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港澳通行证、护照、签证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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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港澳通行证、护照、签证
的办理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一、申报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2、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彩照2张。
3、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须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6、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申请人,由直系亲属或者其他监护人代办,须交验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7、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材料:
(1)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赴台旅游、探亲、定居、处理婚丧等,须提交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照组织人事权限出具的同意赴台意见。
(2)应邀赴台的,须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赴台批件”复印件及省台办“赴台批件”证明。
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应邀赴台的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但申请表上粘贴的申请人相片要加盖单位公章。
户口所在地不在福建省内的,可由工作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属异地交流、挂职锻炼的国家工作人员,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交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
明。
应邀赴台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并交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3)赴台旅游,须提交组团旅行社出具的赴台旅游全额发票。
二、办事流程:
(一)应邀赴台,可由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也可由组团单位代办。
户口与工作单位不在同一个省的人员可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二)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申请人,可由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
(三)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往来台湾,向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三、办理期限:
1、应邀赴台《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5个工作日
因私赴台《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15个工作日
2、再次申请签注: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换发20元,加注20元/项有效期:5年
1次出入境有效签注20元,1年多次出入境有效签注100元
五、领证方式:邮政快递送证上门或者由本人凭回执单和身份证到受理窗口领取
六、受理部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七、受理地址:各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八、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办公时间
2.港澳通行证
一、基本手续
1、交验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提交复印件。已持有效通行证的还须提交通行证原件;
2、提交填写规范、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3、已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其人事主管部门的意见。
注:提交的各种表格、材料均为一份,A4规格。请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书写
二、申请往来港澳须履行的补充手续
1、探亲
(1)须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
(2)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亲属,1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2、商务
(1)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和派遣函;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派遣函。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团队旅游
只需提供基本手续。
4、其他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校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5、逗留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
三、办证程序和办证时限
申请人须本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齐备的,领取《申请回执单》作为申请回执和领证凭据。办证时限为10–15个工作日。
四、港澳通行证有效期
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5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年。
【签注有效期】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签注分为6个种类,即个人旅游(G)、探亲(T)、商务(S)、团队旅游(L)、其他(Q)、逗留(D)根据申请事由分类签发。其中香港G签和L签的有效期都为:3个月1次、3个月2次、1年1次、1年2次四种有效签注。澳门签注只有3个月1次、1年1次申请。签注规定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一进一出算一次。
【签注有效期的解释】
以1年1次为例,不是表示1年内只能去1次,而是指该签注的有效期为1年,在1年以内往返过港澳后,还可以再次申请签注,申请次数没有限制。如果1年内不去,则该签注过期无效,可再次申请。
五、【费用】《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一次往来签注,每个20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