证。

2.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三项食品生产管理制度3.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管理制度,明确食品生产的工艺流程、生产要求、质量控制等。

3.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3.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生产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四项食品销售管理制度4.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食品销售的渠道、销售要求、售后服务等。

4.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退市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及时进行退市处理。

第五项食品标识管理制度5.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标识管理制度,明确食品标识的内容、标识要求等。

5.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标注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等信息。

5.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食品标识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清晰性。

第六项食品储存管理制度6.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储存的条件、储存要求等。

6.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食品存放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场所,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6.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储存的食品进行检查,及时处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二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二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二项一、食品安全责任制度1.1 确立食品安全责任人,明确各环节的食品安全职责,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1.2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方面的管理规范。

1.3 定期对食品安全责任人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二、原料采购管理制度2.1 选择合法、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建立供应商评估和淘汰机制。

2.2 要求供应商提供原料质量合格证明,确保原料来源的安全性。

2.3 建立原料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对原料进行质量检验,不符合标准的原料不得进入生产环节。

三、储存管理制度3.1 设立专门的原料储存区域,确保原料分类、分批、分区域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3.2 建立储存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原料储存条件,确保原料在适宜的温度、湿度下储存。

3.3 设立专门的成品储存区域,确保成品分类、分批、分区域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四、加工管理制度4.1 制定食品加工操作规程,明确各环节的操作要求,防止食品污染。

4.2 加强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管理,定期对加工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4.3 加强对食品加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五、销售管理制度5.1 建立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销售过程中的安全。

5.2 加强食品销售过程中的卫生管理,定期对销售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5.3 设立专门的售后服务部门,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反馈,确保消费者权益。

六、餐饮服务管理制度6.1 制定餐饮服务操作规程,明确各环节的操作要求,防止食品污染。

6.2 加强餐饮服务过程中的卫生管理,定期对餐饮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6.3 加强对餐饮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7.1 定期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识别和分析食品安全隐患。

7.2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7.3 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和监控,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完整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完整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完整一、食品安全管理基本原则1.1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

1.2 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1.3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负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2.2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3 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检查食品安全状况等。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1 制定原料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供应商资质审查、原料验收、进货查验等要求。

3.2 制定生产过程管理制度,明确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环境等要求。

3.3 制定仓储管理制度,明确仓库环境、储存条件、库存管理等要求。

3.4 制定产品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渠道、销售记录、客户投诉处理等要求。

3.5 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应急资源保障等要求。

四、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4.1 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2 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时间、内容、效果等信息。

4.3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五、食品安全自查与改进5.1 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5.2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5.3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六、记录与档案管理6.1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记录制度,详细记录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6.2 规范档案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6.3 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保存相关记录和档案,便于监管部门查阅。

七、食品原料与辅料管理7.1 原料与辅料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严禁使用未经批准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原料与辅料。

十二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维护食品安全秩序。

二、食品生产管理制度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生产食品。

第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加强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包装材料、生产设备、生产环境等方面的管理。

第七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出厂检验制度,对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八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召回,并采取补救措施。

三、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第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经营食品。

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过程控制制度,加强食品经营过程中的储存、运输、销售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验明食品标识、规格、保质期等信息,并建立进货记录。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销售情况,并保存相关凭证。

四、食品餐饮服务管理制度第十三条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提供餐饮服务。

第十四条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餐饮服务过程控制制度,加强食品餐饮服务过程中的原料采购、加工、储存、运输、提供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五条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管理制度第十六条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生产食品添加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项)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二、食品安全员管理制度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六、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七、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索证索票制度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九、废弃物处置制度十、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十一、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十二、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制度十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1、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到当地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2、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到本店制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

检查范围包括料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

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店内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的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店经理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安排员工到指定市防疫站进行统一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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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项)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二、食品安全员管理制度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六、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七、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索证索票制度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九、废弃物处置制度十、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十一、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十二、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制度十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1、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到当地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2、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到本店制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

检查范围包括料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

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店内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的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店经理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安排员工到指定市防疫站进行统一年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工作。

如员工在职工作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组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组应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触的岗位上。

7、监督检查:店经理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员应立即指出责令作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扣罚。

三、员工其它卫生管理规定个人卫生要求: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发、经常洗澡等,常保持个人卫生。

食品生产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以及接触污染物后必须将手洗净,方可进行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第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二条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按《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目录》制定本单位档案;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第四条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第六条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八条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九条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

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2.炒、烧食品要勤翻动。

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70℃。

3.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4.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回锅彻底加热后才能供应。

5.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6.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刀、砧板、盆、抹布用后须清洗消毒;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彻底消毒。

7.食品需要造型时必须使用经消毒的工用具,食品容器应放入专用保洁柜内,不落地存放。

8.制作凉拌菜、烧卤熟肉、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9.工作结束后,调料要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10.备餐间及出菜通道要洁净,不能堆放任何杂物。

备餐间(台)只能存放直接入口食品及必需用的食具、工用具。

分碟小菜、调味品应存放在专用柜内。

11.待用烧卤熟肉、点心必须存放在凉冻间(柜),凉冻间(柜)内不能存放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私人用品。

12.加工场所“三防”、更衣和排污设施以及废弃物处理等应符合相关要求,废弃油脂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13.运输成品要有专用带盖的运输车(箱),运输车(箱)要进行清洗、消毒,禁止露空运输。

14.配制集体餐的单位应设与配送餐最大限量相适应的专用备餐存放间,设有可消毒大型运输或盛装食品的容器的消毒设施及专用的洁净容器存放间。

15.烹调废弃油脂应由专业的公司回收,餐厅经营者应了解回收公司的资质及废油回收后的用途,并应与该回收公司签订写有“废弃油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做好每次清理工作的记录和签收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1、餐饮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

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2、清洗方法: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刮掉沾在餐饮具表面上的大部分食物残渣、污垢。

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饮具表面。

最后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洗碗机清洗按设备使用说明进行。

餐具表面食物残渣、污垢较多的,应用手工方法先刮去大部分后,再进入洗碗机清洗。

3、消毒方法:物理消毒: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

b、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化学消毒:主要为各种含氯消毒药物。

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250mg/L(又称250ppm)以上,餐饮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

化学消毒后的餐饮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的残留消毒剂。

4、保洁方法: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餐具保洁柜内。

5、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6、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国家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的规定。

7、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8、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六、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把好食品上市关,确保所售食品的消费安全。

二、经营者应当审验初次交易的食品生产者或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并保存其复印件。

验明后每年复核不少于一次。

三、食品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查验其食品与标识是否真实一致,并符合下列要求:(1)有食品检验或检疫、检测合格证明;(2)定型包装食品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分装日期、保质期等内容;(3)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必须加帖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4)国家和省对食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按其执行。

四、食品经营者对购进的食品应当按产品生产批次向食品生产者或供货商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五、食品经营者不得从经营资格不合法或不明的生产者或供货商处购进食品,不得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食品。

六、食品经营者应当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其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索证索票制度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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