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机构学校课程顾问咨询师销售奖励方案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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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机构学校销售顾问奖励方案
为了保证学校教学课程及产品的销售工作顺利开展,提高销售工作的成效,提高负责销售工作的课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
根据按劳分配和业绩考核的原则,实现完成甚至超额完成销售任务的目标。
课程顾问的销售工作分为四部分,分别是招收新生、巩固老生、联合办学和幼儿园教材销售。
针对这四部分工作业绩考评,设置四种不同的奖励方案。
一、招收新生奖,简称招生奖
1、招生奖的奖励范围包括各校区的常规班新生、寒暑假短期强化班学生、寒暑假短期强化班转常规班学生。
以上范围以内,正常奖励标准为每招收一名学生奖励A元。
2、招生奖按校区进行统计核算,各校区设置相应的招生指标,根据指标的达标率,按以下标准核算奖金:
(1)达标率100%以上,高于部分按B元/人的奖励标准核算
(2)达标率100%,实施正常奖励标准
(3)达标率为80%(含80%)—100%(不含100%),奖励标准为正常奖励标准×达标率
(4)达标率为70%(含70%)—80%(不含80%),取消招生奖
(5)达标率低于70%(不含70%),取消招生奖,每位课程顾问按照C元进行扣罚
3、招生奖按班统计奖金总额,按比例核算:集体占70%(再平均到个人),个人占25%,主管占5% 。
4、招生人数每月核算。
招生奖由学校于4月、7月、10月和次年1月发薪日发放。
每次发放实际奖金总量的50%,余额(50%)年底
统一核算发放。
二、巩固奖
1、巩固奖的奖励范围为常规班续读学生。
巩固奖的奖励标准为D元/人,按班级统计,发放到班主任个人。
2、巩固奖按班级的巩固率进行统计核算:
(1)巩固率为100%,除按照标准奖励以外,另给予特殊奖励
A、班级人数20(含20人)以上,另奖X元
B、班级人数在16—20人之间,另奖Y元
(2)巩固率低于80%(新概念班级相应降低5%),取消巩固奖
(3)巩固率低于70%(新概念班级相应降低5%),取消巩固奖,并按照流失人数×奖励标准÷2进行扣罚
3、班级由于客观原因,不得以更换老师导致巩固率未达到相应标准,不参与评奖。
4、班级巩固情况每月统计。
巩固奖由学校于4月、7月、10月和次年1月发薪日发放。
每次发放实际奖金总量的50%,余额(50%)年底统一核算发放。
三、联合办学
联合办学是指与幼儿园、小学或其他办学机构合作办学。
首次合作的学校学费收入(纯收入)的7%,奖励给相应的销售人员(老师、课程顾问、市场专干或其他人员)。
学费收入到帐,奖金即发放到位。
四、教材销售
学校将动画英语教材向幼儿园进行直接销售,对幼儿园的首次教材销售,按照每套教材5元的标准对销售人员进行奖励。
销售款到帐,奖金即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