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2016-2017年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暨青年引领创业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评审方案(参考)
三门峡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评审工作方案根据中共三门峡市委办公室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实施办法〉等八个办法的通知》(三办〔2017〕49 号)和市人才办、市科技局《三门峡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扶持资助实施细则》(三人才办〔2018〕1 号)精神,为认真做好候选人才(团队)认定及实施项目评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候选人才(团队)项目情况通过初审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XX个,其中产业化项目X个、新型研发平台项目X个、科技合作类项目X个。
二、评审日期及地点2018年6月X日—X日,时间X天。
地点:XXXXXXXXX三、成立评审委员会为保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评审委员会。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贾辉任主任,市科技局党组成员、调研员亢保祥、市人才办主任吴刚任副主任,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等单位分管领导及监督组组长组成。
评审委员会下设指导组、资料组、服务组、会务组和监督组,人员名单和具体分工如下:(一)协调组组长:亢保祥副组长:吴刚成员:杨占江雷清波杨光辉秦雪主要任务:负责评审工作的指导、管理及协调工作。
(二)资料组组长:陈小军成员:郑恒义秦雪宋琳王丽玮梁东星主要任务:保管、传递申报资料,准备评审表格。
(三)服务组共16人(含每个县市区1人),每评审组4人,会场内2人、场外联络和维持秩序2人。
主要任务:核对、发放专家评审用材料,组织答辩人入场答辩,播放PPT,合计专家打分,计算平均分等。
(四)会务组组长:吴文成成员:杨霖王帝宋张琳宋涌主要任务:拟定会议通知,通知参会人员,负责会议签到;负责制定会议手册,安排会议室、食宿等;订购专家往返车票,做好专家接送站和报到;制作胸牌(专家、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座签(预备会、评审专家、汇报答辩席)、标识等;发放咨询费;购买所需办公用品等。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第七个全民创业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第七个全民创业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7.29•【字号】银政办发〔2015〕136号•【施行日期】2015.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第七个全民创业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5〕1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银川市第七个全民创业月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7月29日银川市第七个全民创业月活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支持创新创业氛围,提升我市创业活力,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建设创业文化,特制定我市第七个全民创业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2015年8月二、活动组织主办单位:银川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银川市创业工作办公室协办单位:市全民创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市创业促进会三、主要活动(一)银川市首届青年网络创业大赛。
主要内容:举办“大众创业网络圆梦”银川市首届青年网络创业大赛,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业激情,深化银川市大学生创业扬帆计划和青春创业行动,发掘一批优秀青年创业人才和优秀创业项目,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
时间:2015年6月—10月牵头单位:银川市创业工作办公室、共青团银川市委协办单位:各县(市)区创业办、团委、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团工委,各直属团组织(二)第二届银川“全民创业大集”暨创业融资接洽会。
主要内容:邀请全市电子商务企业、传统企业举办对接洽谈会,促企业转型升级;以“带上创业梦想来赶集”为主题,组织全市创业政策宣传、创业企业专家“会诊”及创业服务咨询等活动;邀请创业风投机构,开展创业投资接洽活动。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扶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扶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26•【字号】银党办发[2012]126号•【施行日期】2012.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扶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银党办发〔2012〕126号)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关于鼓励扶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实施意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1月26日关于鼓励扶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激发大学生“村官”干事创业活力,促进大学生“村官”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使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成为大学生创业的示范者,根据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共青团中央《关于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通知》(组厅字[2009]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大力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鼓励大学生“村官”立足农村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业带领村民致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扶持对象正常履行村官职责,在本市范围内自主创业的在职大学生“村官”和服务期满离岗三年内的大学生“村官” (不含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人员)。
三、扶持政策(一)降低大学生“村官”创业门槛。
对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和成立小微企业的,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允许符合条件的住宅、农用场地作为企业的经营场所,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大学生“村官”自主创办企业的(含挂市名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降低为3万元,允许首期注册为零,注册资本在两年内到位。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全民创业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全民创业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10•【字号】银政办发[2009]17号•【施行日期】2009.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全民创业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银政办发〔2009〕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全民创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银川市全民创业工作考核办法(暂行)》经银川市全民创业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二月十日银川市全民创业工作考核办法(暂行)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银党发〔2008〕38号文件)精神,考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全民创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民创业工作完成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全民创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考核依据中共银川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银党发〔2008〕38号)、自治区全民创业目标任务以及银川市全民创业目标任务责任书规定的内容。
三、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全民创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七类创业主体培育情况;全民创业工作组织领导及各项创业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与载体建设情况;改善创业环境、培育创业文化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民创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年培育初始创业者数;2、年培育小企业数;3、年开发创业项目数;4、年创造新岗位数。
(二)七类创业主体培育情况1、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踊跃创业;2、鼓励归国留学人员和高层次人才来银创业;3、鼓励就业困难群体自主创业;4、鼓励复退军人再创新业;5、鼓励农民致富创业;6、鼓励失地农民勤劳创业;7、鼓励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创业。
(三)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与载体建设情况1、年创业引导培训人数;2、年创业能力培训人数,取得证书人数;3、创业能力培训合格人员开办企业率;4、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街区或市场个数;5、全民创业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情况;6、全民创业服务组织建设情况。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创业项目征集评审发布实施办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创业项目征集评审发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银政办发[2012]66号【发布部门】银川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4.19【实施日期】2012.04.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创业项目征集评审发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银政办发〔2012〕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全民创业服务工作,切实为创业者提供“投资小、风险低、见效快”的创业项目,提高初始创业者的创业成功率,经银川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银川市创业项目征集评审发布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银川市创业项目征集评审发布实施办法(试行)二O一二年四月十九日附件:银川市创业项目征集评审发布实施办法(试行)为积极引导和鼓励劳动者成功创业,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加强创业服务,激发全社会的创业热情和活力,全面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根据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银党发[2008]38号)和《银川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银政办发[2009]113号)文件精神,银川市将面向社会征集、引进一批“投资小、风险低、见效快”的创业项目,免费向社会发布,为创业者搭建一个全方位的创业服务平台。
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创业项目的征集(一)征集对象面向全社会征集,包括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大中专院校及个人。
(二)征集条件1、项目提供方应具有对项目的所有权、经营权和代理权;且应为企业独立法人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项目应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3、连锁加盟的项目应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的规定;4、创业项目的投资额,农业类、科技类、商务类项目应控制在200万元以下,工业类项目应控制在500万元以下,具有投资回收期较短、经营风险较低、便于创业者操作等特点;5、适合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复退转业军人等群体创业的;6、具有带动就业的潜力;7、其他有独特优势且创业门槛较低的项目。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7年招商引资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50号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7年招商引资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正文:----------------------------------------------------------------------------------------------------------------------------------------------------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7年招商引资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5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银川市2017年招商引资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3月24日银川市2017年招商引资工作安排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全市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现就做好2017年招商引资工作安排如下: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具体化、精准化,大力实施反梯度和造商引资战略,强化投资驱动和创新驱动,不断扩大招商引资规模,提升招商引资质量,优化招商引资环境,逐步实现招商引资从单一引进向组团式、配套式引进转变,从注重资金引进向注重模式引进转变,从政策优惠引进向政策优化引进转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到位资金:6月底前,实现全国工商联会议签约合同项目资金1200亿元,全年完成到位资金620亿元以上。
招大引强:全年引进总投资10亿元项目20个以上,中国、世界500强企业3家以上。
招高引新:引进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现代纺织等领域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引进通航、大健康、大数据、电竞游戏、物联网、跨境电商、互联网医院等新业态项目20个以上。
招商活动:组织开展好中阿博览会等重大活动,邀请重点领域企业走进银川10批次以上;积极参加自治区组织的国内外重大经贸活动10场次以上,自主举办各类招商推介会10场次以上,对接储备重点目标企业100家以上。
银川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银川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银川市出台新政扶持大学生创业贴息贷款10万元政策1 毕业五年之内可享自主创业政策原政策只对毕业三年内的大学生创业者提供自主创业政策。
何伟纯说,今年,新出台的《补充规定》和“扬帆计划”,将享受自主创业优惠政策的青年大学生由毕业三年内放宽至毕业五年内,凡符合条件的在银创业青年大学生都可以享受银川市的优惠政策服务。
2 个人最高贴息贷款调整为10万元何伟纯说,今后在银依法注册自主创业的国家限制类钢铁冶炼、化工行业、白酒生产线等行业除外青年大学生,可享受的个人贴息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万元,期限2年。
而对青年大学生为法人代表的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可根据合伙经营的青年大学生人数按人均10万元合理确定贷款规模,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期限2年,同时享受财政全额贴息。
3 先行发放创业启动金2万元在银自主创业、拥有本市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先申请2万元创业启动金。
何伟纯说,这样可以帮助毕业生完成前期的一些准备工作。
何伟纯说,毕业生群体创业,允许他们采用三户联保、互担互保等担保方式,试行政策性贴息贷款和商业贷款“捆绑模式”扶持创业,实现创业的接力扶持和跟踪服务,丰富贷款的反担保形式。
4 大学生做电商可获补贴何伟纯说,自2021年起在网上交易平台通过实名注册认证从事电子商务网店经营的本市户籍青年大学生,稳定经营一年、成交金额5万元以上的,经市级创业主管部门认定,将给予一次性4000元创业补贴。
对于在银川市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始创业6个月以上,经营稳定、信用良好的青年大学生创业者纳入银川市小额担保贷款范畴,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5 扶持大学生创业企业有补贴何伟纯说,今后,在符合银川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内,对于创建网络应用平台扶持青年大学生创业的企业,或是通过提供场地、项目为银川市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服务并吸纳就业的企业,根据其发展规模、投入资金、服务项目及带动就业率等指标,经市级创业主管和相关部门认定,纳入银川市园区基地孵化补贴政策范畴。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青年大学生创业扬帆计划实施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青年大学生创业扬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银政办发[2014]80号【发布部门】银川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6.19【实施日期】2014.06.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青年大学生创业扬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4〕8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银川市青年大学生创业“扬帆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6月19日银川市青年大学生创业“扬帆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进一步鼓励和扶持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更好地以创业带动就业,引领我市广大青年大学生开展自主创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银川市青年大学生创业“扬帆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新要求,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原则,合理运用政府公共资源,充分动员社会其他资源,完善落实各项扶持措施,着力提升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能力,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创业服务,激发青年大学生的创新活力,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为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就业提供支持。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增强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完善支持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制度和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大学生勇于创业的机制,全面提升我市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比例。
三年内,力争扶持1000名青年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带动就业3000人以上;开展创业能力培训1万人/次;提升孵化功能,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基地)3个(含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6个;进一步放宽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贷款扶持范围,对在银创业的青年大学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只要符合条件应贷尽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吸引支持大学生在宁创新创业就业办法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吸引支持大学生在宁创新创业就业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3.25•【字号】宁政办规发〔2019〕2号•【施行日期】2019.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吸引支持大学生在宁创新创业就业办法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9〕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吸引支持大学生在宁创新创业就业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3月25日吸引支持大学生在宁创新创业就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人才强区工程,积极吸引、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在宁夏创新创业就业,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生态,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宁党办〔2018〕1号)及分工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学生是指在区内外就读的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和毕业生。
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参照执行。
第三条在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办牵头负责,自治区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等部门(单位)配合,发挥各自职责优势,完善配套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落实。
第二章创新创业就业培训第四条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支持建设创新创业学院、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将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积极开发创新创业类课程,完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银川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实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银川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服务【发文字号】银政办发[2016]120号【发布部门】银川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9.26【实施日期】2016.09.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银川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6〕1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关于加快发展银川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人民政府公办厅2016年9月26日关于加快发展银川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实施方案人力资源服务业是以促进人力资源有效开发和优化配置为目的的新兴产业,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招聘洽谈、人才测评、高级人才寻访、管理咨询、人力资源培训、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和人力资源软件服务等,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形态之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4号)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人才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14〕53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发〔2015〕50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就业优先、人才强市战略部署,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和中阿经贸合作的历史机遇,加快推进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建设,坚持走开放内涵式发展道路,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以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培育和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全和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聚集体制机制,建设和规范人力人力资源市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人力资源开发配置水平,为银川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产业优化升级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关于2017年度柔性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政策兑现审核结果
关于2017年度柔性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政策兑现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的实施意见》(铜办〔2016〕16号)文件精神,经企事业单位申报,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人才办)联审,报3月14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2017年度全市柔性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政策兑现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3月26日—3月30日),如有异议,请与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市委组织部(人才办)联系。
联系人:吴笑,王士才;
联系电话:2832753,5880320。
附件:2017年度柔性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政策兑现审核结果汇总表
2018年3月26日
附件
2017年度柔性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政策兑现审核结果汇总表
-11-
-12-
经审核,2017年度全市33家企事业单位共173人符合柔性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政策条件,兑现生活补贴145.2万元。
-13-。
银川市人才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1: 2017年银川市人才项目申报指南序号单位申报指南备注1 兴庆区围绕社工人才、现代服务业、通航产业等申报特色人才项目。
2 金凤区围绕现代金融、文化创意等申报特色人才项目。
3 西夏区围绕非遗、电商、旅游等申报特色人才项目。
4 贺兰县围绕科技创新中心、智慧农业等申报特色人才项目。
5 永宁县围绕生物发酵、文化旅游等申报特色人才项目。
6 灵武市围绕特色优势产业人才创新联盟等申报特色人才项目。
7 综合保税区围绕综合保税区国际化人才引育等方向申报特色人才项目。
8 经济技术开发区围绕智能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等重点产业申报特色人才项目。
9 滨河新区围绕滨河新区生命谷智慧产业园等新经济、新业态人才(团队)培养、引进、平台建设等申报。
10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围绕园区重点产业申报。
11 市委宣传部打造市级全媒体人才基地,围绕全媒体人才(团队)培养、引进、平台建设等申报。
12 市委统战部围绕“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方向等申报。
13 市总工会围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及人才载体申报。
14 市文广局打造市级文艺或文创人才基地,围绕文艺、文化创意人才(团队)培养、引进、平台建设等申报。
15 市教育局打造市级教育人才基地,围绕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及人才载体申报。
16 市卫计委打造市级卫生人才基地,围绕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及人才载体申报。
17 市工信局打造市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基地,围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团队)培养、引进、平台建设等申报。
序号单位申报指南备注18 市商务局打造市级现代服务业人才基地,2017年重点围绕跨境电商、现代物流等人才(团队)培养、引进、平台建设等申报。
19 市国资委配合工信局打造市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基地,围绕试点开展国有企业人才评估、统计、服务系统建设等申报。
20 市人社局打造市级高技能人才基地,围绕现代纺织、智能制造、清真食品、葡萄酒酿造等行业高技能人才(团队)培养、引进、平台建设等申报。
21 市农牧局按照自治区设施农业人才高地的建设要求,围绕银川市设施农业、奶畜产业人才(团队)培养、引进、平台建设等申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2.09•【字号】银政发〔2017〕16号•【施行日期】2017.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银政发〔2017〕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银川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银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银川市人民政府2017年2月9日银川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一、总体思路及主要预期目标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用五大发展理念统揽全局,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经济工作项目化,保持合理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各方面发展在自治区“走在前列,做出表率”,加快打造西北地区重要中心城市和“两宜两化”城市,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美好银川。
根据市委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密衔接“十三五”规划指标,立足银川实际,兼顾需要与可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预期如下:——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0%左右。
——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8.0%,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9.0%。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0%左右。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0%。
——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5%左右。
——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8.5%左右。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0%左右。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左右。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0%以内。
——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等完成自治区下达考核目标。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补充规定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补充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18•【字号】银政发[2014]77号•【施行日期】2014.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补充规定的通知(银政发〔2014〕7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进一步鼓励和扶持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结合我市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实际情况和国家小额担保贷款调整后的新政策,制定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补充规定。
1.放宽扶持范围。
将享受自主创业优惠政策的青年大学生由毕业三年内放宽至毕业五年内。
2.调整我市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政策。
在银依法注册自主创业的(国家限制类行业除外)青年大学生,可享受的个人贴息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对青年大学生为法人代表的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经审核认定后,可根据合伙经营的青年大学生人数按人均10万元合理确定贷款规模,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享受财政全额贴息。
3.先行发放创业启动金。
对在银自主创业、本市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创业启动金。
由申请人向市级创业部门提交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的书面申请、创业项目书(商业计划书)及担保资料,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推荐申请人与经办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由经办银行先行发放创业启动金2万元,要求申请人在两个月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经营场所租赁、装修及前期相关准备并正式开业(逾期将收回借款,并追究借款人违约责任),由市级创业部门审查合格后,发放其余创业贷款余额,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
4.加大对青年大学生开展电子商务创业的重点扶持。
对自2014年起在网上交易平台通过实名注册认证从事电子商务(网店)经营的本市户籍青年大学生,稳定经营一年、成交金额5万元以上的,经市级创业主管部门认定,给予一次性4000元创业补贴。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2年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2年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03•【字号】银党办发[2012]73号•【施行日期】2012.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2年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发〔2012〕73号)各县(市)区党委,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银川市2012年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中共银川市委2012年5月18日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2012年7月3日银川市2012年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快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力度,按照“增加数量、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增强活力”的总体要求,在全市公开选拔一批后备干部,其中100名左右副处级后备干部,200名左右正科级后备干部,200名左右副科级后备干部,30名左右外语专业特长干部和100名大学生村官,并将其作为今后全市年轻干部重点培养、锻炼的主体。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银川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着眼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年轻干部队伍,不断改善和优化全市领导班子结构,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充足的干部储备。
二、条件和资格银川市市直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县(市)区中符合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选。
银川市以外特别优秀的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也可报名参选。
(一)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争项目争资金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59号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争项目争资金工作的通知正文:----------------------------------------------------------------------------------------------------------------------------------------------------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争项目争资金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全市争项目争资金工作,发挥国家、自治区政策项目资金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和支持作用,根据市委2017年第8次常委会议和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精神,结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政策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3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争项目争资金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单位及预期目标2017年争项目争资金工作涉及全市64家单位,争项目争资金额度应达到24.38亿元,较上年(20.54亿元)增长18.7%(详见附件1)。
其中:(一)调整目标任务的单位有24家,各单位目标任务在2016年任务基础上上调10%,争项目争资金额度应达到22.08亿元。
(二)继续按2016年标准确定目标任务的单位有30家,新增任务的单位有10家,争项目争资金额度应达到2.3亿元。
二、具体内容(一)争取的项目是指未列入我市年度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由各部门通过积极争取在我市实施的其他项目。
包括:由国家、自治区发改委立项的项目;由国家、自治区各有关部门支持的项目;引入企业或其他组织实施的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的基础设施或其它项目。
(二)争取的资金是指不含国家、自治区上级部门政策性转移支付的资金,由各部门通过各种渠道争取获得,用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
包括:从国家、自治区财政争取的资金;从国家、自治区其他部门争取的资金;非财政性无偿资金和实物(主要指社会各界捐赠的资金或实物)。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26•【字号】银政办发[2009]113号•【施行日期】2009.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09〕1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宁东基地管委会、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现将《银川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六月二十六日银川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创业热情,积极推进“两个最适宜”城市建设,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做好创建创业型城市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一、创建创业型城市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建设“两个最适宜”城市的目标,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为指导,不断完善创业政策,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着力激活创业主体,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和创业活力,民众涌动创业激情,社会形成创业氛围,努力实现最适宜创业城市目标。
(二)创建目标--创业活动更加活跃,创业主体数量明显增加。
到2010年,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数量较2008年增加13%,全市每万人民营企业个数达到120个,每万人个体工商户数达到350个;自主创业的人数占城乡劳动者的4.7%。
--就业岗位不断增加,就业率稳步提高。
全市每年城镇新增就业岗位4万个,解决6000名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和800名“4050”人员再就业,当年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消零。
到2010年,新增创业人数及其带动就业人-数之和占全部新增就业人数56%。
--创业促就业组织机构健全,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形成较为完备的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组织机构和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体系。
银川市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银川市创业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银川市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银川市创业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09.02.16•【字号】银创领发[2009]4号•【施行日期】2009.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银川市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银川市创业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银创领发〔2009〕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全民创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银川市创业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经银川市全民创业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二月十六日银川市创业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根据市委、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银党发[2008]38号文件)精神,为更好的推动和规范我市创业培训工作,帮助创业者学习掌握创业基本知识和运作规程,解决创业实际问题,提高创业成功率,增强经济活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党委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强化培训服务手段,创新培训模式,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成效,激发创业活力,促进经济发展,加快推进“最适宜创业”城市建设。
二、基本要求按照国际劳工组织“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培训项目,组织实施创业培训。
根据不同培训对象,开展创业引导性培训,“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创办你的企业”(SYB)、“改善你的企业”(IYB)和“扩大你的企业”(EYB)培训。
(一)培训目的。
是对具有创业意向和创业能力的人员,运用引导、培训、扶持的方式,帮助他们成功地创办小企业。
(二)培训对象。
主要是各类失业人员、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人员、失地农民、残疾人、复退军人、科技人员、辞职创业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微小企业创办者、企业发展扩大阶段的中小企业主等。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第八个全民创业月活动总体方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第八个全民创业月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银政办发[2016]52号【发布部门】银川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5.31【实施日期】2016.05.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第八个全民创业月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6〕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银川市第八个“全民创业月”活动总体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5月31日银川市第八个“全民创业月”活动总体方案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搭建孵化平台,拓展众创空间,鼓励引导新兴领域创业创新,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小微企业加快成长,着力打造“创业银川”城市品牌,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创业成就梦想创新引领未来二、活动时间2016年6-9月三、活动组织主办单位:银川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市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主要活动(一)举行银川市第八个全民创业月启动仪式。
主要内容:为“2016银川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和“银川十大创客”颁发奖项;为小微企业代表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示范众创空间授牌;观摩2016银川创业创新成果展等。
活动时间:2016年8月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就业与创业服务局。
(二)举办2016银川创业创新成果展暨就业招聘活动主要内容:组织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围绕近两年我市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面取得的新经验、新成果,集中开展展示交流活动和企业用工招聘服务活动,促进创业创新、交流合作。
活动时间:2016年8月。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领域人才项目的通知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领域人才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1.17•【字号】银发改发〔2019〕22号•【施行日期】2019.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领域人才项目的通知银发改发〔2019〕22号各县(市)区发改(经发)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经发局,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人才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自治区人才项目及人才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宁人才办〔2019〕1号)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领域人才项目的通知》(宁发改服务业(协调)〔2019〕32号)要求,现就组织做好2019年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领域人才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内容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中关于服务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优势产业人才支持计划的要求,主要围绕现代物流、特色旅游、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组织申报自主实施、谋划设计的人才项目。
项目申请支持资金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
主要文件依据如下: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宁党办〔2018〕1号)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2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宁组发〔2018〕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18〕26号)二、申报主体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均可申请。
三、申报流程项目申报由项目所在地发改(经发)部门组织实施,各申报主体根据人才工作实际需求,设计申报人才项目,经辖区发改(经发)部门审核后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择优向自治区发改委申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0
首届“大学生创意创新在银川”活动在校(在读)大学生组决赛三等奖
10
重庆大学
掌上健康自检仪
2
首届“大学生创意创新在银川”活动复赛获奖项目
20
6
宁夏中玺枣业股份有限公司
灵武长枣全保鲜链品控技术与装备集成创新团队
20
7
燕园众欣纳米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石墨烯规模化制备及下游应用
100
首届“大学生创意创新在银川”活动特等奖
8
厦门理工学院
交通大数据应用服务
15
首届“大学生创意创新在银川”活动在校(在读)大学生组决赛二等奖
9
苏州光威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1
丝绸之路 (宁夏)生命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子医学和人工智能创新团队
50
2
宁夏吉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吉光新能源高倍聚光光伏科研团队
50
3
宁夏如意科技时尚产业有限公司
智能纺纱创新团队
30
4
宁夏大北农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动物营养与健康养殖研究创新团队
20
5
宁夏博尔特科技有限公司
纳米能源材料及关键储能器件创新团队
银川市2016-2017年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暨青年引领创业创新项目资金支持方案
序号
申报企业
名称
补助额度(万元)
备注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补助
1
银川当代美术馆
谢素贞
薪酬补助
2
宁夏赛文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林文兴
租房补助
3
西部(银川)担保有限公司
马英军
租房补助
4
银川市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沈吉祥
租房补助
5
宁夏高源银色高地葡萄酒庄有限公司
蒂埃里·古尔达德
租房补助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补助
1
西部(银川)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通用航空飞行团队
152Leabharlann 西部(银川)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通用航空运行保障团队
15
3
银川艺术剧院有限公司
舞蹈类青年拔尖人才
团队
5
4
宁夏荣光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3D打印团队
5
5
共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虚拟制造团队
5
三、青年引领创业创新项目补助