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控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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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质量控制要点及标准
(门窗工程部分)
指导思想与目的:
以质量第一为出发点,事前指导设置质量控制点,事中检查纠偏,避免事后返工现象,将工程建成品质优良的精品工程。
对象:本工程所用防火门以及铝合金门窗。
主要内容:适用标准、门窗工程质量控制要点、门窗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铝合金外门窗安装工法。
一、适用标准:
1、1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1、2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
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二、门窗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2.1.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2.1.1.门窗生产厂家在原材料进厂时应按规定进行报验,提供材料生产厂家的出厂合格证等相关证明。
2.1.2.本工程专用的原材料应单独分类存放,并按有关规定取样与我方留存样品进行比对,同时进行复试。比对无误、复试合格后我方出具原材料质量确认书,生产厂家方可进行制作。
2.1.3.需取样与我方留存样品进行比对和进行复试的原材料主要有如下几类:
①防火门框、扇的材质;②防火门扇内填充物的材质;③防火漆;④铝合金型材;⑤中空玻璃;⑥门窗五金件;⑦密封胶条;⑧密封胶;⑨其他。
2.1.4.如有必要可对铝合金型材、中空玻璃的生产厂家的原材料进行检查。主要检查以下项目:
①铝锭的生产厂家及质保书;②穿条的材质、生产厂家及质保书;③铸胶的材质、生产厂家及质保书;④玻璃的品牌及质保书;⑤Low-E玻璃的生产厂家及质保书。⑥密封胶的生产厂家及质保书;⑦其他。
2.2.门窗制作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2.2.1.防火门和铝合金门窗的施工厂家必须具有规定的资质,门窗应按规定进行二次设计,二次设计的成果应得到设计院及我司的认可。
2.2.2.门窗型材的下料应在专用机械上进行,并严格按图示尺寸下料。尺寸不合格的门窗料不得进入门窗框、扇组装工序。
2.2.3.中挺连接采用T型连接,自攻螺丝连接不得松动。门窗框、门窗扇连接采用挤角组合,不得松动,框、扇方正。
2.2.4.防火门框、扇采用榫卯连接时,榫卯应匹配不松动,框、扇方正。
2.3.防火门的安装
2.3.1.防火门进场时应提交产品出厂合格证,并在指定位置按成品保护的要求码放整齐。安装前应检查门扇的型号、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门框上槛部位有无公安消防部门的准用(防伪)标志。
2.3.2.防火门的制作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还应符合有关专业标准和主管部门的规定。
2.3.3.门框安装为后塞口,故门框加工的尺寸应略小于洞口尺寸,两者之间的间隙应用密封材料堵严。
2.3.4.按室内地坪弹出50线和垂直线,标示出门框安装的基准线。安装时要求同一立面上门的水平方向应做到整齐一致。
2.3.5.门扇安装前先量好门框的高低宽窄尺寸,然后在相应的扇边上画出线,并保证缝宽一致。
2.3.6.将扇放入框中试装合格后,按扇高的1/8—1/10在框上按合页大小画线,并制出合页槽,槽条一定要与合页厚度相适应,槽底要平。
2.3.7.门扇安装的底缝宽度应符合消防有关标准的规定。
2.3.8.门锁不宜安装在帽头与立槎的结合处,以防伤榫,门锁一般安装于地面上90—95cm。
2.3.9.门扇自由端应高出固定端2mm。
2.3.10.防火门的安装过程中及安装完成后都应该做好成品的保护工作。
2.4、铝合金门窗
2.4.1.铝合金门窗进场时应提交产品出厂合格证,并在指定位置按成品保护的要求码放整齐。安装前应检查门扇的型号、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辅料进场时应按有关规定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2.4.2.铝合金门窗安装为后塞口,土建应按图预留门窗洞口,在门窗安装前按室内地坪弹出的50线和垂直线对门窗洞口进行修补粉刷,使之达到门窗安装的允许尺寸。门窗框加工的尺寸应略小于洞口粉刷后的尺寸,两者之间的间隙应用密封材料堵严。
2.4.3.按室内地坪弹出50线和垂直线,标示出门窗框安装的基准线。安装时要求同一立面上门窗的水平及垂直方向应做到整齐一致。
2.4.4.铝合金门窗框安装完毕以后应仔细检查,发现有大小头现象应立即整改。
2.4.5.其他详铝合金门窗框安装工法。
2.5.地下室人防门的安装
2.5.1.人防门的施工厂家必须具有规定的资质,安装前检查门扇的型号、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有关部门的准用证明。
2.5.2.制作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还应符合有关专业标准和主管部门的规定。
2.5.3.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还应符合有关专业标准和主管部门的规定。
三、门窗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
3.1.一般规定:
3.1.1.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许可文件。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施工记录。
3.1.2.门窗工程应下列材料及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
2 建筑外墙门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
3.1.3.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预埋件和锚固件。
2 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
3.1.4.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1.5.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门窗及门窗玻璃,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门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2 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0%,并不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3.1.6.门窗安装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进行检验。
3.1.7.木门窗与砖砌体、砼或抹灰层接触处应进行防腐处理并应设置防潮层;埋入砌体或砼中的木砖应进行防腐处理。
3.1.8.当窗窗组合时,其拼樘料的尺寸、规格、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3.1.9.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3.1.10.特种门安装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外,还应符合有关专业标准和主管部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