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对下属企业经营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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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含子公司)

集团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含子公司)

集团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促进公司管理现代化,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绩效考核促进上下级沟通和各部门间的相互协作,提高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帮助员工提升自身工作水平,从而有效提升公司的整体绩效,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考核内容和流程向考核对象公开,以事实为依据,以过程的公平性保证结果的公正性。

(二)分类考核原则:根据不同的考核对象,分别制定绩效考核的内容、指标、考核主体,体现以岗位为依据的区别对待性。

(三)简单实用原则:绩效考核紧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充分考虑绩效考核操作需要,体现实用性、易接受性。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经过定编后的公司所有部长及以下在岗员工。

第四条绩效考核组织机构为保证绩效考核工作顺利进行,保障考核结果的客观性、有效性,公司设置绩效考核小组对绩效考核进行统一管理,综合部(人力资源部)为绩效考核日常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绩效考核小组构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综合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工会小组组长、职工代表(通过工会选举产生)。

绩效考核小组职责:1、审议、批准与绩效考核有关的制度;2、审定考核过程中的问题;3、为部门及中层干部的部分指标打分;第二章绩效考核体系第五条绩效考核分类根据公司工作需要,按照考核对象把绩效考核划分为部门绩效考核、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和一般员工绩效考核三个类别,分别设置考核指标、确定考核主体和权重。

(考核主体指,为指标打分的人或部门)第六条绩效考核周期公司的绩效考核分为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一)季度考核是指每季度按照考核表中设置的指标对考核对象考核。

(二)年度考核是在年底按照四个季度的平均值直接计算分数。

第七条部门绩效考核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日常工作履行情况、服务与协作和控制项目四个指标,具体考核指标及权重设置详见表1。

滨州市国有企业下属子公司考核办法

滨州市国有企业下属子公司考核办法

滨州市国有企业下属子公司考核办法为更好地履行滨州市国有企业资产出资人职责,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健全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根据国资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指标1、区分企业类别,实施分类考核。

根据企业功能地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对市属国有企业实施分类考核(企业分类名单详见附件1)。

商业一类企业重点考核企业经济效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能力。

商业二类企业在考核经济效益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指标的同时,加强对市政府交办专项任务的考核。

公益类企业重点考核社会贡献、成本控制、营运效率和服务质量等。

2、合理确定考核指标。

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个性化指标和主要工作定性指标。

商业一类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基本指标包括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商业二类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基本指标包括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和已交税金;公益类企业基本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已交税金、成本费用率。

经营业绩考核个性化指标,按一企一策原则,经企业申请,可设定3项可量化的考核指标,原则上考核指标要高于全国同行业或全省平均水平。

经营业绩考核主要工作定性指标包括科技创新、社会责任、承担交办任务、国有资本安全、廉政建设、维护稳定、安全生产、重大事项报告、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二、考核目标及实施1、实行考核周期管理。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年度考核以公历年为考核周期,任期考核以三年为考核周期。

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机构(以下简称国资监管机构)商企业确定任期考核目标,并在此基础上分解落实年度目标。

2、确定考核目标。

企业报送考核目标应以考核期前三年的实际平均完成值为考核基准。

云南某集团下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云南某集团下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云南某集团下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云南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下属企业负责人切实履行治理者职责,爱护股东和治理者权益,落实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鼓舞和约束机制,按照《公司法》,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考核的企业负责人,是指由某集团享有出资人权益的下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负责人。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实行项目考核或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并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资本收益最大化和可连续进展的要求,考核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

(二)按照企业(或独立核算项目)所处的不同行业和类型,资产经营的不同水平和主营业务等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三)按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同鼓舞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

(四)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要求,合理拉开内部收入分配差距。

第四条集团实施对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采取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进行,同时按照考核结果对企业负责人实行奖惩和任免。

第二章开发项目经营业绩考核第五条适合于在确定期间完成的开发项目,实行项目经营业绩考核,以项目的开发周期作为考核期。

第六条开发项目经营业绩责任书要紧包括下列内容:(一)考核内容及指标;(二)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第七条开发项目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项目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和盈余现金保证倍数指标。

1、项目利润总额,是指考核当期经集团财务部核定后的项目报表净利润总额。

2、净资产收益率,是指企业考核当期净利润同平均净资产的比率,运算公式为: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第八条项目经营业绩责任书按下列程序签订:(一)预报项目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

每一项目开始往常,企业负责人按照集团经营业绩考核要求和进展规划,按照项目全面预算治理方案和项目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提出拟开发项目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并将考核目标建议值和必要的讲明材料等报集团。

下属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下属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下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经营管理,完善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企业负责人的积极性,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试行办法》,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的下属企业负责人是指公司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包括但不限于:(一)不设董事会的分公司经理、副经理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二)设立董事会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三)公司派出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中的专职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四)公司认为应列入考核的其他企业负责人。

第三条公司下属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

第四条年度经营管理考核采取由公司总经理或者授权代表与下属企业负责人签订经营管理责任书的方式进行.第五条公司下属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考核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资产保值增值、资本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考核下属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

(二)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下属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即业绩上、薪酬上,业绩下、薪酬下的办法,并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三)按照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的要求,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增强企业安全管控能力和执行力,确保公司实现安全生产。

第二章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第六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公历年为考核期。

第七条年度经济责任书包括下列内容:(一)双方的单位名称、职务和姓名;(二)考核内容及指标;(三)考核及奖惩;(四)责任书的变更、解除或终止;(五)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第八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指标:(一) 经营类指标:净利润总额净利润总额是指经核定的企业合并报表净利润总额。

净利润总额计算可加上经核准的当期企业消化以前年度潜亏,并扣除通过变卖企业资产等取得的非经营性收益,具体约定在责任书中确定。

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有效激励集团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子公司的持续发展及规模效益增长,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而实现集团公司总体战略和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绩效考核范围本方案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子公司经营管理层二、绩效考核管理(一)集团公司董事会。

负责子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及相关制度修订的审批;审批子公司年度经营管理计划;监督考核过程并负责处理考核中的有关问题;对绩效奖金的发放标准及考核系数进行研究和审批;(二)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公司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集团人力资源部、集团财务部、集团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考核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考核、综合考核信息、汇总考核结果等。

三、绩效考核内容(一)岗位职责明确的工作事项完成情况;(二)集团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管理目标任务或阶段性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四、考核标准绩效考核档位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五、考核程序(一)考核目标分解1.绩效考核办公室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编制各子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目标任务书,提交集团公司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2.各子公司对集团下达的年度经营管理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并制定季度工作计划。

(二)考核实施各子公司每季度末将本季度经营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填表,经子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交绩效考核办公室审核备案。

(三)考核评分1.绩效考核办公室将各子公司经营和目标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提交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2。

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对各子公司工作情况发表意见后,由领导小组成员对各子公司进行投票排序,经绩效考核办公室统计后确定各子公司最终排序。

3.排序前三名的子公司系数在本季度平均系数的基础上上浮0。

1,排序后三名的子公司系数在本季度平均系数的基础上0.1,其余子公司的系数为本季度平均系数。

集团对子公司考核管理制度

集团对子公司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集团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子公司经营效益,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所有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激发子公司活力,提高子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集团整体业绩的提升。

第二章考核原则第四条公平公正原则:考核过程公开透明,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性。

第五条综合评价原则:考核内容全面,综合评价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表现。

第六条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市场环境、集团战略需求等因素,适时调整考核指标和权重。

第三章考核指标体系第七条考核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大类。

第八条定量指标包括:1. 营业收入增长率;2. 利润总额增长率;3. 资产回报率;4. 成本控制率;5. 市场占有率;6. 员工满意度;7. 风险控制指标。

第九条定性指标包括:1. 子公司战略执行情况;2. 经营管理创新;3. 人才队伍建设;4. 企业文化建设;5. 社会责任履行。

第四章考核程序第十条考核工作由集团总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考核周期为一年,每个考核周期结束后,由子公司向集团总部提交年度考核报告。

第十二条集团总部对子公司提交的考核报告进行审核,并对子公司进行现场或远程考核。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五章考核结果运用第十四条考核结果作为子公司领导班子评价、薪酬分配、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子公司,集团总部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子公司,集团总部将进行约谈,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集团总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交通发展集团所属子公司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管理办法

交通发展集团所属子公司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管理办法

交通发展(集团)子公司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为更好地构建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其子公司的绩效考核管理框架,规范和完善集团子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更快地实现集团总体战略目标,依据《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强市属国有独资(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执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的所有子公司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客观公平、公正,注重简洁、实效的原则。

(二)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与统筹兼顾的原则。

三、薪酬结构(一)参加年薪制(经营业绩考核)的子公司企业规模较大或一般,生产经营秩序正常稳定,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收入两部分构成。

(二)未参加年薪制(经营业绩考核)的子公司页脚内容11.公司规模一般,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构成,无绩效薪酬。

2.公司规模较小或无正常生产经营,子公司负责人薪酬标准按不高于市属国有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1.5倍之间确定,无绩效薪酬。

四、基本年薪基本年薪是指企业负责人年度基本薪酬。

一般以本企业上年度在岗员工平均工资的2倍确定,最高不超过市属国有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

子公司负责人基本年薪每年由集团核定一次。

五、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是浮动薪酬,是与本企业职工工资和经营业绩息息相关的薪酬。

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评价系数和调节系数确定的薪酬。

计算公式:绩效年薪=基本年薪X考核系数X调节系数。

(一)考核系数考核系数是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

根据子公司负责人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分数确定,最高不超过2。

计算公式:考核系数=子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加总得分÷100。

(子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得分最高不超过200分,最低为0分)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1.1经济指标:是指资产收益率和销售(营业)收入增长率。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考核】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绩效考核体系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考核】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绩效考核体系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考核】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绩效考核体系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绩效考核体系集团下属财务公司关键绩效考核指标库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的绩效考核基本以收入和利润为导向,且对各个下属公司的考核指标基本相同,没有按企业性质的不同加以“量身定做”,同时nH集团对下属公司的经营者没有单独进行绩效考核,而是根据下属公司各自的经营业绩对其管理团队进行绩效考核。

这样的考核办法带来了一系列的后果,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1.在完不成利润的情况下,片面追求收入达标,很多下属公司以牺牲利润为代价保收入,而总资产报酬率等由于所占比例小,有些下属公司根本就未予考虑。

2.原有考核体系以团队为考核对象,未能给予经营者与其责权相匹配的个人收益挂钩,缺乏对下属公司经营者的有效激励。

3.对下属公司经营者的考核尚停留在绩效考核层面,没有上升到系统的绩效管理高度,绩效考核的结果仅仅用于薪酬发放,不重视对人才的评价、培训与成长等。

4.集团公司对收入与利润指标的制定缺乏强有力的市场调研依据,基本根据上年度的业绩情况确定,因此下属公司管理团队常常根据本公司的需要进行指标调整,或虚报或隐瞒。

5.集团公司过分注重单个下属公司的即时效益,忽视下属公司与集团的持续协同成长,同时下属公司也不将集团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利益分配上与集团之间讨价还价。

二、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经营者绩效管理的出发点与定位绩效管理是提升企业核心能力的重要手段,其根本目的在于建立企业长期的竞争优势。

根据nH集团对下属公司经营者考核出现的问题,以及绩效管理的目的要求,nH集团重新审视并将对下属公司经营者的绩效管理定位于以下几方面:1.服务于集团战略。

根据企业集团的整体发展战略确定下属公司的战略定位,以此作为对下属公司经营者开展绩效管理的依据。

2.实现“三赢”。

(1)通过给下属公司经营者提供有关绩效的导向与反馈,改进下属公司经营者的绩效,提升其职业化管理水平,促进下属公司经营者成长;(2)调动下属公司及其经营者的积极性,让下属公司真正冲到市场一线,培养开拓市场,不断创新的意识,增强下属公司的竞争力,达到下属公司自我发展的目的;(3)推动下属公司的目标实现,并对集团做出最大的贡献,培养集团公司的核心能力,实现整个集团利益最大化。

集团下属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集团下属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林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维护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有者权益,落实集团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经营责任,提高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建立有效的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结合中央和省国资委有关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方面的规定和集团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的企业负责人是指由集团公司聘、任命的子公司及经营实体主要领导人员,包括各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级领导人等。

其中,法定代表人为经营业绩笫一责任人(以下简称第一责任人),其他责任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合作者(以下简称合作者)。

第三条经营业绩考核方式:(一)经营业绩采用基本分为100分的目标考核方式,每年设定业绩目标并进行考核,以考核结果确定经营者的绩效薪酬。

(二)经营业绩按年度考核,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考核目标具体分为三类指标,包括基本指标、分类指标和评议指标。

1、基本指标三项,分别是年度利润总额、主营业务利润率和上缴科技经费。

2、分类指标一项,根据各子公司所处行业和特点,以及集团战略和发展导向等因素确定,房地产和制造企业为主营业务增长率,建筑类企业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技术服务业为科技投入比率。

3、评议指标包括企业的班子建设、执行力、党政工团工作等方面。

第四条经营业绩考核原则:(一)导向考核。

考核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应体现集团的价值导向。

(二)压力传递。

集团考核的经营目标,要责任分解,压力传递。

(三)分类考核。

按照所属企业的不同特点,逐步实行分类别考核。

(四)公正考核。

责权利须统一,既要激励也要约束,力求公正合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形式第五条集团公司董事会是经营业绩目标管理的决策机构,行使以下职权:(-)修订本管理办法;(二)确定子公司经营责任人的报酬。

第六条集团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业绩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考核委员会),负责经营目标管理执行,行使以下职权:(一)负责子公司经营目标值的审核、综合考评、经营责任人的报酬和奖惩的计算;(二)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子公司执行本办法,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三)负责对本办法作出解释。

下属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下属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下属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上级对国有企业综合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企业绩效考核机制,合理评判各单位经营业绩,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子公司生产经营业绩的考核;二级公司须制定对三级公司经营业绩的考核办法,实现逐级考核,层层监管。

第三条遵循原则(一)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原则。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深化国企改革为主线,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二)坚持差异化考核。

针对二级公司主业内容,分别设置差异化的考核指标和权重,突出不同考核重点。

(三)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为全面综合反映企业经营业绩,实施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四)坚持正向激励与负向约束并重。

对业绩突出,为集团经营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单位实行奖励加分;对工作任务达成率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实行考核扣分。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第四条为保证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推进,公司成立绩效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组织实施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考核小组成员单位由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审计部组成。

其中:1、企业管理部负责牵头组织绩效考核工作,包括考核制度的起草、考核指标的拟定、相关考核会议的组织等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二级公司企业负责人姓名、职务等信息;协助企业管理部做好各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3、审计部负责对绩效考核工作全程监督。

第三章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内容第五条二级公司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内容设置基本指标、分类指标、考核加分项、考核扣分项四个部分。

其中基本指标、分类指标共计100分,为基本分。

基本指标、分类指标超额完成的,加分不超过该指标分值的20%。

第六条考核内容(一)基本指标1、基本指标体现企业经营发展的基本要求,发挥以效益优先的考核导向作用,主要考核下属企业的经营效益和发展质量,占基本分权重50%。

2、基本指标主要设置主业利润(或净利润、利润总额)、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等指标。

(完整)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完整)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XXXX 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总则1 目的1.1 为完善集团管控机制,将子公司发展成为在公司整体战略指引下的产业化发展平台,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定义1。

2 本办法运用一定的考核评价方法,对子公司年度经济效益和经营者业绩做出综合评定,并依据目标管理原则,落实经营责任制。

原则1。

3 按照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实行科学考核.1。

3.1考核基础数据主要依据被考核子公司的财务决算报告、基础管理资 1.3.2料和日常工作状况。

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绩效管理制度,分解指标,落实经营责任,1.3。

3 加强绩效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适用范围1.4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

考核结果的应用1。

5 考核结果应用于对子公司和经营者进行激励和约束。

绩效考核以自然年度为一个考核周期。

绩效指标体系2 年度绩效指标体系由核心指标、监控指标组成。

核心指标2。

1 1核心指标是战略收益指标,由业务指标和管理能力评价指标组成. )80%业务指标(权重2。

1。

1 业务指标:根据各下属单位、公司的战略定位及发展目标,重点评价各子公司的当期盈利、持续盈利能力及运营效率。

)40%)利润完成率(权重1()20%)销售收入增长率(权重2()10%)总资产收益率增长率(权重3()5%)应收账款综合考核(权重4()5%)存货周转率(权重5( 分)5)新产品、新市场销售收入(加分项6( 年度净利润以子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合计数为基数计算。

总资产收益率中的总资产是指子公司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金额. 新产品新市场销售收入是指子公司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取得的实际销售收入。

)20%管理能力评价指标(权重2。

1.2 管理能力评价指标:通过综合评价考核各下属单位、公司的管理能力现状和能力提升情况. )10%)公司领导评价(权重1(总经理评价(权重、)4%其中:董事长评价(权重主管副总经、)3% .)1%、其他副总经理评价得分均值(权重)2%理评价(权重)10%)具有职能管理的部门对子公司综合管理评价(权重2( 监控指标2。

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促进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的提升,保证集团发展战略的顺利落实,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是对下属各单位落实集团当年工作部署、对完成当年工作情况的量化评价,以公历年度为周期,每年度开展一次。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战略引领。

发挥集团发展战略引领作用,全面分解集团战略目标,将战略要素融入考核,强化经营业绩考核对战略的推动作用。

(二)坚持分类差异化考核。

结合所属公司的战略定位、发展阶段、业务性质和行业特点确定考核重点,选取关键绩效指标,合理设置考核权重,实行分类差异化考核。

(三)坚持质量效益优先原则。

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健全市场化考核机制,倡导价值创造,不断增强所属公司的主动市场作为和核心竞争力。

(四)坚持绩效与激励约束相结合。

坚持责权利统一,实行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实现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递,激励层层链接。

表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进行。

本办法所称“所属公司”是指集团所属二级管理单位。

对二级管理的以下单位由相应二级管理单位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并组织执行。

第二章考核组织与权责集团总裁办公会是所属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和考核评价结果的决策机构。

集团中心是所属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制订所属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二)组织实施所属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过程监控工作;包括:组织签订考核责任书、考核执行过程监控、协调考核评价、提出考核意见、下发考核结果等;(三)其他有关所属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相关工作。

集团相关中心(部室)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提供职责范围所涉及的考核指标,负责对涉及的考核指标实行全过程管理,主要职责包括:职能管理范围内绩效考核评价,(一)涉及的考核指标的定义和解释;(二)参与考核指标目标值的制定,并对涉及的考核指标进行沟通、监督、预警、分析指导及提出考核意见;(三)负责监督和检查职责范围内考核指标的落实情况。

最新某集团对下属企业经营考核管理办法汇编

最新某集团对下属企业经营考核管理办法汇编
第九条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按下列程序签订:
(一)预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每年第四季度,企业经营班子按照集团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要求和企业发展规划及经营状况,提出下一年度拟完成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并将考核目标建议值和必要的说明材料报集团绩效督查组。考核目标建议值原则上不低于前二年考核指标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未满二年的企业按上一年度计算)。
第四条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采取由集团总经理或者其授权代表与企业负责人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 企业经营班子及其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资产保值增值以及资本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考核利润实现情况及辅助指标、预算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二)按照企业所处的不同行业、资产经营的不同水平和主营业务等不同特点,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实行科学的分类考核。
(四)责任书的变更;
(五)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第八条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主要指标与辅助指标。
(一)主要指标指年度利润总额。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经核定后的企业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具体指标及解释在责任书中确定。
(二)辅助指标由集团根据企业所处行业和特点,综合考虑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及发展能力等因素确定。
主要体现在业务收入、货款回笼率、主要原材料损(消)耗率(贸易性公司考核销货客诉折让金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物流企业考核修理费占收入的比率)、预算控制指标的执行、质量安全、生产安全、资金安全、团队建设情况等几个方面。具体指标及解释在责任书中确定。
(二)核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集团绩效督查组根据集团的发展目标及企业运营环境,对企业提出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进行审核,并就考核目标值及有关内容同企业沟通后加以确定。
(三)由集团总经理或者其授权代表在当年度一月底前同企业负责人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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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集团对下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落实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的是集团所属各企业经营班子及其成员的经营业绩。

第三条对经营班子及其成员经营业绩的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

第四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采取由集团总经理或者其授权代表与企业负责人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企业经营班子及其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资产保值增值以及资本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考核利润实现情况及辅助指标、预算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二)按照企业所处的不同行业、资产经营的不同水平和主营业务等不同特点,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实行科学的分类考核。

(三)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

第二章经营班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第六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公历年为考核期。

第七条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包括下列内容:
(一)双方的名称和姓名;
(二)考核内容及指标;
(三)考核与奖惩;
(四)责任书的变更;
(五)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第八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主要指标与辅助指标。

(一)主要指标指年度利润总额。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经核定后的企业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具体指标及解释在责任书中确定。

(二)辅助指标由集团根据企业所处行业和特点,综合考虑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及发展能力等因素确定。

主要体现在业务收入、货款回笼率、主要原材料损(消)耗率(贸易性公司考核销货客诉折让金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物流企业考核修理费占收入的比率)、预算控制指标的执行、质量安全、生产安全、资金安全、团队建设情况等几个方面。

具体指标及解释在责任书中确定。

第九条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按下列程序签订:
(一)预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

每年第四季度,企业经营班子按照集团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要求和企业发展规划及经营状况,提出下一年度拟完成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并将考核目标建议值和必要的说明材料报集团绩效督查组。

考核目标建议值原则上不低于前二年考核指标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未满二年的企业按上一年度计算)。

(二)核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

集团绩效督查组根据集团的发展目标及企业运营环境,对企业提出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进行审核,并就考核目标值及有关内容同企业沟通后加以确定。

(三)由集团总经理或者其授权代表在当年度一月底前同企业负责人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第十条集团绩效督查组对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执行情况实施动态监控。

(一)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签订后,企业每月将责任书的计划分解情况和执行情况上报集团绩效督查组。

集团绩效督查组对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

(二)集团绩效督查组每月动态跟踪流程:每月10日前各企业上报上月考核内容的执行运行情况(其中:利润、业务收入、货款回笼率、原纸损耗率、预算控制指标按会计部要求报送,其他指标上报集团管理信息部)――管理信息部汇总后反馈至总部相关项目考评部门进行分析和核实――总部各相关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将核实情况再反馈管理部――管
理信息部当月底进行综合分析后反馈各企业并上报。

(三)建立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和质量事故、重大经济损失等重要情况的报告制度。

企业发生上述情况时,企业负责人应当立即向集团绩效督查组报告。

第十一条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完成情况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考核:
(一)每年1月11日之前,企业经营班子依据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决算数据,对上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将年度总结分析报告报集团绩效督查组。

企业经营班子年度总结分析报告的格式和主要内容由集团绩效督查组另行规定。

(二)集团绩效督查组依据经审计后核准的企业财务决算报告和经审查的统计数据,结合企业年度总结分析报告,在每年一月底前对企业上一年度经营业绩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企业经营班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奖惩意见,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

(三)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最终确认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奖惩意见,并反馈至各企业经营班子。

第三章经营班子成员经营业绩考核
第十二条经营班子成员年度业绩考核与经营班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同步进行。

第十三条经营班子成员业绩考核内容:
(一)工作绩效。

主要考核本职工作的达成度、工作完成质量、工作完成方法、工作完成进度、落实工作态度等方面。

(二)工作能力。

主要考核领导能力、企划能力、应变能力、执行力、对部属的培养能力等方面。

(三)工作学识。

主要考核管理常识、专业知识、进取心、发展潜力、综合知识等方面。

(四)道德素养。

主要考核人际关系、协作性、个人修养、受部属尊重程度、对公司的态度等方面。

第十四条经营班子成员业绩考核方法:
(一)一年一评,年终由集团绩效督查组组织测评。

(二)测评按自评(10%)、绩效督查组评(20%)、该管理者的直属上级人员评(30%),企业中层人员评(40%)。

(三)集团总经理对各企业总经理、各企业总经理对该企业的副总经理的测评结果有“+”、“-”10分的调整权,但必须有客观的调整依据。

第四章奖励
第十五条对企业经营班子的奖励:
(一)全面完成集团下达的利润指标,按完成的利润额、按比例提成。

(二)提成比例按各企业的经营难度系数,每年一定。

经营难度系数充分考虑主营业务、资产总额、营业(销售)收入、利润总额、职工人数、所处地域、竞争环境等。

(三)年度销售收入超过三(含)亿元的企业,可以设立行政副总经理一职进入经营班子的考核体系。

年度销售收入低于三亿元的企业,原则上不设行政副总,设总经理助理履行相应职责,列入企业中层考核体系。

企业经批准设有三总师的,总工享受生产副总的系数,其余享受行政副总的系数,进入经营班子考核体系。

(四)经营班子考核奖励的计算方式:经营班子应得的奖金=当年度实际完成利润×提成率×(利润指标考核得分×70%+辅助指标考核得分×30%)÷100。

(五)企业当年度实际完成的利润低于集团下达利润指标的不予奖励。

但集团将根据企业实际实现利润情况和辅助指标的考核情况,给予一定的鼓励。

第十六条对企业经营班子成员的奖励
(一)经营班子成员奖励计算方式:经营班子应得的奖金/经营班子成员系数之和×该经营班子成员系数×该经营班子成员得分等级的百分比(考评总得分为100分)=经营班子成员应得的奖金。

(二)经营班子成员系数原则上按10(总经理):7(销售副总经理):
7(生产副总经理):6(行政副总经理)测算。

若企业经营班子成员在一个季度内未按编制配到位,相关工作由经营班子主要负责人在班子成员内协调安排解决,在岗人员按实际岗位的实际系数测算。

若企业经营班子成员在一个季度以上未按编制配到位,缺位的岗位由集团人力资源部与各企业经营班子共同指定工作负责人,该项工作负责人享受该岗位系数50%的比例(班子成员除外)。

(三)经营班子成员得分等级为:考评分在90分以上的(含90分)为一等,按100%兑现;考评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90分以下的为二等,按90%兑现;考评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80分以下的为三等,按80%兑现;考评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70分以下的为四等,按70%兑现;考评分在60分以下的为五等,按60%兑现。

(四)内部预期收入激励:经营班子成员在完成任务的前提下,按实际所得的奖金,集团按比例计提企业内部预期收入划入其个人账户。

(具体按集团下发的内部预期收入试行办法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由于资产投资、企业经营发展、工作调整等原因导致对企业经营班子的考核指标数据发生变化的,集团绩效督查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变更经营业绩责任书的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集团成立绩效督查组,由集团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任副组长,集团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督查组成员。

集团管理信息部为绩效督查组的日常工作机构。

绩效督查组成员部门分工如下:会计部负责所有财务指标的收集、跟踪、分析,每月10日前出报表;审计部负责利润及八项辅助指标的核实、审查,人力资源部、行政部配合团队建设指标的督查;管理信息部负责每月指标进展的汇总、统计、反馈和日常督查工作的综合协调。

第十九条考核指标实际完成情况的终审,财务指标以审计部审计数据为准,非财务指标按各职能部门考核结果统计。

第二十条各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经营业绩参照此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主要适用对象为集团内已正常运营的独立核算企业,尚处于建设期间或预算内亏损的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的具体工作由集团绩效督查工作组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原相关的考核方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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