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设计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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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钢结构强制性条文

【钢结构】钢结构强制性条文

钢结构1、钢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是50年)。

(GB50068-2001:1.0.5)〔强条〕2、钢结构的安全等级(一般是二级)。

(GB 50068-2001: 1.0.8)〔强条〕3、武汉市的设防烈度6度。

(GB 50011-2010: 1.0.2和1.0.4)〔强条〕4、屋面活荷载0.5kN/m2(不上人屋面)。

(GB 50009-2001: 4.3.1)〔强条〕5、基本雪压0.5kN/m2,基本风压0.35kN/m2。

(GB 50009-2001:6.1.2和7.1.2)〔强条〕6、在钢结构的设计文件中,应注明钢材牌号、连接材料的型号、对钢材所要求的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及其他附加保证项目。

此外,还应注明所要求的焊缝形式、焊缝质量等级、端面刨平顶紧部位及对施工的要求。

(GB 50017-2003:1.0.5)〔强条〕7、钢结构的钢材应符合下列规定:GB 50011-2010:3.9.2〔强〕1)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 85;2)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3)钢材应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8、焊缝质量等级的确定:在不需计算疲劳的构件中,凡要求与母材等强的对接焊缝应予焊透,其质量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不要求焊透的T型接头采用的角焊缝、部分焊透的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搭接连接的角焊缝的质量等级为三级。

(GB 50017-2003:7.1.1)9、焊接承重钢结构不应采用Q235-A钢。

(GB 50017-2003: 3.3.3)〔强条〕10、设计要求全焊透的焊缝,其内部缺陷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一级焊缝应进行100%的检验,其合格等级应为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GB ll345 B级检验的Ⅱ级或Ⅱ级以上;2 二级焊缝应进行抽检,抽检比例应不小于20%,其合格等级应为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GB ll345B级检验的Ⅲ级或Ⅲ级以上。

【最新精选】结构专业审查中违反强条分析

【最新精选】结构专业审查中违反强条分析

结构专业外部审查中违反强条分析一、结构计算1、计算书风荷载信息中,基本风压未按照荷载规范50年重现期取值,在承载力设计效应放大系数未放大1.1倍。

(共4个子项)分析:这是新旧规范变化引起的。

“高规”JGJ3-2002版第3.2.2条条文说明:“对特别重要的高层建筑或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应考虑100年重现期的风压值较为妥当。

”所以,采用旧规范时,计算中取100年重现期的风压值。

而“高规”JGJ3-2010版第4.2.2条要求:“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在承载力设计时应按基本风压的1.1倍采用。

”所以,现在再取100年重现期的风压值进行计算就不行了。

2、活荷载折减系数按楼层取值对住宅之外的储藏间、商业等部位不适用。

(共5个子项)分析:这是不认真学习规范引起的。

《荷载规范》第5.1.2-2条表5.1.2活荷载折减系数仅适用于住宅、宿舍、旅馆、办公楼、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

储藏间、商业部位的活荷载折减系数应采用与其楼面梁相同的折减系数。

3、卫生间、走廊、商业网点楼梯、电梯前室的活荷载偏小,不符合《荷载规范》GB50009-2012第5.1.1条规定。

(共19个子项)分析:这是荷载输入不认真引起的。

住宅楼的活荷载输入时,可能把整个楼面的活荷载输为2.0kN/㎡,而卫生间、走廊的面积较小没有引起重视,所以没有改为2.5kN/㎡。

商业网点的楼梯、电梯前室的活荷载应考虑人员密集或疏散,而不能按多层住宅及门厅取值,其活荷载应为3.5kN/㎡。

4、综合楼餐厅的厨房,其活荷载取值应为4.0kN/㎡。

(仅1个子项)分析:这是荷载输入不认真引起的。

《荷载规范》GB50009-2012表5.1.1第9项,对酒店等的厨房,其活荷载取值应为4.0kN/㎡。

5、楼板上有内隔墙时,内隔墙的自重应按《荷载规范》(GB50009-2012)表5.1.1注6取值。

(仅1个子项)分析:这是输入时漏荷载引起的。

一般情况,隔墙下要设梁,隔墙的荷载直接输在梁上。

【干货】结构设计常见强制性条文(强条)总结

【干货】结构设计常见强制性条文(强条)总结

结构设计常见强制性条文总结普通构件的要求1.《高规》3.8.1条:梁、板、墙及柱配筋要满足结构计算要求。

2.《荷载规范》5.1.1条: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不应小于表5.1.1的规定。

楼梯及消防前室活载3.5,卫生间活载2.5,走廊、门厅视功能活载2.0~3.5,阳台活载2.5。

3.《混规》8.5.1条: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8.5.1规定的数值。

注意飘板等构件的配筋率也应满足此条要求。

4.《抗规》6.3.3-2条:梁端截面的底面和顶面纵向钢筋配筋量的比值,除按计算确定外,一级不应小于0.5,二、三级不应小于0.3。

5.《抗规》6.3.3-3条:梁端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应按表6.3.3采用,当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箍筋最小直径应增大2mm。

6.《混规》11.4.12-2条:框架柱和框支柱上、下两端箍筋应加密,加密区的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应符合表11.4.12-2规定。

7.《混规》11.4.12-3条:框支柱和剪跨比不大于2的框架柱应在柱全高范围内加密箍筋,且箍筋间距应符合本条第2款一级抗震等级的要求。

8.《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06)6.2.5条:异形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 6.2.5规定的数值,且按柱全截面面积计算的柱肢各肢端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0.2%。

9.《高规》7.2.17条、8.2.7条: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板柱-剪力墙结构中,剪力墙的竖向、水平分布钢筋的配筋率,抗震设计时均不应小于0.25%,并应至少双排布置。

各排分布筋之间应设置拉筋,拉筋的直径不应小于6mm,间距不应大于600mm。

10.《高规》10.2.19条: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中,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墙体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最小配筋率,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0.3%;抗震设计时钢筋间距不应大于200,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完整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完整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新内容有关调整部分:新规范于2002年4月1日启用,原规范(GBJ10-89)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新规范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共17条,具体分配为:第3章有2条、第4章有4条、第6章有1条、第9章有2条、第10章有2条、第11章有6条;新规范第1.0.2条中明确规定: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以及素混凝土承重结构的设计,而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以及其他特种混凝土结构的设计。

新规范第3.1.1条、第3.1.2条之条文说明中明确指出:在设计时,荷载分项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取用;对极限状态的分类,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的规定确定。

强制性条文部分:第3章“基本设计规定”之强制性条文:第3.1.8条: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第3.2.1条:根据建筑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建筑结构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表3.2.1的规定选用相应的安全等级。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表3.2.1)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建筑物类型一级很严重重要的建筑物二级严重一般的建筑物三级不严重次要的建筑物注:对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其安全等级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第4章“材料”之强制性条文:第4.1.3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fck、ftk应按表4.1.3采用。

混凝土强度标准值(N/mm2)强度种类混凝土强度等级C15 C20 C25 C30 C35 C40fck 10.0 13.4 16.7 20.1 23.4 26.8ftk 1.27 1.54 1.78 2.01 2.20 2.39第4.1.4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fc、ft应按表4.1.4采用。

注:1。

计算现浇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及偏心受压构件时,如截面的长变或直径<300mm,则表中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系数0.8,当构件质量确有保证时,可不受此限制。

结构设计强制性条文

结构设计强制性条文

结构设计强制性条文第五篇结构设计1基本规定1.1结构安全等级《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__841.0.5建筑结构设计时,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等)的严重性,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的划分应符合表1.0.5的要求。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表1.0.5安全等级一级二级三级破坏后果很严重严重不严重建筑物类型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次要的建筑物注:①对于特殊的建筑物,其安全等级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②当按抗震要求设计时,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

1.2结构荷载和组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872.2.1建筑结构设计应根据使用过程中在结构上可能同时出现的荷载,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荷载效应组合,并取各自的最不利组合进行设计。

2.2.2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和偶然组合进行设计,并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γ0S≤R(2.2.2)式中γ0__结构重要性系数,对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的结构构件,可分别取1.11.0和0.9;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应按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S__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R__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应按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

2.2.5对于正常使用权限状态,应根据不同的设计要求,分别采用荷载的短期效应组合和长期效应组合进行设计。

2.2.6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一、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取1.2;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取1.0。

二、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一般情况下取1.4;对楼面结构,当活荷载标准值不小于4kN/m时,取1.3注:验算倾覆和滑移时,对抗倾覆和滑移有利的永久荷载,其分项系数可取0.9;对一些特殊情况,应按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

2.2.7在一般情况下,当有风荷载参与组合时,荷载组合值系数取0.6;当没有风荷载参与组合时,荷载组合值系数取1.0。

结构设计强制性条文

结构设计强制性条文

结构设计强制性条文结构设计是建筑领域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它不仅需要满足安全和功能需求,还需要考虑美学和可持续性。

为了确保建筑物的结构设计达到国际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强制性条文应包括有关结构设计工程师的资格和经验要求。

结构设计是一项复杂而专业的工作,需要经验丰富的工程师进行负责。

条文应规定结构设计工程师必须具备相关学历和执业资格,并且要求他们在类似项目上拥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其次,强制性条文应涵盖建筑材料的选择和使用。

不同的建筑材料在强度、耐久性和抗震性方面有所不同,因此在结构设计中选择合适的材料至关重要。

条文应规定具体的建筑材料标准,并确保它们符合国际标准。

第三,强制性条文应包括对结构设计的审查和审批程序的规定。

结构设计需要经过专业的审查和审批程序,以确保其符合安全和功能要求。

条文应规定审查和审批程序的流程和要求,并确保其透明和高效。

第四,强制性条文应规定结构设计的质量控制要求。

结构设计必须符合特定的质量标准,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可靠性。

条文应规定具体的质量控制措施,并确保其在结构设计过程中得到适当的实施和监督。

第五,强制性条文应考虑可持续发展原则。

结构设计应尽可能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并提供舒适和健康的室内环境。

条文应规定结构设计在可持续性方面的要求,并推动使用可再生和环保材料。

第六,强制性条文还应规定与结构设计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结构设计工程师应对其设计的建筑物负有责任,并对其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条文应规定违反规定的责任和处罚,并确保结构设计工程师与建筑业主之间的权益得到保护。

总之,强制性条文在结构设计过程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它们确保建筑物的结构设计达到国际标准,并促进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

这些条文应涵盖各个方面,从结构设计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到审查和质量控制措施的规定,旨在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可靠性。

2020年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XXXX强制性条文

2020年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XXXX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强制性条文3. 1. 7 设计应明确结构的用途,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3.3.2 对持久设计状况、短暂设计状况和地震设计状况,当用内力的形式表达时,结构构件应采用下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γ0S≤R(3.3.2-1)R=R(fc,fs,ak,…)/γRd(3.3.2-2)式中:γ0——结构重要性系数:在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对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1,对安全等级为二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0,对安全等级为三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0.9;对地震设计状况下应取1.0;S——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应按作用的基本组合计算;对地震设计状况应按作用的地震组合计算;R——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R(·)——结构构件的抗力函数;γRd——结构构件的抗力模型不定性系数:静力设计取1.0,对不确定性较大的结构构件根据具体情况取大于1.0的数值;抗震设计应用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代替γRd;fc、fs——混凝土、钢筋的强度设计值,应根据本规范第4.1.4条及第4.2.3条的规定取值;ak——几何参数的标准值,当几何参数的变异性对结构性能有明显的不利影响时,应增减一个附加值。

注:公式(3.3.2-1)中的γ0S为内力设计值,在本规范各章中用N、M、V、T等表达。

4.1.3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的标准值fck应按表4.1.3-1采用;轴心抗拉强度的标准值ftk应按表4.1.3-2采用。

表4.1.3-1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标准值(N/mm2)表4.1.3-2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N/mm2)4.1.4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的设计值fc应按表4.1.4-1采用;轴心抗拉强度的设计值ft应按表4.1.4-2采用。

表4.1.4-1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N/mm2)表4.1.4-2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N/mm2)4.2.2 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

结构设计总说明中强制性条文内容

结构设计总说明中强制性条文内容

结构设计总说明中强制性条文内容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1)可变荷载代表值采用50年设计基准期。

2)建筑专业应设计构造措施,防止因屋面排水不畅、堵塞等引起的积水荷载。

3)应说明施工和检修荷载及栏杆荷载。

4)对雪荷载敏感的结构,应采用100年重现期的雪压,并在结构设计总说明中予以说明。

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1)在结构设计总说明中,应明确说明房屋结构的用途,并在后面加说明:“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2)在钢筋的说明后面加说明:“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

3)框架和斜撑构件,当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时应将条加入设计说明。

或说明纵向受力普通钢筋为H*B***E级钢筋。

3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1)山区,应对下列设计条件分析认定。

必须有!2)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或采用增强体载荷试验结果和其周边土的承载力特征值结合经验确定。

※非说明,但应作的设计计算工作:当承台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柱或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时,尚应验算柱或桩上承台的局部受压承载力。

3)天然地基应明确说明要经验槽后方可施工基础。

4)人工挖孔桩终孔时,应进行桩端持力层检验,经检验认可后方可施工基桩。

5)应说明基桩的检验要求。

6)基坑开挖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监测,实施动态设计和信息化施工。

7)建筑物的沉降变形观测要求。

4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1)应说明场地是抗震的“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中的哪种评价。

2)在施工中,当需要以强度等级较高的钢筋替代原设计中的纵向受力钢筋时,应按照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换算,并应满足最小配筋率要求。

3)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的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中的砌体抗震墙,其施工应先砌墙后浇筑构造柱和框架梁柱。

4)当需要在条状突出的山嘴、高耸孤立的山丘、非岩石和强风化岩石的陡坡、河岸和边坡边缘等不利地段建造丙类及丙类以上建筑时,除保证其在地震作用下的稳定性外,尚应估计不利地段对设计地震动参数可能产生的放大作用,其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应乘以增大系数,其值应根据不利地段的具体情况确定,在~范围内采用。

在结构设计中有哪些容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

在结构设计中有哪些容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

在结构设计中有哪些容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一、荷载及地震作用1. 楼面均布活荷载取值有误。

取值有误的楼面活荷载主要有阳台、走道、门厅、楼梯、电梯公用前室及消防疏散楼梯的活荷载。

可能出现人流密集的建筑主要是指学校、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

民用建筑未明确的常用楼面活荷载标准值如下:设浴缸、坐厕的卫生间4KN/㎡;有分隔蹲厕的公共卫生间8KN/㎡(包括填料、隔墙)或按实际考虑;阶梯教室、微机房3KN/㎡;银行金库、配电室、水泵房10KN/㎡;地下一层顶板施工活荷载5 KN/㎡;楼板下挂管道及设备荷载按实际情况考虑且不小于0.5 KN/㎡;宾馆、饭店的大型厨房不小于8 KN/㎡或有较重炉灶、设备及储料时应按实际取用。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22第5.1.1条。

2. 基本风压、基本雪压取值不对。

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一般可认为是高度超过60m的高层建筑),承载力设计应按基本风压的1.1倍采用。

计算位移按50年一遇基本风压,计算结构风振舒适度按10年一遇风荷载标准值。

对雪荷载敏感的结构主要是大跨、轻质屋盖结构,此类结构的雪荷载经常是控制荷载,应采用100年重现期雪压。

确定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的基本风压Wo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值乘以1.05采用。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22第7.1.1条,第7.1.2条,第8.1.1条,第8.1.2;《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22第4.2.2。

3、设计楼面梁、墙、柱及基础时,未按规范进行荷载折减。

这是考虑楼面上的活载不能同时布满所有的楼面。

如果不折减会造成基础设计过于保守,柱子内力及配筋计算有误。

新荷规修订,设计楼面梁、墙、柱及基础时对消防车的活荷载的折减不在包含在强制性条文中。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22第5.1.2条。

4、大、中、小学校的各类建筑,考虑到人流密集,对阳台、楼梯、看台、外廊及屋面栏板或栏杆的顶部未进行水平承载力验算。

201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结构设计

201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结构设计

• 条文说明: • 基槽(坑)检验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1)应做好
验槽(坑)准备工作,熟悉勘察报告,了解拟建建筑 物的类型和特点,研究基础设计图纸及环境监测资料。 当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列为验槽(坑)的重点:1.当 持力土层的顶板标高有较大的起伏变化时2.基础范围 内存在两种以上不同成因类型的地层时3.基础范围内 存在局部异常土质或坑穴、古井、老地基或古迹遗址 时4.基础范围内育有断层破碎带、柔软岩脉以及湮废 河、湖、沟、坑等不良地质条件时5.在雨季或冬季等 不良气候条件下施工、基地土质可能受到影响时。
• 10.2.13人工挖孔桩终孔时,应进行桩端持力层检验, 单柱单桩的大直径嵌岩桩,应视岩性检验孔底下3倍桩 身直径或5m深度范围内有无土洞、溶洞、破碎带或柔 软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
• 2008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4.4.4 条:(5)基础设计说明应包括持力层验槽要求
第20页,共35页。
201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结构设计)
第1页,共35页。
问题--由问题引发的思考
• 问题: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的特殊之处--条纹量多而杂、 三,内在逻辑性不强,重点不突出
• 处理强条与审查要点及其他规范条文之间的关系。 问题:强条内涵和外延的阐释既不能太死板,成为 条纹的汇编和条纹解释的改写版,又不能偏离条纹 太原,尺度不好掌握
• 3勘察方法和勘查工作布置 • 4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沿途性质及其均匀性 • 5各类岩土性质指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性参数、地基承载力的建议值
• 6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 • 7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 8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 • 9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的评价

结构设计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

结构设计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

结构设计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1. 活荷载取值不对。

(主要是楼面、走道、屋面、楼梯及消防疏散楼梯的荷载)2. 基本风压、雪压取值不对。

3. 钢筋的保护层取值不对(主要是地下室防水混凝土的保护层及低标号混凝土时的钢筋保护层、柱的钢筋保护层)。

4. 地下室防水混凝土的的裂缝不满足0.2mm的要求。

(主要有计算简图错误,弯矩调幅,土压力、水压力计算错误)许多工程未进行裂缝计算。

5. 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不满足规范的要求。

6. 框支剪力墙结构,剪力墙抗震等级未区分底部加强区(关键是框支层加上框支层以上两层的高度)与非加强区的抗震等级。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 第4.8.2条。

7. 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选择错误。

8. 连梁顶层箍筋未全长设置,连梁腰筋的设置不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 第7.2.26条。

既:顶层连梁纵向钢筋伸入墙体的长度范围内,应配置间距不大于150mm的构造箍筋,箍筋直径应与该连梁的箍筋直径相同;墙体水平分布钢筋应作为连梁的腰筋在连梁范围内拉通连续配置;当连梁截面高度大于700mm时,其两侧面沿梁高范围设置的纵向构造钢筋(腰筋)的直径不应小于10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

9. 钢筋强度设计值取值错误。

10. 砌体的高厚比不能满足《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第6.1.1条的要求。

11. 砌体结构的层数或高度超过规范要求,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中7.1.2条。

12. 构造柱布置不满足规范的要求。

(主要为大洞口两侧)13. 个别工程的构件承载力不满足规范的要求。

14. 荷载分项系数的取值错误。

15. 框架梁、框支梁均未设箍筋加密区,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中6.3.3.3条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10.2.8.3条。

16. 地下室外墙强度计算,未考虑荷载分项系数,不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第3.0.4.4条。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共条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共条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共条————————————————————————————————作者:————————————————————————————————日期:《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共15条。

我将其归纳为四个方面:一、关于模板方面(4.1.1条、4.1.3条)4.1.1条:模板及其支撑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要、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4.1.3条: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学习心得:此两条主要说明模板及其支架的作用:保证模板及其支架的安全并对影响混凝土成型质量。

特别是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是保证施工中避免重大工程事故的重要一环。

所以在制订施工技术方案时应考虑周全,目前我们有较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此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及支顶易被忽视而造成结构缺陷。

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事故往往与模板有关。

其主要的原因均基于混凝土结构的自身特性,混凝土结构有三个特点:一是其主要承载材料混凝土的强度是逐渐增长的,在施工阶段时往往还达不到设计状态所要求的强度。

二是在施工期间结构尚未形成设计所要求的完整传力系统。

三是施工期间荷载不确定性太大。

当然在实际工程中,由于模板而引起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模板及支撑系统抗力不足。

2、拆模时间过早。

3、拆模施工中的操作错误。

4、拆模后措施不当。

所以,浇筑混凝土结构所用的模板应根据工程结构的形式、荷载的大小、地基土的类别、施工设备和支撑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施工中,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虽然模板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不属于验收的范畴而没有被列入规范,但是,它却是必须严格执行的措施。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21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21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22 强制性条文γS≤RR=R(fc,fs,ak(3.3.2-1) (3.3.2-2)式中:γ——结构重要性系数:在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对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1 ,对安全等级为二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 1.0 ,对安全等级为三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 0.9 ;对地震设计状况下应取 1.0;S——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应按作用的基本组合计算;对地震设计状况应按作用的地震组合计算;R——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R( ·)——结构构件的抗力函数;γRd——结构构件的抗力模型不定性系数:静力设计取 1.0 ,对不确定性较大的结构构件根据具体情况取大于 1.0 的数值;抗震设计应用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 代替γRd;fc、fs——混凝土、钢筋的强度设计值,应根据本规范第 4.1.4 条及第 4.2.3 条的规定取值;ak——几何参数的标准值,当几何参数的变异性对结构性能有明显的不利影响时,应增减一个附加值。

注:公式(3.3.2-1)中的γS 为内力设计值,在本规范各章中用 N、 M、V、T 等表达。

表 4.1.3-1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标准值(N/mm2)混凝土强度等级C15 C20 C25 强度fck C30 C35 C40 C45 C50 C55 C60 C65 C70 C75 C80 ,…)/γRd表 4 .1 .3-2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N /mm2)混凝土强度等级C15 C20 C25f k表 4 .1 .4-1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N /mm2)混凝土强度等级C15 C20 C25f表 4 .1 .4-2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N /mm2)混凝土强度等级C15 C20 C25f普通钢筋的屈服强度标准值 fyk 、极限强度标 准值 fstk 应按表 4 .2 .2-1 采用;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和预应力罗纹钢筋的屈服强度标准值 fpyk 、极限强度 标准值 fptk 应按表 4 .2 .2-2 采用。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共15条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共15条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共15条。

我将其归纳为四个方面:一、关于模板方面(4.1.1条、4.1.3条)4.1.1条:模板及其支撑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要、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4.1.3条: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学习心得:此两条主要说明模板及其支架的作用:保证模板及其支架的安全并对影响混凝土成型质量。

特别是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是保证施工中避免重大工程事故的重要一环。

所以在制订施工技术方案时应考虑周全,目前我们有较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此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及支顶易被忽视而造成结构缺陷。

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事故往往与模板有关。

其主要的原因均基于混凝土结构的自身特性,混凝土结构有三个特点:一是其主要承载材料混凝土的强度是逐渐增长的,在施工阶段时往往还达不到设计状态所要求的强度。

二是在施工期间结构尚未形成设计所要求的完整传力系统。

三是施工期间荷载不确定性太大。

当然在实际工程中,由于模板而引起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模板及支撑系统抗力不足。

2、拆模时间过早。

3、拆模施工中的操作错误。

4、拆模后措施不当。

所以,浇筑混凝土结构所用的模板应根据工程结构的形式、荷载的大小、地基土的类别、施工设备和支撑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施工中,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虽然模板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不属于验收的范畴而没有被列入规范,但是,它却是必须严格执行的措施。

在施工之前必须制订严密的施工技术措施,其中必须包括模板设计及安全措施两个部分。

另外,方案还须经审查确定后在施工中严格执行。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

4强制性条文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编写和审查会要求,本规范在全部157条检验项目中,强制性条文12条,占7.5%。

以下为强制性条文的具体内容:(1)第4.2.1条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2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识及检验报告等。

(2)第4.3.1条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J检验方法: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识及检验报告等。

(3)第4;4.1条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识及检验报告等。

(4)第5.2.2条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

(5)第5.2.4条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ll345或《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

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及圆管T、K、Y形节点相贯线焊缝,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的规定。

(完整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完整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新内容有关调整部分:新规范于2002年4月1日启用,原规范(GBJ10-89)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新规范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共17条,具体分配为:第3章有2条、第4章有4条、第6章有1条、第9章有2条、第10章有2条、第11章有6条;新规范第1.0.2条中明确规定: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以及素混凝土承重结构的设计,而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以及其他特种混凝土结构的设计。

新规范第3.1.1条、第3.1.2条之条文说明中明确指出:在设计时,荷载分项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取用;对极限状态的分类,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的规定确定。

强制性条文部分:第3章“基本设计规定”之强制性条文:第3.1.8条: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第3.2.1条:根据建筑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建筑结构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表3.2.1的规定选用相应的安全等级。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表3.2.1)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建筑物类型一级很严重重要的建筑物二级严重一般的建筑物三级不严重次要的建筑物注:对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其安全等级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第4章“材料”之强制性条文:第4.1.3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fck、ftk应按表4.1.3采用。

混凝土强度标准值(N/mm2)强度种类混凝土强度等级C15 C20 C25 C30 C35 C40fck 10.0 13.4 16.7 20.1 23.4 26.8ftk 1.27 1.54 1.78 2.01 2.20 2.39第4.1.4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fc、ft应按表4.1.4采用。

注:1。

计算现浇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及偏心受压构件时,如截面的长变或直径<300mm,则表中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系数0.8,当构件质量确有保证时,可不受此限制。

钢结构设计中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

钢结构设计中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

钢结构设计中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
安立宏
【期刊名称】《钢结构》
【年(卷),期】2013(028)012
【摘要】总结归纳钢结构设计中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并对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进行分析探讨,可为钢结构设计提供参考.
【总页数】3页(P38-40)
【作者】安立宏
【作者单位】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西安 710003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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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设计违反强制性条文原因浅析 [J], 周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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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设计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根据日常审查中发现的结构专业易违反的强制性标准条文,某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于近期召开了房屋建筑工程结构设计施工图审查及施工图设计审查研讨会,对发现的结构专业违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以提高我市设计及审查的质量,保证结构的安全。

现予以刊出,供同行参考。

1. 活荷载取值不对。

(主要是楼面、走道、屋面、楼梯及消防疏散楼梯的荷载)2. 基本风压、雪压取值不对。

3. 钢筋的保护层取值不对(主要是地下室防水混凝土的保护层及低标号混凝土时的钢筋保护层、柱的钢筋保护层)。

4. 地下室防水混凝土的的裂缝不满足0.2mm的要求。

(主要有计算简图错误,弯矩调幅,土压力、水压力计算错误)许多工程未进行裂缝计算。

5. 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不满足规范的要求。

6. 框支剪力墙结构,剪力墙抗震等级未区分底部加强区(关键是框支层加上框支层以上两层的高度)与非加强区的抗震等级。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 第4.8.2条。

7. 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选择错误。

8. 连梁顶层箍筋未全长设置,连梁腰筋的设置不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 第7.2.26条。

既:顶层连梁纵向钢筋伸入墙体的长度范围内,应配置间距不大于150mm 的构造箍筋,箍筋直径应与该连梁的箍筋直径相同;墙体水平分布钢筋应作为连梁的腰筋在连梁范围内拉通连续配置;当连梁截面高度大于700mm时,其两侧面沿梁高范围设置的纵向构造钢筋(腰筋)的直径不应小于10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

9. 钢筋强度设计值取值错误。

10. 砌体的高厚比不能满足《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第6.1.1条的要求。

11. 砌体结构的层数或高度超过规范要求,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中7.1.2条。

12. 构造柱布置不满足规范的要求。

(主要为大洞口两侧)13. 个别工程的构件承载力不满足规范的要求。

14. 荷载分项系数的取值错误。

15. 框架梁、框支梁均未设箍筋加密区,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中6.3.3.3条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10.2.8.3条。

16. 地下室外墙强度计算,未考虑荷载分项系数,不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第3.0.4.4条。

17. 在冻胀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用多孔砖,未采取措施,不符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第6.2.2条。

18. 托墙梁侧向腰筋不满足 GB50011-2001第 7.5.4(3)条。

即:沿梁高应设腰筋,数量不应少于2Ф14,间距不应大于200mm。

19. 框支梁的腰筋不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10.2.8.2条。

既:沿梁高应配置间距不大于200mm,直径不小于16mm的腰筋。

20. 屋面活荷载计算檩条时取0.3kN/m2不符合《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02:2002第3.2.2条。

21. 地下室底板抗水计算时,板、覆土的自重的荷载分项系数取1.2,应取为1.0。

不符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第3.2.5条。

22. 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的下部的抗震墙的最大间距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中7.1.5条。

23.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部位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最小配筋率不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 第10.2.15条。

即: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墙体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最小配筋率,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0.3%,非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0.25%;抗震设计时钢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24. 设防烈度选错,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中1.0.4条。

即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

25. 底框结构违反《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中7.1.8条强条的情况较多,主要是上部砌体抗震墙与底部框架梁或抗震墙对齐或基本对齐难以满足。

26. 在钢结构设计中,工程设计总说明未注明钢材牌号,连接材料型号及钢材的力学性能、化学成分等,不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中1.0.5条。

27. 钢结构设计中,未注明柱脚在地面以下部分应采用强度等级较低的砼包裹,即《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中8.9.3条。

2010.08.08 结构常见问题总结:一荷载和计算部分1 计算单向地震作用时,未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

JGJ3-2002 3.3.3 整改2 对于特别重要或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其基本风压未按100年重现期的风压值采用。

JGJ3-2002 3.2.2 整改3 高层建筑消防疏散楼梯,荷载取值小于3.5kn/m2。

GB50009-2001 4.1.1 整改4 上人屋面活载仍用老规范值1.5 kn/m2,对非上人屋面应建筑专业确认,有时结构按非上人屋面设计,建筑为上人屋面。

GB50009-2001 4.3.1 整改5 对宾馆、医院等厕所隔墙局部布置较密,未折算成等效荷载按实输入,如按每米墙重1/3折算成活荷载数值偏小,且≥1.0 kn/m2。

GB50009-2001 4.1.1注5 整改6 对平面不规则结构,结构扭转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压Tt与平动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1之比,A级高度大于0.9,B级高度大于0.85。

JGJ3-2002 4.3.5 整改7 对质量与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不均匀的结构,仍按单向水平地震作用进行计算。

JGJ3-2002 3.3.2 整改。

8 对V形、Y形、弧形、井字形平面建筑,风荷载体型系数仍取1.3。

JGJ3-2002 3.2.5 审核意见9 现浇楼面中梁的刚度增大系数取1.0,引起梁支座配筋偏小。

JGJ3-2002 5.2.2 审核意见。

10 7-9度时,框架结构未进行弱层检验和验算 GB50011-2001 5.5.2 审核意见11 地下建筑抗浮计算时浮力项未乘分项系数 1.2,自重项未乘分项子数0.9。

GB50009-2001 3.2.5 整改12 计算书同图纸中用料不一致,如框架结构中的填充墙,图纸中用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计算中采用粘土大三孔砖,荷载偏小。

GB50011-2001 5.1.3 整改二地基基础1 柱下独立承台基础未设二个方向基础梁。

GB50007-2002 8.5.20 审核意见2 桩箍筋在液化土层范围内未加密。

GB50011-2001 4.4.5 整改3 高层建筑桩未进行桩基抗震承载力验算。

GB50011-2001 4.4.24.4.3 视情况定(整改或审校意见)4 持力层下存在软弱下卧层时,未考虑下卧层对持力层地基承载力 DGJ08-11-1999 4.2.5 视情况定(整改或审校意见)5 基础埋置深度未进入持力层,造成承载力不够 GB50007-2002 5.1.15.1.3 整改结构专业常见问题一览表序号常见问题相关规范审图机构处理意见规范编号条目6 基础或桩基承载力验算时,未考虑底层墙或地下室墙重,及基础梁和基础自重的影响,如考虑地下水影响应取最低地下水位,设计时经常漏算上述荷载造成地基或桩基承载力不足。

GB50007-2002 5.2.18.5.4 整改7 对双柱或多柱联合基础或承台未使荷载重心与基础形成心或桩心重合,未考虑偏心影响,造成承载力不足。

GB50007-2002 5.2.18.5.4 整改8 按试验确定桩承载力时未扣除试柱加长部分的摩阻力,造成桩承载力不安全。

GB50007-2002 8.5.4 整改9 工业厂房中未考虑地面堆载对基础影响,造成基础设计时承载力不足。

GB50007-2002 5.2.1 整改10 基础底板配筋计算时未考虑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分项子数未取1.35。

GB500009-2001 3.2.5 整改11 采用沉降控制复合桩基时,遇暗浜局部持力层缺时未作地基处理 DGJ08-11-1999 11.6.6 整改12 采用标准图中的受压桩作试桩用的锚桩时,未核算桩身抗拉承载力和桩段连接强度。

GB50010-2002 7.4.1 整改13 力学模型和计算程序选择不妥,如楼面中间开大洞,仅周边有少许楼板连接的结构也按楼面无限刚模型计算,未按弹性板程序复核也未采取措施。

GB50010-2002 5.1.3 视情况定(整改或审核意见)14 地下室外墙计算时侧压力数取值过小,未按静止土压力系数取值,对于地下室顶板有大开口处的地下室墙,未另作计算。

DGJ08-11-1999 9.1.6 整改15 独立基础,条形基础采用上部荷载不当,应分别进行风荷载作用、地震作用下的最大荷载进行计算和校核。

16 地下室有关构件是否进行裂缝宽度验算。

17 2a环境下,砼耐久性基本要求最低砼强度等级C25。

GB50011-2001 3.4.218 防水砼结构底板的砼垫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厚度不应小于100mm,在软弱土层中不应小于150mm GB50108-2001 4.1.5 审核意见三砼结构1 现浇板配筋率不满足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

GB50010-2002 9.5.1 整改2 框架梁支座负钢筋配筋率超过2.5%。

GB50010-2002 11.3.1 整改3 钢筋名称仍沿用89规范的I级钢、II级钢的标注法。

GB50010-2002 4.2.1 审核意见4 吊钩、预埋件锚筋采用冷加工钢筋。

GB50010-2002 10.9.310.9.8 整改5 抗震等级为一、二级的钢筋混凝土框架中的钢筋未提出材料强度比限值要求。

GB50011-2001 3.9.2 整改6 受拉或受力较大,较重要的受弯构件(如抗拔桩、托墙梁转、换梁等大跨度梁)未作裂缝宽度验算。

GB50010-2002 11.3.6 审核意见7 框架梁或连梁箍筋等其它构件的配筋未达到电算或计算所要求的配筋量。

GB50011-2001 6.3.3 整改8 框架梁配筋只控制支座箍筋,未考虑跨中配箍。

在特殊情况下(如跨中有较大集力)跨中配箍不足。

GB50010-2001 11.3.9 整改9 钢筋混凝土梁腹板高度hw≥450,梁侧的纵向构造钢筋设置不满足要求。

GB50010-2002 10.2.16 审核意见10 扁梁的截面尺寸不符合要求,梁宽>2bc或bc+hb GB50011-2001 6.3.2 审核意见11 梁高不大于300的梁箍筋间距采用200而未验算V≤0.7bhoft GB50010-2002 10.2.10 审核意见12 高层一、二级抗震剪力墙(尤其是一字形短肢墙)墙厚不满足要求,而未作墙肢稳定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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