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设计常见违反强条
审图-工程设计中常违反的强条
近期总结归纳 的问题
一、总说明
1.设计说明缺‘已障碍设计’章节,残疾人的无障碍设 施不完善,未按规范的规定设计有关的建筑入口、平台和 坡道及室内为残疾人使用的相关设施。无障碍轮椅坡道的 宽度尺寸、雨蓬、扶手、护墙板,首层未设无障碍厕所、 未选用无障碍电梯等。 ⒉设计说明缺‘建筑消防设计’章节,要增加对消防设施 的叙述(如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排烟防烟系统等)。 3.设计说明编写内容不够完整;设计说明中依据的国家有 关规范未写明规范名称、编号、有效版本及年代。
e. 栏杆设计应经过计算,能够承受规范规 定的水平荷载。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 ,住宅、宿舍、办公楼、 旅馆、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等,栏杆顶 部水平荷载应取 0.5kN/m ;学校、食堂、 剧场、电影院、车站、礼堂、展览馆或体 育场,应取 1.0kN/m 。 g. 栏杆的高度,对低层、多层住宅不应 低于 1.05m ,中高层、高层住宅不应低于 1.10m (楼梯除外)。这主要是根据人体 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栏杆高度随建筑高 度的增加而增加。栏杆的高度应以净高计 算,即从可登踏面算起。
二、建筑防火
1.防火分区面积超过2500m2的民用建筑,
设置开敞楼梯,强条GBJ16-87第5.1.1条 2.疏散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强条GBJ1687第7.4.7条 3.防火墙上未按强条GBJ16-87第7.1.4条 的要求开设甲级防火门
4.防火墙两侧门窗洞口最近水平距离小于2m,内 转角两侧门窗洞口最近水平距离小于4m,不符合 强标GBJ16-87第7.1.5条。 5.车间与仓库、生产辅房与仓库之间的轴线距离 仅10.0m,不符合强条GBJ16-87第3.3.1条;在 设计中要注意规范中的防火间距是净距,一般如为 12米时,在总平布置有先按13米考虑,会预防一些 因凸出物带来的问题。 6.一些有危险性的建筑,如试剂库、油罐区与建 筑的防火距离不满足规范规定。特别是罐区与主 次道路的距离容易被忽略。
【最新精选】结构专业审查中违反强条分析
结构专业外部审查中违反强条分析一、结构计算1、计算书风荷载信息中,基本风压未按照荷载规范50年重现期取值,在承载力设计效应放大系数未放大1.1倍。
(共4个子项)分析:这是新旧规范变化引起的。
“高规”JGJ3-2002版第3.2.2条条文说明:“对特别重要的高层建筑或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应考虑100年重现期的风压值较为妥当。
”所以,采用旧规范时,计算中取100年重现期的风压值。
而“高规”JGJ3-2010版第4.2.2条要求:“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在承载力设计时应按基本风压的1.1倍采用。
”所以,现在再取100年重现期的风压值进行计算就不行了。
2、活荷载折减系数按楼层取值对住宅之外的储藏间、商业等部位不适用。
(共5个子项)分析:这是不认真学习规范引起的。
《荷载规范》第5.1.2-2条表5.1.2活荷载折减系数仅适用于住宅、宿舍、旅馆、办公楼、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
储藏间、商业部位的活荷载折减系数应采用与其楼面梁相同的折减系数。
3、卫生间、走廊、商业网点楼梯、电梯前室的活荷载偏小,不符合《荷载规范》GB50009-2012第5.1.1条规定。
(共19个子项)分析:这是荷载输入不认真引起的。
住宅楼的活荷载输入时,可能把整个楼面的活荷载输为2.0kN/㎡,而卫生间、走廊的面积较小没有引起重视,所以没有改为2.5kN/㎡。
商业网点的楼梯、电梯前室的活荷载应考虑人员密集或疏散,而不能按多层住宅及门厅取值,其活荷载应为3.5kN/㎡。
4、综合楼餐厅的厨房,其活荷载取值应为4.0kN/㎡。
(仅1个子项)分析:这是荷载输入不认真引起的。
《荷载规范》GB50009-2012表5.1.1第9项,对酒店等的厨房,其活荷载取值应为4.0kN/㎡。
5、楼板上有内隔墙时,内隔墙的自重应按《荷载规范》(GB50009-2012)表5.1.1注6取值。
(仅1个子项)分析:这是输入时漏荷载引起的。
一般情况,隔墙下要设梁,隔墙的荷载直接输在梁上。
结构专业常见易犯强条的归纳及讲解
结构专业常见易犯强条的归纳及讲解1.抗震(1)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相交角度大于15o时,应分别计算各抗侧力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
(《抗规》第5.1.1条第2款、《高规》第4.3.2条第1款)注:此条要求的得到斜交抗侧力构件方向的位移角、周期、扭转位移比,需在输入斜交抗侧力构件角度。
与只有X、Y向抗侧里体系时,地震最不利方向不是X、Y向时,只需输入最不利地震方向考虑其最不利地震不一样。
(2)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应计入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其他情况,应计算单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效应。
(《抗规》第5.1.1条第3款、《高规》第4.3.2条第2款)注:何谓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根据广东省高规4.3.2条说明:前3个振型中,当某一振型的扭转方向因子在0.35~0.65之间,且扭转不规则程度为II类时,表明结构的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计算时勾选双向地震项】,其他情况下可以不用勾选考虑双向地震项。
(3)计算各振型地震影响系数所采用的结构自振周期应考虑非承重墙体的刚度影响予以折减。
(《高规》第4.3.16条)注:《高规》第4.3.17条规定各结构体系周期折减系数:框架结构可取0.6~0.7;框架-剪力墙结构可取0.7~0.8;剪力墙结构可取0.9~0.95。
(4)框架结构按抗震设计时,不应采用部分由砌体墙承重之混合形式。
框架结构中的楼、电梯间及局部出屋顶的电梯机房、楼梯间、水箱间等,应采用框架承重,不应采用砌体墙承重。
(《高规》第6.1.6条)2.荷载按结构荷载规范5.1.1条,活荷载取值为强条,填写总说明及计算输入荷载时需注意,在打荷载计算书时检查一篇,防止输入荷载时一不小心弄错:(1)走廊、门厅荷载在不同建筑其取值不一样,住宅、旅馆等等为2.0,办公、教室、餐厅、医院门诊的楼梯活载为2.5 kN/m2,教学楼及人群可能密集时取3.5kN/m2。
注:经常有审图单位提出住宅各层电梯间活载取值按人员密集取3.5 kN/m2。
施工图常见的违反强条问题
建筑专业常见的设计质量问题1、总平面图设计深度不够,相当一部分的图纸只画场区和建筑的四角坐标,没有画全场地的周边道路网及相关建筑;没有做竖向设计,道路没有标高;总图制图均不按规范执行,图线、图例与规范不符;绿化面积与图纸绿地不符,没有尺寸。
2、多数总图没有+0.00相对于的绝对标高值,违反规范.3、当生产车间的火灾危险性属丙类以上时,二层以上的楼梯间门没有设置乙级防火门或能阻挡烟气的双向弹簧门,且楼梯在首层未设直接对外出口.4、不管是居住建筑还是公共建筑,均漏注外窗的气窗性指标要求.5、公用玻璃门未设置防护警示;推拉外窗未设置防止窗扇脱落的装置;玻璃原度不符合规定;本条显示的是大家对<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的不了解.6、屋面排水坡度值,天沟纵向排水坡度值和防水层的设计不符合规定,传统错误概念严重,不满足规范.7、防火墙上门、窗未设置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防火墙上的变形缝未作防火封堵设计.结构施工图常见的违反规范强条问题(钢筋混凝土结构)1.计算书:<1>荷载错误:疏散楼梯活载小于3.5KN/m2;卫生间凹板填充荷载取值不够;人群有可能集中的阳台活载小于3.5KN/m2;屋面女儿墙恒载取值不够;机房楼面活载取值不够7.0KN/M2; 电梯基坑、机房屋面梁吊钩荷载漏输;<2>总信息录入错误:场地类别与地质堪察报告不符;质量刚度明显不均匀对称应考虑双向扭转而未考虑;斜交抗侧力构件,相交角度大于15度应分别计算抗侧力方向地震作用,而设计未做考虑;楼板开洞面积大,不符合刚性楼面假定,而又未采用弹性板模型程序计算;计算地震作用时,工业厂房活荷载组合值系数未按实际情况时取1.0,而取0.5;+<4>计算结果不正常又未做调整或采取措施:如轴压比、周期比、位移比、刚度比、刚重比(高规)、剪重比不满足要求;2.图纸部分<1>配筋量小于计算结果;受力构件未满足最小配筋率要求;<2>截面尺寸与计算结果不符;<3>天然地基基坑未注明验槽要求及持力层;<4>地下水有腐蚀性但未采取防腐措施;地下室及屋面水箱未注明混凝土抗渗要求;<5>框架柱与楼梯平台梁或其他错层梁相连时,未按抗震要求加密柱箍筋;<6>灌注桩箍筋在液化土层中未做加密;<7>总说明中场地类别及结构抗震等级错误或与计算不符。
容易违反的强条
托柱梁根部应双向设梁
框架结构中,楼梯段参与结构整体分析,梯板配筋应双面通长配筋,且满足锚固长度。
LL跨高比小于1.5,建议采用双连梁或加斜筋。相应配筋率不宜太大。(高规7.2.24~25)
梁柱配筋与计算书不符。
人防受拉钢筋最小配筋率0.25和0.3(C40),大于砼规范。顶板的双向受力和地下室内外墙水平钢筋也应满足。(强条)
梁整体受拉时,纵筋应采用机械连接。且应布抗扭腰筋。
板
楼板设计配筋忽视45ft/fy的规定。
较薄的双向板与较厚的单向板短边交界处,往往没有满足单向板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率的要求。
异形板没有满足各受力边上部钢筋最小配筋率的要求。
悬挑段面筋与相邻支座钢筋应补充说明。
柱
抗震等级为一级的框架柱,箍筋直径未取Φ10。
框架梁端纵向钢筋配筋率大于2寸此处配筋率用h0计算箍筋的最小适用直径应增大一个等级特别在带外伸梁的框架梁悬臂梁相邻跨支座的上部钢筋配筋率往往较大该跨梁箍筋应增大一个等级
强条事项
在结构配筋阶段应注意强条问题,以下为以往项目中常见的系列强条条款,绘图时应予以注意、避免:
构件
强条事项及施工图常见错误
梁
非框架梁支座上部实际配筋不足计算钢筋量
最小配筋率应按构件全截面面积计算。
集中标注中上部钢筋仅标注架立筋,原位标注中将上部钢筋遗漏。
一端支承于剪力墙上或框架柱上,另一端支承于梁上,仅前者标注上部钢筋,后者采用集中标注中的架立筋,不满足最小配筋率的要求。
大屋面以上的机房屋面梁,当梁截面较大时,往往出现配筋率问题。
阳台外边缘梁,原位标注不全。
一端支承于剪力墙上或框架柱上,另一端支承于梁上,与墙柱相连端应进行箍筋加密。
常见结构设计违规问题
常见结构设计违规问题【摘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地方有关技术政策文件的规定。
【关键词】违规的明细及主要内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地方有关技术政策文件的规定。
在设计文件审查中常发现有下列问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这些规定将面临处罚问题):1.未按勘察成果设计问题:国务院2000 年1 月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计单位应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
施工图审查中发现有些工程设计时的参数取值与勘察报告不符,如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桩基础和支护结构的计算参数、地下水位等。
出现该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设计人员根据个人的经验确定设计参数,且未与勘察单位协调调整补充相关资料,设计人员以为勘察报告中的设计参数不合理时,应与勘察单位协调,对勘察报告进行修改。
最常见问题的是设计所采用的地下水位与勘察结果不符,按照勘察结果抗浮或者地下室底板算不下来的时候自己假设一个水位进行计算,水位取值一定要经过勘察单位核实确认。
2.采用指定产品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57 条规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但有些结构施工图设计中的砼外加剂、建筑构配件却指定了生产厂家或者供应商(如在图中注明采用某某厂生产的UEA、某某厂生产结构胶、采用某种牌号的铝型材等,装修工程和加固工程设计图中出现该问题的机会较多)。
3.地基基础设计问题:桩型及其施工工艺的选择应与实际环境、地质条件相适应,应考虑挤土、振动、噪音可能对周边造成的影响,符合环保、施工安全的有关要求。
不符合该文规定时应进行专门论证并应经有关部门审批(有砂、碎卵石含水层中采用人工挖孔桩的问题较为突出,今年年初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时就发现有两个工程存在该问题。
容易违反的强条
在结构配筋阶段应注意强条问题,以下为以往项目中常见的系列强条条款,绘图时应予以注意、避免:
构件
强条事项及施工图常见错误
梁
非框架梁支座上部实际配筋不足计算钢筋量
最小配筋率应按构件全截面面积计算。
集中标注中上部钢筋仅标注架立筋,原位标注中将上部钢筋遗漏。
一端支承于剪力墙上或框架柱上,另一端支承于梁上,仅前者标注上部钢筋,后者采用集中标注中的架立筋,不满足最小配筋率的要求。
转换柱应沿柱全高加密,箍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和6倍纵向钢筋直径的较小值。
KZ剪跨比λ<1.5时,应加强抗剪构造。补充构造配置交叉斜筋
转换柱和剪跨比λ不大于2的框架柱,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强条)。并控制体积配箍率>1.2%,9度一级不应小于1.5%。很容易违反。
抗震等级为三级时,轴压比大于0.3的底部加强部位及相邻上一层剪力墙也应设约束边缘构件。
抗震等级为一级的框架梁,箍筋直径未取Φ10。
一端支承于剪力墙上或框架柱上,另一端支承于梁上,与墙柱相连端应进行箍筋加密。
抗震等级为一级的框架梁,纵向钢筋直径≤Φ16时,箍筋间距未采用6d。
当框架梁高小于400mm时,箍筋间距不能满足hb/4的要求。
框架梁两端均支承于墙上或柱上,未设加密区,尤其是出屋面的电梯机房框架梁。
框架柱每侧面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2%。(长宽比较大的框架柱容易不满足)
出屋面的电梯机房框架柱未设加密区。
楼梯柱未设加密区,一般需全高加密。
汽车坡道、观众席台阶、前厅大台阶、错层或夹层等形成的短柱未全高加密。
转换柱箍筋配箍特征值应比同等级普通框架柱要求的数值增加0.02采用,且箍筋体积配箍率不应小于1.5%。
钢结构设计中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_安立宏
截面面积 。 ) 在钢结构设 计 总 说 明 中 未 注 明 钢 材 牌 号 、 连 5 接材料型号 ( 或钢号 ) 及钢材的力学性能 、 化学成分 。
作 者: 安立宏 , 男, 工 学 硕 士, 一级注册结构工 1 9 8 2 年 出 生, 程师 。 : E m a i l 4 5 3 9 5 2 9 5 9@q . c o m q 收稿日期 : 2 0 1 3 -0 7 -0 5
T H E C OMP U L S O R Y P R O V I S I O N S E A S I L Y V I O L A T E D I N D E S I G N O F S T E E L S T R U C T U R E
A n L i h o n g
) 门式刚架厂房计算风荷载时漏掉女儿墙风荷 2 载 。 涉及的强制性条文 : C E C S 1 0 2∶2 0 0 2第3 . 2 . 3 条 。 对于门式刚架 房 屋 , 垂直于建筑物表面的风荷 载应按 C 不能忽略女 E C S 1 0 2∶2 0 0 2 附 录 A 计 算, 儿墙风荷载 。 ) 门式刚架梁 、 柱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端板 , 不满 3 足最小厚 度 1 6 mm 的 要 求 。 涉 及 的 强 制 性 条 文 : 3 8
[ 3]
对抗震钢结构钢材提出最低要求 , 即实测强曲比 、 伸 长率 、 冲击韧性 、 屈 服 台 阶 及 可 焊 性, 并在设计文件 中注明 。 由于 A 级钢不保证冲击韧性且 Q 2 3 5 钢含 故不能用于抗震设防钢结构 碳量不作为交货条 件 , 和焊接承重结构 。 ) 钢结构设计 中 , 未注明柱脚在地面以下部分 7 应采用强度等级较低的混凝土包裹 。 涉及的强制性 条文 : 凡 G B 5 0 0 1 7-2 0 0 3第8 . 9 . 3 条。 调 查 发 现: 其埋入部分混凝土保护层未伸出 埋入土中的钢柱 , 地面者或柱脚地面与地面标高相同时 , 皆因柱身 ( 或 柱脚 ) 与地面 ( 或土壤 ) 接触部分的四周易积聚水分 、 尘土等杂物 , 致 使 该 部 分 锈 蚀 严 重。 有 的 化 工 厂 埋 入土中的钢柱 , 虽有包裹混凝土 , 但因电离子极化作 用, 锈蚀也很严 重 。 故 要 求 在 土 壤 中 有 侵 蚀 介 质 作 柱脚不宜埋入地下 。 用条件下 , ) 未注明钢结构的抗震等级 。 涉及的强制性条 8 文: G B 5 0 0 1 1-2 0 1 0第8 . 1 . 3 条 。2 0 0 1版抗震规 范没有规定钢结构的抗震等 级 , 2 0 1 0版抗震规范将 不 同 层 数、 不同抗震 2 0 0 1 版抗震规 范 对 不 同 烈 度 、 “ ” “ 设防分类所规定的 作 用 效 应 调 整 和 抗不同的要求 , 称之为抗震 等级 。 ) 在钢结构构件计算中 , 当钢板厚度t为 1 9 6mm , 或2 时 对钢板设计强度值取值不同未予以注 0mm 意造成错误 。 涉及 的 强 制 性 条 文 : G B 5 0 0 1 7-2 0 0 3 第3 . 4 . 1 条 。 钢材强度设计值应根据钢材板厚或直 径按 G B 5 0 0 1 7-2 0 0 3表3 . 4 . 1-1 采用 。 厚度t 是
结构专业常见易犯强条的归纳及讲解
结构专业常见易犯强条的归纳及讲解1.抗震(1)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相交角度大于15o时,应分别计算各抗侧力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
(《抗规》第5.1.1条第2款、《高规》第4.3.2条第1款)注:此条要求的得到斜交抗侧力构件方向的位移角、周期、扭转位移比,需在输入斜交抗侧力构件角度。
与只有X、Y向抗侧里体系时,地震最不利方向不是X、Y向时,只需输入最不利地震方向考虑其最不利地震不一样。
(2)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应计入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其他情况,应计算单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效应。
(《抗规》第5.1.1条第3款、《高规》第4.3.2条第2款)注:何谓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根据广东省高规4.3.2条说明:前3个振型中,当某一振型的扭转方向因子在0.35~0.65之间,且扭转不规则程度为II类时,表明结构的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计算时勾选双向地震项】,其他情况下可以不用勾选考虑双向地震项。
(3)计算各振型地震影响系数所采用的结构自振周期应考虑非承重墙体的刚度影响予以折减。
(《高规》第4.3.16条)注:《高规》第4.3.17条规定各结构体系周期折减系数:框架结构可取0.6~0.7;框架-剪力墙结构可取0.7~0.8;剪力墙结构可取0.9~0.95。
(4)框架结构按抗震设计时,不应采用部分由砌体墙承重之混合形式。
框架结构中的楼、电梯间及局部出屋顶的电梯机房、楼梯间、水箱间等,应采用框架承重,不应采用砌体墙承重。
(《高规》第6.1.6条)2.荷载按结构荷载规范5.1.1条,活荷载取值为强条,填写总说明及计算输入荷载时需注意,在打荷载计算书时检查一篇,防止输入荷载时一不小心弄错:(1)走廊、门厅荷载在不同建筑其取值不一样,住宅、旅馆等等为2.0,办公、教室、餐厅、医院门诊的楼梯活载为2.5 kN/m2,教学楼及人群可能密集时取3.5kN/m2。
注:经常有审图单位提出住宅各层电梯间活载取值按人员密集取3.5 kN/m2。
结构设计常见违反强条
1. 活荷载取值不对。
(主要是楼面、走道、屋面、楼梯及消防疏散楼梯的荷载)2. 基本风压、雪压取值不对。
3. 钢筋的保护层取值不对(主要是地下室防水混凝土的保护层及低标号混凝土时的钢筋保护层、柱的钢筋保护层)。
4. 地下室防水混凝土的的裂缝不满足0.2mm的要求。
(主要有计算简图错误,弯矩调幅,土压力、水压力计算错误)许多工程未进行裂缝计算。
5. 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不满足规范的要求。
6. 框支剪力墙结构,剪力墙抗震等级未区分底部加强区(关键是框支层加上框支层以上两层的高度)与非加强区的抗震等级。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 第4.8.2条。
7. 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选择错误。
8. 连梁顶层箍筋未全长设置,连梁腰筋的设置不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 第7.2.26条。
既:顶层连梁纵向钢筋伸入墙体的长度范围内,应配置间距不大于150mm的构造箍筋,箍筋直径应与该连梁的箍筋直径相同;墙体水平分布钢筋应作为连梁的腰筋在连梁范围内拉通连续配置;当连梁截面高度大于700mm时,其两侧面沿梁高范围设置的纵向构造钢筋(腰筋)的直径不应小于10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
9. 钢筋强度设计值取值错误。
10. 砌体的高厚比不能满足《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第6.1.1条的要求。
11. 砌体结构的层数或高度超过规范要求,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中7.1.2条。
12. 构造柱布置不满足规范的要求。
(主要为大洞口两侧)13. 个别工程的构件承载力不满足规范的要求。
14. 荷载分项系数的取值错误。
15. 框架梁、框支梁均未设箍筋加密区,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中6.3.3.3条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 002第10.2.8.3条。
16. 地下室外墙强度计算,未考虑荷载分项系数,不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第3.0.4.4条。
容易违反的强条
《高规》7.2.15第3条: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的箍筋竖向间距,一级 不宜大于100,二、三级不宜大于150。在非阴影区经常不满足要求。
跨层柱的纵筋、箍筋特殊要求未在图中注明(纵筋应拉通布置,箍筋加 密区咼度应根据实际层咼确定)。
建筑设通长的带形窗到框架柱边时,框架柱有可能成为短柱,此时柱 箍筋应全长加密。
计
算 书
图纸与计算模型不符:包括截面尺寸;混凝土钢筋强度;梁甚至柱布 置等。
荷载问题:计算中漏隔墙荷载;楼面计算荷载偏小:比如回填卫生间, 储藏室,多层楼梯,阶梯教室或坡道等有双层板时,都容易出现荷载 取值不足。
楼梯活荷载用3.5。
钢梯,钢雨棚等荷载应传到相应主体结构。有弯矩时不应漏掉。
存在斜交抗侧力构件,应计算斜交抗侧力构件方向地震作用。
转换梁沿腹板高度腰筋直径不小于16mm间距不大于200mm
一,二级框梁通长筋不少于2根14还不应小于两端较大面积的1/4。
对大跨或者支座筋很大时应注意。
弧形梁箍筋应全长加密
人防受拉钢筋最小配筋率0.25和0.3(C40),大于砼规范。顶板的双
向受力和地下室内外墙水平钢筋也应满足。(强条)
人防规范GB50038第4.11.10条的规定:连续梁及框架梁在距支座边 缘1.5倍梁高范围,箍筋配筋百分率不应低于0.15%,间距不宜大于
大屋面以上的机房屋面梁,当梁截面较大时,往往出现配筋率冋题。
阳台外边缘梁,原位标注不全。
抗震设计时,框架梁端底面比顶面纵向钢筋面积之比,一级不应小于
0.5,二、三级不应小于0.3。
框架梁端纵向钢筋配筋率大于2%寸(此处配筋率用h0计算),箍筋的
最小适用直径应增大一个等级,特别在带外伸梁的框架梁,悬臂梁相 邻跨支座的上部钢筋配筋率往往较大,该跨梁箍筋应增大一个等级。
结构设计中的常见强条问题
结构设计中的常见强条问题1 地基基础1.1 地勘报告的规范性问题岩土勘察报告应进行必要的分析和判断,不能机械被动地按其提供的参数和建议进行地基基础计。
目前土勘察报告是与施工图一起报送审查机构进行平行审查,结构设计通常是依据未经审查合格的岩土勘察报告进行,不经分析盲目采用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
1.1.1有的岩土勘察报告没有实测、也没有估算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就随意划分场地类别。
结构设计按错误的场地类别进行抗震计算,导致上部结构抗震安全度不足。
[抗规]4.1.6通过剪切波速判断场地类别。
1.1.2对某些日期久远的勘察报告,未注意到勘察时所依据的规划总平面图已修改、工程场地存在无钻孔控制的区域(甚至整个拟建工程范围内完全没有钻孔),仍盲目按原勘察报告进行设计,导致送施工图审查后需要补充勘察工作、设计返工,直接影响工程的开展。
1.2 计算桩侧负摩阻力桩周存在软弱土层,地表大面积填土形成堆载,桩周土沉降可能超过基桩沉降,对基桩形成负摩阻力。
设计时应考虑桩侧负摩阻力。
[桩基规范]5.4.2 计算负摩擦力1.3 计算桩身压屈承载力对于桩侧土不排水抗剪强度小于10kPa且长径比大于50的桩,应进行桩身压屈验算[桩基规范]3.1.3第2条[桩基规范]5.8.4条计算桩身压屈承载力1.4 液化土和震陷软土中桩的配筋液化土和震陷软土中桩的配筋范围,应自桩顶至液化深度以下符合全部消除液化沉陷所要求的深度,其纵向钢筋应与桩顶部相同,箍筋应加粗和加密[抗规]第4.4.5条1.5 大直径桩检视桩底不良地质条件人工挖孔桩终孔时,应进行桩端持力层检验。
单柱单桩的大直径嵌岩桩,应视岩性检验孔底下3倍桩身直径或5m深度范围内有无土洞、溶洞、破碎带或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地规]10.2.13条1.6 工程桩的检测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应进行桩身完整性检验和竖向承载力检验。
承受水平力较大的桩应进行水平承载力检验,抗拔桩应进行抗拔承载力检验。
[地规]10.2.14条1.7 复核地基的检测复合地基应进行桩身完整性和单桩竖向承载力检验以及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施工工艺对桩间土承载力有影响时还应进行桩间土承载力检验。
结构设计容易犯的强条
总说明中容易漏掉或错写的强条:1、目前规范改版比较集中且频繁,每次出图前应对总说明中使用的规范核对一下版本。
2、《混凝土规范》第3.1.7条,设计应明确结构的用途,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3、《混凝土规范》第4.2.2条,一级钢筋有原来的HPB235改为了HPB300.4、《混凝土规范》第11.2.3条,对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的工程,对纵向受力普通钢筋的要求,注意应加上第4.2.2条中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这一规定。
【《抗震规范》第3.9.2条同】5、《荷载规范》第1.0.5条,在列表写活载时,注明中要加上活载取值的设计基准期。
(活荷载取值按设计基准期为50年考虑)6、《荷载规范》第4.1.1条和第4.3.1条,凡工程中设计到的功能房间的活荷载,都应该在总说明列表中写出来,否则容易被判为违反强条。
7、《荷载规范》第4.5.1条和第4.5.2条,施工或检修集中荷载和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应在总说明中注明,否则被判为违反强条。
(楼梯、阳台、上人屋面等的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取1.0kN/m,屋面板、挑檐、雨篷、预制小梁施工或检修集中荷载取1.0kN)。
【此处有一点不确定,规范上写的对住宅、宿舍等栏杆的顶部荷载写的是0.5kN/m,如果我们写1.0会不会被判为强条--有些审图很变态】8、《抗震规范》第3.9.4条,应写明钢筋替换原则,虽然钢筋替换是设计人员做,可是经常审图会针对这一条提出强条。
(当需要以强度等级较高的钢筋替代原设计中的纵向受力钢筋时,应按照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换算,并应满足最小配筋率要求)9、《地基基础规范》第10.1.1条,说明中应强调要验槽,并注明与原勘察报告或设计文件不一致、或遇到异常情况时,应向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来,一起协商出处理意见。
10、《桩基规范》第8.1.5及8.1.9条应在总说明或基础说明中注明。
【应对原文根据工程特性适当调整】11、有剪力墙的结构,应将《高规》中第7.2.26.3和7.2.26.4条写入总说明。
结构专业常见易犯强条的归纳及讲解
结构专业常见易犯强条的归纳及讲解(1) 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相交角度大于15。
时,应分别计算各抗侧力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
(《抗规》第5.1.1条第2款、《高规》第432条第1款)注:此条要求的得到斜交抗侧力构件方向的位移角、周期、扭转位移计算控制信息> 特制信黒水平力与整体坐标夹角C ) 两比,需在输入斜交抗侧力构件角度。
与只有X、Y向抗侧里体系时,地震最不利方向不是X、Y向时,只需输入最不利地震方向考虑其最不利地震不一样(2) 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应计入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其他情况,应计算单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效应。
(《抗规》第5.1.1 条第3款、《高规》第432条第2款)注:何谓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根据广东省高规 432 条说明:前3个振型中,当某一振型的扭转方向因子在 0.35〜0.65之间,且扭转不规则程度为II类时,表明结构的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计算时勾选双向地震项】,其他情况下可以不用勾选考虑双向地震项。
(3) 计算各振型地震影响系数所采用的结构自振周期应考虑非承重墙体的刚度影响予以折减。
(《高规》第4316条)注:《高规》第4.3.17条规定各结构体系周期折减系数:框架结构可取0.6〜0.7 ;框架-剪力墙结构可取0.7〜0.8 ;剪力墙结构可取0.9〜0.95。
(4) 框架结构按抗震设计时,不应采用部分由砌体墙承重之混合形式。
框架结构中的楼、电梯间及局部出屋顶的电梯机房、楼梯间、水箱间等,应采用框架承重,不应采用砌体墙承重。
(《高规》第 6.1.6 条)2.荷载按结构荷载规范 5.1.1 条,活荷载取值为强条,填写总说明及计算输入荷载时需注意,在打荷载计算书时检查一篇,防止输入荷载时一不小心弄错:(1)走廊、门厅荷载在不同建筑其取值不一样,住宅、旅馆等等为 2.0 ,办公、教室、餐厅、医院门诊的楼梯活载为 2.5 kN/m 2,教学楼及人群可能密集时取 3.5kN/m 2。
结构设计中易违反的108条强制性条文
一、荷载及地震作用1. 楼面均布活荷载取值有误。
取值有误的楼面活荷载主要有阳台、走道、门厅、楼梯、电梯公用前室及消防疏散楼梯的活荷载。
可能出现人流密集的建筑主要是指学校、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
民用建筑未明确的常用楼面活荷载标准值如下:设浴缸、坐厕的卫生间4KN/㎡;有分隔蹲厕的公共卫生间8KN/㎡(包括填料、隔墙)或按实际考虑;阶梯教室、微机房3KN/㎡;银行金库、配电室、水泵房10KN/㎡;地下一层顶板施工活荷载5 KN/㎡;楼板下挂管道及设备荷载按实际情况考虑且不小于0.5 KN/㎡;宾馆、饭店的大型厨房不小于8 KN/㎡或有较重炉灶、设备及储料时应按实际取用。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第5.1.1条。
2. 基本风压、基本雪压取值不对。
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一般可认为是高度超过60m的高层建筑),承载力设计应按基本风压的1.1倍采用。
计算位移按50年一遇基本风压,计算结构风振舒适度按10年一遇风荷载标准值。
对雪荷载敏感的结构主要是大跨、轻质屋盖结构,此类结构的雪荷载经常是控制荷载,应采用100年重现期雪压。
确定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的基本风压Wo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值乘以1.05采用。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第7.1.1条,第7.1.2条,第8.1.1条,第8.1.2;《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4.2.2。
3、设计楼面梁、墙、柱及基础时,未按规范进行荷载折减。
这是考虑楼面上的活载不能同时布满所有的楼面。
如果不折减会造成基础设计过于保守,柱子内力及配筋计算有误。
新荷规修订,设计楼面梁、墙、柱及基础时对消防车的活荷载的折减不在包含在强制性条文中。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第5.1.2条。
4、大、中、小学校的各类建筑,考虑到人流密集,对阳台、楼梯、看台、外廊及屋面栏板或栏杆的顶部未进行水平承载力验算。
结构设计容易踩坑的条文
以下这些规范强条,在设计中经常容易被忽视甚至违反,提醒结构设计人员在工作中尽量避免。
1、《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2021●第4.2.8条,不上人屋面活荷载标准值不得小于0.5kN/m²,计算钢屋架时取0.3kN/m²,不满足此条规定。
●第4.2.10条,对于因屋面排水不畅、堵塞等引起的积水荷载,应采取构造措施加以防止。
●第4.2.12-1条,设计屋面板、檩条、钢筋混凝土挑檐、悬挑雨篷和预制小梁时,施工或检修集中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1.0KN,并应在最不利位置处进行验算。
●第4.2.12-2条,对于轻型构件或较宽的构件,应按实际情况验算,或应加垫板、支撑等临时设施。
●第4.2.12-3条,计算挑檐、悬挑雨篷的承载力时,应沿板宽每隔1.0m 取一个集中荷载;在验算挑檐、悬挑雨篷的倾覆时,应沿板宽每隔2.5m~3.0m取一个集中荷载。
●第4.5.2条,对雪荷载敏感的结构,应按照100年重现期雪压和基本雪压的比值,提高其雪荷载取值。
●第4.6.5条,当采用风荷载放大系数的方法考虑风荷载脉动的增大效应时,风荷载放大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1、主要受力结构的风荷载放大系数应根据地形特征、脉动风特性、结构周期、阻尼比等因素确定,其值不应小于1.2;2、围护结构的风荷载放大系数应根据地形特征、脉动风特性和流场特征等因素确定,且不应小于1+0.7/√μz,其中μz为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2、《钢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6-2021●第2.0.4条,钢结构及构件在设计工作年限内的使用与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应改变设计文件规定的功能和使用条件。
2、对可能影响主体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及可能造成公众安全风险的事项,应建立定期检测、维护制度。
3、按设计规定必须更换的构件、节点、支座、部件等应及时更换。
4、构件表面的防火、防腐防护层,应按照设计规定和维护规定等进行维护或更换。
结构设计容易犯的强条[1]新规范
总说明中容易漏掉或错写的强条:1、目前规范改版比较集中且频繁,每次出图前应对总说明中使用的规范核对一下版本。
2、《混凝土规范》第3.1.7条,设计应明确结构的用途,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3、《混凝土规范》第4.2.2条,一级钢筋有原来的HPB235改为了HPB300.4、《混凝土规范》第11.2.3条,对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的工程,对纵向受力普通钢筋的要求,注意应加上第4.2.2条中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这一规定。
【《抗震规范》第3.9.2条同】5、《荷载规范》第1.0.5条,在列表写活载时,注明中要加上活载取值的设计基准期。
(活荷载取值按设计基准期为50年考虑)6、《荷载规范》第4.1.1条和第4.3.1条,凡工程中设计到的功能房间的活荷载,都应该在总说明列表中写出来,否则容易被判为违反强条。
7、《荷载规范》第4.5.1条和第4.5.2条,施工或检修集中荷载和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应在总说明中注明,否则被判为违反强条。
(楼梯、阳台、上人屋面等的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取1.0kN/m,屋面板、挑檐、雨篷、预制小梁施工或检修集中荷载取1.0kN)。
【此处有一点不确定,规范上写的对住宅、宿舍等栏杆的顶部荷载写的是0.5kN/m,如果我们写1.0会不会被判为强条--有些审图很变态】8、《抗震规范》第3.9.4条,应写明钢筋替换原则,虽然钢筋替换是设计人员做,可是经常审图会针对这一条提出强条。
(当需要以强度等级较高的钢筋替代原设计中的纵向受力钢筋时,应按照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换算,并应满足最小配筋率要求)9、《地基基础规范》第10.1.1条,说明中应强调要验槽,并注明与原勘察报告或设计文件不一致、或遇到异常情况时,应向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来,一起协商出处理意见。
10、《桩基规范》第8.1.5及8.1.9条应在总说明或基础说明中注明。
【应对原文根据工程特性适当调整】11、有剪力墙的结构,应将《高规》中第7.2.26.3和7.2.26.4条写入总说明。
关于容易违反的结构相关规范的强制性条文
关于容易违反的结构相关规范的强制性条文之一近段时间以来,随着我司在广州以外地区设计项目的增多,结构专业逐渐暴露出存在在施工图审查中被查出违反规范强制性条文的现象。
分析其中违反强条的实际内容,发现部分是属于设计人员粗心大意造成的在一般情况下不应犯的错误,实际设计中应加以杜绝;部分属于我们虽然违反了,但规范在相关的规定中也存在不尽合理之处,需想办法规避;部分属确实容易疏忽,需制定一些必要的程序化的步骤来尽量避免;部分则属总体性的,可在总说明或相应的施工图说明中通过统一说明加以避免。
现将近期审查中发现的违反强条情况及部分实际设计中较容易疏忽的强条,其内容和解决办法归纳如下:地下室底板和外壁板的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小于50mm,违反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的4.1.6条第3款的强条规定。
解决办法:在总说明中直接更改。
阳台活荷载标准值不足2.5kN/m2,违反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的4.1.1条的强条规定。
解决办法:计算中输荷载时应杜绝粗心大意,认真确保输入数值的正确性。
装饰飘板不满足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率要求,违反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9.5.1条的强条规定。
该条规定对厚度并非由受力控制的装饰类构件等是不太合理的,但也需要规避,办法:通过加划虚线,将飘板分为受力部分厚度和装饰部分厚度,装饰部分厚度的混凝土仅作为荷载考虑,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配构造钢筋;最小配筋率按受力部分厚度确定。
框架梁端截面底面和顶面纵向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除按计算确定外,二、三级小于0.3,一级小于0.5,违反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计算规程》(JGJ3-2002)第6.3.2条第4款或《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6.3.3条第2款的强条规定。
解决办法:采取程序化的步骤来最大程度地减免该种情况的发生。
在梁配筋填写完成后,增加一个专门检查框架梁端底筋与面筋面积比是否满足要求的步骤,如对一般框架梁高为200×600的住宅标准层,按2.5%的最大配筋率其支座钢筋最大配筋值为6Ф25,二、三级抗震时底筋最小要求为2Ф25,故当底筋不小于2Ф25时,该梁必能满足要求,不需检查;当底筋分别为2Ф22、2Ф20、2Ф18、2Ф16、2Ф14时,其对应的面筋上限分别为5Ф25、4Ф25、2Ф25/2Ф22、3Ф25、3Ф22,可事先将其一一列出,再对底筋小于2Ф25的框架梁逐根检查,当发现面筋超出相应的上限值时,则需对底筋进行调大处理;对面筋小于3Ф22的框架梁必能满足要求,不需检查。
常见违反强条现象
常见的违反强制性条文现象摘要:无论是设计人员还是其它相关的专业人员对部分强规的理解深度不够这里我还请大家多多注意一下,本人认为这篇文章写得不错现在推荐给大家看看。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的依据。
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摘自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主要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
对于房屋建筑部分, 2000 年 4 月和 2002 年 8 月分别发布了二版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必须遵守的。
按照建设部第 81 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违反强制性条文,除责令整改外,还要处以工程合同价款 2% 以上 4% 以下的罚款。
但是,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大量的违反强制性条文现象。
现将常见的事例收集整理,对照条文进行剖析,指出条文1、低窗台防护问题《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1999 ( 2003 年版)第 3.9.1 条规定“外窗窗台距地面、楼面的净高低于 0.90m 时,应有防护设施”。
执行本条时,可作如下理解:a. 有效防护的高度应保证净高 0.90m 。
b. 窗台和防护栏杆都是有效防护。
c. 防护的起始高度从可踏面算起。
凸窗台或水平防护栏杆高度为 0.45m 以下,算作可踏面;高度为 0.45m 以上,凸窗台是防护设施的组成部分。
d. 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设防护设施。
e. 开启扇必须防护,且不易攀爬。
固定扇的防护按照《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113-2003 执行。
JGJ113-2003 第 6.3.1 条、第 6.3.2 条都是强制性条文:“安装在易于受到人体或物体碰撞部位的建筑玻璃,如落地窗、玻璃门、玻璃隔断等,应采取保护措施。
保护措施应视易发生碰撞的建筑玻璃所处的具体部位不同,分别采取警示(在视线高度设醒目标志)或防碰撞设施(设置护栏)等。
对于碰撞后可能发生高处人体或玻璃坠落的情况,必须采用可靠的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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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活荷载取值不对。
(主要是楼面、走道、屋面、楼梯及消防疏散楼梯的荷载)
2. 基本风压、雪压取值不对。
3. 钢筋的保护层取值不对(主要是地下室防水混凝土的保护层及低标号混凝土时的钢筋保护层、柱的钢筋保护层)。
4. 地下室防水混凝土的的裂缝不满足0.2mm的要求。
(主要有计算简图错误,弯矩调幅,土压力、水压力计算错误)许多工程未进行裂缝计算。
5. 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不满足规范的要求。
6. 框支剪力墙结构,剪力墙抗震等级未区分底部加强区(关键是框支层加上框支层以上两层的高度)与非加强区的抗震等级。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 第4.8.2条。
7. 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选择错误。
8. 连梁顶层箍筋未全长设置,连梁腰筋的设置不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 第7.2.26条。
既:顶层连梁纵向钢筋伸入墙体的长度范围内,应配置间距不大于150mm的构造箍筋,箍筋直径应与该连梁的箍筋直径相同;墙体水平分布钢筋应作为连梁的腰筋在连梁范围内拉通连续配置;当连梁截面高度大于700mm时,其两侧面沿梁高范围设置的纵向构造钢筋(腰筋)的直径不应小于10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
9. 钢筋强度设计值取值错误。
10. 砌体的高厚比不能满足《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第6.1.1条的要求。
11. 砌体结构的层数或高度超过规范要求,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中7.1.2条。
12. 构造柱布置不满足规范的要求。
(主要为大洞口两侧)
13. 个别工程的构件承载力不满足规范的要求。
14. 荷载分项系数的取值错误。
15. 框架梁、框支梁均未设箍筋加密区,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中6.3.3.3条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 002第10.2.8.3条。
16. 地下室外墙强度计算,未考虑荷载分项系数,不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第3.0.4.4条。
17. 在冻胀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用多孔砖,未采取措施,不符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第6.2.2条。
18. 托墙梁侧向腰筋不满足 GB50011-2001第 7.5.4(3)条。
即:沿梁高应设腰筋,数量不应少于2Ф14,间距不应大于200mm。
19. 框支梁的腰筋不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 02第10.2.8.2条。
既:沿梁高应配置间距不大于200mm,直径不小于16 mm的腰筋。
20. 屋面活荷载计算檩条时取0.3kN/m2不符合《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02:2002第3.2.2条。
21. 地下室底板抗水计算时,板、覆土的自重的荷载分项系数取1.2,应取为1.0。
不符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第3.2.5条。
22. 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的下部的抗震墙的最大间距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中7.1.5条。
23.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部位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最小配筋率不满足《高层建筑混
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 第10.2.15条。
即: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墙体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最小配筋率,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0.3%,非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0.25%;抗震设计时钢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24. 设防烈度选错,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中1.
0.4条。
即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
25. 底框结构违反《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中7.1.8条强条的情况较多,主要是上部砌体抗震墙与底部框架梁或抗震墙对齐或基本对齐难以满足。
26. 在钢结构设计中,工程设计总说明未注明钢材牌号,连接材料型号及钢材的力学性能、化学成分等,不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中1.0.5条。
27. 钢结构设计中,未注明柱脚在地面以下部分应采用强度等级较低的砼包裹,即《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中8.9.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