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及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及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州、县有关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的秸秆禁烧工作,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水平,防治大气污染,杜绝露天焚烧秸秆引发火灾、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做好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整治范围

xx

三、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村职责,落实责任,狠抓秸秆禁烧工作,减少大气环境污染,为城乡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镇露天焚烧秸秆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

导,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Xx

xx

五、职责分工

(一)农业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培训农民秸杆还田、秸杆养畜和生产沼气,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方法。加大禁止露天焚烧秸杆的宣传和巡查。

(二)公安部门:对蓄意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人,要予以严厉打击,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协同有关部门依法监管,对拒不执行禁烧通告或以各种方式阻挠、妨碍有关部门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及时查处。

(三)林业部门:负责森林防火区违规露天焚烧秸杆行为的查处,联合生态护林员做好林区边缘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宣传和巡查工作。

(四)交通运输部门:要负责做好高速公路、县道、乡道公路两侧禁止露天焚烧秸杆工作。

(五)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学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宣传教育力度。

(六)镇政府督查组:要加大督查力度,实行明察暗访,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禁止露天焚烧秸杆工作落到实处。

(七)各村委会:

1.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各村委会是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秸杆禁烧工作责任。

2.签订责任书。乡与村要签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各村。

3.建立包干责任制。要充分发挥好乡驻村干部、村干部作用。建立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农户、包地块的工作制度,真正做到责任到人。

4.加强督查。农作物收割期间,各村要组织精干力量,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对重点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检查,确保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取得实效。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养畜等秸秆处理新技术。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乡、村、组各级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健全和落实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监管,确保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舆论宣传。制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宣传方案,通过广播、电视、召开会议、发布通告、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露天焚烧秸秆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思想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到家

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要根据当地农作物种植面积和秸秆类型,积极引导农民推广秸秆还田、养畜、食用菌生产、编织等不同利用途径,提高秸秆综合利用。

(四)强化责任追究。夏秋农作物收割期间是露天焚烧秸秆高峰时期,乡禁止露天焚烧秸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准确掌握各村禁烧秸杆工作进度,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露天焚烧秸杆严重的村要及时通报。对禁止露天焚烧秸杆工作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