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销售收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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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4.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部有权向销售部下发取消客户签约订单信息,在售楼系统,作为当月销售合同任务的冲减:
客户提供的按揭资料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且无法补充按揭资料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2个月按揭款无法到公司银行账户的。
客户不具备按揭办理条件且客户不变更付款方式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2个月按揭款无法到公司银行账户的。
4.3.财务部:负责销售房款的收取和应收款的督促清收,负责购房收据和发票的开具和管理,负责售楼系统收款信息的录入和核对,负责按揭银行的确定和合作银行关系维护,负责审核销售价格和优惠政策的执行,负责监督公司销售内控制度的执行。
5.作业内容:
5.1.销售价格及优惠政策的制定
5.1.1.销售部应根据项目编制当期销售价格报告,报告包括均价和销控策略、优惠和特殊优惠原则,按签批流程进行审批。
5.5.5.2.购房客户所写的丢失证明,必须写明原收据号、金额及客户名称,同时必须承诺若因丢失收据造成的包括我方在内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购房客户自己负责。
5.5.5.3.若客户的购房发票丢失,公司一律不能给予重新开具,否则将重复纳税,可复印存根联给客户。
5.7.6.关于销售按揭的管理规定
5.5.6.1.对于按揭工作,财务部负责房屋的银行解押、按揭银行确定及按揭款的督促下放,营销客服部负责购房合同的签订、负责按揭资料的收集(在签合同时就需整理、收集齐全按揭资料)及银行、房管局按揭手续的办理。
5.5.4.4.销售现场刷卡不得使用外币信用卡或储蓄卡。
5.7.5.关于票据遗失的管理规定
5.5.5.1.若购房客户收据丢失,必须写出丢失证明,提前两天报销售会计核查,确认丢失的收据在此之前没有办理退款后,由客户登报声明收据作废后,销售会计、现场出纳方可按公司规定办理退定、退房手续。销售会计建立票据丢失台账进行备查管理。
5.2.2.认筹具体流程:在认筹时,由置业顾问引导客户填写《VIP会员卡申请单》(一式三联,第一联财务联,第二联客户联,第三联销售联)→置业顾问引导客户持《VIP会员卡申请单》至财务交纳认筹金→现场出纳收款后给客户开具正式收据,并注明“VIP入会费”字样。
5.2.3.客户退筹,采用集中退筹的形式,由销售部集中提供需要退筹的客户名单,财务集中审核无误后,由财务安排资金集中退还,集中退筹的现金由财务部送至现场,结余现金送存银行。现场出纳及时在售楼系统中录入退筹信息,并每天与销售部核对。
5.6.2.除配偶或直系亲属除外的更名,公司一律不予受理,对于特殊情况的,由公司经办人员填写《工作请示单》,由主办部门经理、营销主管副总、总经理、董事长签批后,销售部和财务部方可办理更名手续。
5.6.3.合同作废变更流程:客户填制《合同作废申请单》→置业顾问审核→销售案场经理审核→营销部经理审核→销售会计审核→财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批→营销客服部办理合同作废手续。
5.5.6.2.营销客服部与客户正式签订合同时,按揭贷款的资料必须齐备。营销客服部在具备按揭条件情况下,要求21个工作日(一个月内)下账(从合同签订的次日起计算)(在政策支持的情况下)。
5.5.6.3.按揭回款以银行实际下放至公司按揭银行账户为准,按揭款到账后,由财务销售会计书面通知现场出纳后,方可开具销售发票。
5.5.2.客户本人提出退房(含地下室)申请,填制《项目退房申请表》,销售部依照公司退房流程办理签字审批;财务部现场出纳、销售会计负责审核客户退款金额计算的准确性,审核客户姓名、坐落位置、总房款、已付款等各项数据准确性,并签字确认。销售现场不允许直接给客户退房款,客户退房手续签批完毕后,由公司财务出纳依据审批后的申请,收回所有相关票据,扣减违约金后办理退款。
5.2.5.提前退筹的客户,需要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同时履行上述审批程序。
5.3.解筹、下定
5.3.1.在公司项目集中解筹、下定期间,由销售部参照认筹情况,预计集中解筹人数,财务部安排适当的人员,确保解筹、下定现场财务工作有序开展。
5.3.2.解筹、下定具体流程:在解筹、下定时,由置业顾问引导客户填写《项目认购书》(一式三联,第一联财务联,第二联客户联,第三联销售联)→置业顾问引导客户持《项目认购书》至财务办理换票手续→现场出纳收回原开具的认筹收据和《VIP会员卡申请单》客户联,重新开具认购收据,在收据上注明“购房定金”字样。
5.6.4.若客户既需要更名又需要作废合同的,则需要走更名和合同作废两类签批流程。
5.7.与现场收款相关管理规定
5.7.1.现场收款流程:置业顾问在客户首付款或一次性房款交款及签订购房合同前,开具《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核单》→销售案场经理审核→销售部经理审核→现场出纳依据公司签批的价格表和销售优惠政策审核《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核单》,在正确无误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核单》上签字确认(有代收费的要对各项代收费用金额进行复核计算)→现场出纳依此收款并开具发票,并当天将收款数据录入售楼系统,并和销售部核对相关数据,确保实际票据和售楼系统数据核对无误→销售会计复核《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核单》及收款票据,录入财务软件,并与售楼系统收款数据进行核对。
5.7.7.关于产权证发放的规定
5.5.7.1.集中发放产权证时,由销售会计计算超面积款,列出超面积收退款明细表,现场出纳办理收、退款,营销客服部办理产权证发放;
5.5.7.2.客户领房产证时,必须本人亲自领取,并携带相关证据,包括购房合同、身份证原件。5.5.7.3.若需要给客户退款的,营销客服部应通知客户集中退款时间。
5.5.3.2.在已签订的认购书规定时间内逾期未交款,屡催不来交款或联系不上的,由销售部统一发律师函给客户,在律师函规定期限内,仍不来交款的,由销售部确定,并开具重售房屋名单表,由销售部和财务部共同签字确认,开出重售并修改销控,同时售楼系统从已售状态调至未售状态,财务软件里从预收房款里调至其他应付款。
5.2.4.退筹具体流程:客户本人携带相关证据,包括收据、VIP卡及《VIP会员卡申请单》客户联、身份证原件至销售部→销售部根据客户VIP和身份证原件验证客户的身份,由销售经理在收据上签字→销售会计根据售楼系统的登记信息及财务系统进行审核,并在收据上签字→财务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批→现场出纳根据经审批的收据退款,由客户本人在收据上对收到的现金签字确认,并同时收回客户的收据。
5.1.5.销售部、财务部和综合部Leabharlann Baidu留存一份价格表单及优惠政策复印件以备对照使用,原件留存档案室。
5.1.6.在实际销售过程中,销售案场应统一对外报价和统一不同付款方式的优惠比例。
5.1.7.特殊类客户只有拿到授权领导及董事长签批的特殊价格优惠单才能享受特殊价格优惠。
5.2.认筹、退筹:
5.2.1.在公司项目集中认筹期间,由销售部参照项目发布会的情况,预计集中认筹人数,财务部安排适当的人员,确保认筹现场财务收款有序和准确。现场出纳及时在售楼系统中录入收款信息,并每天与营销核对。
5.3.3.客户下定金额不足公司约定金额的,由销售部经理在认购协议上签审批意见,不足金额必须在3日内补齐,否则取消下定。
5.4.换定、换房
5.4.1.换定指客户仅交了定金的调房,换房指客户交款已大于定金后,申请调房。
5.4.2.《项目认购书》认购方一栏,客户只能签本人的名字,不得签多人名字。
5.4.3.客户下定后,申请换定或换房的,如果客户名字没有变化的,或者更名给配偶或直系亲属的(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可以按照下定时的价格进行,按如下程序:客户填制《项目调房审批单》→置业顾问审核→销售案场经理审核→销售部经理审核→销售会计审核→财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出纳换票。
5.1.2.销售部提出销售价格及优惠报告→销售部经理审核→财务部经理审核(依据成本合约部出具的项目预计单位成本)→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批
5.1.3.根据审批通过的销售价格报告,销售部制定项目价格表单。价格表单指项目每套房屋的案场报价单价或总价。
5.1.4.价格表单由销售部编制,经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与董事长审批后案场执行。
销售收入管理办法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审批:日期:
修订记录
日期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1.目的
为规范公司销售收入的管理,确保销售收款的准确,明确各部门的岗位职责,加强对销售收入的监管,提升销售管理水平和各部门统一协作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置业
3.术语和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销售收入管理是指因公司销售房屋而需要对公司相关各部门及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经济行为所进行的统一规范。
5.5.退定、退房
5.5.1.退购房定金具体流程:房屋定金原则上不退,任何退定请求必须经董事长签批,必须事先经公司董事长同意后,方可办理退购房定金流程:由置业顾问引导客户本人填写《项目退定金申请表》(一式二联,第一联财务联,第二联销售联)→销售案场经理审核→销售部经理审核→销售会计审核→财务部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批→出纳审核退款。
5.5.7.4.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客户,需要办理申请手续,由销售会计计算超面积款,经公司审批后营销客服部通知客户到现场会计、出纳办理收退款。
5.7.8.关于现场收款的财务内部管理流程
5.5.8.1.销售收据及发票的管理
5.5.8.1.1.销售会计填写用《用印审批表》(注明需盖章的票据本数及号码),将空白内部收据或销售发票盖章后,交给现场出纳使用,现场出纳在《财务票据购、领、存登记表》上签字,每次限领二本(开盘时除外),由现场会计应妥善保管票据。每本用完后,由现场出纳统计票据金额及票据作废等使用情况后及时交回销售会计,销售会计审核,双方同时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由销售会计妥善保管登记表和财务票据。
5.5.3.销售退房退款具体流程:客户填制《项目退房申请表》→置业顾问审核→销售案场经理审核→营销部经理审核→销售会计审核→财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批→财务出纳退款
5.6.更名、合同作废
5.6.1.对于客户更名,只有客户的直系亲属或配偶才可以更换合同名字,更换名字时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有效证件,按如下程序进行更名:客户填制《项目更名审批单》→置业顾问审核→销售案场经理审核→营销部经理审核→销售会计审核→财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批→营销客服部和财务部办理更名手续。
5.7.4.关于交款时间、付款方式的规定
5.5.4.1.销售现场现金收款截止时间为下午四点,四点以后原则上不得收取现金,置业顾问应事先与客户就交款事宜沟通到位。
5.5.4.2.销售现场不允许为客户信用卡(储蓄卡)代支现金业务,也不得协助安排客户之间的信用卡(储蓄卡)代支现金业务。
5.5.4.3.若客户持信用卡来刷卡交款,则必须为购房当事人本人的信用卡。
4.职责
4.1.销售部:负责销售价格的制定、销售策略的制定,负责房屋认筹、下定、开盘等到销售活动的组织,负责客户退筹、退定、退房、换房等事宜的协调办理,负责应收款及时清收。
4.2.客服部:负责销售合同的签订和备案,购房合同的作废及变更;负责客户按揭手续的办理,银行回款监督;业主房产证的办理;协助销售部进行退房手续的办理及各项数据的统计工作。
5.4.4.如果客户下定后,申请调房且还需更名给除配偶或直系亲属除外的人,公司一律不予受理,对于特殊情况的,由公司经办人员填写《工作请示单》,主办部门经理、销售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签批后,营销部和财务部方可办理调房、更名手续。
5.4.5.客户提出调房申请后,销售部依照公司调房流程办理签字审批;财务部现场出纳、销售会计负责审核客户已收金额,收回所有相关票据,审核价格、计算应收款和开票,并需要在售楼系统中更新。
5.7.2.关于项目优惠政策的规定
5.5.2.1.项目优惠政策由董事会另行规定;
5.5.2.4财务部现场出纳、销售会计审核优惠是否符合公司规定,每月将超出正常优惠的情况汇总报财务经理备案。
5.7.3.关于交款金额和房屋重售的管理规定
5.5.3.1.对于按揭付款的首付比例,按董事会签批文件执行(当地政府、金融机构对首付比例有其他要求的以当地要求为准),在已签订的认购书规定的交款签约时间内,首付款必须交齐并签约;对于一次性付款的,在已签订的认购书规定的交款签约时间内,必须全款交齐并签约。
客户提供的按揭资料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且无法补充按揭资料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2个月按揭款无法到公司银行账户的。
客户不具备按揭办理条件且客户不变更付款方式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2个月按揭款无法到公司银行账户的。
4.3.财务部:负责销售房款的收取和应收款的督促清收,负责购房收据和发票的开具和管理,负责售楼系统收款信息的录入和核对,负责按揭银行的确定和合作银行关系维护,负责审核销售价格和优惠政策的执行,负责监督公司销售内控制度的执行。
5.作业内容:
5.1.销售价格及优惠政策的制定
5.1.1.销售部应根据项目编制当期销售价格报告,报告包括均价和销控策略、优惠和特殊优惠原则,按签批流程进行审批。
5.5.5.2.购房客户所写的丢失证明,必须写明原收据号、金额及客户名称,同时必须承诺若因丢失收据造成的包括我方在内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购房客户自己负责。
5.5.5.3.若客户的购房发票丢失,公司一律不能给予重新开具,否则将重复纳税,可复印存根联给客户。
5.7.6.关于销售按揭的管理规定
5.5.6.1.对于按揭工作,财务部负责房屋的银行解押、按揭银行确定及按揭款的督促下放,营销客服部负责购房合同的签订、负责按揭资料的收集(在签合同时就需整理、收集齐全按揭资料)及银行、房管局按揭手续的办理。
5.5.4.4.销售现场刷卡不得使用外币信用卡或储蓄卡。
5.7.5.关于票据遗失的管理规定
5.5.5.1.若购房客户收据丢失,必须写出丢失证明,提前两天报销售会计核查,确认丢失的收据在此之前没有办理退款后,由客户登报声明收据作废后,销售会计、现场出纳方可按公司规定办理退定、退房手续。销售会计建立票据丢失台账进行备查管理。
5.2.2.认筹具体流程:在认筹时,由置业顾问引导客户填写《VIP会员卡申请单》(一式三联,第一联财务联,第二联客户联,第三联销售联)→置业顾问引导客户持《VIP会员卡申请单》至财务交纳认筹金→现场出纳收款后给客户开具正式收据,并注明“VIP入会费”字样。
5.2.3.客户退筹,采用集中退筹的形式,由销售部集中提供需要退筹的客户名单,财务集中审核无误后,由财务安排资金集中退还,集中退筹的现金由财务部送至现场,结余现金送存银行。现场出纳及时在售楼系统中录入退筹信息,并每天与销售部核对。
5.6.2.除配偶或直系亲属除外的更名,公司一律不予受理,对于特殊情况的,由公司经办人员填写《工作请示单》,由主办部门经理、营销主管副总、总经理、董事长签批后,销售部和财务部方可办理更名手续。
5.6.3.合同作废变更流程:客户填制《合同作废申请单》→置业顾问审核→销售案场经理审核→营销部经理审核→销售会计审核→财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批→营销客服部办理合同作废手续。
5.5.6.2.营销客服部与客户正式签订合同时,按揭贷款的资料必须齐备。营销客服部在具备按揭条件情况下,要求21个工作日(一个月内)下账(从合同签订的次日起计算)(在政策支持的情况下)。
5.5.6.3.按揭回款以银行实际下放至公司按揭银行账户为准,按揭款到账后,由财务销售会计书面通知现场出纳后,方可开具销售发票。
5.5.2.客户本人提出退房(含地下室)申请,填制《项目退房申请表》,销售部依照公司退房流程办理签字审批;财务部现场出纳、销售会计负责审核客户退款金额计算的准确性,审核客户姓名、坐落位置、总房款、已付款等各项数据准确性,并签字确认。销售现场不允许直接给客户退房款,客户退房手续签批完毕后,由公司财务出纳依据审批后的申请,收回所有相关票据,扣减违约金后办理退款。
5.2.5.提前退筹的客户,需要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同时履行上述审批程序。
5.3.解筹、下定
5.3.1.在公司项目集中解筹、下定期间,由销售部参照认筹情况,预计集中解筹人数,财务部安排适当的人员,确保解筹、下定现场财务工作有序开展。
5.3.2.解筹、下定具体流程:在解筹、下定时,由置业顾问引导客户填写《项目认购书》(一式三联,第一联财务联,第二联客户联,第三联销售联)→置业顾问引导客户持《项目认购书》至财务办理换票手续→现场出纳收回原开具的认筹收据和《VIP会员卡申请单》客户联,重新开具认购收据,在收据上注明“购房定金”字样。
5.6.4.若客户既需要更名又需要作废合同的,则需要走更名和合同作废两类签批流程。
5.7.与现场收款相关管理规定
5.7.1.现场收款流程:置业顾问在客户首付款或一次性房款交款及签订购房合同前,开具《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核单》→销售案场经理审核→销售部经理审核→现场出纳依据公司签批的价格表和销售优惠政策审核《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核单》,在正确无误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核单》上签字确认(有代收费的要对各项代收费用金额进行复核计算)→现场出纳依此收款并开具发票,并当天将收款数据录入售楼系统,并和销售部核对相关数据,确保实际票据和售楼系统数据核对无误→销售会计复核《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核单》及收款票据,录入财务软件,并与售楼系统收款数据进行核对。
5.7.7.关于产权证发放的规定
5.5.7.1.集中发放产权证时,由销售会计计算超面积款,列出超面积收退款明细表,现场出纳办理收、退款,营销客服部办理产权证发放;
5.5.7.2.客户领房产证时,必须本人亲自领取,并携带相关证据,包括购房合同、身份证原件。5.5.7.3.若需要给客户退款的,营销客服部应通知客户集中退款时间。
5.5.3.2.在已签订的认购书规定时间内逾期未交款,屡催不来交款或联系不上的,由销售部统一发律师函给客户,在律师函规定期限内,仍不来交款的,由销售部确定,并开具重售房屋名单表,由销售部和财务部共同签字确认,开出重售并修改销控,同时售楼系统从已售状态调至未售状态,财务软件里从预收房款里调至其他应付款。
5.2.4.退筹具体流程:客户本人携带相关证据,包括收据、VIP卡及《VIP会员卡申请单》客户联、身份证原件至销售部→销售部根据客户VIP和身份证原件验证客户的身份,由销售经理在收据上签字→销售会计根据售楼系统的登记信息及财务系统进行审核,并在收据上签字→财务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批→现场出纳根据经审批的收据退款,由客户本人在收据上对收到的现金签字确认,并同时收回客户的收据。
5.1.5.销售部、财务部和综合部Leabharlann Baidu留存一份价格表单及优惠政策复印件以备对照使用,原件留存档案室。
5.1.6.在实际销售过程中,销售案场应统一对外报价和统一不同付款方式的优惠比例。
5.1.7.特殊类客户只有拿到授权领导及董事长签批的特殊价格优惠单才能享受特殊价格优惠。
5.2.认筹、退筹:
5.2.1.在公司项目集中认筹期间,由销售部参照项目发布会的情况,预计集中认筹人数,财务部安排适当的人员,确保认筹现场财务收款有序和准确。现场出纳及时在售楼系统中录入收款信息,并每天与营销核对。
5.3.3.客户下定金额不足公司约定金额的,由销售部经理在认购协议上签审批意见,不足金额必须在3日内补齐,否则取消下定。
5.4.换定、换房
5.4.1.换定指客户仅交了定金的调房,换房指客户交款已大于定金后,申请调房。
5.4.2.《项目认购书》认购方一栏,客户只能签本人的名字,不得签多人名字。
5.4.3.客户下定后,申请换定或换房的,如果客户名字没有变化的,或者更名给配偶或直系亲属的(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可以按照下定时的价格进行,按如下程序:客户填制《项目调房审批单》→置业顾问审核→销售案场经理审核→销售部经理审核→销售会计审核→财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出纳换票。
5.1.2.销售部提出销售价格及优惠报告→销售部经理审核→财务部经理审核(依据成本合约部出具的项目预计单位成本)→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批
5.1.3.根据审批通过的销售价格报告,销售部制定项目价格表单。价格表单指项目每套房屋的案场报价单价或总价。
5.1.4.价格表单由销售部编制,经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与董事长审批后案场执行。
销售收入管理办法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审批:日期:
修订记录
日期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1.目的
为规范公司销售收入的管理,确保销售收款的准确,明确各部门的岗位职责,加强对销售收入的监管,提升销售管理水平和各部门统一协作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置业
3.术语和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销售收入管理是指因公司销售房屋而需要对公司相关各部门及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经济行为所进行的统一规范。
5.5.退定、退房
5.5.1.退购房定金具体流程:房屋定金原则上不退,任何退定请求必须经董事长签批,必须事先经公司董事长同意后,方可办理退购房定金流程:由置业顾问引导客户本人填写《项目退定金申请表》(一式二联,第一联财务联,第二联销售联)→销售案场经理审核→销售部经理审核→销售会计审核→财务部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批→出纳审核退款。
5.5.7.4.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客户,需要办理申请手续,由销售会计计算超面积款,经公司审批后营销客服部通知客户到现场会计、出纳办理收退款。
5.7.8.关于现场收款的财务内部管理流程
5.5.8.1.销售收据及发票的管理
5.5.8.1.1.销售会计填写用《用印审批表》(注明需盖章的票据本数及号码),将空白内部收据或销售发票盖章后,交给现场出纳使用,现场出纳在《财务票据购、领、存登记表》上签字,每次限领二本(开盘时除外),由现场会计应妥善保管票据。每本用完后,由现场出纳统计票据金额及票据作废等使用情况后及时交回销售会计,销售会计审核,双方同时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由销售会计妥善保管登记表和财务票据。
5.5.3.销售退房退款具体流程:客户填制《项目退房申请表》→置业顾问审核→销售案场经理审核→营销部经理审核→销售会计审核→财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批→财务出纳退款
5.6.更名、合同作废
5.6.1.对于客户更名,只有客户的直系亲属或配偶才可以更换合同名字,更换名字时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有效证件,按如下程序进行更名:客户填制《项目更名审批单》→置业顾问审核→销售案场经理审核→营销部经理审核→销售会计审核→财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批→营销客服部和财务部办理更名手续。
5.7.4.关于交款时间、付款方式的规定
5.5.4.1.销售现场现金收款截止时间为下午四点,四点以后原则上不得收取现金,置业顾问应事先与客户就交款事宜沟通到位。
5.5.4.2.销售现场不允许为客户信用卡(储蓄卡)代支现金业务,也不得协助安排客户之间的信用卡(储蓄卡)代支现金业务。
5.5.4.3.若客户持信用卡来刷卡交款,则必须为购房当事人本人的信用卡。
4.职责
4.1.销售部:负责销售价格的制定、销售策略的制定,负责房屋认筹、下定、开盘等到销售活动的组织,负责客户退筹、退定、退房、换房等事宜的协调办理,负责应收款及时清收。
4.2.客服部:负责销售合同的签订和备案,购房合同的作废及变更;负责客户按揭手续的办理,银行回款监督;业主房产证的办理;协助销售部进行退房手续的办理及各项数据的统计工作。
5.4.4.如果客户下定后,申请调房且还需更名给除配偶或直系亲属除外的人,公司一律不予受理,对于特殊情况的,由公司经办人员填写《工作请示单》,主办部门经理、销售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签批后,营销部和财务部方可办理调房、更名手续。
5.4.5.客户提出调房申请后,销售部依照公司调房流程办理签字审批;财务部现场出纳、销售会计负责审核客户已收金额,收回所有相关票据,审核价格、计算应收款和开票,并需要在售楼系统中更新。
5.7.2.关于项目优惠政策的规定
5.5.2.1.项目优惠政策由董事会另行规定;
5.5.2.4财务部现场出纳、销售会计审核优惠是否符合公司规定,每月将超出正常优惠的情况汇总报财务经理备案。
5.7.3.关于交款金额和房屋重售的管理规定
5.5.3.1.对于按揭付款的首付比例,按董事会签批文件执行(当地政府、金融机构对首付比例有其他要求的以当地要求为准),在已签订的认购书规定的交款签约时间内,首付款必须交齐并签约;对于一次性付款的,在已签订的认购书规定的交款签约时间内,必须全款交齐并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