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和完善推进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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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和完善推进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制度
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选举进程中还存在哪些不足?应
如何健全和完善?
村民自治是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来实现的,其中,民主选举又是第一位的。
(一)农村基层民主选举面临的现实困境
1、村两委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不能真正发挥。
有的村领导班子没能履行好“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的职能,有的村领导班子在选举过程中成为帮忙的服务机构,有的放松对选举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对一些歪风邪气不敢管,不会管,也管不了,削弱了村支两委的号召力和凝聚力。
2、候选人提名不规范。
一般情况下,村委会的候选人主要从三个渠道产生:上届村干部为当然人选、上级领导直接提名和各村民小组推荐。
这些不同渠道产生的候选人的竞争能力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上级指定候选人和原村干部人选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组织或手中的权力控制选举过程。
村民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则明显不具有竞争力。
3、村民代表参与意识不强烈,村民代表队伍素质较低。
一是科技知识、文化水平却往往相对较低,不符合主流要求。
二是政治思想觉悟低。
村民代表的产生没有年龄、文化等方面的条件限制,加之农村较落后的经济条件和长期封建思想的影响,村民代表的思想觉悟和法制观念与依法治国的要求
存在着落差。
三是参政议政能力差。
一些代表由于政治意识淡薄,在决定村里重大事项、制定经济发展规划等问题时,往往是盲目地举举手、表表态、投投票,人云亦云,没有自己的思想和主见。
4、家族势力影响较大。
农民自身的民主意识十分有限,往往都在区分“自家人”和“局外人”这两个概念,因而在选举中,一般的村民都会把选票投向同族候选人。
在选举过程中,各个家族之间的竞争取代了个人的竞争。
有些人利用地痞、职业游民势力贿选、拉选票,操纵选举,败坏了社会的道德秩序。
有些先富起来或掌握更多经济资源的人通过贿赂、送礼、请客等方式“买”选票,这种“钱权交易”现象的出现,严重损害了民主选举的神圣和庄严。
(二)措施与对策
1、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引。
村民委员会是在党的领导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要不断加强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的教育,引导和帮助村两委班子改进领导方式,加大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力度。
增强民主法制观念,依法行使职权。
依照有关法律和条例,明确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职责,规范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和管理程序,建立健全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
2、完善候选人提名机制。
成功的选举必须以选民的有效参与为基础,而选民的有效参与是建立在选民享有充分知情权和选举权基础之上的。
完善候选人提名机制,确保选民的提名权得到落实,要建立相应程序,保障选民对候选人的知情权,可以将竞争机制引入候选人选举过程,实行竞选,要使选举真正成为投票人意志的体现。
另外要充分运用多种方式明确候选人的资格、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实现选举的公平、公正、公开。
3、依法履行程序,打击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
罢免程序是监督村干部的有效手段。
对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过程中,司法机关对在民主选举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能心慈手软,各级党委、政府应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组织与领导,严格依法办事。
总之,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工作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做好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