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设计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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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违反强制性条文现象

常见的违反强制性条文现象

常见的违反强制性条文现象摘要:无论是设计人员还是其它相关的专业人员对部分强规的理解深度不够这里我还请大家多多注意一下,本人认为这篇文章写得不错现在推荐给大家看看。

关键词:设计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的依据。

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摘自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主要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

对于房屋建筑部分,2000 年4 月和2002 年8 月分别发布了二版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必须遵守的。

按照建设部第81 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违反强制性条文,除责令整改外,还要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 以上4% 以下的罚款。

但是,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大量的违反强制性条文现象。

现将常见的事例收集整理,对照条文进行剖析,指出条文的真实内涵,关注重点要点,用以警示执行者,也作为条文修订者参考。

序号项目违反现象1 低窗台防护 a. 防护高度不够;b. 防护设施可攀;c. 可踏面当作防护;d. 开启扇不防护;e. 固定扇不防护;f. 采用普通玻璃;g. 以采用安全玻璃为由不防护;h. 可踏面高度不清楚;i. 防护目的不清楚;j. 防护设施不清楚,达不到防护效果。

2 栏杆问题 a. 栏杆高度不够;b. 垂直杆件间距大于0.11m ;c. 栏杆底部留空,无坎;d. 采用水平栏杆,可攀爬;e. 栏杆承载力或刚度不够;f. 高度计算未扣除可踏面;g. 玻璃栏板未采用厚度大于12mm 的安全玻璃;h. 距地面高度大于5m 时未采用钢化夹层玻璃。

3 框架结构钢筋抗震要求 a. 强屈比不满足要求;b. 超强比不满足要求;c. 框支剪力墙中的框支结构钢筋不符合要求。

4 厕浴间防水及坎台 a. 不留坎台;b. 坎台高度不够;c. 坎台砼质量差;d. 用红砖代替砼坎台;e. 防水未翻边,或翻边高度不够;f. 未作蓄水试验。

【钢结构】钢结构强制性条文

【钢结构】钢结构强制性条文

钢结构1、钢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是50年)。

(GB50068-2001:1.0.5)〔强条〕2、钢结构的安全等级(一般是二级)。

(GB 50068-2001: 1.0.8)〔强条〕3、武汉市的设防烈度6度。

(GB 50011-2010: 1.0.2和1.0.4)〔强条〕4、屋面活荷载0.5kN/m2(不上人屋面)。

(GB 50009-2001: 4.3.1)〔强条〕5、基本雪压0.5kN/m2,基本风压0.35kN/m2。

(GB 50009-2001:6.1.2和7.1.2)〔强条〕6、在钢结构的设计文件中,应注明钢材牌号、连接材料的型号、对钢材所要求的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及其他附加保证项目。

此外,还应注明所要求的焊缝形式、焊缝质量等级、端面刨平顶紧部位及对施工的要求。

(GB 50017-2003:1.0.5)〔强条〕7、钢结构的钢材应符合下列规定:GB 50011-2010:3.9.2〔强〕1)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 85;2)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3)钢材应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8、焊缝质量等级的确定:在不需计算疲劳的构件中,凡要求与母材等强的对接焊缝应予焊透,其质量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不要求焊透的T型接头采用的角焊缝、部分焊透的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搭接连接的角焊缝的质量等级为三级。

(GB 50017-2003:7.1.1)9、焊接承重钢结构不应采用Q235-A钢。

(GB 50017-2003: 3.3.3)〔强条〕10、设计要求全焊透的焊缝,其内部缺陷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一级焊缝应进行100%的检验,其合格等级应为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GB ll345 B级检验的Ⅱ级或Ⅱ级以上;2 二级焊缝应进行抽检,抽检比例应不小于20%,其合格等级应为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GB ll345B级检验的Ⅲ级或Ⅲ级以上。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一、总规定
2、采用混凝土结构时,应根据本设计规范所规定的设计要求,并且必须考虑地震、风等灾害作用,充分考虑结构形式、尺寸及材料的性能。

二、结构设计原则
1、结构体系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布局形式,充分考虑建筑物的使用要求和构件布置形式,设计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刚度,确保安全、可靠。

2、结构材料使用应根据建筑物结构性质、设计要求和施工条件等确定,选择正确的材料,确保材料性能的充分利用和合理利用。

3、结构形式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形式、构件尺寸及力学性能确定,确保结构质量、安全性、稳定性及节能减排等要求。

4、结构优化设计应充分考虑建筑结构材料使用及尺寸,配置良好的构件结构,确保结构力学性能的达标、构件的尺寸合理、重量轻、抗震性能优良、施工简单、成本低。

5、结构节能减排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热工性能和结构热工原理,利用合理的结构构件。

【干货】结构设计常见强制性条文(强条)总结

【干货】结构设计常见强制性条文(强条)总结

结构设计常见强制性条文总结普通构件的要求1.《高规》3.8.1条:梁、板、墙及柱配筋要满足结构计算要求。

2.《荷载规范》5.1.1条: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不应小于表5.1.1的规定。

楼梯及消防前室活载3.5,卫生间活载2.5,走廊、门厅视功能活载2.0~3.5,阳台活载2.5。

3.《混规》8.5.1条: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8.5.1规定的数值。

注意飘板等构件的配筋率也应满足此条要求。

4.《抗规》6.3.3-2条:梁端截面的底面和顶面纵向钢筋配筋量的比值,除按计算确定外,一级不应小于0.5,二、三级不应小于0.3。

5.《抗规》6.3.3-3条:梁端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应按表6.3.3采用,当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箍筋最小直径应增大2mm。

6.《混规》11.4.12-2条:框架柱和框支柱上、下两端箍筋应加密,加密区的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应符合表11.4.12-2规定。

7.《混规》11.4.12-3条:框支柱和剪跨比不大于2的框架柱应在柱全高范围内加密箍筋,且箍筋间距应符合本条第2款一级抗震等级的要求。

8.《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06)6.2.5条:异形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 6.2.5规定的数值,且按柱全截面面积计算的柱肢各肢端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0.2%。

9.《高规》7.2.17条、8.2.7条: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板柱-剪力墙结构中,剪力墙的竖向、水平分布钢筋的配筋率,抗震设计时均不应小于0.25%,并应至少双排布置。

各排分布筋之间应设置拉筋,拉筋的直径不应小于6mm,间距不应大于600mm。

10.《高规》10.2.19条: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中,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墙体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最小配筋率,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0.3%;抗震设计时钢筋间距不应大于200,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审图审出违反N多条强条的设计

审图审出违反N多条强条的设计
4、防火墙上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人防门不能替代。(GB50016-2006第7.1.5条)
5、报警阀室应设置甲级防火门。(GB50045-95第5.2.7条)
二、违反强制性标准:
1、汽车库的坡道面层应有防滑措施。(JGJ100-98第4.1.20条)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人防部分由专门部门审核。
2、节能
5、建模与结构不符,根据基底标高、基础梁标高、一层电算层高等因素,反映出计算与结构实际受力作用不符,结构计算及设计均须作出合理调整。GB50011-2008第3.6.6条。
6、15#图KL3、KL4、KL5,16#、17#图L1、L2等超筋,GB50010-2002第7.2.1条。
7、屋面板配筋不符合DGJ32/J16-2005第7.1.1条。
15、19~21#楼:
一、违反强制性条文:未见。
二、违反强制性标准:
1、XPS板用于屋面时其修正系数“a”应为1.25,计算书1.20有误,应更正。
2、应按苏建科(2009)第149号文颁发的标准格式撰写节能设计专篇。
3、应按公通字(2009)46号文和苏建科(2010)第54号文的规定,补充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措施和外窗洞口的节能构造措施。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总说明8.1条注不完善,应按GB50011-2008第3.9.2.2条给予完善。
2、总说明9.2.3条GB50108-2001已废止。(19~21#同)
3、未见电梯机房设计。(19~21#同)
4、合院、空中花园活荷载取值2.0KN/㎡偏小。
5、基础计算无编号,无法与施工图对应。
2、保护层厚度50时无抗裂措施,GB50010-2002第9.2.4条。
3、19#楼范围内部分柱箍筋肢距不符合JGJ3-2002第6.4.8条,如KZ8、KZ10、KZ11、KZ12、KZ15等,并复核体积配箍率。

钢结构设计中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

钢结构设计中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

钢结构设计中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
安立宏
【期刊名称】《钢结构》
【年(卷),期】2013(028)012
【摘要】总结归纳钢结构设计中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并对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进行分析探讨,可为钢结构设计提供参考.
【总页数】3页(P38-40)
【作者】安立宏
【作者单位】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西安 710003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建筑设计违反强制性条文原因浅析 [J], 周鸣
2.暖通专业设计中违反《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某些问题及对相关条文的探讨 [J], 范军
3.混凝土结构设计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 [J], 安立宏
4.岩土工程勘察项目违反多发性强制性条文分析 [J], 向志群
5.混凝土结构施工图中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总结 [J], 沈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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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设计强制性条文

结构设计强制性条文

结构设计强制性条文第五篇结构设计1基本规定1.1结构安全等级《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__841.0.5建筑结构设计时,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等)的严重性,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的划分应符合表1.0.5的要求。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表1.0.5安全等级一级二级三级破坏后果很严重严重不严重建筑物类型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次要的建筑物注:①对于特殊的建筑物,其安全等级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②当按抗震要求设计时,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

1.2结构荷载和组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872.2.1建筑结构设计应根据使用过程中在结构上可能同时出现的荷载,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荷载效应组合,并取各自的最不利组合进行设计。

2.2.2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和偶然组合进行设计,并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γ0S≤R(2.2.2)式中γ0__结构重要性系数,对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的结构构件,可分别取1.11.0和0.9;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应按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S__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R__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应按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

2.2.5对于正常使用权限状态,应根据不同的设计要求,分别采用荷载的短期效应组合和长期效应组合进行设计。

2.2.6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一、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取1.2;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取1.0。

二、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一般情况下取1.4;对楼面结构,当活荷载标准值不小于4kN/m时,取1.3注:验算倾覆和滑移时,对抗倾覆和滑移有利的永久荷载,其分项系数可取0.9;对一些特殊情况,应按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

2.2.7在一般情况下,当有风荷载参与组合时,荷载组合值系数取0.6;当没有风荷载参与组合时,荷载组合值系数取1.0。

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条文

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总计约3600本规范标准中的绝大多数(97%)是强制性标准;其中有关房屋建筑的内容,总计约15万条。

这样多的条文给监督和管理带来诸多不便。

而且,这些标准尽管是强制性的,但其中也掺杂了许多选择性的和推荐性的技术要求。

加上强制性标准数量多、内容杂,在实际执行时往往冲击了真正应该强制的重要内容,反而使'强制'逐渐失去了其威慑力,淡化了其作为强制性要求的作用。

(一)强制性条文背景1、我国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总计约3600本规范标准中的绝大多数(97%)是强制性标准;其中有关房屋建筑的内容,总计约15万条。

这样多的条文给监督和管理带来诸多不便。

而且,这些标准尽管是强制性的,但其中也掺杂了许多选择性的和推荐性的技术要求。

例如,在标准规范中表达为'宜'和'可'的规定就完全不具备强制性质。

加上强制性标准数量多、内容杂,在实际执行时往往冲击了真正应该强制的重要内容,反而使‘强制’逐渐失去了其威慑力,淡化了其作为强制性要求的作用。

因此,尽管我国已经建立起了相对严密而完善的标准规范体系,而且其中多数都是强制性的,但多年来工程质量事故仍不断发生。

排除许多非技术性因素的干扰,传统标准规范的管理体制恐怕也存在一些问题。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加强我国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

2001年1月30日国务院以第279号令的形式公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条例中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筑管理部门在工程质量中的权力和责任,对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和整顿建筑市场秩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在条例的最后有'罚则'一章,规定了勘察、设计单位如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者,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且,如由此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者,还要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还要吊销资质证书。

结构设计强制性条文

结构设计强制性条文

结构设计强制性条文结构设计是建筑领域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它不仅需要满足安全和功能需求,还需要考虑美学和可持续性。

为了确保建筑物的结构设计达到国际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强制性条文应包括有关结构设计工程师的资格和经验要求。

结构设计是一项复杂而专业的工作,需要经验丰富的工程师进行负责。

条文应规定结构设计工程师必须具备相关学历和执业资格,并且要求他们在类似项目上拥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其次,强制性条文应涵盖建筑材料的选择和使用。

不同的建筑材料在强度、耐久性和抗震性方面有所不同,因此在结构设计中选择合适的材料至关重要。

条文应规定具体的建筑材料标准,并确保它们符合国际标准。

第三,强制性条文应包括对结构设计的审查和审批程序的规定。

结构设计需要经过专业的审查和审批程序,以确保其符合安全和功能要求。

条文应规定审查和审批程序的流程和要求,并确保其透明和高效。

第四,强制性条文应规定结构设计的质量控制要求。

结构设计必须符合特定的质量标准,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可靠性。

条文应规定具体的质量控制措施,并确保其在结构设计过程中得到适当的实施和监督。

第五,强制性条文应考虑可持续发展原则。

结构设计应尽可能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并提供舒适和健康的室内环境。

条文应规定结构设计在可持续性方面的要求,并推动使用可再生和环保材料。

第六,强制性条文还应规定与结构设计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结构设计工程师应对其设计的建筑物负有责任,并对其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条文应规定违反规定的责任和处罚,并确保结构设计工程师与建筑业主之间的权益得到保护。

总之,强制性条文在结构设计过程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它们确保建筑物的结构设计达到国际标准,并促进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

这些条文应涵盖各个方面,从结构设计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到审查和质量控制措施的规定,旨在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可靠性。

钢结构强制性条文

钢结构强制性条文

钢结构强制性条文钢结构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建筑和桥梁等领域的重要结构形式,因其具有高强度、轻质化和易于施工等优势而受到广泛关注和应用。

为确保钢结构的质量和安全性,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强制性条文,以规范钢结构的设计、制造和安装等环节。

本文将对钢结构强制性条文进行探讨。

首先,钢结构强制性条文的制定是基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推动工业发展的需要。

钢结构的质量和安全性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全,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因此,政府和相关部门通过制定强制性条文,确保钢结构设计、制造和安装等环节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以降低安全风险,提高结构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其次,钢结构强制性条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设计要求:钢结构设计要求是保障结构安全和性能的重要依据。

强制性条文对钢结构的设计参数、受力规定、荷载计算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设计符合强度、稳定性、耐久性等要求。

2. 材料规范:钢结构的材料是保证结构强度和稳定性的关键因素。

强制性条文规定了钢材的品种、强度等级、化学成分、力学性能要求等,以确保材料的质量和可靠性。

3. 制造工艺:钢结构制造过程中的工艺和工艺控制对于结构的质量和安全性有着重要影响。

强制性条文规定了制造过程中的工艺要求,包括材料切割、焊接、螺栓连接、防腐处理等方面,以确保结构的制造质量。

4. 检验检测:强制性条文对钢结构的检验检测要求进行了规定,包括钢材的物理性能检测、焊缝的质量检测、结构元件的尺寸偏差检测等。

通过检验检测,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结构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结构的质量和安全性。

5. 施工要求:强制性条文还对钢结构施工过程中的要求进行了规定,包括安装顺序、焊接工艺、质量检验等方面。

通过规范施工过程,可以有效控制施工质量,确保钢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总的来说,钢结构强制性条文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钢结构的质量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各国应加强对钢结构强制性条文的制定和执行,提升钢结构行业的规范性和可靠性。

钢结构设计强制性条文

钢结构设计强制性条文

钢结构设计强制性条文3.1 普通钢结构《钢结构设计规范》 GBJ17-881.0.5在钢结构设计图纸和钢材订货文件中,应注明所采用的钢号、连接材料的型号和对钢材所要求的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的附加保证项目。

此外,在钢结构设计图纸中还应注明所要求的焊缝质量级别。

2.0.5钢结构的连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手工焊接采用的焊条的型号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

二、自动焊接或半自动焊接采用的焊丝和焊剂,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

3.1.5 计算结构或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以及连接的强度时,应采用荷载设计值;计算疲劳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变形时,应采用荷载标准值。

3.2.1钢材的强度设计值按表3.2.1-2采用。

钢铸件的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1-3采用。

连接的强度设计值按表3.2.1-4及表3.2.1-6采用。

①在装配好的构件上按设计孔径钻成的孔;②在单个零件和构件上按设计孔径分别用钻模钻成的孔;③在单个零件上先钻成或冲成较小的孔径,然后在装配好的构件上再扩钻至设计孔的径孔。

3.2.2计算下列情况的结构构件或连接时,3.2.1规定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相应的折减系数。

一、单面连接的单角钢1.按轴心受力计算强度和连接0.85;2.按轴心受压计算稳定性等边角钢 0.6+0.0015λ,但不大于1.0;短边相连的不等边角钢 0.5+0.0025λ,但不大于1.0;长边相连的不等边角钢 0.70;λ为长细比,对中间无连系的单角钢压杆,应按最小回转半径计算,当λ<20时,取λ=20;二、施工条件较差的高空安装焊缝和铆钉连接0.09;注:当几种情况同时存在时,其折减系数应连乘。

3.3.2受弯构件的挠度不应超过表3.3.2中所列的容许值。

受弯构件的容许挠度表3.3.2注:L为受弯构件的跨度(对悬臂梁和伸臂梁为悬伸长度的2倍)。

8.1.4在建筑物每一个温度区段或分期建设的区段中,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空间稳定的支撑系统。

8.2.1焊缝金属宜与基本金属相适应。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
目录
• 概述 • 强制性条文的主要内容 •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与监管 • 强制性条文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 强制性条文的未来发展
概述
01
定义与特点
定义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国家规定 的在工程建设领域必须强制执行的法 规,是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卫生等 方面的最低要求。
特点
强制性条文具有法律约束力,违反强 制性条文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 制裁;同时,强制性条文也是技术法 规,具有技术上的权威性和强制性。
绿色建筑推广
强制性条文鼓励在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采 用绿色建筑理念和技术,以促进建筑业的可 持续发展。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与
03
监管
实施方式
01
严格执行
强制性条文必须得到严格执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或降 低标准。
02
03
培训与宣传
技术审查
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确 保他们了解和掌握强制性条文的 内容和要求。
和安全。
新材料的应用
随着新材料技术的不断创新,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将加强 对新材料应用的规范,以确保新材料的性能和安全性。
绿色建筑的要求
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将加强对 绿色建筑的要求,推动建筑行业向低碳、环保方向发展。
国际标准化趋势的影响
国际标准的引入
0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将积极引入国际先进标准,提高我国
强制性条文的来源
国家法律法规
强制性条文是国家法律法规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具体体现,是保障国 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行业标准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也是强制性条文的来源之一,是行业内部必须遵 守的规范和准则。

在结构设计中有哪些容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

在结构设计中有哪些容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

在结构设计中有哪些容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一、荷载及地震作用1. 楼面均布活荷载取值有误。

取值有误的楼面活荷载主要有阳台、走道、门厅、楼梯、电梯公用前室及消防疏散楼梯的活荷载。

可能出现人流密集的建筑主要是指学校、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

民用建筑未明确的常用楼面活荷载标准值如下:设浴缸、坐厕的卫生间4KN/㎡;有分隔蹲厕的公共卫生间8KN/㎡(包括填料、隔墙)或按实际考虑;阶梯教室、微机房3KN/㎡;银行金库、配电室、水泵房10KN/㎡;地下一层顶板施工活荷载5 KN/㎡;楼板下挂管道及设备荷载按实际情况考虑且不小于0.5 KN/㎡;宾馆、饭店的大型厨房不小于8 KN/㎡或有较重炉灶、设备及储料时应按实际取用。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22第5.1.1条。

2. 基本风压、基本雪压取值不对。

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一般可认为是高度超过60m的高层建筑),承载力设计应按基本风压的1.1倍采用。

计算位移按50年一遇基本风压,计算结构风振舒适度按10年一遇风荷载标准值。

对雪荷载敏感的结构主要是大跨、轻质屋盖结构,此类结构的雪荷载经常是控制荷载,应采用100年重现期雪压。

确定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的基本风压Wo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值乘以1.05采用。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22第7.1.1条,第7.1.2条,第8.1.1条,第8.1.2;《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22第4.2.2。

3、设计楼面梁、墙、柱及基础时,未按规范进行荷载折减。

这是考虑楼面上的活载不能同时布满所有的楼面。

如果不折减会造成基础设计过于保守,柱子内力及配筋计算有误。

新荷规修订,设计楼面梁、墙、柱及基础时对消防车的活荷载的折减不在包含在强制性条文中。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22第5.1.2条。

4、大、中、小学校的各类建筑,考虑到人流密集,对阳台、楼梯、看台、外廊及屋面栏板或栏杆的顶部未进行水平承载力验算。

结构设计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

结构设计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

结构设计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1. 活荷载取值不对。

(主要是楼面、走道、屋面、楼梯及消防疏散楼梯的荷载)2. 基本风压、雪压取值不对。

3. 钢筋的保护层取值不对(主要是地下室防水混凝土的保护层及低标号混凝土时的钢筋保护层、柱的钢筋保护层)。

4. 地下室防水混凝土的的裂缝不满足0.2mm的要求。

(主要有计算简图错误,弯矩调幅,土压力、水压力计算错误)许多工程未进行裂缝计算。

5. 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不满足规范的要求。

6. 框支剪力墙结构,剪力墙抗震等级未区分底部加强区(关键是框支层加上框支层以上两层的高度)与非加强区的抗震等级。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 第4.8.2条。

7. 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选择错误。

8. 连梁顶层箍筋未全长设置,连梁腰筋的设置不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 第7.2.26条。

既:顶层连梁纵向钢筋伸入墙体的长度范围内,应配置间距不大于150mm的构造箍筋,箍筋直径应与该连梁的箍筋直径相同;墙体水平分布钢筋应作为连梁的腰筋在连梁范围内拉通连续配置;当连梁截面高度大于700mm时,其两侧面沿梁高范围设置的纵向构造钢筋(腰筋)的直径不应小于10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

9. 钢筋强度设计值取值错误。

10. 砌体的高厚比不能满足《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第6.1.1条的要求。

11. 砌体结构的层数或高度超过规范要求,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中7.1.2条。

12. 构造柱布置不满足规范的要求。

(主要为大洞口两侧)13. 个别工程的构件承载力不满足规范的要求。

14. 荷载分项系数的取值错误。

15. 框架梁、框支梁均未设箍筋加密区,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中6.3.3.3条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10.2.8.3条。

16. 地下室外墙强度计算,未考虑荷载分项系数,不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第3.0.4.4条。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新内容有关调整部分:新规范于年月日启用,原规范()于年月日废止;新规范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共条,具体分配为:第章有条、第章有条、第章有条、第章有条、第章有条、第章有条;新规范第条中明确规定: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以及素混凝土承重结构的设计,而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以及其他特种混凝土结构的设计。

新规范第条、第条之条文说明中明确指出:在设计时,荷载分项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规定取用;对极限状态的分类,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的规定确定。

强制性条文部分:第章“基本设计规定”之强制性条文:第条: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第条:根据建筑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建筑结构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表的规定选用相应的安全等级。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表)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建筑物类型一级很严重重要的建筑物二级严重一般的建筑物三级不严重次要的建筑物注:对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其安全等级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第章“材料”之强制性条文:第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应按表采用。

混凝土强度标准值()强度种类混凝土强度等级第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应按表采用。

注:。

计算现浇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及偏心受压构件时,如截面的长变或直径<,则表中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系数,当构件质量确有保证时,可不受此限制。

.离心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应按专门标准取用。

混凝土强度设计值()强度种类混凝土强度等级第条: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的保证值。

热扎钢筋的强度标准值系根据屈服强度确定,用表示。

钢筋的强度标准值()种类符号()热扎钢筋()φ()Ф第条:普通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按表采用。

普通钢筋强度设计值()种类符号()热扎钢筋()φ()Ф注:在钢筋混凝土结构中,轴心受压和小偏心受压构件的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时,仍应按取用。

结构设计总说明中强制性条文内容

结构设计总说明中强制性条文内容

结构设计总说明中强制性条文内容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1)可变荷载代表值采用50年设计基准期。

(3.1.3)2)建筑专业应设计构造措施,防止因屋面排水不畅、堵塞等引起的积水荷载。

(5.3.1注3)3)应说明施工和检修荷载及栏杆荷载。

(5.5.1,5.5.2)4)对雪荷载敏感的结构(大跨、轻质屋盖),应采用100年重现期的雪压,并在结构设计总说明中予以说明。

(7.1.2)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1)在结构设计总说明中,应明确说明房屋结构的用途,并在后面加说明:“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3.1.7)2)在钢筋的说明后面加说明:“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

(4.2.2)3)框架和斜撑构件,当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时应将11.2.3条加入设计说明。

或说明纵向受力普通钢筋为H*B***E级钢筋。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1)山区(包括丘陵地带),应对下列设计条件(条文略)分析认定。

(6.1.1)必须有!2)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或采用增强体载荷试验结果和其周边土的承载力特征值结合经验确定。

(7.2.8)※非说明,但应作的设计计算工作:当承台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柱或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时,尚应验算柱或桩上承台的局部受压承载力。

(8.5.22,桩规5.9.15)3)天然地基应明确说明要经验槽后方可施工基础。

(10.2.1)4)人工挖孔桩终孔时,应进行桩端持力层检验,经检验认可后方可施工基桩。

(10.2.13)5)应说明基桩的检验要求。

(10.2.14,桩规9.4.2)6)基坑开挖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监测,实施动态设计和信息化施工。

(10.3.2)7)建筑物的沉降变形观测要求。

(10.3.8)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1)应说明场地是抗震的“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中的哪种评价。

(3.3.1)2)在施工中,当需要以强度等级较高的钢筋替代原设计中的纵向受力钢筋时,应按照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换算,并应满足最小配筋率要求。

(完整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完整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新内容有关调整部分:新规范于2002年4月1日启用,原规范(GBJ10-89)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新规范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共17条,具体分配为:第3章有2条、第4章有4条、第6章有1条、第9章有2条、第10章有2条、第11章有6条;新规范第1.0.2条中明确规定: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以及素混凝土承重结构的设计,而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以及其他特种混凝土结构的设计。

新规范第3.1.1条、第3.1.2条之条文说明中明确指出:在设计时,荷载分项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取用;对极限状态的分类,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的规定确定。

强制性条文部分:第3章“基本设计规定”之强制性条文:第3.1.8条: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第3.2.1条:根据建筑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建筑结构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表3.2.1的规定选用相应的安全等级。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表3.2.1)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建筑物类型一级很严重重要的建筑物二级严重一般的建筑物三级不严重次要的建筑物注:对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其安全等级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第4章“材料”之强制性条文:第4.1.3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fck、ftk应按表4.1.3采用。

混凝土强度标准值(N/mm2)强度种类混凝土强度等级C15 C20 C25 C30 C35 C40fck 10.0 13.4 16.7 20.1 23.4 26.8ftk 1.27 1.54 1.78 2.01 2.20 2.39第4.1.4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fc、ft应按表4.1.4采用。

注:1。

计算现浇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及偏心受压构件时,如截面的长变或直径<300mm,则表中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系数0.8,当构件质量确有保证时,可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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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个别工程的构件承载力不满足规范的要求。
14. 荷载分项系数的取值错误。
15. 框架梁、框支梁均未设箍筋加密区 ,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中6.3.3.3条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10.2.8.3条。
16. 地下室外墙强度计算,未考虑荷载分项系数,不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第3.0.4.4条。
26. 在钢结构设计中,工程设计总说明未注明钢材牌号,连接材料型号及钢材的力学性能、化学成分等,不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中1.0.5条。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7. 钢结构设计中,未注明柱脚在地面以下部分应采用强度等级较低的砼包裹,即《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中8.9.3条。
17. 在冻胀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用多孔砖,未采取措施,不符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第6.2.2条。
18. 托墙梁侧向腰筋不满足 GB50011-2001第 7.5.4(3)条。即:沿梁高应设腰筋,数量不应少于2Ф14,间距不应大于200mm。
19. 框支梁的腰筋不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10.2.8.2条。既:沿梁高应配置间距不大于200mm,直径不小于16mm的腰筋。
23.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部位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最小配筋率不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 第10.2.15条。即: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墙体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最小配筋率,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0.3%,非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0.25%;抗震设计时钢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1. 活荷载取值不对。(主要是楼面、走道、屋面、楼梯及消防疏散楼梯的荷载)
2. 基本风压、雪压取值不对。
3. 钢筋的保护层取值不对(主要是地下室防水混凝土的保护层及低标号混凝土时的钢筋保护层、柱的钢筋保护层)。
4. 地下室防水混凝土的的裂缝不满足0.2mm的要求。(主要有计算简图错误,弯矩调幅,土压力、水压力计算错误)许多工程未进行裂缝计算。
20. 屋面活荷载计算檩条时取0.3kN/m2不符合《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02:2002第3.2.2条。
21. 地下室底板抗水计算时,板、覆土的自重的荷载分项系数取1.2,应取为1.0。不符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第3.2.5条。
22. 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的下部的抗震墙的最大间距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中7.1.5条。
9. 钢筋强度设计值取值错误。
10. 砌体的高厚比不能满足《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第6.1.1条的要求。
11. 砌体结构的层数或高度超过规范要求,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中7.1.2条。
12. 构造柱布置不满足规范的要求。(主要为大洞口两侧)
24. 设防烈度选错,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中1.0.4条。即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
25. 底框结构违反《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中7.1.8条强条的情况较多,主要是上部砌体抗震墙与底部框架梁或抗震墙对齐或基本对齐难以满足。
结构设计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
根据日常审查中发现的结构专业易违反的强制性标准条文,某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于近期召开了房屋建筑工程结构设计施工图审查及施工图设计审查研讨会,对发现的结构专业违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以提高我市设计及审查的质量,保证结构的安全。现予以刊出,供同行参考。
5. 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不满足规范的要求。
6. 框支剪力墙结构,剪力墙抗震等级未区分底部加强区(关键是框支层加上框支层以上两层的高度)与非加强区的抗震等级。《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 第4.8.2条。
7. 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选择错误。
8. 连梁顶层箍筋未全长设置,连梁腰筋的设置不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 第7.2.26条。既:顶层连梁纵向钢筋伸入墙体的长度范围内,应配置间距不大于150mm的构造箍筋,箍筋直径应与该连梁的箍筋直径相同;墙体水平分布钢筋应作为连梁的腰筋在连梁范围内拉通连续配置;当连梁截面高度大于700mm时,其两侧面沿梁高范围设置的纵向构造钢筋(腰筋)的直径不应小于10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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